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玉成:两大体系、一条主线: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制度保障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813 次 更新时间:2026-06-14 23:25

进入专题: 十五五   制度保障   中国式现代化  

桑玉成  

摘要“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后的关键五年,其规划编制与实施须置于中国式现代化的宏大历史进程和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加以审视。从历史脉络来看,中国共产党已完成和推进“三件大事”,当前应致力于完成“第四件大事”,即构建现代化的民主政治和完善的国家治理结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构成了贯穿新时代改革开放事业的一条清晰主线,并得到了持续深化与系统展开。这条主线主要由“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这“两大体系”构成。这条主线有着特定的历史生成逻辑、理论演进脉络,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成熟定型意义。因此,应从战略高度阐发以这条主线保障“十五五”规划顺利实施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路径,即在理论创新、组织再造、制度建构三个层面协同发力,将国家治理现代化融入“十五五”规划编制实施的全过程,统筹发展和安全,从而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更加坚实的制度基础。

关键词两大体系  一条主线  “十五五”规划  制度保障  中国式现代化

作者桑玉成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政治学会名誉会长

   言

“十五五”时期(2026—203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后的关键五年。这一时期,既处于实现第二个百年愿景新征程的加速迈进阶段,也处于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攻坚阶段,更是检验全面深化改革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阶段。科学编制并有效实施“十五五”规划,首要命题在于如何将未来五年的发展,更深层次、更具体地嵌入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与历史进程中,确保阶段性任务与长远目标紧密衔接,确保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在整个国家治理体系中稳健运行。

学习把握“十五五”规划的精神实质,既要立足这五年、抓好这五年,更要“前后呼应”“瞻前顾后”,超越五年的时限约束,以更加高远的历史视野认识这五年在整个中国式现代化全局中的价值与意义。切实树立大历史观,准确把握这五年在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的重要地位和特殊使命,这是我们理解和落实“十五五”规划的认识论前提。从这样的高度审视,“十五五”规划不仅是一份经济社会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更是一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制度成熟定型、深化政治发展的行动纲领。

从这样的视角出发,推进“十五五”规划的落实,须牢牢扣紧由“两大体系”构成的“一条主线”。具体而言,“两大体系”由两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三中全会”分别提出:一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这两大体系共同指向一条清晰的主线,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抓好这条主线,既是贯彻落实“十五五”规划的制度保障,又是“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更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题中应有之义。正如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所指出的,“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

这条由“两大体系”构成的“一条主线”,是党的十八大确立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2013年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可见,全面深化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的战略转向。2024年召开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简称《决定》)提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划时代的,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是划时代的,开启了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系统整体设计推进改革新征程,开创了我国改革开放全新局面。”《决定》再次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可见,从十八届三中全会到二十届三中全会,始终贯穿着这条主线。把握这条主线,是我们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的关键,是我们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则和方向,更是我们贯彻落实“十五五”规划的制度保障。

“三件大事”到“第四件大事”:“一条主线”的历史生成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条主线的提出,并非主观的理论构建,而是植根于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的有机统一。回溯这一主线的生成过程,有助于深刻把握其时代意涵与战略价值。

2001年,江泽民在《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系统回顾了党领导人民奋斗八十年的峥嵘岁月,指出“我们党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任务”,“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开创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这一论述初步勾勒了党的丰功伟绩的基本脉络。2011年,胡锦涛在《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将党的历史贡献进一步明确概括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三件大事”:第一件大事,是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实现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第二件大事,是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完成了社会主义革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第三件大事,是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进行了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开创、坚持、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三件大事,清晰地勾勒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从“站起来”到“富起来”的历史进程,展现了党在不同历史阶段承担的不同历史使命。

在深入学习领会这两次重要讲话精神的过程中,学界开始思考一个具有前瞻性和根本性的理论命题:中国共产党在完成了这“三件大事”之后,接下来最为重要的历史任务是什么?这一问题的提出,是基于对历史连续性与阶段性的辩证把握。历史不会终结,使命不断延续。每一代共产党人有各自的长征路,每一时期皆有其中心任务。“三件大事”的完成,意味着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须以新的视野、新的思考来审视未来的方向。

基于这一问题意识,笔者曾撰文提出,在完成“三件大事”之后,历史赋予了中国共产党完成“第四件大事”的重任,即紧紧依靠人民,构建富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的民主政治和完善的国家治理结构。如果说前“三件大事”分别解决的是“建国”“立国”“兴国”,即成立新中国、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和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问题,那么,这“第四件大事”解决的则是“治国”问题,即如何治理一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如何构建与现代化进程相适应的治理体系,以及如何通过制度安排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幸福生活。

这一理论探索与党的十八大开启的新时代形成紧密呼应。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已经不是为改革而改革,而是正式提出了一个总目标,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标志着“第四件大事”从学理探讨上升为党的战略部署,从理论构想转化为改革实践。这条主线的提出,是对历史逻辑、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的深刻把握,是党在完成“三件大事”之后,因应时代要求、回应人民期待而作出的重大战略抉择。从“三件大事”到“第四件大事”,展现的是中国共产党对自身历史使命的自觉认知,对治国理政规律的深刻把握,以及对现代化进程的战略引领。

“一条主线”的延续与展开:从十八届三中全会到二十届三中全会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正式确立“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总目标以来,改革开放事业始终沿着这条主线稳步推进、持续深化。十多年来,党中央通过系列重要会议和重大决定,为这条主线不断注入新的内涵、作出新的部署、拓展新的领域,形成了一幅线条清晰的制度变革图景。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一决定被视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的“姐妹篇”,其内在逻辑在于:国家治理现代化首先必须依托法治化。从理论逻辑来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核心要义在于将国家治理纳入法治轨道,使各项治理活动都在法律框架内有序运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以及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所有这些部署,最终都落实到“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条主线上。因此,依法治国的持续推进,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奠定了制度根基。

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党和国家机构是基础性要素,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物质载体和组织依托。按照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成为题中应有之义。2018年2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研究提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这次改革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着力解决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中存在的障碍和弊端。通过这次改革,国家各层级各领域的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明晰、运行更加高效,为更好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

在沿着这条主线持续推进之后,党中央对这一战略问题的思考日趋成熟、更加系统。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门就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系统部署,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以中央全会形式专题研究治理现代化问题。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总目标:“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这一“三步走”的战略安排,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绘制了清晰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全会还系统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十三个显著优势,明确了十三个“坚持和完善”的重点任务,涵盖了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系、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民生保障制度、社会治理制度、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制度、“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等方方面面,形成了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完整制度框架。

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上述重要文献提出的主线作出了全面回应和系统深化。全会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取得的重大成就,在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提出,“实现改革由局部探索、破冰突围到系统集成、全面深化的转变,各领域基础性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许多领域实现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总体完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任务,实现到党成立一百周年时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取得明显成效的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党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制度保障,推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这既是对十多年来改革成就的高度概括,也是对国家治理现代化主线成效的充分肯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同时提出了“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这既是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继承和发展,也是对新时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新的战略部署,从而形成了“两大体系”的战略建构。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核心概念,强调民主不仅体现在选举环节,更体现在决策、管理、监督等全过程;不仅有程序民主,更有实质民主。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意味着国家治理现代化进一步向民主化、制度化、程序化方向深化。

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我们党形成了“两大体系、一条主线”的政治发展战略取向,这样的“两大体系、一条主线”贯穿全面深化改革的始终,并在推进各项改革事业中得到不断深化。这条主线的延续与展开,体现了党对治国理政规律认识的持续深化,展现了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战略定力与历史韧劲,也为“十五五”时期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提升治理效能奠定了坚实基础。

把握主线的三重意义:成熟定型、百年愿景与政治前途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条主线,蕴含着深刻的理论意义、实践价值与战略考量。201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提出这一命题的战略考量,强调“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开始以全新的角度思考国家治理体系问题,强调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今天,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就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这一宏大工程,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改革和改进,是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和集成,力求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取得总体成效。深入把握这条主线的重大意义,可以从以下三个相互关联又各有侧重的角度加以审视。

第一,成熟定型说:制度的升华与超越。1992年,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中曾深刻指出:“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这一判断体现了党对改革进程认识的深化,也揭示了制度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意涵已不限于“为改革而改革”,而是要通过改革推动各项法律法规、制度政策走向成熟与定型。成熟,意味着制度经过实践检验,符合国情、管用有效;定型,意味着制度框架基本确立,具有稳定性、可持续性。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正是致力于实现这一目标的重大战略举措。这意味着,改革的重心已从“破”转向“立”,从局部突破转向系统集成,从政策调整转向制度建构,从“摸着石头过河”转向更加注重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总目标之一,即“到二○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意味着未来十年将是制度体系趋于成熟、治理能力显著提升的十年。同时,也意味着在“十五五”时期,这一成熟定型的进程将进入关键阶段。因此,抓好这条主线,就是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就是为长远发展奠定制度根基。

第二,百年愿景说:使命的坚守与延续。中国共产党拥有两个百年愿景,这是引领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时间坐标。第一个百年愿景是到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目标已于2021年如期实现,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第二个百年愿景是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周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当前,全党上下正迈上实现第二个百年愿景的新征程,这一征程将持续到21世纪中叶。从治国理政的战略逻辑来看,实现第二个百年愿景,需要两大支撑:一是持续的经济社会发展;二是成熟的制度体系保障。如果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更多依靠的是政策推动、资源投入、效率驱动,那么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则须依赖治理优化、制度保障、法治规范。没有治理的现代化,就没有全面的现代化;没有制度体系的成熟定型,就没有发展成果的巩固延续;没有依法治国,就难以规范应对现代化进程中各种复杂挑战。因此,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既是第二个百年愿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这一愿景的根本保障。在“十五五”时期抓好这条主线,就是为实现第二个百年愿景筑牢制度根基。

第三,政治前途说:制度的生命与未来。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根本意义还在于关切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前途问题。回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与现实,社会主义自诞生之日起就始终在围堵中生存、在批评中奋进、在质疑中前行、在曲折中成长。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使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遭受空前挫折,社会主义制度一度面临生存危机。在这一背景下,中国共产党人如何带领中国人民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以实际成就回应时代挑战,成为一个关乎国家政治前途的根本性问题。经过三十多年的奋发图强,中国共产党从复杂环境中成功走出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蒸蒸日上、充满活力。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并作出三个“意味着”的重要判断,其中之一即,“意味着科学社会主义在21世纪的中国焕发出强大生机活力,在世界上高高举起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这背后蕴含的深刻内涵是:社会主义的前途命运,不仅取决于它能否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更取决于它能否构建一套优于资本主义的治理体系。

从苏联解体与东欧剧变的经验教训来看,社会主义政治前途问题,绝不仅仅是能否推动经济发展、创造社会财富的问题,更为根本的在于,能否开创一个基于社会主义基本方向和基本原则的国家治理体系,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苏联解体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长期僵化的体制无法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缺乏自我完善的制度弹性,最终导致制度失效、治理失灵。中国共产党勇于自我革命,不断推进制度创新,社会主义制度始终保持生机活力。中国共产党领导形成的治理体系,能够超越资本主义的政治建构,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人民服务的价值目标;也能塑造清正廉洁的政治生态,有效解决社会治理的基本问题,为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这条主线,正致力于解决这一根本问题,为社会主义的政治前途奠定坚实根基。在“十五五”时期抓好这条主线,就是在21世纪的制度竞争中赢得主动,是对“历史终结论”的有力回击,更是为人类政治文明作出的中国贡献。

“一条主线”保障“十五五”规划实施:战略路径与重点任务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十五五”时期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十五五”规划的实施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治理体系的支撑能力和治理能力的保障水平。如果治理体系运转不畅、治理能力捉襟见肘,再好的发展规划也难以落地见效。因此,须以审慎的战略思考,从理论创新、组织再造和制度建构三个层面协同发力,将这条主线贯穿于“十五五”规划编制实施的全过程、各领域。

历史与实践均表明,一个国家的现代化程度越高,所需的现代国家建设的力度越大,其对制度化程度的要求也就越高。现代化进程必然伴随社会结构复杂化、利益格局多元化、风险挑战多样化,这对国家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注重制度建设的现代政党,从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推进干部任用制度改革、完善各项监督制度等历程中可见,党已经积累了丰富的与现代化规律相适应的制度资源。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党担负的重要使命就是在继承既有制度资源的基础上,逐步确立制度的稳定性,为制度治国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在适应社会结构变化过程中不断开发新的制度资源,实现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的有机统一,并建成民主治国、科学治国、有效治国的一整套制度体系和制度文化。

积极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既须凝聚全党全民的广泛共识,又须制定扎实的战略规划。为保障“十五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当前须着力解决以下重点问题。

第一,进一步明确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具体内涵,凝聚全社会共识。总目标的确立只是起点,更重要的是深入思考这一目标的具体指向和实现路径。我们需要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主线,系统梳理当前治理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按照现代政治发展和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明确总目标的具体内容和实践要求。换言之,我们究竟要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国家治理体系、实现什么样的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充分的理论论证,更须凝聚广泛的社会共识。具体而言,需要深入研究: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指标是什么,衡量治理效能的客观标准是什么,不同领域、不同层级治理现代化的进度要求如何设定,等等。只有目标清晰、指标明确、共识凝聚,才能在“十五五”时期形成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强大合力,避免方向模糊、力量分散、执行走样。

第二,将总目标分解为阶段性可执行目标,纳入“十五五”规划指标体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长期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应围绕已经形成共识的总体目标,对其进行科学分解,形成阶段性的、可执行的具体目标,并将其纳入“十五五”规划的目标体系。例如,在“十五五”时期,可以在哪些领域率先实现制度的成熟定型;在什么时间节点上,宪法法律的权威性能够得到更有力的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如何分阶段提升;政府治理效能有哪些量化提升目标;基层治理能力有哪些具体改进要求。这些都需要转化为可量化、可考核、可问责的具体指标,使国家治理现代化从抽象理念转化为可操作的行动指南。有了明确具体的可执行目标和步骤,才能确保国家治理现代化从理念走向实践、从抽象走向具体、从口号走向实效。

第三,着力解决党和国家领导体制与管理体制中的突出问题,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意识是推进改革的逻辑起点。改革是为了克服弊端,发展是为了解决问题。着力解决党和国家领导体制和管理体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本身就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出发点所在。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就提出要重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并深刻揭示了党和国家具体制度中存在的一些弊端。回顾四十多年来的改革历程,立足当前现实,应当承认,国家治理体系中仍存在有待改善之处。在“十五五”时期,须聚焦权力运行机制、监督制约体系、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基层治理效能、干部队伍建设等关键领域,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出一批标志性改革举措。比如,如何进一步完善权力监督,有效防范腐败;如何健全决策咨询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如何深化基层治理创新,提升服务群众能力;如何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激励担当作为;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须以实际成效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让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成果可感可及。

第四,强化制度执行力和治理效能,打通“最后一公里”的“坚冰”。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仅要解决“制度有没有”的问题,更要解决“制度管不管用”“执行到不到位”的问题。现实中,制度搁置与空转、执行走样、选择性执行等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影响了制度效能的发挥。“十五五”时期,应着力构建制度执行的保障机制,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问责,确保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发挥实效。要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测评估体系,对重要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要完善制度执行的激励约束机制,对执行有力的予以激励,对执行不力的予以问责;要加强对制度执行者的培训指导,提高其贯彻制度的能力水平。同时,要注重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治理能力,使其具备在制度实施中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本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终要体现为治理效能的持续提升,体现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不断增强。

第五,统筹发展和安全,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筑牢安全底线。“十五五”时期,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面临重构;国内经济恢复仍处关键期,有效需求不足,风险隐患仍然较多,人口老龄化、资源环境约束等长期性挑战日益凸显。在这样的背景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把安全发展贯穿各领域全过程。要在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同时,着力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特别是在金融风险防控、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粮食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意识形态安全、社会稳定维护等方面,须通过制度创新和治理升级,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治理现代化的要义之一,就是提升风险识别、预警、处置的能力,因此,须强化制度的韧性,使其能有效应对各种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挑战。只有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才能使“十五五”规划的实施行稳致远。

第六,加强制度集成和协同配套,形成治理合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复杂系统过程,各项制度之间相互关联、相互影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能零敲碎打、各自为政,必须加强制度集成和协同配套。在“十五五”时期,须重点关注不同领域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问题,如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的协调、中央事权与地方事权的明晰、政府治理与社会治理的衔接、法治建设与道德建设的协同等。须预防制度碎片化、政策打架、执行内耗等现象,通过系统集成使各项制度形成合力。同时,注重发挥试点先行、典型引路的作用,鼓励地方和基层在治理创新方面大胆探索,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整体提升。

“十五五”实践中深化对“两大体系、一条主线”的认识

站在“十五五”规划正式开启的历史节点上,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条主线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也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更是保障“十五五”规划顺利实施的制度根基。按照“两大体系”抓好这条主线,我们就能在“十五五”时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发展是硬道理,治理是软实力。没有发展,治理就失去物质基础;没有治理,发展就难以持续健康。只有将国家治理现代化融入发展的全过程,才能使发展更有质量、更可持续、更加安全。

我们须充分认识到,“两大体系、一条主线”,是我们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制度基础。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21世纪中叶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每一步都须制度的支撑和保障。制度的成熟定型,是现代化的根本标志;治理能力的持续提升,是强国的核心要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最终要体现在治理效能上;中国式现代化的世界意义,最终要展现在制度文明上。因此,须着力抓好由“两大体系”构成的这条主线,牢牢把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战略方向,有序推进“十五五”时期的各项工作,推动规划所确定的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促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在接续奋斗中一步步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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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江海学刊》2026年第2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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