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健,上海师范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
来源:本文首发于“燕大元照”微信公众号
尊敬的各位领导、前辈、各位同仁,大家好!
首先感谢会议主办者的邀请,有幸参加这个十分隆重和有意义的研讨会,学习、交流和分享范源廉先生与中国现代教育这个主题。在近代中国历史上,范源廉先生通常被定位在教育家这个职业范围。也因此,有关范源廉先生的研究,多是教育史或者教育思想研究颇受关注的一个题目。多年来,教育学领域已有很多的研究成果。会议群里面分享的很多参考资料也充分表明了这一点。
不过,与纯粹学者型的教育家不同,范源廉先生三度担任教育总长,是中华民国时期中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他的思想和行为,必然随之关联教育行政管理制度或教育法制的建立和实施问题,而这正是我们可以成为从法学视角来观察和研究范源廉先生思想行迹的一个重要理由。然而遗憾的是,在法学界,范源廉的法学侧面还是一个严重被忽视的领域。近来,湛中乐与杜佳欣对范源濂教育法制思想的主旨(以教育振兴民族精神、实现国家富强)、思想内容(教育救国与民族精神重塑、教育权利义务统一、普教职教科教及师资治理的制度化思想)、制度实践(推动义务教育入宪、颁布《壬子癸丑学制》、推行军国民教育、积极开展普教制度规范化、倡导职教以促进实业兴国、推动清华办学和留美教育、以北师大为平台探索教师专业化和教授治校制度等)及其经验借鉴等方面(教育法律责任体系、教育与生活需求相融合、教师治理与大学自治等思想)进行全面、系统和深入的爬梳整理和分析阐释,撰成《论范源廉教育法制思想及其实践》这篇大作(《法学教育研究》2025年第4期),是法学界第一篇关于范源廉教育法思想与实践的研究论文。湛中乐教授的提倡和努力,包括这次他成功地推动和举办了今天的研讨会,可以相信,范源廉先生一定会得到法学界更加广泛的关注和了解。
除开教育法学的视角,从法学教育的方面来观察,虽然我们不一定要给他带上法学家的头衔,但纵观范源廉先生整个的职业生涯,他的经历中确有许多极为显著的法的元素。荦荦大端,至少有以下五个方面:
其一,湖南时务学堂是范源廉先生“毕生事业之权舆”(范旭东语),学堂课业的范围,不仅有中国的政治、法律、约章、案例,例如《周礼》《秦会要》《左氏春秋》《国语》《战国策》《历代职官志》《通考》《唐律疏议》《全史刑律志》《大清律例》《各国通商条约》《通商约章类纂》《通商约章与成案》等内容,还有西方历史、政治、法学著作和法律法规,如《佐治刍言》《公法会通》《公法总论》《万国公法》《佐治刍言》《公法便览》《各国交涉公法论》《法国律例》《日本国志》《日本国志刑律志》《英律全书》以及《泰西新史揽要》《希腊志略》《罗马志略》《欧洲史略》等中文译作。这些书目,即使衡以今天的眼光,都毫无疑问地属于法学专业学习的基本内容。可以说,时务学堂的学习,为范源廉了解和掌握中西政法知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他在学堂的出色表现,获得了“任公知遇,以国士相许”(吴家驹语),他也迅速融入了“西艺”转向“西政”时代发展的先进行列。
其二,范源廉求学进步的第二个环节南洋公学的办学定位、学习氛围与课业要求,与时务学堂风格类似,以研习“法律、政治、商税”为要和培养“专学政治家之学”的政治人才为目标。虽然时间不长,但对他追求理想和发展前途都起着极为关键的作用。
其三,留日期间,他积极联络各方推动办成了法政速成教育,为培养清末适应新政需要的法政人才作出了重大贡献。这个下面还要再讲。
其四,基于途径大连实地考察的经验,他敏锐预感到培养专门人才对于经略西北和边疆(蒙藏)的重要性,他特意创办了专为西北殖边养成人才的殖边学堂,学堂专重蒙藏语文、地理测绘,兼授英文俄文,辅以法政、商业与外交、历史知识,从而开创了中国近代边政教育,可谓今日国家安全学与边疆治理专业发达之嚆矢。
其五,组织成立尚志学会,设尚志法政讲习所、尚志法政专门学校,作为倡导和讲求法政之学的一个重要举措。晚清对开办私立法政教育曾有非议,其开禁也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奋斗过程。尚志法政是个私立机构,因此这个机构的举办,意涵丰富。
以上各点足以表明,把范源廉先生放在中国近代法律发展史来看,他同样占有重要地位,是研究中国近现代法律史不可忽略的一位重要人物。
范源廉对中国近代法律发展作用最大、影响最为深远、成效最为显著的,我以为,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对中国现代教育法制的创制和奠基之功。这方面,湛中乐教授在全面梳理和深入阐释中已有完整呈现,他的《论范源廉教育法制思想及其实践》发表在《法学教育研究》2025年第4辑,是迄今关于这个主题的第一篇研究成果。另一个就是他成功创办了法政速成教育。
晚清法政教育的兴起是从新政谕旨发布后逐渐推开的,经停罢科举、颁行癸卯学制、改革官制、立宪修律等外部条件的叠加推进而成为时代热潮。尤其是教育制度的变革,促使各省设立法政学堂与留日学法遥相呼应、相互支撑。法政学堂的开设经各省课吏馆、仕学馆为过渡;留学日本则有学习日语和基础知识的过渡,其学制设计都有短期速成教育或培训的性质(孙家红正确指出,近代法学教育开办之初均有明显“速成教育”色彩,2019年)。1905年奏设的京师法律学堂,即仿日本设“政法速成科”,学制一年半。1906年学部奏设京师法政学堂,分设正科(5年、含两年预科)、别科(3年)、讲习科(一年半),其中“别科”专为各部院候补、候选人员和举贡生监年岁较长者而设,不必预科升入,速成以应急需。表面上是急需培养造就大批适应新政所需法政人才,除此之外,还有解决已仕人员和举贡生员今后出路问题的现实考虑。
范源廉于庚子前后两次东渡,特别在历经了武汉创痛之后的再次东渡,他更坚定了“救国必须有真正学识,不能徒以意气从事”的信念,这使他在留日期间更加自觉、主动地把握住各种机会去实现理想抱负。
关于范源廉在日本开办法政速成教育中所起的作用,现有的三种文献材料提供了完整清晰的判断依据:
第一,出使日本大臣杨枢的奏折。1905年1月9日出使日本大臣杨枢关于法政速成科开办经过给朝廷的奏折(《出使日本大臣杨枢请仿效日本设法政速成科折》,收入《清光绪超中日交涉史》卷六十八)。杨枢站在官方交涉立场追述事情的经过,从最初的日本公爵近卫笃麿和东亚同文会副会长长冈护美子爵与留日学生总监汪大燮会商在东京为中国游历官设立“法政速成学院”因故未成,接着是梅谦次郎与在日留学的范源廉和曹汝霖继续谋议此事,杨本人抵日后梅谦向他提出此议,他又从长冈那里取得前已草拟的学章并与梅谦商改,最后经日本文部省批准开办。奏折说梅谦找范源廉和曹汝霖谋议,但并未说梅谦为什么要找范曹谋议和具体内容。但是不管怎样,杨枢奏折肯定了范源廉和曹汝霖参与创办速成科的事实。
第二,曹汝霖回忆录。杨枢奏折提到的曹汝霖,在其回忆录中专门详细地记述了他与范源廉谋议的经过,内容丰富生动(曹汝霖《一生之回忆》“同范静生商办速成班”,初版于1966年香港春秋杂志版,1968年日本鹿儿研究所编译版,2009年4月中国大百科全书版《曹汝霖一生之回忆》,第24-27页)概括起来,曹汝霖的回忆有以下几点可以注意:
(1)举办法政速成的想法,是范源濂首先找到曹汝霖提出来的。曹记述说“我来与君商议,想在日本办一速成法政班”。之所以要找曹商议,是因为范源廉认为曹汝霖认识(法科方面的)人多、经验丰富;(2)曹对范的提议极表赞成,积极响应,并以自己对日本法学界的了解,提议须找一位热心教育的法学大家来倡导,方能成功。经过认真考虑,曹提议梅谦次郎关心中国、爽快明通、不是埋头不问外事的人,最为合适;(3)梅谦次郎对范源濂和曹汝霖的提议亦深表赞同,认为二人为中国热心养成人才,令他感动,愿意为此出微薄之力、担任此事,并对上课地点、教师和翻译的选配、学费多少等诸事提出意见框架。在此基础上范与曹拟出方案草案,提交梅谦审定;(4)法政速成科的办学模版是范源濂、曹汝霖、梅谦次郎三人共同商定的结果,其最初设计是,学生年在20至30岁、中文通顺,学期一年,课程是刑法、诉讼法大纲、民法大意、行政法通则、日本宪法与比较宪法、警察法、地方行政法等,教师选自日本各大学一流法学教师。这些内容基本体现在后来的法政速成科制度之中。
值得注意的是,范源廉所讲的办学理由,按曹记载范源廉所言:“我们今年即将毕业归国,我学师范,归国后拟在教育方面致力,君学法律政治,回国后当然在那方面有所贡献。惟政治不良,教育亦无从着手,两者相辅而行,政治比教育还要紧。但人才缺乏,又不能立刻造就”,速成班“虽不完全,总比没有学过的好”。这段话,反映了范源廉办学初衷,是范源廉教育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曹汝霖的记录也受到了日本方面的重视。日本法政大学大学史资料委员会编纂的《清国留学生法科速成科纪事》,把这段文字作为重要文献收入书中。《纪事》和《法政速成科讲义录》十一册是全面反映中国学生留学日本法政速成教育情况的原始文献资料汇编,对研究中国近代法律改革与日本关系具有极高的价值。北大法学院李贵连教授对这套文献材料特加重视,在他努力下,由裴敬伟翻译、孙家红校订,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出版了《纪事》和这套《讲义录》。
《纪事》还记载了范源廉在日期间的其他一些信息,如范源廉在1904年10月18日法政速成科开学典礼上发表讲话;1904年范源廉和曹汝霖等以通译身份参加法政速成科恳亲会;1904年12月11日一次庆祝考试通过的日本学生聚会上范源廉参加并代表留学生以日语发表了演说等。这些都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范源廉在日留学生中具有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第三是梅谦次郎的文章。法政速成科开办后,引来坊间妄言和毁誉褒贬之议,为此梅谦写了一篇文章《法政速成科之雪冤》(《法学志林》1905年10月20日出版),对法政速成科开办原委做了全面完整的介绍,旨在为速成科的设置正名和辩护。该文从梅谦的立场和视角记述和保留了许多速成科开办经过和细节。全文收录在《纪事》书中,这里不再赘述。仅提出值得注意的三点:其一,速成科是中国留日学生主动提出的,梅谦说“昨年(按:1904年)三月,法政大学学生、清国人范源廉请求与我会面”云云;其二,一年的速成时限是范源廉提出的,梅谦自己建议一年半,后经实践,范又建议改为一年半,则最终改为一年半;其三,速成科方案经过了双方政府的认可,包括日本文部省的批准。
杨枢的奏折,曹汝霖的回忆录,梅谦次郎的正名文章,分别从官方、当事人和日方三方面一致证明了范源廉在开办留日法政速成教育中的首倡地位。三份材料,特别是曹汝霖的回忆录、梅谦的文章,还为速成科的开办经过提供了更加具体、丰富和生动的历史资料。这些资料综合起来,为我们更深入地认识和理解晚清留日法政速成教育的发生及其演变提供了可靠的历史依据,并为我们深刻认识范源廉在推动近现代法学教育和法律人才培养工作中所做的努力和贡献。
速成科的创办,反映出范源濂思想性格和行事风格,他是“实干型教育家”的典型,具有稳健、善于兼容各方和致力于建设性的品质和特征。在以革命为主旋律的时代背景下,他坚信破坏容易建设难,与其对立不如谋求合作待取得信任和机会之后再努力实现初衷和理想,与其问题重重,不如先行先试地干起来,有问题再不断修正和完善等等,这些务实、讲求实效、合作共事的优秀品质非常的难能可贵,任何时候都不过时。
以上不成熟的意见,敬请大家批评指正,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