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记
大前天突然接到南京倪方六兄微信,特别来告诉我童之伟教授建了新的微信群,邀请我参加,没有邀请那个我讨厌的人。说来这也是一件有趣的事。童之伟教授是我敬重的法学家,他建的微信群邀请了世界各地志同道合的数十位朋友,大家常常辩论学术,藏否时政,亲如兄弟,十分融洽。我也经常在里面放言无忌,恣意高论。大约一个月前,我还在伦敦的时候,忽然发现群里进来了一个我今生十分厌恶的家伙,不愿与之为伍,本拟退群的,但被几位好心好友劝阻,不过决定从此再不发一言。没有料到童教授还惦记我,知我讨厌那人于是再建一无那人的群。这使我感动莫名,禁不住想起与童教授的交往,历历在目。我本不认识童教授,那年北京大学巩献田先生撰文质疑《物权法》草案,引爆学界讨论,我在网上读到童之伟教授雄文《<物权法>如何通过宪法之门?》,十分钦佩,写下长篇评论《中国宪法学向何处去?》,大概童之伟教授在网上也见到了我这篇文章,故而留好印象吧,所以才有了后面的故事。前天情不自禁向群里的好兄弟广州大学刘志强教授说出一件一直藏心底里初见童之伟教授的心事,写下一大段。今早四时突然醒来,想起前日写给刘志强教授的那段话只是个开头,没有结尾,于是将那个故事写完了。倒头睡去,及到再醒来时,猛然觉得写给志强教授的这两段话颇有些可爱处,合起来看竟是一篇小文章,何不收集起来,勿使失去,说不定亦可为对当代中国法学学林野史有兴趣者增添一笑料呢。
魏敦友
匆草于武汉沙湖之畔,湖北大学4-2-2-601
2026-3-21
我见童之伟老师是我生命中的一件奇事。那一年应复旦大学邓正来教授邀请去开会,第二天早上去餐厅早餐时,发现人很多,不过我熟悉的人极少,要了一些饭菜找地方坐,见一个四方桌有两人正坐着吃饭,其中一人是刚认识的南京大学杨春福教授,但不怎么熟,另一位中等身材,不认识,但看他目光如炬,极精神,看见我,很友地地向我微笑了一下,我也礼貌性地向他微笑点了一下头,就在他对面坐下来安静吃早点。过了一会儿,我极熟悉的谢晖教授过来了,在我旁边坐下。谢晖教授是甘肃天水人,高大威武,霸气十足,刚刚坐下来,饭还没开始吃,就高谈阔论起来。但他谈着谈着,突然意识到我跟对面的人并不认识,非常意外,只听他大声地对我说:”敦友,这是你最敬重华东政法大学的童之伟教授呀,怎么不认识?”我惊呆了,连忙起身过去向童老师问好,握手,在我还没反应过来时,只听见童老师说:”敦友,你明天下午到我那边做个讲座!春福,谢晖你们别去,你们来上海容易,敦友难得来上海一趟!”这是我从来没有遇到过的事,又感到童老师如此盛情,真正是受宠若惊,稍稍平复一下心情,对童老师说:”如果真要去做讲座的话,我还是想和谢晖兄一块过去,大家一起聊比较好!”童老师爽快地说:”也行!我下午就去安排!"因为俞吾金老师知道我来复旦开会,特别安排次日中午在离复旦校门不远的一家酒店餐叙,我就和谢晖兄一起去参加。记得那次俞老师和谢兄都很健谈,我还是第一次听俞老师说国家社科项目是在买断学者的生命。我们颇有些意犹未尽,但是要赶去华东政法大学,不得不和俞老师还有师母依依告别。
和童老师约定的时间是下午两点,从复旦到华政大约半小时,我们餐叙到一点二十分,不得不和俞吾金老师告别。时间有点紧,俞老师提议他亲自送我们去华政,我觉得这不大好,坚持还是坐的士过去。我和谢晖兄下楼拦的士,俞老师也跟着我们下楼,在旁边帮着我们拦的士。终于拦到了一个的士,我们就挥手和俞老师告别了。匆匆忙忙赶到华政见到童老师的时候,他已等候我们多时了。这是我第一次到华政,心情很激动,而且原先以为要在讲台上讲,所以多少有些紧张,但到了才发现童老师安排的是间不大的会议室,并没有设讲台,大家围坐成一大圈聊天式的座谈,人也不多,我观察了一下,应该不超过二十人,心立马就轻松起来了。童老师简单介绍了一下谢晖兄和我,就要我们开讲。谢晖兄是我敬重的法理学家,而且是我从哲学进入法学的第一个引路人,所以我提议让谢兄先讲,我再谈谈感想。但谢兄不同意,坚持要我先讲。不得已,只好从命。现在不怎么记得当时具体讲了些什么,只记得我讲了大约半个多小时,然后由谢晖兄讲。他开头一句话我印象极深,所以现在还记得。谢兄说:”本来我拟了一个讲题的,但现在不讲了,我来评论一下敦友的看法。″于是谢晖兄滔滔不绝讲了近一小时。后来童老师还给我们发讲课费,弄的我很不好意思,只能勉强接受。
回南宁广西大学后不久,有一天突然收到《检察日报》一年轻女编辑电话,说谢晖兄把我们那次讲演的文字稿发给了她,她看了觉得很好,准备刊登在两天后的《检察日报》理论版上。因为谢晖兄文章里面谈到我,所以必须要我的文章。这使我很为难。我不象谢兄心思细腻,他逢讲必成文,我则讲完就完了。但那个女编辑很坚持,我没有办法,现在还记那天晚饭后就到办公室,寻思着我应童老师之邀讲了些什么,怎么把它变成文字,从八点开始一直弄到快十二点,一点头绪都没有。那时我从哲学转到法学近十年,经常思考的问题是现代中国法学意味着什么,到底何为法学?何为现代?为何中国?法学作为一种知识是全新的,它与现代是联系在一起的,是一种现代性知识,不能象何勤华教授那样认为中国自古就有法学。我依凭的是梁启超先生一段话:”非发明法律之学,无以自存矣。″一直等到凌晨两点钟,隐隐感觉到板结的头脑开始松动,一些句子慢慢涌现,我赶紧在电脑上把这些句子记下来,一个小时过去有不少文字了,看看接近两千字,可以交差了。并冠了一个题目《新道统论为现代中国法学奠基》,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检察日报》后,心情非常愉快放松,出办公室时听得见小鸟鸣唱,校园里阒无人声,路灯刚刚熄灭,回家时已是早上六点。过了两天,谢晖兄的大作和我的小文就赫然出现在《检察日报》理论版上。如此快捷,令我终生难忘。
魏敦友
匆草于童之伟教授"圈四圈长务″微信圈
2026-3-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