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有泽:社会治理机制中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7 次 更新时间:2026-09-09 08:31

进入专题: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社会治理  

虎有泽  

内容提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新时代中国社会治理理论与实践发展的重要成果。在重新界说新时代中国社会治理理论的基础上理解与解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就成为必要。新时代社会治理理论的核心要义涵盖社会治理的价值目标、结构机制以及实践创新等三方面内容。同时,《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规定了包括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基层治理创新机制以及科技赋能实践机制等三个核心机制在内的社会治理机制,在社会治理中具有显著功能。因此,在社会治理中如何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运用该法解决社会治理问题,就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法治筑基、文化认同、基层创实、经济驱动、制度支撑是社会治理机制的重要内容,更是民族团结进步的实践路径。总之,充分挖掘《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社会治理机制功能,不仅有利于保障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完善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的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而且有利于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重大风险挑战,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

词:社会治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依法治理民族事务

标题注释: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重点项目“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律体系研究”(项目编号:24AMZ003)、国家社科基金铸牢专项项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视域下西北少数民族法律文献研究”(项目编号:25VMZ016)的阶段性成果。

虎有泽,西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民族宗教理论研究甘肃基地研究员,四部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研究员,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法社会学(陕西 西安 710127)。

《贵州民族研究》(贵阳)2026年第20262期 第25-30页

 

引言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出台意义重大,标志着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进入了新时代。该法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本法,具有宪法性法律地位[1](P12)。而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突出“事务治理”又属于社会治理范畴[2](P2)。可以说,《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新时代中国社会治理理论与实践发展的重要成果。一方面,需要明确该法具有哪些社会治理机制和功能。另一方面,需要明确在新时代社会治理过程中如何贯彻该法。该法以社会治理为重要语境和理论视野,不仅蕴含着社会治理机制功能,而且意味着社会治理的系统实施。

一、新时代中国社会治理理论的核心要义

新时代中国社会治理理论科学回答了什么是、为什么以及怎么样推进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问题,其核心要义涵盖社会治理的价值目标、结构机制以及实践创新等三方面的系列观点,呈现出实践性、科学性、时代性的鲜明特征[3](P5)。

(一)新时代中国社会治理的价值目标理论

新时代中国社会治理的价值目标理论确立了社会治理的价值导向与目标定位,包括根本保证论、根本宗旨论、民主协商论、依法治理论以及基本原则论。根本保证论强调坚持党对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领导的政治保证,确保社会治理的方向正确。根本宗旨论是党的根本宗旨的具体展开,强调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社会治理的最终目标是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民主协商论是人民主体地位的进一步展开,强调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政治协商等制度化协商凝聚社会共识,提升治理过程的民主化、合法化以及效能化。依法治理论强调以法治为治理的基本方式,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与秩序稳定。基本原则论强调坚持问题导向,要求把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起来,为治理实践提供方法论指导。社会治理价值目标理论旨在明确社会治理的价值方向和最终目标,涵盖治理方向、治理目标、治理过程、治理方式以及治理原则等价值性要素内容。

(二)新时代中国社会治理的结构机制理论

新时代中国社会治理的结构机制理论构建了社会治理的结构体系与运行机制,包括工作布局论、治理格局论、治理主体论以及治理体系论。工作布局论强调统筹推进社会体制改革与建设法治社会,将平安中国建设置于法治与改革的双重战略驱动下。治理格局论强调社会治理格局是社会治理秩序的一种结构性关系,要求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治理主体论旨在构建党全面领导下的社会共治体系,清晰界定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多元主体角色与有效协作关系。治理体系论强调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完善包含法治保障、科技支撑、民主协商等要素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治理体系。社会治理结构机制理论旨在构建社会治理框架与协同网络机制,涵盖治理战略、治理格局、治理主体以及治理体系等结构性要素内容。

(三)新时代中国社会治理的实践创新理论

新时代中国社会治理的实践创新理论明确了社会治理的实践路径与领域拓展,包括治理动力论、基层治理论、城市治理论、网络综合治理论以及全球治理体系变革论。治理动力论强调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确保社会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基层治理论聚焦社区、乡村等基层单元,强调自治与精细化治理,通过加强党对基层的全面领导、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以及提升基层政权能力来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城市治理论关注城市治理工作,强调针对城市特点优化社会治理模式。网络综合治理论旨在应对数字时代挑战和治理难题,以“互联网+”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形成综合治网格局。全球治理体系变革论强调统筹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两个大局,积极参与全球治理规则制定,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和建设,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社会治理实践创新理论旨在解决具体社会治理问题,推动创新社会治理实践,聚焦基层治理、城市治理、网络综合治理以及全球综合治理等重点领域问题,以全面激活社会活力。

二、《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社会治理机制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了包括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基层治理创新机制以及科技赋能实践机制等三个核心机制在内的社会治理机制。该规定使得该法不仅具有基本的法律规范功能,而且还具有显著的社会治理功能。

(一)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共建共治共享机制

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是治理格局论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领域的具体展开。其中,共建机制是多元主体协同的行动框架,是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不仅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任务”[4](P260),更是创造性地提出了共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5](P5)。共建机制可以激活中华民族共同体主体活力,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共治机制是民族事务治理的法治建构,是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关键。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建构,就是要以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为核心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化[6](P1)。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共治机制既要求健全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又要求民族事务的精细化处理。共享机制是经济文化认同的双向增进,是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目标。共享机制一方面强调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普惠分配,另一方面强调文化符号共享和记忆共同体塑造。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归根结底是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三个意义”,依法保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共建共治共享机制的核心要义是将民族事务纳入社会治理格局,依托社会治理体系,依法治理民族事务。

(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基层治理创新机制

基层治理创新机制是基层治理论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领域的具体适用。其中,组织协调旨在构建多层级协同治理网络。组织协调一方面通过纵向贯通构建层级联动的治理框架,另一方面通过横向联动构建左右联动的治理网络。前者包括提级治理、清单管理、纵向协同等具体机制。其中,提级管理可以打破层级限制,清单管理可以明确层级责任,纵向协同可以推动政策落地。后者包括跨部门协同机制、跨区域协同机制以及政企社协同机制等具体机制。其中,跨部门协调机制可以打破“条块分割”困境,跨区域协同机制可以应对区域性问题,政企社协同则有利于激活社会活力。“区域协调合作机制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大有可为。”[7](P132)基层力量旨在激发多元主体的广泛社会参与。基层治理机制主要包括网格化效能治理机制、积分激励与群众动员机制以及社会力量协同参与机制等。因此,加强基层治理力量主要是构建“多元参与、协同高效、精准服务”的基层治理体系,激活基层治理的内生动力,进而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互嵌社区可以促进社会结构的深度融合。社区治理是基层治理的重要单元和现实载体,加强互嵌社区建设可通过空间重构、经济协作、文化共融、社会治理协同及心理认同强化等多维度的深度嵌入,推动社会结构向“有机融合”转型。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基层治理创新机制的主要内容是加强组织协调和基层治理力量,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与社区环境。

(三)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科技赋能实践机制

科技赋能实践机制是网络综合治理论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领域的实践运用。其中,技术创新旨在构建多场景数字赋能体系,通过构建产业共兴、文化共融、治理协同、教育普惠、民生共享的多场景数字赋能体系,为民族团结进步注入新活力。产业共兴是以数字技术赋能经济协作,夯实民族团结的物质基础;文化共融是以数字技术弥合文化差异,构建共有精神家园;治理协同是以数字技术提升治理效能,筑牢民族团结稳定根基;教育普惠是以数字技术缩小知识差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生共享是以数字技术提升服务温度,增进情感认同。基础数据治理旨在加强多维度数据系统建设,通过构建数据整合、智能分析、精准服务、动态防控、安全保障五大体系,为民族团结进步提供数字化支撑。数据整合可以消除行政隔阂,形成治理合力;智能分析可以挖掘数据价值,降低治理成本;精准服务可以增强群众获得感,促进情感融和;动态防控可以维护团结稳定,筑牢安全底线;安全保障可以筑牢数据防线,夯实治理根基。基层实践是在强化全方位科学技术转化,通过科技赋能产业融合、智慧治理、文化传承、精准服务、人才培养等多维度创新,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从政策倡导转向技术赋能。产业融合可以构建多民族共富的经济共同体,智慧治理可以打造多民族共治的治理新格局,文化传承可以构建多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精准服务可以构建多民族共需的保障体系,人才培养可以锻造多民族共进的骨干力量。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科技赋能实践机制的主要内容是通过技术创新、数据治理以及基层实践等具体机制强化科技支撑。

此外,《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第九条还规定了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基本原则,突出强调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还规定了社区治理。这些规定足以说明该法以社会治理价值为立法目的和重要语境,积极回应社会治理需求,防范化解民族事务治理中的风险与挑战,蕴含着显著的社会治理功能。价值是规范的先导,规范是价值的保障[8](P42)。中国式现代化蕴含“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价值功能[9](P82)。

三、《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社会治理实践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社会治理实践是其法律实施的过程,也是其社会治理机制功能充分实现的过程。积极探索该法的社会治理实践路径不仅是法律实施理论的应有之义,还是其社会治理机制功能实现的内在要求。具体而言,这一实践路径主要包括法治筑基、文化认同、基层创实、经济驱动、制度支撑。

(一)法治筑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

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完善民族事务治理制度体系筑牢法治根基。健全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旨在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10](P6)。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根本,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主干,包括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较为系统的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11](P357)。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程涉及宣示性法律、实施性法律、权益保障性法律以及捍卫性法律等四类[12](P42)。有必要以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确立五个基本原则,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政策法律法规的宪法规范体系和立法体系[13](P140)。无论是出台法律法规还是政策措施,都要把是否有利于强化中华民族的共同性、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首要考虑[14](P100)。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根本是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做好民族工作,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用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来促进民族关系的科学发展[15](P1)。

(二)文化认同:构筑共有精神家园

构筑共有精神家园,处理好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可以提升文化认同。该法将“构筑共有精神家园”设为专章,明确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弘扬中华文化、加强理论研究与宣传教育等核心任务。该法通过法治引领、文化浸润、教育融合、实践养成、权益保障五大维度,将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法治引领是以法律制度保障共有精神家园的地位,文化浸润是以多元形式推动文化认同的落地,教育融合是以国民教育体系培育共有精神家园的接班人,实践养成是以交往交流交融促进情感认同,权益保障是以公平正义夯实共有精神家园的基础,实现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共建共享。各地实践表明,只有将法律要求转化为具体的文化建设行动,才能真正凝聚各民族思想共识、增强文化认同,为民族团结进步提供持久的精神动力。

(三)基层创实:促进交往交流交融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互嵌式的社会结构改革可以实现基层创实。就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而言,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重要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因而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法治要素[16](P64)。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核心是有序推动各民族人口流动融居,加快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做好城市民族工作。该法通过法律手段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增进相互理解和尊重,从而培养和强化了各民族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17](P13)。在实践中,各地应将该法的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通过法治保障、空间互嵌、教育融合、经济协同、文化浸润等多维路径,推动各民族全方位交往交流交融。法治保障是以法律规范引领交往交流交融,空间互嵌是以社区治理优化促进互嵌融合,教育融合是以“三项计划”促进青少年交流,经济协同是以产业融合推动共同繁荣推动共居共学,文化浸润是以民族文化活动促进情感认同。各地应以该法为指导,积极推进互嵌式社区建设,通过优化空间布局,推动各民族群众共居共学。

(四)经济驱动:推动共同繁荣发展

推动共同繁荣发展,促进民族地区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可以实现经济驱动。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是维护民族平等和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有力措施[18](P49)。该法将共同繁荣发展理念转化为具体法律规范,为民族地区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该法通过法治引领、产业振兴、民生保障、兴边富民、交往交流等五大路径,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法治引领是以法律制度保障共同繁荣发展的方向,产业振兴是以经济共享夯实共同繁荣的基础,兴边富民是以边疆发展缩小共同繁荣的差距,交往交流是以文化融合凝聚共同繁荣的共识。共同繁荣发展是民族团结的物质基础,只有各民族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实现均衡发展,才能真正筑牢民族团结的根基。

(五)制度支撑:构建监督保障体系

构建监督保障体系,完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监督体系可以提供制度支撑。作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法治基石,该法的有效实施依赖于严密的监督保障体系。结合立法精神与各地实践,构建监督保障体系主要通过人大监督、政府责任、司法保障、社会协同、考核问责五大维度,将法律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确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落地见效。人大监督是以执法检查、听取工作报告、专题询问等方式,推动法律条款落地。政府责任是通过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发展规划、政府绩效考核以及经费保障等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司法保障是以打击违法犯罪、依法保障合法权益等法治手段维护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需要从司法功能的视角突出司法能动、司法作为,实现司法在场[19](P22)。社会协同是以共建共治共享推动民族团结,通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基层治理等方式动员全社会参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考核问责是以考核机制和问责机制来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工作实效。将法律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才能确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落地见效。

四、结语

法律实施和社会治理共同追求“良法善治”,不仅是法律社会治理机制功能的充分释放,而且是对社会治理系统的规范重塑。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健全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的重要保障[20](P91)。在社会治理中理解和解释该法,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法学理论与实践的重要使命。新时代中国社会治理理论蕴含着社会治理的价值目标、结构机制以及实践领域理论,是该法的重要语境。充分挖掘该法的社会治理机制功能不仅有利于保障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完善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的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而且有利于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重大风险挑战,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该法的社会治理实践路径不仅是法律实施理论的应有之义,还是其社会治理机制功能实现的内在要求,更是新时代中国治理理论发展完善的结果。

原文参考文献:

[1]江国华,赛依旦·阿合买提.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内在逻辑[J].广西民族研究,2025,(1).

[2]虎有泽,程荣.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体系[J].广西民族研究,2024,(6).

[3]徐汉明.论新时代中国社会治理理论[J].中国法学,2023,(6).

[4]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5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25.

[5]杨须爱.共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的原创性贡献与实践伟力[N].人民日报,2025-08-28(9).

[6]虎有泽,程荣.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建构[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2,(11).

[7]常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保障研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24.

[8]汪习根,方路锦.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律制度机制塑造[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5,(5).

[9]宋才发.加快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J].广西民族研究,2024,(5).

[10]虎有泽.以中华民族大团结促进中国式现代化[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4,(6).

[11]本书编写组.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25.

[12]周少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律体系问题[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4,(6).

[13]虎有泽,程荣.构建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律体系[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5,(4).

[14]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4.

[15]虎有泽,程荣.在新发展理念下依法治理民族事务[J].贵州民族研究,2017,(8).

[16]程荣,虎有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理阐释——以《地方组织法》为例[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2,(11).

[17]李志农.深刻认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重要意义[J].贵州民族研究,2024,(5).

[18]虎有泽.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J].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2).

[19]杨继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司法保障的基本原理与制度机制[J].贵州民族研究,2025,(4).

[20]潘红祥,陈双娇.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时代价值、关键议题与文本构造[J].广西民族研究,2024,(6).

    进入专题: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社会治理  

本文责编:chendongdong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社会学 > 民族学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182377.html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6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