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帆:我国城乡关系转变的战略意义与关键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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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专题: 城乡关系  

高帆  

【摘要】在“两个大局”同步交织、相互激荡的时代背景下,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是我国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选择,实现这一目标需立足城乡关系从二元结构向融合发展转变的国情特征推进。城乡关系转变通过影响市场需求意愿能力、企业投资创新能力及供求对接状况,为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提供核心支撑。在实践层面,我国城乡关系转变应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为导向,通过延长农业产业链、拓展农业多样功能、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及强化科技赋能作用,推动农业现代化大产业建设。在操作层面,遵循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的核心准则,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进而为建设强大国内市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筑牢基础。

【关键词】国内大循环" 内生动力" 城乡关系转变" 城乡融合发展" 乡村全面振兴

 

问题的提出

我国作为规模与地理跨度均位居世界前列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从根本上依赖国内大循环的规模拓展、层级提升与能级放大。在“两个大局”加速演进并深度互动的时代背景下,国内大循环对我国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愈发凸显:一方面,我国已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居民收入稳步增长、产业体系日趋完备、市场需求加速转型,这些均为畅通国内大循环提供坚实支撑,而大国经济发展的普遍特征,正是国内大循环有基础、可倚重;另一方面,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发展面临的国际环境更趋错综复杂,全球经济持续低速增长、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等因素相互叠加,导致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外部不确定性显著增多。毋庸置疑,我国突出国内大循环的主体作用,既是立足自身发展逻辑、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客观必然,更是一项重大战略选择。

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凸显国内大循环的主体地位,必须立足我国国情特征,探索切实可行的实施路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成功实现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性转变,当前更需要进一步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在于,破除发展中的结构性障碍、促进资源要素高效流动,这与城乡融合发展的内在要求高度契合。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更是破除我国城乡二元结构、拓展高质量发展空间、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关键抓手。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应聚焦城乡关系转变这一实施载体。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对畅通国内大循环与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作出系统部署,明确提出要“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促进城乡融合发展”。[1]基于此,我们需要深入探讨两大核心问题:一是城乡关系转变为何对我国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二是现阶段我国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举措有哪些?厘清这两大问题,对于深刻理解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实践价值。

城乡关系转变对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的影响

任何国家的经济运行都是由不同环节构成、不同主体参与、不同时段衔接的系统过程。我国国内大循环,既体现为国内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四个环节的顺畅对接和有序运转,也表现为国内不同地区、行业、市场之间形成分工深化、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基于这一定义,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具有两重核心内涵:从空间维度看,其意味着持续增强国内大循环在我国经济整体发展中的“稳定器”与“驱动器”功能,即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本质上依赖国内经济各环节的有序运转;从机制维度看,其意味着持续增强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与微观主体行为中的调节作用,即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并非主要依靠政府指令性计划推动。在国内经济持续增长、国际经贸环境深刻转变的背景下,我国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既是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的客观要求,更是关乎共同富裕实现程度与中国式现代化推进进程的战略选择。

有效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必须立足我国当前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现阶段,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协调发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基于这一国情特征,我国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必然要与城乡关系转变紧密结合、协同推进。立足城乡关系转变探寻新发展格局的构建路径,具有明确的现实针对性与政策导向性。从学术研究视角看,已有文献围绕城乡融合发展与国内需求的内在关联展开深入探讨,为理解二者逻辑提供重要基础。例如,将我国城乡融合发展对国内需求的影响机制概括为四大效应,即资源配置效应、收入分配效应、居民预期效应、供给匹配效应。[2]又如,基于实证研究视角,论证我国城乡失衡状况会对国内需求产生抑制作用。[3]这些研究为厘清国内大循环与城乡关系转变的内在关联提供重要启示。鉴于城乡关系转变是涉及城乡、地区、行业等多维度的结构调整系统工程,而国内大循环亦是涵盖供给、需求及供需对接等多个层面的动态运行体系,据此,可以从以下方面具体阐释城乡关系转变对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的影响。

城乡关系转变影响市场需求意愿和能力。我国城乡关系转变集中体现为城乡二元结构向城乡融合发展的趋势性演进,这一演进包含两个关键特征事实:一是农业持续发展,进而缩小农业与非农产业的生产率差距;二是农民收入稳步增长,进而缩小农民居民与城镇居民的收入差距。就农业发展而言,在一国现代化进程中,农业承担着产品供给、要素支撑、市场拓展、外汇创收等多重功能,但在不同发展阶段,这些功能的表现形式与重要性会发生动态变化;尤其是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农业发展的市场贡献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将日益凸显。[4]新时代新征程,我国农业发展必然伴随着投入规模的扩大与投入类型的升级,这将直接增加市场对工业品、服务类产品及科技创新产品的需求,使得农业发展的市场贡献与新场景应用特征更为突出。就农民增收而言,截至目前,我国户籍人口中农村居民占比仍超过一半,但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仍存在差距。消费是收入的函数,城乡收入差距制约着城乡消费差距的缩小与整体居民消费率的提升。因此,在城乡关系转变进程中,我国农民可支配收入需保持相对更快的增长速度,财产性收入在农民收入增长中的贡献度需持续提升,这不仅有助于持续壮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更能有效提高整体居民的消费意愿与支付能力。

城乡关系转变影响企业投资与创新能力。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既需要重视需求侧因素,也需要关注供给侧因素。我国城乡关系转变会影响企业的投资意愿与创新能力,进而在供给端为国内市场的规模扩展与能级提升提供坚实支撑。这一影响主要通过两大机制实现。一是人力资本机制。农村劳动力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4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底,我国农民工数量接近3亿人,其中外出农民工数量接近1.79亿人,[5]农村劳动力已成为我国人力资源优势的重要组成部分。城乡关系转变意味着农村劳动力的人力资本水平不断提高,其与城镇劳动力的人力资本差距逐步缩小,这在供给维度将有效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与产品创新。二是产业融合机制。随着城乡居民需求结构的升级,产业发展的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趋势日益凸显。城乡关系转变意味着城乡间将突破“农村提供第一产业、城市提供第二、三产业”的传统分工框架,农村产业多样化发展趋势更为显著,产业边界不断拓展;依托生态禀赋充裕、文化资源丰富等独特优势,农村在产业融合过程中将催生更多新业态、新产品,从而在供给端为畅通国内大循环提供重要驱动力。

城乡关系转变影响供给和需求对接状况。除了需求侧的潜力释放与供给侧的动力支撑,供给与需求的高效对接更是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的“关键纽带”。从城乡结构来看,供求对接效率主要体现在两类相互关联的市场。一是商品市场,即农村商品能否与城市需求顺畅对接,城市商品能否与农村需求顺畅对接,以及这种双向对接是否面临高昂的交易成本。城乡关系转变意味着城乡商品市场的一体化水平持续提升,市场机制在城乡商品流动中的调节作用持续增强。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等一系列举措,我国城乡商品市场的对接效率已显著提高。二是要素市场,即农村要素能否与城市需求顺畅对接,城市要素能否与农村需求顺畅对接,以及这种双向对接是否存在制度或技术性障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劳动力可通过非农化流转进入城市就业,这既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效率,也产生显著的经济增长效应。但需要看到的是,截至目前,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仍面临一些障碍,这对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形成制约。而城乡关系转变意味着城乡要素市场对接效率将持续提升,这在流通维度对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具有积极作用。

综上,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是一项重大实践命题,理解该命题必须立足我国城乡结构正在深刻转变的现实特征。城乡关系转变通过需求、供给及供求对接三大核心层面,全面作用于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的提升。《建议》对我国建设强大国内市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作出系统部署,这一部署具有坚实的历史逻辑与实践逻辑,城乡融合发展能够为我国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提供重要实施载体。从实践操作层面看,我国城乡关系转变应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为核心导向,着力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畅通城乡要素双向流动。

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农业产业发展是我国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支撑,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目标指向。从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的视角来看,农业发展不仅关乎农村的产品供给与产业融合,更直接关联农民的收入水平与购买能力,在多个维度影响着国内市场的规模拓展与经济循环能级提升。新时代新征程,我国已将农业产业发展置于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位置,而产业振兴更是被明确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首要任务。就内涵而言,农业产业发展不应局限于农林牧渔的生产环节,也不能仅以第一产业增加值占比来衡量农业的实际作用。必须立足“两个大局”的时代背景,紧扣居民消费结构升级与科学技术进步的发展趋势,重新审视农业发展的内涵、路径与功能,进而实现农业领域新供给与新需求的动态适配。《建议》明确提出,“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6]显然,建成现代化大产业是我国农业产业发展的目标定位,而“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更是我国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过程中必须破解的重大课题。在这一课题中,“大产业”意味着农业是涵盖多种类型、具备多重功能,且能满足人们多层次需求的系统概念;“现代化”则意味着农业的生产和流通过程采用现代要素、深度应用现代科学技术,并成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这一目标与内涵,我国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需从以下四方面协同发力。

一是延长农业产业链。长期以来,人们往往将农业等同于农林牧渔的生产过程,并主要以生产结果——即农产品价值来评判农业的作用,这一认知显然存在片面性。事实上,农林牧渔生产仅是农业产业链的组成部分,从投入-产出的关联逻辑来看,农业生产无法脱离其他环节孤立开展,更不能被简单窄化为农林牧渔的生产环节。对于我国这样的人口大国、地理大国,必须从系统思维和整体视角理解农业的功能,在实践中将农业从单一生产环节扩展至产业链各环节,通过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强化政策引导等方式,推动产业链各环节协同发展。例如,农业产前的种业研发、机械制造,农业产中的田间管理、气候监测,农业产后的深度加工、仓储物流等,均是农业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环节会对农业生产成效产生直接影响,农业发展本质上是涵盖产业链各环节的整体发展。

二是拓展农业多样功能。农业是人类脱离原始状态后从事的首个产业,具有自然活动与经济活动相结合的显著特征,而农村则是人们在从事农业活动中形成的地域综合体。这意味着农业不仅具有食品供给的基础功能,而且拥有独特的生态资源、文化资源、休闲资源等多重价值。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城乡居民收入显著提高,与之相伴的是,城乡居民对食品等物质产品的需求占比相对下降,而对生态和文化等精神产品的需求则日益增长,这为农业功能拓展提供广阔市场空间。贵州“村超”、江苏“苏超”的火爆出圈,便是这一需求转型的生动例证。因此,我国在推动农业发展过程中,既要持续强化农业的食品供给功能,也要充分挖掘并凸显农业的文化、生态、休闲、康养等多样功能,通过财政、金融等政策支持,引导各地因地制宜拓展农业功能,激励城乡微观主体积极开发农业新业态、新产品,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注入新的增长动力。

三是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农村并非单一产业形态,尤其在县域空间尺度下,产业多样化特征更为显著。除农业活动外,农村还涵盖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经营活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地区乡镇企业迅猛发展,不断推进农村工业化进程,打破农村地区单一依赖农业经营的产业格局。经过40余年的发展,我国农村地区已形成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但现有产业协同仍处于初级阶段,未能充分释放融合增值潜力。新时代新征程,我国推动农业发展,必须立足中国式现代化的总体要求,构建与现代化强国建设相匹配、相契合的现代农业体系。这要求农村产业突破“1+1+1”的简单并存格局,迈向“1×1×1”的融合状态,即在第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催生新业态、创造新产品,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例如,第一产业与第二产业融合,尤其是采用工业化模式开展农业经营,能够有效降低农业自然风险,提高农业经营效率;第一产业与第三产业融合,特别是将现代物流体系引入农业经营,能够显著提升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转换效率。由此延伸,在实践中,不同地区需精准把握农村产业融合的发展趋势,提高涉农政策制定与实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将产业融合作为激发农村发展活力的重要抓手,为微观主体参与产业融合提供更有力的制度保障。

四是强化科技对农业的赋能作用。与传统农业相比,现代化农业的鲜明特征在于,其对科技创新成果的应用更快速、广泛和深入,这使得农业生产、组织、流通等方式发生深刻变革,农业要素生产率与全要素生产率得到显著提升。同时,农业也通过提供应用场景等途径,反向驱动涉农科技创新。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我国正全力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在此背景下,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须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对农业发展的赋能作用。具体而言,应依托生物技术创新推动种源农业高质量发展,依托信息技术应用推动智慧农业规模化发展,依托低碳技术进步推动绿色农业可持续发展,依托装备技术创新推动设施农业高效化发展。同时,加快城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新技术应用场景建设与开放力度,提高对农业经营者应用新技术的补贴力度,切实提升我国农业产业发展的现代化水平。

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现阶段,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在农村,我国最大的发展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发展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这一现实意味着乡村全面振兴,既是我国推进现代化强国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关键环节,更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内容。2020年我国彻底解决农村绝对贫困问题后,“三农”工作重心实现向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历史性转移。从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来看,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不仅意味着农村消费需求与投资需求的持续增长,更意味着农村产品供给与要素供给能力的稳步提升,其对建设强大国内市场的促进作用不言而喻,更为我国在复杂环境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筑牢战略纵深。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不同地区的农村发展水平存在差异。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劳动力等要素流动性不断增强,人口、土地、产业、村庄等传统稳定关系逐渐松动。若采取“一刀切”的单一模式,必然无法适配差异化、动态化的农村社会实践。因此,因地制宜、因势利导、顺势而为、分类施策,理应成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准则。《建议》指出,“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因地制宜完善乡村建设实施机制,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逐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7]这一要求既体现我国对乡村全面振兴规律性认识的不断深化,也彰显对乡村全面振兴方式精准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的强调。

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强调,要分类推进乡村发展,并将村庄划分为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四种类型。[8]2021年6月,我国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进一步明确,实施乡村全面振兴战略,需“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先行、循序渐进,顺应村庄发展规律,根据乡村的历史文化、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分类推进”。[9]现阶段,我国已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迈向“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新阶段,这意味着乡村全面振兴在覆盖广度、推进深度等方面均实现显著拓展。对于全国所有地区而言,乡村全面振兴已成为需落地见效的具体行动与实操任务。尤其值得关注的是,随着农村人口与劳动力流动性的持续增强,当前我国不同地区农村之间、同一农村内部不同农民群体的分化特征愈发明显,农民向县城、中心镇、中心村的集聚趋势更为突出,部分农村地区的“空心化”“老龄化”现象加剧。在此背景下,坚持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更显重要与紧迫。

在操作层面,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需聚焦以下重点任务。其一,在城乡关系全局维度,加快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提速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推行以常住地登记户口为基础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为农村劳动力与人口跨城乡有序流转营造更优质的制度环境;持续优化农村人地关系与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其二,在县域内部层面,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近地城镇化;通过城市基础设施延伸、产业布局优化等举措,推动县域经济提质增效,进一步完善县域营商环境,激发县域企业发展活力;着力提升县城的就业吸纳能力与公共产品辐射效能,推动县域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与管护,为县域农村劳动力和人口向县城集聚提供可持续的牵引动力。其三,在乡镇内部层面,加快推进以中心镇为枢纽的本地城镇化,将乡镇作为农村片区化发展的重要实施载体,以强化中心镇集聚功能为抓手,推动农村空间布局优化;在镇域范围内统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与农民公共产品供给体系,深化赋予特大镇与人口规模、经济实力相匹配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改革。其四,在农村内部层面,加快推进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为核心的城乡一体化建设。截至目前,我国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在社会保障供给水平上仍存在差距。新征程上,我国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进一步加大农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本教育等公共产品供给力度,推进普惠性、兜底性、共享性民生事业提质发展,持续缩小城乡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上的差距。

综上,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充分发挥市场在城乡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调控引导作用,为农村居民的就业、居住、生活决策等提供更多选择空间,在培育更多城乡融合中间体的进程中,推动城乡产业结构与空间布局优化升级,切实促进不同地区农村实现错位发展、协同发展与可持续发展。

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与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

城乡经济活动的开展,均以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为基础,而市场机制主导下生产要素的流动与再配置,构成城乡结构转型的底层逻辑。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特征显著,突出表现为城镇与农村的生产要素多在各自内部进行组合,市场机制驱动的城乡要素跨部门流动受到严格限制。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我国城乡要素流动性显著增强,数以亿计的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从事非农就业,不仅大幅提升农村劳动力配置效率,更使农民工成为推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重要力量。然而,我国要素市场化改革仍处于深化推进阶段:数据市场的交易规则与定价机制仍需完善;农村土地、劳动力、资本等要素向城镇单向流动的特征较为突出,而城镇人才、技术、信息等要素向农村的流动相对不足,农村要素的获取渠道与组合形态仍显单一。这些问题不仅制约着城乡融合发展,更是造成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根源。

因此,新征程上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必须着力变革城乡要素流动模式,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加快实现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与高效配置。城乡要素流动范围的扩展、流动频度的提升、配置效率的提高,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核心内容,既能有效释放国内投资与消费需求潜能,也能为企业创新与产业转型注入动力。正是基于这一逻辑,《建议》提出要“促进各类要素资源高效配置,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功能完善的资本市场、流动顺畅的劳动力市场、转化高效的技术市场”,“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激励各类人才下乡服务和创业就业”。[10]

新征程上,我国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历史过程。其核心要义在于,以城乡劳动力市场、土地市场、资本市场、技术市场、数据市场等为重点改革领域,以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制度保障,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实施方向,以提高城乡要素配置效率、增进城乡共同富裕程度为目标导向,稳步推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在操作层面,针对城乡劳动力市场,需进一步加快户籍制度与社会保障体制机制改革,缩小城乡居民在社会保障供给方面的差距,破除农村居民进城就业落户面临的障碍,推动农村劳动力在城乡、地区、行业间自由流动与优化再配置。同时,完善人才评价体制机制,持续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与公共服务便利化水平,吸引更多城镇人才投身农村就业创业,依靠“新农人”推动农村产业融合与生产组织创新。

针对城乡土地市场,需持续深化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进一步放活承包地经营权,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提升承包地经营权社会化配置效率。在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背景下,探索农户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闲置住房的方案,着力提高农户住房的利用效率与农民财产性收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充分发挥土地再配置对农民增收的促进作用。

针对城乡资本市场,需进一步完善农村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商业性金融“三位一体、协同发展”的供给体系。立足农业农村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社会秩序安全中的核心功能,加大财政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通过深化农信社改革等发展农村合作性金融,依托农村组织创新与产业融合引导和规范工商资本下乡,推动商业性金融机构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优质服务。此外,借助农村产业的生态和文化等优势,以及部分乡村的区位与产业特色,吸引更多城镇资本入驻并培育新产业新产品,发挥资本在农村要素再组合中的“黏合剂”作用。

针对城乡技术市场,农业农村现代化与乡村全面振兴离不开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撑,本质上是科技成果在农村地区广泛应用、改造传统农业的过程。当前我国深化城乡技术市场发展,一方面要加大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力度,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业组织方式与经营方式创新,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需求扩容牵引科技成果创新;另一方面要将农业农村视为科技成果应用的重要场景,在“应用-反馈-迭代-应用”的循环中,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升级。

针对城乡数据市场,需发挥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在城乡关系转变中的推动作用。在经济实践中,电子商务、智慧农场、无人机应用等已深刻改变农村产业形态与生产方式。因此,我国应加快完善数据确权、交易、治理等体制机制,加大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引导更多电商企业下乡对接农村产业发展,提升农村经营者的数字技术应用能力。同时,依托数据汇聚与处理优化农业田间管理,借助数据的信息对接优势提升城乡商品与要素市场运行效率,为城乡融合发展与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提供坚实支撑。

注释

[1][6][7][10]《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25年10月28日,https://www.gov.cn/gongbao/2025/issue_12386/202511/content_7047415.html。

[2]高帆:《在深化城乡融合发展中形成扩大内需的持久动力》,《国家治理》,2024年第23期。

[3]曾国安、胡晶晶:《论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变化及其对城乡居民消费水平的影响》,《经济评论》,2008年第1期;邹红、喻开志:《劳动收入份额、城乡收入差距与中国居民消费》,《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1年第3期;纪江明、张乐天、蒋青云:《我国城乡社会保障差异对居民消费影响的实证研究》,《上海经济研究》,2011年第1期;高帆:《劳动者报酬占比、城乡收入分配与中国居民消费率》,《学术月刊》,2014年第11期;万光华等:《城乡分割视角下中国收入不均等与消费关系研究》,《经济研究》,2022年第5期。

[4]姚星、杜艳、周茂:《中国城镇化、配套产业发展与农村居民消费拉动》,《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7年第4期。

[5]国家统计局:《2024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25年4月30日,https://www.stats.gov.cn/sj/zxfb/202504/t20250430_1959523.html。

[8]《乡村全面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2018年10月20日,https://www.moa.gov.cn/nybgb/2018/201810/201812/t20181218_6165130.htm。

[9]《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年4月29日,http://www.npc.gov.cn/c2/c30834/202104/t20210429_3112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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