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成举:地域文化、宗族组织与农民生育观念的表达

——赣南布村生育观念的文化社会学考察[1]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76 次 更新时间:2012-06-21 16:13

进入专题: 地域文化   民间信仰   宗族组织   生育观念表达  

邢成举  

摘要:在全国大部分区域农民生育观念已经变得相当现代的今天,由于区域差异的原因,仍有一些地区村民的生育观念比较传统,其生育男孩的偏好也十分明显。理解了这些地区生育观念的特殊性,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农民的生育行为和乡村社会变迁。基于赣南布村生育观念与行为的实地调查,我们发现地域文化与宗族组织等因素对当地的生育观念影响明显。祖先崇拜的存在意味着子孙后代的繁衍与昌盛是后人对祖先最大的敬畏与敬仰,宗族性组织的存在与维持则让宗族之间的生育竞争一直存在。生育行为与地域文化、宗族组织等的存在是不可分离的,前者为后两者提供了实践的载体和价值的依据,而后两者则为前者提供了行为的合法性和动力。

关键词:地域文化 民间信仰 宗族组织 生育观念表达

Regional Culture, Clan Organizations and the expression of farmers Fertility Concepts

——Based on the study on fertility concept in Bu village in South Jiangxi on the view of cultural sociology

Xing Cheng-ju

(College of Humanities and Development Studies of 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 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100193 )

Abstract: Fertility concept of the most farmers in China has become very modern today, while due to regional differences, there are still some areas where the villagers' birth concept is more traditional, and the preference for boys is also very obvious.Only understanding the particularities of the fertility concept in these areas, we can better understand the reproductive behaviour of peasants and rural social changes. After the investigation of birth preference in Bu village of Gannan area, we find that the local culture and clan organization have an obvious influence on farmer's reproductive concepts . The existence of ancestor worship means that reproduction and prosperity of future generations is the greatest reverence to ancestors, clan organizations' deed and protection made the reproductive competition continued all the time between different clan.Reproductive behaviour and presence of regional culture, clan organization is inseparable, and the former provide the practice and value basis for the latter two, and the latter two provides legitimacy and power for the former .

Keyword: regional culture; folk belief; clan organization; the expression of farmers fertility concepts

一、问题的缘起

“所谓生育观念,指的是人们对于生育的态度、看法和观点,包括生育的动机、数量、质量、生育的性别和生育的时间间隔等等。”[1]在布村,村民的生育观念主要变现为生育数量大,生育男孩偏好明显等内容。在建国早期,人们的生育观念与当前阶段差异很大,正如马寅初先生看到的那样,“中国宗嗣观念太深,只要生活好一些,便想娶女子,便患无后代,便畏出远门,便安土重迁。早生贵子、五世同堂、五世其昌、多子多寿多福等等观念支配着夫妻的行动。在妇女的心理中,以生子为天职,以不育为大耻。”[2]。在半个世纪前的时候,说起上面的事情,大家都会觉得习以为常,但是半个世纪后的今天,提及上面的说法,会有不少人不相信,但这就是事实。经过30余年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国家的改革开放以及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农民的生育观念已经不再遵循着传统生育观而安排自己的生育行为,与传统相异的现代的生育观念已经初步形成,这里的现代生育观念主要是指摈弃传统的“多子多福,五世其昌”、“传宗借代”和“养儿防老”等传统生育观念的新生育观念。已有的相关研究也较为完满地证实了这一点即中国农民生育观念已然发生了较大转变(解振明,1997;汪雁、慈勤英,2001;周长洪、周建芳,2001;马培津等,2005;邓大才,2008,等)。但是这并不以为着在中国广大的农村区域内,中国农村农民生育观念就必然是同质性的。不少地方因为地域文化、民间信仰与宗族结构的存在而较完好地保留了传统文化,因此其中的关于生育文化与观念的传统性内容也就得以保留和延续。但是目前关于地域文化与生育观念相关研究的文献还较少呈现,同样的计划生育政策为何在不同文化区域内实施后,出现了差异明显的生育行为与生育文化,这将是进一步推进中国生育政策落实与优化要做的基础工作。正是基于以上原因的考虑,本文试图在地域文化和村庄社会结构的双维框架中来分析所调查村庄村民的生育行为。在本文讨论的范围内,地域文化主要是指地域内的民间信仰、祖先崇拜和传统家庭伦理等内容。

尽管有关农民生育观念的研究已经揭示了农民生育观念转变的现实,但是对于一部分地区所呈现出的较为“顽固”的农村生育观念则很少进行研究,没有对农民的生育动机和生育行为的深层次原因与乡村社会的结构因素进行分析,因此我们需要从未发生生育观念转变的地域来讨论农民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经过对相关文献的回顾,我们发现生育观念的研究经历了一个从研究传统生育观念到研究现代生育观念,再到研究生育观念变迁的过程,不过这个过程并没有结束,因为研究生育观念变迁就意味着存在生育观念不变迁的地域。在理解生育观念变迁的同时,我们还应理解:为什么在全国整体范围层面农民生育观念朝向现代转变的时候,仍有一些地区保持着“难以理解”的传统生育文化和生育观念?本文的实地研究正是想对本问题进行回应。有学者曾从村落文化与生育文化的角度对农民生育观念的变迁进行了解释,但是其并没有看到区域差异中的农民生育观念传统性的一面,更没有对其进行解释(李银河,2009;郑卫东,2007)。因此,从文化的角度分析和阐释传统生育观念“坚硬”的一面也是十分有趣的。

费孝通先生认为,“我们承认人类生物基本需要是须在社会结构中得到满足的,而且我们也可以说一切社会组织都是为了要使人类能得到更大的和更可靠的生物上的满足,但是我们不能因为某种行为和生物需要有关就说这种行为的目的是满足这种生物需要。”[3]这也就是说,生育行动与生育制度并不仅仅是生物需求的体现,同时更展现了生育的文化意涵。马林诺斯基说过,“家庭不是生物团体的单位,婚姻不是单纯的两性结合,亲子关系也绝不是单纯的生物关系”。[4]“生殖作用在人类社会中已成为一种文化体系。种族的需要延续并不是靠单纯的生理行动及生理作用而满足的,而是一套传统的规则和一套相关的物质文化的设备活动的结果。这种生殖作用的文化体系是由各种制度组成的,如标准化的求偶活动,婚姻,亲子关系以及氏族组织。”[5]正是从这个意义上看,从文化与社会结构的角度展开的,对生育观念的研究是可行而必要的,从文化角度来切入生育观念与生育行为的分析是有效且现实的。当前部分地区生育观念呈现出传统的“顽固性”,正是因为文化“助媒”作用的存在。

二、布村概况及其人口情况

布村位于闽粤赣交界之地,坐落于两条绵延的高山之中,沿河流南北狭长分布约十里,整体形状若布练故名布村。布村是典型的山区村庄,总有2800多人,下辖13个自然村,18个村民小组。“八山一水半分田,还有半分是道路与庄园”是对本地地形地貌的形象描绘。江西赣南为客家人聚居之地,古代士大夫为躲避战乱举族南迁在此人迹罕至之地而形成了客家宗族村庄。客家人在自然环境较差的江西赣南落脚,在与本地人长期冲突融合的过程中,一方面是融入当地生活,一方面是在本地人的排挤下更重视宗族建设和文化信仰的保持,形成了鲜明的客家文化圈。本地区尽管是革命老区,也是最早接受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的地方,但是其在接受社会主义社会发展思想的时候却并没有完全接受唯物主义和无神论的思想。故而,本地村庄呈现出较强的两面性特点,一方面是比较的闭塞和传统,长期的远离国家政权地方内生力量强,一方面又较早陷进中国革命的漩涡之中,现代观念、革命理想和教育在革命的形势下融进大众生活。不过,在生育观念方面,政府计划生育的“国策”并没有在这里生根开花,农民的生育观念依然“传统”。布村有七个姓氏:刘姓、钟姓、李姓、易姓、谢姓、林姓、何姓。刘姓和钟姓作为村庄中的两大姓,其基本上掌控了村两委人选的更替,而修谱和修祠堂工作上的竞争,则是体现不同宗族内聚力与经济能力的一个展示舞台。各姓氏都有自己的厅堂(供奉祖宗之神位),宗族内的公共事件,如婚丧嫁娶等都需要在厅堂内举行特定的仪式。在村庄内部,不同宗族之间在村庄政治权力与经济发展能力层面的竞争也是十分明显的。

上面关于村庄人口的介绍都是简略的,也并十分准确。在不同的统计口径下,村庄人口数量存在较大的差异。在村庄2010年耕地统计表格中见到的各个小组农业人口与我们访谈中获得的各个小组实际人口有着明显的差别,例如:高坑表中农业人口是76,实际人口100;柏树下农业人口112,实际人口138;长布坑农业人口264,实际人口300;湾上农业人口205,实际人口240。按照常人逻辑,村民告诉外人的自己村人口绝不会多于实际人口的,因为对村庄的保护是每个村民的基本义务。通过计算我们会发现各个小组农业统计口径下的村民与小组实际人口的比例如下:高坑76%,柏树下81%,长布坑88%,湾上85%,平均值为82.5%。所以,由此比例估计全村人口应为:2524/82.5%=3059人,远高于村里公布的2800人。为什么会有这样大的数据差异呢?这是因为,当地的计划生育工作是比较难做的,为了减轻村两委工作的压力,在上报村庄人口时往往上报一个比实际人口更小的数字。布村独生子女户只有7户,其他大多数的家庭都有2个以上的男孩或是有1个男孩和1个女孩。

相关数据显示,江西省自1982年人口普查以来,出生人口性别比就一直呈现持续上升的态势。1982年江西省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7.9,到1989年时这一数字上升为110.5,再到2000年时为114.7,2005年时则达到了120以上。对于村民来讲,要保证孩子的性别为自己偏爱的男性,他们就必须借助现代科技手段,这导致不少的小诊所和“黑”诊所成为村民鉴定性别的主要机构。当我们问起,“有这样的诊所吗,在什么地方呢?”等类似此类的问题时,村民给我们的回答是:“这个事情不能跟你们说,要保密的”。尽管有关部门严禁性别鉴定,但是在村民性别鉴定期望与诊所赢利动机的驱使下,严禁的性别鉴定仍在笔者调查的区域仍时有发生。“在高度文明和发达的现代社会,技术作为文化的‘外层’,为生育文化的内涵注入了新的内容,也使得作为生育动力的制度和精神层面的价值实现有了更多、选择性更大的途径”。[6] 除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问题,我所调查区域的人口自然增长率在也是相对较高的。江西省人口自然增长率已由2000年的9.48‰降低到2005年的7.83‰,十一五期间全省自然增长率被控制在8‰左右,但是通过实地调查我们发现出生人口被隐瞒的情况是较为常见的,因而可以推断该区域人口自然增长率也是相对较高的,该区域的计划生育工作难度是比较大的。

三、地域文化的样态与构成

地域文化包含有复杂的文化内容,但是本文主要抽取地域文化中的核心要素以揭示其对地方生育观念的影响。从地方文化实践看,风水信仰、庙堂崇拜与祖先崇拜都构成了地域文化的核心,其对地域内村民们的生育行为和生育观念具有明显的导向作用,同时其之间也相互联系、相互支持并构成了地域文化中较为完备的核心价值体系。下面我们从三个方面具体地展开:

(一)、风水信仰:好风水发达当代与子孙

在村庄中,中老年人比年轻人更加笃信风水,无论是建房子、选墓地,还是公共工程建设,中老年人都会找风水先生帮忙。一般情况下,请风水先生看一个房子地基要花费500元到600元,而请风水先生看墓地则需要花费1000至2000元。建房动土或是出殡安葬等事宜要由风水先生看日子,其每次花费100多元。本村目前还有两个风水先生,两个人不仅在本村范围内进行看风水的活动,还会受邀请到广东去看风水。整体看,之所以要看风水,是期望子孙后代可以发达,即除了期望好风水能够带来家庭好财运之外,多数人也希望好风水能够保佑家庭“人丁兴旺”。村民认为,好风水不光可以带来当代人的发达,还可以保佑子孙后代发达繁荣。

赣南乡村地区是中国典型的客家人聚集区之一,因此传统儒家文化在这里保留得较为完整。在这种文化传统中,老年人在子女的婚姻和生育行为方面都有着较大的“发言权”。多数老年人相信风水,是因为他们更加在乎家庭的继替和人口的绵延。面临死亡从而需要安排自己后事的都是老年人,他们走出村庄的机会较少,也笃信传统文化的合理性和深远意义,所以他们更重视婚丧嫁娶等仪式的风水安排。村庄内的传统说法是,安葬老年人时,之所以要选择好风水,是因为大家都相信祖先的坟地要影响当代人的生活,更会影响历代子孙的发展,所以必须重视。尽管年轻人已经不相信风水的神奇作用,但是老年人认为风水不会消失,“既然风水观念能够流传几千年,自然是有它合理和神奇的地方的,若是真的没有一点作用,大家怎么还会一直坚持着。风水这东西也是信则有,不信则无”。不少村民们说,“最近几年,在村庄范围内外,信风水的人更多了,做风水先生的人也多了,这个职业还挺赚钱的。2、3天的功夫就可以看好一个墓地,2000多元就赚到手了。越是有钱的人越讲究风水。”风水的存在让人们的生育行为有了“神秘力量”的佑护,也让生育变成了风水的关联性结果,而这也给村民的生育行为增添不少超越性的意义。

(二)庙堂崇拜:仙人可以保护子嗣绵延

因为,当地村民对子嗣绵延的重视,因此观音菩萨在当地有众多的信众。当地村民称观音菩萨为“送子娘娘”,他们认为观音就是为各个家庭送“子”的。当地的传说中认为观音菩萨是三姐妹,三个姐妹的生日分别是农历的三月十九、六月十九和九月十九。尽管是三姐妹,但是其对人们的护佑却是一体的,所以三姐妹的生日就成为了村民为观音举办寿诞的日子。在上世纪90年代之前,在观音诞的日子里,各家户会准备香烛、炮竹和米果、香瓜、苹果、米饭等到水泡古庙或是东园古庙去祭拜观音,祈求全家身体健康和人丁兴旺。从1990年代中后期开始,大量的年轻人都外出打工,多数老年人留守在家。为观音诞准备的供品要耗费不少的体力才可以拿到古庙,而老年人体力较差,所以后来的观音诞仪式就在各家各户的门庭外举行。

因为村庄内有两个古庙,不同姓氏的人家供奉的观音在不同的古庙内。即使在家中为观音准备寿诞,在祈福和跪拜观音的时候仍必须朝向自己姓氏所在的古庙。逢年过节和初一、十五时去进香的人较多,焚香的善男信女们多数都是求财、求子和求平安的。在每年的农历三月上旬,古庙还要举办庙会即举行请订活动。请订是为了表达信众对众神的尊敬,也是为了祈求好运道。除了该活动,古庙每年都要举行迎神活动。迎神活动很热闹,大人和小孩一起去,早早地赶到古庙。每年到迎神的日子时,在附近打工的农民都要赶回家中并参与到迎神活动中。之所以,在类似的民间信仰活动中允许小孩的参与,也是其父母有意识地培养子女对地方文化进行认同和理解,而小孩子喜欢热闹的天性也让他们时常出现在类似活动的场合。每一个自然村都要将古庙中的所有神像抬出来,围绕自己居住的地域巡游一周,以期望神仙护佑村庄安全和人人健康。

(三)祖先崇拜:人丁兴旺——无愧祖宗

祖先崇拜是家庭对多生育和生育男孩产生高期望的最直接因素。每到一户,进入堂屋之后映入眼帘的都是堂屋墙壁上的关于祖先崇拜的香案和牌位。牌位上都写着“祖宗昭穆神位”,其下是一张长桌,上面摆上鲜花和香炉。“祖宗昭穆神位”象征着家庭供奉本门世世代代的祖先,这也意味着家庭内发生的任何事情都逃不过祖先的“眼睛”。宗族性村庄里,每个姓氏房头的村民死后被集中安葬在一个坟山。“唐埋坎,宋埋沟,清埋山洼和山头”,村民说的这话告诉我们,本地区宗族的区分与家门的绵延是大家十分重视的。村民要是选新地点建坟墓的话,也会在本姓自己公共的山地上。重新选择坟地时,在地点的选择上也会非常注意风水,好的风水可以发达后人,坏的风水不仅会破坏已经有的发展成果,而且还会阻挡后来的发展。除了上坟之外,每年的正月十五晚上,家家户户都要给自己的祖先去送灯,送灯的含义就是通过灯光向自己的先人汇报自己这个支脉的发展状况,灯的多少直接表明了这个家户人丁兴旺与否。灯也寓意给先人照明,要是先人下山的话可以找到回家的路。一般的家庭在这天晚上都要送上20多个灯,灯越多就表示对祖先越孝顺。

在村民看来,作为祖先的后人,其能够光耀先人的行为除了追求经济上的富足,社会地位上的发达,剩下的就是能够不断地留下子嗣并扩大宗族的规模,从而保证家门血脉的一直延续,这被视为延续祖先香火的基本途径。祖先崇拜是当地人们的生育观念紧密结合,这是容易理解的。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每家每户的门口或是庭前的木杆上都挂着自制的香炉,但是我们不容易看到,这些香炉在村民的精神与意识世界中是一个什么样的位置。对生育的理解就潜藏在村民此类的信仰与崇拜行动当中。每一个月的初一与十五,各家各户都会上香,这似乎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但是对这种行为的追问却没有村民都我们答案。这就是文化,是铭刻在人们头脑深处和骨子里的,尽管这样的行为不会给村民的生活带来明显的改善或是好运,但是人们还是坚持着,依旧这么去做。就像,习惯被打破会觉得不自在一样,少了上香的活动,村民都会觉得不习惯。信仰的习惯变成了一种身体的无意识,成为了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四、地域文化与宗族结构笼罩下的生育观念

通过以上部分的论述,我们发现:地域文化作为一种无形的笼罩性的力量对村民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存在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其最终结果就是保持了地方生育观念的传统特性。李银河认为,村落文化对生育行为的影响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因“人多”可成“势众”;二是因“竞争”的规则,使村落中的人全力以赴,投入生育的竞赛;三是因“趋同”的规则以及村落中人对公平的强烈要求,形成一股相互制约的力量。[7] 除了上面谈到的,笔者发现生育观念中的核心内容也构成了农民的“宗教”,而这种宗教则寄托了农民最基本的生活期望和发展动力,比如对人生意义的追问和对死后世界的“想象”等则是农民生育观念中最为深层次价值的展现。

1、生育实现香火延续与社会结构完整更替

在费孝通先生看来,生育具有损己利人的特征。同样的梁漱溟先生也指出:“一个人的生命究竟还是完全无所不足的。此意甚深。高明的宗教,其所以持禁欲态度之真根据,即在此。他是有见于生命的完全无所不足而发挥之,在别人谓之禁欲,在他则不看是如此。他之所以反对男女之事,乃是反对自己忘记自己的完全,失掉自己的完全。”[8] 当地的人们有着强烈的男孩生育偏好,没有男孩就不算有孩子。生育儿子不仅是为了养儿防老,更是为了延续香火和宗族血脉。“传宗接代并不意味着要使宗在世界上永远继续,事实上是要把它在自己的村落里永远继续下去。一个村子里只有有数的一些人,自己的宗在这里是可以辨识的一种存在”。[9]每一代人都在宗族的繁衍中肩负着自己的责任,等自己本人生育了儿子之后,自己才算是完成了先人遗留下的任务,才没有将祖先的基业毁在自己手上。生育儿子就是夫妻的人生任务,不然的话,他们觉得自己老去的时候是没有脸面见自己先人的。断子绝孙是绝对不行的,尽管多子多福的观念在中青年村民中间已经不再流行。1980年代出生而如今已经结婚的这部分年轻人觉得生男生女都一样,但是其父母并不认同这样的看法。整个村庄内部,生育儿子的观念是一种笼罩性的力量,离开村庄,村民可能无法感受到这样的压力,但是回到村庄就无法逃避这种力量的规制。年轻人的生育观念尽管与其父母有差异,但是并不会因此而发生冲突,因为生育行为在本地并不是夫妻双方的自由选择。绝大部分的年轻人都是按照父母的意愿去规划自己的生育行为的。

从宏观的社会运行结构看,生育行动的具体实践是受社会结构性质影响的。“人口的消长并不是单纯的生物现象,也不是单纯取决于食料的多寡,而是决定于社会结构的性质。每个人或每群人的生活需要的适当满足,离不开社会结构的完整,即离不开一定数量及其适当的社会分工。但是人总是要老死的,为了保持社会结构的完整,或为了维持种族的绵延,不得不生育孩子来继替,又不得不建立婚姻和家庭。”[10]生育行动的实现保证了社会分工的可能性,也为社会结构的更替提供了潜在的人力资本。生育本身是一种文化,但是本文则是从地域文化的角度去讨论地域文化对生育行为的影响。本文分析的重点在于发现地域文化当中影响生育行为的文化行为、现象、元素和习惯,本地的生育观念是与宗族村庄内的祖先崇拜、孝悌之义与地方信仰紧密联系的。

2、生育实现祖先崇拜与孝悌之义

在村民们看来,生育观念不仅关乎父母的今世,同样也关乎父母的后世,这正是祖先崇拜给生育行为赋予的意义。前世、今生与后世作为个人轮回的三个世界是通过自身血脉的延续而得以联系和沟通的。村民认为,“个人的前世就是父母的今世,个人的后世是子孙的现世,所以对子孙后代的关心也就是对自己的关心。”男女有别与宗族的延续紧密结合,只有男性才可以延续本族的姓氏与血脉,而宗族内的女性子嗣只能为外宗族人完成香火延续的任务做贡献,所以在宗族延续的意义上讲,男性的角色明显重于女性,村民生育中的男孩偏好也可以理解了。每一代人都要对上负责即要为本宗的祖先留下男性子嗣,这才是祖先的后人。对现在为人父母的村民来讲,若是他们生下儿子就算是完成了自己的人生任务,在他们过世时,在另一个世界也能够坦然面对列祖列宗;但是在人生任务的代代传袭中,老年人不仅要完成自己的人生任务,而且还要督促自己的儿子完成人生任务,即老年人要在自己有限的生命中督促尽可能多代人去完成子孙繁衍的任务,如此老年人才可以安心地离开人世。客家人对孝悌礼规的尊重也使得当地人将孝作为了日常生活的重要准则。这里谈及的孝不仅仅是对当代人尽孝,同时也要为祖先尽孝,要祭拜祖先、为祖先扫墓、铭记祖先的遗志、为祖先留下传宗之人。在过去的习惯中,每个家庭生下男婴之后要到本宗的厅堂或是祠堂中去祭拜祖先并告知祖先男性的生辰和名字等,这算是向祖先报功,也同样是孝敬祖先的表现。生育观念也与地方信仰中的观音崇拜紧密结合。当地人都把观音菩萨称为“送子娘娘”,在当地的信仰中,观音菩萨主要是保大家身体安康和人丁兴旺的,所以如果没有了生育偏好,观音信仰也就没有了存在的现实基础。我们中国的信仰并非如西方人评价的那样——过于功利主义。我们可以在民间信仰活动总感受到村民的虔诚与笃信,尽管不少老年人已经完成了传后的任务,也有着较为幸福的晚年生活,但是他们依然几十年如一日地进香和参拜。这就是中国农民为生育而展开宗教。

3、宗族结构与生育竞争

在赣南的宗族性村庄,生育行为对整个宗族的发展以及村庄内部不同宗族间的竞争意义重大。因为村庄内宗族对个体的权威性影响,个体的行动往往是在考虑宗族发展的情况下做出的,尽管这方面的影响有所松动,但是个体生育行动中的宗族烙印仍是十分明显。村民生育行为,在宗族生育竞争的背景下可以将这种烙印明确地展现出来。这种竞争的存在为村庄平静的生活注入了新的活力,也搅动了均衡状态下的村庄秩序。“在村落文化的狭小空间里生活,人们不仅是被周围的环境胁迫着去循规蹈矩,而且会全身心地投入进去,加入整个村落的竞争‘游戏’,这是一种以人的一生为单位时间的投入”。[11] 其实这里的竞争主要是指生育竞争,生育男孩在这里有非常强的压迫力量和要求,因为生育竞争是一种更持久和更基本的竞争。生育男孩与这里的祖先崇拜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对于活在当下的人来,其祖先崇拜不仅表现在其对祖先的敬畏和供奉,在逢年过节的时候可以祭奠自己的祖先,在正月十五上灯的时候可以将祖先的坟地插满纸灯,还表现在让祖先的血脉可以不断地延续下去。也就是说祖先崇拜是向上和向下两个方向同时延伸的,农民本体性价值的存在是要通过两个问题来解决的,一个就是知道自己从哪里来,自己的祖先是谁,祖先的发展历程怎么样?第二个问题就是自己将向那里去,自己死亡之后要留下后人,不让自己的去路就断了。对于当下,村民希望有好的生活条件,有好的住房和吃穿住用行。对生育的追其表现的是农民的社会性价值。我们在村庄访谈的时候,曾听过2起因为没有生育男孩而导致妇女疯掉的事件。“我生了有金娃娃,你有吗?”和“咱有金不换,这可是什么都买不来的”这样的话成为家中有男孩的村民嘲笑家中无男孩村民的常用话语。事件中的两位妇女就是在上面那样话语的刺激下疯掉的,其中一个妇女在5年后渐渐好转了,还有另一位至今还是疯癫状态。还有一个男的,在抱着自己的女儿跟村民聊天时候说:“我现在什么东不缺了,我的生活真不错”。这句话说完后,一个村民回了他一句,“你什么都有,你咋不生个男孩呢?”这句话让这个男的极其难堪,此后一直再没有主动出门跟村民聊过天,人也变得很沉闷。生育男孩不仅可以避免村民的不利舆论,同时还能避免绝后的恐惧,是宗族发展的一种内在要求。家庭内没有男孩是会被村民看不起的,也就无法为宗族的发展做出贡献。

农村生活离不开男性,要是有重体力活,女性是无法完成的,其要由男行来承担。在正月十五晚上给祖坟送灯的时候,儿子、儿媳、孙子是可以去送的,但是外孙却是很少去给外公和外婆送灯的;给祖坟立碑时也是写上儿子和儿媳的名字、孙子、孙女的名字,女儿的名字是可写可不写的,女婿的名字只写一个姓,外孙是一定不会写在石碑上的,这些约定俗成的规矩也表明了孙子女与外孙子女对老年人意义的不同。“人死如灯灭”,其实在这里也可以表达为“人绝则灯灭”,尽管死后的世界是个什么样子,村民们都不愿去想象,但是若是自己过世后自己的坟头上没有纸灯,那么大家会觉得过世之人是非常难过的,也会非常孤单,因为没有灯就是没有后人了。

总体上看,村庄里40岁上下的这代人生育子女的数量要明显少于其父母那代人,但是相比较于全国其他地区,这里的生育观念与生育文化仍是较为传统的。与全国的大部分地方相比,这里村民的生育数量较多,男孩偏好也相当明显。这种现象是很地方性的,但是生育观念传统特点显著背后的原因与机制却是深刻的。布村共有400余户人家,共3000多人,平均每个家庭将近8个人,这样的家庭规模在全国其他地方是很少见的。如果以三代同堂的家庭结构计算,每个家庭也普遍拥有3个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全村无儿子的共有2户,这两户都是只有女儿,在当地政府的照顾下,一家成为了低保对象,另一家成为了五保对象。尽管这类村庄的数量并不庞大,但个案村庄所揭示的现实问题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余论:生育偏好作为一种文化的表达

从以上的内容看,生育偏好不单单是生育主体所进行的简单选择和主观愿望,而是地方性文化与民间信仰濡化村民后的一种现实表达,是具体的村庄社会结构——宗族力量左右下的一种现实选择。这种地方性的文化与当地的祖先崇拜、鬼神信仰和风水信仰等内容紧紧地捆绑在一起,而正是信仰的持续保持与发展,再加上宗族文化的相对浓厚、宗族之间隐性竞争的存在和宗族结构的职业等,生育男丁和多生育子女就成为一种客观而要紧的选择。

我国自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在农村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全国绝大部分地区的计划生育工作已经变得相当温和,同时计划生育工作的难度也大为降低,抓人、拆房、牵牛、搬粮等粗暴现象基本消失,这些都说明了大部分地区农民的生育观念已经变得较为现代。而在笔者驻村的20天里,布村有三例被抓去强制引产的超生户,尽管这里的计划生育政策也执行了30余年。宗族性地区非常看重子嗣的延续,至少生育一个儿子的观念犹如笃信的宗教信条一般无人更改,不能绝后是村民们的共识,因此任何姓氏的村民担任村干部时都在计划生育工作中为村民的生育行动留有空间和余地。很多村干部因为计划生育工作不合格而主动或者被迫下台,这也体现出该类村庄计划生育工作的困难性。村庄内的村干部觉得,要是自己做不了村庄内宗族的保护人,那也绝不会做有损于村民的事情,在计划生育工作方面尤其如此。老支书易章因为阻止镇干部从超生户家牵牛而下台,他说,“那个时期因为计划生育工作,老一辈村干部成为绊脚石,所以下台的很多”。而如今的计划生育工作是由镇里下派干部负责,其要进行经常性的突击检查,而村干部则退出了计划生育工作的直接管理,只是提供负责提供农户的一些基本信息。

[参考文献]

[1]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研究”(10CKS009)的阶段性成果,本研究受“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在此一并感谢。

[2] 邢成举(1984—),男,汉,河南洛阳人,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博士生,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人员,主要从事农村发展与乡村治理研究

[1] 何绍辉.农民生育观念的转变:一项经验探讨——以成都平原马村调查为例[J].人口与发展,2011(4):96.

[2] 马寅初.新人口论[M].广州:广东经济出版社,1998:25.

[3] 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101.

[4] 马林诺斯基.文化论[M].上海:商务印书馆,1940:25—27.

[5] 马林诺斯基.文化论[M].上海:商务印书馆,1940:25—27.

[6] 刘 爽.中国的出生性别比与性别偏好:现象、原因及后果[M].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170.

[7] 李银河.生育与村落文化[M].呼和浩特:内蒙古农业大学出版社,2009:69.

[8] 梁漱溟.朝话[M].山东:邹平乡村书店,1937:108.

[9] 李银河.生育与村落文化[M].呼和浩特:内蒙古农业大学出版社,2009:63.

[10] 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109-124.

[11] 李银河.生育与村落文化[M].呼和浩特:内蒙古农业大学出版社,2009:74.

[12] 陈 达.人口问题[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4.

[13] 邓大才.农民生育偏好与行为:社会锯构模型——对当今部分农民生育偏好及行为逆变的一个解释[J].社会科学研究,2008(5).

[14] 解振明.中国农民生育需求的变化[J].人口研究,1997(2).

[15] 马培津等.皖北农村青年生育观念转变的社会学分析——以马村的个案研究为例[J].青年研究,2005(7).

[16] 索敬海.先进生育观初探[J].理论界,2004(4).

[17] 汪 雁、慈勤英.对生育观转变的标志的反思[J].人口学刊,2001(2).

[18] 郑卫东.村落社会变迁与生育文化[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19] 周长洪、周建芳.我国农民生育观念转变的一个重要标志——宜昌市农村放弃与推迟二孩生育现象成因分析[J].人口研究,2001(1).

    进入专题: 地域文化   民间信仰   宗族组织   生育观念表达  

本文责编:jiangxl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社会学 > 发展社会学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54623.html
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南方人口》2012年第2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3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