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登高:人力资本跨国流动及其融资网络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5 次 更新时间:2026-05-25 11:07

进入专题: 契约华工   人力资本   跨国流动   偷渡移民  

龙登高 (进入专栏)  

摘要:本文考察三种移民及其融资网络:19世纪契约华工、17-18世纪欧洲到美利坚的契约白奴(indentured servants),重点则探讨1980-2010年的福州偷渡客、蛇头与跨国融资网络。三者相互印证,从特殊的移民现象形成一般性的认识。研究发现:跨越国界,移民通常经历了从农民到工人进而到企业主的转换,往往意味着人力资本的边际价值提升。跨洋迁移对普通人来说成本很高,但由于能够催生出特定群体的跨国融资网络创新,促成跨国移民及其人力资本的提升,因而利益相关方都能从中获得可观的回报。也就是说,鲜为人知的民间跨国融资网络,是通过出国移民过程中人力资本的未来收益变现而形成的。这些发现,澄清了以往有关契约华工、偷渡移民的认识误区,原创性地揭示了跨国的民间融资体系的形成及其特征,解释了围绕跨国移民所形成的信贷信用机制与跨国融资网络,也论证了人力资本的跨国实现路径,从而具有其理论贡献。

关键词:偷渡移民  契约华工  人力资本  跨国流动  融资网络

一、引言

(一)缘起

20世纪80年代至21世纪初,中国沿海福州、温州等地偷渡客不惜债台高筑,屡叩欧美国门,前赴后继,趋之若鹜。国内外媒体与宣传机构,以及很多研究人员,为偷渡客的悲惨遭遇而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为他们受骗上当的非理性选择而困惑不解。中国大陆的媒体,呼吁不要上当受骗;美国的媒体与学者则痛陈偷渡客在唐人街的悲惨生活,揭露他们所受的残酷剥削(邝彼得, 2001)。偷渡是痛苦的,甚至不少人间惨剧发生。无论是偷渡过程中的惊心动魄与担惊受怕,还是偷渡成功后艰难困苦与种种非人遭遇。非正规移民从偷渡到异国谋生,他们的悲惨遭遇,国内外媒体的报道不胜枚举。

无独有偶,19世纪投奔怒海,前往东南亚、拉美及美国的契约华工(indentured labor),在华南被称为“卖猪仔”,跨洋长途旅程时有可能葬身海底,在异国他乡工作饱受凌辱,也被认为是受拐骗甚至掳掠。1850-1875年契约华工的记载,都有触目惊心的大量中途死亡数字。1847-1873年中美洲苦力海上死亡率,输入古巴36.84%,秘鲁35.18%,圭亚那30%,巴拿马22.34%。哈瓦那契约华工,1857年10个国家65艘船,从中国装运23928人,途中死亡3342,平均高达14%。

上当受骗的移民应该是存在的,可是,上当受骗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发生的,不可能延续数十年。他们对其间的苦难与风险,应该有所了解,也应该有所思想准备。既然如此,他们为什么仍然不畏艰难,前赴后继?在国际机构与美国基金资助下的欧美学者,通过实地调研取得了成果,如陈国霖(Ko-lin Chin. 1999, 2004),邝治中(即邝彼得,Peter Kwong.1997, 2001),彭轲与朱梅(Frank Pieke and Mette Thuno, 2004;Frank Pieke, 2007)等,从社会学的角度做了一些学理解释,试图澄清媒体的感性认识。不过,由于偷渡客、蛇头及其资金往来,都是地下运作的,缺乏可靠的记载,更没有统计数据,因此其研究成果是有限的。

本文根据美国警方与法院发布的案例、美国政府如国土安全局与报刊公布的调查材料,结合笔者在美国的几次(2003,2005-2006,2010,2018)与福州的实地调研,将偷渡客、契约华工与17-18世纪欧洲的契约白奴(indentured servants)三种移民群体相互印证,用经济学理论分析其通过跨国流动实现人力资本价值的逻辑关系,以及围绕移民形成的跨国融资网络。

(二)人力资本与偷渡客

人力资本与偷渡客、契约奴似乎风马牛不相及。然而,从经济学视角来看,任何人都是一种人力资本载体;人力资本价值的提升,通常是通过教育、培训来实现,但也可以通过跨国流动来实现,而后者往往是被人所忽视的。

一是劳动力或人力资源,通过跨国流动,其边际价值得到改变,多数得到提高。就像一盆水,在江南水乡的边际价值几乎是零,甚至有可能是负数,但在沙漠里,就可能贵如黄金了。中国农民为数甚巨,在农村囿于一亩三分地,其价值几乎趋于零。但跨国流动后就不一样,通常得到大幅度提升。中国城市化率,1978年不足18%,1990年26%,2000年也不过36%,因此农村劳动力总的来说人满为患,国内消化能力有限。新世纪后城市化快速发展,2010年为50%,2020年已高达63%,农民大量转变成市民,农民的边际价值提升,偷渡现象越来越少了。

二是跨国移民后,其能量得到充分释放,人力资本价值得到实现。一个简单的事实是,中国农民的劳动力通常大量闲置,而在美国唐人街的偷渡客,在中餐馆每天紧张工作12小时。如果说农民到美国后边际价值提升,与之相对照,中国的许多白领、金领移民到美国后,其边际价值多数被降低了,因为英雄无用武之地,其原有的才能在美国得不到发挥。

三是跨国移民的边际价值提升,通常来说,其障碍越大,成本越高,风险越大,其投资收益通常越高。本文所论移民群体,其障碍与风险,可能无出其右。

关于“偷渡”,官方文献中,清朝雍正十二年谕旨已明令打击“人民偷渡外洋”。历代中国政府对人民出境都是严加管制的,至今仍是如此,而偷渡客更是被严厉打击的。偷渡客属于非正规移民的一种类型,指未经批准而进入他国的人员,也被称为非法的、秘密的、无证件的或非正常的移民(ILO 2004),即所谓非法移民(不被国际组织正式使用)、无证移民、未批准移民等。

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美国未获许可的移民每年超过70万人,在绝对数量和增长速度上都超过合法移民。美国国土安全部2006年8月公布的报告显示,非正规移民总数达到1100万,而2000年的数字为850万人,每年增长40.8万。当年华人非正规移民23万,比2000年增加4万。在亚洲国家中,略高于韩国与菲律宾的21万,低于印度的28万。美国非法移民的洪流主要来自墨西哥与中美洲,中国无证移民居于第五位。在美国华人无证移民中,被抓获而后释放的有7.2万名,被明令递解出境而仍留在美国者逾3.9万名(Brian Friel 2006)。在欧盟,2002年提出难民申请的中国人有3675人,在10多万申请者中占不到4%。2005年国际劳工组织估计滞留在法国的中国偷渡客人数约为5万。英国边境拦截的非法移民数量,2000-2003年来自中国者居于第五位。

中国虽然拥有世界1/5的人口,但移民与非法移民在世界总量中的比例不大。在非正规移民最盛、人数最多的美国,2000年来自中国者只占1.6%,2006年占2%,同期在欧洲的比例,法国的4%可能是最高的。因此,世纪之初中国非正规移民大约占世界总数的2-3%。2010年以后,源自中国大陆的非正规移民大幅度减少。

二、跨国实现人力资本价值

人力资本在跨国流动中实现其边际价值的提升,从而吸引投资从中获益。偷渡费用高昂,20世纪90年代达四五十万人民币,但这里的关键在于,多数移民并不是在走出去时就已经拥有了如此巨额资金。实际上,移民个体或家庭几乎是无法自我实现,无力支付跨洋船票或偷渡费用的,必须通过金融工具寻求未来收益的变现。他们以跨国移民作为申请理由,先进行借贷,到达目的地后通过在当地的辛勤工作获得此后的工资、收益,并以此分期付款,偿清债务。例如赊单工制度通过签订“卖身”契约,出卖自己4-8年的劳动力乃至人身自由,以还清移民贷款。移民者靠劳动和跨国流动中边际价值提升形成了足够的回报预期与信用保障,使利益相关方看到了其中的人力资本投资回报,于是不断吸引各方资源围绕跨国移民形成投资网络,并在融资网络内生成了信用、信贷机制,实现分期付款,从而发挥跨期调剂的金融功能。

(一)从农民到工人到企业主

“在福州放下锄头,到纽约拿起铲子”,形象反映了跨国流动实现从农民到工人的转变。其人力资本的边际价值,在农民人口众多的中国,几乎趋近于零。到纽约变成工人,在低端劳动力稀缺的美国,其边际价值大幅提升,体现于其收入水平的强烈反差。

1993年部分移民工作量与收入,115个餐馆工人,每周工作72小时,月薪1520美元。制衣厂工人(通常是女工),每周工作70小时,月薪1252美元。其他工种更高一些。非法移民所获工资,高于联邦规定的最低工资线(陈国霖. 1999: 230)。相比较而言,当年福建省人均GDP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为3556元人民币,约为440美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922.93元,约当340美元;农村居民纯收入1210.51元,仅当约140美元。这意味着,福州农民如果能够在纽约就业,1993年其收入陡增数十倍,甚至接近百倍。

另一方面,农民的人力资本在农村是闲置的,因为福州农民人均不足1亩地,无活可干,即使在地里绣花一样精耕细作,人力资本的天花板仍很无法突破。农民只有走向市民化,从事工业与服务业,其人力资本价值才能得到释放。但八九十年代中国城市化率还非常低,跨国移民却能实现从农民到工人的转变,实现人力资价值的提升。而美国经济对底层劳动力的需求很大,约1200万非正规移民,正是市场所需要的劳工。

并非被欺骗而偷渡。法国的非法移民受审时,法官总会问:“遣送回国,或蹲监狱三个月,你可以选择”,回答都是千篇一律的,“我不愿意回国”(www.panoeu.com)。显然他们不是被蛇头骗来的。像黄金探险号中99名被遣返的偷渡客,60人又通过非法途径返回美国,有的屡次三番偷渡。为了实现人力资本,不少偷渡客九死一生,锲而不舍。Li入狱两年后被遣返,回到中国被殴打、罚款、强迫结扎。他无力偿还偷渡费,因为欠钱被亲友看不起,1年后,他背负5万美金欠款,再次来到美国。他不断地在美国各地的中餐馆间流浪打工。长乐人Kaiqu Zheng,1990年他搭机偷渡来美,被海关怀疑是恐怖分子,原机遣返。1993年搭上黄金探险号,坐了两年牢后,面对遥遥无期的自由,他自愿被遣返。不久,他又搭飞机回来,但假护照被识破,第三度被遣返,可谓锲而不舍。

(二)获得自由后的未来预期收益

偷渡客的参照对象,不是美国人,而是祖籍地乡亲。相对于美国合法的华侨华人更不用说美国公民来说,4年非法打工期间的确可以说是悲惨的,但相对于在家乡的农民来说,一旦偷渡成功,他们获得的工资是很有吸引力的。更重要的是,4年后获得自由的生存与发展,其普遍性是家乡农民所不具备的。

1. 4年后偷渡客通常走出纽约唐人街,在外州开店,成为店主,有房有车。美国4万家中餐馆,无处不在,大多都是福州人所开设的。

2. 其下一代在美国接受良好的基础教育,进而多能在名校上大学。美国重视基础教育,即使是偷渡客的孩子,中小学都是一视同仁。在国内城市打工,他们的孩子却大多成为留守儿童,与父母分离。

3. 通过大赦、或不同州的规定,可能获得正式身份,从而能够带动亲属移民;这种连锁移民,使之能获得对人力资本投资的收益。农民如果在国内打工,即使一二十年,也不可能获得大城市户口。

4. 移民省吃俭用,回老家盖豪宅,光宗耀祖。有的甚至成为新一代爱国侨领,衣锦还乡。历经千辛万苦,此类移民反而比一般人更加怀念和家乡,具有强烈的中华情。

媒体总是大力宣传并苦口婆心地劝告人们不要上蛇头的当,然而侨乡对美国同乡的信息其实有足够多的了解,在信息充分的条件下,通常能够做出理性的选择。否则不可能解释二十多年来福州前赴后继的偷渡热,不可能解释九死一生之后,仍然有那么多人屡次三番进行偷渡,不可能解释福州侨乡拔地而起的一座座豪宅,也不可能解释几十万福州人到了美国,福州人的餐馆逐渐遍布美国。

以偷渡英国为例,偷渡成功并找到工作后,一般每月省吃俭用可寄回家上万元。平潭村村都有不少人到国外打洋工、打黑工,大约有七成左右的人能够在国外赚到钱,多的一年十几万元,少的也有几万。大致而言,六七成的偷渡客能够赚钱是可信的,偷渡集中地长乐与福清等地兴起的豪宅与寄回的汇款可以说明。世纪之交,长乐人一年合计从境外汇回来的资金达到30多亿元人民币。

在陈国霖(1999:249)的300个访谈对象中,有190人即64%的移民打算永久留在美国,85人即29%的人想赚到足够的钱后回到中国。一名长乐人说,“自我来这儿后,我的家就变得富有了。我的父母很幸福,因为受到别人的尊敬。”一名来自闽侯的移民说,在美国非常辛苦,但“为了成功,就必须忍受这一切。我相信来这儿的决定是对的”。一名21岁的长乐人说,“我想我来美国的决定没错,因为这儿有很多赚钱的机会。尽管要吃很多苦,但只需工作几年就能还清债务,还清后我就可以存钱。如果呆在中国,我这一辈子又能赚多少钱呢?我将根本没有翻身的机会。”

在美国的偷渡移民,假如偷渡费5万美元,借款2万,每年还款1万,4年还清债务。此后,他的选择空间更大,收入也会增加,他可以帮忙或担保,让自己的妻子或亲戚过来。一个受访对象就是这样,妻子到美国后,两个人打工,很快就小有积蓄,4年后从曼哈顿迁至康涅狄克州纽黑文市,买房子与车子,开餐馆。他们还有两个孩子,都在美国享受高质量的义务教育,摆脱了中国高考的激烈竞争,节省了许多中国孩子所需要的高昂留学费用。

“去拼搏赚钱”是他们压倒一切的动机,而不是去享受西方福利,他们对迁移过程中的成本与风险,都有足够的估计。正如彭轲与朱梅等的研究结论:他们是“一群希望靠自身的力量寻找就业机会、赚钱致富的移民。”(Frank Pieke and Mette Thuno. 2004)“翻身”的机会对留在原居地的农民来说不具备普遍性。著名的偷渡源地长乐的一个偏僻乡镇,有4个“先富裕起来”的朋友,到2003年笔者调研时,3个留在国内的都处境平常,没有进一步富起来,唯有这个偷渡美国者,经历几年艰辛之后,在美国有房有车,还开了一家餐馆,两个孩子在美国读书——被乡亲视为成功者。

1  华人未获允许的移民在美国的数量(万人)

 

2000年数据:U.S. Dept. of Homeland Security, Office of Immigration Statistics, 2002 Yearbook of Immigration Statistics;2006年数据:Jeffrey. S Passel. 2006;U.S. INS. Estimates of the Unauthorized Immigrant Population Residing in the US: 1900 to 2000.

(三)成本、机会成本与风险

偷渡客在家乡盖漂亮房子,每年有钱寄回家赡养老小,为此他可以忍受任何苦难。许多不久后在美国买房子买汽车,开餐馆,有可能在8-10年之内全家彻底翻身,如此,还有什么不能承受之苦?还有什么风险不能承担?

偷渡客的确付出了很高的机会成本。就工作压力、生活的安逸来说,其实通常比不上在家乡,在老家至少是温饱的,或者是小康的,个别甚至是优裕的生活。一些偷渡客表示失望,大多数怀念家乡生活,甚至后悔当初的决定。但现实给予的选择是有限的,无奈的,也是残酷的。他们不甘心于世世代代的贫穷,希望改变现状,不惜代价。已经度过了悲惨岁月的一个访谈对象,实现了美国梦,但仍不满。有些失落地说,“其实这么辛苦为了什么呢,整天工作,没有休息与娱乐,还不如在家呢”。当他们这么说的时候,既有一种无奈与不满,也包含着一种成功人士的困惑。许多在奋斗中有所失去的成功人士,就像许多华人专业人士,他们在美国成家立业,但也失去了在中国飞黄腾达的机会,也难免产生“好山好水好寂寞”的惆怅。

事实上,无论他身在何处,要实现其人力资本价值,哪一个农民不需要经历凤凰涅槃呢?即使出国留学——另一类人力资本投资者,哪一个学子不经过4-9年炼狱般的洗礼呢?有的要痛割机会成本,或者要忍受家庭分离,忍受文化孤寂。

关于风险,主要是来自于出境与入境。在中国,偷渡与非正规移民,被视为犯罪而严加打击的,不遗余力。当偷渡者在出国之时被截获,被遣返或被引渡回国,执法人员都视之为犯罪分子。

在美国及欧洲,偷渡客即使被抓获,仍可生存下去,极个别才被遣返。或者可以钻法律的空子,以各种理由在美国打三年官司,期间可名正言顺地打工,从而赚到足够的收益来还清债务并有所补偿。至于美国金色号惨剧、伦敦拾贝惨剧,在他们看来,其概率可能就像交通事故一样,那是天命之所属,几乎不能归入风险来考虑的。当记者充满同情地采访福州乡亲看到这些惨剧有何感想时,乡亲居然满不在乎地告诉他:“以前都没有过,别人都没事。”面对这种小概率的大事件,人们通常都怀有侥幸心理。

黄金探险号的偷渡客中,目前总共220名在美国,在现存270人中,占81.5%。在拉美避难者与回到中国者只有38名,仅占14%。有171名通过各种途径获得释放、庇护或其他身份,占现存总数270人中的63%。如果再加上后来又返回美国的60人,则占总数的85.5%。他们遍布美国各地,大多数人在自己的或他人的中餐馆工作。许多已经结婚,在美国生儿育女。只有少数人成为美国公民。大多数由于没有合法身份,他们14年没有见过家乡的家人了,包括配偶与孩子。因为没有身份,他们被雇佣而遭受虐待,工资远远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Jeffrey. S Passel. 2006),甚至被拖欠、扣留。他们没有福利与保险,一旦生病或工伤,则无所依靠。但偷渡客通常是与老家的乡亲们比较,只有他们的下一代才与美国人进行比较。

但对于中国农民而言,只要有途径改变自身的命运,任何苦难都不畏惧,因为这种途径实在太少了。正如平潭县一名立志出国打工青年所说:“人活一世,就得拼搏,男人可以去冒险,甚至是生命危险,但不能穷,只有最没本事的人才在家里受穷。”因此,“等筹到资金,我就马上去英国打工赚钱。”梦想有朝一日能出国挣大钱,从根本上改变自己的穷日子,无疑是许多平潭青年男子,乃至不少普通中国年轻人追求的人生目标。平潭一名干部说,“出国打工几乎是每一个普通平潭男子的梦想。”如能干的林斌,在家过得也不是很差。但林斌说他要赚大钱,盖新房子,还想做华侨成为富翁,让家里人在村里能抬起头来(瞭望东方周刊, 2005-1-23)。问题不在于实现人力资本所付出的代价的高低,而在于是否存在实现人力资本的途径。

(四)市场需求与社会容忍:欧美如何对待偷渡客

市场对底层劳工的需求很大,因此美国很多时候在事实上默许偷渡客。这些非正规移民,只要不犯罪,基本上就可以在美国生存下去。遇到大赦,或通过各州不同的制度与政策,有可能获得美国身份。来自中国的偷渡客,不少以计划生育不让生孩子的理由,申请难民身份。在英国,对未成年偷渡客的宽容态度,连留学生翻译都羡慕其待遇。更重要的是,非正规移民在欧美有就业机会,可获得生存与发展机会。彭轲、朱梅(Frank Pieke, Mette Thuno. 2004)等的研究表明,非正规移民之所以屡禁不绝,根本原因在于欧洲存在就业机会。

偷渡客通常被冠以非法移民,欧美却不乏同情之声与辩解之言。David Kyle, Zai Liang(2001)认为,不能把偷渡进程各个阶段中的人物与行为一律视为犯罪或邪恶。Frank Pieke, Mette Thuno(2004)等认为作为商业操作过程的跨国迁移,不一定是犯罪性活动。无证移民国际合作平台(PICUM)对欧洲的情况做出了如下总结:“居住在欧洲的无证移民被排除在社会以外,并且在面对边缘化的情况时极度脆弱。欧洲需要并正在使用无证移民,但同时又不愿对他们所做出的贡献给予任何奖励。无证移民在许多方面受到打击,包括在接受基本的社会服务方面受到阻挠。值得警惕的是,现已出现了一种趋势,即将无证移民本身视为罪犯并对公民和民间组织为他们提供社会和人道主义的援助进行惩处的趋势”(ILO 2004)。

在具有移民传统的美国,偷渡客与无证移民受到广泛的同情。1993年黄金探险号惨案,当时的纽约市长David Dinkins曾信誓旦旦:“这些人来美国寻找自由,我一定会让他们成为公民。”3年后,当地的居民组成声援团体,每周在监狱外集会,藉歌声表示抗议。有人定期探视被羁押的偷渡客,由义务律师为其上诉,并派代表至华府游说。专门的黄金探险号网站,收集和整理了轮船上移民的文字与影视资料,为之鸣不平。各国无证移民,也大张旗鼓地走上街头,要求自己的利益。2006年4-5月,美国各州数百个城市数百万人游行,声援无证移民,要求修改移民法。仅4月10日,全美39个州约149个城市近200万民众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游行,要求为无证移民寻求出路,给予合法身份。2007年美国总统也力图通过新移民法解决身份问题,奥巴马实行大赦。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来自拉美的非正规移民还在游行,争取其正当权益。

美国移民局的官员并不痛恨偷渡者,但他们憎恶蛇头,还有那些做假的律师。法国有的法官同情非法移民,在非法移民等待遣送的12天中,有的就被释放出来。只有20%的非法移民最终被驱逐,80%的人由于各种不同的原因留了下来(韦尔, 2002)。美国联邦与各州的许多法律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无证移民。非正规移民因为没有证件,生活有许多不便,通常也不能享受美国的福利。《华尔街杂志》有一则报道,2002年上半年,纽约政府为911之后失业工人提供培训项目,前3个月约350人前往签到,其中300人因为无证件而不合格(Mei Fong, 2002)。联邦与许多州为无证移民提供了一些便利和基本生存条件。如1996-2002年美国税务局累计给出的纳税号码高达680万个。这一号码可以在当地税务局拿到,有的地方甚至可以通过同税务局挂钩的教会和当地居民的社区活动中心申请这一号码。他们绝大多数都是无证移民。纳税对于无证移民转合法身份时有所帮助,还可以帮助这些人在一些州开设银行账户,考驾照等。税务资料是独立的,美国法律禁止税务当局同联邦移民官分享纳税人的资料,不会成为移民官遣返非法入境者的证据。

20世纪60年代以前,美国基本上是一个自由移民的国家。在“国家”的名义下,保护既得利益者,反对自由选择,是对人权的违背。美国人、媒体、议会、政府,对非法移民的问题众说纷纭。墨西哥进入美国的非法移民如潮水一般,达七八百万。但当美国讨论移民法修改时,墨西哥政府表达自己的立场,不是如何加强对墨西哥本国进行人口流动的管制,而是旗帜鲜明地要求保护无证移民,甚至反对美国在边境修筑长城。

三、利益关联方与人力资本的跨国投资

不惜重金仍要冒险出国受洋罪,这里的关键是,偷渡客并非已经有40万人民币的资金,而是通过移民生成信贷创造出来的!或者说,各利益相关方围绕偷渡移民进行人力资本的投资,形成了跨国融资网络,形成了金融工具创新,福州农民获得了信贷渠道,能够将人力资本未来收益变现。相反,如果没有跨国移民,就不可能形成跨国融资网络,就不可能生成信用与信贷。

(一)融资方式:借贷与分期付款

1.借钱首付

偷渡伊始,需先期支付给蛇头一笔钱,相当于首付。这笔钱只是移民总费用的一部分,但对八九十年代的福州农民来说,鲜有人能够通过存款积累,即使省吃俭用勒紧裤带存钱,那也将遥遥无期。通常以如下三种形式完成首付。一是亲友借贷,二是合会(Financial rotating association)的形式筹集,三是民间放贷,其中不乏高利贷。

在八九十年代的福州,只要偷渡,通常就能获得借贷。求学或经商,则很难借到钱,因为经商的风险太高,求学的还款期太长,而且二者也缺乏成熟的信用机制与融资体系。在长乐、连江等地,甚至获得民间借贷的途径,唯有偷渡。“借钱做生意没人肯借,如果是出国打工,只要你愿意去借钱,不愁借不到,当然要利息。”在福清一些“偷渡文化”高度成型的村落里,要做点小买卖,大家是不信任你、甚至不怎么瞧得起你的,你当然也借不到一分钱。而当你鼓起勇气要“出去”,即使你昨天还不名一文,背着一屁股烂债,也很快就会有人愿意资助(借)你十几万。做生意有风险,一旦亏本,投资付之东流。放高利贷也是如此,如果不能确信你具有偿还能力,谁也不会放贷出去。由此可见,无论是借钱的亲友,还是放高利贷者,都对出国移民的投资回报具有信心。

借贷,实质上就是未来收益变现。也就借助第三方实现“跨期调剂”,这就是金融的本质。

2.担保与分期付款

唐人街老板为偷渡客担保,首付之后,有此担保即可启动旅程。到达目的地之后,据说第二天就在中餐馆或车衣厂上班,通常就是担保人的店铺。老板群体有时分为总担保人与分担保人,几天内向蛇头交清偷渡款。偷渡客则通过为老板打工,每月从工资中扣款,分期付款偿清债务,包括唐人街老板的垫付资金和在家乡的欠款。

偷渡客通常由老板包食宿,加之极端节衣省食,因此他们几乎没有消费开支。如果第一年非熟练工月薪1000美元,第二年以后作为熟练工可达1500美元,几乎可全部用于分期付款还债,通常3-4年左右就可以还清债务。当然食宿条件是极差的,甚至唐人街地下室的一个床位三个人轮流睡,每人8小时。唐人街人满为患,卫生条件可称恶劣,污水横流,垃圾遍地。

跨国网络内的人际信用(详后)是担保品,比如亲友借贷,唐人街老板担保,信贷的基础是信用与偿还能力,如此形成信贷与分期付款的融资方式。

3.专业化的地下跨国金融机构

由于移民的增多,与国内联系的密切,也包括偷渡“业务”的扩大,跨国金融网络逐渐走向专业化,专门从事放贷的民间金融机构形成,为新移民与偷渡客提供跨国金融服务,从中获利。具体来说,蛇头群体中开始出现分工,有蛇头专营放贷,郑翠萍在曼哈顿的钱庄业务日益红火。一方面是因为其良好的信用,这是金融机构的生命线,另一方面,则是其经营跨国汇兑,是当时正规银行所做不到的服务。在纽约钱庄存入美元,第二天在福州的乡下亲友就可以取到人民币。

这种跨国金融业务,在闽粤侨乡源远流长,最初的侨批水客,到专业的侨信局,成为连接侨乡与海外乡亲的金融纽带。(Liu Hong, Gregor Benton.2018)

(二)围绕偷渡客人力资本而形成利益共同体与投资网络

在这一跨国金融网络中,各利益相关方形成共同体,蛇头、唐人街老板、侨乡放贷客都获得投资机会,通过对偷渡客人力资本的投资而获益。

唐人街老板获得廉价的劳动力,中餐馆与车衣厂得到持续发展。其中的车衣厂,面临来自中国制造价廉物美的竞争仍能延续一时。它与珠三角的订单生产如出一辙,实际上是将中国廉价劳动力的优势,通过偷渡从东南沿海转移到美国唐人街,其优势是节省了跨洋运输费用。

蛇头是偷渡的组织者,通常是一个群体,来自国内和国外。在媒体上蛇头大多是面目狰狞的,事实上,他们就是地下的跨国移民中介,从中获取收益。平潭中介郑先生说,顾客送不到目的地,他就得赔付所有的费用,这个风险就得由他承担,风险这么高,他送走一个人也只能挣几千元。市场竞争所致,“因为做的人太多,赚高了你没地方赚。”在陈国霖(1999:234)的访谈对象中,逾50%以上的移民都说他们没有借钱支付预押金,但90%的在美国开始找工作时身负债务。其中62%需要请求在中国的亲戚帮助,55.7%得到了美国亲戚的援助,20%是在美国和中国的朋友资助下来到美国的。在105名已经还清走私费的移民中,他们平均花了26个月,即2年多的时间。

蛇头在侨乡与唐人街多是具有信誉的“侨领”。郑翠萍长期经营跨境偷渡,供不应求,在家乡门庭若市,排起长队报名,据说有妇女从队列人群的胯下挤进去,希望为丈夫获得偷渡机会。蛇头往往是一个群体,高峰时租用轮船跨洋运输,其中金色探险号功亏一篑。郑翠萍被抓获,美国警方如获至宝,以为抓到一个贩卖人口的黑社会集团。然而,偷渡各方是一个市场联结的网络,金色探险号从中国沿海,到泰国经非洲肯尼亚,分别接上那里的偷渡客,远渡重洋到达纽约外海上。最后一环是高难度的接驳环节,由于承接者越南华人渔民发生内讧,失约不能前来,乘客无法从轮船转移到小船来上岸,以致发生惨案。郑翠萍与其他环节的蛇头都是交易关系,而不是指令关系,并非黑社会集团。郑翠萍在纽约唐人街与家乡都富有声誉,以致在纽约审判时,乡亲们纷纷向法院发来陈情书,声称她是一个好人,一个善良的人。

投资回报的持续与增长,源于华人族群在美国经济中的扩展(详后)。有学者认为,老移民挤压新客,老板剥削非法移民,因此偷渡移民不可能成功,这种现象的确是存在的。但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其假设前提之一,就是族群经济为一个固定函数,就像一块蛋糕,老板或老移民多切一点,新客与无证移民就会少一点。然而,问题的另一方面是,他们不仅在分蛋糕,更重要的是在制造更大的蛋糕。新移民来得多了,中餐馆就会增多。假设一个大厨先后担保了5个乡亲赴美,不久他们6个乡亲就能开一家新的中餐馆或外卖店,大厨成为老板,新移民成为大厨。以此类推,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遍布美国的福州人中餐馆就是如此形成的。亲友移民链越来越长,乡亲在美国的发展空间越来越大。因此,虽然老移民多切了一点,但新移民也能分得一份,也能逐渐增加,因为族群经济具有自我增生的机制。因为有了一定的资本积累,这些利益共同体能够创造更高的价值,获取更大的收益,也能应付更高的偷渡费。

老移民与新客,老板与无证移民,他们形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从偷渡客的人力资本实现中获取各自的利益与价值增殖。邝教授自己也谈到,那些先来者利用后来者劳动力,在餐馆与车衣厂发了财。逻辑上正是如此,持续的新客,虽然会给先来者带来压力,却为还清债务开办新餐馆或走出唐人街的先来者提供了劳动力或合作伙伴。而先来者,通过提携后来者,自己也得利。十年或几年之后,后来者(新客)就会成为先来者,如此类推。

(三)信用与信贷的生成

在跨国金融网络的形成过程中,利益相关方的博弈下,同时逐渐生成了信用与信贷机制。对于偷渡客而言,在这一网络内获得信贷机会,即以第三方为担保的借款,或者说,将人力资本的未来收益变现获得融资。

由于这一跨国网络的特定性,第三方担保的特定性,这一信贷机制具有较高的门槛。在八九十年代的长乐农村等地,信用制度缺失,正规信贷机制尚未生成,这几乎成为普通人获得融资机会的“唯一”途径。就像最近20年,中国普通人获得信贷的机会,就一般意义而言,唯有信贷购房。简单来说,平常百姓只有信贷购房时才能从银行借到钱,除此之外,经商、投资、求学都不可能。这是因为,购房信贷机制已经较为成熟,自20世纪20年代从美国形成以来经过不断试错与改善,形成了银行、消费者、投资者、房利美与房地美、政府等各利益相关方之间的信贷机制。可见信贷工具的形成是非常不容易的。

这一地下跨国金融网络中所生成的信贷机制,其基础有二:

一是具备偿还能力。对偷渡客而言,以出国移民与打工为预期而筹集到资金,从而为自己创造获得更高收入的条件,这是一种人力资本变现。偷渡客人力资本的投资,不仅仅是其个人行为,因为他的投资来自于家人与国内外亲友。如果没有足够的回报预期与信用保障,乡亲们通常都不会借你几万、十几万,无论是做生意,还是读书,他们不会借钱给你。亲友关系并不能替代投资回报,主要作为信息纽带,也可成为信用纽带,但亲友信用是一柄双面刃。只有在出国赚大钱的预期之下,他们才会借钱给你,你的人力资本才有机会得以变现。

二是网络内的人际信用。利益关联方形成的网络,具有约束机制(龙登高, 2019),如果违约,就会受到惩罚。人际信用为纽带的网络,其边界是有限的,不具备拓展性。因此,蛇头与偷渡客网络,局限于福州地区,尤其是长乐、连江、福清等县。该地区之外,人际信用与网络约束机制就难以发挥作用。其他地区民众,无法利用这一人际信用基础上的金融网络来争取信贷。

(四)族群经济的扩展力

邝治中的一个有名的观点是,机会就像一个漏斗,越来越窄。主要是指族群经济发展前景有限,既不能容纳更多的移民,也不能给移民创造更好的前景。他说,如果移民一个月存1000美元,或许可以与他人合伙开一家快餐外卖店。但此时环顾周围,在曼哈顿,每个街区有两家福建人外卖店,他们正在彼此竞争相互残杀呢。中餐业因竞争激烈而彼此厮杀,给新移民留下的空间极小。如果囿于狭小的唐人街,的确是这样,中餐馆与制衣厂都趋于饱和,劳工饱和,市场饱和。但是,新移民以此为栖身跳板,而原来的非法移民合法化或赚钱之后大多选择离开唐人街,原有的餐馆业主可能改行,或抓住了新涌现出来的机会,转向其他行业或其他地区。唐人街与华人社会涌现出新的行业、新的需求、新的机会,会把移民由此引向更广阔的天地。(龙登高2007第四章)

另一方面,如果移民的前途除了所谓主流化之外别无他途,那当然在唐人街里也不可能有出路。但如果把美国视为一个多元化共同发展的经济体,就可以发现唐人街经济能够吸纳、消化移民,并有助于新移民在美国立足和发展。在这一点上,周敏(Zhou Min, 2005)的观点给人启发。如果把族群经济、劳动市场、就业市场视为固定不变的函数,那当然涌入的移民越多,机会就越少。然而,族群经济虽然在美国是作为边缘经济的存在,但仍具有自我扩张的能力。而且能够自我生成出新的市场机会,华人大巴就是华商抓住利基实现商业创新,形成城际直达大巴新行业的典型。(Long Denggao, 2014)

由此看来,可以把邝教授的“漏斗”倒过来,移民从一个狭小的漏斗口进入时,付出极高的代价,历尽艰辛,几年后从较大的漏斗口出来,他们会面临越来越宽广的机会与发展空间。事实上,这些移民的前辈,也是这么走过来的,所经历的苦难,有过之而无不及。没有百年前20世纪初华盛顿州州长家里的台山佣人,就没有骆加辉这位21世纪初的华盛顿州的华人州长。台山人马万昌(丁龙,1857-1936),就是19世纪后期的契约华工,获得自由后勤俭谋生,1901年将全部积蓄12000美元的巨款,捐给了哥伦比亚大学开设中国文化讲座。

四、历史上的契约华工与契约白奴

八九十年代的偷渡网络,主要集中于福州与温州两地。福州移民主要面向美国及日本等地,温州移民主要面向欧洲,及通过非洲移民欧洲。如今偷渡现象已经很少见了,这两个地区已经转型升级,成为经济发达地区,2020年福清成为中国工业百强县(市)第17位,长乐跻身中国工业百强区第55位。温州商人群体、福清商人群体已经形成国内外富有影响力的跨国商人网络,其中包括不少人由偷渡客转变为企业家。

如果回溯历史,19世纪中国沿海地区曾经形成跨国移民网络,而且与偷渡移民颇相类似的机制,只不过那时不需要偷渡,而是高昂的船票,那时跨洋航运的成本极高。这就是上百万的契约华工,尤以闽南地区、广东地区较为突出。

(一)19世纪的契约华工(Indentured labor)

偷渡客可以说签定的是一定期限的“卖身契约”,这与历史上的契约华工与契约白奴本质上是相通的。

19世纪的契约华工,类似的名称还有苦力(Coolie)、卖猪仔、及赊单工等。18世纪末,东印度公司开始在中国招募契约华工, 1813年公司的垄断地位被打破,尤其是1857年东印度公司垄断特许权被取消后,不少洋行卷入其中。厦门德记行,1845年英国人德滴创建于厦门,渣打银行、大英火轮船公司等的代理。厦门契约劳工交易,主要由德记洋行、合记洋行包揽了厦门及附近地区的苦力买卖。

英国在1833年废除了加勒比海殖民地的奴隶制。1845年5月30日,第一艘满载印度契约劳工移民的船只从加尔各答抵达加勒比海上的特立尼达岛,契约华工也逐渐增多。但19世纪前期国内外都缺乏跨国劳工的法律和政策规范,因此乱象丛生,惨剧不断。1860 年英法与清政府签订了北京《续增条约》,其中第五款:“凡中国子民愿在英国各属或外洋别地承工者,大清国大皇帝准其按照两国议定之保工章程,与英民立约为凭……”。从此,中国民众可以跨国就业和移民,英法等国商人在中国沿海各城市设站开馆,公开招工。1800-1900年估计契约华工数达235万人,如表1所示。从18世纪到20世纪初,出国契约华工约300万人。

契约华工之所以被称为“猪仔”,林则徐道出其缘由:“当其在船时,皆以木盆盛饭,呼此等搭船者一同就食。其呼声与内陆呼猪相似,故人目此船为卖猪仔。”秘鲁和古巴形成了公开的“猪仔”拍卖市场。秘鲁和古巴拍卖华工的时候,剥光衣服排列成行,任凭顾主们看是否健壮有力,担得起粗重劳动。特立尼达岛和圭亚那有专为扣留到岸猪仔等待主顾选购的场所。20世纪初,锡矿和种植烟叶、橡胶事业的发展,东南亚吸收了大量的契约华工,马来亚是由买主在进口船上或岸上的猪仔行中挑选。1914年,马来亚禁止了契约工制度。印尼金光集团创始人黄奕聪的父亲,就曾经是契约华工。

2 1800-1900年契约华工出国人数估计

 

1.出国旅费资金垫付与分期付款

跨洋运输耗时长,成本高。1852年从厦门经好望角到西印度群岛,风帆船约100-130天,每人运费10英磅15先令6便士,折合银70元。如此昂贵的旅费,是一般民众所无力承担的,具有此财力的富人则不会冒险移民。

因此,通常由中介机构洋行先期垫付旅费,并预付华工约12元,以吸引移民。旅费很高,如1890年前往夏威夷的船票需要54美元。当然这些开销都需要移民工作之后,从工资中逐月扣除。所以垫付资金使华工的未来收益在移民前即可变现。

美国等地的“赊单工”制度以契约规定了华人与雇主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华工须对移民中介负担服劳役的义务。1876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议会的调查报告Chinese Immigration Testimony before the Committee of the Senate of California记载了前美国驻华公使楼斐迪(F. L. Low)的发言“我们知道中央太平洋铁路公司,通过经纪人招雇成千苦力。他们预付一笔款子作为旅运费,以后再从工作中加利取偿。他们的合同内只简单地提到必须偿还垫付的船票,另加足够的红利,以抵补利息,按月5元或105角。

1890年夏威夷的华工契约规定:雇工“已在雇主所付旅费、衣食费共54美元的账单上签字”。“如果雇工勤勤恳恳工作3年,从中国赴夏威夷所欠旅费及其他用费共54元,即可一笔勾销。”如未满3年离职,54美元须偿还雇主。

除了旅费外,还有预付款,大约12元,部分留给移民的家属,部分作为移民必要的随身资金。咸丰5年林先前往夏华拿(哈瓦那),“立合同人林先”:“今言明收到现银及衣服等共银十二元,到夏华拿照第7款交还。”这12元由“代办人”支付,工作后从工银逐月扣除。“代办人”类似于洋行的买办,收到分期付款,当然是从跨国银行、或洋行中获取。

跨国移民网络,各环节有不同国家与地区的中介机构。他们都是人力资本的投资方,各自获得投资回报。代办人付给猪仔12元,洋行付给客头20-30元,洋行从船主或受货人代表得60-75元(朱国宏, 1994)。船主运抵后所获应该更高。

2.跨国移民网络与信用

离乡背井,跨洋移民,风险很大,不确定性很高,这对安土重迁的中国农民来说是一件不容易的决策。因此,洋行等中介及其代理、外国领事,都千方百计试图打动农民,消除其顾虑。除了天花乱坠,夸大其辞,甚至诱惑拐骗之外,也采取措施树立信用,以其长期吸引移民。

1852年上海领事阿礼国致港督包令的报告称:“应由此地的洋行和英国领事当局向出洋工人郑重保证,契约是定会踏实照行的。把工人的工资的一部份在此地由洋行付给工人的家属,也是一个好办法。如果不这样办的话,是没有什么人愿意出洋做工的。”列为“第一”的是“中国人的信心将寄托在此地的洋行,或者和他们签订契约的人身上。出洋移民的信心将取决于洋行或外国签约人是否授权能够为安家费用、工人后来接眷出洋、和工满之后得到回国盘费等问题作出切实可信的担保。”

同治三年(1862),法国领事致江西巡抚沈宝桢:法国商人“招募华民前往承工,所有现在大法国者,不但身享田园之乐,而且心悦见人之美。即有愿回本乡者,罔不饱其囊橐,公布其德政。”立约后,局商按名发给每工人洋钱8元衣服鞋袜被褥各一份。定限8年。“立约章程”第8条载明:“雇主应拨给每工人田地,以为己业。其田亩数,由工人自谅其力,能种若干亩,即照数拨给。”礼拜日与每日歇息闲暇时,皆可耕种自己田地。这对中国农民来说,在国内是不可企及的。第4条,每日“腌肉半斤,或给腌鱼半斤”,这在中国连地主也难达到。

自愿选择,是中外官方招工条约的必备条款。1860年1月“广州招工公所续增章程七款”第4款规定:“每一出洋之人,均应亲至监查官员面前,由官员详细问明,是否本人自愿出洋,是否情愿接受契约内所列条款,是否情愿在契约上签字。如未经出洋之人本人完全情愿,无论如何不得令其签订契约。 契约内如载明给予出洋之人以预支工资,此款应在签订契约之时如数点发。”携眷前往者,待遇提高。

3.涉外契约

华工出国契约,应该是中国民间最早的涉外合同,在契约传统源远流长的中国(龙登高2018),具有独特的历史意义。

从几则华工合同,可以了解其移民融资机制概貌。现今所见合同是印制的,同一契约分别有中文版和英文版。可能以各中介公司、各移民点分别印制,说明其移民人数不少。因此合同的格式与规定略有不同,但主要内容差不多,年限、报酬与相关价格大体一致,估计市场竞争已形成了价格整合。

第一,合同期内无条件服从雇主,合同期常为8年。咸丰5年,18岁的林先远赴古巴,“立合同”云:

听从代办人指使,“或将合同转与别人,亦听从别人使令。当工以8年为期。”任何工种,“悉皆听从指使”;“本人身上无恙,踰八日起计工。若身上有病,不能当工,送入医院调理,俟病愈出院,亦踰八日起计工。”“今言明虽知古巴岛工人及奴才工银不少,但将来受事主利益不少,祇依合同所定工银是实”;“恐口无凭,各立合同一纸交执为据”。

1890年前往夏威夷的华工契约写明:“不论在田间干农活 ,还是在碾米厂、制糖厂当工人,还是在私人家庭中当家仆,均听从雇安排。”“应遵从雇主、代理人或监工的一切命令。”

第二,合同期8年之内也有相应的保障。咸丰五年,东莞县梁二,26岁远赴古巴。合同载明:“每月工银4员,并无拖欠”;“凡有病送入医院,令医生看病施药,至愈为止”;垫付资金;“所有船脚、食用,均系代办人给足”;“今言明收到现银及衣服等共银十二元”,由代办人预先支给;“至夏华拿,将工银每月扣回1员,至扣足银数即止。事主不得藉端将工银扣除。”

广东茂名蔡瑞光,25岁,咸丰10年远赴古巴,于澳门在“工作合同”上画押,并签署“蔡瑞光收银拾弍元”。从娴熟和较高水平的书法来看,应该是代签,蔡瑞光按手印。

契约具有可交易性。咸丰二年,中华福建人移民大吕宋国的“立约字” 说明,“惟凭有收画押字之人,就是东家”;“其水途日食以及船税,东家自出。今在厦门德记行先借出洋银……共折银11员半,”逐月扣银1员。移民中介机构“厦门德记行”,是厦门最早一家洋行,支付移民费用。可以看出,跨国中介,多方辗转,多层东家。

东莞梁二、广东林先、茂名蔡瑞光等都是由不同的中介机构与代办人经办前往古巴不同地点的契约华工。但他们行前所获得的卖身现银都是12元,昂贵的船票也获得垫付,价格统一应该是市场整合的结果。

4.移民的收益

道光咸丰年间,社会动荡,大量五邑人出洋谋生,到光绪年间,一些积有余资的华侨纷纷回乡买田建房。光绪年间的新宁知县李平书评论说:“宁邑地本瘠苦,风俗素崇俭朴。自同治初年以来,出洋之人日多,获赀回华。营建屋宇,焕然一新,服御饮食,专尚华美,婚嫁之事,尤斗糜夸奢,风气大变。”五邑现存的大量碉楼就是历史见证,甚至到广州等城市购房置业。移民的社会地位也有提高,所谓“有女要嫁金山客,打转船头百算百。” (刘进, 2017)

在广东五邑,民众也自筹移民启动资金。咸丰六年(1856年) 黄官奕“为因往金山获利,盘费不敷,恳求西龙社乡老黄玉涵、邓捷魁,值理黄会辉、黄达德、关瑞结等情愿发船位本银壹拾捌两正,言定以限一年为期,本息清还,每两要计息银壹两伍钱正。如至期无银还,仍要每两每年又加息银壹两算。……系伊父子家人填还抵足,毋得异言”。这份契据写明由黄官奕“合家担保”,父亲黄元盛署名。(转引自刘进2017) 这18两当然不够全部旅费。

2所示,1861-1866年11个移民点中,成年男性46695人,成年女性达2117人,儿童776人。女性和儿童的数量出于意外,因为文字记载几乎没有谈及。主要集中于旧金山,英属、荷属西印度。这意味着约2000个夫妻与家庭移民,显示了移民的普遍性,在侨乡得到社会认可。1910 年 7 月,梁芳荣的女婿恳请岳父将他带到金山谋生:“欲想发达,除外洋之外,再无他处。本不敢尽口,见亦属父子之亲,倘日后有发达,皆大人所赐也,然此恩此德,比于生身父母更大焉,当日夜焚香告祝大人之恩。”(转引自刘进2017) 此时,跨国移民的谋生与发展机会,对侨乡民众产生了较强的吸引力。

3 1861-1866年部分地点的移民构成

 

(二)契约白奴(17-18世纪)(Indentured servant)

以上有关契约华工与偷渡客的论述在历史比较中可资印证。回顾美国历史可以发现,移民牺牲一段时期的自由来换取未来的发展,在17-18世纪的英国人与其他西欧人那里也普遍存在。白人契约奴(indentured servant),也译为契约奴、契约佣工、契约白奴等。1607年5月,伦敦公司遣送包括契约白奴在内的首批移民105人到北美洲,建立詹姆斯城。1620年五月花号上的100余名移民,除了朝圣者,也有30多名契约奴。早期在新大陆的生存死亡相当高。最早6000移民中,死于疾病、战争、饥饿者达4000多人。跨洋途中死亡率相当高,葬身大西洋者,也不计其数。

在美国的移民构成中,契约奴仆在17世纪达60%,18世纪仍有51%,德国亦被称为Redemptioner (Jeremy Atack, Peter Passell, 1994; David W. Galenson, 1984)。他们一无所有,只能以3-7年的人身自由与强制性劳役,来换取进入新大陆的机会及未来发展的空间。契约白奴和雇主有契约关系,只要契约还没到期,就不能拥有自由。

自愿卖身为奴的这些英国人、苏格兰人和爱尔兰人、德国人通过签立契约把自己卖掉,实现人力资本变现,把未来的收益变现,来支付船票。具体来说,就是船主或中介,或人贩子把他们用船运到美国去。17世纪,移民在欧洲与船主或代理人签署卖身契约,价格约为£5-6,这相当于英国农民一年的收入。如果活着抵达美国港口,这份契约由船主转手以£10-11卖出,获利100%。出价的种植园主或工厂主领走移民。在4-7年的契约期内,移民得无条件服从雇主,其工资抵偿£10-11,及期限之后的“自由费”(freedom dues)。雇主将会给予移民住房、土地、工具和一笔钱,契约移民转变为新的农场主。这是他在本国是很难实现的梦想,移民后只要付出四年的辛苦就可以成为独立农场主,可以看到契约白奴和偷渡客有着很大的相似性,也就是实现未来人力资本价值的变现。

五、结语

历史上几乎每一个移民都经历了常人无法忍受的艰辛奋斗,甚至血泪苦。克服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排除各种障碍,极端忍气吞声,极端忍辱负重,甚至是非人的“卖身”时期,最终获得自由。他们也许没有受过很好的正规教育,但他们追求自由与发展的精神超出常人。自由之后,企业家精神得到充分释放。虽然大多数因为条件所限、能力所限,都在谋生层次,但都实现了从农民到市民、甚至企业主的华丽转身,特别是涌现了一批跨国企业家。

通过跨国流动,边际价值提升,人力资本获得较高边际收益的配置。由此,出国移民成为一种人力资本的投资行为,不仅是个体的、家庭的投资行为,而且是国内外家族与亲友的联合投资行为,甚至是海内外乡亲的共同投资行为。劳动力的跨国流动,包括所谓偷渡,是沿海农民的一种无奈的理性选择,也是经济全球化潮流中的大势所趋。

跨国融资网络围绕“卖身移民”而形成利益共同体,其中偷渡客利益相关方包括:蛇头、唐人街老板、借贷或民间放贷的亲友、偷渡客。在整个过程中,唐人街老板获得廉价的劳动力,其担保分散和降低了蛇头的风险。契约工只有到达新大陆才有可能实现其未来的人力资本,也才能吸引投资者。预支和出卖几年的劳动力,以此换取通往新大陆的船票。资金提供者是新大陆的农场主或工场主,获得投资的未来回报,而欧洲的船长或代理人获得当期回报。地下的跨国金融机构是提供放贷的民间机构,为偷渡客提供金融服务。各个利益共同体之间有分工,比如蛇头专营放贷。

不惜重金偷渡或卖身移民,是为寻求更好的谋生与发展机会,获得融资机会。追求自由与生存发展的强烈愿望,促成跨国移民,实现人力资本提升,创造了跨国融资网络金融工具的创新。非正规移民,突破更多的障碍与更大的困难,具有更原始的企业家精神,其成长过程亦充满荆棘与艰辛,成就了如今的美国中餐馆产业,创新了美国城际巴士行业等商业领域。(Long Denggao, 2011)

参考文献和注释从略,本文选自——《离散华人之界线与连线:实证与理论研究》,主编:游俊豪·刘宏·张慧梅·王纯强·周陶沫(世界科技出版社,202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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