巩本栋:《文心雕龙·程器》新探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282 次 更新时间:2015-07-21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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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本栋 (进入专栏)  

刘勰在《文心雕龙•序志》中曾自谓其书是:“位理定名,彰乎大易之数,其为文用,四十九篇而已”。然而,第四十九篇《程器》却并没有“言为文之用心”(《文心雕龙•序志》);而在此一篇中,虽由文人“不护细行”之辩,论及文人的道德品行,但它既不是一篇纯粹的作家道德品行论,也未涉及文人道德品行与文学创作的关系(注:周振甫先生曾指出此篇未涉及文人道德品行与创作的关系,这是很正确的,但他仍与大多数论者一样,只是把《程器》看作是一篇作家道德品行论,又是不够全面的(参周氏《文心雕龙注释》,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另,刘勰倒是在其它地方谈到过文人道德品行与创作的关系,如《文心雕龙•宗经》中云:“夫文以行立,行以文传,四教所先,符采相济。”即是一例。),倒是文人的“不护细行”以及其论辩本身,与文学创作和发展及后来的文学批评颇有关系。而这一点,至今尚未引起研究者应有的注意。因此,对《程器》篇的主旨以及环绕文人“不护细行”的诸问题,作进一步的考察,也就不无意义了。

  一

关于《程器》篇的主旨,清人黄叔琳曾指出:“此篇于文外补修行立功,制作之体乃更完密。”(《文心雕龙辑注》卷十)这是很有见地的。只是限于评注体例,黄氏对此未能进一步予以阐明,因而这一评语似乎也未引起人们注意,多数论者仍将此篇视为作家道德论,这就需要对此进行一些深入的辨析。(注:王元化先生曾指出,《程器篇》“论述了文人的德行和器用,借以阐明学文本以达政之旨”,并进而由此论证刘勰出身庶族而非士族(参见王元化《刘勰身世与士庶区别问题》,载《文心雕龙创作论》,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本文对《程器篇》的理解与王先生既有异同,而所论角度则完全不同。)

我们认为,《程器》一篇主要论述了从政与为文的关系,其主旨在于力倡“贵器用”与尚“骋绩”。《程器》篇一开始就提出:“《周书》论士,方之‘梓材’,贵器用而兼文采也”,后又反复论述从政与为文的关系,认为“士之登庸,以成务为用”,“君子藏器,待时而动,发挥事业,……摛文必在纬军国,负重必在任栋梁,穷则独善以垂文,达则奉时以骋绩”。“雕而不器,贞干谁则,岂无华身,亦有光国”。这里提出的都是封建社会中无可辩驳的原则。值得注意的是,刘勰认为文人不应“务华弃实”,“不护细行”,但同时他又指出,所谓“不护细行”,“文既有之,武亦宜然”,贫贱低下者是如此,位高名显的人也不能免。因为“人禀五材,修短殊用,自非上哲,难以求备”,只不过“将相以位隆特达,文士以职卑多诮”罢了。所以,刘勰对文人“不护细行”问题的论辩,不仅仅在于告诫文人要注重道德品行的修养,更重要的是,讲究道德品行修养的目的,还在于“以成务为用”,在于“奉时以骋绩”,即使为文,也应为“纬军国”,“任栋梁”服务,至于“独善以垂文”,则是仕途不通,不得已退而求其次所选择的一条路而已。这,就是《程器》篇的主旨所在。

刘勰何以要在“文外补修行立功”,并把“修行立功”作为人生的最大希望和目标呢?我们以为,这又是由他本人的思想、写作背景和心态以及《文心雕龙》一书的理论体系所决定的。

首先,刘勰思想中虽有玄学、佛学的成分,但其主要成分无疑仍是儒家思想,这在《序志》、《原道》、《征圣》、《宗经》等篇中均有明显的表现,此不必赘论。不过,这些篇目或是全书总序、总论,或是不出“言为文之用心”的文体论、创作论等,其中表现出的思想则或是对儒家思想的信奉,对圣人作用和儒家经典的推崇、遵从,或是对儒家一些具体的文艺思想的申论、发挥,而从政与为文,立功与立言的关系及其在整个儒家人生观中的位置,并没能阐明,诸如“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行有余力,则以学文”(《论语•学而》),“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孟子•尽心》上),这些儒家人生观中最基本最重要的观点,这些儒家立身行事、出处进退的原则,便也无从表露。既然如此,那么在详论“文心”之后,进而论及从政与为文的关系,标出儒家人生观的最高目标;在强调为文应“师乎圣,体乎经”之后(《文心雕龙•序志》),又告诫文人要“贵器用而兼文采”,要“奉时以骋绩”,这正是其儒家积极入世思想的十分自然的表露,也是完全合乎其思维逻辑的。

其次,从刘勰写作的具体背景和心态看,一方面,在当日儒学衰微,玄风独扇,佛教盛行的情况下,高门世族子弟往往不学无术,“求诸身而无所得,施之世而无所用”(《颜氏家训•勉学》),而文坛上的一般才士也同样脱离现实,“务华弃实”,流风所及,至于“离本弥甚,将遂讹滥”(《文心雕龙•序志》);另一方面,门阀制度沿袭既久,“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左思《咏史》八首其二)的现象,也就司空见惯,比比皆是。世家大族子弟可以“平流进取,坐至公卿”(《南齐书•褚渊王俭传论》),而像刘勰这样出身寒门的士人,纵有非凡才华和积极用世之心,要为君王所用,成就一番功业,却并不容易。因此,刘勰之所以要在《文心雕龙》书中设《程器》一篇,于文外“补修行立功”,倡言“奉时以骋绩”,就不仅是受儒家思想影响的缘故,而且,也是他针对现实的有为而发;不仅是他衡量和评价其他士人的标准和要求,实际上也是他自己内心“待时而动,发挥事业”的理想的一种外在表现形式,是他自觉不自觉地在追求着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心态平衡的表现。

再次,刘勰在《文心雕龙》中,根据各类文章的实际用途将其区分类别,并详论其特点和写作规律等,可以认为,这部书所展示的理论体系,基本上是一个文章学的理论体系。(注:蒋寅:《关于中国古代文章学理论体系——从〈文心雕龙〉谈起》,载《文学遗产》1986年第6期。)进而,既然全书论述各类文章多以实用为目的,《程器》之前诸篇又已将“为文之用心”予以阐明,接着再来论述从政与为文的关系,强调“君子藏器,待时而动,发挥事业”,强调“摛文必在纬军国”,使全书所论更为周密,则正与《文心雕龙》一书本身的理论体系相吻合,因而是顺理成章的。

总之,由于刘勰以儒家思想为旨归,其撰《文心雕龙》又有纠正“务华弃实”文风的用意,且此书所展示的文章学理论体系也带有较多的实用色彩,所以,他在《程器》篇中提出“贵器用”、尚“骋绩”,也就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了。

  二

《程器》篇的主旨虽不在论述文人道德品行,也未涉及文人道德品行与为文的关系,但其中所谈的文人“不护细行”问题及其论辩,却与文学的创作和发展以及文学观念的演进有关系。

从历史上看,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学者指责文人“不护细行”的很多(唐以后亦然,下文将论及),为论述方便,先略引如下:

最早指责文人“不护细行”而见诸文字的,大概是曹丕。其《与吴质书》曰:

观古今文人,类不护细行,鲜能以名节自立,而伟长独怀文抱质,恬淡寡欲,有箕山之志,可谓彬彬君子者矣。

又,《三国志•魏书•王粲传》裴注引韦诞曰:

仲宣伤于肥戆,休伯都无格检,元瑜病于体弱,孔璋实自粗疏,文蔚性颇忿鸷。如是彼为,非徒以脂烛自煎糜也,其不高蹈,盖有由矣。然君子不责备于一人,譬之朱漆,虽无桢干,其为光泽,亦壮观也。

北魏杨愔对文人的不护细行也曾予以严责。《魏书•温子升传》载:

杨遵彦作《文德论》,以为古今辞人,皆负才遗行,浇薄险忌;惟邢子才、王元美、温子升,彬彬有德素。

最为激烈地批评文人的不护细行的,是北齐的颜之推。他在《颜氏家训•文章》中说:

自古文人,多陷轻薄,屈原露才扬己,显暴君过;宋玉体貌容冶,见遇俳优;东方曼倩,漫稽不雅;司马长卿,窃赀无操;王褒过章《童约》;扬雄德败《美新》;李陵降辱夷虏;刘歆反复莽世;傅毅党附权门;班固盗窃父史;赵元叔抗竦过度;冯敬通浮华摈压;马季长佞媚获诮;蔡伯喈同恶受诛;吴质诋忤乡里;曹植悖慢犯法;杜笃乞假无厌;路粹隘狭已甚;陈琳实号粗疏;繁钦性无检格;刘桢屈强输作;王粲率躁见嫌;孔融、祢衡诞傲致殒;杨修、丁廙扇动取毙;阮籍无礼败俗;嵇康凌物凶终;傅玄忿斗免官;孙楚矜夸凌上;陆机犯顺履险;潘岳乾没取危;颜延年负气摧黜;谢灵运空疏乱纪,王元长凶贼自诒;谢玄晖侮慢见及。凡此诸人,皆其翘秀者,……至于帝王,亦或未免。……自子游、子夏……有盛名而免过患者,时复闻之,但其损败居多耳。每尝思之,原其所积,文章之体,标举兴会,发引灵性,使人矜伐,故忽于持操,果于进取。

对于前人这些批评,刘勰的态度如何呢?他虽然也并不赞成文人的“不护细行”,但他对自曹丕以来“后人雷同,混之一贯”这些指责,又颇不以为然。在略举文士之疵后,刘勰辩曰:

文既有之,武亦宜然。古之将相,疵咎实多。至如管仲之盗窃,吴起之贪淫,陈平之污点,绛灌之谗嫉,沿兹以下,不可胜数。孔光负衡据鼎而仄媚董贤,况班、马之贱职,潘岳之下位哉!王戎开国上秩而鬻官嚣俗,况马、杜之磐悬,丁、路之贫薄哉!……若夫屈、贾之忠贞,邹、枚之机觉,黄香之淳孝,徐干之沉默,岂曰文士必其玷欤?盖人禀五材,修短殊用,自非上哲,难以求备。然将相以位隆特达,文士以职卑多诮,此江河所以腾涌,涓流所以寸折也。

刘勰为文人们所作的这番争辩,一方面是衡之以人物品评的通常标准,即对人的评价不应求全责备;另一方面,观“将相”数语,则正如纪昀所指出的,也确是“发愤著书”,“故郁郁乃尔”的“有激之谈”(《程器》评语,见《文心雕龙辑注》卷十)。(注:观《文心雕龙•诸子》云“嗟夫,身与时舛,志其道申:标心于万古之上,而送怀于千载之下,金石靡矣,声其销乎”。《史传》篇曰:“世情利害,勋荣之家,虽庸夫而尽饰;迍邅之士,虽令德而常嗤。吹霜煦露,寒暑笔端”。《才略》篇又叹曰:“嗟夫,此古人之所以贵乎时也。”皆可见刘勰此处所云确是“有激之谈”(纪昀语)。)

也许正是从后一角度着眼,鲁迅先生对刘勰的这番辩难特为赞赏,认为是“东方恶习,尽此数言”。(注:《鲁迅全集》第一卷《坟•摩罗诗力说》,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版。)钱钟书先生亦论及此点,他说:“《雕龙》又以‘将相’亦多‘疵咎’为解,实则窃妻、嗜酒、扬己、凌物等玷品遗行,人之非将非相,不工文、不通文乃至不识字者备有之,岂‘无行’独文人乎哉!……夫魏文身亦文人,过恶匪少,他姑不论,即如《世说•贤媛》所载其母斥为‘狗鼠不食汝余’事,‘相如窃妻’较之,当从末减。”(注:钱钟书:《管锥编》第1389页,中华书局1979年版。)

关于文人的“不护细行”问题,诚如刘勰等人的论辩所云,不必求全责备,不过,对曹丕等人的上述批评,我们还应进一步作些具体分析。曹丕和杨愔论文人的不护细行虽很严厉,但都是泛论,并未指实,他们的用意,似乎还在从正面推尊诸如“恬淡寡欲”、能自立名节的颜回式的人物徐干等人,以为士人立则。韦诞也不主张求全责备,但他把“肥戆”、“体弱”等人的生理缺陷,也视为不自尊重、难以见用的原因,则是很荒唐的。颜之推论文主张“以古之制裁为本,今之辞调为末”,反对“舍末弃本,率多浮艳”,反对“标举兴会,发引性灵”(《颜氏家训•文章》),进而也激烈地反对文人的不护细行,乃至失之于偏激。(注:罗根泽先生认为,颜氏的这种论调,“是北朝的产物”。见《中国文学批评史》(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255页。)比如他指责班固“盗窃父史”,纯属厚诬古人;指责屈原、贾谊、张衡等人,不过是暴露其识见的低下;再如不仅颜氏也多为后人所诟病的扬雄作《剧秦美新》,潘岳“谄事贾谧”,实也已应作重新评价。(注:许结:《〈剧秦美新〉非“谀文”辨》,载《学术月刊》1985年第6期;张国星:《潘岳其人与其文》,载《文学遗产》1984年第4期。)至于赵壹、孔融、祢衡、阮籍、嵇康等东汉以来的一大批文人,其所谓的“不护细行”,本有受东汉以来名士之风影响的因素,颜氏不察,多所责备,就更不妥当了。

从上述简略的分析,可以启发我们对另一问题的思考,即赵壹、孔融等人的“抗竦过度”、“诞傲致殒”、“无礼败俗”、“凌物凶终”等等,不仅是东汉中期以来名士之风的产物,而且也是东汉以来文人的社会政治地位呈现独立趋势的反映(注:这里的“独立”,是相对于西汉以来文人绝对依附于统治者(“言语侍从之臣”),以统治者的思想意志为意志,文学创作多摹仿少创造和文学与学术、历史等浑然不可分而言的,实际上,中国封建社会的文人士大夫在政治上或思想上多是依附于统治者的,即道屈从于势;文学与学术等有时也难以绝对区分,这是需要说明的。),是文人自身的主体意识增强和追求个性自由的反映,是文人自觉的重要标志和方面,而这种文人的自觉,又促进了文学创作的发展。

东汉中叶以后,宦官外戚争斗激烈,社会黑暗,“逮桓灵之间,主荒政谬,国命委于阉寺,士子羞于为伍,故匹夫抗愤,处士横议,遂乃激扬名声,互相题拂,品核公卿,裁量执政,婞直之风,于斯行矣。”(《后汉书•党锢列传序》)此所谓“清议”。清议既因政治黑暗而起,起而抗之者多不执政,那么一些仕者与文士因愤世而有矫激之行,自然不为奇怪。又,“清议”风行,士人的出仕问题,仕者官位的升降,都受到影响。加之东汉选举制有“独行”一科,这便易于形成好尚名节的一代士风。风气既行,也不免会有人伪装清高,弄虚作假,此所谓假名士。于是也就有人反其道而行之,不修小节,寻求和抒发内心的真实自然的伦理道德和情感,以与之区别,这同样十分正常。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五“东汉尚名节”条有云:“盖其时轻生尚气已成习俗,故志节之士好为苟难,务欲绝出流辈,以成卓特之行,而不自知其非也。”如上述赵壹等人的所谓“不护细行”,实则多是在这种士尚名节之风的影响之下,“务欲绝出流辈”,“而不自知其非”的“卓特之行”。范晔《后汉书•赵壹传》称壹“恃才倨傲,为乡党所摈,乃作《解摈》。后屡抵罪,几至死。”其书《杜笃传》谓笃“少博学,不修小节,不为乡人所礼。”《范冉传》又载范冉“好违时绝俗,为激诡之行”。《马融传》载马融“达生任性,不拘儒者之节”。至如其书《祢衡传》谓衡“少有才辩,而尚气刚傲,好矫时慢物”,《孔融传》记融被人奏为“不遵朝仪,秃巾微行”,与祢衡“跌荡放言”,等等,都可从东汉后期的士风中求得解释。

这里还要补充说明一点,那就是东汉后期乃至魏晋士风的变化,从思想史上看,又与东汉以来经学的危机、变革与黄老之学的复兴,名教的破产与人物品评的兴起,有着密切的关系。(注:王晓毅:《王弼评传》第10章《汉魏之际的学术巨变》,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无论是文人的不护细行,还是对这种不护细行的批评和辩护,也都可溯源到汉魏之际的这种思想丕变。正是在这种思想丕变的背景下,我们从文士的不护细行,卓异超俗,也从上引对文士不护细行的批评和辩解本身,看到了其内心主体意识的增强和对个性自由精神的追求,看到了文人们的自觉。因为对“文人”的批评,当然是以对“文人”概念的认识为前提的。余英时先生曾指出,名士之风“流变所及,则为士大夫充分发挥其个性,虽虚伪矫情,或时所不免,而个体自觉,亦大著于兹”。(注: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汉晋之际士之新自觉与新思潮》,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文人的自觉,正是如此。

由于东汉中期以后文人的自觉,即文人社会地位的趋向独立和主体意识的增强,从而促进了文学的自觉,促进了文学创作的发展和繁荣。

西汉至东汉中期的著名作家有司马相如、东方朔、王褒、刘向、枚乘、枚皋等,创作队伍不能不说十分壮大,其以大赋为主要形式的文学创作亦不可谓不十分繁荣,但是,就其身份而言,无论是在中央还是在地方,无论是公卿幕僚还是文学侍从,他们几乎无不是在“言语侍从之臣”的地位上,尽着“朝夕论思,日月献纳”(班固《两都赋序》)的职责,或扮演着“在左右诙啁而已”(《后汉书•东方朔传》)的角色。他们这种“主上所戏弄,倡优所畜”(司马迁《报任少卿书》)的依附地位,使其自身的主体意识和创作的主动性、创造性,情感表现的独特性,多少被掩盖了起来,这也是汉大赋较少反映现实、常常流于呆板的原因之一。

东汉中期以后,社会黑暗,清议成风,文人们也愈益不满于对帝王权贵的依附,不满于“言语侍从之臣”的社会地位,不满于充当宫廷玩偶、摆设的命运,不满于歌功颂德、点缀升平、劝百讽一、讽而不止的辞赋创作,而逐渐地追求社会政治地位和内在精神的独立,期求人生价值的实现,希望不受拘束地抒发内心的真实情感,以各自独特的方式观察和反映社会现实。这一切都有力地促进着文学的创作和发展,促进着文学的自觉,产生了像《答客难》、《悲士不遇赋》、《归田赋》、《刺世疾邪赋》、《述行赋》、《五噫歌》、《四愁诗》、《赠妇诗》、《见志诗》等沉痛悲慨、愤激抗争、抒发个人情感抱负,透露出文学发展新方向的好作品。

魏晋时期,“世积乱离,风衰俗怨”(《文心雕龙•时序》),这更使一大批文人相应地摆脱了政治上的依附和思想上的拘禁,想说什么便说什么,出现了“仲宣独步于汉南,孔璋鹰扬于河朔,伟长擅名于青土,公幹振藻于海隅,德琏发迹于此魏,足下(指杨德祖)高视于上京”(曹植《与杨德祖书》)的繁荣的创作局面,出现了许多反映现实、抒发怀抱、风骨凛然的作品。这一时期也就成为著名的“文学的自觉时代”。

由文人自觉带来的文学自觉,还表现在文体和文学表现手法上的创新。东汉中期以后,文坛已不是劝百讽一的煌煌大赋的天下,抒情言志的小赋不断出现,逐渐打破了汉大赋的垄断局面。汉末建安时期大量涌现的文人五言诗,取代了东汉前期“质木无文”的“咏史”之作;从曹丕到鲍照,七言诗开始出现并迅速发展成熟起来;从曹植到沈约、庾信,诗赋文章不只是华丽而且更讲究声韵的美听、词采的雕饰和用典隶事的巧妙自然。这些都为唐以后文学的发展作了必要的准备。

文学批评和理论是文学创作的经验总结,文人的自觉促进了文学创作的自觉,也直接间接地促进了文学批评和理论的发展及提高。明显的例子是对文人、文学观念的认识与界定。

文人的概念最早是指以礼乐教化治理国家的统治者,《尚书•文侯之命》中说:“追孝于前文人”,后也指长于文章学术之人,如“文学子游、子夏”(《论语•先进》),“君子避三端:避文士之笔端”(《韩诗外传》卷七),《盐铁论》中说的“文学”,王充所说“采掇传书以上书奏记者为文人”(《论衡•超奇》),大致也不超越这一范围。但从王充开始,已逐渐注意到文人偏重于“述作”的特点。随着东汉后期至魏晋文士社会政治地位的独立趋势和主体意识的增强,文人多指文学之士便越来越清楚了。如曹丕在《典论•论文》中说:“今之文人,鲁国孔融文举,广陵陈琳孔璋,山阳王粲仲宣,北海徐幹伟长,陈留阮瑀元瑜,汝南应玚德琏,东平刘桢公幹,斯七子者,于学无所遗,于辞无所假,咸以自骋骥v于千里,仰齐足而并驰。”韦诞、杨愔、颜之推、刘勰等人所指责和辩护的“不护细行”的文人,也多指文学之士。到了梁元帝著《金楼子•立言》,更从理论上对文人的概念作了概括。他说:

古人之学者有二,今人之学者有四:夫子门徒,转相师受,通圣人之经者谓之儒;屈原、宋玉、枚乘、长卿之徒,止于辞赋,则谓之文;今之儒,博通子史,但能识其事,不能通其理者,谓之学;至如不便为诗如阎纂,善为章奏如柏松,若此之流,泛谓之笔,吟咏风谣,流连哀思者,谓之文。

有文人始有文人之文,因而萧绎对文人特征的概括,实际上也就是对文学特性的认识,而这种认识当然是以客观上东汉后期以来文士社会地位的独立和主体意识的增强为前提的。

  三

关于文人“不护细行”的争论,既不始于也不止于魏晋南北朝。如果说这一时期文人的不护细行和关于它的争论,与东汉中期以后清议和人物品评之风的影响分不开的话,那么,此后对文人不护细行的指责,则多是以儒家传统思想中的伦理道德、礼义节操和等级名分,来衡理和评价文人言行时所作出的。这种批评和指责,往往在某种程度上带着偏见和局限,而这种偏见和局限影响了文学的批评。

孔子早就说过:“有言者不必有德”(《论语•宪问》),这是从言与德的关系上讲的,虽未必有指责“有言者”的意思,但这句话应是文人“不护细行”之责的源头。魏晋南北朝以来,对文人“不护细行”的指责颇为流行,唐宋两代尤为明显。如唐骆宾王,《旧唐书》本传载其“落魄无行,好与博徒游……坐赃左迁临海丞,弃官而去。”崔颢,史称“有俊才,无士行”(《旧唐书•崔颢传》)。王昌龄“以不护细行贬龙标尉”(《旧唐书•王昌龄传》)。顾况“以嘲诮能文”,“为宪司所劾,贬饶州司户”(《旧唐书•顾况传》)。元稹“素无检操”(《旧唐书•元稹传》)。李商隐“与太原温庭筠、南郡段成式齐名,时号‘三十六’,文思清丽,庭筠过之,而俱无持操,恃才诡激,为当途者所薄,名宦不进,坎 终身”(《旧唐书•李商隐传》)。周邦彦,史称其“疏隽少检,不为州里推重”(《宋史•周邦彦传》)。柳永“喜作小词,然薄于操行”(《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三十九引《艺苑雌黄》)。陆游为范成大参议官,“以文字交,不拘礼法,人讥其颓放,因自号放翁”,“晚年再出,为韩侂胄撰《南园阅古泉记》,见讥清议”(《宋史•陆游传》)。都是很明显的例子。

从孔子、孟轲、董仲舒到朱熹,儒家思想自身的发展,随着时代的变化,兴衰起落、吸纳变革,逐渐成为整个封建社会的统治思想,并渗透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儒家思想中的一整套的伦理道德、礼义名分观念,始终是统治阶级用以巩固政权、维系人心、规范人们言行的理论武器。“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不得僭越;“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礼记•曲礼上》),“非礼勿动”(《论语•颜渊》);“男女有别”(《礼记•丧服小记》)“男尊女卑”(《晏子春秋•天瑞》),不准违犯;“不登高,不临深,不苟訾,不苟笑”(《礼记•典礼上》),一切都要循规蹈矩,恪守不违,否则,即使像曹操这样一位曾主张过“夫有行之士,未必能进取;进取之士,未必能有行”,故任人重在取其材而不论其“负污辱之名,见笑之行”(《三国志•魏书•武帝纪》)的很通达的人物,为了维护其统治,也会以不孝为名将孔融杀掉。南朝统治者虽多信奉佛教,但儒家思想仍是统治思想,儒家的伦理道德仍须遵从,帝王仍借以维护统治秩序,士人皆不得违犯。(注:周一良:《两晋南朝的清议》,载《魏晋隋唐史论集》第2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诸如司马相如、扬雄、孔融、潘岳以及王昌龄、元稹、温庭筠等,这些被指责为“不护细行”的文学之士,或有媚上之嫌,或有另辟蹊径以求升迁之意,或有傲诞不羁之行,或有违碍名教礼仪之举,恰恰在政治上不利于封建统治秩序的维护,违反了儒家出处进退的名节,在生活上唐突了儒家的伦理道德,那就自然免不了生前受人侧目,仕途不尽如意,死后还要被以成败论人的史家书上一笔。

因此,我们认为,传统儒家思想中的伦理道德,礼义名分观念,在封建社会中有维护社会秩序、维系人心的积极的一面,其本身也有不少合乎情理的有益的成分,但我们今天对待这种一味求全责备、指斥文人“不护细行”的“东方恶习”,对这种站在统治阶级利益一方面,用儒家传统的伦理道德标准衡量文人言行的结论,却不能不持谨慎态度,不能不加分析便轻易信之;同样,我们赞同王国维先生的话:“故无高尚伟大之人格,而有高尚伟大之文学者,殆未之有也”,“天才者……而又须济之以学问,帅之以德性,始能产生真正之大文学。”(注:王国维:《文学小言》(六)(七),引自《王国维文学美学论著集》,北岳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然而,在我们的文学批评和研究中,却不应因为所谓“不护细行”,就对一些颇有成就的文学家求全责备,不应以人废言,而是要对其人其文作具体、全面的分析。如扬雄、潘岳、元稹等文学史上的一些著名作家,长期以来,多有笼统地以人论文,因而评价偏低的情况。这是不妥当的。这里,我们不妨以元稹为例作些分析。

元稹在当时和后来被指责为“不矜细行,终累大德”(辛文房《唐才子传》卷六)的原因有二:一是交结宦官,位至宰相;二是始乱终弃,用情不专。其实,这两条都并不完全符合事实,因而似不足以以此贬低元稹及其创作在文学史上的地位。

关于投靠宦官、位至宰辅,固然有两《唐书》为证,但我们认为,元稹虽有投靠宦官之嫌,然并不能因此而推出元稹必定是投靠了宦官才得以升迁的结论。在封建社会中,文人士大夫要想有所作为,必得帝王知遇,否则就可能一事无成。元稹的位至宰辅,其主要原因应在于唐穆宗的知遇,在于其文才为穆宗所赏识,其“消兵”的政治主张与穆宗相符合。

《旧唐书》卷一六六《元稹传》载:

穆宗皇帝在东宫,有妃嫔左右尝诵稹歌诗以为乐曲者,知稹所为,尝称其善,宫中呼为“元才子”。荆南监军崔潭峻甚礼接稹,不以掾吏遇之,常征其诗什讽诵之。长庆初,潭峻归朝(注:陈寅恪先生指出,此处《新唐书•元稹传》作“长庆初,潭峻方亲幸”为妥,因崔归朝在长庆之前。参见《元白诗笺证稿》,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新1版,第74页。),出稹《连昌宫辞》等百余篇奏御,穆宗大悦,问稹安在,对曰:“今在南宫散郎。”即日转祠部郎中,知制诰。朝廷以书命不由相府,甚鄙之。然辞诰所出,夐然与古为侔,遂盛行于代。由是极承恩顾。……居无何,召入翰林,……穆宗愈深知重。……罢稹内职,授工部侍郎,上恩顾未衰。长庆二年,拜平章事。……遂俱罢稹、(裴)度平章事,乃出稹为同州刺史,度守仆射。谏官上疏,言责度太重、稹太轻,上心怜稹,止削长春宫使。

由此可见,元稹长庆初的不断升迁,固然有崔潭峻的推举之力,但其主要原因还在于穆宗的深相“知重”,而“知重”的重要因素是爱赏其才。崔氏出稹诗奏御,“穆宗大悦”,是因为其在东宫时就称赏元稹诗歌,之后“极承恩顾”,也是因为元稹“辞诰所出,夐然与古为侔”,加之当时的宰相段文昌“因请亟用兵部郎中薛存庆,考功员外郎牛僧儒”和元稹,所以才“上然之,不十数日次用为给、舍”(《元稹集》卷三十二《叙奏》)。所以,在元稹升迁的问题上,崔氏并非起决定作用者。此其一。

第二,穆宗之知重元稹并擢而为相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在“消兵”问题上与其观点一致。早在元和初年,元稹与白居易应制举时,曾揣摩当日之事作《策林》七十五篇,其中就有《销兵数》一门。及元和末年平定淮西后,元稹见李正封《过连昌宫》诗或韩愈和作,同其题作《连昌宫词》,末云:“老翁此意深望幸,努力庙谟休用兵。”这正与穆宗以及段文昌、萧俛、崔潭峻等人的观点相合。《旧唐书》卷一七二《萧俛传》云:

穆宗乘章武恢复之余、即位之始,两河廓定,四鄙无虞,而俛与段文昌屡献太平之策,……劝穆宗休兵偃武。又以兵不可顿去,请密诏天下军镇有兵处,每百人之中限八人逃死,谓之“消兵”。帝……遂诏天下如其策行之。

故陈寅恪先生指出:“《连昌宫词》末章之语,同于萧俛、段文昌‘消兵’之说,宜其特承穆宗知赏”。又指出:“然则,‘消兵’之说,本为微之少日所揣摩当世之事之一,作《连昌宫词》时,不觉随笔及之,殊不意其竟与己身之荣辱升沉,发生如是之关系。此则当日政治之环境实为之也。”(注: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第74—75页。)陈先生此论极为精到,虽则是以“消兵”之史实证《连昌宫词》末章之诗,但亦足为本文观点之有力佐证。

其实,不仅在“消兵”问题上,元稹在其它方面的一些看法也颇为穆宗赏识。如元稹自云为中书舍人时,穆宗“三召与语。语及兵赋洎西北边事,因命经纪之。是后书奏及进见,皆天下事”(《元稹集》卷三十二《叙事》)。观《元稹集》,今存《进西北边图状》、《进西北图经状》等篇,可证其言不虚。

由于元稹的许多政治见解与裴度相左,因而受到裴度的猛烈抨击;由于元稹的升迁,与交接宦官有关(然则如上文所述主要是受穆宗知赏),有悖于一般士人出处进退的名节,所以遭到当时及后人的责难,如此而已。

至于元稹用情不专、始乱终弃的问题,也还可以讨论。元稹有《遣悲怀三首》等追悼夫人韦氏,可见其是很重感情的,而所谓的始乱终弃,是指元稹与莺莺事。陈寅恪先生早已指出:“唐代社会承南北朝之旧俗,通以二事评量人品之高下。……凡婚而不娶名家女……为社会所不齿,……则微之所作《莺莺传》,直叙其自身始乱终弃之事迹,绝不为之少惭或略讳者,即职是故也。其友人杨巨源、李绅、白居易亦知之,而不以为非者,舍弃寒女,而别婚高门,当日社会所公认之正当行为也。”(注: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第112—113页。)当然,陈氏考史,可有此一说,我们固不必引此为元氏的始乱终弃辩护,但是否也应当不要因人而废言呢?

中国的文学批评传统讲究“知人论世”之法,所以有时无形中也会因人之“不护细行”而贬低其文学史上的成就。人们对元稹在文学史上地位的评价偏低,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这里。然而,实际上元稹无论是在当时还是后来文学的发展上,都产生过相当积极的影响。他的《唐故工部员外郎杜君墓系铭序》对白居易的《与元九书》有直接影响,《和李校书新题乐府十二首》更直接启迪了白居易《新乐府五十首》的创作。尤为难能可贵的是,当元稹、白居易都遭贬斥之后,白居易思想渐趋消沉,直接反映社会现实、同情人民疾苦的作品渐少,而元稹却写下了和刘猛、李余的《乐府古题》,且思想性和艺术性都较其前作为优。直到长庆、大和年间,元稹仍写下了《自责》、《树上鸟》、《旱灾自咎贻七县宰》、《遭风二十韵》等不少抨击藩镇割据、关心百姓痛瘼的作品。因而,元稹在中唐现实主义诗歌的创作中,在诗歌语言的通俗自然和诗歌叙事艺术的发展中,无疑是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的。此外,如《连昌宫词》、《莺莺传》等作品,不仅在题材上,而且在艺术手法上也都示后人以无数法门。所以,还是荣格说得好:“艺术研究的原理则是,不管这件艺术作品或艺术家本人有什么问题,心灵的创作品本身总是有存在价值的。”(注:荣格:《探索心灵奥秘的现代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第147页。)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刘勰《文心雕龙•程器》主要论述了从政与为文的关系,其主旨在于力倡“贵器用”与尚“骋绩”。它不是一篇纯粹的作家道德品行论,也未涉及作家道德品行与创作的关系。然而,从文中关于文人“不护细行”的论述,却可以引发我们一些思考。东汉以来文人的不护细行以及围绕这一问题展开的争论,都恰好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文士自身主体意识的增强和对个性自由精神的追求,反映了文人的自觉。这种自觉,促进了文学创作的发展和文学观念的确立。同时,由于对文人不护细行的批评在某种程度上往往带有一定的偏见和局限,也就不免会影响到文学批评的正常开展。这些,在我们今天的文学研究中,都还应当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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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科版》1998年02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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