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符合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早期阶段的情形。然而,不同国家的基本国情和发展路径差异决定了二元结构理论不可能涵盖所有国家的城乡关系或特定国家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主要特征。中国作为人口数量众多、经济规模巨大的发展中国家,其城乡关系长期呈现出不同于传统二元结构的更为复杂的结构,即“嵌套双二元结构”。以嵌套双二元结构来研究当前中国嵌套交叠的互有楔入的城乡关系经验特征,有助于深刻洞察农村传统部门、农村现代部门、城市正规部门、城市非正规部门之间的内在交互关系和联动发展趋向,从而为探索中国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道路、推进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益的研究视角和分析框架。
关键词:城乡关系 嵌套双二元结构 城乡融合发展 中国式现代化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背景
城乡关系一直以来都是经济社会转型和发展研究的重点和热点议题,其重要性在马克思那里曾有一个经典的表述,“城乡关系一改变,整个社会也跟着改变”。可见,城乡关系不仅仅关乎经济层面或狭义社会层面,而是关涉人们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区域经济结构、社会阶层结构、就业收入结构、消费储蓄结构、生产生活方式、文化价值观念等。城乡关系的变化与不同时期社会经济的变化密切相关,不同历史时期的城乡关系也会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在漫长的城乡关系变化过程中(实然层面),从对立走向融合始终是其主题(应然层面)。尽管学者们对城乡融合这一趋向有一定共识,但是他们对城乡关系的现实情况与具体特点的理解却有诸多差异化表达。
城乡融合发展的概念是在城乡协调、城乡统筹再到城乡一体化的演进过程中形成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将“城乡一体”确立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最终目标。不过,无论早前的城乡协调发展、统筹发展还是一体化,都是以城市为中心的发展模式,其政策着力点主要是城市统筹乡村、工业反哺农业,以外部的力量去纾解“三农”发展问题,尤其是“城乡差距过大”问题,因而农村(包括农业、农民)是各类补贴和政策的接受方,在城乡关系中处于从属和比较弱势的地位。基于此,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明确了乡村与城市具有同等的战略地位,改变了以往城乡关系中农村较为被动、依靠外源扶助、单向带动的状况,强调通过提高乡村内生驱动和自我发展能力,推动城乡双向交互融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也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因此,城乡融合的基底仍然是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其本身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路径,是新时代对城乡关系的一种新阐述,也是城乡一体化在认识上的升华。当然,城乡一体化和融合发展之间还包含着如下的关系:城乡一体化是多元一体化,而城乡融合发展更是强调经济、社会、空间、生态等多元维度的融合发展;一体化是目标,而融合发展是实现路径。
从城乡发展实践的脉络来看,城乡融合发展是在既往城乡发展实践经验基础上对城乡关系、发展趋势的再认识、再廓清、再定位。在城乡协调发展时期,城乡发展目标是相对分离的,需要更高层级的政策和机制去协调城乡各自的发展目标,城乡发展的具体手段也是分离的,较少通联。城乡统筹阶段逐渐对城乡发展目标进行统筹考虑,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也逐步有了统筹规划。城乡一体化是城乡发展的长期目标,具有长期性,其实现过程、路径和抓手需要进一步厘清和明晰。城乡融合发展的提出,既指向了城乡一体化这一长期目标,又体现了对城乡协调、城乡统筹等实践逻辑的顺承,蕴含了实施路径、措施抓手、阶段性目标等一系列丰富的内容。城乡融合发展中城乡发展目标是整合的,实施路径是链合的,措施抓手是统合的,推动力量是聚合的,实现愿景是和合的。
从城乡关系理论来看,发展经济学将城乡关系界定为二元结构,认为边际产出为零的农业部门与边际产出较高的工业部门阶段性并存,伴随经济社会发展,农业部门剩余劳动力会逐步转移至工业部门,进而消弭二元结构的分割状况。既有研究的一个基本共识是,必须从实际出发,尤其从近代以来中国城乡关系变迁的历史出发,深刻认识和理解中国城乡二元结构问题,进而确立该问题研究的中国视角:考察中国社会发展的特殊道路与过程,分析中国城乡二元结构形成的特殊原因和内容,探寻中国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路径。本文力图基于既有研究,从特殊性、本土性、阶段性、趋势性的角度进一步认识和理解中国城乡关系的历史特征和发展进路。
一段时间以来,我国学者已经很好地认识到了中国经济社会转型进程中城乡关系的超越二元结构特征,对其内涵和外延的表述也各有侧重,但是,对于超越二元结构的具体特征还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本文认为,中国城乡关系在过去一段时期、当前和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呈现出明显的嵌套双二元结构。
从城乡二元结构到嵌套双二元结构
城乡二元结构是指在城乡不平衡的经济发展状态下,乡村的各种资源不断向城市汇聚,城乡差距逐步拉大,呈现出地理空间、经济社会、文化观念上的二元结构,而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也正是城市化、工业化的主要表征。经典的城乡二元结构理论认为,经济中存在现代工业部门和传统农业部门的二元结构,农业部门劳动力的供给是无限的,工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高于农业部门,因此,农业部门劳动力不断向工业部门转移,进而促使二元经济逐渐向一元经济过渡。但这并未考虑到农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以及包括劳动力在内的要素在两部门间双向流动的影响,而要素流动、工农业的平衡增长和城乡产业结构协调发展正是城乡各自发展进而融合的关键。在超越二元结构的研究方面,菲尔兹提出了三元经济理论,在分析中明确了模糊部门就业,如果模糊部门的劳动力发现有机会在现代部门就业,那么他们也愿意接受低于农业部门的工资。拉尼斯和斯图尔特则将城市非正规部门表述为V-sector,并划分了农业部门和其他农村部门、城市正规部门和V部门(即非正规部门)。这里尽管做了四部门的划分,但分析的基底仍然是三元结构,因为他们将农村实际工资水平(包括农业部门和其他农村部门)作为一个单一标准,并且认为城市非正规部门的规模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人口增长、基于初始人口压力的农村部门吸纳就业的规模以及城市正规部门发展带来的就业机会。
在对中国城乡关系的解释和研究中,主要有以下代表性的分析视角。20世纪90年代,国内一些研究者基于中国特殊的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发展出由农业部门、乡镇企业部门、城市部门组成的三元经济结构理论。而后,随着中国经济社会进一步转型发展,逐步转向更为复杂的城乡经济结构理论。白永秀阐述了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等四个方面的城乡二元状况,认为中国城乡关系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使不断演进的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四重叠加的状态。邓宏图和马太超则主张将现代农业部门作为关键性第三部门,以“新”三元结构去替代包括乡镇企业在内的“旧”三元结构,并且指出中国转型将依次经历“二元—三元—一元”的不同阶段,丰富了城乡经济社会转型理论。还有研究直指四元经济结构:徐庆的四元经济结构是指传统农业、乡镇企业、城市现代部门(包括股份制以及外商、港澳台投资企业)、城市传统部门(包括城镇国有经济单位)这四个部门的经济格局,值得注意的是该划分没有包括一般认识上的城市非正规部门;而胡鞍钢和马伟则认为,中国在1992年以后进入了四元经济社会结构(农业部门、乡镇企业部门、城镇正规部门与城镇非正规部门)并进一步演化。另外,也有研究并不重点考察城乡关系的元次问题,而是侧重功能型思考,如武小龙借用生态学中的“共生理论”,着力搭建“城乡对称互惠共生发展”的阐释框架,基于政治生态学研究范式,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的网络生态视角探讨城市和乡村之间的逻辑关系。另外,也有文献考虑到乡村和城市的互动影响,主张在乡村城市化和城市乡村化上都要加强制度安排、各有侧重,通过完善城乡制度体系实现资源配置的公平合理,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融合。
针对中国社会转型的显著特征,郑杭生也曾有如下的总结性表达,即从农业的、乡村的、封闭半封闭的传统型社会,向工业的、城镇的、开放的现代型社会的转型。本文借鉴该逻辑并综合超越二元结构的既有研究,将其延展到对嵌套双二元结构的四类部门进行界定:(1)农村传统部门:农业的、乡村的、封闭的或较封闭的传统型经济社会部门;(2)农村现代部门:非农业的、乡村的、较封闭的或较开放的现代型经济社会部门;(3)城市非正规部门:非农业的、城镇的、较封闭的或较开放的非正规经济社会部门;(4)城市正规部门:工业的、城镇的、较开放的或开放的正规经济社会部门。
嵌套双二元结构的基本属性:嵌入性和楔入性
不同于传统城乡二元结构以及三元或四元结构的理论属性,嵌套双二元结构具有两个比较鲜明的性质:一是嵌入性,是指农村的传统部门和现代部门都置于农村的经济社会环境之中;城镇非正规部门和正规部门则深受城镇的经济社会因素的影响;二是楔入性,指农村的现代部门是城镇元素楔入农村,而城镇非正规部门中大多数是农村元素楔入城镇。
(一)嵌入性
城乡嵌套双二元结构的嵌入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对于农村而言,农村的传统部门深深地根植于农村传统的社会、文化、习俗等土壤之中,呈现出极强的经济之于社会的嵌入性。而农村的现代部门也由于一直处于农村的传统环境之中,具备了一定的弱嵌入性,尤其是与农村传统部门的交互作用过程极大地依赖于整个农村的社会结构情境。二是对于城镇而言,城镇非正规部门的主要部分由农村流入城镇的劳动力以及围绕这类人口的其他要素组成,因此,该类部门可以看作是从传统农村社会结构“脱嵌”而来的。不过,在此过程中又形成了基于城镇非正规社会系统的新的嵌入。另外,该类部门的要素依旧联系于农村,还存在重新嵌入或弱嵌入维系的状态。例如,农村季节性迁移人员用城市就业收入(往往是在城市非正规部门就业获得的收入)和农业收入来供养整个家庭。他们与农村故土之间保持着比较紧密的联系,且这种联系随着时间推移愈加牢固,从而深刻影响人口迁移(包括向城镇迁移意愿降低、向农村回流等)以及城乡特别是农村的经济和社会嬗变进程。如张海鹏援引权威部门统计数据指出,在2017年,全国各类返乡下乡创业人员总数高达700万人,其中返乡农民工接近500万人,他们通过外出务工积累了一定的资金、技术、经验和人脉,返乡后进入规模种植业、农产品初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其他特色农业等,极大地活跃了当地的农村经济。这些或多或少获得城镇现代化元素影响和赋能的力量重新嵌入乡村,增强了城乡的连带和融合。
(二)楔入性
城乡嵌套双二元结构的楔入性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农村现代部门是作为城镇经济社会对农村的楔入;而城镇非正规部门则是作为农村经济社会对城镇的楔入。农村现代部门与城镇非正规部门这两个“楔子部门”在城乡一体化、协同、融合发展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可以起到榫卯铰合的作用。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楔入效应也分正负两个方向,正楔入效应是指这两个楔子部门与各自的楔入体(农村现代部门之于农村、城镇非正规部门之于城镇)能够功能互补、协同融合、共生共荣;而负楔入效应是指这两个楔子部门与各自的楔入体抵牾扞格、异体排斥、相互耗损。比如,蔡昉曾指出,虽然农村劳动力跨越城乡和地区界线外出打工,在20世纪90年代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现象,但是,当他们的利益与城市居民发生冲突时,例如当城市劳动者担心被抢了就业机会时,城市本地居民的抱怨声对于政策更具影响力,地方政府在那个时期出台的有关政策措施,常常倾向于保护本地劳动者。再比如,周凯和宋兰旗认为,城乡融合制度变迁中非正式制度的影响是双重的:抑制或推动作用。抑制影响体现在农民已经习惯了农村的原有生活方式,不愿意移居城市或者多多少少抗拒农村的城镇化。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配套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实施机制的合理化,当越来越多的农民体会到城镇生活的便利和优越后,非正式制度因素(这里面就包含城镇非正规部门向农村的信息传递)对城乡融合制度的推动作用就会逐渐显现并占据主导地位。
胡鞍钢和马伟将近代以来我国城乡关系演进历程划分为四个阶段,其中第三阶段为二元结构解体并逐步转向农业部门、乡镇企业部门、城镇正规部门并存的三元结构阶段,第四阶段为1992年后逐步形成的农业部门、乡镇企业部门、城镇正规部门、城镇非正规部门并存的四元结构阶段。利用城乡关系的嵌套结构和楔入性视角分析这两个阶段可以有如下理解:第三阶段不是简单并列的三元结构,其中乡镇企业部门的迅猛发展体现了城市现代部门及其要素对农村的楔入,促成了大规模的农村现代部门的一次大发展;同样,第四阶段也不是简单并列的四元结构,这一阶段伴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一方面,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成为建设城市、推促城镇化的重要力量,这是以进城务工人员为主体的农村要素对城镇的楔入;另一方面,党和政府通过美丽乡村建设、精准扶贫和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一系列战略性安排推动农业农村的现代化进程,相较于乡镇企业部门发展阶段,这是城市现代部门要素对农村的更进一步、更深入的楔入。
城镇元素对农村经济社会的楔入,既包括诸如国家层面推进的城市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农村、“三支一扶”计划等,也包括省市层面的一些实践探索,如,云南省“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积极动员出生地或者生长地在云南的在外工作干部回到自己的家乡,利用三年时间,完成全省行政村、农村社区村庄规划编制,帮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让“土生土长”的公职干部为家乡高质量发展尽心出力,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2013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和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2018年《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进一步提出,鼓励工商资本到农村投资适合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农业项目,与当地农户形成互惠共赢的产业共同体。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有利于推动乡村创新创业活动、带动农村社会建设、激发乡村振兴活力,进而为乡村振兴提供综合性解决方案。工商资本不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农业投入不足的问题,还带来了较为先进的技术和现代管理理念,甚而潜移默化地将城市现代文明带入了乡村,与乡村传统文化彼此交流交融,共同在农民增收、农业增长和农村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
“三支一扶”计划于2006年开始实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锻炼,健康成长。该计划已累计选派近5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为促进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振兴乡村经济和城乡融合发展作出了极大的贡献。何国俊和王绍达基于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一万多个村级样本的实证分析表明,大学生村官驻村工作通过农村产业发展、公共设施建设、集体经济增长等途径显著正向影响村庄发展,进而助力国家乡村振兴战略。
另外,同样作为一种非正规的城市元素对乡村的楔入,黄少安和孙涛观察到中国在进入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阶段的同时,出现了值得关注的“逆城市化”现象——“非转农”,并指出这一现象可能影响中国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及路径,城乡户籍相对价值发生逆向变化,是出现“非转农”现象的直接原因。李培林指出,逆城镇化是继人口向大城市集中、城市扩展的郊区化之后,城镇化发展的一个新阶段,也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逆城镇化并不是反城镇化,而是由于人口数量密集、交通拥挤不堪、居住成本高企、环境污染严重、竞争压力较大等城市病,引发农民工回流、高校毕业生回乡、退役退伍人员返乡、科技管理人才下乡、城镇居民乡村异地养老等,是城镇化达到一定程度后的又一个发展阶段,这些人员到乡村长期居住、就业创业能促进乡村三次产业的融合以及城乡产业的通联。逆城镇化在我国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进程中起到了独特的作用。
城乡嵌套双二元结构的基本逻辑和现实投射
在充分借鉴吸收关于城乡关系和城乡结构的既有研究基础上,综合考虑理论的抽象性和经验事实的包容性,本文尝试初步建构城乡嵌套双二元结构模型并阐述其基本逻辑。
根据城乡四部门的经济社会特征可以将它们置于传统经济或现代经济,经济对社会强嵌入或经济对社会弱嵌入性这样2×2的组合关系之中。其中,农村传统部门联系于传统经济和经济对社会的强嵌入,农村现代部门联系于现代经济和经济对社会的强嵌入,城市非正规部门联系于传统经济和经济对社会的弱嵌入,城市正规部门联系于现代经济和经济对社会的弱嵌入(见表1)。
表1 城乡四部门经济社会的组合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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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经济 |
现代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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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嵌入性 |
农村传统部门 |
农村现代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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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嵌入性 |
城市非正规部门 |
城市正规部门 |
城乡嵌套双二元结构的基本逻辑可以在一个直角坐标系中加以呈现,其中,横坐标表示经济,箭头方向表明经济从传统到现代,纵坐标表示经济对社会的嵌入性关系,箭头方向表明嵌入性由强到弱(见图1)。更进一步的拓展分析表明,农村现代部门虽然是强嵌入的,不过要相对弱于农村传统部门,这说明农村现代部门的发展虽然根植于农村乡土社会,但是来自城市的现代经济元素和农村要素相结合,对于农村既有传统社会结构有所跳脱,存在些微的脱嵌倾向,此时的农村工业部门几乎等同于乡镇企业,因为乡镇企业中偏农业属性的企业份额极小,并且密切联系和依附于乡镇工业企业。另外,城市非正规部门并没有完全进入现代经济体系,在被现代经济制度涵盖的同时,不断吸纳农村转出的人口和要素,并与农村经济社会保持比较紧密的联系,而“背土离乡”很好地形容了这种联系和对乡土的脱嵌;城市非正规部门的转移人口又无法很好地嵌入新的社会环境,从而展现出城乡双脱嵌的状态——所谓“故乡容不下肉身,他乡容不下灵魂”。尽管经济社会的发展从总体上来说是一个经济对社会嵌入性由强转弱的过程,但是,在一定的发展阶段,农村转移人口极强烈地需要一定的社会资本和社会网络来实现对城市的融入。值得注意的是,出于对上述因素的考虑,农村转出的、在城市非正规部门就业的人口就有极大的愿望寻求对农村故土经济社会的重新嵌入,产生“返乡回流”的现象,这也是为何有谓“他乡纵有当头月,不抵故乡一盏灯”。尤其对农村流出人员而言,“安土重迁”是国人秉持的传统理念,这是对原有嵌入关系和结构的坚守以及对楔入外部世界的踌躇和不安;“随遇而安”又是国人圆融的处世哲学,那何尝不是楔入新环境的正反馈效应。两者并不矛盾,而是相辅相成。只有初心坚定,内心笃定,才能放心走出乡土;也只有在新环境中生存下来和发展起来,才能更好地回馈和反哺来处。

图1 嵌套双二元结构的逻辑关系
嵌套双二元结构的逻辑关系(图1)体现在如下几方面:(1)农村传统部门的劳动力迁移到城市,进行非农渠道就业,获取非农收入,随迁子女的教育获得改善,整个家庭享受到城市的部分基本公共服务。(2)城市非正规部门吸纳农村传统部门中的中低技能劳动力,为农村转移出的劳动力提供了就业机会和劳动收入。(3)城市非正规部门是城市正规部门的必要补充,这些非正规部门和非正规经济也是城市中劳动力就业和失业转换的巨大蓄水池和宽幅缓冲带。(4)城市正规部门能够吸纳城市非正规部门中具备中高技能、更加适配正规部门的劳动力,在聚合各类有利资源的基础上引领经济社会整体发展。(5)城市正规部门为农村现代部门提供技术、资本、人才等生产要素,以及现代化的经济模式和管理方式。(6)农村现代部门承载城市正规部门现代化元素在农村的延伸,包括诸如现代金融部门、现代商贸服务、中小工业部门等,农村现代部门与城市正规部门有极大的同构性,但又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本土化因素的影响。(7)农村现代部门的发展是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经济社会功能重构和迭代升级的需要,为农村传统部门提供了部分现代化的经济和社会服务。(8)在转型发展过程中,农村传统部门的存在和维系使得农村经济社会生态系统功能更为均衡,农村传统部门也为农村现代部门提供了本地化的生产要素。
中国城乡嵌套双二元结构本身就是城乡之间互动的结果,其结构功能(包括城乡之间和城乡各自内部)的良好运转又为下一步城乡之间的良性互动提供了必要的基础。城乡融合发展的前提是承认城乡之间、城乡内部成分性状存在差异,保留各自功能优势,切忌把城乡一体化发展、融合发展理解成城乡之间和城乡内部的绝对同质化、一元化,否则必然导致功能缺失或整体紊乱。城乡之间的良性互动、城乡内部各自成分的共生共荣就是要发挥各个部分的功能互补和优势,实现城乡共赢。
从嵌套双二元结构的角度理解中国城乡关系,既保留了理论的抽象度,又覆盖了足够丰富的经验现象,体现了城乡关系理论在特殊性、本土性、阶段性方面进一步发展和应用的努力。在历时性方面,嵌套双二元结构与之前的城乡二元结构、三元结构、四元结构、四重二元结构等理论具有承进关系;在共时性方面,对于诸多城乡关系的特定研究和理论主张,嵌套双二元结构具有折中性和一般性,调和着不同乃至互有抵牾的既有观点,提供了更为一般化的、包容性的研究框架。
研究展望和启示
不同于既有各类理论对中国城乡关系的阐述和界定,本文尝试创新性地提出嵌套双二元结构的分析框架,重点阐明中国城乡关系在过去一段时间、当前以及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所呈现出来的比较鲜明的嵌套双二元结构特征。对中国城乡关系的研究,不仅要关注城镇和农村之间的二元结构,还要重视城乡各自内部的二元结构,同时要深刻理解整体结构中城乡各结构元素相互之间的嵌入和楔入关系。面向城乡发展的未来,中国城乡之间的部门关系不仅已经超越了传统的城乡分工关系,而且农村传统部门和现代部门、城镇正规部门和非正规部门的嵌套和相互作用广泛存在于空间、经济、社会、文化等多个维度。
嵌套双二元结构分析的重要启示是,在城乡融合发展进程中要高度重视城市非正规部门和农村现代部门的作用,其作用有正向和负向两个向度。其中,负向作用体现在:城市非正规部门与正规部门的互补性不强,极大地损耗城市治理资源,与农村的脐带联系也存在脱节,正向反馈的效果较差;农村现代部门对农村传统部门存在挤压,扶助功能没有很好发挥,与城市的连接关系异化,对城乡双向要素交流未起到足够的、积极疏通作用等。反嵌套双二元结构视域下的城乡融合发展,就是要极大地限制这些负向作用,积极发挥城市非正规部门和农村现代部门的正向作用。更好发挥正向楔入效应正是对中国城乡融合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在城乡关系实践中的投射,这需要在顶层的制度设计、具体的工作机制以及社会观念等非正式制度的濡化和涵化等诸多方面强化引导和支持。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面向城乡融合发展,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应该充分考虑到城乡关系的嵌套双二元结构。将嵌套双二元结构视作城乡关系的一种结构形态和研究范型,不能固化认识城乡之间的二元性以及各自内部的二元性,必须要长时段地、动态地看待这种共生共存共演的状态,平衡好城乡之间及各自内部组成成分的共同发展、协调发展、融合发展问题,进而实现共同繁荣。这也正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在城乡融合发展方面的集中体现。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发展阶段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的实现机制研究”(项目号:22BJL080)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