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天成,西北大学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博士研究生
原文刊发于《船山学刊》2026年第2期55至67页
摘要:通过对王夫之心神关系、心性关系、心志关系的梳理,可以重诠王夫之的心论,澄清王夫之心论的整体面貌。具体而言,“心”与“太虚”相呼应,包含神、性,具备先天道德本性和实践能力。在“天—人”的下行路线中,“心”使人具有变化气质的良能,使“性”由先验纯善走向现实,呈现出实然之性。在“人—天”的上行路线中,“心”具有知、行双重向度,既是上行路线的起点,也是上行之路的方法,具体表现为持志工夫和诚意工夫。王夫之的“心论”贯通他的思想体系,凸显了船山哲学的生化意蕴和启蒙精神。
关键词:王夫之;心;神;性;志
宋明理学围绕“性与天道”展开[1]4,其本体论、宇宙论、工夫论、心性论势必均架构于“性与天道”的主题下。其中,心性论要解决人的主体性问题,即解决人之所以为人、人成为理想的人何以可能、人如何成为理想的人等问题。前一问题与本体论相联系,是“天—人”的下行路线;后两个问题和工夫论相联系,是“人—天”的上行路线。
当前学界对王夫之“心”论的探讨,主要集中在“心”的功能和性质、心性关系和心意关系三个方面。1这些成果虽然取得了相当共识,推动了船山“心”论的深入,但尚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王夫之所言的心究竟是什么?心以何种角色存在于天人之际?本文试图通过对心神关系、心性关系、心志关系的探讨,说明王夫之“心”的实际含义及在其天人之际的定位,以阐明王夫之哲学的生化之意蕴和启蒙精神。
一、“心”是容器:“心”的基本含义
中国哲学自先秦便有论“心”的传统,发展出道德本性和认知能力两个基本含义。孟子以仁义礼智解“心”,赋“四端之心”以道德本性,同时又以“心之官则思”赋“心”以道德认知能力。在此基础上,孟子通过“尽心—知性—知天”的涵养进路,使天、人实现内在合一。荀子以“天君”解心,赋“心”以经验认识能力,同时又以“仁心”赋“心”以一定道德属性。在此基础上,荀子通过“虚壹静—解蔽—大清明”的认识进路,使人、道实现外在合一。由此可见,“心”的两个含义在先秦已然发生,其意蕴直指天人合一的理想境界。张立文认为“心”具有“心脏、思维器官”“主体意识”“天心”“无、有”“唯识、唯心”“理”“知情意”七种原典含义[2]1-4,具有“主体意识”“天地万物的本原或本体”“心理活动或心理状态”“道德伦理观念”四种内涵[2]4-5。此论可谓囊括中国古代哲学“心”之含义,其义虽多,但源头不出孟、荀之义。
“心”发展到宋明时期,成为理学的核心范畴之一。因道德本性和认识能力皆为人之特质,所以不特“性”为先秦儒家区别人禽之标准,“心”也是标准之一,“心”“性”共同彰显了人的主体性。由此,理学家将“心”置于“性与天道”之中进行阐释,在道德本性和认知能力的基础上,重视“心”在天人之间的中转角色,即重视“心”的主体性面向。从天人合一的视角来看,理学家们认为人性由天道转化而来:天道赋予人道德本性,人通过体认天道、实现人性,进而达到天人合一的理想境界。在天人交互中,理学家需要说明,天道转化而来的人性寓于何处?人凭借何种能力及何种方法以体认天道、实现人性?完满的先天人性为何会出现善恶并存的现实人性?如果不能回答这些问题,天、人则悬隔无涉,无法回答人的终极意义和价值这一根本问题。理学家以“心”为回应,发展出“道心”“人心”“心解”等概念和“心统性情”“心即理”等命题。所以,“心”是理学必须讨论的范畴。但对“心”为什么会呈现出“人心”“道心”两种形态、“心”如何具备道德本性和认识能力、“心”为何含有或统摄性情等具体问题,理学家似未给予较为圆满的回答。
王夫之对“心”的具体说明,一定程度上回应了以上问题。蒙培元以“知觉灵明之心”解王夫之的“心”,认为“心”如容器,具有能动的功能和虚灵不昧的特征。[3]180张立文以“寓于感官中的认知能力”和“意志”解王夫之的“心”,认为“心”是道德本心。[4]159-163两者的说法皆有其合理性,但其回答的问题是“心”具有何种性质或能力,并非说明“心”是什么。“知觉灵明”“虚灵不昧”皆可看作“心”的修饰词,其意为“心”具有“知觉灵明”“虚灵不昧”的性质。无论“知觉灵明”“虚灵不昧”,还是“认知能力”“意志”,都不能定义“心”。如果“心”是“道德本心”,性的存在意义则被消解,亦即阳明所言的“心即道”“心即性”。这是为王夫之所极力拒斥的。蒙培元所言的“心如容器”,则近似王夫之对“心”的定义。王夫之认为“心”是“容器”,与“太虚”相呼应。
在王夫之思想中,“太虚”并非“气”或“气”的消散状态,而是“太和之气”的寓所。王夫之认为:“人之所见为太虚者,气也,非虚也。虚涵气,气充虚,无有所谓无者。”[5]30“虚涵气,气充虚”表明太虚之中充满太和之气,太虚与气是相即关系。能否根据“人之所见为太虚者,气也”,就认为太虚和气是相同的呢?或者太虚是气消散的状态呢?如果太虚是气,那么“虚涵气,气充虚”就意为“气满含气”,显然这不具有任何意义。所以在王夫之看来,太虚是太和之气存在的空间。以今人视角来看,太虚或指苍茫的天空。“太和之气”是生物之本,王夫之认为:“健顺合而太和,其几必动,气以成形,神以居理,性固具足于神气之中,天地之生人物,人之肖德于天地者,唯此而已矣。”[5]17这是说,阴阳二气形成了万物的形体,神形成了万物的精神。其中,人性的根据是阴阳二气和“神”,所以“太和”是王夫之构建的本体。“太和之气”落实于人,就寓藏于“心”,王夫之说:“心函缊之全体而特微尔”[5]43。“缊之全体”就是“太和之气”。“心函缊之全体”使得“心”具有“太虚”之意蕴。从这一意义上说,“心”就是“太虚”在人身上的映现。进而言之,“心”如同“太虚”,容纳了“太和之气”。
从太和本体和“心”的关系来看,“心”的基本含义是容器,容纳“太和之气”。“太和之气”包括阴阳二气和“神”两个成分:阴阳二气为生成万物的质料;“神”是阴阳二气流行的规律,为生成万物的理。“心”为太虚,则“心”涵具“神”和阴阳二气,具有肉体和精神两个向度。肉体向度指向人的器官,精神向度指向道德本性和认识能力。所以天道与人道经“心”的容器作用,产生了初步关联。
二、心本神舍:“心”对天道之神的容纳
《易传》之“神”常作“神妙不测”“鬼神”“归伸”解。《张子正蒙注》则更偏重“神”的理学意蕴。赵中国认为“神”就是理,理就是“神”。[6]44蒙培元认为“神”既是本体范畴,也是功能性范畴。[3]95-96许慧玲将“神”“化”并观而论,认为“神”有“本体义”和“动序义”。[7]88-89这些观点都具有一定合理性,总结出“神”的本体意涵和功能性质,但还需对“神”的含义进行探讨,以说明“神”在天人之际中的地位和作用。
“神”在王夫之的本体思想当中,有三个层次的含义。“神”的第一层含义是变化之义。此一义,从“鬼神”而来。鬼指太和之气复归太虚的运动,神指太和之气凝聚为物的过程。王夫之延续气学家一贯的看法,用“鬼神”描述气的归伸运动。不同的是,王夫之将神从描述性的功能范畴中解放,使其成为实体义的范畴。他说:“不离乎气而相与为体。”[5]23这就是说“神”并非仅为“用”,也占有“体”的地位。从“体”来说,“神”是“气”变化的主宰。因为“神”赋予“阴阳”变化生物的能力,所以“神”是阴阳二气的主宰。他说:“‘鬼神者,二气之良能也。’愚谓:以二气言,则鬼者阴之灵也,神者阳之灵也。”[8]144这就是说,“阴阳”变化生物的原因就在于“神”,“神”赋予“阴阳”屈伸变化的良能。
“神”的第二层含义是清通之义。此一义,从“不可象者”而来。王夫之解释张载《正蒙·太和》中“清通而不可象为神”时认为,神就是二气清通之理,是阴阳二气能和谐,成为太和之气的原因。由于“神”具有清通的性质,所以“神”能够贯通天人。王夫之认为:“神之清通者,则贯彻乎其中而未有碍也。”[5]28这解释了无形无象的“太和”能够化生万物,成为本体的原因。
“神”的第三层含义是道德之义。此一义,从“神理”而来,是对变化之义和清通之义的深化。从变化之义来说,神首先指变化的尺度。王夫之认为:“神,非变幻无恒也,天自不可以情识计度,据之为常,诚而已矣。”[5]68这是说,气的变化并非淆乱无章的,而是按照一定向度和规律进行的。向度和规律一方面指阴阳二气始终保持和谐的状态,如果二气失和,那么二气就不能成为太和之气,无法承担本体的职责;另一方面指阴阳不会消失,而是从无形的太和之气转化为具体的人、物,又从具体的人、物复归为太和之气。气运动的方向是“太和之气—人与物—太和之气”。可以看出,这两方面都指向气的生化之义。生化就是天德,王夫之说“天以化为德”[5]67,这就将气化生物作为天道的德性。从清通之义来说,清通是太和生物的前提。在这一意义上,清通已经初步涉及诚性。相比变化之义,清通所展现的道德性质更为具体,体现为公的性质。因为清通的含义是不可象和无所不通,那么神就不能被具体的事物所限制,即“神无方”。以此,王夫之认为神具有“仁函万化以敦其全体”[5]99的道德。这就是说神具有遍在万物的普遍性,具有范围天地的能力。
从“神”的三层含义可以看出,“神”就是指变化,具有实体义、本体义和道德义。由此,“神”有时可以被看作“天道”,王夫之认为:“天以神为道,性者神之撰,性与天道,神而已也。”[5]95这说明他以“神”论“心”时,“神”并非主宰义的“鬼神”,而是义理义的“神理”。
如前所述,“心”“神”的基本关系为:“心”是“神”的寓所。这一关系不特为“心”为“太和”之容器所决定,且为“神”本身所决定。王夫之认为“太虚者,心涵神也”[5]31,“间,形中之虚也。心之神居形之间”[5]32。前一句是说在人身上,太虚就是有“神”之心。有“神”之心,才是太虚。后一句是说,心之神的寓所是人身体中的一处不可象之地,就是心之神寓于心。这两句话反映出太虚和心的关系:一是说心是太虚,是絪缊之气的寓所;二是突出了心和神的关系,心之所以是太虚的映现,是因为心是神的寓所。
为什么要突出心和神的关系,而非心和质料之气的关系呢?从天道的角度来说,因为“神”代表了太和之气变化的能力,所以神比质料之气更为重要。变化的能力非质料之气固有。同时神还具备质料之气不具备的道德性,也就是前文所说的生化之德和无私仁德。从人道的角度来说,气学的缺点是缺少对人之应然的解释,以至于超越性不足,甚至陷入宿命论。[9]338这在张载气学思想中体现为由于气禀的厚薄,人具有了先天差异。先天差异直接导致了人后天的道德能力有高低之别,削弱了人的道德动力。王夫之也无法从先天的、天道的角度解释人后天的差别。但他意图引入神的变化之义,强调人先天具备变化气质的能力,用变化的能力削弱甚至消解先天差别对人的影响。所以他格外强调心之神的变化能力,王敔就认为:“清通者,心之神;变化者,心之化。”[5]17“神”一旦寓于“心”,就从纯粹的天道范畴转化为人道范畴,使人具有变化气质的能力,为人的后天道德实践提供可能。
对心变化能力的讨论,王夫之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强调形对心之神的妨碍作用。王夫之承袭张载对德性之知和闻见之知的划分,认为耳目是小体,心是大体。大体之知优先于小体之知,小体应该顺从大体。从结果来说,小体顺从大体则能穷神知化,大体顺从小体,那么人就会丧失主体性。王夫之说:“耳目从心,则大而能化”[5]60,“心本神之舍也,驰神外徇,以从小体而趋合于外物,则神去心而心丧其主”[5]95。从原因来说,王夫之认为心量无穷,耳目之力有穷。心量无穷的根源在于心是“神”的寓所。如前所述,“神”可以被视为天道,贯通万物。由此,心含神则应着力于见天地之化。若心沉沦于某一具体事物之中,那么只能见一隅而不见全局,进而使得天道之神离心而去,使心沦为认知有限的小体。
二是直接将神视作人变化之良能。前文已述,心是神之舍,存神于心,由此,心自然具备了变化的良能。这一变化的良能就是人追求道德的能力。王夫之认为:“存神尽性,反经精义,皆性所必有之良能,而为职分之所当修。”[5]11可见,王夫之在将神视为变化的基础上,又将神看作人的良能。同时,王夫之又以“职分之所当修”将“穷神”作为人变化气质的道德责任。这就发展了孟子的“良能”说,将人克服后天差异的能力,也就是将追求道德的能力作为人的先天能力和道德责任。
同时,王夫之将良能提升为德性,他说:“心所不容已而礼不容已矣,故复礼斯为仁矣。礼者,复吾心之动而求安,以与事物相顺者也。”[5]66王夫之将心之动和仁、礼相结合,也就是将心之神与儒家道德结合,赋予良能以道德性。当王夫之赋予良能以道德性时,良能便从先天必然层面走入后天应然层面。先天必然为人实现道德提供可能,后天应然为人实现道德提供动力。值得一提的是,后天应然有两个预设,一是儒家道德具有至高性和不证自明性,二是人都有追求道德的原动力。
最后,王夫之认为此良能有限度,而非全能。王夫之对心学予以批判,而过度强调心有走向心学之嫌疑。所以王夫之在强调心的同时,也限制了心的能力。虽然他认为心有变化的先天能力,但是这一先天能力需要与具体事物相结合才能发动。从天道层面来说,只有神和质料之气相结合才能生成万物。落实在人道层面,王夫之就强调心之神和形的结合,他说:“形也,神也,物也,三相遇而知觉乃发。”[5]33这就是说只有形、神、物三者相结合,心才具备变化的能力。如果但凭一心,而忽视知觉,此心则为习心,无所谓变化之良能。显然,王夫之这一看法是针对心学而发,在强调心的主体能动性的同时,引入知觉以限制心的变化能力。
从心神关系来看,心在天人之际中扮演承接者角色。从“天—人”的过程来看,“心”首先作为“太虚”的映现,承接了天道之神。“心”对天道之神的承接,使得“心”具备变化的能力。人由此具备了道德实践的能力,以区别于他物,挺立起人的主体性。由于“神”在天道中占据主要地位,所以在“天—人”的阶段中,“心”的地位亦有所提高。但是王夫之为避免落入心学之流,他在强调心之神的优先性的同时,也强调知觉外物对心之神变化能力的引导作用。这既发展了张载气学,又修正了阳明心学。
三、心兼性情:“心”对道德本性的转化
虽然心性关系是宋明理学重点讨论的范畴之一,但首须说明的问题是,探讨王夫之心性关系的必要性。如果心性以“人的本质、本性及自我价值等问题”[3]139为考察对象,那么这一问题在前文就已经有所涉及。一般而言,中国哲学将“性”作为人的本质,心具有认识、发挥和实现人性的功能。而前文将心之神作为人的先天能力和道德动力,似乎用心取代了性。所以必须重新梳理心、性关系,以此来说明心在人道中的具体定位。
从“天—人”的角度看,王夫之的“性”可分为两种:一是天道之性,二是人道之性。天道之性是“道”在气化流行中展现的性质,其核心是诚。人道之性由天道转化而来,展现为仁义等道德本性。王夫之认为天道和人道是成对的概念,由“道”统合,他说:“道一也,在天则为天道,在人则有人道。”[5]369由此,天道之性和人道之性产生联系,王夫之认为:“人道即天道之诚也。”[8]192这就是说包括人性在内的人道,是由天道转化而来的。所以天道有其诚性,人道也有其诚性。
天道的诚性既指气化流行生生不息、敦化万物的性质,又指气化流行健顺实有、真实无妄的性质。人性的诚则指向以仁义为表现的道德本性,王夫之认为“仁函万化以敦其全体,则随所显而皆仁”[5]99,“义者,居正有常而不易之谓”[5]37。这是说,仁是涵生万物之德,义是经常不易之德。涵生万物,是以“健顺生物”中的生物而言;经常不易,是以“健顺生物”中的健顺而言。这是说人性既有包容万物的仁德,也有义作为具体标准。所以王夫之认为:“在天命之为健顺之气,在人受之为仁义之心。”[10]1078这是说性在天的表现为气的健顺之性,在人的表现为以仁义为内涵的道德本性。
与传统儒家人性论不同的是,王夫之还引入“生之谓性”,将后天之物欲纳入其中,认为:“气之与神合者,固湛一也,因形而发,则有攻取,以其皆为生气自然之有,故皆谓之性。”[5]123这就用“生气自然”统合人的道德本性和现实人性。以纯粹的“善”为性,无法解释后天不善的现象。若归因于“才”“气质”“意”和环境等后天因素,善性则有太易被遮蔽之嫌。那么人性是否为善就需要加以考量。可以说,王夫之认为人道之性,综合了先天的道德本性和后天的物欲。在天道转化为道德本性、道德本性完善为人道之性的过程中,“心”发挥了转换“性”的作用。
对“心”转换作用的探讨,涉及“心统性情”这一命题。“心统性情”始自张载。张载提出:“由太虚,有天之名;由气化,有道之名;合虚与气,有性之名;合性与知觉,有心之名。”[5]32张载此语意在说明心、天道、性三者之间的关系。在此语中,合虚与气就是合天与道,也就是说性来源于天道,或性就是天道。知觉既指人对性或天道的认知觉察,也指人认知觉察天道的能力。这里的心指知觉了天道的心,即道心。所以性是道心的内容,知觉是道心的能力。情是人接触外物所产生的情感,是人性在后天的呈现。所以张载说:“爱恶之情同出于太虚,而卒归于物欲。”[5]41所以张载的“心统性情”有两层含义,一是性和情都必须通过心才能呈现于人,二是心是天道和人道之间的中间环节,上连接天道和性,此为道心,下连接人道和情,此为人心。
王夫之认为“虚”与“天”为太和之气生物的面向,“气”与“道”为太和之气生物之条理的面向。虚与气相结合,才有性。这一观点显示出王夫之哲学的生化之意。生物之条理根源于气化生物,是气化过程中所展现出的气性,而非朱熹不动之天理所固有之性。人生而禀赋太和之气,顺承生生之理,从而具备气性。特别之处在于,王夫之不仅以儒家传统的仁义为性,还将人的良知良能作为人性的一部分,他说:“原于天而顺乎道,凝于形气,而五常百行之理无不可知,无不可能,于此言之则谓之性。”[5]33这就突破了旧有的儒家人性论。旧有的儒家人性论的底层逻辑是以善恶为分界的道德之性,王夫之则将人的道德能力加入其中,以人的道德能力作为人性的本质,拓宽了儒家道德的适用范围,更加凸显人的主体性。
在此基础上,王夫之重新说明了心性关系。王夫之认为心是性的寓所,他说:“人之有性,函之于心而感物以通。”[5]33这表明由天道转化而来的人性寓藏于人心之中,符合王夫之对天道与心之关系的论述。如前所述,心是神的寓所,神使心具备了良知良能。性也是人的良知良能,所以性寓于心中,符合王夫之对“心”的主体能动性的一贯论述。同时性来源于气化过程中的气性,而王夫之用“神”概括气性,也就是说性是神的下一级范畴。那么神落实于人心,性自然也就落实于人心。或者说,神就是性,性就是神,两者都寓藏于心。由此,心将天道之性转化为人的本然之性。
人的本然之性向实然之性的转化依然借助于心的能动作用,即“感物以通”。王夫之发挥了“统”的兼有之义。他认为:“‘统’字只作‘兼’字看。其不言兼而言统者,性情有先后之序而非并立者也。实则所云‘统’者,自其函受而言。若说个‘主’字,则是性情显而心藏矣,此又不成义理。性自是心之主,心但为情之主,心不能主性也。”[10]947-948这反映出心、性、情之间的关系是性主心,心主情,心兼有性情。蒙培元认为朱熹的“心主性情”的“主”有两层含义,“心‘主’性情,是从功能上说,指心以知觉功能统领性情,实现性情。‘主’又有主体的意思,表现其主体性”[11]2。王夫之的性是心主、心是情主的主,是主体之义。即性赋予心主体性,心赋予情主体性。以“天—人”的角度来看,就是“心”使人道之性从理想走入现实,性通过“心”的主体能动作用,发生出“情”的现实面向。由此可见,王夫之继承并发展了张载关于心性关系的论说。王夫之既改造了传统儒家的人性论,将人的道德能力纳入人性当中,又接续张载,认为性和情必须通过心来展现。
从心性关系的角度来看,“心”在天人之际中扮演转化者的角色。一方面,天道之性转化为人道之性需要依靠借助“心”这一寓所。“心”禀赋健顺之性(神),获得变化的良能和性质,使天道转化为人道的道德本性。另一方面,“心”通过变化的良能,使现实人性呈现出“情”的内容,使高悬的道德本性转化为现实人性。“心”对天道之性和人道之性的转化,发展了传统儒家的人性学说,克服了以善恶为本性的弊病。以善为人之本性,不能使人区别于禽兽,也不能从人的本性说明后天不善的先天根据。“心”的转化者角色,说明人的后天改造自我的能力是人区别于禽兽的主要标志。由此,人的主体性,尤其是主体能动性得以彰显。
四、持志正心:“心”对道德信念的具化
从“人—天”的上行路线来看,王夫之接续了孟子“尽心—知性—知天”的天人合一路径。王夫之在注解《孟子》“尽其心者”“存其心”时说:
今以知言之。人之有心,明聪睿察之德本无有涯量,无微不可入,无远不可届,作圣者必尽其能,而后于理无所蔽。乃能尽其心者,非竭智穷思,以引于无极者也。唯灼然不为情之所蔽,不为气之所拘,而实有以知吾情性之中有此至善之体,以发起吾心之神明,而使具众理而应万事者也。[8]823
这说明王夫之认为“尽心”之“心”等同于主体能动的、兼具“神”“性”的容器之“心”,并且强调“尽心”就是尽“心之神”。“尽心”的直接作用是使“性”不被“情”遮蔽,即不以“情”为“性”,由此体认性情之中有至善之体。进而通过“心”的能动作用,以至善之体,行于万事。最后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可见“心”在天人路径中有两个作用:一是认识至善之体,是道德认识功能;二是发用至善之体,是道德实践功能。
在王夫之的思想体系中,“尽心—知性—知天”可以被简化为“穷神知化”。王夫之认为“穷神”就是“尽心”“知性”,“知化”就是“知天”。穷神,就是认识和兑现“神”的变化能力。对人道而言,就是认识和践行“心之化”,就是认识和践行人的变化之性。在这一意义上,王夫之将心和性统一起来了,尽心就是尽性,知性就是尽心。
不同于朱熹“知先行后”“知行并进”和王守仁“知行合一”的知行观,王夫之强调“行可兼知”。在“行可兼知”思想的指导下,他认为只有通过对“德”的践行,才能真正体认“天道”,即只有通过不断践行道德,才能达到“仁熟”“义精”的境界。如何达到能够持续不断地践行道德,就需要“心”的作用。王夫之认为:“一其心于道而渐积以自然,则资深居安而顺乎时,故学莫妙于熟,人之所以皆可为尧舜也。”[5]86“一其心于道”就是持续不断地践行道德,发用至善之体。可见王夫之偏重对“心”的道德实践功能的阐发。
对“心”的道德实践功能探究,需要对正心、正志、诚意等概念进行说明。有学者指出:“志作为心之体,对其进行修养的工夫就是‘正心’。”[12]段重阳将持志工夫作为正心工夫是很有见地的,但正心工夫并非完全等同于持志工夫。如果正心工夫完全等同于持志工夫,那么正心工夫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完全可以被持志所代替。实际上,王夫之所言的正心工夫不只是持志工夫,而是包含了两个方面,王夫之解释正心时说:
夫曰正其心,则正其所不正也,有不正者而正始为功。统性情之心,虚灵不昧,何有不正,而初不受正。抑或以视、以听、以言、以动者为心,则业发此心而与物相为感通矣,是意也,诚之所有事,而非正之能为功者也。盖以其生之于心者传之于外,旋生旋见,不留俄顷,即欲正之,而施功亦不彻也。[10]402
从这段话可以看出,王夫之所言的正心工夫实际上包含两个方面:一是诚意工夫,是防检工夫;二是持志工夫,是存养工夫。“心”的含义也随之一分为二。从诚意工夫来说,王夫之认为人之本心,即本文前两部分所言的心。此心无有不正。不正之心不是本心,而是以情为性,以意为心。以视听言动为心,就是将形和感觉经验作为心,是为意,是为后天的人心。持志工夫是王夫之将所正之心和志联系起来,认为志就是心,正志就是正心,他说:“故欲知此所正之心,则《孟子》所谓志者近之矣。”[10]403可见,王夫之的诚意工夫是针对人心、情、欲、意而言,持志工夫是针对道德本性而言的。从这一角度来说,正心工夫包括了诚意和持志两方面内容。
有学者认为:“以志解心,船山解说《大学》不时加以提揭,基本一贯。持志正心,‘心’成为持定的正心,‘志’成为内在的心志。”[13]33这说明正志和正心是工夫修养的两个环节,正志是正心工夫的内在道德驱动力。也有学者指出:“要使人心顺理而行,就要给人心立一个准则,这个准则就是性,其结果就是正心……至于如何以理或性作为心之存主,王夫之倡导‘持志’”[14]36。这是将持志作为正心工夫的一部分和正心的前提,将“志”作为道德实践的准则。
那么,什么是志呢?“志”原义为心之所之,由于有其所指,也可谓心之所止。王夫之认为:“‘必至于是’是未得求得,‘不迁’是已得勿失……言必到至善地位,方是归宿,而既到至善地位,不可退转也。”[10]398王夫之假定有一至善的境界,所谓志就是必至于至善境界的道德信念,这一志向贯穿《大学》。王夫之认为从“明明德”到“天下平”都可用志来贯穿,也就是“志是大纲趣向底主宰”[10]927。在这一意义上,志确实是正心的道德驱动力,是正心工夫的一部分。由此可见,“心”在持志工夫中的作用是,为人树立道德信念和意志,解决的是人的道德动力问题。
如前所述,王夫之将心与良知良能和儒家仁礼道德相结合,既要说明人的道德能力,又要说明人的道德动力。但问题是,先天道德动力的存在不能确保后天道德动力的实行。如何保证人能主动实践道德,是王夫之提出“志”的原因。志是人通过后天修习逐渐呈现和强化的。王夫之说:“使张子之学晓然大明,以正童蒙之志于始。”[5]12志是通过后天修习呈现和强化的,他强调童蒙立志,也强调学者立志。所以,“志”是从后天角度对道德动力的补充。
“志”还限制了意欲之心,在王夫之看来,意和欲相通,人心异于道心的原因就是人心有私意私欲。他说:“唯意徇闻见,倚于理而执之,不通天地之变,不尽万物之理,同我者从之,异我者违之,则意即欲矣。”[5]88意、欲产生于闻见,如果人只注重闻见而忽略天地变化,意就变成了私意私欲。而虽有闻见,但不以闻见为天理,就非私意私欲。
由于意是接物而生的,意天然会随物而转,具有无定的性质,即船山所言的“意无恒体”[10]417。所以意不能被心所观照。那么诚意工夫何从着手呢?王夫之认为:“古之欲正其心者,必先于动意有为之几,皆诚于善,而无一念之不善夺其本心焉。乃意者忽发者也,而意所未发之始,几可素审,则知是已。”[8]48这就将持志工夫置于诚意工夫之前,于意未发之时防俭。所以王夫之的正心工夫和诚意工夫是相互涵摄,相互交融的关系。一方面,持志工夫是诚意工夫落实的前提,即持志先于诚意。另一方面,持志工夫和诚意工夫同属于正心工夫。由此,正心工夫的先后顺序应为持志先于诚意,持志和诚意共同促进正心工夫的完成。程旺和谭明冉将正心工夫看作持志工夫,认为正心先于诚意。这是从持志是诚意工夫落实的前提这一角度而言的,即持志先于诚意。如谭明冉认为:“因心之恒定,故可以存养以理,立之为志,用来监督意念的发生和方向。因意念之不定,故不可但诉诸意念以诚意,要‘以志观意’,使意念有所遵循。”[14]32而刘龙提出“诚正相因”,认为诚意和正心互为条件,相互促进。这里也是将正心工夫等同于持志工夫,但不同之处在于,他同时又将诚意工夫也看作正心工夫的一部分。他谈道:“‘正心’之‘心’的含义要明确和具体得多,此心即‘志’。”[15]41“盖正心工夫中包含了诚意工夫。”[15]44两种观点都有其合理性。只不过虽然双方都将正心工夫等同于持志工夫,但前者认为持志(正心)是诚意工夫落实的前提,后者则认为正心工夫包含了持志工夫和诚意工夫,这就使得对“正心”与“诚意”先后顺序的理解产生分歧。
现在,再来看看天道层面的心。因为此心是神之寓所,所以具备良知良能。由于其良知良能不能确保后天道德实践的必然,所以王夫之以志解心,意在通过后天的志向和意志保证道德实践。同时神与质料之气不相分离,并且质料之气形成了万物之形,所以心就必然接触外物。心接触外物首先产生的是情和欲,王夫之说:“太虚一实之气所必有之几也,而感于物乃发为欲,情之所自生也。”[5]41这就是说人必然会产生情欲,情欲是心(太虚)接触外物而产生的。因为情欲的产生带有必然性,王夫之也并非一味否定情欲,他认为情欲是“理与欲皆自然而非由人为”[5]128,都是由太和之气决定的。但是他区分了公欲和私欲,公欲就是理,“人人之独得,即公也”[5]191,私欲是“人所必不可有者”[10]901。神为人所共有,以存神为欲则为公欲,是天心;人接触的外物不同,不具备普遍性,所以以外物为欲,就是私欲,是私意。所以天道层面的心是人本然的、理想状态的心。由于此心有神,必然接触外物,使其发生变化。于是就形成了实然的心,实然的心包括两种:一是以志为主宰的心,此心同于本然的、理想状态的心,所以常持涵养工夫;二是以意欲为主宰的心,此心异于以志为主宰的心,并且妨害以志为主宰的心,所以要做诚意工夫,使之澄清为以志为主宰的心。
从心志关系的角度来看,“心”具化为“志”,为人尽心、正心、诚意提供了道德动力。“志”虽根源于先天之心,但同时需要后天持养。“意”也根源于先天之心,但随时而转,不可捕捉,所以需要“志”限制和引导,使“意”诚于本心。由此可见,在“人—天”的过程中,“心”从先天的道德本心具化为后天之“志”。通过持志、诚意的具体手段,“心”在“人—天”的过程中具有道德认识和道德实践功能。这确保人具有“穷神知化”的道德动力,同时也明确了人的道德实践方法。
结语
综上所述,在王夫之的天人思想中,“心”不特为“神”“性”的容器,具备变化能力和道德本性,同时还扮演了“关节”的角色。从“天—人”的下行路线而言,心既是太虚的映现,又是神的寓所,同时还是由天道转化而成的人性的寓所。从“人—天”的上行路线而言,正心、正志是天人合一的必要环节,只有通过“正心—尽性”的路径,才能达到“穷神知化”的境界。
“心本神舍”这一观点在学术界亦有争论。陈屹根据“只此身便是神明之舍,而岂心之谓与?”[10]1106认为“王夫之批评朱子的观点,其实是将心看作身体内的某一实物,理则是心里面的一实物……所谓‘神明之舍’何是指心,一身上下、腑脏血肉、筋骨皮肤,无处不是神明所在。”[16]186实际上王夫之这里是反对将心和神明等同,“神明之舍”并非指“心”包藏神明,而是指心是由神明搭建的。将神明和心等同起来,则神明就成为“一物”,丧失了变化的本性。若如此“心”就不能涵具众理。所以王夫之认定心包含神明,反对将心等同于神明。
“心”在天人之际的展开与王夫之哲学的生动意蕴相一贯。杨儒宾认为:“作为理学第三系的道体论者也有玄秘的心性之学,但道体论者不是心体论者,它的重点放在自然全体生生不息的道体上解释。”[17]29对天道而言,“生化”依托“气”展开,以“缊化生”为主题;对人道而言,“生化”依托“心”展开,以“心含性而效动”[10]895为主题。“心”作为神的寓所,具备强烈的变动倾向。心的变动倾向体现为:心必须时时与物相接,产生情、欲、意。心时时与物相接,意味着虽然心之体有常,但心之用却时时发生。尽管心之用会产生私情、私欲、私意,但王夫之并不否定心之用,他认为:“知其物乃知其名,知其名乃知其义,不与物交,则心具此理,而名不能言,事不能成。”[5]18这就是说,心和理的目的是求知以成事。所以心也就在心之用的不断实现中完成自身,实现求知以成事。由此人的道德本性和认识能力俱在变化中不断呈现自身,从而实现天人之间的良性互动。
王夫之“心论”的形成有其特有的社会根源。明清之际,亲历亡国剧痛的士大夫以怀疑的目光,重新审视千年以来的中国文化,以期寻求明朝灭亡的原因和国家去向等历史问题的答案。对这些答案的追寻,构成了中国的早期启蒙思潮。侯外庐认为早期启蒙思潮的表现之一是对传统学说的继承和发展,具体表现为回到先秦的愿望。[18]31对王夫之而言,他试图重回孔孟、接续张载,重新明确“心”的基本含义和在天人之际的角色定位,在回应阳明心学的同时,发展“心”的内涵。王夫之认为“心”具有变化能力,将孟子反对的“生之谓性”纳入人性的考察范围,将变化作为人性的突出特点;以“志”为“心”的具体表现,确定了“心”变化的方向,以此批判阳明心学。这反映出王夫之思想同其他儒者思想的差别。他以现实世界为考量,开始反思中国固有的传统文化,在一定程度上破除了理学的蒙昧,显示出理性的光辉。这使得王夫之思想在中国早期启蒙思潮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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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段重阳.性善与正心:船山的气学工夫论.船山学刊,2024(1).
[13]程旺.“志是大纲趣向底主宰”:王船山“正心教”的展开.船山学刊,2020(4).
[14]谭明冉.王夫之正心先于诚意论.船山学刊,2024(1).
[15]刘龙.王船山《大学》诠释中的“诚正相因”论探析.船山学刊,2023(3).
[16]陈屹.王夫之人性生成哲学研究.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22.
[17]杨儒宾.体用相待的本体论:道体论儒者的选择.新经学,2022(2).
[18]张岂之.侯外庐著作与思想研究:第17卷.吉林:长春出版社,2016.
注释
(1)对心的功能和性质的研究成果主要有:蒙培元:《理学范畴系统》,黄玉顺等主编:《蒙培元全集》,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21年;张立文:《正学与开新——王船山哲学思想》,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等。对心性关系的研究成果主要有:孙钦香:《“心由性发”与“以心尽性”——船山以“思诚”论“尽心”》,《中国哲学史》2022年第3期;段重阳:《性善与正心:船山的气学工夫论》,《船山学刊》2024年第1期;等。对心意关系的研究成果主要有:程旺:《持志以定心——王船山的“正心教”及其定位》,《中国哲学史》,2019年第4期;谭明冉:《王夫之正心先于诚意论》,《船山学刊》2024年第1期;等。需要说明的是,这三方面内容往往交互阐发,不唯单独涉及其中某一部分。其结果是既不能充分说明心性关系和正心的实际含义,也不能充分说明天人的有机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