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 :播种者胡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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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  

山下绿丛中,

露出飞檐一角,

惊起当年旧梦,泪向心头落。

对他高唱旧时歌,

声苦无人懂。

我不是高歌,

只是重温旧梦。

——胡适:《旧梦》

中国现代史上有一件大事。在民国六年的一月里,一个貌不惊人的老头儿到了北京大学,这个老头儿就是蔡元培。他当时要物色一个文科学长,他的朋友北京医专校长汤尔和推荐了一个人,这个人就是正在上海办杂志的陈独秀,杂志的名字叫《新青年》,那时候刚出了十五个月。

陈独秀一到北大,立刻跟一些有新头脑的教授合了流,最有名的是沈尹默和沈兼士,还有那要排斥四十岁以上老家伙的钱玄同。这些年轻的教授们颇有“万事俱备”的条件,他们想施展,可是找不到真的方向、主要的方向。在摸索中,他们忽然感到清凉了、爽快了、豁然开朗了,他们兴奋地互相告诉,他们

每个人都感到有阵风来了。——那是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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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来了,来自美国的哥伦比亚大学。民国六年的九月里,北京大学来了一个二十六岁的新教授,蔡校长仔细看了看他,然后露出高兴的表情——他找到了,他找到他最需要的酵素,他立刻喜欢了这个“旧学遂密”“新知深沉”的年轻人。

北京大学热闹起来了!梁山泊上又是添了几条好汉,他们是:胡适之、刘半农(复)、周豫才(鲁迅)、周岂明(作人)……

北大新添进了新血轮,北大开始蓬勃了!

七年一月,《新青年》以新面目出版了,六个教授轮流编辑,想开始为中国奠定“非政治的学术基础”,培养一个思想自由的批评风气。那一两年间,他们最大的成绩当然是胡适领导下的文学革命。这个革命在建设方面的成绩,第一在救活了当时瘫痪的国语运动,因为没有文学的国语就不会有真正的国语;第二把历来不登大雅之堂的“俗文学”变成了正宗的“白话文学”,正名为“国语文学”;第三产生了新的白话文学作品;第四介绍了欧美的新文学,给国语的欧化做了起点。

乍看起来,文学革命好像只是一种形式的改革,一种文字体裁的解放,其实形式和体裁对内容有重大的影响,形式和体裁的束缚会斫丧精神的自由,使良好的内容不能充分表现。所以文学革命既然被肯定,新思想和新精神必然会跟着到来。胡适首先看到这一点,他立刻把消极意味的“八不主义”改成了肯定语气,他告诉人们:

一、 要有话说,方才说话。

二、 有什么话,说什么话;话怎么说,就怎么说。

三、 要说我自己的话,别说别人的话。

四、 是什么时代的人,说什么时代的话。(《建设的文学革命论》)

非常明显的,这四行句子的的精义所在已经不止于文字方面了,它们明白地指出了一个思想的新方向。

民国七年的六月里,《新青年》出了《易卜生专号》,胡适写《易卜生主义》,初次宣扬那个“真正纯粹的个人主义”,他借着西方近代一个最有力量的文人的笔,借着简明有力的白话文字,鼓吹“睁开眼睛来看世间的真实现状”:

明明是男盗女娼的社会,我们偏说是圣贤礼义之邦;明明是赃官污吏的社会,我们偏要歌功颂德;明明是不可救药的大病,我们偏说一点病都没有!却不知道:若要病好,须先认有病;若要政治好,须先认现今的政治实在不好;若要改良社会,须先知道现今的社会实在是男盗女娼的社会。

在那篇长文里,他鼓吹“说老实话”,攻击“腐败家庭”、攻击“死板板”的法律、攻击“处处反乎人情”的虚伪宗教、攻击“许多陈腐的旧习惯”——道德、攻击社会对特立独行的“捣乱分子”的压迫、攻击他最恨的“那班政客”。他一下子攻击了这么多传统的丑脸,所用的,只不过是一个西化文人手中的一杆新枪。

很快的,非常明显的,胡适把他走的路放宽了,文学革命很快地从一个目的变成手段,又从手段导出许许多多的目的。在短短的两三年间,他用新方法整理了断烂朝报的中国哲学史,澄清了浮夸淫琐的文字障,创立了新式标点,宣传了“不朽”论,介绍了实验主义,攻击了孔家店和旧式的父子问题,改革了不合人情的丧礼,鼓吹了女权和新的性观念,最后印出了《尝试集》,把中国文学带到了一条新路与生路,在南社横行排律成风的规摹里,使老朽们面对了新诗。

这两三年的努力简直是奇迹,一篇文章带起了一个思潮,一个思潮引起无数的响应而汇成一个运动,每个运动都以《新青年》为源头。这时候,胡适代表了开明进步中国人的心声与良知。

在南方,一位深思远虑的革命领袖把眼光投射到北京。他肯定了这“一二觉悟者”所引起的“思想界空前之大变动”。他在民国九年写信给海外同志,告诉他们“欲收革命之成功,必有赖于思想之变化”。他极力赞美从北方起来的那个变化,还为它起了一个美丽的名儿——“新文化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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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八年间,有件事情对胡适来说可能是不幸的,那就是五四运动。五四运动把胡适所希望的一个单纯的文化运动转变为政治运动,扰乱了他那为中国建立非政治的文化和思想基础的梦想。对这个梦想的达成而言,五四显然是一条岔路。新文化运动本来该是针对辛亥革命二次革命而做的非政治的革命,当时那些健将们都相信难有思想革命成功,政治革命才有了真正的保障,才不会一垮再垮。半道杀出的五四运动对新文化运动当然有“广为流传”的贡献,但它也未尝不是新文化运动的“罪人”,因为它使许多优秀的知识分子都纷纷忍不住了,纷纷忘了真正的深远的使命了,他们不怕“任重”,但却有点嫌“道远”了。最后,他们终于暴露了狂热的本质,选择了感情的求近功的反应方式,大家都不肯再静下心来研究问题了,大家都跑到十字街头,投身到党派的阵营里,高倡他们的主义去了。

首先忍不住的是陈独秀和李大钊,他们发起了谈政治的《每周评论》,只有胡适仍然守住不谈政治的诺言。七个月后,军阀捕去了陈独秀,胡适接办这杂志,那时正是安福盛行和会分赃的时代,知识分子们闭口不谈具体的政治问题,却高谈马克思和无政府。胡适于是“看不过去了,忍不住了”,“方才有不能不谈政治的感觉”,而“发愤要想谈政治”。在三十一号的《每周评论》里,他发表了他的政论的导言——《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他认为:

“主义”的大危险,就是能使人心满意足,自以为寻着包医病的“根本解决”,从此用不着费心力去研究这个那个具体问题的解决法了。

这是胡适第一次走出书斋来谈政治,可是谈得非常碍眼,北方的社会主义者、南方的无政府主义者都骂他,这是很自然的事。因为思想的训练不同,看问题的方法自然两样,胡适着重的是一点一滴的解放、具体的问题、必要时的存疑和个人的独立思考的机会。胡适选择了一种non-punitive reaction,对国家大事,诉诸理智而非情绪,重实证而反对狂热,他劝人不要为了“目的热”就导出“方法盲”,因此,他浇了别人的凉水。他也知道自己惹人讨厌,于是他自比做了一只乌鸦,孤独地唱了一个小曲儿:

我大清早起,

站在人家屋角上哑哑地啼。

人家讨厌我,说我不吉利——

我不能呢呢喃喃讨人家的欢喜!

——《老鸦》

其实谈政治对他是一件苦差使,他宁愿写一篇一万字的李觏的学说,也不愿写二百字的社论,可是既然谈了,就不容易停手,从此便开了胡适谈政治的局面。但他谈政治的表现却经常是轻人之所重而生人之所轻,在众人高叫打倒“资本主义”、“资产阶级”、“封建势力”、“帝国主义”的时候,他却说我们真正该打倒的“是贫穷、是疾病、是愚昧、是贪污、是扰乱”;在大家高叫暴力的革命的时候,他却说我们应该走演进的路,从事“自觉的改革”。民国十八年,他的《人权论集》中的文字给他带来另外一种麻烦,一度党部曾请政府警戒他,闹得极不愉快,他只好引用鹦鹉救火的故事来告别上海。其实鹦鹉是招人喜欢的,既然连鹦鹉都不能做,他只好再做一次乌鸦。

九一八事变带来了一个新刺激,几个老朋友的“挟持”,又引起了胡适大谈政治的热心,他创办了《独立评论》,说“一般人不肯说或不敢说老实话”,同时讨论当时的几个大问题,其中民治与独裁的讨论便是影响深远的一场战。

五四前后,中国似乎已沾染了十九世纪以来的“多方性”(multanimity),思想的分歧愈演愈烈。在外表上,虽能保持一种“局促的平衡”(uneasy balance),但是内部的酝酿还是很热烈。九一八事变带给人们一种新刺激,忧国之士个个都急于盘算如何使中国赶紧强起来,正巧当时正是独裁统治最流行的季节,意大利的墨索里尼、德国的希特勒、奥国的陶尔斐斯、苏俄的斯大林,甚至美国推行“新政”的罗斯福,都是时代的宠儿。“新式的独裁政治”弥漫了整个世界,大家都觉得这是最时髦的政治趋向,一些中国的知识分子居然也开始对民主与议会怀疑了,尤其是胡适的几个朋友,像蒋廷黻、钱端升、吴景超、丁文江,这些受过完满的英美教育,“受过民主政治极久的熏陶”的人,竟也纷纷宣言非行独裁制度不可了。胡适早在《独立评论》第一期里,就抨击过这种时尚的政论,他那时就主张:“我们不信‘宪政能救中国’,但我们深信宪政是引中国政治上轨道的一个较好的方法。”(《宪政问题》)一年半后,蒋廷黻、钱端升、吴景超、丁文江等人的文字大量冲来了,涌起了一片拥护独裁的浪潮。这时候胡适当然忍不住了,他不能让他的信念在左右两派的极权夹击中倒下去,他不得不孤独地抵抗这种浪潮,这个抵抗持续了十五个月,为了“对一般求治过急的人下一种忠告”:“历史的大趋势不能完全取证于十几年的短期事实”,该“把眼光放得远一点”。

他说他深信英美式的民主政治是幼稚园的政治,而近十年中出现的新式独裁政治真是一种研究院的政治;前者是可以勉强企及的,而后者是很不容易轻试的。……兢兢业业的学民主政治,刻鹄不成也许还像只鸽子;若妄想在一个没有高等学术的国家造成现代式的独裁政治,那就真要做到画虎不成反类狗了。(《一年来关于民治与独裁的讨论》、《东方杂志》三十三卷一号)

这种鲜明的表示,虽然使他又一次做了乌鸦,但是无疑的,他给怀疑民主的人士打了一剂强心针,向拥护独裁的学人敲了一棒子。

二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当局联名通电全国,终于公开表示了“中国今日之环境与时代实无产生意俄政制之必要与可能”,这真是一个重要的抉择,也是民国史上划时代的大事,从此以后,没有人再处心积虑地怀疑中华民国的政体了,大家在民主宪政的远路上看到了第一块里程碑。

民主二字早在五四时代就叫得满天响,当时最时髦的口号是德先生(民主)与赛先生(科学)。但四十二年后我们重看那些文献,我们会感到他们与我们之间有着不同的语意。为这两个词儿,他们缺乏冷静而深入的理解,而他们气质上的狂热,又恰恰与德先生赛先生的基本精神不相容,因此他们对民主与科学的“信念”是不能生根的,甚至是错误的:谈科学的人,甚至把唯物辩证法都误认做科学,谈民主的人,不去平心静气地做一个阿斗,却整天瞪着眼睛做革别人命的张飞,“民主”泛滥至此,谈政治的知识分子如何能有所归呢?陈独秀从无限辛酸的经验中,临死前才悟到对民主政治的“最后见解”,与胡适分而又合了。 四十年来,能够“一以贯之”的相信他所相信的,宣传他所相信的,而在四十年间,没有迷茫、没有转变、没有“最后见解”的人,除了胡适之外,简直找不到第二个。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不肯定他的稳健与睿智,和他对中国现代民主思想的贡献。我们不能不说,这只好唱“反调”的乌鸦,确实具有远见。而这种远见,就百年大计的建国事业来说,显然是必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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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事业的重要基础当然是教育。教育是最可靠的投资,但也是最缓慢的投资。可叹的是,这几十年来,谋国之士都不能忍受这个看来“旷日弥久”的办法,总认为在国势岌岌可危的局面下,要想凭教育救国,简直是一件缓不济急的事。戊戍维新时,王照劝康有为多立学堂,等风气变了,再行新政,可是康有为答他说:“列强瓜分就在眼前,你这条道如何来得及?”三十年后,王照在他的《小航文存》里叹气道:“来得及,来不及,是不贴题的话。”三十二年若一切放弃,一意培养人才,对国家的益处会比任何政治改革都来得大!

民国十五年的冬天,胡适在欧游道路上寄了一封信给徐志摩,他强调:“不妄想天生狄克推多来救国,不梦想捷径而决心走远路,打百年计划。”“我想我们应该发愤振作一番,鼓起一点精神来担当大事,要严肃地做个人,认真地做点事,方才可以对得住我们现在的地位。”(《欧游道中寄书》)

当时他准备“回国后即积极做工”。回国后虽在新月社、北大复兴和独立评论几方面有过积极的表现,但理想中的百年计划的“大事”还没有机会施展。直到抗战后就任北大校长,他才提出了“争取学术独立的十年计划”,要想“在十年之中建立起中国学术独立的基础。”他认为“要做到这样的学术独立,……中国此时应该有一个大学教育的十年计划,在十年之内,集中国家的最大力量,培植五个到十个成绩最好的大学,使他们尽力发展他们的研究工作,使他们成为第一流的学术中心,使他们成为国家学术独立的根据地”,“只有这样集中人才,集中设备,只有这一个方法可以使我们这个国家走上学术独立的路。”(《独立评论》,三十六年九月二十八日)这个意见一出,立刻得到国中热烈的批评和讨论,大家至少承认听任高等教育与学术自然演变是不好的,有计划的发展是避免不了的。但是很快的,大陆变色了,这个计划也就跟着流产了。

十一年后,一九五八年的四月十日,胡适就任中央研究院院长。他以吴大猷先生所拟的《长期发展科学的方案》为蓝本,经商讨后,八月二十二日就获得政府的支持,五个月后就正式成立了“国家长期发展科学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由中央研究院院长和教育部长兼任,象征着最高学术机构与最高教育机构的合作。从一九五九年度到一九六一年度,只靠着不能算多的台币,非常有限的美金,一个执行秘书,三个专任职员,就把这个计划奠定了事实上的基础,“使这件百年大计在最艰难的环境里有一点微细的开始”,这不是中国现代史上的大事吗?

一九六一年一月二十九日,在“国家长期发展科学委员会”的委员会议上,胡适说了一段很令人深省的话,他说:

……这是一个起点,一个有希望的起点。在这样很困难的情形之下,我们能够有一亿一千万台币用在“长期发展科学与技术的研究”的开山工作上面,我们至少可以说科学已开始得到“重视”,开始得到“资助”了。我们当然不可感到满足,我们至少应该感觉我们的责任之大。我们应该感觉古人说的“任重而道远”五个字的意义。为国家计划发展科学,这个责任“不亦重乎?”我们的任务是“长期发展科学”,“长期”“不亦远乎?”……两年的工作,只做了一点探路的工作、开路的工作。从今天起,我们可以平心静气想想这条“远路”的蓝图了。(《发展科学的重任和远路》,《新时代》,一卷二期)

这才是胡适的真精神!能够抓到这种新精神而加以肯定,我们才能肯定胡适在中国现代史上的真价值和真贡献。我们只消肯定他在文学革命的贡献、新文化运动的贡献、民主宪政的贡献、学术独立和长期发展科学的贡献,我们就可以“论定”他对我们国家走向现代化的贡献了,除此而外,一切都是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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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面的一系列的肯定里,我必须抱歉我没有肯定胡适在学术上的地位。在逻辑上,我说这话并非意谓着我在否定他。我只是认为这属于胡适个人的小问题,或者他影响下的那个“新朴学集团”小问题。梁启超说胡适“学问成家数”,至少我个人,我不承认在严格的尺度下,胡适是“哲学家”和“史学家”,我宁愿承认他是一个褪了色的诗人、一个落了伍的外交家、一个最卓越的政论家、一个永不停止的真理追求者。但是他对几个重大问题追求的“纯度”,也许还是有问题的。例如他以一个曾经“很热烈地颂扬西方的近代文明”的人、一个曾经主张“全盘西化”的人,居然花极大部分的时间与精力在东方“学术”的考证上、辨伪上,而美其名曰“打鬼”、曰“解放人心”、曰偷关漏税的思想方法训练,这是不能教人心服的!如果我们说他所以如此,乃是为了满足他个人的一点“历史癖”、“考据癖”,我们反倒会同情,反正他的天才过剩,不浪费一点,他是难受的。

他不在推行“全盘西化”上认真,却在吴稚晖笔下《〈国故〉的臭东西》上认真,认真搞他自己笔下的那种“开倒车的学术”,宁肯牺牲四五十条的“漫游的感想”来换取“白话文学史”的上卷,毫不考虑两部著作对世道人心孰轻孰重,这是他的大懵懂!以他唱重头戏的地位,四十年来,竟把文史学风带到这种迂腐不堪的境地,脱不开乾嘉余孽的把戏,甩不开汉宋两学的对垒,竟还披着“科学方法”的虎皮,领着“长期发展‘科学’委员会”的补助,这是多么不相称的事!

我们现在是文化沙漠,胡适的重要在于他能运用他的远见、声望与“亲和力”,为沙漠打几口井。至于能不能使荒凉已久的沙漠变成绿洲,那还是一个非常显然的未知数!这个关键不在胡适,而在胡适找不到真正认识他的“远景”的人。他们只会顶着胡适的招牌,只会送他蟠龙的大花瓶,只会利用胡适的无为与宽厚,办那些学术与人情分不开的事业,中国过去的教育与学术已经断送在他们手里,如今他们又围来了,我不敢断定胡适之的良法美意不栽在他们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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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看他笑得那么好,我总觉得胡适之是一个寂寞的人,其实这年头儿,凡是有点真“人”味儿的,没有不寂寞的,何况是有个性的人呢?在人生大节上,胡适有他自己的新“儒行篇”,他自始至今不信权威、不信教条、不信圣人之言、不信“旧道德的死尸”、不信两千年前空洞的旧经典能解决二十世纪复杂的新问题。在这生化转变的大世界里,日新月异的新时代里,胡适始终在变化的环境里维持他的人格、观点和气焰。他有不少intellectual arrogance,有人骂他是“学阀”,至少我是赞同的,我不觉得这词儿有什么讥贬的意味。相反的,对这些只会浮议、毫无风骨的穷酸文人,阀又何妨?四十年来,胡适被穷酸文人的浮议骂惯了,他才不在乎这些,有的甚至写洋洒千言的专书骂他,他只觉得好玩。他最喜欢的一句话是:“You can`t beat something with nothing ”。他说:“只要我们有东西,不怕人家拿‘没有东西’来打我们。”我要给他补一句:“只要我们负责任,不怕人家拿‘不负责任’来骂我们。”补全了,才是他“个人主义”的真精神。

现在一些人攻击胡适的个人主义,凭良心说,这一冷箭实在放错了。胡适所提倡的乃是“健全的个人主义”,英文是individuality,可译作个性主义,这主义的特性有两种:

一种是独立思想,不肯把别人的耳朵当耳朵、不肯把别人的眼睛当眼睛、不肯把别人的脑力当自己的脑力;二是个人对于自己思想信仰的结果要负完全责任,不怕权威、不怕监禁杀身,只认得真理,不认得个人利害。(《非个人主义的新生活》)

细读这段文字,才会知道什么是胡适之的个人主义,才会知道独立的与负责的个人主义实在不是什么不得了的洪水猛兽,乃是一个极普通的大丈夫所应具有的一点最起码的人生态度。“不教别人牵着鼻子走”,这不是大丈夫的独立精神吗?“好汉做事好汉当”,这不是大丈夫的负责气概吗?做大丈夫不是每个男子汉起码的要求吗?这样的个人主义还有什么可非议的吗?

知道胡适这种基本态度,才会明白为什么他主张“用负责的态度,说平实的话”;为什么他“不说专为大家拍手叫好的话”;为什么他不在外国说、租界说,却一定要跑回国内来说话;为什么朋友被抓起来,他不说“抓破脸”的话;在他眼中,为舆论坐坐牢,算不了什么,并没什么不像话。

胡适就是这么一个大而化之的人,如果我们盼他热情多于理智、傻劲近于侠义,那我们一定会失望的。这种情形,对一国众望所系的胡适说来,当然是美中不足的,但也是无可奈何的事,他并不想逞快,打翻了一锅粥,这种委曲求全的微意,都充分显示了他是一个自由主义的右派,一个保守的自由主义者,在急进者的眼中,太不够火辣辣了。

但在许多方面,胡适也绝非冷冰冰的人:他怀念周作人,不止一次到监狱看他;喜欢南港的小学生,为国民学校捐巨款;赞助北平的助学运动,也破例卖字;听说一个年轻朋友的裤子进了当铺,立刻寄去一千元,……从这些小故事上,我们可以看到胡适为人热情的一面。但他的热情绝不过度,热情的上限是中国士大夫,下限是英国绅士。他在讲课时,天冷了,看到女学生坐在窗边,他会走下讲台亲自为女弟子关窗户,这是他的体贴处,但当女学生疯狂地追他的时候,他绝不动心,他只在给张慰慈的扇子上写着:“爱情的代价是痛苦,爱情的方法是要忍住痛苦。”在这点上,也许那写Marriage and Morals的风流哲人会笑他,不过在保守的中国,他在这方面是白璧无瑕的。

没有疑问的,胡适之是咱们这时代里的一个好人,他有所不为、他洁身自爱。按说以他的英年盛名,风云际会,四十年来,高官驷马,何求而不可得?何至于在车声震耳的纽约寓楼,以望七之年,亲自买菜作饭煮茶叶蛋吃?试看今日国中,能有几人?无怪乎蔡尔德(M.W.Childs)说他是Sage of Modern China了。

显然的,以胡适今天所处的地位来看,他还不是一个过时的人。过时的人社会早把他遗弃,至少不再重视他。可是从报章上、谈天上、“名满天下,谤亦随之”的流言上,我们知道他还是一个毁誉交加的新闻人物,可笑的是乱骂胡适之的人和乱捧他的人一样,统统抓不到痒处!一个稍有现代化头脑的人,一看就知道胡适思想只不过是一个“开放社会”(open society)所应具有的最基本的必要条件。说他叛道离经则可,说他洪水猛兽则未必。基本在某几点上,我们还嫌他太保守、太旧式,想不到这些平淡无奇的起码言论居然还不为人所容,这真是中国社会的大悲哀!

说真的,在另一方面,我真希望胡适之是过了时的人了。胡适之不过时证明了我们四十年来没进步。学术与时代的进步对个人来得快才好;学术与时代赶过胡适之总比还让胡适之卖老命来得好。胡适之是一个豪迈的人,他若能看到学术与时代跑到他前面,他又何吝于自己是个落伍者?

邱吉尔最爱引用的一句老话是希腊史家布鲁达克所说的:“对他们伟大领袖无情,是强大民族的特征。”胡适之是我们思想界的伟大领袖,他对我们国家现代化的贡献是石破天惊的、不可磨灭的。虽然这样,我仍希望我们的进步能向他们投掷我们的无情,只有这样,才能证明我们是一个知道长进的强大民族。

一九六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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