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早期对“中华民族”内涵的认知呈现模糊性与矛盾性:一方面在革命实践中承认少数民族权益,另一方面在理论表述中仍受“汉族中心论”影响,将“中华民族”等同于汉族或与国内少数民族并列使用,导致其无法涵盖全体国民。全面抗战爆发后,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现实需求使得中国共产党重新审视“中华民族”概念。1938年杨松的论述虽尝试运用斯大林民族理论分析中华民族,却因机械套用“同化”标准而将未被同化的少数民族排除在外,暴露了理论移植的困境。之后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层通过对中华民族涵盖范围的重新阐释,完成了从“汉族中心”到“多元一体”的认知转变。在对“中华民族”观念的再认识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实现了对斯大林民族理论的中国化,不仅解决了“以苏释中”的理论困境,更开创了符合中国国情的民族理论范式,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认同话语建构提供了重要启示。
标题注释: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社科学术社团资助项目“比较视野下多民族国家的国家认同建构研究”(25SGC101)的成果。
关键词:斯大林/ 民族定义/ 中国共产党/ 中华民族/
作者简介:励轩,历史学博士,四川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历史研究院兰台青年学者(四川 成都 610065)。
原文出处:《学术界》(合肥)2026年第1期 第135-144页
1913年,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一文中提出了界定民族的四个标准:“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①十月革命胜利后,随着斯大林政治地位的提升,这一民族定义逐渐成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重要理论范式,对各国共产党及社会主义国家的民族理论与政策产生了深远影响。中国共产党革命早期亦深受斯大林民族理论的影响,并在实践中参照这些理论制定了相关政策。然而,若严格依据斯大林的四个标准来界定民族,则当时中国社会主流的“中华民族”观念——代表全体中国人的共同体——便难以成立。面对这一理论困境,中国共产党在肯定斯大林理论权威性的同时,通过对其理论进行中国化改造,逐步形成了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中华民族”观念。这一过程蕴含着深刻的理论创新与实践智慧,值得深入探讨,而以往关于中国共产党“中华民族”观念的研究,多集中于民族观念或话语形成的事实考证,②间或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维度来讨论中国共产党中华民族观的形成,③但缺乏聚焦在超越斯大林民族理论这一理论视角来系统探讨该过程的意义。有鉴于此,本文梳理了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共产党“中华民族”观念的形成轨迹,揭示出这一过程实质上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内涵进行再认识的理论自觉。具体表现为从“汉族中心论”向“多民族共同体”认知的转变,即从将中华民族等同于汉族,发展为承认中华民族是包含境内各族人民的共同体。这一认知转变不仅标志着对斯大林民族理论的中国化改造,更具有重要的理论创新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内涵的早期认识
中国共产党正式文件中第一次明确出现“中华民族”概念是在1922年,当时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一份决议案中,提出中国共产党最为迫切的要求之一是“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的完全独立”。④但中国共产党的早期文件对于中华民族的内涵并未作过详细说明,在其政治话语中也不是一个固定不变、频繁使用的核心概念。事实上,当时该词在党的很多正式文件中经常会被“中国民族”所取代,如《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并没有用“中华民族”概念,而是说:“我们的使命是以国民革命来解放被压迫的中国民族,更进而谋世界革命,解放全世界的被压迫的民族和被压迫的阶级。”⑤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中国共产党与一些国民党保守派对“中华民族”或“中国民族”的理解不同,中国共产党认为“中华民族”或“中国民族”的存在并不意味着要否认各少数民族的民族地位。因此,在中国共产党的早期文件中,我们可以发现大量承认并尊重少数民族民族地位及权利的条文,像在对待“蒙古问题”上,中国共产党一再要求“不应当掩没蒙古人的民族利益”,⑥甚至还曾表示应尊重蒙古的民族自决。⑦
虽然在革命早期,“中华民族”概念出现在中国共产党正式文件中的频率很低,但有不少党员在发表的文章中会使用这一概念。如蔡和森1922年10月4日在一篇文章中说:“帝国主义的英、美、法、日……就是最忌中华民族脱离他们的羁勒而独立。”⑧又如邓中夏1923年12月20日针对外国军舰干涉粤海关事件的发声:“中国到现在,国家还不够统一,政治还不能就轨,人民还不能安乐,这些都是我们中华民族拜食列强之所赐呀!”⑨再如邓恩铭1924年8月5日就废除不平等条约呼吁:“虽有一般觉悟分子,力竭声嘶的叫喊,想转换这死沉沉的空气,群起反抗,群起斗争,以图我中华民族在国际上的平等,仍然以压在头上的几条锁链太重,难得挣扎,难得翻身……想到这里,我们应该明白,非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我们中华民族得不到独立自由,及在国际上的平等。”⑩恽代英1923年11月20日在《论三民主义》一文中甚至频繁使用“中华民族”一词,达七次之多:“据孙中山所常说的民族主义,似乎偏重了国内民族的同化,而忽略了国际间中华民族政治经济上的独立……孙中山所谓民族主义,不仅是说的汉族要反抗满族的宰割压制,中华民族一样的要反抗东西各国的宰割压制,孙中山的奋斗,为的是要中国独立自由。”(11)恽代英可能还注意到当时社会上存在着将中华民族等同于汉族的一股倾向,因此在文中特意指出:“我们不是仅为汉族的利益而革命,是为全体中华民族的利益而革命。所以革命亦不仅是汉族所应做的,是全体中华民族所应做的。”(12)总的来看,当时使用“中华民族”概念的中国共产党人并未意识到要去界定该词的含义,他们对“中华民族”内涵的认识主要基于反对帝国主义、实现国家独立这个语境之下的,与当时社会的主流用法并无太大差别。恽代英这样的个别党员虽然明确提到了中华民族与汉族的区别,但也未对这一概念进行清晰的界定。(13)
由于无论党中央或其领导人在革命早期都没有对“中华民族”概念进行明确的定义,加之社会上存在着将中华民族等同于汉族的“汉族中心论”倾向,一些党内文件对“中华民族”概念的具体使用也因此受到了一定影响。在1936年5月25日《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回族人民的宣言》中,有这样的表述:“中华人民苏维埃政府及人民红军、抗日先锋军素以反对帝国主义、特别是日本帝国主义,彻底解放中华民族及其他各弱小民族为其基本任务。”(14)而所谓的弱小民族在文中是指国内的回、蒙、藏等民族,与“中华民族”是并列关系而非包含关系。在1936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为庆祝一、二、四方面军大会合通电》中,“中华民族”作为我们的自称,是与“内蒙民族”“西北回人”相对的。(15)这些表述也让郑大华认为,直到全面抗战爆发前后,中国共产党所讲的“中华民族”,在多数情况下指的其实是汉族而不是对中国各民族的一个共同称谓。(16)
尽管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内涵的早期认识主要是指汉族,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但若将这一认识与斯大林民族理论联系起来,我们会发现两者是存在契合的。根据斯大林民族理论,构成民族的四个标准缺一不可。在他与奥地利社会民主党人奥托·鲍威尔(Otto Bauer)关于何谓民族的理论对话中,他批驳了鲍威尔关于犹太人是一个民族的观点。鲍威尔认为,语言并非判定一个民族的标准,英格兰人和爱尔兰人、丹麦人和挪威人、塞尔维亚人和克罗特人都说的是同一种语言,但他们不是一个民族,犹太人没有共同的语言,却是一个民族。(17)之所以鲍威尔认为没有共同语言的犹太人是一个民族,是因为他认为犹太人是在经常交往与相互影响下经历同样命运的一个共同体。(18)而在斯大林看来,要形成命运共同体,“共同语言”“共同地域”是缺一不可的,他提出生活在世界各地的犹太人,彼此之间语言不通,从来也不能见面,无论在何时都不会形成共同行动,根本就无法称之为一个民族。(19)按照斯大林对民族定义四个标准的绝对强调,当时中国主流社会那种涵盖中国境内各族人民的“中华民族”是不存在的。以“共同语言”这一标准来看,当时边疆民族地区国民教育并未普及,汉语普通话或国家通用语言还没有成为当地人民的“共同语言”。至于“共同经济生活”,虽然当时边疆地区的各族人民与内地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经济往来,但考虑到很多地区的人实际上过的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生活,是否形成共同的经济生活仍要打问号。仅从“共同语言”与“共同经济生活”这两条标准来看,把藏族、蒙古族、维吾尔族以及汉族都归入为斯大林所定义的一个民族就是不合适的。但如果将“中华民族”的内涵等同于汉族,则更接近斯大林的民族定义。也因此,作为共产国际的中国支部,革命早期的中国共产党在民族理论与政策上需要跟苏联保持一致,对“中华民族”内涵的总体认识难以突破“汉族”局限,是可以理解的。
在革命早期,斯大林民族理论及其实践确实深刻影响了中国共产党。根据斯大林民族理论,民族有自决权,有权决定自己的命运,(20)包括在自己的领土上形成国家(государство),这种民族与国家重合的政治体被称为民族国家(Национальное государство)。苏联根据这套理论,形成了由多个加盟共和国形成的联邦制国家,甚至还在一些加盟共和国内为识别为нация的民族共同体建立自治共和国,无论是加盟共和国还是自治共和国,它们都是苏联语境中的民族国家。受斯大林民族理论的影响,中国共产党革命早期的民族政策打上了非常深刻的苏联烙印,比如当时的中国共产党也会倡导联邦制。中共二大把中国分为“本部”和“疆部”,承认因为“疆部”的经济情况与中国“本部”不同,同时“疆部”之间互相也有差异,所以中国“本部”和“疆部”做不到统一。中共二大主张统一包括东三省在内的中国本部为真正民主共和国,对于蒙古、西藏、回疆三部则实行自治,使之成为民主自治邦,然后在自由联邦制原则之上,由中国本部联合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21)中国共产党当时不仅承认“疆部”拥有与“本部”联合的权利,也肯定其拥有分离的权利:“西藏、蒙古、新疆、青海等地和中国本部的关系由各该民族自决。”(22)在红军长征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分别在阿坝和甘孜协助当地藏族成立了格勒得沙共和国和博巴人民共和国,把联邦制构想进行了实践。
不过,我们要意识到的是,中国共产党早期对斯大林民族理论的运用,更多是一种照搬,存在着理论移植的困境。斯大林民族理论具有明显的社会发展阶段论特点,其所定义的民族其实具有特定的社会发展特性,他在论述“民族运动”时就说:“民族不是普通的历史范畴,而是一定时代即资本主义上升时代的历史范畴。封建制度消灭和资本主义发展的过程同时就是人们形成为民族的过程。”(23)从这一论述我们可以发现,斯大林所定义的民族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产物,只有在资本主义阶段才会产生。而当时中国社会的复杂性其实并不满足斯大林所要求的社会发展条件,比如包括藏人、蒙古人、维吾尔人等绝大多数边疆民族并没有进入到资本主义阶段,即使是汉人社会中的大部分也处于封建主义阶段。在斯大林看来,只有进入资本主义上升期之后,频繁和密切的经济往来才有可能造就共同市场,从而满足四个标准之一的“共同经济生活”,并进而促成“共同心理素质”的形成,而中国当时的情况显然只是东部部分地区处于资本主义阶段,因此斯大林民族理论并不能完全适应中国的国情。
二、全面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内涵的再认识
随着全面抗战日益迫近,特别是1937年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建立之后,中国共产党在宣言、决议、通电等中央文件中使用“中华民族”越来越频繁,对“中华民族”概念进行系统解读的工作也逐渐开展。党内第一位对“中华民族”概念进行学理阐释的是时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的杨松,他曾长期在苏联留学和工作,精通俄文,对斯大林的民族理论非常熟悉。1938年8月—10月,杨松在中共中央马列学院开设有关民族问题的系列讲座,形成的7万多字讲稿以连载方式刊发在中共中央机关刊物《解放》周刊上。其中,在《论民族》一文中,杨松根据斯大林的民族理论,并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详细论述了“中华民族”的形成与范围问题。杨松认为,判断人们共同体是否是民族的标准是斯大林定义民族的四个特征,并指出近代的中国人(中华民族)拥有共同的民族语言——中国语及中国文,长期共同生活在自己的领土——中国,过着共同的经济生活,具备自己特有的民族性或者说民族心理,因此是一个民族。他继而提出:“近代的中华民族像法兰西、北美利加、德意志、意大利、英国等等近代民族之形成一样,乃是由各种不同的部落、种族等等共同组成的。近代的中国人是从汉人、满人、汉回人、汉番人、熟苗人、熟黎人及一部分蒙古人(土默特蒙古人)等等共同组成的。”(24)在这里,杨松肯定了中华民族是由历史上各种不同部落、种族等融合而成的,但他避免使用“民族”一词。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杨松清楚斯大林民族理论具有社会发展阶段特性,斯大林所定义的民族是社会发展到资本主义阶段的产物,而在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时期是不存在民族的。就汉人、满人、汉回人等等如何共同组成了中华民族这一问题,杨松也有自己的解释,他认为“同化”起了关键性作用:“已同化了的满人、回人、番人、苗人、蒙古人、黎人等等在经济生活、语言、风俗、习惯等等方面已与汉人同化,并且已与汉人杂居,因而失去构成民族的特征,但是在风俗、习惯上仍与汉人有些分别,他们既非原来的种族,也非汉人,而是一个新形成的近代民族——中华民族。”(25)虽然杨松认为中华民族是融合了各个部落、种族而成的共同体,但他不认为中华民族已经把中国境内所有人们共同体融合了,更不认为中国只有中华民族一个民族,而是认为中国境内存在多个民族。“中国人是一个近代民族,这是否说:中国只有一个民族呢?不是的。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在中国境内还存在着少数民族,如像:满族(古称东胡族)、蒙古族、回族(古称突厥族)、藏族(古称氐羌族)、苗族及其他少数民族。这些民族,除满人大部分已与汉人同化外,其他各少数民族仍保持着自己底民族区域、民族语言、民族风俗、习惯,过着自己底经济生活。这些蒙古人、西藏人、回人等等,就民族来说,是各个不同的民族。”(26)那么既然中国境内存在着中华民族和其他各少数民族,他们的关系是如何的呢?杨松提出,中华民族是中国境内各民族的核心,团结各个民族成为一个近代国家,因此对外代表着中国境内各民族。同时,就国籍来说,杨松指出中华民族及中国境内各少数民族均是中华民国国民,都是拥有共同祖国的同胞。
杨松对中华民族的上述论述意义重大,是党内理论家系统思考中华民族概念和内涵的开始。不过,从杨松对中华民族的解读可以看出来,他主要是受苏联特别是斯大林民族理论的影响。(27)可是,苏联的经验并不总能解释得了中国的实际情况,当时中国主流社会已经接受代表全体中国人的“中华民族”观念,而这种观念显然不符合斯大林的民族定义。为了符合斯大林的民族定义,杨松得出的结论只能是中华民族是中国众多民族中的一个,并不等同于中国全体国民。但是,杨松同时也把中华民族等同于中国人,这样就把其他各少数民族排除在了中国人之外,而这其实并不利于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时代需要。
1938年12月25日,党内另外一位理论家和宣传工作者,具有留苏经历的章汉夫在反驳《西南日报》一篇将国内少数“民族”称为“种族”的文章中,继续了对“中华民族”的解读。章汉夫受杨松的《论民族》影响很深,他也觉得斯大林对“民族”的界定是最为准确的,进而认为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除了汉族,还存在着很多少数民族。在处理中华民族与国内各民族的关系时,章汉夫说:“我们平时说中华民族,是代表中国境内各民族的总称,因为中华民族是中国境内各民族的中心,它团结国内各民族而成为一近代国家。”(28)尽管章汉夫这里对“中华民族”的论述并没有偏离杨松的解读,但他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论断,即中华民族“是代表中国境内各民族的总称”,这就把中华民族的内涵从中国境内各民族之一朝着等同于中国境内各民族又推进了一步。不过整篇文章也存在着矛盾的地方,既出现了肯定中华民族包含国内各少数民族的表述,如“现在的问题是:民族自决的原则,是否适用于一切民族,说具体点,是否适用于中国境内、中华民族中的少数民族”,(29)还出现了否定两者包含关系的语句,如“我们中华民族要解放,那么和中华民族在一个国境内,同受帝国主义压迫,特别是日寇的侵略的少数民族,当然同样要争取民族解放了”。(30)
在党内理论工作者解读“中华民族”概念的同时,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者也开始频繁使用“中华民族”及其相关概念。杨松的《论民族》一文发表后两个月,中共六届六中全会召开,(31)毛泽东在会上发表了一个长篇报告,其中同时用了“中华民族”和“中华各族”两个词。报告中,他并没有详细解释“中华民族”的确切范围,不过应含有中国全体兵民之意,他说:“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战争,不但是危害中华民族的,同时也是危害日本全体兵民与朝鲜、台湾等被压迫民族的,要使日本的侵略战争失败下去,必须中日两大民族的军民大众及朝鲜、台湾等被压迫民族作广大而坚持的共同努力,建立共同的反侵略统一战线。”(32)可见,在毛泽东当时的思考中,中华民族应是中国的国民政治共同体,其地位等同于日本民族、朝鲜民族。如果说“中华民族”一词是放在对外反抗日本侵略这一语境下的,那么“中华各族”则是用来对内团结各民族形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毛泽东在报告中说:“我们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不但是国内各个党派各个阶级的,而且是国内各个民族的。针对着敌人已经进行并还将加紧进行分裂我国内各少数民族的诡计,当前的第十三个任务,就在于团结各民族为一体,共同对付日寇。”(33)毛泽东还提出了团结中华各民族的具体方案,其中第一条便是“允许蒙、回、藏、苗、猺、夷、番各民族与汉族有平等权利,在共同对日原则之下,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同时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34)此时,毛泽东所使用的“中华民族”与“中华各族”虽在字面和指向上仍有一定区别,但却是将中华各民族纳入“中华民族”的重要过渡。毛泽东的这份报告极为重要,对之后形成的六中全会政治决议案具有重要影响。在政治决议案中,毛泽东先前提出的“中华各族”被替换成了“中华各民族”,“团结中华各民族(汉、满、蒙、回、藏、苗、瑶、夷、番等)为统一的力量,共同抗日图存”成为“全中华民族的当前紧急任务”之一。(35)此时,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层似乎意识到应该把全中华民族的范围扩展到中华各个民族。
事实上,扩大中华民族范围到境内各民族是有利于巩固和加强当时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1939年上半年,国统区一些知识分子围绕着顾颉刚提出的“中华民族是一个”议题进行了激烈讨论。虽然顾颉刚等人所使用的民族概念并不符合斯大林的民族定义,但从他所受的广泛支持来看,使中华民族的范围涵盖中国境内各民族是符合当时整个社会需要的。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家与领导层很可能通过报纸看到了这些讨论,同时也意识到了扩大中华民族范围的合理性与必要性。不久,他们就在斯大林的民族定义与抗战的实际需要之间进行了妥协,既按照斯大林的民族定义承认中国境内存在多个民族,又根据巩固和加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实际需要承认这些民族均属中华民族。1939年冬,毛泽东与张闻天、李维汉合作写了一个后来名为《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的小课本,其中第一章《中国社会》由张闻天、李维汉起草,经过毛泽东修改。(36)第一章第一节标题名即是《中华民族》,专门论述中华民族的概念与内涵,文中指出,中国除了有汉人,“还有蒙人、回人、藏人、维吾尔人、彝人、壮人、仲家人、朝鲜人等,共有数十种少数民族……中国是一个由多数民族结合而成的拥有广大人口的国家”,(37)还提出“中华民族的各族人民都反对外来民族的压迫,都要用反抗的手段解除这种压迫。他们赞成平等的联合,而不赞成互相压迫”。(38)至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家与领导层明确了中华民族与境内各个具体民族的包含关系。这种包含关系在同年12月八路军政治部发行的政治课本中被表述得更为直接和清楚:“我们中国是一个拥有四万万五千万人口的国家,差不多占了全世界人口的四分之一。在这四万万五千万人口中,十分之九为汉人;此外还有回人、蒙人、藏人、满人、苗人、夷人、黎人等许多少数民族,组成近代的中华民族。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中华民族是代表中国境内各民族之总称,四万万五千万人民是共同祖国的同胞,是生死存亡利害一致的。”(39)可以说,此时的中国共产党已经形成了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初步认识。
有意思的是,中国共产党人还解释过对斯大林民族理论进行中国化的理论逻辑。1940年5月,晋察冀军区政治部抗敌报社编辑出版的《抗敌报》发表了一篇讨论“中华民族”问题的文章,文章提出:“斯大林所下的民族定义,并不是木制的箱子,要我们在任何场合任何时候讨论任何一民族问题时,都把这木箱子拿去,试装一下,放得下去的才算,才成为一个民族;不是这样,相反的,马列主义所要求我们的,是一个原则具体的活的应用。那么,讨论中华民族问题时,就应根据中国特定的历史环境,历史的地位来考察中华民族!”(40)该文抓住了斯大林民族理论中国化的一个关键,即要对原则进行具体灵活的运用。在“中华民族”问题上,文章认为中国境内各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已经有了一个成为近代民族的共同基础,各个民族在实际的生活以及抗日战争中,已经表现出利害一致的共同性,这是中华民族包含国内各个民族具有合理性的所在。但文章同时也指出,被称为“中华民族”的近代民族还处于形成过程中,这个过程没有彻底完结,所以组成中华民族的各个民族仍保留着自己的民族特殊性,因此中国现在还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这样就没有违背斯大林的民族定义。同年,由中国共产党人实际控制的《上海周报(上海1939)》以“读者来信”的方式再次解答了斯大林民族理论与中华民族的问题。读者“胡里先生”来信问道:斯大林的民族定义包括共同语言、共同领土、共同生活联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且四个条件缺一不可,而中国各地语言不一,比如广东、福建话就与北方话不同,领土上中国过去虽然统一,但各省经济生活却没有共同联系,所谓的统一就是官僚的事情,文化上面的共同也只是与上层相关,与普通老百姓无关,比如北方人与广东人的文化就完全不同,有如此多的不同,为什么中国是“中华民族”?编者的回复则很有技巧,其发现了读者所谈论的“中华民族”还是仅限于汉族,于是就主动提起:“老实说,今天讲中华民族,如何如何优秀的人,并没有把这中华民族总称之下蒙满回藏各族包括在内,那些民族自大主义者,实际上是汉族自大。”(41)这一回复实际上就否定了将中华民族等同于汉族的观点,但编者同时也表示中华民族是正在形成过程中的,肯定了国内各个民族仍有特点,唯有通过正确引导,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大团结:“中华民族的团结,首得依照各民族之语言文化、经济生活、心理状态,予以引申、发展,而向着一个大的方向迈进,那才能加强各民族间的联系,加强民族团结。”(42)至于读者说中华民族并不符合斯大林所定义的四个条件,编者认为,就经济而言是不对的,像南北方经济形式的不同,只是说明中国社会发展不平衡,而不能说没有联系,但编者肯定了文化和语言上的差异问题:“在文化上,特别是在语言上,即在汉族之间那相差确也是太远了。”(43)并说,因为存在差异,“所以在中国今天提起民族文化运动,必须注意各民族的文化的独立发展和各省方言文学的提倡,使中华民族文化,在对立发展中,提到更高阶段”。(44)编者最后回应:“斯大林的民族问题的原则,同样可应用于中国民族问题上,但由于特殊情形的不同,我们应融化这原则,作实际的解释。”(45)编者的意思表述得很明确,斯大林民族理论中国化的要点是当下不能死死抱住四个条件缺一不可,而是得灵活运用,同时也要以发展的眼光去看中华民族问题,四个条件尽管在当下无法实现,但通过引导,是可以使各族人民朝着四个共同的大方向迈进的。
实际上,在斯大林民族理论中国化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还逐渐清晰了中华民族与各个民族虽然都被称为民族,但内涵是不同的。中华民族包括了中国境内的各个民族,是一个可以建立国家(государство)的现代民族(нация),而各个民族尽管在中文字面上被称为民族,政治地位要弱于现代民族(нация)。在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选集》的俄文翻译中,曾出现过“中华民族”的两个俄文译词,由苏联人审校并出版的俄文版将“中华民族”译为Китайский народ(46)(英文:the Chinese people),但后来由我国外文出版社出版的俄文版则译为了Китайское нация(47)(英文:the Chinese nation)。这两个译词的不同,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内涵的理解更偏向现代民族。而在对各个民族的俄文翻译中,中国共产党曾长期使用национальность(英文:nationality)一词,后者在苏联民族话语中可以泛指нация(现代民族),народность(部族),национальный группы(民族集团)这几类共同体,(48)并不一定具有建立国家的权利。通过术语翻译,中国共产党似乎也希望苏联人明白,中国的情况与苏联不同,其所走的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道路具有自身特点。
三、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内涵再认识的意义
全面抗战时期是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与政策形成与发展的重要阶段,中国共产党领导层已经认识到摆脱照搬苏联理论与经验的重要性,也意识到完善民族理论与政策需要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当时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内涵的再认识正是这种趋势的缩影。在对“中华民族”内涵再认识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正确处理了中华民族与各民族的关系,具有重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第一,是把斯大林民族理论中国化的一个尝试。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与苏俄支持的共产国际要在中国成立自己的支部密切相关,因此在成立之后很长一段时间的相关重大决策都受到苏俄/苏联的影响。(49)斯大林作为苏联最高领导人,当时在中国共产党内也获得了普遍的崇敬。由于斯大林的特殊地位,他在《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中提出的民族理论也在中国共产党内得到推崇,像杨松这样具有留苏经历的党内理论家自然也会运用斯大林的民族理论来分析中国的民族问题。然而,斯大林的民族理论根植于俄国的经验,对于中国的情况却未必完全适应。抗战时期,“中华民族”观念已在全社会得到大普及,无论是执政的国民党抑或是国统区主流社会舆论其实已经较为普遍地认为“中华民族”应该是代表了中国的全体国民。这与苏联的情况非常不同,苏联是由数个加盟共和国组成,既不存在一个苏联民族,其领导层也没有去构建这样一个代表苏联全体国民的民族共同体。如果照搬斯大林的民族理论,那么代表中国全体国民的中华民族是不存在的,因此杨松也只能根据斯大林的民族定义提出中华民族是由汉人及汉化了的一些部落、种族构成的民族共同体,而把少数民族排除在外。毛泽东等人没有把中华民族的范围局限在汉族及汉化了的部落、种族,而是将之扩大到国内各个民族,就把中国的国情与斯大林的民族理论进行了结合。一方面,既根据斯大林的民族理论承认中国境内存在着多个民族的状况,另一方面,又兼顾到了代表中国全体国民的“中华民族”观念已在中国社会得到普及这样一个现实。
第二,与孙中山新民族主义思想进一步形成共鸣。孙中山晚年在共产国际的影响下,对自己建设一元一体中华民族的民族主义思想有所修正,淡化了同化主义的色彩,而是提出团结国内各民族“完成一大中华民族”,(50)并提出了以“中国民族自求解放”和“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为两大原则的新民族主义思想。(51)孙中山去世前,使用“中华民族”的频次大大降低,更多是用“中国民族”来代指中国全体国民,(52)不过在后人对其民族主义思想的解读当中,“中华民族”仍为其中的核心概念,他所谓的“中国民族”也往往被认为是指“中华民族”。虽然国民党内以蒋介石为首的保守派试图继续建设一元一体的中华民族,但更具包容性的孙中山新民族主义思想在国民党内外还具有巨大的政治影响力。1938年4月中国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大会宣言中,仍高举孙中山“中国民族自求解放”和“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新民族主义旗帜。(53)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孙中山新民族主义思想所强调的“中国民族自求解放”和“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本就是其成立初期以来所一直坚持的,而中国共产党将中华民族扩大为国内各个民族,则使其在这一概念涵盖的范围问题上进一步与孙中山的新民族主义思想形成了共鸣,有利于国共之间的合作,从而加强抗日统一战线。此外,中国共产党将中华民族扩大为国内各个民族也有利于其在抗战后期与国民党的意识形态竞争。1943年蒋介石《中国之命运》出版后,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家围绕“中华民族宗族论”对国民党和蒋介石展开猛烈批评。这些理论家大多仍高举三民主义指责国民党和蒋介石背离革命,(54)陈伯达更是从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思想出发批评蒋介石否认中华民族内各民族之民族地位:“清朝末年,孙中山先生和同盟会革命党人的反满运动,就是在民族主义的旗帜下举行的。而且孙中山先生手订的中国国民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宣言,就是明明白白写过:‘中国境内各民族’。否认这种见解,等于否认孙中山先生及其主义。”(55)陈伯达之所以可以从这一角度提出批评,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范围的理解与孙中山新民族主义思想是一致的。
第三,成为争取与团结少数民族精英的理论武器。国民党统治时期,很多少数民族精英也接受了孙中山的新民族主义思想,如九世班禅在认可五族共建中华民族的同时,又极为强调国内各民族的平等,曾在1934年提出:“所谓民族间相互之平等者,即吾中国之五大民族,存心平等,不分亲疏之义也。”(56)这种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观念在抗战前其实已经在蒙藏精英当中形成一种共识。而蒋介石在抗战期间提出“中华民族宗族论”之后,很多蒙藏精英并没有完全跟风,而是通过一些辞令技巧来表达对多元一体中华民族观的认同,比如身为国民党高官的格桑泽仁仍时不时用“民族”来指称境内各族人民。(57)在1945年5月召开的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蒙藏新疆代表更是提出联名提案,要求承认国内各民族之民族地位,保障国内各民族应有之权利。(58)伴随着抗战后期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宗族论”的批判,少数民族精英也对中国共产党的多元一体中华民族建设理念及相应的民族政策产生了心理认同,这成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取得少数民族精英广泛支持的重要原因。(59)
四、余论
如何看待苏联对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与政策的影响,是民族理论研究领域的重要议题。有学者指出,斯大林民族理论对我国民族理论界与政策实践产生了深远影响,同时强调苏联民族政策未能有效解决民族问题,反而成为苏联解体的重要诱因,进而主张应对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进行系统性反思。(60)不可否认,苏联特别是斯大林民族理论对中国共产党的影响确实显著,成为中国共产党革命早期民族理论与政策实践的源头,甚至在新中国成立后的相当长时期内,斯大林的民族定义仍被中国民族工作与研究者奉为圭臬。然而,从全面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内涵的再认识过程来看,尽管斯大林的理论地位特殊且影响深远,中国共产党领导层当时在实践中并未盲目照搬该理论来解决中国民族问题。中国共产党在抗战时期对“中华民族”概念的重新界定,实质上为正确对待苏联经验开辟了先河。例如,在国家建构模式的选择上,中国共产党摒弃了苏联的联邦制方案,转而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民族识别工作中,虽以斯大林民族定义为理论指引,但在具体实践中则保持了必要的灵活性。金天明对此曾有精辟论述:“三十多年来,我们无论在教学、科研或是在民族识别工作中,对待斯大林的民族定义一直是采取‘既要依靠,又不能完全依靠’的态度。‘要依靠’,这是因为斯大林民族定义有它的科学性;‘不能完全依靠’,则表明我们在工作中要贯彻把马列主义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方针。”(61)通过上述分析可知,中国共产党在形成民族理论与政策的过程中,既受到苏联经验的影响,也注重结合中国具体实际进行创造性转化,从而逐渐破解了“以苏释中”的理论困境,这一认识对于理解中国民族政策实践的独特性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注释:
①(19)(20)(23)斯大林:《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斯大林全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3年,第294、297-299、306、300-301页。
②学界关于中国共产党“中华民族”观念的研究较多,代表性成果包括郑大华:《民主革命时期中共的“中华民族”观念》,《史学月刊》2014年第2期;赵超:《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中华民族”话语体系的构建》,《民族研究》2021年第1期;励轩:《中国共产党的中华民族话语百年演进历史》,《民族研究》2021年第3期。
③(36)陈建樾:《中国共产党的中华民族观论述——以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为中心的研究》,《民族研究》2022年第6期。
④《关于国际帝国主义与中国和中国共产党的决议案(摘录)》(一九二二年七月),中共中央统战部编:《民族问题文献汇编(一九二一·七—一九四九·九)》,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8页。该要求也被列入二大宣言的奋斗目标,参见《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摘录)》(一九二二年七月),中共中央统战部编:《民族问题文献汇编(一九二一·七—一九四九·九)》,第18页。
⑤《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摘录)》(一九二三年六月),中共中央统战部编:《民族问题文献汇编(一九二一·七—一九四九·九)》,第20页。
⑥《中国共产党四届一次扩大执行委员会议关于蒙古问题议决案》(一九二五年十月),中共中央统战部编:《民族问题文献汇编(一九二一·七—一九四九·九)》,第38页。
⑦(22)《中国共产党党纲草案(摘录)》(一九二三年六月),中共中央统战部编:《民族问题文献汇编(一九二一·七—一九四九·九)》,第22页。
⑧蔡和森:《中德俄三国联盟与国际帝国主义及陈炯明之反动》,《蔡和森文集》(上),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92页。
⑨邓中夏:《外舰压迫粤海关事件》,《邓中夏全集》(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306页。
⑩邓恩铭:《反对帝国主义运动之进展》,《邓恩铭文集》,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100页。
(11)(12)恽代英:《论三民主义》,《恽代英全集》第五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166、167页。
(13)关于共产党员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使用“中华民族”概念的详细研究,可参见赵超:《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中华民族”话语体系的构建》,《民族研究》2021年第1期。
(14)《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回族人民的宣言》(一九三五年五月二十五日),中共中央统战部编:《民族问题文献汇编(一九二一·七—一九四九·九)》,第366页。
(15)《中共中央为庆祝一、二、四方面军大会合通电(摘录)》(一九三六年十月十日),中共中央统战部编:《民族问题文献汇编(一九二一·七—一九四九·九)》,第432页。
(16)(27)郑大华:《论杨松对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的历史贡献》,《民族研究》2015年第3期。
(17)(18)《民族问题和社会民主党(摘录)》,[奥]奥托·鲍威尔著、殷叙彝编:《鲍威尔文选》,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2、11页。
(21)《关于国际帝国主义与中国和中国共产党的决议案(摘录)》(一九二二年七月),中共中央统战部编:《民族问题文献汇编(一九二一·七—一九四九·九)》,第8页。
(24)(25)(26)杨松:《论民族》,《解放》1938年第47期。
(28)(29)(30)章汉夫:《抗战时期的国内少数民族问题》,《时论丛刊》1939年第4期。
(31)中共六届六中全会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颇为重要,陈建樾发现,在此次全会前后,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家发表了大量关于民族问题的文章,而且文章中的论述都是在马列主义原则指导下展开的,同时又带有中国特色。参见陈建樾:《中国共产党的中华民族观论述——以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为中心的研究》,《民族研究》2022年第6期。
(32)(33)(34)毛泽东:《论新阶段》,《解放》1938年第57期。
(35)《中共中央扩大的六中全会政治决议案(摘录)》(一九三八年十一月六日),中共中央统战部编:《民族问题文献汇编(一九二一·七—一九四九·九)》,第608页。
(37)(38)毛泽东:《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毛泽东选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22、623页。
(39)八路军政治部:《抗日战士政治课本》(一九三九年十二月),中共中央统战部编:《民族问题文献汇编(一九二一·七—一九四九·九)》,第808页。
(40)《关于“中华民族”问题》,《抗敌报》1940年5月30日。
(41)(42)(43)(44)(45)《关于中华民族问题》,《上海周报(上海1939)》1940年第3卷第1期。
(46)Мао Цзэ-дун.《Китайская революция и Коммунистическая партия Китая》//Мао Цзэ-дуна-Избранные произведения.Т.3.Москва:Первая образцовая типография,1953.С.135.
(47)Мао Цзэ-дун.《Китайская революция и Коммунистическая партия Китая》//Мао Цзэ- дуна-Избранные произведения.Т.2.Пекин:Издательство литературы на иностранных языках,1968.C.381.
(48)励轩:《中国共产党的中华民族话语百年演进历史》,《民族研究》2021年第3期。
(49)向青:《中国共产党创建时期的共产国际和中国革命》,《近代史研究》1980年第4期。
(50)(51)《孙中山全集》第九卷,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3、118页。
(52)孙中山在1924年的三民主义系列演讲中对其民族主义思想进行了最后一次系统梳理,其中并未出现“中华民族”一词,指称中国全体国民时,多用“中国民族”一词。
(53)《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宣言》(1938年4月1日),荣孟源主编:《中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下册,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5年,第466-468页。
(54)艾思奇等:《论中国之命运》,晓光社,1946年,第27-30页。
(55)陈伯达等:《评〈中国之命运〉》,张家口:新华书店晋察冀分店,1945年,第4页。
(56)《佛教与总理遗教的平等观》,刘家驹编译:《班禅大师全集》,班禅堪布会议厅,1943年,第147页。
(57)(58)格桑泽仁:《边人刍言》,重庆西藏文化促进会,1945年,第28-34、36页。
(59)励轩:《民国时期藏族人士对“中华民族”概念与话语的认识和运用》,《民族研究》2023年第2期。
(60)马戎:《斯大林民族理论与苏联民族制度建构——读斯大林的〈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2年第4期。
(61)金天明:《关于斯大林的民族定义和译文问题》,《民族研究》1986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