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博伊:革命的“法理”与“乱世”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38 次 更新时间:2012-05-09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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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博伊  

中国是文明古国,有几千年的文明史,所谓“文明”即社会中“人”的活动是受到一定“约束”的,这“约束”可以是“明文”昭示,如法律;也可能是潜在于社会中的所谓“天之大道”。中国文化的最大特点就是明文的“约束”是比较微弱,而不成文的所谓“道义”很强,左右着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史。对于社会政治权力的运作来讲,中国大致分成两个时期,一是正常没有大动荡时期;二是社会剧烈动荡时期。在社会基本正常时期,所谓的“天之大道”就是“忠、孝”二字,也就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社会秩序。作为普通人你就过你的小日子,也就是去“安居乐业”;如果你想在政治上一展身手,求得一官半职,则首先要在“忠君”的前提下去努力,例如参加科举考试。全社会最大的“道义”是不能“造反”,“造反”被砍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在社会政局混乱时期,作为百姓,民不聊生,很可能被裹挟到“造反”行列中。这时的社会是一种群雄并起状态,逐鹿中原,此时起作用的是“胜王败寇”规律,是丛林法则的规律,是压倒一切的“英雄豪气”。这时的“夺权”大军也会提出些维护“道义”的口号,其目的是为了得到更到支持,只是整个夺权谋略中的一部分,而不是真要遵循“天道”。这种混乱局面在经过腥风血雨之后,新的“权威”(新皇帝)产生了,百姓朝贺完毕又去过自己的小日子,臣子们又开始在忠于皇帝的前提下分享一点点权力。一个新的常态的王朝开始了。

中国传统社会对革命或是所谓的社会政权的大变动是缺少明文的“游戏规则”,而所谓的“道义”也只能在常态社会中起作用,使社会不至于沦为混乱不堪的状态是所有有识政治家都知道应当避免的,近代史上的曾国藩就是杰出的一位。在曾取得平叛太平天国的胜利之后,有人建议他趁机推翻满清,实现王朝更迭,但曾拒绝了,并指出这样做会使很多野心家跳出来“争天下”,结果只能是造成生灵涂炭,百姓流离失所,民不聊生。正是曾的明智,主动裁减湘军,将清王朝从“乱世”的边缘拖回到常态社会,才有了晚清所谓的“同光中兴”。但这“好日子”没有多久,清王朝不能在稳定社会上做出顺应潮流的措施,在对待外来文化上手足无措,使得社会又一次到了“乱世”的边缘,终于爆发了辛亥革命。

西方文化传到中国,使人们知道了无论在常态社会还是在乱世,都可以有明文写的“天之大道”,有执政者和希望执政者应当遵循的“游戏规则”,这就是“立宪”,它是不能随便破坏的。这当然比传统模糊的“忠孝”之道要好得多,尤其是避免“暴力”战争更是百姓和有良知的政治家们所欢迎的,在这“立宪”的风潮中,当武昌枪响,清帝很快就颁布了退位诏书,并将权力交给了袁世凯,希望按照“立宪”的规则使社会恢复常态。但袁世凯能力有限,又走了“称帝”的“错着”,不仅断送了自己的生命,而且使社会向更混乱方向加速下滑。中国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完全变成乱世和两个邻国很有关系,一个日本,直接入侵肢解中国;一个俄国,向中国输出意识形态,用钱、武器扶植中国的反政府势力,俗话“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但中国如此之大,矛盾众多,岂能“无缝”。这内忧外患使得国家“天下大乱”。在这没有“宪政民主”基础的乱世,无论舆论上喊的什么,而社会真正运行的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丛林法则,是武力的充分利用,是“胜王败寇”法则,这是略有头脑的政治家都知道的。在中国不使社会坠入“乱世”,什么时候都是最重要的“法理”。清廷退位是值得称赞的,避免了辛亥革命发生大规模的暴力战争。袁世凯称帝,使北洋政治集团产生分裂,促使社会政治更加混乱,是违背共和之法理。国民党北伐,平定军阀混战,符合结束乱世的法理,但犯了一个对自己对国家的致命错误,这就是“清党”,屠杀共产党人。其结果是组织武装造反成了符合一定“法理”的行为,使国家出现两个难以调和的政权。在此后的二十多年,随日本侵入中国,社会渐渐彻底进入了“乱世”时期。

对于广大的普通百姓来讲,“乱世”和常态社会是有很大区别的。在乱世,“安居乐业”的几率大大降低,而获取权力(也就是“当官”)的几率大增,所谓的“竖起招兵旗,就有吃粮人”,此时人们更倾向于对“武力”的崇拜,倾向于依附权力。更多的青年学子在乱世会选择“从军”,参加“革命”,参与夺取或巩固政权成了一种“职业。”所以在乱世打着什么“旗号”来平定天下就显得十分重要,直接关系着多少民众能站到自己一边。共产党所以能取得最后的胜利就是把握住了这一点,也就是所谓的干革命靠的是“枪杆子”和“笔杆子”。上世纪国外的先进思潮涌入中国,外国的强盛也深深刺激了中国,所以“民主共和”的政治理念和人类社会主义的美好理想是最具吸引力的两面旗帜。

然而在乱世时期,起决定性作用的是“枪杆子”,是在战争中取得胜利。人类美好的政治愿望只能是挂在墙上的“标语”。毛泽东是最清楚这一点的,民主共和和美好的社会理想既不符合“天时”(在乱世中),也不服“水土”(不符合中国传统文化),所以他对自己的政党进行了实实在在的改造,打造了一支有统一纪律、统一意志、高度集中的政党,组成了真正具有武装夺取政权能力的队伍。人们认为这是一只红色革命队伍,是共产主义运动的一部分,但这“红”只是在表面,而实质是数千年里最能夺权的农民武装。这种表里不一致的做法是一种最高的谋略,历史也证明,正是毛对党和军队的这种改造和建设,才取得了夺权的胜利。“胜王败寇”的理念使得夺权过程“伟大”而“光荣”,至于这个国家和人民付出了何种代价是没有多少人会去考虑的。

在基本“天下已定”的局面下,胜利者应当及时调整自己的努力方向,使社会走向常态。但在49年之后并没有使社会走向常态,而是使社会趋于更混乱的状态。一个社会是否“乱世”是由两点来区分的,一是普通百姓能否有“安居乐业”的机会;二是“搞政治”不能成为“职业”,也就是大量普通百姓不必被动地卷入政权争斗中,或者说不能靠参与政治来获得经济收入。在大规模革命战争结束后,不断革命的认识理念使中国社会难以稳定。农民不能去安心种地,商人不能自由经商,企业家无力施展自己的抱负,“无产者”不能在出售体力和脑力上有一点自主权,学子不能有选择学业的自由,文化人不能去自由从事自己喜好的活动;反而是相当多的人被动去参加各种政治运动,在政治运动中得到“提升”,在同事之间相互贬低中获得物质利益。这种没有战争的“乱世”状况在文化大革命中达到高潮。在这二十多年的乱世当中,无数的无辜之人丧失了性命,丧失的物质财富更难以统计。历史上每一个将乱世平定成为常态社会的人物都会被尊为“英雄”,而其壮举是名垂千古的丰功伟业。而将社会推向乱世的是所谓“乱臣贼子”,罪责难逃。显然用这传统的法理来评判这场革命是困难的,这也是对明摆着的历史现实依然争论不休的原因。

上世纪的几次“革命”不完全等同于两千年来中国屡次出现的王朝更迭,它是同时具有先进政治理念(民主宪政)和传统“法理”(“胜王败寇”)混合而成的。在乱世时期先进的政治理念必须要让位于“现实”,要靠“枪杆子”来夺天下,是否遵守“民主宪政”的规则是次要的,这种严重“名”“实”不符的矛盾在战争结束后必然要凸现出来。社会剧烈动荡刚刚有了平静的苗头,民众也不是对“民主宪政”要求一步到位,毕竟建立起常态社会是最重要的,也是人民最需要的。也许是“胜利冲昏头脑”,要让极权玩到极致,继续玩弄“名”、“实”不符的权谋,不惜让社会长期处于动荡。时时树立“敌人”的存在,视生命如草芥,让人们处于紧张的自危感中。用这种“乱世”的局面来达到崇尚“暴力”的目的,用“名利”来收买士人的“灵魂”。这段时间的“继续革命”从哪个方面都谈不上遵行了什么“法理”。

改革开放的三十多年最成功的是使社会回到常态社会,使多数百姓有了一定的“安居乐业”的可能,这是国家得到大发展,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的最主要原因。但是历史遗留的问题并没有解决,使用“说一套,做一套”的谋略,随意抛弃对人民的承诺,都可能使社会重新陷入混乱。这几年重庆搞的“打黑”不过是“阶级斗争”的又一种表述方式,而“唱红”是又一次把广大民众卷到“政治”中来的手法,这些都是“乱世”的前兆,必须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世界的全球化进程,市场经济的发展,电脑网络技术的普及,使今天不同于百年之前。今天最大的执政“法理”就是给人民一个常态的社会,给一个长治久安社会,给一个人人都必须遵守的“宪法”。

无论是在战争时期参加到夺权队伍中来,还是今天参与到执政大军中的人,绝大多数是抱着中国应当走“民主宪政”之路参与进来的,在乱世时期要彻底取得夺权胜利可以将“民主宪政”暂时忘却,但很可能暴力带来的胜利使人们忘记了自己的初衷,在常态社会必须依靠“民主宪政”,需要摒弃夺权时期的做法。这种改变专制体制的做法不是什么“改变颜色”,而恰恰是使我们这支队伍回归“本色”。“民主宪政”是百年来政治家们欠民众的一笔“债务”,一次次答应偿还,又一次次再举“新债”,今天是到了“还债”的时候了。不仅是还民众的“债”,更重要是还自己的“良心债”,也是还百年来为民主宪政而捐躯的烈士们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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