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莅临武夷山考察,走进武夷精舍,详细了解朱熹生平及理学研究等情况,从文明史的高度谈到中华五千年文明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关系。今天,我们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一定要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我们要特别重视挖掘中华五千年文明中的精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把其中的精华同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结合起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发展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40年前,经过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多国共同努力,联合国通过了《发展权利宣言》,对促进人类社会发展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发展权利宣言》明确将发展权确立为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该宣言强调发展权既关乎个人,也关乎集体,并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具有同等地位。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发展权的实践意义。2016年,他在致“纪念《发展权利宣言》通过30周年国际研讨会”的贺信中指出,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发展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坚持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这一重要论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人民立场,也传承了中华文化中“民为邦本”的传统思想;明确了发展在人权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为中国的发展观奠定了坚实的法理与伦理基础。
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代表——朱子思想,其中对“财用”“产业”的论述,体现了传统儒学对发展问题的关注。
首先,朱子认为财用是民生日用中最紧要之事,肯定“治生产业”符合天地实相,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在《朱子语类》中,朱子和门人在讨论“平天下”时,表达了这样的思想:“财用当是民生日用最要紧事。”他又指出,“禅宗说‘治生产业,皆与实相不相违背’云云,如士农工商技艺,都在他性中。他说得来极阔,只是其实行不得。”(《朱子语类》卷126)即佛教某些说法肯定“治生产业”与宇宙真理不违背,认为士农工商都在佛性中,这是对的。但佛教只是说得广阔,其实并不能实行。朱子借用佛教的说法,肯定“治生产业”是宇宙的真实,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其次,他强调财富须“与民共之”,反对独占,主张推己及人,实现物我贯通。朱子说:“子曰:‘财者,人之所好,自是不可独占,须推与民共之。’”(《朱子语类》卷16)又说:“盖财者,人之所同好也,而我欲专其利,则民有不得其所好者矣。”(《朱子语类》卷16)这都是认为财是人之所好,但不能独占其财,也不能专占其利,必须与民共之。财是人所同好,必须保证人人都能得其所好。
最后,朱子提倡“絜矩之道”,即自己追求安乐,亦须助他人实现安乐,体现了儒家推己及人的伦理观。这一思想与当代倡导的包容性、共享式发展理念高度契合。曰:“以己,是自然流出,如孔子‘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推己,便有折转意,如‘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因问:“‘推广得去,则天地变化,草木蕃;推广不去,天地闭,贤人隐’,如何?”曰:‘亦只推己以及物。推得去,则物我贯通,自有个生生无穷底意思,便有‘天地变化,草木蕃’气象。天地只是这样道理。若推不去,物我隔绝,欲利于己,不利于人;欲己之富,欲人之贫;欲己之寿,欲人之夭。似这气象,全然闭塞隔绝了,便似‘天地闭,贤人隐’。”(《朱子语类》卷27)所谓推己及物,就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推得去,则物我贯通;推不去,物我隔绝。所谓物我隔绝,就是“欲利于己,不利于人;欲己之富,欲人之贫”。朱子特别提出《大学》的絜矩理念,说:“絜矩,如自家好安乐,便思他人亦欲安乐,当使无‘老稚转乎沟壑,壮者散而之四方’之患。皆自此以推之。”(《朱子语类》卷16)提倡絜矩,就是自己好安乐,也要想到他人也好安乐,并使之实现。自己过美好生活,也要让别人过美好生活。朱子的这些思想和我们今天的主张是相通的,其中“物我贯通”的观念正是共同发展的理念。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权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继承并发展了中国共产党的人权理念,融汇了包括朱子思想在内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智慧。在这些重要论述中,他始终坚持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以“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表达了发展权在当代中国的具体内涵,明确了与发展权相联系的政治思想理念即以人民为中心,表达了以发展促进人权的中国人权道路,并指出促进发展权是中国式现代化的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权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全球人权治理提供了理论参考与实践路径。
来源:《海峡通讯》2026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