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子豪 谭群玉:邓小平主政西南民族工作思想考察——以国家认同为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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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专题: 邓小平   民族工作   国家认同  

樊子豪   谭群玉  

 

摘要:新中国成立初期,推动西南民族地区社会整合、巩固边疆治理、增进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是党在民族地区面临的重要历史课题。邓小平主政西南时期,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西南民族地区实际相结合,将民族工作置于巩固人民政权、维护国家统一、推进边疆治理和促进民族地区社会变迁的整体格局中加以谋划和推进,逐步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民族工作思想。他强调民族工作关系党的执政基础和国防安全,具有复杂性、长期性,应坚持服务并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群众、实事求是、稳中求进等重要原则。在邓小平的指导下,西南地区围绕民族团结、自治政权建设、经济恢复与发展、教育文化和医疗卫生事业建设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民族工作实践,有力推动了社会秩序重建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了西南民族地区社会变迁,推动了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不断深化,维护了边疆稳定和国家统一。邓小平主政西南时期形成的民族工作思想和实践,不仅丰富了中国共产党民族工作的理论与实践,推动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发展,而且为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重要历史资源和实践启示。

关键词:邓小平;民族工作;民族团结;国家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学界有关邓小平主政西南时期民族工作思想的研究路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将民族工作视为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群众工作的重要环节或组成部分,在对这些工作的探讨中旁及邓小平西南民族工作思想。第二,对邓小平西南民族工作思想的某一具体内容深入探讨,如民族干部培养、民族教育事业、民族政权改造等。 第三,对邓小平西南民族工作的总体性研究,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实践上,包括政治、经济等主要领域;认识上则是邓小平对西南民族工作特点、重要性等方面的讨论。 第四,对邓小平西南民族工作相关重要文献进行深度解读,尤其是对《关于西南少数民族问题》的研究。总体来看,现有研究已较为系统地梳理了邓小平主政西南时期民族工作的实践探索、政策内容和思想内涵,但对于邓小平如何通过民族工作实践推动西南民族地区社会整合与社会变迁,进而促进各族群众对新生人民政权、统一多民族国家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仍有进一步深化的空间。基于此,本文以国家认同为主线,立足邓小平主政西南时期的民族工作实践,在考察其民族工作思想生成逻辑和核心要义的基础上,着重分析其通过民族平等团结、自治政权建设、经济社会建设、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边疆治理等实践,推动西南民族地区社会变迁、促进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协调发展的历史过程,并进一步阐释其对于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历史启示。

一、邓小平主政西南时期民族工作思想的生成逻辑

邓小平主政西南时期民族工作思想的生成,具有多维度、多层次的逻辑理路,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的科学逻辑、中华文明的传承逻辑,以及民族工作实践探索的路径逻辑。多重逻辑的交织融贯,共同促成了邓小平民族工作思想的生成发展,也对该时期西南地区民族工作的政策形成和实践效果产生了深刻影响。

(一)理论根源:马克思主义的科学逻辑

邓小平西南民族工作思想植根于马克思主义民族观,这不仅是其理论的出发点,也是其实践的指导原则。在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及其中国化的理论视野中,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被视为国家存在与发展的基本保证,历史的发展趋势是使原本分散的地区整合为“拥有统一的政府、统一的法律、统一的民族阶级利益和统一的关税的统一的民族”。与此同时,马克思主义坚持民族平等原则,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民族特权与民族歧视,认为“保障少数民族权利同完全平等的原则是分不开的”,并要求在国家制度层面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发展权。“中华民族是各民族长期交往交流交融的结果,各民族只有不断团结融合、自觉融入中华民族大家庭,才能拥有更美好的未来。”邓小平在领导西南民族工作中,牢牢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紧密结合中国西南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抓住民族团结与进步这一关键,统筹推进民族政权、民族经济和民族人才发展,形成了适合中国实际的民族工作理论。

(二)文化底色:中华文明的传承逻辑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邓小平西南民族工作思想的文化底色。中华文明绵延不断,集中体现为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等鲜明特征,其中,统一性与包容性深刻影响了邓小平对西南民族工作的思考与实践。中华文明的连续性,赋予中华民族以共同的历史记忆和文化认同;其创新性,使之在历史演进中不断自我更新、适应变革;其和平性,体现为以和为贵、协和万邦的价值追求。在此基础上,统一性与包容性构成中华文明最具现实解释力的文化内核。统一性不仅表现为国家疆域、政治制度和历史进程中的整体意识,也体现在中华民族作为命运共同体的深层认同之中;包容性则体现为对不同民族文化、宗教信仰和生活方式的尊重、接纳与融合。正是在这种文化传统的滋养下,邓小平在处理西南民族事务时始终强调各民族要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实现大团结、大联合,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只有在祖国人民的大家庭里,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站起来了,各民族人民才站得起来”。可以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突出特性,尤其是其统一性和包容性,为邓小平解决西南民族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历史智慧和思想资源。

(三)实践镜鉴:民族工作实践探索的路径逻辑

民主革命时期党的民族工作的探索是邓小平西南民族工作思想的重要实践资源。中国共产党在领导革命的过程中,民族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党的创建初期,强调解决国内民族问题必须与解决国际民族问题相结合。1928年中共六大将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问题,视作是“对于革命具有重大意义的问题”,党的六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明确要求地方党委下设民族工作部,统筹当地民族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红军长征时期是党和红军频繁接触和了解少数民族的重要时期 ,通过与当地少数民族的交流合作,党的民族工作实践进一步深化,初步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民族工作方法。新中国成立初期,邓小平在西南民族工作中,继承和发扬了革命时期党的民族工作优良传统,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争取少数民族群众支持,重视与少数民族建立平等互利关系,深刻反映了邓小平对革命时期党的民族工作探索的智慧汲取与实践继承。

二、国家认同视域下邓小平西南民族工作思想的基本判断与实践原则

主政西南时期,邓小平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具体工作实践,逐步认识到西南民族工作在国家治理和边疆稳定中的特殊地位与重要作用,并在把握西南民族地区历史条件、现实任务和工作特点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判断和实践原则。这些认识既构成了邓小平西南民族工作思想的核心内容,也为理解他如何通过民族工作推进国家认同建构、促进民族地区社会整合提供了重要线索。

(一)民族工作在国家认同建构中的重要地位与特殊属性

民族种类繁多、分布广泛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民族工作在中国社会发展和国家治理中的特殊地位,处理民族问题始终是国家认同建构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重要课题。邓小平指出:“民族工作是全国范围的根本工作之一,有了民族团结,才可以谈到国家强盛、国防巩固、经济繁荣、人民生活改善。”在他看来,民族工作绝非一般性的社会事务,而是关系国家统一、政治整合和共同体凝聚的基础性工作。民族地区各族群众对新中国政治共同体的认同越稳固,党的执政基础就越牢靠,边疆治理和国防安全也就越有保障。也正因为如此,民族工作既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又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渐进性,必须在坚持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前提下,循序推进、稳步深化。

第一,民族工作关系到党的政治基础。在西南地区,民族问题的处理是对党的政治基础的双重检验:一方面党的群众路线必然要求加强与少数民族的联系,巩固党的群众基础,脱离少数民族就是脱离人民群众;另一方面民族自治的实践是党的执政能力和社会威望的重要基础,落实不力则易引发民族群众的质疑与不信任。邓小平指出,民族工作,尤其是民族地区的经济工作,是事关政治基础的重要工作,“如果不解决,就会动摇政治的基础。”

第二,民族工作关系到国防安全。中国西南有数千公里边境线,而这些边疆地区的居民绝大多数是少数民族。邓小平指出,“少数民族问题解决得不好,国防问题就不可能解决好。” 除了地理人口因素,民族问题与国防安全高度关联,还体现在政治方面,即反对帝国主义侵略、铲除土匪及国民党残军破坏。邓小平甚至将云南边防问题,视为与解放西藏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这是因为:西藏是中国固有领土,解放西藏是“守内”,守住既有领土主权,才能避免分裂;云南边防则重在抵制帝国主义侵略,重在“防外”,即防范外部势力破坏;守内防外,两方面巩固,才能保卫领土安全。“消灭反动派,巩固国防,就必须依靠各民族的团结”。西南国防安全离不开少数民族群众的支持,由此,国防建设与民族团结良性互动,“有了民族团结,就有了国防;没有民族团结,就没有国防。”

第三,民族工作具有复杂性、长期性、渐进性。西南地区民族工作的复杂性,集中表现在民族关系的多样性上。在汉族与少数民族关系上,由于历史上统治阶级的压迫政策,少数民族与“汉族的隔阂很深,情况复杂”;在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上,西南少数民族彼此也存在着矛盾冲突,云贵地区苗族群众就因深受汉、彝地主压迫而积极拥护党的土改政策 ;在少数民族内部关系上,由于民族识别工作尚未深入,不同少数民族、同一民族的不同支系尚不明晰,其相互关系亦呈现出错综复杂的态势。

民族隔阂的存在决定了民族工作的长期性。民族隔阂由来已久,且历经积淀,难以在短时间内完全解决,“要做长期的工作”,才能“达到消除这种隔阂的目的”,而消除隔阂的同时,还需要做到“民族间团结以及互相间的信赖,”这也是以长期工作为基础的 。另一方面,对民族情况认识不足,决定了民族工作具有长期性,“每个民族的历史特点我们不甚清楚,懂得很少,还得在今后长时期地了解,懂得更多一些,这样工作才会做得更好些。”

民族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要求在工作步骤上必须循序渐进。渐进民族政策,不仅符合民族地区特殊的社会历史条件,而且符合广大民族群众的意愿。凉山地区本应实行民族自治,但由于条件不足,不能立刻推行,“这样的地区暂时只适宜于成立地方民族民主联合政府,这对他们更有好处,”待条件成熟时,再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另外,从政策执行角度来看,渐进方法也更利于民族政策的贯彻,民族群众更易于接受,政策施行阻力较小。

(二)民族工作推动国家认同建构需遵循四个原则

民族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在推行民族政策和开展民族工作时,必须遵循符合民族地区实际和群众特点的工作原则。邓小平立足党的群众工作经验,结合西南民族地区的历史条件、社会结构和现实任务,对民族工作的方法和作风作出了系统概括,强调民族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群众意愿、把握工作分寸,在稳妥推进中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党和国家的认同。

第一,服务少数民族群众是民族工作的根本宗旨。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就是人民群众的具体形态。因此,民族工作的根本宗旨就是服务少数民族群众,可以说,这一工作原则是党的宗旨的应有之义。邓小平指出,研究、制定少数民族政策的目的,就在于“诚心诚意地为少数民族服务”。在帮助康定藏区发展贸易时,邓小平要求“绝不要以赚钱为目的,只能是以为藏民服务为目的。” 民族工作首先考虑的“不是个人利益而是人民利益”,应当“起带头作用,联系群众。艰苦事情首先要自己办”。

第二,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群众是民族工作的基本态度。邓小平在思考、指导民族工作时,所秉持的最基本也是最首要的工作态度,就是充分尊重少数民族。这种尊重,体现在多个方面:其一,尊重民族群众意愿。民族事务的处理,要同少数民族商量,要使他们感到满意,“他们赞成就做,赞成一部分就做一部分,赞成大部分就做大部分,全部赞成就全部做。” 邓小平十分重视少数民族代表会议的作用,在民族工作中要“对每一个细节问题都必须在反复商讨之后特别是与少数民族代表人物交换意见之后才能实行”,以这种形式征求意见,“只要通过他们,即使有的决定还有缺点,他们也是会拥护的。” 其二,尊重少数民族信仰习俗。在西藏政策上,邓小平明确提出,要“实行宗教自由,保护喇嘛寺庙,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 并以此作为和平解放西藏的谈判基础之一,这也逐渐成为西南民族工作中的重要准则。在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方面,要“老老实实”,主动说明,澄清误会。其三,尊重少数民族现有社会制度。在和平解放西藏问题上,邓小平提出,允许西藏现行的政治、军事制度维持原状。政治上,保留达赖、班禅的地位与职权,各级官员照常供职;军事上,西藏现有军队归属为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在民族地区推行制度改革时,要“迅速而坚决地废除由于过去大汉族主义统治而形成的那些不合理的制度,但对于牵涉到少数民族内部阶级关系(如乌拉制度)的改革事宜,一律暂不进行,也不要宣传。”

第三,实事求是是民族工作的基本方法。实事求是,是党开展各项工作的基本原则。邓小平指出,在汉族地区的各项政策,不能照搬到民族地区去,必须加以区分、修改,以制定出适合民族地区的新政策。在民族区域自治实施过程中,民族政权的组织形式取决于各地区的具体情况。在此基础上,邓小平创造性地提出“联合政府之下可以有区域自治,区域自治之下也可以有小的联合政府,民族杂居区可以组织联合政府,民族聚居区便可以成立区域自治政府。”1951年12月,经过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确定,这一重要设想写入《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草案》, 成为中国民族区域自治探索的重要成果。

第四,谦虚谨慎、稳中求进是民族工作的基本作风。邓小平在处理各项具体民族工作时,采取“谦虚谨慎,稳中求进”的工作原则,这一原则既是深入探索民族工作的遵循,又是科学总结民族工作经验得到的精髓。其一,谦虚谨慎直接承自毛泽东提出的“两个务必”的作风要求。邓小平在探讨民族问题上,始终保持谦虚学习的态度,坦言自己只是“小学生”,在一些民族具体情况的掌握上,甚至“不仅没有入门,连皮毛还没有摸着。” 这种谦虚作风贯穿于他对民族工作的理论探索与实践的全过程。1950年,中央民族访问团到西南地区调研时,邓小平希望他们能够“研究各种问题,多提意见,哪怕是一个片面的意见,也比没有意见好。” 其二,在民族政策的决定上保持谨慎。面对复杂的民族地区情况,邓小平坚持谨慎的工作方针。在彝族土改问题上,他认为既要把高度重视作为基础,又必须“谨慎地决定政策,严防‘左’的偏向。” 在康巴藏区自治政府的命名上,邓小平反复斟酌研究,多方征求意见,数次请示中央,历时近半年,才最终确定为“西康省藏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如他事后所言,“一个名字不是一个简单问题,也许会影响到团结。” 这表明,一方面对待民族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另一方面,重视的同时又需要谨慎处理,只有采取谨慎方针,才会“没有出什么较大的乱子”。 其三,稳中求进是谦虚谨慎的必然要求。对待民族工作,仅仅保持谦虚谨慎还不足以推行各项政策,而且这也只是主体方面要求。从客体方面讲,“稳”就是不出乱子,“进”就是各项工作切实推进,在稳妥基础上谋求进步。邓小平指出,“对少数民族的许多事宜,不盲动,不要轻率地跑去进行改革,不要轻率地提出主张。” 一些同志在民族工作中表现出急躁作风,邓小平认为这种“急性病”是民族地区“出乱子”的重要原因,并告诫他们“来一点‘慢性病’没有关系”,但也并非无所作为,而是“要稳步地做,摸准情况前进”。

三、邓小平西南民族工作思想指导下国家认同的实践建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规定了民族工作总的政策要求,即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的人民大众发展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建设事业。”这一规定为新中国民族工作确立了根本的制度方向,也为西南民族地区纳入统一国家治理体系提供了政策依据。邓小平在西南民族工作的探索与实践中,使国家制度、国家资源和国家治理逐步进入民族地区社会生活之中,在推动西南民族地区社会变迁的过程中促进国家认同的实践建构。

(一)政治整合与制度认同:推进民族团结和自治政权建设

民族工作的政治目标是促成中华民族大团结,其实现路径是消除民族隔阂,促进民族平等,完成制度改革,培养称职干部,这也是民族工作的政治要求和衡量政治工作效果的基本标准。邓小平指出,“现在我们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是搞好团结,消除隔阂,”甚至以此作为衡量民族工作成果的标准,“能够开始消除隔阂,搞好团结,就是工作做得好,就是成绩。” 邓小平指出,少数民族进步分子的责任是做好团结工作,并将这种团结划分出三种表现形式,即“各少数民族之间的团结”“本民族的团结”以及“进步分子自己团结起来”。进步分子可能来自不同民族,他们之间的团结,本身就象征着各民族间增进团结的意愿与实际,这同时也是民族关系的一个纽带,从而能够以进步分子的努力为引领,带动“本民族的团结”走向“少数民族之间的团结”,最终实现整个中华民族的大团结。

民族平等是民族团结的重要前提,这种平等直接体现在各族人民平等地行使政治权利和有同等权利参与国家军队建设上。在政权建设方面,西南局决定在民族杂居区设立专署及县两级政府委员会,“以便容纳各少数民族、各阶层代表人物到政府中来,并参加政府中的具体工作”。邓小平分析认为,专区政府委员会设立的根本目的仍是促进民族团结,并能产生三个方面的政治效果,即“团结各族代表人物参与政事”“上级政令能在各族人民中顺利推行”以及“解决各族人民之间的问题”。其中,最关键的是少数民族代表参政议政。通过吸纳他们加入政权,不仅能够保障其选举与被选举的基本政治权利,而且利于实现对民族事务的自治自决,在政治运转中实现民族团结。在军队建设方面,《共同纲领》规定各少数民族有权利“参加人民解放军及组织地方人民公安部队”。邓小平支持藏族同胞参加解放军,希望创造一支由党领导的藏族武装,通过吸纳藏族优秀青年,逐步发展壮大。他认为,党领导的藏族武装具有三重性质,即地方武装、生产单位、干部学校,以及一个重要政治效果,即“表示了少数民族有参加国家军队建设的同等的权利”。少数民族参与军队,是其行使政治权利的具体表现,反过来说,表明了少数民族行使政治权利的真实性、有效性,也即贯彻《共同纲领》的具体性、彻底性。

制度改革只有既充分保障绝大多数少数民族群众的根本利益,又尊重他们的主观愿望,才能得到其支持拥护,达到团结效果。制度改革是触及生产方式的根本变革,也是社会进步的动力之一。邓小平认为,民族地区的改革是必要的,但必须以民族内部条件成熟为基础,“不能由外力去搞什么改革。所有少数民族内部的改革,都要由少数民族内部的力量来进行。” 在土地改革问题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中明确规定“本法不适用于少数民族地区”,仅在“汉人占多数地区零散居住的少数民族”中同等适用 ,这就为民族地区土改留下了探索空间。在土改推进过程中,邓小平看到了部分少数民族同胞的土改意愿,甚至“比汉人还迫切”,他具体分析了贵州苗族的情况,认为这种迫切需求源于“绝大部分种汉人的地”,而这种合理利益要求应当妥善安排,但由于苗族上层存在不同意见,并不能草率地推行全面土改。经过多方考虑,邓小平最终决定:“凡是种的土地是汉人地主的,就实行减租、土改,而种的土地是苗族地主的,就不实行减租、土改,由他们本民族慢慢地采取协商的办法去解决。” 由此,邓小平初步总结了民族地区实行土改的前提条件:一是该民族本身有土改要求;二是有土改要求的人数占民族群众大多数;三是不能从外部施加,而是由他们自己决定。这样,既充分保障了少数民族权利,又尊重了民族群众意愿。1950年11月,在处理彝族土改问题时,邓小平再次明确了民族杂居区实行土改的两个基本条件,即区域自治或联合政府的组织基础,少数民族多数赞成的主观意愿。其中,民族意愿是限制性、原则性因素,“如果少数民族人民不赞成在那一地区,甚至不赞成在那一家实行时,即应坚决不实行。”

民族团结离不开善于将政策落实的称职干部,所以培养爱国爱民、得力高效的干部十分重要。邓小平特别重视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任用,认为民族干部要“少而精”,尤重质量,数量次之 ;而高质量的标准,就在于“热爱祖国、联系群众、懂得政策”。民族干部队伍中,一部分是由党组织委派,这部分干部,必须“真正能帮助”少数民族,并且“思想要搞通”,不怕吃苦,敢为人先。另一部分则通过培养少数民族先进分子获得。为了大量培养少数民族干部,邓小平提出,应迅速筹建并加强民族学院工作,“开办短期或临时性的人数多少不等的训练班”。1950年11月,邓小平具体部署了四川、云南、贵州的民族学院建设工作,并针对教员和教材方面的难题作出指导和协调 。1951年5至8月,三所学院相继成立并招生办学。至1954年底,全国八所民族学院共毕业学生1.1万多人,包括10多个民族,这批学生成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重要骨干。民族学院的新闻报道,在地区乃至全国具有政策宣传与经验共享的社会效果,邓小平注意到,报刊媒体在民族学院开学毕业情况上存在宣传缺失,认为“各民族学院的活动应该成为报纸报道的内容”。此外,邓小平还提出干部能否赢得各族人民拥护,衡量标准是“必须使各族人民生活逐步得到改善”。

(二)经济恢复与利益认同:改善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经济工作是民族工作的重要支柱,搞好经济工作,是改善民族群众生活、赢得支持的重要路径。邓小平特别重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认为“哪怕是极小的经济问题,都能使人民的生活得到改善,使人民对政府和干部更加拥护”。他将经济发展视为民族区域自治的支柱,“不把经济搞好,那个自治就是空的”,且有“出乱子”的风险。

邓小平将贸易作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中心工作,而这种贸易又不以赚钱为目的,“主要是服务于生产,服务于物资交流”。他以高度重视的政治态度,聚焦经济问题的解决,指出“少数民族区域的贸易工作乃是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在贸易工作的具体指导上,邓小平以帮助民族群众组织贸易活动为前提,构建出一种三环策略:一是我方主动让利,等价交换基础上,甚至“有意识地准备赔钱”;二是免除中间剥削,减少民族群众的亏损;三是使民族群众最终在贸易中获得利益。 三环层层递进、环环相扣、缺一不可,以这种少数民族贸易的发展为基础,推动向农、工、牧、商等多业态方向发展。

在农业生产上,邓小平观察到,有些民族地区的土壤本身并不贫瘠,甚至很适合种植作物,而限制农业发展的因素在于观念、技术等方面。邓小平给出了针对性建议:一是因迷信谣传而荒废土地的情况,通过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及解放军的带头示范,解除少数民族的思想顾虑;二是在生产工具及技术上,改良农具、推广深耕技术、改进经营方式;三是丰富农业发展业态,用部分土地种植牧草、繁殖牲畜。随着消除疑虑、农具和技术改良,以及业态丰富三个方面的推进,少数民族“人民生活就会一天天好起来”。

在税收方面,邓小平根据民族地区总体贫困的经济现实,制定了“西南少数民族的负担应该少于汉族”的总方针,希望在经济发展起来后,“经济条件一致时”,再使各民族承担相同税务。在指导康定藏区的金融税收工作时,邓小平要求,财政收入不宜过高期望,财政任务不宜过分施加,财政支出宜完全用于“本地与藏民有利的事情”,仅以极少部分作为行政开销,而军费则全部依靠外面补贴。邓小平批评了不收兑藏洋的行为,认为这是脱离群众的。为了合理处置藏洋,他提出“限期兑完”的要求,并指明了此法的考虑因素及现实效果:一是党群关系方面,承诺兑换方“不致引起群众反感”;二是稳定市场方面,限定兑换期,可避免货币流入过多,以免冲击市场;三是收兑用途方面,既可作为解放军进藏经费,又可作为准备金,“帮助发行一部分人民币”。这样,不仅合理有效地解决了藏区的财经问题,使藏族同胞满意,而且配合了党的其他工作,使多项任务得以共同推进。

(三)文教卫生建设与情感认同:提升民族地区社会发展水平

邓小平认为,要提高少数民族的文化水平,就应当在民族地区开展教育事业,其中包括训练班、学校及民族学院。先开办一些训练班,以宣传民族政策;创办民族学院,吸收青年进入深造,以解决人才缺乏问题,并推动改善学校办学所面临的教员缺乏状况。到1952年,西南民族小学已达746所,学生38万余人;中等民族学校33所,学生1.1万余人,进入高等学校就读的少数民族学生接近400人。各少数民族文字存在有无、多寡之差异,造成学校教学上的困难。为此,邓小平提出以汉字作为桥梁,“开始要先学点汉文”,用以“弥补各民族文字之不足”,并将民族文字的形成问题,交由未来解决。

在教育内容上,邓小平尤其重视培养少数民族的爱国主义精神,“无论哪一个民族的生存、繁荣和幸福”,都离不开祖国大家庭 ,这也正是培养各民族爱国情感的根本原因。在爱国主义教育策略上,邓小平指出,首先要使各族人民明白国家与民族、“大家与小家”之间的关系,“大家庭”的富强发达是“小家庭”幸福独立的前提和基础;其次,要教育民族同胞认识到,新中国是人民民主国家,并相信只有这样的国家才能使各民族幸福;此外,还需要抛弃对帝国主义及国民党反动派的幻想,认清他们“破坏我们的独立和幸福”的阴谋。邓小平总结了少数民族爱国主义的两大基础,一是民族区域自治的政治基础,二是人民生活改善的经济基础,后者是“更重要更根本的问题”,没有这样的基础,爱国主义就不能巩固。

邓小平关心少数民族卫生医疗状况,表示“文化工作首先要以卫生工作为中心”,他鼓励在民族地区开设医院,并就医务人员不足问题提出具体培养方案:不仅应有计划地培养少数民族医务干部,而且要根据各民族地区出现的特殊疾病,有针对性地训练专门的医务人员 。为此,邓小平还曾派出200余名医学院学生和5名专家,赴云南德宏专门研究治疗和预防热带病流行,该队伍在当地工作时长达三个月之久。

四、邓小平主政西南时期民族工作思想的历史地位与当代价值

邓小平主政西南时期民族工作思想,是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推进民族地区治理、边疆稳定和国家认同建构的重要实践成果。它不仅推动了西南民族地区社会秩序重建、经济社会发展和边疆稳定,而且促进了各族群众对新生人民政权和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政治认同、制度认同与情感认同,在推动社会变迁过程中实现了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协调发展。由此,邓小平西南民族工作思想不仅丰富了中国共产党民族工作理论与实践经验,也为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重要历史资源和实践启示。

(一)历史地位:国家认同建构与民族地区治理道路的实践探索

邓小平主政西南时期的民族工作思想,不仅丰富了和发展了党的民族工作理论,推动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西南地区实际相结合,而且在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西南地区社会秩序的重建、边疆治理体系的构建以及国防安全的巩固提供了重要思想支撑和实践指引。同时,这些思想和实践积累了处理民族关系、推进民族地区建设和加强边疆治理的宝贵经验,为中国共产党民族工作的深入开展和执政能力建设提供了重要借鉴。

邓小平在西南时期的民族工作思想,对党的民族工作理论进行了丰富和发展,成为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为后来邓小平民族理论的形成奠定了坚实基础。邓小平深刻认识到民族问题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坚持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西南民族地区实际相结合,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前瞻性和实践指导性的民族工作原则。他强调从少数民族群众的现实需求出发,充分尊重民族特点和民族差异,坚持实事求是地处理民族问题,以谦虚谨慎、循序渐进的态度推进民族工作,努力实现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与共同发展。这些思想不仅丰富了中国共产党民族工作的理论内涵,而且为新中国民族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提供了重要理论依据,并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的发展贡献了重要思想资源和实践智慧。

在实践层面,邓小平的民族工作思想推动了西南民族地区社会整合与转型,对维护社会稳定、巩固边疆国防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在邓小平的领导下,西南地区通过发展民族地区经济、改善交通条件、加强区域联系,逐步突破相对封闭的社会状态,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通过发展教育文化事业、培养民族干部、提升民族群众文化素质,推动民族地区社会治理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上述实践不仅促进了西南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方式、社会组织形态和治理体系的转变,推动其由传统社会形态向现代国家治理体系逐步转型,而且加强了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互动与共同发展,为新中国在民族地区建立稳定社会秩序、构建国家认同提供了重要支撑,为维护边疆长治久安和国家安全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邓小平主政西南时期的民族工作实践,不仅推动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治理体系建设,也在社会意识层面促进了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的形成发展。在民族政权建设、民主改革、干部培养以及民族地区发展过程中,邓小平始终坚持民族平等原则,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主体地位,将解决民族问题与巩固国家统一、促进社会发展相结合。这些实践使西南各民族群众在政治参与、经济发展和社会交往过程中,不断深化对新中国国家制度和政治共同体的认同,推动了各民族在共同建设社会主义国家进程中的价值联结和情感凝聚。

(二)当代价值: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历史资源

“民族问题是社会革命总问题的一部分”,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要课题。邓小平主政西南时期关于民族工作的探索,不仅为新中国成立初期民族地区治理提供了重要理论,也为党的民族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新时代,深入研究邓小平主政西南时期民族工作思想,对于深化中国特色民族问题道路认识、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创新发展以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均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第一,为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道路提供了历史借鉴。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正确处理国家统一与民族发展关系、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和共同繁荣发展的成功道路。面对西南地区民族众多、社会发展不平衡以及历史遗留问题复杂的现实状况,邓小平坚持将维护国家统一与尊重民族特点相结合,将民族平等原则与民族地区实际相结合,将制度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探索形成了一系列符合中国国情和民族地区实际的工作理念与实践方法。特别是在推进民族团结、培养民族干部、发展民族经济、改善群众生活以及促进民族地区社会进步等方面,既坚持国家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方向,又充分尊重民族地区历史文化传统和现实条件,体现出鲜明的中国特色和实践品格。其所蕴含的思想理念,对于新时代不断完善民族事务治理体系、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走好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具有重要的现实启示意义。

第二,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提供了实践典范。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是中国共产党制定民族政策、开展民族工作的重要理论基础,邓小平主政西南时期的民族工作思想和实践,正是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具体实际相结合的重要范例。面对西南地区复杂的民族构成、社会结构和历史条件,邓小平并未简单照搬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民族问题的有关论述,也没有机械套用其他国家处理民族问题的经验模式,而是坚持从中国国情和西南民族地区实际出发,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符合中国特点的民族工作路径。邓小平主政西南时期民族工作的探索表明,只有立足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坚持从实际出发研究和解决民族问题,才能不断推进党的民族理论创新发展。其所蕴含的实事求是精神、问题导向意识和实践创新品格,对于新时代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不断丰富中国特色民族理论体系,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第三,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历史资源和实践启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要基础。尽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概念产生于新时代,但其思想基础和实践资源则深深植根于中国共产党长期开展民族工作的历史实践之中。邓小平主政西南时期,在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强国家认同和培育共同体意识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为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累了重要历史资源。邓小平在推进民族工作的过程中,既尊重民族特点又强调国家整体利益、既维护民族权益又促进共同发展的工作理念,推动各民族在共同奋斗中增进相互理解和情感联系,各民族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牢固。新时代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需要不断从党的民族工作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邓小平主政西南时期民族工作思想和实践所蕴含的团结理念、发展理念和共同体取向,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和现实意义。

综上所述,邓小平主政西南时期民族工作思想,是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西南民族地区具体实际相结合的重要探索成果,也是党在边疆民族地区推进国家建构、社会整合和民族地区治理现代化的早期实践。邓小平立足西南民族地区复杂的历史条件和现实需求,围绕巩固人民政权、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推动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推动了西南民族地区的民族政权建设、民族地区发展和边疆治理实践,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由此,西南民族地区的社会变迁不仅表现为经济社会秩序的恢复与重建,更体现为各族群众政治地位、社会关系、利益结构和身份意识的深刻转变;国家认同也不是抽象政治理念的单向灌输,而是在制度参与、民生改善、社会发展和共同生活中逐步生成并不断深化的历史过程。邓小平主政西南时期的民族工作思想,深刻揭示了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相统一、政治整合与社会变迁相贯通、民族地区发展与国家统一相协调的内在逻辑。它既推动了西南民族地区由旧有社会结构向新中国制度体系的历史转型,也为中国共产党探索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积累了重要经验。深入研究邓小平主政西南时期的民族工作思想,不仅有助于系统把握中国共产党民族工作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也能够为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历史资源与现实启示。

 

樊子豪,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谭群玉,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来源:《江汉论坛》2026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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