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厚廷: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策略要点——经济视角的考量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56 次 更新时间:2013-08-27 20:13

进入专题: 人类本性   制度分工   制度瓶颈   责任系统   制度内化  

李厚廷  

内容提要:中国市场经济进程的实践证明,有明确方向的转轨进程相对于混沌的探索进程并不轻松,转轨阶段中的“完善体制内涵”相对于“搭建体制框架”更加艰难。鉴于中国市场经济制度的特定发展阶段,应在坚持其基本规定性的前提下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重点转向其策略性选择,由“该做什么”转向“如何做好该做的事情”。经济视角下的策略思考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关 键 词:人类本性 制度分工 制度瓶颈 责任系统 制度内化

我国的经济市场化进程分为探索阶段(1978-1992)和转轨阶段(1992- )。探索阶段的任务是寻找目标,通过原有体制边缘或体制外的实践过程发现既体现人类文明进步一般规律、又符合中国当时实际情况的经济体制模式。转轨阶段的任务是趋向目标,通过具体的改革行为完成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人们又将这一阶段中的前十年(1992-2002)称之为“搭建体制框架”,而将2002年之后的改革时期称之为“完善体制内涵”。实践证明,有明确方向的转轨进程相对于混沌的探索进程并不轻松,而转轨阶段中的“完善体制内涵”相对于“搭建体制框架”而言更加艰难。

一、依循人类本性

按照常理,“知彼”远比“知己”难,但在人类本性问题上,“事实恰恰相反,正因为我们是人,所以对人的认识遇到了想象不到的困难。” 1纵观历史,人类对人类本性的认识始终没有停止,从“自然人人性”到“意识人人性”,再到“社会人人性”,以及其他关于人性的系统性认知。在中国的文化体系中,人性经常被赋予两面性——性善和性恶、利己和利他、温良和残暴、理性和任意、贪婪和自我满足,等等。问题的关键在于人类史实都足以令每一种人性假设“铁证如山”,这样,人类本性还能否作为社会治理的一个基本依据。面对复杂且变幻莫测的人类本性,尤其是那些令人恐惧的负面内容,我们依然只能生活在由人类本性中的正面因素和负面因素相互交织的现实世界中。

依循人类本性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统一性表现在:

依循人类本性,可以提高完善市场经济制度的自觉性。人类本性及其两面性是一种现实存在,由此制度的必要性得以确立。在社会实践中,依靠主体自律抑制其负面性的动力极其弱小,这可以作为政治架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需要建立制衡机制的原始依据。完善的市场经济制度将在社会运行的基础层面大大压缩人类负面本性得以施展的空间。我曾经说过:机会主义专攻制度软肋,制度体系中的薄弱环节最容易受到攻击。 2

依循人类本性,可以提高市场经济制度的科学性。市场经济制度的完善是一个历史过程,这一过程是通过制度博弈实现的,表现为制度现实和人性的互动:符合人类本性的制度可以降低制度实施的成本,最大限度地抑制人类本性中的消极因素,将社会行为导入健康轨道;反之,制度的有效性就会大打折扣,甚至面临制度夭折的危险。八十年代中后期,曾经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研究生退学现象,社会上较多的利益机会和研究生助学制度的滞后使一定数量的研究生不辞而别,此时教育主管部门出台的应对措施是依据培养的年限向退学的研究生收取培养费。这一制度措施不具可实施性,当然无效果可言。

依循人类本性是人类本性和现实规则的统一。人类本性是一种客观存在,但其社会表现形式不是人类本性的直接外显,这取决于其主体对外部世界运行规则的能动反映。人类本性中的规避风险和交际需求都会内生出自我矫正机制,这种机制的功能发挥取决于特定的制度结构和制度环境。任凭人类本性驰骋,人类社会将面临生存之虞。依循人类本性不是降低而是提高了对规则的依赖性。因此,依循人类本性只能是尊重人类本性和现实规则的统一。

依循人类本性的依据还在于人类本性中存在秩序偏好。制度经济学已经证实,市场经济制度不是与生俱来,不是某个思想家的发明,也不是某个强权者的外部施加,而是“根据自己的自发意图进行互动,仅受制于平等一致地适用于他们全体的法律时,我们便在社会中拥有一个自发秩序的系统。” 3从实践来看,秩序对弱者而言具有生存意义,而强者对秩序的需求相对于弱者而言则更加强烈。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两种完全不同的依循人类本性:一种是承认人类本性中的两面性,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积极地实施制度变革,改变人类本性中负面因素得以立足和发展的制度环境,激活人类本性中的正面因素使之服务于人类进步;另一种同样承认人类本性中的两面性,但对人类本性中的正面因素视而不见,而听任人类本性中的负面因素恣意妄为,他们善于利用改革的惰性特质和人类本性中负面因素对旧体制的依赖性,以稳定为借口不思变革,动用所掌握的公共资源,四平八稳地经营着自己的权力资产,寻求个人升迁的通道。在后一种情况下,当然不能有效地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建设。 4

二、致力于构建体制分工格局

没有什么比分工在人类社会进步中的作用更普遍和持久。自然经济中的男耕女织是一种分工形式,这种分工形式依然影响着中国的社会结构;任何一个经济组织或社会组织,不论其规模大小和存在形态具有多大差异,内部分工都是组织存在的必然选择,且这种分工的具体格局和组织绩效存在高度相关性,组织内部依靠行政机制所实施的各类变革都和分工息息相关;人类不同发展阶段上的社会体系都是分工的集合,治理国家、传承文化、暴力工具、生产衣食、提供服务、物畅其流、才尽其用等都是分工的具体表现。分工始终存在,差别仅仅在于不同发展阶段上的分工具有不同的内涵、分工结构和组装形态。事实上,我们可以通过对分工的解剖发现人类社会的发展轨迹。

作为社会的一分子,我们都被固定在社会分工体系中的某一个极其细小的环节之上,洞察和理解社会分工体系的能力相当有限,但人类理性诱导我们试图更多地了解分工体系的真实情景,《铅笔传奇》呈现了一幅现代社会中经济系统的分工图谱。 5

从人类社会发展的脉络中可以窥见一个基本的事实:社会发展层次越高,分工就越精细,社会分工体系中的合作机制就变得越重要。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经济近乎被完全囊括在家庭范围之内,正因为这样,古希腊思想家色诺芬的《经济论》曾被人们译为《家政学》。 6现实的经济活动一旦突破家庭范围就会形成新的分工格局,经济活动在更大空间中的特性被思想家们逐渐认识,古典经济学家们描述了协调复杂分工体系的社会机制。在这一框架中,一极是以“经济人”为共性的各类市场主体,一极是独立于市场主体且市场主体又活动于其中的市场。而政府被排斥在经济体系之外,仅仅扮演“守夜人”角色。应该说,古典经济学家在解释经济运行的同时,最早提出了体制分工的理论——市场做什么、市场主体做什么、政府做什么。这种分工格局在较长的历史时期内是有效的。

或许是社会发展的层级提升和规模扩张,或许是“看不见的手”本身的内在缺陷,或许是经济主体变得桀骜不驯,既定的分工格局已经不能满足社会运行的底线要求。从此,政府渐渐地由“守夜人”变成了参与者。实践证明,市场和政府的混合也是有效的。这种有效性来源于市场和政府在制度体系中的适当分工和由此产生的功能互补,社会对市场机制的坚定信念使政府进入之后依然在经济运行中保留了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定性,政府作为“后来者”只能在遵守这一基本规定性的前提下寻求其作用空间,并在此过程中形成政府和市场的分工界域。现代市场经济的精髓就在这里,试想,如果以政府取代市场、或者是两者各自为政、甚至相互拆台会产生什么经济和社会后果!

理性告诉我们,历史不会简单地轮回,完全的市场和完全的政府这两种经济运行形式都不会再现,市场和政府将长期并存于绝大多数经济体的经济制度中。面对新一轮国际经济和政治格局的变动,单独地“市场杠杆”或“政府杠杆”都不足以提升国家竞争力,唯有基于政府和市场既分工又合作的框架才能提供发展的制度动力。

必须明了,我国是由完全政府走向市场和政府的混合,面临的主要矛盾是市场力量的不足,由此决定市场经济制度发育时期的基本趋势是由集权走向分权。而在市场经济制度完善时期面临的主要任务是政府职能在其界域之内的进一步强化及政府和市场分工的优化性整合。分工思想在市场经济制度中具有核心地位,同时又超越市场经济制度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每一个环节的分工主体都能够做到在其位、尽其能、司其职,就会聚合为一个有序、向上、富有效率和充满活力的社会! 7

三、致力于扩充制度瓶颈

经过三十多年的市场经济进程,市场经济制度已经在经济运行的基本层面建立起来。但是,现实的市场经济制度并不是在所有向度上都均衡发展,由此产生了制度瓶颈。应该指出,制度变迁过程就短期而言是一个不均衡过程,在某一时点上必然存在制度向度之间实际进程的差异。产生这一现象的根源在于各向度之间在制度需求强度、制度内在结构、制度变革动力、制度变革阻力、制度和社会主导性力量之间的利益关联等方面存在差异。如果跨越短期界限——这个时间足以弥合现存的制度瓶颈——制度各向度之间的不均衡依然存在,甚至可能有更加严重的趋势,这时的不均衡就是典型意义上的制度瓶颈。 8

制度瓶颈广泛存在于现实的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市场体系中的劳动力市场和资本市场、市场运行中的政府监管、政府职能的转变、公共权力的约束、执行层面的规范性、社会管理的主动性、高等学校扩招之后的内部管理体制、社会组织发育和管理,等等。可以说,在每一个问题的背后都存在制度性根源——制度缺失、制度走样、制度失调或制度漠视。尽管社会的各个环节都时刻箭在弦上,各类社会性问题依然不时地向我们的制度体系发出挑战。瓶颈的形成可能源于“慢”,由此需要给予更多地关注;瓶颈的形成还可能源于“难”,由此需要给予更多的资源投入;瓶颈的形成还可能源于“复杂”,由此需要凝聚更多的政治智慧。

制度瓶颈的存在及其发展对经济和社会运行秩序提出了严峻的挑战。面对这一问题,我们试图发现某些制度瓶颈长期存在的方法论根源。在设计制度变革时,我们往往注重战略,忽视细节;在推进制度变革的过程中,我们往往各行其是,忽视协调;在总结制度变革的成效时,我们往往只看到成绩,忽视问题。这些方法论上的偏颇分开来看好像都没有什么大问题——战略是方向,各行其是是分工和调动积极性,看到成绩是鼓舞士气和着眼未来。但是,多方面的累积最终使我们偏离了观察问题的科学基点,以偏概全,放弃了必要的整合性努力,游离于制度体系之外思考问题。

扩充制度瓶颈,首先需要具有瓶颈意识。不论社会发展处在何种制度层级之上,制度瓶颈都是一种现实存在,人们的制度性努力在消除既定制度瓶颈的同时,必然激发新的制度瓶颈的产生。制度瓶颈意识是扩充制度瓶颈的基础,它可以诱导人们关注制度内部的协调性,降低制度瓶颈的程度,缩短制度瓶颈的存续时间,提高制度效能。

扩充制度瓶颈,应该从制度环节更多地走向制度体系。制度体系中的某一环节可以超前存在,但这种超前的程度和时间是有限的,这种规定来源于制度体系内部的制度结构,发育滞后的制度分支不能对发育相对超前的制度分支的功能作出有效回应,此时就会在制度实践中出现制度内部结构的失衡信号,一个理性的制度体系必然对这种失衡信号作出反应,从而进行适应性调整。在市场经济实践中,虽然可以在某一个方面寻求突破并向前推进,但终究难以走得太远,现实不时地强制我们放慢曾经快速前进的脚步,而将相对滞后的制度领域推向前台。如,市场经济制度体系中的企业制度、政府制度和市场制度,其中的任何一种制度建构缺陷需要借助于另外两种制度的协调性才能得到有效解决。在社会层面上,制度体系的重要性从来没有现在这样突出,“党政领导体制改革、中央与地方关系体制的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落后,实际上已经是导致政治领域腐败日益严重的重要原因。政治体制的改革越来越紧迫。” 9在现实生活中,制度体系往往蕴含着较之制度环节更为深刻的内涵:如果某一行政区域实现全面小康的人均收入标准是8000元,这一指标达到而60%甚至更多的人还没有达到这一收入水平时,我们很难说其实现了全面小康。结构性特征是对制度体系存在状态的质的界定。

扩充制度瓶颈,操作层面的方位选择重点是制度末梢。我家附近的公园里有一棵槐树,每当春天到来露出新芽的时候,我都会为即将到来的“公树悲剧”捏一把汗,附近居民会将鲜嫩的槐花连同新叶一扫而光,其状惨不忍睹。幸运的是,几个月之后还是一棵枝叶繁茂的大树,而其中又在酝酿着下一次“公树悲剧”。短期看来,末梢在这里表现的无关紧要,这是典型的植物逻辑,而在制度逻辑中恰恰相反,制度末梢的完好无损和正常运作是实现制度效能的基础。从理论上说,制度末梢是制度系统的一个环节,承担着特定的制度功能,如果一个个制度末梢不能有效运传,由这一层级所决定的制度效能就会大打折扣,制度层级之间的传递必然导致现实的制度运行偏离既定的制度指向。在制度实践中,由制度末梢产生的经济和社会问题足以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行政效率低下的问题由于各行政层级的各取所需而得不到实质性改变、政府机构改革因各级行政机关的“灵活变通”而困难重重、高等教育健康发展所需要的各项改革因高校过份地稳定取向而迟迟难以展开、基层公共权力的不作为和乱作为时常隐含着酿成社会事件的可能性。2009年5月20日,国家审计署发布了对河南、甘肃、山西、黑龙江、江苏、湖南、福建、陕西、内蒙古和重庆十个省(市、区)2006至2007年财政支农资金审计调查的结果,其有关部门和单位违规使用支农资金26.93亿元,其中5837.4万元用于建房买车。 10执行层的类似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治理,现实的社会过程就会偏离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指向。制度末梢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小”,因其小而被忽略,但也因其小而多,多则可以汇集,可以传递,事关百姓感知。

四、致力于构建制度系统中的责任主体

外部性问题产生于经济活动中成本和收益的不对称性,外部性理论可以对众多的经济现象作出合理解释,我曾经从这一视角观察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变化。 11我们认为,可以将外部性理论应用到更加广泛的领域: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和社会存在一种交换关系,正象经济体系中的经济主体那样,不论你从事何种职业,你都在以某种形式付出成本,其形式可能是一般的劳动能力、学习能力、特定劳动技能的获得、管理能力、某种专业知识的凝炼,等等;另一方面,他又以某种形式从社会获得一定的收益,其形式可能是经济收入、职位晋升、学习机会、更高程度的社会认可,等等。这样就在每一个社会成员那里形成了成本和收益之间的对应关系。由于存在众多的技术和社会限制,现实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外部性不可能完全消除,但一个有效率的社会必须尽可能地减少外部性。

完善的市场经济制度一定包含具体层面的功能性规定:大部分社会成员应该对其付出的成本和从社会获得的收益保持可以接受的状态。如果这种状态可以实现,社会就能从由此产生的社会性激励中获得进一步发展的动力;反之,社会必定发展乏力。在后一种情况下,一定是外部性在制度体系中较多地存在:付出多而获取少,或者是付出少而获取多。这里是“大部分”而不是全部,是“可以接受”而不是满意或基本满意,这是因为这种问题的判断往往带有较多的主观性,一个组织中的一群人极有可能制造一个“合成谬误”——每一个人都认为自己付出最多而获得最少。在这种状态下,一定是制度环节和社会的价值系统出了问题。

我们习惯使用“责权利相统一”来描述制度的应有规定性。这种描述在现实中具有一定的局限,人们习惯性地将“权”理解为与某种管理职位共生,并依附于这一职位,谓之“职权”。这样,自然将社会成员中的绝大多数排除在外,“责权利相统一”仅仅适用于具有管理职位的社会成员。我们可以借用“责权利相统一”的提法,但对其中的“权”和“责”赋予新的内涵。其中的“权”是主体相对于客体的一种社会性规定,“权”的具体内涵是由其层级决定的,院长可以决定教学计划和课程结构,而教授可以决定教学的具体形式。“责”是社会成员实际扮演的社会角色,角色不同,充当角色的形式不同,内涵不同。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责”是通过其付出实现的,此时的付出就表现为一种自愿行为和主动行为,社会应该让每一个社会成员生活得更好,同时每一个社会成员也有责任付出其所能,“只讲索取不讲贡献”是责任观的缺失。我们都应该扪心自问:我为我生活其中的社会做了点什么?每一个社会成员尽职尽责,就应该获得与这种付出相应的回报;反之,则应该承担由其行为产生的“责任”,这是一种代价。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这种代价可能是收入下降,生活陷入窘境;对于一个职业经理人而言,这种代价可能意味着在经理人市场上陷入被动地位,甚至被逐出市场;对于政府官员来说,这种代价则可能意味着政治资本的归零。

制度的对称性在制度功能中具有关键性作用。每一个社会成员必须通过特定的社会性机制同时承担由其行为所产生的收益和成本,收益是一种激励,成本是一种约束,并且在构成对称性的两个方面都具有相同的刚性。如果一个方面亢进,另一个方面缺乏,或者是一个方面刚性强,另一个方面刚性弱,外部性就会滋生,就会使处在既定制度结构中的社会行为发生扭曲,制度效应就会下降。在现实的制度架构中,社会主体的责任意识缺乏普遍存在,激励有余而约束不足,重视权力运用而轻视权力制衡,对成绩趋之若鹜而对问题避而远之。我们可以观察现实的社会组织或经济组织,其中的权力体系一定十分清晰,精细而又完备,而责任体系大多处在模糊状态。

五、致力于市场经济制度的内化

市场经济制度有两种存在形态:一种是外显形态,表现为市场经济制度的实践结果;一种是内隐形态,表现为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各类主体的价值观念。

在市场经济实践中,人们通过大量且反复进行的交易过程逐渐形成一些概念,诸如:我接受、我应该、我主张、这样做可以保证各种利益的均衡、那样做可以保证交易的持续性,等等。这些概念的不断强化最终转化成交易主体自觉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这时我们就说市场经济制度完成了内化。设想市场经济制度完全的内化只能是一种美好的愿望,其原因在于:市场经济制度的内化程度受市场经济制度实践的限制;市场经济的实践是动态的;不同的主体对于相同的市场经济实践可能具有不同的反应。虽然如此,现实制度实践中的市场经济制度内化仍然具有一定的塑造空间,重视实践的升华和社会观念的引导可以提高市场经济制度的内化程度。其经济和社会意义在于:人们通过习惯、教育和经验习得了规则,逐渐“达到在正常情况下无反应地、自发地服从规则的程度”,“使社会成员被根深蒂固的道德制度所浸透,看上去他们是在自愿地接受制度的约束,或者至少无需大量依赖法律规则和程序”(柯武钢、史漫飞,2000)。

制度内化可以为市场经济主体提供示范效应。在市场经济实践中,如果制度环境既定,游戏规则具有刚性,此时自觉地按规则行事较之于强制性地服从规则更具理性,后者要为接受强制付出心理代价,而强制性地服从规则较之于不按规则行事更具理性,此中的后者要承担不按规则行事的经济和社会后果,这种后果往往大大超过强制性服从规则所产生的心理代价。比较机制最终会将更多的市场经济主体导入制度内化的轨道。值得指出的是,制度刚性在这一机制中具有决定作用,制度的价值在于刚性,否则,人们就会实施逆向选择,此时的制度内化必然诱发“暴跳如雷”。

制度内化可以达到较高的心理满足水平。我们的社会越来越注重在个人和社会的统一中推进社会进步,个人心理满足是人们生存状态的重要标志之一。制度体系一方面为人们提供生存和发展的保障,另一方面,人们也不可避免地受到现实制度体系的约束。如果一个群体生存于同一社会体制中,且具有大致相同的经济和社会背景,这个群体中的个体对现实制度的感知并不一定相同,一些人可能具有较多的“自由感知”,而另一些人可能陷入“受制于人”的困惑之中。前者产生于制度内化,而后者来源于内化制度和现实制度的冲突。

制度内化是社会治理的有效方法。社会是一个复杂的体系,由此决定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守维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一些共同规则,我将实现这些规则内化并转化为自觉行动的社会行为的动力来源称之为心灵内省,而将另一种情形中的动力来源称之为外在强制。心灵内省和外在强制具有互补性,完全的心灵内省不需要外在强制,而完全的外在强制也会使心灵内省失去意义。两者的并存性及其良性互动是一种常规结构,这种常规结构受到制度进程中“夹生饭”状态的严重阻碍:致力于外在强制却刚性不足,致力于心灵内省却方法失当,缺乏底气。在现实的制度环境中,心灵内省具有极大的社会价值和作为空间,尤其是权利主体灵魂深处的觉醒。

制度内化是一项社会工程,因其浩大必须长期坚持,因其艰难必须精心雕琢。持续性地激励社会成员趋于心灵内省,社会将以较低的制度成本取得既定的社会发展成果!

1姚顺良:《从人类自我意识的演进看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规定意义》,《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0期,第44页。

2李厚廷:《机会主义的制度诠释》,《社会科学研究》2004年第1期,第28页。

3 [美]布鲁斯·考德威尔:《哈耶克评传》,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351页。

4 撇开人类本性中的两面性,人类本性中依然存在着与生俱来并始终不变的自然本性,如:获取生存条件——改善生存条件——获得社会承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建设是人类本性的理性回归,也是人类本性充分施展的社会工程,这一进程中取得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成就足以令我们对人类本性和现代文明的良性互动充满信心。

5 [德]柯武钢、史漫飞:《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593-600页。

6鲁友章,李宗正:《经济学说史》,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0页。

7 不论是在微观层面上,还是在宏观层面上,分工占位及由此引发的整体协调的重要性日益彰显。更为关键的问题是,微观层面上的分工体系和宏观层面上的分工体系具有结构性差异,前者相对于后者具有较强的替代性,后者较弱的替代性意味着其紧迫性程度的上升。

8从现实的制度变迁过程来看,在一定时间内的制度瓶颈可能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区间内被克服,使制度发育渐趋均衡。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制度瓶颈的消失,这一进程中又会由于复杂的经济和社会进程出现新的制度瓶颈。因此,制度瓶颈永远存在于持续性的制度变迁进程之中。

9廖海青:《中共再掀反腐风暴》,《南风窗》2009年第15期,第18页。

10杨华云:《10省区市违规使用支农资金26.93亿》,新京报,2009-08-24。

11 李厚廷:《所有制结构变化的内在逻辑:外部性理论的解释》,《社会科学研究》2006年第6期,第41——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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