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数据要素化并非否定既有价值理论体系,而是对数字经济中价值形成条件与分配机制的结构性再组织:数据要素凭借自身规模性、多样性、时效性与价值性特征,通过赋能传统生产要素、优化配置结构,进而推动社会生产效率的提升;而数据要素相关的收益分配则受市场结构与产权制度的约束。结合“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原则,本文指出当前数据产权制度下数据要素发展的局限,以及数据垄断可能导致的社会福利损失,并提出以创新产权制度、规范市场竞争与完善分配制度协同推进的数据要素高质量发展路径。
作者:戚聿东,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王言,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讲师
摘自:《经济学动态》2026年第2期
本文载《社会科学文摘》2026年第7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作出了深入推进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部署,并进一步明确了健全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建设开放共享安全的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战略任务。本文将数据要素的出现和发展置于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以不同时期经济学流派关于生产要素的价值理论演变为线索,为当前数据要素参与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进行理论溯源,为数据要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繁荣与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生产要素内涵与价值理论发展的历史回顾
生产要素的内涵从土地、劳动、资本的范畴,到纳入管理、知识、技术以及数据等要素的过程,是人类生产力和生产方式不断发展的结果。与生产要素内涵紧密相关的价值决定和价值分配理论,形成于特定的政治经济环境,深刻影响生产要素的使用方式和配置效率,是生产要素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生产要素与价值创造、分配的早期思想(18世纪中期之前)
春秋时期的管仲提出“无夺民时,则百姓富”,强调避免在农忙时征发徭役,以保障农时、促进富裕。战国时期的商鞅提出“民胜其地,务开;地胜其民,事徕”,强调通过土地与劳动的优化匹配以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威廉·配第在《税赋论》中提出“土地为财富之母,而劳动则为财富之父和能动的要素”的著名命题。在价值理论方面,配第最初主张物品的价值应以土地和劳动的自然单位加以衡量,而在后期逐步转向劳动价值论。在分配问题上,配第认为工资应取决于维持工人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而地租被界定为农业生产在扣除种子、自用和交换必需品后所余的净产品。
(二)古典学派(18世纪末到19世纪中期)
亚当·斯密在其著作《国富论》中论述了土地、劳动和资本等生产要素对国家财富和价值创造的贡献。斯密认为土地生产要素的作用体现在“自然力”上,即“在农业上,自然也和人一起劳动”。斯密将劳动要素划分为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两类,他认为生产性劳动加在物上可产生价值,而非生产性劳动不能增加物的价值。资本生产要素的作用在斯密看来与劳动要素有很深的关联,即“有用的生产性劳动者人数,无论在什么场合,都和推动劳动的资本量的大小及资本用途成正比”。
斯密认为劳动是一切商品价值和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并从商品成本的角度分析了不同生产要素成本对商品最终价格的决定机制。关于工资的确定,斯密认为工资至少须足够维持劳动者的生活。他认为商品的价格需包含补偿企业家和地主提供的相应生产要素的部分。关于地租水平的确定,斯密认为地租源于土地主对价值剩余的攫取,其本质表现为由稀缺性支撑的垄断价格。
让-巴蒂斯特·萨伊在《政治经济学概论》中提出,劳动、土地和资本等要素在生产过程中相互协作且必不可少。与斯密相比,他扩大了生产性劳动的范围,将企业家和科学家的特殊劳动都划入了劳动要素当中。萨伊强调企业家在经营活动中的劳动作用,肯定企业家精神以及组织与管理要素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并主张给予企业家和科学家以较高报酬。萨伊非常重视资本在生产中的作用,并将资本划分为生产性资本与非生产性资本。萨伊认为土地要素的生产力只是自然力中的一种,而自然力还包括了空气、雨水、阳光的作用,以及自然法则。
萨伊认为财富的生产本质上是创造效用,而不是创造物质。不同于古典学派普遍认同的劳动价值论,萨伊认为价值由供给和需求来决定。他认为酬劳不但包括劳动的工资,而且包括培训时预付的资本的利息,表达了“教育是资本,它应产生与劳动的一般报酬无关的利息”的思想。在资本家与企业家的角色常常由同一人承担的时代,萨伊已经厘清了资本的收入即利息,与使用资本的劳动利润之间的关系。萨伊将地租定义为土地产出的价值扣除土地生产所使用的资本的利息与所使用的劳动的工资后的剩余。
(三)社会主义学派(19世纪兴起)
卡尔·马克思认为使用价值与价值分别代表了商品的两个因素,即实体价值与价值量,这也对应着他提出的劳动二重性概念。马克思认为生产一个使用价值社会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决定使用价值的价值量。劳动过程是由人的活动,用劳动手段,在劳动对象上,引起预先企图的变化。在此过程中,可变资本通过购买劳动力而间接参与价值的创造;而不可变资本转化为生产手段,并根据其消耗的程度将自身价值转移到生产物的价值中。土地或其他自然资源,在马克思看来本身并没有任何价值,也不会在社会生产中创造或转移任何价值。
关于价值分配问题,马克思认为资本家购买劳动力所支付的价值为劳动力所必要的生活资料之价值,而所购买的劳动力可以创造的价值往往超过前者,形成了剩余价值。在马克思看来,剩余价值最终会以利息、企业利益和地租三种形态落入不同人群的口袋。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明确肯定了科学技术在提升社会生产力中的关键作用。他认为“大工业使大自然力和自然科学体化在生产过程中,曾异常增进劳动生产力”。在马克思所处的历史条件下,科学技术的发展仍然在较大程度上依附于具体生产过程,其关于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论断,代表了当时对生产力与技术关系认识的最高水平。
(四)新古典学派(19世纪末到20世纪末)
阿尔弗雷德·马歇尔在《经济学原理》中继土地、劳动与资本之后,进一步将“组织”作为第四种生产要素。马歇尔所称的“组织”对应于后续经济学语境中通常所指的“管理”。马歇尔同样强调了知识的重要性,认为“知识是我们最有力的生产动力”;他认识到国家对教育投资的意义重大,“一个伟大的工业天才的经济价值,足以抵偿整个城市的教育费用”。
马歇尔进一步发展了以边际效用论和生产费用论为基础的均衡价格理论。他将价值和价格两个概念进行了互换,并从流通领域中的供给和需求关系来说明价值的形成机制。不同于早期古典学派的供求论与边际学派聚焦对需求和效用的研究,马歇尔在说明均衡价格论时吸收融合了这两个学派的观点。他用前者来说明供给变动的规律,用后者来说明需求变动的规律。在分析不同生产要素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机制时,马歇尔运用企业微观决策理论与均衡价格分析,将要素报酬置于供求均衡框架之中加以解释。
(五)知识和技术要素及其价值理论(20世纪中期至今)
1. 知识要素与人力资本理论
西奥多·舒尔茨发现,美国收入的增长速度远远高于用于产生的土地、工时和可再生资本存量的增速;且近几十年来,从一个经济周期到下一个经济周期,两个增长率之间的差异越来越大。舒尔茨认为一个重要原因是在进行经济统计时只关注了物质可再生资本,而忽略了人力资本的积累。同时期的雅各布·明瑟在发现仅依靠先天资质与外生机遇无法解释美国个人收入分布的形态后,也将关注点转移到了个体的人力资本水平上。此后,加里·贝克尔正式提出了现代人力资本投资理论。
2. 技术要素与经济增长理论
罗伯特·索洛提出了包含三种生产要素,即资本、劳动和科技的数理增长模型,并计算了不同生产要素对美国1909—1949年间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发现美国劳动生产率在此期间增长了一倍,而技术进步解释了其中87.5%的增长。20世纪80年代,以保罗·罗默、罗伯特·卢卡斯、罗伯特·巴罗等为代表的一批经济学家在新古典增长理论的基础上开创了内生增长理论,将促进经济增长的动力,如技术进步、人力资本积累和技术外溢等,设定为模型的内在机制。乔尔·莫基尔从经济史视角出发,探究了知识要素和技术要素两者间的支持机制对长期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
3. 知识与技术要素相关的价值创造和分配理论
从市场机制决定要素价值和价值分配的角度来看,知识要素可以通过教育和培训的方式嵌入个体劳动者,提升劳动生产率,进而形成技能溢价。在技术要素方面,约瑟夫·熊彼特认为技术创新通过“创造性破坏”推动经济增长,在竞争尚未充分展开之前可获得暂时性的技术创新租。威廉·诺德豪斯则从制度经济学视角出发,认为技术创新者能够获得的私人回报应由知识产权制度内生决定,而最优产权制度安排应在激励创新与限制垄断损失之间实现权衡。围绕马克思经典劳动价值论在现代经济中面临的解释张力,学术界逐步发展出一系列扩展性研究,旨在坚持“劳动创造价值”这一基本前提下,创新性地解释和阐明知识与技术要素在价值创造过程中的作用机制。
数据要素及其价值理论
数据是对客观事物、行为过程或系统状态的符号化表达,它以数字、文本、图像、音视频等形式存在。信息化时代的数据具有规模性(volume)、多样性(variety)、速度性(velocity)和价值性(value)四个特征,而这些特性决定了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参与人类经济活动的方式将与传统生产要素相比呈现显著的差异。
(一)数据要素参与价值创造和分配的理论回溯
先秦中国经济思想强调“经世致用”的目标,尤为重视构建度量衡体系、调控财政赋役、稳定货币与流通秩序、协调土地与人口资源等制度安排,其背后隐含着以信息为载体的治理逻辑,即通过可度量、可统计、可核算的经济秩序体系,实现对财、地、人、畜、货等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生产活动的科学指导。因而,数据在中国古代社会中以治理性资源出现,其价值体现为社会治理者协调能力与组织能力的提升。
18世纪发展兴盛的古典政治经济学派认为市场是配置资源的有效机制,这实际上蕴含了对信息(数据)创造价值的肯定:市场交易范围的扩大需要更充分的价格信息、更稳定的契约预期与更低的交易摩擦。虽未直接提出数据要素或其价值贡献,却已触及一个关键命题:价值并非仅在生产环节形成,也需要在交换与协调环节实现。而供需双方能够接收到真实、可靠、高效的数据信息,是市场发挥资源配置作用的核心条件。此外,斯密强调劳动分工的价值,而实现分工的前提,是生产流程和制造工艺的数据积累而形成的经验和规则,催生出的差异化工种和分段式生产模式。之后,萨伊对资本损失风险相关保险费的讨论,表明萨伊已经发现了确定性的价值,而这种价值的背后是数据的贡献。
19世纪兴起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将焦点转向社会生产关系与分配结构,在其经典生产力—生产关系的统一分析框架中,数据的“价值性”并不会表现为独立的要素贡献,而是通过改变劳动要素的内涵、结构与生产效率而体现。这一分析框架和逻辑体现出,价值分配并非单纯的技术性结果,而是由社会经济制度和要素所有制结构共同决定的。这为理解当今数字经济中的数据产权、数据垄断、数据要素分配以及相关治理规则提供了关键理论视角。
20世纪的新古典经济学派形成了以要素边际生产力解释价值与分配的主流框架。数据要素自身的诸多特性使其难以直接进入标准的边际定价框架,但新古典经济思想的启示在于,数据要素价值创造与分配的理论发展,不仅需要建立在市场一般均衡理论的基础上,通过供给和需求决定数据要素的价格(价值),更需要产业组织理论、博弈论以及产权制度理论的融合创新。此外,以马歇尔为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家肯定了组织(管理)要素的价值,而这类要素本质上是一种对数据高效收集、处理,并利用数据信息做出决策的结构设计或能力。马歇尔本人对土地价值构成的细分,同样为数据要素的价值分解与分配提供了思路。
知识与技术要素相关的现代经济理论的演进,为数据要素参与价值创造和分配提供了系统性的分析参照。数据要素具有强渗透性,其价值广泛嵌入生产、流通、消费、公共治理等领域,并体现在对经济运行效率的全面提升上。在要素分配方面,知识与技术相关价值理论的发展,系统地揭示了高外部性生产要素在市场机制下的定价和配置困难,而数据要素几乎复刻了这一逻辑。但相关经济理论的发展,如知识产权理论、创新租理论和无形资产理论,都为数据要素参与价值分配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二)数据要素参与价值创造和分配的理论发展
当前数据生产要素地位的制度化确立并不否定既有价值理论体系,而是对数字经济中价值形成条件与特定市场经济制度中分配机制的结构性再组织。数据要素作为新型基础性投入要素进入生产函数,重塑了价值创造的实现机制:一方面,数据通过创新配置模式和提升匹配效率显著提高既有土地、劳动与资本等传统要素的利用效率;另一方面,数据同管理、知识与技术要素构成深度耦合关系,并形成相互促进的动态演化机制。就数据要素价值创造的演进过程而言,伴随数智技术更新和数据要素扩张,其功能定位经历了由辅助嵌入向关键支撑、由环节渗透向全链条赋能、由增量优化向不可替代的动态变化。
因此,数据要素价值创造的理论构建,不仅需要在体现其应用实践维度中异质性的基础上抽象出统一框架,还需要根据数据要素当前和潜在的发展模式提炼出一般规律。价值分配方面,数据要素的价值通常以成本下降、营收增长、企业估值上升、研发效率提升或消费者剩余增加等形式间接表现,而价值分配的实践则高度依赖要素自身发展阶段、市场环境以及相应产权制度安排等因素。作为规范与引导分配实践的数据要素价值分配理论,既应立足于既定的客观约束与现实发展基础,亦须统筹融入社会经济长期发展目标与整体福利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