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成举 赵晓峰: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重要论述的本质特征与内在逻辑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644 次 更新时间:2023-11-23 00:25

进入专题: 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重要论述  

邢成举   赵晓峰  

摘 要: 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重要论述体现了人民至上的发展立场。人民至上不仅是中国共产党社会治理的历史经验,更是中国共产党在新发展阶段创新社会治理机制,重塑社会治理认识论、方法论和实践论的核心载体。人民至上是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重要论述的本质,共建共治共享是其核心维度,分别从治理主体、治理过程和治理结果层面对人民至上的立场与治理创新作出了回应。以人民至上统领社会治理方向,以党的领导统筹社会治理主体结构,以共建共治共享回应社会治理的核心矛盾和过程,这就是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重要论述的内在逻辑。

关键词: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重要论述;共建共治共享;内在逻辑;人民至上

基金项目: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研究”(22ZDA101)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城乡的社会结构、社会关系、社会心态与社会行为方式等均出现了深刻复杂的变化,多元结构与关系层面的转变要求社会治理理论和方法作出相应的转型。从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与变革情况看,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新时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要更好地回应人民的关切并实现更平衡、更充分的发展。与此同时,国际环境的转变、新冠疫情的全球传播,对中国实现现代化、建设高质量的共同富裕社会以及中国的国家与社会治理能力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形成部分源于超大规模国家的复杂治理需求的倒逼,也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卓越努力,是中国共产党基于新发展阶段社会治理的现实需求和未来方向所进行的重大理论创新。党的二十大再次明确提出,进一步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而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不仅有助于充分凝聚广泛力量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同时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社会治理是中国治理的基础,社会治理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从理论上看,强力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是践行中国特色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路径;在国家治理之外,强调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不仅是对西方政府与市场分割式社会治理理论的超越,更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与转化,是新时代深化党的群众路线工作的重要探索和实践。

 一、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重要论述演进的基本脉络

 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大会对社会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门的部署,提出“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和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等改革要求,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提出“社会治理”的概念。由管理到治理的概念转变,不仅是社会治理理念的重大转型,更是中国经济社会结构深刻变革的客观要求和社会治理实践发展的必然选择[1],体现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的治理理念。2014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对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注重运用法治方式,实行多元主体共同治理[2]。2015年,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强调创新治理理念,激发全民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017年,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3](P38),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综合性理论表述。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既是适应中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必然要求,又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的迫切需要[4]。2021年,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进一步就党建引领下的社会治理理念进行了深化和总结,同时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重要论述的内涵是不断丰富的,关于社会治理的核心表述也是不断系统化的,其最新的表述是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基于对党的重要会议精神的学习,可以将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重要论述的主要内涵概括为:在党的领导下,以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宗旨,党委、政府、社会和人民群众通过合作与协商形成社会治理共同体,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安全、改善社会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二、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重要论述的本质——人民至上

 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重要论述的本质,可以概括为人民至上或是人民立场。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增进民生福祉是我们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补齐民生保障短板、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是社会建设的紧迫任务”。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重要论述是对党和政府政治价值、社会价值与公共价值的有效转变[5],以人民为中心是逻辑主线,贯穿于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重要论述的始终,也是对伟大建党精神中“不负人民”要求的进一步落实[6]。人民至上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共产党社会治理历史经验的深入继承,同时也奠定了新时代中国社会治理的认识论、方法论和实践论的基础。

(一)人民至上——中国共产党社会治理的历史经验

正如《决议》所言,“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一旦脱离群众就会失去生命力”“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是党执政兴国的最大底气。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历史经验表明,我们党能够取得伟大事业的胜利是因为保持了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而党执政以来的最大危险则是源于党对群众的脱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江山与人民一体同构的关系,始终做到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为人民执政和靠人民执政,才能不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更大胜利。人民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人民至上的价值品格促成了社会治理人民性和公共性的融合,化解了主体间的张力并激发了澎湃的活力[7]。

(二)人民至上——认识论基础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实现社会治理的创新,是为了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是为了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所带来的现实困扰,建设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共同富裕社会。因此,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理论体现了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重要论述的认识论内涵。社会治理的认识论着重解决为谁治理的问题,即人民所思所想、所期所盼,这是我们思考社会治理改革与创新的基本出发点。围绕这一基本出发点,才能建构属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治理理论。在这一认识论的指导下,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坚持群众路线,尊重人民的首创精神,坚持问情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绩于民[8],坚持人民参与,让人民当家作主,成为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重要论述的关键内容,更被视为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对人民至上的坚持,从根本上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社会治理本质的认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权的认识,以及对新时代中国社会治理变革需求的认识。

(三)人民至上——方法论基础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治理理论的内在要求。以人民为中心体现了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重要论述的方法论基础,这一方法论基础在社会治理层面也充分体现了问题导向的方法论。社会治理的方法论着重解决如何治理的问题,即依靠谁来治理。通过对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重要论述的学习,我们发现,走群众路线、依靠人民、人民参与成为实现新时代社会治理的核心路径。在党的领导下,无论是自治、法治还是德治都需要人民的支持,无论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还是源头治理都需要人民的参与。中国共产党历来强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解决社会治理难题的最大动力来源。在共建共治共享这三个维度上,人民是重要的参与主体,实现人民利益是重要目标,依靠人民是重要方法。做好团结带领动员人民的工作,可以克服重重困难,不断激发社会治理创新的基本动力,也就能够应对更加复杂的社会治理情境,进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的理论与实践创新。

(四)人民至上——实践论基础

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重要论述还解决了实践论的问题,即在实践层面上如何开展社会治理。新时代的社会治理,强调治理资源和主体的多元,即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治理所要面对的主要是人民,人民的主体性、能动性、积极性等都能构成社会治理的资源。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是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完善和创新的根本路径,无论是政府机构、社会组织还是市场主体,其基本的构成单元都是人民。人民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的基石。在具体的治理机制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信访制度,实现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和专业化。乡村振兴的实现需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通过城乡融合发展,让乡村共享城市化发展的成果。脱贫攻坚战的胜利就是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所取得的重大实践成果。从社会治理实践的重点看,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重要论述强调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和难题。

三、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重要论述的内在维度

正如上文所述,人民至上是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重要论述的灵魂和本质。在共建维度上,人民是关键主体;在共治维度上,人民是推进社会治理进程的关键动力;在共享维度上,人民是社会治理成果的享有者。在人民至上本质的统领下,社会治理理论呈现出典型的多重结构关系,而这也是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重要论述的重大创造和创新。中国特色社会治理制度的核心就是围绕“共建共治共享”来凝聚共识,进而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注重合作性、公共性,既回应了社会治理对合作的需求和期待,又阐释了治理的公共性所蕴含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归属以及人民的利益诉求[9]。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是建设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关键所在,是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以人民为中心执政理念的充分彰显[10],其充分体现了以合作性、公共性和多元性为基本内涵的多元共治理念,是对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制度的完善,更展现了中国对以人民为本位的民主理论的全新建构[11]。

(一)治理主体——共建

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在治理主体上强调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建设。在多元主体间形成了“一核多元”的主体关系结构,“一核”就是党的领导,“多元”即多元治理主体的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共产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建设强有力的党委才能统合社会治理的多元力量,并为社会治理提供组织保障[12]。因此,社会治理格局中的共建仍是坚持党的领导下的共建。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不会偏离社会治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才能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落实。加强基层党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是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一条红线。强化党在社会治理新格局中的功能和价值是社会治理创新的基本前提。在治理主体的维度上,政府从以往的主导角色转变为负责者的角色[13],政府主导者角色的转变意味着单中心治理格局的根本转型。共建是人民至上思想指导下的共建。党来自人民,服务人民,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党的领导就是对共建的基本遵循。人民因其归属的社会组织和社会结构不同,有政府机构中的人民形态、社会组织中的人民形态、经济组织中的人民形态以及新社会阶层中的人民形态等。因此,党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共建,本质上是不同组织形态当中的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实现社会治理既定目标的过程。越接近基层的组织,其面临的治理事务就越多元、复杂且异质性强。在社会治理范畴内,多元治理主体间主要是协商关系[14],通过协商形成一致行动和最优方案。

共建从治理主体角度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主体定位以及对全体人民意志的遵从,因此,共建是共治与共享的基础,没有治理主体意义上对人民的重视,就难以在治理过程中对人民权利和人民参与的重视,更无法保障治理成果的人民共享。

(二)治理过程——共治

所谓共治,主要有两个层面的含义:其一是在治理过程中,党、政府、人民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会治理事务,对社会治理投入精力和理论;其二是治理方法上,共同治理是自治、法治、德治的共同结合,对于社会治理差异化领域的治理事务,由特定的治理机制作为主导机制实施社会治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框架内,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也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动力来源。以往的历史经验表明,只要党能够与人民同心同德,任何艰难的事业都能取得最终胜利,任何巨大的困难都能得到克服。

从治理机制上看,自治需要人民充分认识到自身的权利,充分发挥自身的主体性和能动性,进而创造出城乡基层治理的健康机制。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对自身的事务负责就是对自治的最好践行。法治需要人民的配合和参与。法律的制定来自人民,法律的施行需要人民的配合和支持,法律秩序的维护需要人民的不懈努力,更需要对公民的法治精神进行塑造与提升[15]。而德治是对人民当中具有较高道德威望和社会地位的人参与社会治理的倡导与号召。德治的基础前提是人民都能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时代人民,能将自身的需求和发展同国家、社会规范相融合,且以法律法规为准绳。

从治理资源上看,除了常规性的治理资源,依托大数据和信息技术来武装社会治理也是必要的。社会治理的科技支撑是实现共治的重要基础。共治的实现需要多元的机制保障,比如权力约束、权利保障与资本规制等。多元机制的实施是为了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均衡健康状态。共治强调的是治理主体间的调和关系,而非支配关系,是依赖不同主体间的协调并形成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16]。共治需要打破传统治理格局中的边界隔阂,实现治理资源的共享,使社会治理更加精准高效。共治治理格局的构建以特定时代的技术为背景,人工智能与大数据不仅是社会治理创新的科技支撑,还是智能治理与数字治理时代需要遵循的重要原则。

(三)治理结果——共享

共享就其含义和指向而言,主要指涉社会治理结果,但也涉及社会治理过程,因为社会治理的结果是伴随社会治理过程而不断涌现的,无法将社会治理的结果与过程进行严格区分。相反,如果在治理过程中就可以实现治理结果的共享,则更有利于激发共建共治的实现。在社会治理中,人民是共享的主体,而党的领导则是实现共享的组织保障。实现社会治理成果的共享是对新时代社会治理的要求,也是对民生发展格局的要求,即构建完善的民生内容体系、高质量的民生服务水平、广泛的民生保障覆盖以及高效公平的供给机制等[17]。民生政治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特征,而共享的社会治理原则是新时代民生政治实践的价值取向[18]。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推进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让国家变得更加富强、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让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因此,共享不仅是社会治理的目标,更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发展理念之一。共享强调社会治理发展的成果要由全体人民共享,但从现实情况看,发展成果的共享在人民当中是不均衡不充分的,因此,在社会治理领域需要进一步强化社会建设、民生保障、社会保障以及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发展与创新供给工作。

四、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重要论述的内在逻辑

社会治理本身具有系统性、复杂性、协同性和全局性等特点,正是社会治理本身的特点塑造了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基本内涵。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转变展现了党和政府权力观以及政治观的转型[19],也体现了执政党对公共治理理念的吸纳与转化。共建共治共享三位一体,是中国社会治理和国家治理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其在内容上实现了“时、度、效”的统一,也体现了丰富的辩证思维。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重要论述是在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思想、中国共产党社会治理历史经验以及回应当下中国社会治理现实形势与任务基础上而形成的创新成果,是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的统一[20]。如果对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重要论述的内在逻辑进行概括,可以将其总结为:人民至上是社会治理的本质,共建共治共享是社会治理的核心维度,党的领导是统筹社会治理结构的核心,共建是社会治理之基,共治是社会治理之纲,共享是社会治理之本,共建共治共享更好地回应新时代的社会主要矛盾和治理需求。人民至上的立场与理念统领共建共治共享,而共建共治共享则是对人民至上的充分表达。

(一)以人民至上统领共建共治共享

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重要论述对执政党执政价值理念的坚持,是对马克思主义主体性理论的延伸与发展[21],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社会治理思想的历史传承,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思想的继承发扬,是对新时代中国社会治理现实的回应。人民至上是新时代社会治理理论的根本立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是人民主导的社会[22]。社会治理的重要目标是增强社会发展活力,而活力的形成则需要充分尊重人民的首创精神。在确定了社会治理的根本立场和总体理念后,共建共治共享中的人民主体、人民参与和人民享有等就能够一以贯之。共建是基于党领导下的人民主体的共同建设,共治是人民参与治理事务的治理过程,共享则是共建共治成果的人民享有与获得。人民至上和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治理客观上要求社会治理结构重心的下沉,因为基层社会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难点,且基层治理也是人民接触最多、与人民日常生活关系最为紧密的治理层级。人民至上既是立场,又是理念,其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具有总体约束性和指导性。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是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强调,是对维护、发展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深化坚守。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重要论述强调民生为本和公平正义,因此,其对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结构的要求就是社会治理结构要体现人民立场和情怀,要维护人民所需的公平正义秩序[23],做好人的工作[24],或者更准确地说,人民是社会治理的出发点,更是归宿之处。

(二)以共建共治共享表达人民至上

根据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重要论述的主要内容,根据上文的论述,我们可以将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重要论述的社会治理结构分为治理主体、治理过程和治理结果三个方面。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中,民本与民生、公平与正义、民主与法治等伦理关系也是塑造社会治理结构的重要因素[25]。从治理主体上看,共建内在地要求人民成为社会治理主体,这不仅是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重要论述认识论、方法论和实践论的要求,而且是新时代社会治理复杂局面和任务的客观要求。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的社会治理格局,充分挖掘和调动人民的参与性和积极性,社会治理才能有效回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才能充分化解社会治理的现实困境,进而贯彻社会治理的人民至上立场与理念。从治理过程上看,人民的参与、人民的智慧和人民的创新是实现共治的重要资源与保障。共治首先是围绕人民的关切和需求进行治理,在治理的过程中充分尊重人民的参与、选择和决策,进而实现治理主体与治理客体的统一,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发展活力。无论是从共治的对象还是共治的资源上看,共治都是对人民至上立场与理念的贯彻落实。从治理结果的角度上看,共享不仅仅是人民对社会治理成果的享有,还涉及社会治理成果共享的保障机制建设。无论是脱贫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还是医疗、教育和住房等民生领域的社会建设,都是保障共享社会治理发展成果的重要保障机制。乡村振兴战略、共同富裕、社会建设均是对共享社会治理成果的长效化保障机制的落实。共享是对人民至上立场与理念的最直接表达,但共享的基础和前提是在社会治理中做到人人有责、人人尽责。没有凭空而来的成果和利益,因此,共享与共建共治也是密不可分的。

(三)以治理创新回应治理需求

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重要论述的创新性体现在多个方面,具体来讲,可以从社会治理主体、社会治理过程、社会治理资源、社会治理方式和社会治理导向等方面进行分析。这些创新均回应了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也是对社会治理客观需求的积极回应。

从社会治理主体看,提出构建党委、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五位一体”的社会治理共同体[26],在社会治理共同体中既有各个主体相对清晰的职能和边界,又实现了治理理念的协同、合作与联动。

从社会治理过程看,提出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治理体系。党委领导意味着在社会治理中,党委的主要角色是把握方向并控制大局,对社会治理进行政治领导和理念引领。政府负责强调在社会治理过程中,治理结果的优劣与成败主要是政府的责任,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政府创新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的压力。民主协商强调在社会治理事务上,各方参与主体是相对平等的协商关系,并非领导与服从关系,其核心诉求在于真正激发各方治理主体在治理过程中充分投入和深度参与。公众参与强调社会力量和公众是新时代社会治理格局优化与完善的重要基础,社会组织和人民的积极参与将有助于扭转社会治理的结构特征。法治保障强调社会治理将有强大的法律法规体系作为合法性的后盾,为社会治理范畴的界定提供重要依据。科技支撑是优化和完善社会治理过程的重要基础。基于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社会治理可以摆脱以往信息收集难、信息反馈难、治理成效评价难、治理过程缓慢等难题,从而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提档加速。

从社会治理资源看,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重要论述是对社会治理的自治、法治、德治与科技治理等资源的综合。在现有的治理框架下,城乡基层社会治理需要更多地发挥自治资源的优势,先让人民自己办自己的事情,在遇到难题和困难的情况下,再寻求其他治理资源的帮助与支持。这是对人民为本的“中国之治”的传承,更是激发基层社会活力的创新之举。自治资源的充分利用需要减少行政治理对自治的不当干预,从而培养自治主体的内在价值生产能力和治理自信。德治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治理方式的沿袭和治理文化的汲取,但其创新之处在于,德治也是在尊重自治和法治基础上的德治,其主要用于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进而倡导社会治理的简约化方式。对德治资源的重视也是倡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客观要求。

从社会治理方式看,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重要论述倡导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的综合。面向空间、对象以及具体治理事务的多元性、差异性和复杂性,使得社会治理仅仅依赖单一治理方式是不可取的,必须是对多种治理方式的综合运用。系统治理强调以系统眼光看待社会治理的形势、内容与实务,在系统性分析的基础上形成系统性解决方案。依法治理强调治理的法律性与法规性,社会治理的部分领域已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界定,但仍有部分领域属于法律空白,无论有法可依还是存在法律真空,社会治理都应该以法律法规作为一种价值判断。社会治理不可逾越法律,不可与法律相冲突。对于确实需要探索的社会治理领域,则需要在既有法律法规框架下思考其可行的治理资源和方向,比如网络社会空间的治理就从曾经的法律空白走向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强调治理资源和治理手段的综合性,社会治理面对的主体是人,人的需求是多元的,单一治理资源可能无法同时满足人的物质、情感与精神需求,而综合治理则有助于全面回应人的多元需求。源头治理则强调做好治理问题的预防,在具体社会治理问题显现后,找到问题生成的源头因素,只有针对问题的起因和起点进行社会治理,才能取得更好的成效。

从社会治理导向看,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重要论述强调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和专业化水平。多维度社会治理导向的齐抓共管是社会治理实现时代之治的基本保障。社会治理社会化水平的提升,意味着把更多社会力量可以处理的治理事务交给社会。比如,属于自治范畴的内容就应该强化社会力量的自我治理,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政府购买服务就是社会治理社会化的重要体现。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强调法律法规不仅是社会治理的资源,同时也是社会治理的边界,更是社会治理的底线。社会治理可以援引法律资源,但要在法律法规授权或是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社会治理不容许违背法治精神,不能触碰法律法规的禁区。社会治理的法治化还意味着科学方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社会治理的智能化意味着社会治理要主动运用现代科技成果,为社会治理赋能增效,推进社会治理中的数据共享与智慧治理,为社会治理的智能化提供信息基础设施和制度保障。社会治理的专业化主要是两方面的创新,一方面专业的事务要交给专业的人和平台来做,在社会治理中应搭建专业化的治理平台,比如大数据平台、治安平台、应急管理平台和指挥平台等;另一方面要加大对专门性社会治理人才的培养,比如社会工作人才、社会调解人才、社会保障人才、信息技术人才等。

五、结论与讨论

社会治理,尽管其主要回应的是社会治安与公共安全[27]、人民内部矛盾调处、社会公平正义等内容,但脱离了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治理也就难以独善其身。充分的经济发展才能有效解决人民关切的民生与社会建设问题,改善民生是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重要载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离不开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体系。党的坚强领导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重要保障,而人民群众则是开创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主体力量。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自身先进性的不断追求,先进性的建设贯穿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全过程。进入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后,从社会治理格局和体系的角度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中国共产党先进性建设与具体阶段历史任务相结合的重要体现。

纵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重要论述的深化与发展,我们能够看到,对于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的强调始终与中国共产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以及推动共同富裕的方法论是一致的。二者都强调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坚持,强调党的领导对于事业发展、社会治理的关键作用和独特优势,更是一以贯之地强调发展成果的人民共享、发展过程的人民参与,以及对人民至上立场与理念的坚守,一方面为新时代社会治理提供了基本方向和性质界定,另一方面提供了依靠人民、动员人民、组织人民和尊重人民首创等基本方法,这些方法实现了认知论、实践论的统一。人民在社会治理中的突出位置也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家国天下情怀[28]。共建共治共享是对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重要论述三个维度的具体表达,共建强调人民立场和党的领导基础上的治理主体的共同建设,共治强调人民立场和党的领导基础上的多元主体参与的治理过程,共享则强调共建共治成果按照人民立场以及党的领导来进行利益分配和成果的享有。共建共治共享可以统一为社会治理过程,而人民立场和党的领导是社会治理的本质规定,社会治理的本质规定通过治理过程进行反映,而这种治理过程中的创新是对特定时代社会治理需求的直接回应。

社会治理体系的改革与创新对党的领导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需要持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以及伟大的社会革命。在社会治理创新进程中,党的领导不是天然形成的,而是需要充分反映时代要求并回应人民需求,需要强化权力监督并做好反腐败工作,要充分吸纳科技发展的新成果,要对治理的方式进行优化并统筹治理资源。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和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格局就是对社会革命特定发展阶段历史任务的展现。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重要论述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不仅有助于凝聚人民伟力,还进一步提升了党的全面领导能力,为实现共同富裕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新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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