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文是2026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武汉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2026年年会暨“十五五”时期法学教育高质量发展与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创新论坛上的专题发言,11月3日改定。
尊敬的文显会长、尊敬的主持人大元常务副会长,
各位领导、嘉宾和同仁,大家早上好!
本次年会特别设立这个环节,播放视频、发布特刊,是为了纪念我们研究会的创始人曾宪义先生诞辰九十周年。同时,研究会自成立到现在,也走过了四分之一世纪。为纪念研究会成立25周年,秘书处编印了《纪念特刊》,会议发送的《中国法学教育研究年刊》第十二卷的扉页,也印上了纪念字样。
前不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隆重举行了纪念曾宪义先生诞辰九十周年纪念活动。那次会上,张文显会长和徐显明先生贡献了两个重要概念——文显会长提出了“曾宪义精神”,号召中国法学教育界“要将曾宪义及精神转化为深化法学教育改革、推进法学教育创新,加快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强大动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法学教育篇”。徐显明先生提出了“伟大的法学教育家”的概念,认为“我们不应当吝啬,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法学教育上如果选一个人作代表的话,那就是曾宪义老师,他是伟大的法学教育家”。总之,法学教育研究会与曾宪义先生有着不可分离的强烈的象征意义。
因为专业和参加有关法学教育组织工作的原因,从2000年以后,我就跟曾宪义先生有了较多的交往。一方面是参加他主持的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和他共同主持传统律学子课题研究和写作,与此同时,又一直参加他同时担任重要领导职务的高校法学本科教指委、法学教育研究会,以及由他主导的法律专业学位教指委的相关工作,直接感受他的思想观点、工作风格和人格魅力,对我个人的学习和工作都具有莫大的帮助和启发,他讲的许多话,我都一直清晰记得,直到今天,都证明那些话的价值和意义。
比如,有次开会,针对当时经常有人提起的取消中国法制史这门课的苗头,曾先生一字一句地说:“取消中国法制史这门必修课的事,到此为止,以后不要再提了!”说话时,他的语气非常严肃。
在编纂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十卷本的过程中,他多次对我们说:中国法学家有什么可以跟国外交流的呢,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才是我们自己的东西,我们完成这十卷本,然后再出一套简本,把它翻译成英文,在国际交流时,可以作为礼物送给国外法学家。
下面主要谈谈曾宪义先生创立的法学教育研究会。
法学教育研究会的成立,是中国法学教育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20世纪末,在历经20多年的持续发展后,法学教育的机构设施和人员队伍已积累了相当规模,蔚为可观,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推进中国法学教育走向世界的需要益加迫切。在连续成功举办中美著名法学院、中国-欧洲著名法学院、21世纪世界百所著名法学院院长论坛的背景下,从组织上聚合全国法学院校各方面资源的条件逐渐成熟,一个全国性法学教育的学术研究组织应运而生。
2001年9月25-27日中国人民大学贤进楼多功能厅,由人大法学院主办的新一届教育部高校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成立大会和21世纪中国法学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研讨会在此举行。会议通过了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章程、领导机构和工作计划。当时全国232所法学院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这次会议首次建立起协调和指导全国法学院校的专门机构和工作机制,开创了组织大规模法学院校学术会议的先河,成为我国法学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对中国法学教育的整体发展和走向世界具有深远意义。张文显在会议闭幕式上号召:全国法学院校要团结协作,深化改革,不断创新,与新世纪同行,与中国高等教育同行,与中国法学和中国法治同行,开拓中国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的新局面!
根据研究会章程(2020年修订),研究会由法学院校长、法学教育专家、国家教育和法治工作部门有关负责人组成的从事法学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的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研究会宗旨是团结全国法学和法律工作者,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开展法学教育理论和交流活动,推进法学教育理论、制度与实践的创新发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服务和贡献。
研究会设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理事会每5年一届,目前是第五届。第一、第二届会长是曾宪义先生,张文显任常务副会长和第三、四、五届会长,常务副会长韩大元,叶秋华、杜焕芳分任前三届和近两届秘书长。理事从最初260多名发展到现在的330多名,名副其实地成为中国法学会所属各分支研究会中最庞大的一个家族。
这里顺便说一下我国有关法学教育的组织机构。我国有关法学教育的组织机构总共有5个,一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这是关于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和评估的专家组织机构。二是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是专门负责有关法学本科专业建设的专家组织。三是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专门负责法律硕士、法律博士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专家组织。四是全国司法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司法部,这个机构大家关注不多,主要是负责法律大专职业教育。五是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
与这些机构和其他法学学术团体相比,法学教育研究会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第一,规模大。正如前面已经讲到的,法学教育研究会是中国法学会会员规模最大的学术团体。理论上讲,它是全国所有设有法学本科专业高校共有的精神家园。我国目前设有法学本科专业的高校有620多所,数量远远超过美国、日本、俄罗斯和欧洲诸国,是世界上名副其实的法学教育大国。
第二,成员专业背景多元。中国法学会下设的各个研究组织,都以某个共同的学科专业为背景,但没有一个像法学教育研究会那样,会有专业各异的人结成一个学术组织单元。这些人不仅是某个法学专业领域的教师,而且是所在单位法科的负责人,负有组织办学的行政管理职责。
第三,除主要是法学教师外,成员还包括实务部门有关法学教育工作的负责人。
研究会秘书处设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明德楼610办公室是研究会与所有理事联系相关事宜的固定工作场所。
法学教育研究会自成立以来都发挥了哪些作用?
首先是召开年会和论坛。一年一度的年会和学术论坛是法学教育研究会最为隆重和重大的一项活动。历次年会都由全国主要法学院校承办。从成立时起,中国人民大学举办过三次年会和论坛(2001年、2010年、2020年)、华东政法大学举办过两次(2002年、2011年)、吉林大学法学院也举办过两次(2008年、2018年),接下是西南政法大学(2003年)、海南大学法学院(2004年)、2005年年会纳入到北京举行的第22界世界法律大会专题研讨会、四川大学法学院(2006年)、南京师范大学(2007年)、西北政法大学(2009年)、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2012年)、中南大学法学院(2013年)、烟台大学法学院(2014年)、清华大学法学院(2015年)、内蒙古大学法学院(2016年)、暨南大学法学院(2017年)、上海政法学院(2019年)、厦门大学法学院(2021年)、辽宁大学法学院(2022)、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2023年)、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2024年)、深圳大学法学院(2025年)。本次年会不仅是武大、也是湖北省高校第一次承办全国性法学教育大型会议。
研究会年会和学术论坛,总以法学教育重大方针政策和法学院校中心工作为主题,院校之间相互学习研讨和经验交流。每逢年会和论坛召开之际,学科专业背景各不相同的法学院校长们济济一堂,或分组,或分专题,举凡法学教育目标、法学教育思想、法律职业制度、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法学课程与建材建设、教学法、学科专业建设、专项教育计划、法学教育史、国别比较等共同话题,无不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分享经验,互学互鉴,成为维系法学教育共同价值准则和行动方案的重要纽带。
研究会成立的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模拟法庭教学专业委员会、财经类和理工类两个法学特色专业建设委员会也同步举行专题研讨,或单另开展各具特色的学术研讨交流活动。会议承办者还经常把年会与本单位成立周年的庆祝活动结合起来进行。
这里我提议,我们以热烈掌声,向承办历次法学教育年会的法学院校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感谢!
第二个方面的作用是组织推动法学教育研究的开展。这方面主要有三个工作抓手:
一是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和教育改革大局,设定每年学术论坛主题和子议题。研究会成立时就设定了面向21世纪中国法学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这个题目起点很高,具有显著的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之后的年会主题,依次探讨了法学教育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学教育中的素质教育、中日韩法律人才培养、继续教育、法学专业规范化建设、法学教育质量、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学教育发展趋势走向、全球化背景下法律人才培养、“十二五”规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法律职业问题、法治中国建设中的法学教育改革、依法治国和法学教育、新发展理念问题、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建设、改革开放四十年、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国家治理现代化、建党百年、国家治理现代化、“两办”意见、实践导向法学教育培养机制、中国特色法学教育体系、“十五五”规划与法学教育高质量发展等,都紧随时代发展,这些议题,都是反映法学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重大课题。
二是设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引导会员开展相关研究。这个成果奖是研究会、法学本科教指委、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指委和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学研究基金会于2007年联合设立的,是曾宪义先生为鼓励法学教育研究设立的。奖项设一二三等奖若干项,面向全国法学院校教师、研究人员和教育行政、法治工作部门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公开出版和发表的优秀作品,到2021年已经举办了七届。
三是编辑出版《中国法学教育年刊》,除一般主题外,还设有外国法学教育研究、重要文件与会议综述等栏目,发表法学教育研究论文、选载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获奖作品,汇集刊载有关法学教育文献资料索引,成为反映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的专业性学术刊物。自2014年创办以来,联系出版,本次年会呈现了最新出版的第十二卷。
第三个方面的作用是咨政、服务和指导。研究会还经常宣讲和学习有关文件政策精神、承担政府委托任务、调研起草有关咨询报告、编印有关业内资讯和专题出版物、组织开展教学业务培训会、促进研究成果转化、评选表彰全国优秀法学教务工作者等等。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鉴于对法学教务管理工作在法学院校运行体系中的重要基础地位,研究会于2021年、2023年举办了两届“全国优秀法学教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并在年会期间设全国法学教务管理工作圆桌论坛,意在发挥优秀法学教务工作者的积极示范作用,推动法学教务工作取得新成效。这项工作对法学院校一线教务员是个很大的鼓舞和激励。
第四是不断拓展对外交流合作。研究会秉承积极开展法学教育对外交流合作的优良传统,依托特色优势法学院校办学条件,广泛开展对外交流合作。2006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首次举办了中国-非洲法学教育和法律文化论坛,又于2013年举办了首届中非法学院院长论坛,到2024年论坛已经举办了六届。研究会依托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的对俄优势,于2017年首次举办了中俄法学院院长论坛,2023年、2025年又举办第二届、第三届。这些活动有力配合了国家对外工作布局和发展利益。
研究会25年的历史发展有很多宝贵经验值得总结,这里提出几条,请大家批评指正。一是坚持党对法学教育研究会的领导,确保研究会各项工作始终保持正确发展方向;二是服务大局,紧扣时代主题,积极回应法学教育理论发展和实践探索的现实需要;三是坚持和进一步完善法学教育“两会”工作机制;四是不忘本来、借鉴外来、携手全国法学教育工作者共创未来;五是坚持五湖四海、东西南北中的大一统格局,不论高校怎样分类发展,所有法学院校都是研究会的一份子。
最后,关于研究会的未来使命,我以为可以是,传承和弘扬“曾宪义精神”,抱持长期主义信念,在优化法学教育各项资源配置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努力推进中国法学教育均衡发展、充分发展和全面发展,为建设学科、培育人才、创新学术、优化学风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