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单位】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摘要:英语世界的the Chinese nation观念是基于近代欧洲早期传教士、探险家对中国和中国人的初步认识而生发的。欧洲人认为中国由一个同质化的人口群体——中国人(Chinese)所居住,并结合欧洲的经验,逐渐形成了中国人(Chinese)是一个民族(nation)的“中国民族”(the Chinese nation)观念。由于西方的中国与中国人认识局限于汉地与汉人,所以当时西方人眼里的“中国民族”实际上是“汉民族”。明清易代之后,西方特别是英语世界的中国观在发生变化,中国(China)不再局限于长城以南的汉地,对中国的多民族状况也有更为深入的了解。进入21世纪,伴随中文“中华民族”观念的形成、发展、确立与普及,作为中国境内各民族总称以及表示中国全体国民的现代“中华民族”观念也与英文the Chinese nation逐渐接轨和对译。但是近代欧洲早期狭隘的“汉民族”(the Chinese nation)认知影响极为深远,一部分西方汉学家并没有及时接纳新的现代中国认同话语,他们仍坚持在自己的逻辑里使用the Chinese nation概念。另外一部分西方汉学家虽然接受了广义的“中华民族”,但其“中华民族”观念受到民族主义现代论的影响,往往把中华民族视为近代中国以来的政治建构产物,并形塑着他们对中国历史的书写。
关键词:中国 中国人 中华民族 汉民族
“中华民族”是中国社会最重要的政治概念之一,在特殊历史时期起到了凝聚国民精神、提升现代中国国民整体认同的重要作用。学界对“中华民族”的概念史研究已有较为丰富的成果。然而,现有成果主要基于中文文献,能够采用跨文化视角开展“中华民族”概念史研究的则较少,更未对西方文献中the Chinese nation观念的形成与发展进行长时段历史考察。而探究这一观念的演变涉及到西方如何准确认识中国民族身份认同的问题。西方历史上对the Chinese nation的内涵有其自身理解,并对现当代西方汉学家the Chinese nation观念的形成产生了一定影响。有鉴于the Chinese nation概念生成与认知演变的重要性与复杂性,本文基于近现代英文书籍和报刊文献,尝试梳理英语世界the Chinese nation观念的出现、使用及涵义的变化,分析西方将the Chinese nation长期理解为汉民族的历史渊源,探讨近代以来the Chinese nation与中文“中华民族”对译关系的确立,指出西方汉学界虽与中国学者同用一个英文词the Chinese nation,但两者精神内核完全不同,进而揭示当代西方汉学界the Chinese nation观念形成的理论逻辑及其影响。
一、 The Chinese Nation术语的出现及其最初的内涵指涉
根据《牛津英语词源辞典》,当代英语中被用来指称民族与国家的nation一词,在公元13世纪即从古法语中进入英语,原初意思为拥有共同祖先和语言的人群、种族。在古法语中,该词为nacioun,来自拉丁语中表示人种、种族的natio一词,后者又来自意为“出生”的nasci。从nation原初的意思来看,其更像是一个具有血缘、语言、地域联系的文化共同体,共同体成员的同质性(homogeneousness)是它的主要特性。到了近代欧洲早期,民族(nation)成为被用于区分世界各地人口的常用术语。英国历史学家理查德·诺尔斯(Richard Knolles)1603年出版的《突厥人通史》(The Generall Historie of the Turkes, From the First Beginning of That Nation to the Rising of the Othoman Familie: With All the Notable Expeditions of the Christian Princes Against them),书名即把突厥人(the Turkes)称为民族(nation)。保罗·莱考特(Paul Rycaut)将该书增补修订后以《土耳其人史》为名于1699年在伦敦再版,该书大量使用“民族”概念,比如将英格兰人(English)、法国人(French)、荷兰人(Dutch)称为民族(Nations),还把具体族名和民族(nation)连起来使用,如在谈到法国人对突厥人的帮助时,作者使用了“法兰西民族”(the French Nation)指称法国人,并多次出现了“英格兰民族”(the English Nation)、“荷兰民族”(the Dutch Nation)等称谓。
在民族主义现代论者看来,现代民族是工业革命使人类进入现代社会之后才诞生的,比如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就认为资本主义、印刷术与人类语言的多样性的重合使得一种新形式的“想象的共同体”(imagined community)的出现成为可能。一些西方历史学家进而认为,那种可以理解为“我族”意识的民族主义是18世纪90年代之后流行起来,而民族与国家重合的民族国家则是19世纪之后才形成的。从普罗大众民族意识的产生这个意义来说,倡导建立民族国家的民族主义运动是17世纪末才发展起来,确实有一定道理。但是,现代民族以及民族国家观念的产生少不了前现代时期的制度准备和思想酝酿,比如伴随着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签订产生的主权国家体系以及知识精英将民族与国家粘附的早期实践。实际上,《土耳其人史》的例子就告诉我们,早在17世纪,欧洲知识精英使用的民族(nation)概念已经与国家发生粘附,经常被知识精英用于指称一个国家或政治实体内的人们共同体。
同样在17世纪,the Chinese作为一个民族的观念也出现在当时的很多英文书籍中。英国商人理查德·布思比(Richard Boothby)1646年出版的《马达加斯加岛概述》一书中,称“the Chinese是世界上最雄伟的民族(Nation),他们使用印刷术、火药以及律令已有500年”。探险家威廉·丹皮尔(William Dampier)1699年出版的《航行与记录(第二卷)》中,作者用种族主义口吻描述了东方民族的所谓“恶习”:“(赌博)是在东方民族(Eastern Nations)中非常普遍的毛病,特别是the Chinese”。威廉·丹皮尔毫无疑问是把the Chinese视为“东方民族”之一。同年出版的《三十九条释义》一书中,作者也把the Chinese视作为一个民族:“虽然一些民族(Nations),诸如埃及人和the Chinese夸耀其拥有较伟大的古典时代”。所有这些例证都可以表明,在近代欧洲早期,“the Chinese是一个民族”的观念在英文世界已经存在了。
在近代欧洲早期,不仅“the Chinese是一个民族”的观念已经存在,而且仿照法兰西民族、英格兰民族、荷兰民族的构词法,将the Chinese与民族(nation)连起来的专有术语——the Chinese nation最晚在17世纪的英文作品中就出现了。英国外交家威廉·坦普尔(William Temple)曾在书中称:“the Chinese Nation的两个伟大英雄是伏羲与孔子”。到了18世纪,英文写作者们愈加频繁使用the Chinese nation这一概念,进一步强化了“the Chinese是一个民族”的观念。英国海军军官乔治·安森(George Anson)就在《环绕世界航行》中使用了“the Chinese nation”这一术语:“但现在the Chinese nation改变了他们的观点,并把他当作一个重要的人物;他巨大的财富可能发挥了作用;获取财富对于赢得the Chinese Nation的尊重很重要。”《环绕世界航行》在18世纪的英文世界影响颇大,一版再版,极为畅销,促进了当时英文世界的人们对中国的直观认识。除了乔治·安森,英国文物收藏家、主教托马斯·珀西(Thomas Percy)也使用过“the Chinese nation”一词来称呼中国人:“the Chinese nation从未采用过用于表音的字母表。”无论是乔治·安森,还是托马斯·珀西,他们都不是普通的英文写作者,要么去过中国,要么研究过中国,且都是英国上层精英,而他们关于中国的书写无疑会影响很大一批英文读者对中国与Chinese的认知,帮助他们形成与巩固“the Chinese是一个民族”的观念。
近代欧洲早期“the Chinese nation”观念的传播也少不了跨文化知识流动的影响,特别是对当时在欧洲知识界占重要地位的拉丁文和法文等西文作品的翻译大大促进了西方the Chinese nation观念的生成与流传。1706年,英文世界出版了一本儒学经典著述的译著《中国哲学家孔子的箴言》,书中出现了“根据计算,the Chinese Nation的起源是在大洪水不久之后”这种表述。英文版《中国哲学家孔子的箴言》实际上是转译自让·德拉布吕纳(Jean de la Brune)1688年在阿姆斯特丹出版的法文版《中国哲学家孔子》,包括the Chinese Nation也是直接译自法文版中出现的la nation Chinoise(意为“中国民族”)。而法文版《中国哲学家孔子》是来华耶稣会士殷铎泽(Prospero Intorcetta)、恩理格(Christian Wolfgang Henriques Herdtrich)、鲁日满(Franois de Rougemont)和柏应理(Philippe Couplet)1687年出版的拉丁文《中国哲学家孔子》一书的节译本。在拉丁文版中,对应的原文使用了Sinic gentis一词,即“中国民族”。Sinic是Sinica(意为“中国的”)的阴性单数属格形式,gentis是gens(意为“民族”“种族”“人民”)的单数属格形式,虽与法文及英文中的nation不是完全一致,但nation确是gentis其中一义,因此Sinic gentis译成法文la nation Chinoise及转译成英文the Chinese nation是符合拉丁文原意的,其内涵均指向西方人所认为的中国同质化人口群体——中国人。另外,拉丁文版本在另一处还出现Nationis Sinic这一术语,与法文la nation Chinoise及英文the Chinese nation的对应关系就更明显了。从上述的讨论中,我们可以发现,当时把“中国人”(拉丁文:Sinae;法文:Chinoise;西班牙文:Chinos;英文:Chinese)当作一个民族是整个西方知识阶层的普遍看法,且这种观念又被来华耶稣会士关于中国的知识生产所持续强化。意大利耶稣会士卫匡国(Martino Martini)1659年用拉丁文出版了《中国上古史》一书,就使用拉丁文Sinica gentis来指称中国人。法国耶稣会士李明(Louis Le Comte)从中国返回法国后,曾出版了《中国近事报道》一书,向欧洲介绍中国的情况,书中也曾使用法文la nation Chinoise来指称中国人。
不过,从近代欧洲早期“the Chinese nation”概念的使用情况来看,当时西方对中国的民族构成及相互关系的了解比较有限,认识也较为粗浅。在西班牙文《中华大帝国史》的作者胡安·冈萨雷斯·德·门多萨(Juan González de Mendoza)看来,中国的疆域只限于长城以南15个省,亦即明代的两京13省,在这些地方生活的是高度同质化的los chinos(英文:the Chinese),虽说后世会将该书翻译成“中国人”,但其实际的内涵是“汉人”。书中对los chinos的认识是非常脸谱化的:“这个国家的男人和女人体态良好,身材匀称,彬彬有礼,通常个子较为高大,而非小个子。他们大都脸宽,小眼睛,扁鼻子,只有少量胡子长在下巴处。”并认为他们都是崇拜偶像且相当迷信的异教徒;中国人的文字只有一种,“虽然他们没有像我们这样使用字母,而是用图形书写,他们需要很长时间学习这种书写方式,而且非常困难,因为几乎每个词都有自己的符号”。近代欧洲早期对the Chinese nation的认识基本上与门多萨关于los chinos的记述大同小异,也就是说,当时欧洲人所认为的the Chinese nation只是汉民族/汉人。
近代欧洲早期对the Chinese nation的认识之所以会局限在汉人,一方面与明代到访中国的西方探险家、传教士个人经历有关。从史景迁(Jonathan D. Spence)与孟德卫(David E. Mungello)的研究中,我们可以发现,由于当时条件的限制,这些西方探险家、传教士往往只是到过东南沿海或北京、南京等大城市,基本没有深入少数民族地区,缺乏对中国民族结构多样性的直观认识。同时,他们当时所能接触的汉文书籍往往带有较强的中原中心主义色彩,存在着一种将所谓的“汉地”等同于中国的倾向。另一方面,这种局限可能来自当时西方人在认识中国时基于欧洲经验的“自我投射”。近代早期正是欧洲民族国家观念的思想酝酿时期,欧洲的知识精英已经开始了把同质化的民族共同体与国家进行粘附的早期实践,产生了法兰西民族、荷兰民族等术语。当欧洲人“发现”中国时,他们也抱着这种欧洲经验来制造有关中国的知识,他们认为“the Chinese nation”也像欧洲诸国一样,是一个高度同质化、由汉人构成的民族共同体。
基于欧洲经验的“自我投射”影响的不仅仅是西方人对中国——确切地说是长城以南的“汉地”的认识,甚至影响了对整个东亚大陆的认识。当西方人把中国“想象”为“汉地”的同时,他们还认为长城以北存在着一个由“鞑靼民族”(the Tartar nation)居住的鞑靼地或鞑靼利亚(Tartary)。“鞑靼”本是汉人对北方一些游牧部落的称呼,在蒙古时即为塔塔儿部。该术语在蒙古西征后传入到欧洲,是为Tatar。因蒙古西征带来巨大破坏,使欧洲人联想到希腊神话中冥王哈迪斯统治的地狱“塔尔塔洛斯”(Tartarus),于是西文中的Tatar变成了Tartar,后成为欧洲人对横跨土耳其至西伯利亚北亚和中亚游牧部落的泛称,而他们居住的地方就成了鞑靼利亚。早在14世纪,马可·波罗在游记中就已经勾勒出了一个所有鞑靼人(all the Tartars)的国家鞑靼利亚(Tartary),而忽必烈被描绘成所有鞑靼人的主人。在近代早期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欧洲人没有发现这个面积几乎占了整个亚洲大陆一半的“鞑靼利亚”并不存在一个统一的政治体,更不存在一个从语言、宗教到生产生活方式都相对同质化、拥有共同认同的鞑靼民族。
在门多萨时期的西方人看来,汉民族与鞑靼民族长期以来是处于战争关系的,长城即是汉人为了防御鞑靼人而建,而这种固化认知自然也影响了西方人对中国历史及此后中国局势变化的判断。1654年,卫匡国在荷兰安特卫普出版了拉丁文版《鞑靼战纪》一书,第一次向欧洲人介绍了明清易代的情况,该书英译本同年也在伦敦出版。在《鞑靼战纪》中,卫匡国将满人也称为鞑靼人(拉丁文:Tartari),认为“众多民族(拉丁文:gentium)之父、亚洲最古老的鞑靼人4000年来一直是中华帝国(拉丁文:Sinicum Imperium)的敌人”。很显然,在卫匡国的叙事中,鞑靼人和汉人分属两个民族和国家,因此,他才会使用“侵略”(拉丁文:invadere)与“占领”(拉丁文:occupare)来形容明清易代。国内有学者认为美国学者卡尔·奥古斯特·魏特夫(Karl August Wittfogel)在1949年出版的《中国社会史——辽(907—1125)》中所提出的“征服王朝论”是直接借鉴和承袭了20世纪初以来日本中国史研究者将辽、金、元、清等王朝称为征服国家的观点,但实际上,“征服王朝论”的提出是有西方中国史研究自身的理论渊源的,离不开西方早期对中国与鞑靼利亚以及汉民族与鞑靼民族关系的固有认知。
二、清代西方世界的中国观及对the Chinese Nation的认知局限
明清易代之后,满清统治者开始建构以统一多民族国家为基础的中国观。在1644年之前,清廷在翻译“中国”一词时会使用满文nikan gurun,亦即汉人之国,这是他们对明朝中国的一种认识,认为中国是由汉人组成的国家。但是赵刚(Gang Zhao)指出,明代覆亡之后,清朝统治者的中国观就发生了变化,他们开始剔除其中的汉族中心主义成分。黄兴涛、祁美琴的研究也表明,清代统治者建构基于统一国家认同的核心就是形成一个包容治下多民族的中国观。顺治十二年(1655),顺治帝因为俄罗斯沙皇遣使献礼为沙皇还礼发出了一份蒙古文敕谕文书,他自称“大清国皇帝”(蒙古文:Daicing ulus unquwangdi),同时称自己统治的国家为“中国”(dumdadu ulus)。蒙古语中的ulus有“国”的意思,Daicing即“大清”,dumdadu是“中央”之意,也就是说,这封文书中的“大清国”(Daicing ulus)和“中国”(dumdadu ulus)是一回事。在后来康熙、雍正、乾隆三位皇帝的一些满文敕谕中,我们都可以发现,这些皇帝使用自称时,均是大清国(Daicing gurun)和中国(Dulimbai gurun)混用,认为两者等同。至于当时清朝统治者心中“中国”的范围,已非入关前满人所说的nikan gurun(汉人之国)。康熙就认为,东北,即卫匡国所认为的有别于中国的鞑靼利亚(拉丁文:Tartaria),就是中国地方。在1689年与俄罗斯沙皇国签订的《尼布楚条约》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清朝统治者并没有把自己和满人自外于中国(China)。在该条约中,康熙皇帝自称“中国皇帝”(拉丁文:Sinarum Imperator;英文:Emperor of China),称自己的国家为“中国”(拉丁文:Sinae;英文:China)或“中华帝国”(拉丁文:Sinicum Imperium;英文:the Chinese Empire)。关于清代统治者国家观的变化,一些来华耶稣会士应该是有所了解的。1688年,法国五人耶稣会士传教团到北京后,受到康熙皇帝的欢迎,其中白晋和张诚留在宫中为御前侍讲。1689年,张诚还与葡萄牙耶稣会士徐日升(Tomé Pereira)一起作为译员参加了中俄尼布楚谈判,是条约拉丁文版本的起草者。鉴于这些来华耶稣会士与清廷关系密切,他们对当时清朝统治者认同观念的变化应该是有所察觉的。
近代欧洲早期的the Chinese nation观念是建立在对中国即为汉地、中国人即为汉人的刻板印象上的。随着传教士们对清代中国情况的进一步深入了解,欧洲人对中国及鞑靼的民族状况也有了一些新认知。1736年,法国耶稣会士、历史学家杜赫德(Jean-Baptiste Du Halde)在前一年出版的4卷本法文名著《中华帝国全志》被译成英文在伦敦出版。杜赫德虽然没去过中国也不会中文,但他的这本书是综合了17位耶稣会传教士关于中国的报告和回忆录写成,在当时的欧洲属于最前沿的中国研究成果。在杜赫德的书中,中国(法文:la Chine;英文:China)继续被限定为内地15省,并以长城为界,长城以外被称为鞑靼利亚,而其中的满洲则被称为中国鞑靼利亚(法文:la Tartarie Chinoise;英文:Chinese Tartary)。尽管杜赫德还是认为Chinese(法文:les Chinois)指的是居住于内地15省的汉人,但他已经发现,内地15省居住的并不都是汉人。他在书中用了不小的篇幅分别介绍了云南的夷人(法文:les Lolos;英文:Lolos)民族以及贵州的苗人(法文:les Miao Sse; 英文:Miao Ssee)民族。同时,他已经意识到鞑靼人并不是一个统一的民族,又把鞑靼人分成很多民族,如西部蒙古人(法文:les Mongols Occidentaux; 英文:Western Monguls)、鞑靼满洲人(法文:les Tartares Mantcheoux;英文:the Tartar Mantcheoux)、西番(法文:les Sifan ou les Tou fan;英文:Sifan or Tou fan)、青海鞑靼人(法文:Tartares de Coconor;英文:the Tartars of Coconor)等。
在18世纪,将中国(China)局限于内地15省的观念也在发生松动。近代欧洲早期的西方人会频繁使用“中华帝国”一词来指称中国,比如在卫匡国英文版的《鞑靼战纪》中,“中华帝国”(英文:the Empire of China;拉丁文:Sinicum Imperium)被用于指称中国(英文:China;拉丁文:Sinae)或中华王国(英文:the Kingdom of China;拉丁文:Regnum Sinicum),这三个术语的内涵并无差异。但在杜赫德撰写《中华帝国全志》时,他可能意识到了中华帝国与传统的汉地中国(法文:la Chine; 英文:China)是存在差异的,中华帝国的范围也许要比汉地中国大。在《中华帝国全志》第一卷第一小节的标题是“中华帝国概述”(法文:Idée générale de l’ Empire de la Chine;英文:A General View of the Empire of China),该小节的内容实际上是对中国或说“中华王国”(法文:Royaume de la Chine; 英文:Kingdom of China)的介绍,即长城以南的15省,接下来的几个小节则分别介绍把中国和鞑靼地区分开的长城,以及西番、青海鞑靼人、夷人、苗人等。以“帝国”来理解中原大一统王朝,其实从14世纪马可·波罗的游记便已开始。马可·波罗在游记中把金朝曾统治的中原地区称为契丹(Cathay),并认为鞑靼人相对于契丹本地人其实是“外国人”。同样的,马可·波罗将南宋所统治的地方称为蛮子国(Manji),将之视为不同于鞑靼利亚和契丹的国家。在马可·波罗看来,蒙古人统一契丹和蛮子国,是一种国与国之间的“征服”(conquest),而蒙古人通过征服建立的是由诸多国家和民族所构成的一个帝国(empire)。从“王国”到“帝国”其实是明清时期西方“中国观”的一个重大变化,也是西方人在自身“帝国”历史和经验的基础上的“自我投射”,本质上是一种“欧洲中心主义”,意味着他们当时更倾向于用西方帝国中征服与被征服的民族关系来理解元代的蒙汉关系以及清代的满汉关系。
在《中华帝国全志》一书出版16年后,英国人托马斯·萨尔门(Thomas Salmon)在《寰宇旅者》一书中进一步明确了中华帝国和汉地中国的不同以及前者与中国鞑靼利亚的包含关系。萨尔门在书中说:“中华帝国,包括中国鞑靼利亚(Chinese Tartary),北接俄罗斯,东临太平洋,南至中国海(the Chinese Sea),西到东京王国(Tonquin)、西藏(Tartarian Tibet)和俄国鞑靼利亚(Russian Tartary)……它(中华帝国)包括18个省,三个位于北方,即女真、高丽和辽东,长城把它们跟中国本部(Proper China)分割开来……中国人(the Chinese)建造长城是为了抵挡北方鞑靼人入侵,但现在它没什么用,因为中国(China)和这些鞑靼省份(Tartarian Provinces)已经统一在一个君主之下。”萨尔门在他的书中清晰地划定了中华帝国的地理范围,并且还把中国实际上等同于中华帝国,指出明清易代之后,鞑靼利亚成为了中国(China)的一个省。至于原先用中国(China)一词来指称的长城以南汉地15省,萨尔门可能是借用了西班牙文中的la propia China或拉丁文中的Sinae Propriae,形成了英文的中国本部(Proper China)概念。
托马斯·萨尔门的中国认知很快被英国的其他知识精英所接受。英国人约翰·迈尔(John Mair)在1762年出版的《简明世界概况》中说:“中华帝国包括:1,长城以北的中国鞑靼利亚;2,长城以内的中国本部(China Proper);3,中国诸岛。”迈尔的中华帝国观念基本承袭了萨尔门,只是与萨尔门使用Proper China来指称中国本部不同,迈尔调换了两个英语单词的顺序,改用了China Proper。之后,英文世界基本使用“中国本部”来指称长城以南的汉地各省,亦即所谓的中国本部。由于“中国本部”概念的提出暂时解决了同属一个帝国的长城南北该如何指称的问题,所以英语世界的部分知识精英也逐步开始接受一个涵盖长城南北广大地域的大中国观念。英国的苏格兰裔讽刺小说家托比亚斯·乔治·斯摩莱特(Tobias George Smollett)在1768—1769年出版了《万国博览》,他在该书中就用起了“中国本部”(China Proper),以相对于同属中国的中国鞑靼利亚(Chinese Tartary)或东鞑靼利亚(East-Tartary)。
在西方人的中国观念发生变化的同时,他们也逐渐发现中国人/汉人与满人的民族分界似乎也没有那么严格。马戛尔尼私人秘书约翰·巴罗(John Barrow)在1804年出版的《中国行记》中就说:“但是那些身居高位的鞑靼人(Tartars),很快失去他们本身的粗犷,从他们的行为举止上已经很难将他们与汉人(the Chinese)进行区分。”曾长期生活在中国的英国传教士、汉学家麦都思(Walter Henry Medhurst)在他1838年出版的《中国:现状和前景》一书中为满人汉化提出了自己的解释,他认为,汉人(the Chinese)相对于满人(the Manchows)拥有文明上的优越性,满人征服中国(China)之后,没有改变后者的制度,而是改变自己来适应中国的习俗和法律,也就是说,满人实际上是被汉人/中国人“征服”了,中国则依旧维持其原来的样子,只是换了统治者,扩大了领土。1855年,一封刊登在《泰晤士报》的读者来信论述了当时中国的满汉关系。信中说,满人(the Manchus)没有把中国(China)当作被征服的国家,而是“采用了中国法律,并把行政管理权授予汉人(the Chinese)。中国本部(China Proper)的公务员队伍中,超过十分之九都是汉人(the Chinese),而非鞑靼人(Tartars)。内阁中汉人(the Chinese)成员的影响力也更大,尽管几位鞑靼种族(the Tartar race)的成员在外国人中更有名。整个国家的中下级军官职位主要由汉人(Chinamen)掌握,甚至最高阶职位也对他们开放”。信中还说,满人的龙兴之地实际上已经完全被汉人(the Chinese)所“殖民”,满语也已经消亡。
面对中国出现的满汉融合趋势,英文世界在使用the Chinese nation概念时就变得谨慎一些了。在19世纪下半叶的《泰晤士报》,出现了近30余篇使用the Chinese nation的各类文章、报道,除了关于太平天国运动的一篇文章中是将满人排除在the Chinese nation之外,其他使用场景不会主动把the Chinese nation与满人区分开来,也不会明确地把满人纳入the Chinese nation。1900年7月12日,《泰晤士报》报道了时任英国政府印度事务部长乔治·哈米尔顿(George Hamilton)对中国义和团运动和八国联军侵华事件的看法,“在处理中国问题时,欧洲国家必须要知道,他们正在跟一个世界上有四亿人口的、且高度同质化的种族(race)打交道……中国数量庞大且在种族、宗教和语言上同质的居民绝不会屈从于一小撮欧洲人的统治……当动乱结束之时,我们与the Chinese nation中的绝大多数人会拥有比以前更友好的关系”。事实上,能与英国政府打交道的不会是普通的中国人,而是满人做皇帝的清朝政府,可哈米尔顿并没有将满人单独列出,他似乎清楚所谓的满人其实也是这个“有四亿人口的、且高度同质化的种族(race)”的一部分,不过他始终没有明确指出满人是Chinese 或Chinamen。
西方中国观念的变化以及满汉融合的新趋势,一定程度上会冲击原先将the Chinese nation理解为“汉民族”的认知。由于认知的惯性太强,且Han作为“汉人”的专称在19世纪和20世纪初还没有被普遍接受,因此西方对Chinese的理解其实还是混淆着中国人和汉人的双重含义。如果Chinese的内涵未彻底明确,那么人们对由Chinese衍生出的the Chinese nation的理解自然会处于扭曲状态。事实上,19世纪的西方已经普遍承认清朝(中华帝国)是个多民族国家/帝国,比如美国传教士卫三畏(Samuel Wells Williams)在其《中国总论》一书中就提出中国存在五大民族(races),包括汉人(Chinese或sons of Han)、蒙古人、满人和藏人,另外南方省份存在着苗人(Miaotsz’)等土著民族(aborigines),吉林和台湾也存在着一些野蛮民族(wild races)。不过,欧洲早期认知中国的东方主义基因以及帝国思维仍对西方知识精英的影响极大,且欧洲自身又经历了19世纪民族国家建构的高潮,西方知识精英对他者的认识难免不受民族国家观念的冲击,即使是有些被誉为中国通的知名汉学家也未能从中完全跳脱出来。剑桥大学汉学教授翟理思(Herbert Allen Giles)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英国最负盛名的汉学家,曾作为英国驻华使领馆工作人员留驻中国数十年。翟理思1912年出版了《中国与满人》一书,从女真和契丹一直写到孙中山,呈现了他所认为的清朝史。在翟理思看来,满人(the Manchus)和汉人(Chinese)是两个民族,他承认皇太极想做“中国的皇帝”(the Emperor of China),但始终没有使用“中国人的皇帝”(the Chinese Emperor)来称呼清朝君主,而后者被翟理思用在了宋朝和明朝的汉人君主身上。翟理思发现了清末革命党人国家建构理念的变化,清楚地认识到孙中山在辛亥革命前后从排满转向了五族共和。但在指称“五族”时,翟理思仍以Chinese来称呼“汉人”,而在辛亥鼎革之际,《北华捷报》上已经出现了用Han来区分中国人(Chinese)和汉人的现象。可以说,翟理思尽管熟悉中国,但仍用帝国——民族国家的思维来论述中国和中国人,把满人排除在了the Chinese nation之外。这种论述与中国的客观实际是有矛盾的,也造成了翟理思在书写中国时产生的拧巴感。例如翟理思在1911年出版的《中国文明》一书中承认:“最广义的角度来说,中国包括蒙古、满洲、东突厥斯坦、西藏和十八省”。但他说自己为了研究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及思维模式,就把“中国”限定在了“十八省”,亦即中国本部。
三、The Chinese Nation与“中华民族”对译关系的确立
与翟理思等拘泥于帝国——民族国家思维框架的西方知识精英不同,19世纪末20世纪初一些掌握英文的华人知识分子则在用一种更为包容的态度来理解和使用the Chinese nation这一术语。辜鸿铭在英文报刊文章中使用具有国族意味的“中国民族”(the Chinese nation)一词,其中的“中国民族”概念内涵明显扩大,很多时候是包括了满人的。但这并非是华人知识分子中的孤例。伍廷芳在义和团运动期间任驻美公使,在美国费城讨论“在华外国人不友好的原因”中,使用了“整个中国民族”这一术语。伍廷芳说:“我无法避免提及在华外国媒体的特点。它的总体倾向是有意把整个中国民族(the whole Chinese nation)设定为排外的。”虽然伍廷芳没有定义何为“整个中国民族”,但从刊出的评论内容来判断,他所指称的应是包括满、汉各族人民在内的中国全体国民。在伍廷芳看来,清政府就是“中国政府”(the Chinese Government)。他本人是“中国官员”(Chinese official),是“中国在海外的外交代表”(the diplomatic representative of China abroad),他也不把中国人分为满或汉,而是统称为“中国人民”(the Chinese people),等同于他所说的“整个中国民族”。
除了伍廷芳的评论,《北华捷报》同一年还刊登了一位华人从新加坡寄来的英文信。这位华人署名L.B.Liang,我们并不清楚他是从中国去的华侨还是新加坡本地华人,但从信件内容来看,这位Liang先生对中国国内政治应该是非常熟悉的。他在信中认为,光绪皇帝已经被慈禧太后软禁,因此当时光绪皇帝下旨与西方列强议和的诏书应该是慈禧太后伪造的,建议西方列强不要轻信,应该敦促东南各省督抚反对慈禧太后,从而帮助光绪皇帝复辟。他也暗示列强应把慈禧太后、满人保守派(the conservative Manchus)与中国人民分开。他说:“攻击直隶省的城镇不能算是对慈禧太后的报复,而是对中国民族(the Chinese nation)的破坏,因为中国(China)属于他们。”Liang先生没有解释“中国民族”的含义,但从他对光绪皇帝的强烈支持来看,使用the Chinese nation一词时没有把满人排除在外,其所认为的“中国民族”应该不仅仅是指汉族,至少是包括满人开明派的。
辜鸿铭、伍廷芳以及Liang先生等华人知识精英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使用英文the Chinese nation概念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表明,一部分华人知识精英此时已经接受了the Chinese是一个民族(nation)的观念。更为重要的是,这些华人知识精英对the Chinese nation的理解和使用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英语世界中以the Chinese nation绝大多数情况下指汉民族或汉人的局限。换句话说,历史上,西方以the Chinese nation指代汉人是主流,而20世纪初的华人知识精英在开始使用the Chinese nation时,就做到不区分满汉,这在以前的英文中是少见的。
在部分华人知识分子开始接受英文the Chinese nation概念的同时,受西方现代民族观念传入的影响,中文语境中的“中华民族”概念也开始产生。1902年,梁启超在《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一文中正式提出“中华民族”一词。在“中华民族”出现前后,梁启超还在各种文章中使用“中国民族”一词,后者应是译自日本的“支那民族”。而“支那民族”是否译自英文的the Chinese nation抑或是日本人合“支那”与日译西词“民族”(nation)所创的合成词,我们不得而知。但无论是“中华民族”“中国民族”或是日本人所用的“支那民族”,均是作为国号的“中华”“中国”“支那”与“民族”组成的复合词,这些术语产生与西方近代国族观念的影响及中、日、西方文化观念的交流有关。“中华民族”产生之初,应是特指汉民族。“中国民族”则复杂一些,梁启超有时用来指汉族,有时也会用作中国各民族的总称。在清末时期,“中华民族”一词并不经常出现,使用者也限于梁启超、杨度和章太炎等数人,反倒是“中国民族”的使用频率更高一些。伴随着中华民国的建立,由于“中华”作为民国国号正式确立,认同和使用“中华民族”概念的人迅速增多,且其内涵也逐渐由指称汉族转向涵盖五族的中国境内各民族。此后,指称中国境内各民族的“中华民族”观念逐渐传播开来,并逐渐取代“中国民族”,日益成为主导国内政治舆论的流行用法,被国共两党及国内民众所广泛认可与接受。
伴随着“中华民族”观念的形成、发展、确立与普及,中文“中华民族”概念也逐渐与英文中的the Chinese nation接轨。在清末民初,英文术语中至少有三个术语可以用来表示中国全体国民,即the Chinese people, the Chinese race和the Chinese nation。起先,the Chinese nation并没有固定的中文译词,具有留日背景的吴贯因1913年在《五族同化论》中将该词与“中国民族”对译,提出:“今后全国之人民,不应有五族之称,而当通称为中国民族Chinese nation,而nation之义既有二:一曰民族,一曰国民,然则今后我四万万同胞,称为中国民族也可,称为中国国民也亦可。”吴贯因继承了清末以来懂英文的华人知识分子对the Chinese nation的包容性理解,其特别之处在于黄兴涛所指出的,“他肯定还是较早清醒而自觉地给中国各民族共同体正式命名、并给予该词明确而延续至今之英文对译的中国人”。事实上,民国之后很长一段时间the Chinese nation的汉文对译主要延续了吴贯因所提出的“中国民族”“中国国民”及更为简化的“中国人”。1923年,广州革命政府发布由大元帅孙中山、外交部长伍朝枢署名的《要求列强撤销承认北京政府之对外宣言》,英文版由伍朝枢拟定,其中就出现了the Chinese nation,对应于汉文版的“吾民”一词,而所谓“吾民”实际上就是指“中国国民”。1924年1月起,孙中山在广州进行了一个关于三民主义的系列演讲。这次系列演讲中,他并未使用先前频繁使用的“中华民族”概念,而是代之以“中国民族”。1927年9月,《北华捷报》连载了这次系列演讲内容的英文精简译本,将原文的一处“中国人”和“中国民族”翻译为the Chinese nation。1928年,留美教育家李培恩将此次系列演讲稿的内容删减并译成《三民主义英文读本》在上海出版。李培恩在翻译时,也使用了英文中的the Chinese nation来指称原文中的“中国人”。
在民国时期,很多懂英文的中国知识分子对the Chinese nation的理解已经形成一种共识,其内涵是指全体中国国民,实际上等同于包容性中华民族。这个观念形成之后,以the Chinese nation译中文语境中的“中华民族”可以说是很自然的结果。1927年,蒋介石到日本访问,10月23日在东京发表了《告日本国民书》的声明,声明中多次使用“中华民族”指称中国国民。10月29日,《北华捷报》报道并摘译了声明内容,将蒋介石所使用的“中华民族”“中国国民”等均译成了the Chinese nation,而将“日本国民”译成了Japanese nation。《北华捷报》这次摘译是把the Chinese nation与“中华民族”进行直接翻译的早期尝试,尽管这还谈不上对译关系的完全确立,毕竟当时the Chinese nation有很多其他汉文译词。不过,“中华民族”在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已经成为国内政治场域的流行话语。当时一些懂英文的中国人也不时会在报刊上主动运用中华民族概念与话语,并偶或以英文the Chinese nation指称。如《密勒士评论报》1931年12月刊出宋庆龄批评国民党的一篇英文文章,“新的‘团结’政府……镇压任何旨在解放中华民族(the Chinese nation)的群众运动”。1934年4月,一位名叫陈福生的中国人投书《密勒士评论报》评论蒋介石发起的新生活运动,认为新生活运动将会给中华民族(the Chinese nation)带来新生活,“是复兴中华民族(the Chinese nation)的一个尝试”。
中国人在英文语境中频繁使用the Chinese nation,进一步促进了该术语与“中华民族”对译关系的确立。1940年留法归国学人谢康发表《民族学与中华民族的认识》一文时,他就把“中华民族”与the Chinese nation进行了对译:“我们所谓‘中华民族’,翻成英文应该是Chinese nation,法文应该是La nation Chinoise,她的涵义大概是由天然力及政治文化经济等力量造成的隶属中国国籍的人民的总体,或者说中国人民(La population de L’etat Chinois)的全部”。将“中华民族”与the Chinese nation进行对译的意义是重大的,“中华民族”当时是中国社会最重要的政治概念之一,对译其实有利于这一标识性概念的对外传播。不过,谢康的对译是个人行为,并没有官方背书,更没有成为统一标准,所以也没有改变相关译名混杂的问题。1943年,蒋介石出版了《中国之命运》,书中完善了中华民族宗族论,提出组成中华民族的各宗族存在着紧密的血缘关系,属于同一血统的大小宗支。该书出版后,先是由外交家、留美博士王宠惠翻译成英文于1947年在纽约出版,对于原文“中华民族”一词的翻译,该英译本就没有进行统一,而是使用了the Chunghua nation, the Chunghua people以及the Chinese nation。事实上,“中华民族”英文译名的完全统一是在新中国成立后才真正得以实现。新中国成立之初在组织翻译英文版《毛泽东选集》时,将书中出现的所有“中华民族”概念均译为了the Chinese nation。由于《毛泽东选集》独特的政治地位及巨大的世界影响,随着它的翻译出版,作为中国境内各民族总称以及表示中国全体国民的中文“中华民族”观念与英文the Chinese nation的对译关系被正式确立。
然而,对于中文“中华民族”观念与英文the Chinese nation的对译关系,西方世界起初并不接受,这种不接受不是说西方汉学家就不用the Chinese nation译“中华民族”,而是说一些西方汉学家仍按照西方的经验与逻辑惯习理解the Chinese nation,另有一些汉学家后来尽管承认the Chinese nation的范围扩大了,但其内核与中文的“中华民族”相去深远。
四、现当代西方汉学家对the Chinese Nation概念的再阐释
英文表达中区分中国人和汉人是清末以来中国社会建构多层次和包容性现代中国认同话语努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正如上文所说,西方长期以来用Chinese来指称中国人和汉人,黄兴涛认为,这就容易使人把中国人即是汉人这种认识固化,进而影响到“非汉人”的中国人身份及其所属王朝国家性质的判断。而清末以来,一些在华报刊如《北华捷报》等首先注意到了中国社会所流行的“五族”话语,开始使用原先的朝代名Han来指称“汉人”或“汉人的”特别是在辛亥革命爆发之后,革命党人大力宣扬使用“汉人”“汉人种”等口号术语来团结国内汉族同胞推翻满清统治,甚至专门投书《北华捷报》等在华英文报刊发表相关宣传文书或信件,促进了在华英文报刊越来越多地使用Han来表示汉人族称。在华英文报刊使用Han指称汉人的做法也影响了一些精通汉英双语的知识精英,如美籍传教士、汉学家毕范宇(Frank W. Price)以及留美教育家李培恩在翻译孙中山著述时均曾以Han来指称孙原文中的“汉人”,王宠惠翻译《中国之命运》时,进一步对“中国人”与“汉人”的英文译词进行了严格区分,使用Han专指“汉人”,以Chinese来指“中国人”,并突出Chinese对Han的包含关系。“中国人”和“汉人”英文术语的分离,对于“中华民族”概念与话语的完善极为重要,解决了在英文语境中理解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理念的术语障碍。
然而,面对清末以来中国社会建构多层次和包容性现代中国认同话语的努力,当时的西方汉学家并没有及时衔接上这套话语。美国汉学家拉铁摩尔(Owen Lattimore)曾在清末民国时期长期生活在中国,精通汉语,并与中国社会精英有过较为密切的接触,担任过蒋介石的顾问。拉铁摩尔注意到了当时中国社会正在积极建构现代中国认同话语。他在1950年出版的《亚洲的枢纽》一书中就详细论述了蒋介石在《中国的命运》中提出的中华民族宗族论,认为在中国的所有人都属于单一的中华民族,至于境内的各个民族集团都是构成“中华民族”的“宗族”。但他对已在中国被广泛接受的广义“中华民族”观念并不认可,拉铁摩尔在看待中国及其内亚边疆的人口时,展现了较强的汉(Chinese)与非汉(non-Chinese)二元对立思维。实际上,拉铁摩尔仍在近代早期的西方逻辑里使用the Chinese nation一词,其内涵仅指汉人(Chinese),而内亚边疆各民族则都是非汉人(non-Chinese),不属于中华民族。
与拉铁摩尔同时代的美国汉学家费正清(John King Fairbank)也曾长期生活在中国。他早年的一些著作中并不接受广义的“中华民族”观念,反而不时流露出一种汉(Chinese)与非汉(non-Chinese)二元对立思维。费正清1948年出版的成名作《美国与中国》中,将元、清称为异族统治(Alien Rule),而把蒙古人(the Mongols)和满人(the Manchus)称为异族入侵者(alien invaders),而非视作中国人(Chinese)。与拉铁摩尔不同的是,费正清晚年有了更多与新中国打交道的经验,以更为开放的态度面对包容性的现代中国认同话语。1983年,《美国与中国》再版,费正清做了一定的修改。他认为在国民党和共产党治下,满蒙藏已经被吸纳进一个扩张的中华民族/中华国家(the expanded Chinese nation),他还意识到将“中国人”与“汉人”均用Chinese来表示,无法体现出中华民族人口结构的多元化,因此在修订版中频繁使用Han Chinese来指称汉人,如他说“汉人(Han Chinese)的一个中国也应该包括作为文化少数群体的蒙古人、藏人、维吾尔人和很多其他少数民族”。费正清使用Han Chinese来指称汉人的做法可能也影响了当时及之后的很多美国汉学家。费正清的学生傅礼初(Joseph Fletcher)在为《剑桥中国晚清史》所撰写的《1800年前后清代的亚洲腹地》一文中大量使用Han Chinese来指称汉人而后来的“新清史”学者,包括欧立德、米华健(James A. Millward)等人也一再使用Han Chinese来指称汉人。
当代一些西方汉学家抑或中国学家已经充分认识到“中华民族”概念对现代中国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性。欧立德就提出,由于清帝国的领土扩张,传统上中国即是汉地、中国人即是汉人的观念已经是矛盾的了,因为无论是汉人(the Han people)还是汉文化(the Han culture)都没有“渗透”进清帝国的所有领土。中国人(Zhongguo ren)这一概念则是部分满足了对一个更为宽松的“中国人”(Chinese)定义的需要,可以解决这些矛盾。但他认为“最好的方案无疑是中华民族(zhonghua minzu)概念,与中华民国极为匹配,最广义层面意指‘中国人民’(the Chinese people),包括了汉(Han)、满、蒙、回、藏等,在20世纪引起了巨大回响”。尽管欧立德等“新清史”代表学者意识到“中华民族”概念的重要性,他们在理解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发展时,仍难以摆脱西方帝国观念和民族国家话语的影响,把“中华民族”概念的“合理性”归因于清帝国领土扩张,即中华民族的形成是一种“征服”的结果。正如另一位新清史代表人物濮德培所言:“帝国的征服遗产依然笼罩着中华民族国家的未来。”
可以说,费正清以后的很多西方汉学家承认存在一个广义的“中华民族”观念,他们自身也受这套话语影响,会在书写中国历史时作出一定妥协,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汉学家与当代中国学人所理解的“中华民族”是一回事。后者普遍认为中华民族是在历史进程中演化而成的。正因此,现当代的中国学者在书写中华民族的文明史时往往会追溯到先秦。但西方汉学家则认为现在的“中华民族”是近代中国以来政治建构的产物。无论是费正清还是欧立德,在表述“中华民族”时,都曾用过the expanded Chinese nation一词,意即当下涵盖了多民族的中华民族是原先的汉民族(the Chinese nation)的扩张,这实际上肯定了西方传统上中国即是汉地、中国人即是汉人的观念。欧立德还特别强调了孙中山的作用,提出是孙中山在某种程度上努力重塑这一扩张的中华民族,使之成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并认为这一政治建构策略也被中国共产党所继承。政治建构主义色彩在雷国俊(James Leibold)关于中华民族观念史研究的书中尤为明显,他进一步提出“中华民族”表明了梁启超、孙中山、蒋介石、毛泽东等人从清帝国的多民族遗产中构建出统一共同体的意图,认为中华民族是一个“想象的共同体”(imagined community)。从这个角度来说,哪怕是承认广义“中华民族”存在的西方学者,其所理解的“中华民族”观念也与当下中文语境中的“中华民族”仍有较大不同。
西方学者关于“中华民族”建构主义论说其实是受到民族主义现代论的影响,认为民族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产物。但这种建构主义论说忽视了民族形成的历史延续性。任何一个所谓被“建构”出来的现代民族,都不可能一下子凭空制造出来,必定要根植于一定的历史基础。正因为看到这一点,安东尼·史密斯(Anthony D. Smith)提出了族群象征主义(ethno-symbolism),指出现代民族的形成是一个长期演化的过程,并且具有前现代时期就已存在的族群基础和核心(ethnic bases and cores)。黄兴涛在讨论民族“建构”说时,借鉴族群象征主义批评构建主义对民族形成历史基础认识的不足,并进一步指出,清末民国时期“中华民族”一体认同观念的形成和发展,除了根植于历史基础,也具有现实基础。
五、结语
通过梳理近代欧洲早期文献中的the Chinese nation概念,我们可以发现把中国人视为一个民族,并且将之具象化为“中国民族”的观念在西方的历史非常悠久,而且这绝不仅仅只存在于英文世界。西方关于中国和中国人的知识生成与流动促进了英文“中国民族”(the Chinese nation)观念的生成与传播,而英文世界对“中国民族”的理解离不开西班牙文、拉丁文和法文等其他西文著述的影响。不过,近代欧洲早期的“中国民族”观念较为狭隘,其实是指汉民族。造成这种认识的原因一方面在于西方人当时对中国多元性和复杂性的了解极为有限,另一方面还受困于自身历史经验的投射,从而认为中国自古以来就只是局限于长城以南的汉地。随着明清易代,西方对中国的疆域范围认识有所变化,在18世纪的一些著述中,中国不再总是仅指长城以南的汉地。同时,伴随英国人对清朝认识的加深,他们也发现了当时满汉融合的趋势,这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他们更加谨慎地使用the Chinese nation一词。不过,当时西方人仍用西方帝国——民族国家思维框架基础上的“自我投射”来理解多民族的中国,用征服与被征服来理解当时中国的民族关系,没有真正改变对the Chinese nation的理解。随着19世纪以来欧美商人和传教士在中国创办英文报刊,英文“中国民族”(the Chinese nation)观念借助报刊媒介传播到了中国,对中国社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一部分通晓英文的华人知识精英也接受了中国人(Chinese)是一个民族(nation)的观念,他们甚至主动在英文语境中使用超越汉民族内涵的“中国民族”概念。英文“中国民族”(the Chinese nation)观念在中国传播的同时,由于受西方国族观念的影响及中、日、西方文化观念的交流,中文“中华民族”概念也随之产生。到了民国时期,作为中国境内各民族总称以及表示中国全体国民的中文“中华民族”观念逐步形成、发展、确立与普及,并与英文中的the Chinese nation渐渐接轨、对译。但是the Chinese nation与“中华民族”实现对译并不意味着西方就接纳了现代中国认同的话语体系,相当一部分西方汉学家实际上仍受传统认知惯性的影响,坚持在自己的逻辑里使用the Chinese nation,将之视作汉民族或汉人。另一些西方汉学家抑或中国学家尽管认识到“中华民族”(the Chinese nation)概念对现代中国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性,并且愿意在话语使用上作出一定妥协,但他们中很多人受到民族主义现代论的影响,其“中华民族”观念带有浓烈的政治建构主义色彩,这使得他们在书写中国历史时仍会突出“汉”(Chinese)与“非汉”(non-Chinese)的二元对立。
文章原载:《人文杂志》2025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