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其中蕴含着深刻的科学思维方法,主要表现为以历史思维涵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历史自觉,把握历史规律,汲取历史教训,坚定历史自信;以战略思维拓宽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宏阔视野,明确战略定位,锚定战略重点,保持战略定力;以辩证思维把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大关系,正确处理“显功”与“潜功”、“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以底线思维守住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坚实防线,锤炼坚强党性,坚持为民造福,奉行清正廉洁;以创新思维激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生机活力,推动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这些科学思维方法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为引导广大领导干部创造属于新时代的光辉业绩提供了重要的实践指南和方法论遵循。
关键词:习近平 政绩观 科学思维方法 领导干部
作者简介:臧秀玲,山东大学当代社会主义研究所、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韦艳冉,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本文载于《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2026年第3期。
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围绕“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根本问题,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贯穿着科学的方法论,蕴含着历史思维、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底线思维以及创新思维,既具有观大势、谋长远的宏阔视野,又具有抓统筹、防风险的务实导向。当前,我国正处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面对纷繁复杂的风险挑战与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系统梳理并深刻剖析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所蕴含的科学思维方法,对于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廓清思想迷雾、根除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顽疾,切实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科学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以实干实绩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一、以历史思维涵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历史自觉
历史思维是指将事物置于历史发展的大背景下,贯通古今与未来,探寻事物发展客观规律的思维方式。“对历史进程的认识越全面,对历史规律的把握越深刻,党的历史智慧越丰富,对前途的掌握就越主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秉持大历史观,将政绩观置于历史发展的长河中考察,把握历史规律,汲取历史教训,坚定历史自信,涵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历史自觉。
(一)把握历史规律:赓续百年大党为民初心使命
“历史发展有其规律,但人在其中不是完全消极被动的。只要把握住历史发展规律和大势,抓住历史变革时机,顺势而为,奋发有为,我们就能够更好前进。”历史规律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客观联系。它从来不是脱离人的实践活动的抽象存在,而是在人民群众改造世界的实践中生成并发挥作用的客观进程。尊重历史规律,本质上就是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因此,顺应历史大势的根本,就在于站稳人民立场;实现长治久安的关键,就在于坚守为民初心。可以说,党的百余年奋斗历程,就是一部遵循历史规律、践行为民初心的历史。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推翻压在中华民族头上的“三座大山”,完成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历史任务。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领导人民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落实扫盲与公共卫生建设等惠民举措,有力捍卫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着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探索实施大规模扶贫开发、深化民生领域改革,大力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了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奔向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牢牢把握历史规律,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从打赢脱贫攻坚战,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再到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党在精准把握历史大势中不断践行为民初心、厚植执政根基。“天地之大,黎元为本。”习近平指出,“全党同志要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不断体悟初心使命,贯彻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调“要不忘初心,把造福人民作为根本价值取向”,提出了为民造福的政绩观,为广大领导干部立身处世、干事创业提供了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
(二)汲取历史教训:总结历代王朝治乱兴衰经验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深刻理解正确政绩观,需要具备强烈的历史批判精神,从正反两方面汲取智慧。纵观中华文明五千年发展史,历代王朝治乱循环、盛衰交替,背后无不隐藏着执政者政绩导向的深刻烙印。凡是能够实现长治久安、安居乐业的太平盛世,其核心都在于秉持以民为本、戒奢从简、务实兴邦的治理理念。相反,那些由盛转衰甚至最终走向崩溃的政权,其衰败的源头往往在于统治者的好大喜功、铺张浪费与急功近利。一些封建统治者,不顾国力民力极限,盲目大兴土木、穷兵黩武,看似功业显赫,实则透支国家根基、加重百姓负担、激化社会矛盾,最终导致民怨沸腾、政权倾覆。向历史深处回望,那些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只顾眼前、不计长远的短视之举,不仅未能成就真正的盛世基业,反而成为王朝崩塌的重要诱因。“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习近平坚持把中华文明五千多年发展史中治乱兴衰的教训作为政绩观的重要镜鉴,为新时代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指明方向。他深刻指出,“在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史上,帝王将相何其多,但在百姓头脑中留下记忆的也不过百来号人”,“青史留名与官阶并无本质联系,而是与做事相联系”。在此基础上,习近平强调要坚决反对“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纠治贪大求全、盲目攀比、华而不实的行为,告诫领导干部决不能走竭泽而渔、急功近利的道路。他要求广大领导干部“要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真正对历史负责、对民族负责”,“要始终把人民安居乐业、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等实际问题”。
(三)坚定历史自信: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历史自信是一个国家、民族和政党在系统把握自身历史发展规律基础上形成的历史认同、价值认同与未来信念,是对自身历史道路、文化传统和发展前景的高度肯定。这种自信既源于对中华民族奋斗历程的深刻认知,更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赓续传承之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和最鲜明的文化标识,蕴含着丰富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与治国理政智慧。“第二个结合”是中国共产党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进程中形成的重大理论创新,是对党百余年奋斗经验特别是文化发展经验的深刻总结。它纠正了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互割裂的片面认识,深刻揭示了二者在价值理念、社会理想和精神追求上的高度契合,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真理力量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力量的深度贯通,“表明我们党的历史自信、文化自信达到了新高度,表明我们党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推进文化创新的自觉性达到了新高度”。坚定历史自信、传承传统文化,最终要落实到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履职尽责的施政行为中。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立足中华文明五千多年发展的历史纵深,坚持把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赋予了新时代正确政绩观深厚的历史底蕴和鲜明的中国特色。例如,将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与“民贵君轻”“政得其民”的民本理念结合,强调领导干部要坚持“以百姓心为心”,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真正做到为民用权、为民谋利;将马克思主义发展观与“经世致用”“利在长远”的政治智慧结合,要求领导干部要保持历史耐心,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将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与“实事求是”“知行合一”的务实精神结合,引导领导干部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客观规律办事,推动形成重实干、求实效、惠民生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以战略思维拓宽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宏阔视野
战略思维是高瞻远瞩、统揽全局,深刻把握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与时代大势,以宏阔视野科学谋划未来并指导实践的思维方式。战略思维“永远是中国共产党人应该树立的思维方式”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运用战略思维拓宽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宏阔视野,明确其战略定位,锚定其战略重点,为保持战略定力注入了强大动能。
(一)明确战略定位: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
运用战略思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要前提是对政绩观在党和国家事业中的战略定位有极其清醒的认知。习近平指出:“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重大论断直接将政绩观提升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一方面,事关党的长期执政基础。习近平强调:“创造业绩,必须解决好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样的业绩、怎样创造业绩的问题,也就是要解决好政绩观问题。”政绩观本质上是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决定领导干部的权力取向、发展取向和价值追求。一旦政绩观出现偏差,私心杂念就会滋生蔓延,领导干部便会热衷于追求“表面文章”,进而催生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这不仅背离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更会消解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割裂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根本上侵蚀和动摇党的长期执政根基。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时所警示的,无产阶级政党要防止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由服务人民的“社会公仆”异化为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社会主人”。正确政绩观正是抵御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防止权力异化、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内在要求,它能够从思想源头上引导领导干部恪守“社会公仆”本色,持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确保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从而为党的长期执政奠定最坚实、最可靠的阶级基础与群众基础。另一方面,事关事业发展方向。习近平指出:“‘十五五’开局之年,无论是制定规划还是部署实施,都需要有正确的政绩观。”当前,我国正处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中国式现代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如果政绩观出现偏差,实践就会陷入主观唯心主义,陷入毛泽东所批评的“‘闭塞眼睛捉麻雀’,‘瞎子摸鱼’”注的盲目性之中,这种盲目性不仅会遮蔽对客观规律的把握,还会以牺牲长远利益为代价换取短期政绩,严重背离现代化建设本质要求,甚至贻误发展机遇,迟滞乃至破坏民族复兴的历史进程。正确政绩观是确保事业不偏航的“指南针”。只有以正确政绩观引领方向,将国家战略转化为立足实际、符合规律、切实可行的“施工图”,坚决反对盲目蛮干和虚假政绩,才能确保“十五五”时期的各项规划精准对接时代脉搏,从而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创造出不负时代、不负人民的扎实业绩。
(二)锚定战略重点:坚持高质量发展
战略思维的核心在于透过纷繁复杂的表象,准确把握事物发展的主要矛盾,在关键处落子。毛泽东指出:“捉住了这个主要矛盾,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深刻转化,经济发展阶段也已由高速增长阶段历史性地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政绩观与发展观密不可分,“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就会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反之亦然”。由高速增长到高质量发展的转向,直接决定了新时代领导干部创造政绩的战略重点和主攻方向。习近平指出:“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在谋划政绩时必须彻底跳出传统粗放型增长的路径依赖,将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检验政绩观是否正确的根本标尺。高质量发展“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而新发展理念是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提炼与时代升华。科学的理论是对客观规律的正确反映,并能动地反作用于实践。马克思指出:“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面向新征程,领导干部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创新激发发展活力,以协调增强发展均衡性,以绿色推动可持续发展,以开放拓展发展空间,以共享增进人民福祉,在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中精准发力,创造出惠及长远、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真业绩。没有对潜在风险的战略预见,就无法把握未来的主动权,战略重点就会变成盲目的短期行为,最终在变革中丧失主动。正如毛泽东所指出:“没有预见就没有领导,没有领导就没有胜利。”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际格局深刻调整,全球风险挑战明显增多,各种“黑天鹅”和“灰犀牛”事件层出不穷,随时可能交织并发。因此,高质量发展要行稳致远,必须与高水平安全统筹谋划。习近平强调:“抓经济促发展是政绩,抓稳定保平安同样也是政绩。”正确政绩观,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具备宏阔的战略视野,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决不能只算“经济账”而忽视“安全账”。必须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中,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粮食和能源安全、维护供应链产业链韧性纳入战略考量并放在突出位置,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与动态平衡。
(三)保持战略定力: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
战略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的持久性。习近平指出:“对长期任务,要保持战略定力和耐心,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滴水穿石,久久为功。”这既是对科学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也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必然要求。“蓝图”代表了国家、地区或部门发展的核心战略目标和根本路径,是统领各项工作的“总路线图”。在国家层面,它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以及“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等重大战略部署。保持战略定力,核心就在于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确保事业在既定的科学轨道上接续前行。
将蓝图化为现实的唯一途径,就是真抓实干。“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注实干是检验政绩观是否正确的“试金石”。习近平强调:“如果没有实干精神,没有一步一个脚印的努力,再宏伟的发展目标也不可能实现,再美好的发展蓝图也只能是空中楼阁。”正确政绩观,就是要大力弘扬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干事创业贵在持之以恒。对于既定的科学蓝图,“要防止临近换届等待观望不作为、换届后急功近利‘翻烧饼’”,既不能因任期变化而中断发展规划,也不能为了追求短期政绩而随意否定前任工作、另起炉灶;对于历史遗留的环保、债务等沉疴痼疾,要敢于攻坚克难、动真碰硬,“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新官不仅要勇敢接下重担、敢于担责理“旧账”,更要化历史包袱为发展机遇,要凭借卓越的治理智慧和务实举措,把过去留下的沉重“旧账”,一步步理成惠及民生、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出彩“新账”。当然,保持战略定力并非僵化地墨守成规,而是要在复杂形势下敏锐捕捉机遇、进行动态优化。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还要“把战略的坚定性和策略的灵活性结合起来”。习近平指出:“实践是不断发展的,我们的认识和工作也要与时俱进,看准了的要及时调整和完善。”“守正才能不迷失方向、不犯颠覆性错误,创新才能把握时代、引领时代。”注“蓝图”蕴含的核心理念、宏伟目标和根本方向是战略之“道”,必须毫不动摇地坚守;而具体的实施路径、技术手段和工作方法则是策略之“术”,必须与时俱进地创新。正如恩格斯所言:“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科学的蓝图是行动的指南,而非束缚手脚的教条。迈向“十五五”新征程,领导干部要具备“风物长宜放眼量”的战略眼光,在坚持蓝图大方向不偏离的前提下,以改革的思路破解发展障碍,用灵活创新的战术手段服务于总体战略布局,真正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与时俱进谱新章。
三、以辩证思维把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大关系
辩证思维是用普遍联系、发展变化、全面系统的观点观察事物,把握事物发展规律的思维方式。习近平指出:“我们的事业越是向纵深发展,就越要不断增强辩证思维能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运用辩证思维阐释“显功”与“潜功”、“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之间的关系,为正确处理这些与政绩观相关的重大关系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正确处理“显功”与“潜功”的关系
习近平指出:“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显功”是看得见、摸得着、见效快的成果,关乎群众当下的获得感,是回应群众期盼的直接体现;“潜功”则是打基础、利长远、见效慢的工作,关乎发展的根基与后劲,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马克思指出:“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会直接合而为一,一切科学就都成为多余的了。”同理,政绩的现象与本质不可割裂。“显功”与“潜功”辩证统一,“反映了树政绩的一体两面”。其中,“潜”是内在本质,“显”是外在表现,“潜”是“显”的前提和基础,“显”是“潜”的积累与结果。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的运动发展都是从量变开始的。“单纯的量的变化到一定点时就转变为质的区别。”忽视“潜功”而一味盲目追求“显功”,会割裂量变与质变的统一性,陷入形而上学的盲动主义。一些干部热衷于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本质上是把“显功”剥离于客观规律之外,企图绕过“量变”的积累,直接强求“质变”的结果。这种脱离本质的“现象”,注定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反之,只有在“潜功”下足功夫、打牢地基,事物的发展才能水到渠成,最终转化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显功”。习近平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发扬‘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这正是对“显功”与“潜功”辩证关系的深刻诠释。“功成不必在我”绝不是消极怠政、不作为,而是一种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的博大胸怀,是遵循客观规律、默默做实“潜功”的历史担当;“功成必定有我”则是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历史责任感,是在创造“显功”的历史进程中留下扎实印记的主动作为。正确处理二者关系,必须破除“自我中心”的功利主义,既勇于攻坚克难、创造看得见的业绩,更甘于做铺垫工作、抓未成之事。
(二)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的关系
恩格斯指出:“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处在一条连绵不断的时间长河之中。“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实质上就是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与连续性的辩证统一。“当前”是“长远”的起点,离开了立足当前的扎实推进,长远目标就会沦为虚无缥缈的空中楼阁;“长远”则是“当前”的指南,缺乏长远目光统摄的当前行动,极易迷失方向,陷入盲动主义、经验主义和庸俗实用主义的泥沼。习近平强调:“既要狠抓当前,又要着眼长远。”现实中,只顾眼前利益、寅吃卯粮甚至竭泽而渔的政绩观,本质上是割裂了事物发展的历史连续性,犯了形而上学的短视错误。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共产党人为工人阶级的最近的目的和利益而斗争,但是他们在当前的运动中同时代表运动的未来。”共产党人之所以能够“代表运动的未来”,正在于其始终坚持把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统一起来,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结合起来。如何处理“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是检验政绩观是否端正的重要标准。习近平指出:“立足当前不能无视长远。”注资本主义为攫取短期利润而“破坏了一切财富的源泉——土地和工人”,正确政绩观是对资本主义短视发展逻辑的彻底超越。领导干部在作决策、抓工作时,既要立足当前,着力破解当下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难题和突出矛盾,切实把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又要着眼长远,坚决抵制任何过度举债、透支未来的短期行为。不仅要算当前的“经济账”,更要算长远的“生态账”“社会账”和“子孙账”,绝不能陷入竭泽而渔的盲区,只顾眼前、不计后果,更不能以牺牲长远发展为代价换取一时虚假的政绩增长。
(三)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的关系
正确政绩观中的“局部”与“全局”关系是唯物辩证法整体与部分原理的生动体现。全局指事物的整体及其发展全过程,局部指构成全局的各个组成部分、特定区域或具体部门。二者是相互依存的对立统一体。整体居于主导地位,统领着局部,决定局部的性质和发展方向,因此全局利益高于局部利益;局部是全局的组成部分,其功能状况会影响全局。同时应当看到,二者利益在特定时空下会发生冲突,尤其是当行为主体只强调局部利益、搞本位主义时,便会陷入形而上学的片面性错误,损害全局利益,最终也无法保障局部利益。针对这种矛盾,毛泽东曾指出:“在局部情形看来认为可行,而在全局看来认为不可行时,应以局部服从全局。反之也是一样……这就是照顾全局的观点。”习近平同样强调:“坚持局部服从全局、自觉为大局担当更为可贵。”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要前提是坚持系统观念,具备大局意识。这意味着领导干部必须胸怀“国之大者”,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绝不能仅仅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打算盘,而是要跳出局部看全局,自觉将局部发展置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来定位、来谋划。当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发生矛盾冲突时,必须毫不动摇地坚决服从全局利益,决不能为了局部的“小算盘”损害全局的“大账本”。同时,习近平指出:“要鼓励地方、基层、群众解放思想、积极探索……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正确处理这一关系绝不是要求局部机械盲从、丧失主动性,而是要求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局部的主观能动性,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一域之光为全局添彩,最终实现局部发展与全局繁荣的同频共振。
四、以底线思维筑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坚实防线
“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底线思维既是一种见微知著的政治清醒,又是防患未然的长远预判,主张在干事创业中划定红线、明辨边界、防范偏差。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运用底线思维阐释正确政绩观的坚实防线,要求领导干部锤炼坚强党性,坚持为民造福,奉行清正廉洁,真正做到政治上不迷失、价值上不偏航、纪律上不越轨。
(一)锤炼坚强党性,坚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政治底线
习近平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党性是共同的性质、普遍的性质,全党每一个人都有的性质”注,是阶级性的最高和最集中的表现。对于中国共产党而言,党性就是对党忠诚、为公忘私的政治本色,是主观世界改造的最高准则。党性规定方向,政绩体现结果;党性是“源”,政绩是“流”。“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习近平强调:“党内所有的政治问题,归根到底就是对党是否忠诚。”党的领导是干事创业的根本保证,党性坚强首先体现为对党绝对忠诚。政绩创造绝不是脱离政治的单纯业务工作,而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完成党交付的历史使命的政治实践。一旦党性这条红线断裂、政治底线失守,政绩创造就会偏向甚至畸形。有的干部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甚至搞政治攀附和山头主义。这种背离政治底线的所谓“能干”,不仅无益于党和国家事业,还会透支政府公信力、损害党的肌体健康。列宁指出:“唯物主义本身包含有所谓党性,要求在对事变作任何评价时都必须直率而公开地站到一定社会集团的立场上。”领导干部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经常同党中央对标对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注,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以坚强党性确保政绩观不出现偏差。同时,习近平指出:“政治上的坚定、党性上的坚定都离不开理论上的坚定。”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一些领导干部在政绩上热衷于搞“数字造假”等乱象,根源就在于理论武装不彻底、理想信念失灵。“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将锤炼党性作为终身课题,这就要求广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以理论上的清醒保证政治上行动上的坚定,真正把“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不可触碰的底线,确保政绩创造始终行进在党和人民事业的正确轨道上。
(二)坚持为民造福,恪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价值底线
无产阶级政党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其政绩创造必然是“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我们共产党人干事业、创政绩,为的是造福人民。”注“为民造福”不仅是正确政绩观的根本价值坐标,也是不可逾越的价值底线。任何脱离民生福祉、以消耗公共资源来换取个人升迁的所谓“政绩”,都从根本上违背了党的性质宗旨,必须予以坚决抵制。恪守这一价值底线,首先要求领导干部正确处理公与私、义与利、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在“大我”与“小我”的博弈中始终坚守公心,坚决破除狭隘功利主义和个人主义倾向,真正做到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同时,为民造福绝不是高高在上的恩赐,更不是官员脱离实际的主观想象,而是精准对接群众的真实需求。现实中,个别领导干部主观盲动、大干快上,看似热火朝天,实则南辕北辙,其根源就在于底线意识的缺失,忘记了“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这一根本问题。正确政绩观,要求领导干部“带头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坚持问政于民以察民情、问需于民以纾民困、问计于民以汇民智,把群众的所思所盼转化为科学决策和务实举措。诚如毛泽东所言,“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只有与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将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施政的“第一信号”,把群众的智慧转化为治理的效能,才能确保政绩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的检验。马克思指出:“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政绩作为主观见之于客观的实践成果,其真理性与合法性只能由作为实践主体的人民群众来检验。“人民满意”不仅是最高标准,更是不可退让的底线门槛。当前,个别地方的政绩考核存在重上级主观印象、重纸面指标数据的倾向,陷入“自我循环、自我赋权”的评价陷阱。正确政绩观要求重塑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打破内部评价的封闭性,让人民成为“阅卷人”,以底线的刚性约束倒逼领导干部把干事创业的落脚点真正放在增进人民群体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上。
(三)奉行清正廉洁,严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纪律底线
“廉者,政之本也。”廉洁一词与腐败相对。清正廉洁既是领导干部的政治本色,也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古往今来,为官之德在于清廉,治国之要在于奉公,而腐败始终是侵蚀政治肌体的致命伤。列宁在创建新型无产阶级政党的过程中,将肃清贿赂视为开展一切政治活动的前提,认为“只要有贪污受贿的可能,就谈不上政治……因为一切措施都会落空,不会产生任何结果”。习近平强调,“党的干部必须敬畏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归根结底,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老百姓办实事、解难题的公器,绝不能成为攫取个人私利、进行权钱交易的筹码。一旦领导干部丧失了清正廉洁、陷入了贪污腐败,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捞取个人政治资本的工具,其政绩观必然会严重扭曲,最终必将走向人民的对立面。可以说,干净是担当的前提,清廉是政绩的“防腐剂”,脱离了清正廉洁去谈政绩,无异于沙上建塔。习近平指出:“必须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经常对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初心使命,看清一些事情该不该做、能不能干,守住拒腐防变的防线。”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是贯穿党风廉政建设的主线,更是正确政绩观的硬约束和底线要求。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数据造假等错误政绩观的突出表现,不仅是作风问题,更是严肃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正因如此,2023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明确列为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正确政绩观要求广大领导干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既要坚持自律,时刻保持对“腐蚀”“围猎”的高度警觉,始终做到慎独慎微慎初;还要强化他律,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唯有把清正廉洁贯穿于政绩创造的全过程,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才能真正创造出不负历史、不负时代、不负人民的辉煌政绩。
五、以创新思维激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生机活力
“惟创新者进,惟创新者强,惟创新者胜。”创新思维是敢于打破常规和思维定势,运用新理念、新方法、新路径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的思维方式。面对层出不穷的新情况和新挑战,必须将创新思维贯穿于干事创业的全过程,从而实现以创新破局、以创新赋能。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运用创新思维,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极大地激发了广大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生机活力。
(一)推动理论创新,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方向
习近平指出,“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要以更加宽广的视野和更长远的眼光“在理论上不断拓展新视野、作出新概括”。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立足于新时代的新要求新特点,以高度的理论自觉和理论自信,针对政绩观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论断,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方向。第一,深化本质认知,揭示错误政绩观是“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留下包袱和隐患,引起人民群众强烈不满”,正确政绩观则是“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并明确了正确政绩观的党性根基,将政绩观上升到党性修养、政治立场、政治品格高度,把正确政绩观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纪律规矩紧密结合,实现从工作要求到政治要求的理论跃升。第二,贯通发展逻辑,强调政绩观与发展观紧密相关,将正确政绩观与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明确要求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引领政绩创造方向,使政绩观与国家发展大局同频共振。第三,厘清辩证关系,深刻阐述了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等一系列辩证关系,打破了非此即彼的片面认知,为领导干部正确把握政绩创造的规律、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提供了方法论指导。第四,重塑政绩标准,创造性提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科学评判标准,彻底超越了唯GDP论、盲目堆砌项目数量等表象化指标,强调政绩必须遵循客观规律、增进民生福祉,并在时空中经受住后人的评判。这一系列理论创新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政绩观的守正创新,为新时代领导干部校准政绩坐标、锚定奋斗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推动实践创新,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开辟新路
习近平指出:“坚持理论指导和实践探索辩证统一,实现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良性互动。”知行合一,方能行稳致远。正确政绩观不能仅仅停留在思想层面,更不能沦为空洞的口号,而是必须转化为改造世界的实际行动,落实到每项具体工作和每个发展项目中。实践创新重在探索如何将抽象的政绩观转化为干部的自觉行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推动了一系列具有开创性的实践探索,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开辟了全新路径。一方面,聚焦思想转化为行动的瓶颈问题推动实践创新。例如,针对学用脱节,推动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引导领导干部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坚决破除“坐而论道”,把理论学习成果精准转化为谋发展、惠民生的具体举措,切实做到知行合一,确保理论武装见行见效;针对形式主义,出台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开展基层减负年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整治“文山会海”、过度留痕、层层加码等突出问题,推动领导干部把精力用在办实事、求实效上。另一方面,聚焦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对标问题推动实践创新。例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以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升级,塑造发展新动能;在协调发展方面,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战略实践,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破解区域发展失衡难题,以整体性思维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绿色发展方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坚决摒弃以牺牲环境换取短期增长的发展路径,创造惠及后世民生福祉的“绿色政绩”。
(三)推动制度创新,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保驾护航
“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制度创新是引导和督促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有力保障,是破解政绩观偏差问题的根本之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政绩观领域的制度建设,不断以制度刚性规范提升干事创业效能。一是创新考核评价体系,校准政绩“指挥棒”。在考核内容上,破除“唯GDP论英雄”倾向,不再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和总量衡量政绩,“把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社会和谐进步、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在考核方式上,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并将其纳入《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在考核结果上,强调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颁布《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坚持考用结合,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二是完善正向激励机制,明确“建立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注,推动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三是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要求“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划定容错边界、明确免责情形,破除“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思想顾虑,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四是强化监督问责机制,提出“要健全精准科学的问责机制……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将“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注列入违反政治纪律情形并规定相应处分档次,充分发挥制度管人管事的治本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