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全球南方气候治理话语权的构建路径与中国角色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827 次 更新时间:2026-01-12 13:49

进入专题: 气候治理   全球南方   中国角色  

李强(天津外国语大学)  

内容提要构建与自身实力相匹配的气候治理话语权,是全球南方应对气候危机和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必然要求。在话语权构建进程中,全球南方面临全球气候治理“南北对立”格局依旧、全球南方内部气候利益诉求差异显著和全球气候治理话语权“西强东弱”等多重挑战。全球南方需提升国际气候制度塑造能力、气候科技能力、国际道义叙事能力和国际气候传播能力,综合构建气候治理话语权。作为全球南方的天然成员,中国在全球南方气候治理话语权构建中发挥着重要的引领、推动和协调作用。

关键词全球南方  全球气候治理  话语权  中国角色

作者系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全球气候治理研究院院长、教授

文章原载于《当代世界》2025年第12期

作为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集合体,全球南方群体性崛起已成为世界大变局的鲜明标志,是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重要力量。气候治理是全球治理体系的关键组成部分,已成为全球南方在国际舞台上发挥重要作用、不断提升代表性和发言权的重要议题。当前,联合国主导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正面临美国退出《巴黎协定》、发达国家行动迟缓等一系列严峻挑战。全球南方需构建与自身实力相匹配的气候治理话语权,推动落实全球气候治理议程,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

全球南方构建气候治理话语权的挑战

全球南方的气候脆弱性尤为显著,受气候变化的影响更加明显。以气候脆弱国家论坛为例,其成员国已由2009年成立时的10个激增至2025年的74个,均为全球南方国家。应对气候危机,全球南方需构建气候治理话语权以维护自身利益,但在这一进程中面临全球气候治理“南北对立”格局依旧、内部利益诉求差异显著和全球气候治理话语权“西强东弱”等多重挑战。

第一,全球气候治理“南北对立”格局没有发生根本转变。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先后发布6次评估报告,将全球变暖的主因归于人类生产生活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发达国家是温室气体的主要排放者。自工业革命到1950年,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全球占比高达95%,之后的50年依然高达77%。英国一项研究显示,美国等发达国家产生了全球约90%的过量碳排放。世界经济发展高度依赖化石能源,2024年化石能源在全球能源消耗中占比高达86%。争夺碳排放权的实质是争夺经济发展权,一国能获得多少碳排放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其未来经济发展空间。全球气候治理中的“南北对立”背后是发达国家与全球南方国家围绕温室气体减排责任而展开的激烈博弈。根据IPCC第六次评估报告的测算,如果保持当前的碳排放速率,地球的碳排放空间将在几十年内消耗殆尽。发达国家为维持自身经济发展,必然会挤占全球南方的碳排放空间,从而不断强化“南北对立”格局。全球南方实现自身经济发展,需要必要的碳排放空间,其构建气候治理话语权的努力也必然受到“南北对立”格局的制约。

“南北对立”的根源突出体现在对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持不同立场。在责任认知方面,发达国家强调共同责任而刻意回避历史责任,即任何国家都应按照当前排放总量承担相应的温室气体减排责任,实质是把其“奢侈排放”与全球南方的“生存排放”同等对待。全球南方国家坚持区别责任,即按照其历史排放、发展程度和人均排放承担相应责任。在责任履行方面,《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巴黎协定》均明确指出技术对于应对气候变化的关键作用,呼吁发达国家应以优惠条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气候技术。但发达国家不断强调技术转让应基于市场规则,声称其技术多归属于私营公司,拒绝履行技术转让责任。为遏制全球南方的快速发展,美国等发达国家甚至采取封锁和制裁等极端手段阻挠其科技进步与创新,严重影响应对气候变化的成效。技术能力受限从根本上制约了全球南方气候治理话语权的提升。

第二,全球南方内部的气候利益诉求存在明显差异。全球南方气候治理话语权本质上是一种集体话语权,即在充分考虑个体气候利益诉求的基础上寻求最大公约数,在全球气候治理中以“同一个声音”维护全球南方整体利益。集体话语权的构建需要内部成员在坚持共同立场的前提下形成高度一致的共同利益诉求。全球南方构建气候治理话语权,需在坚持维护全球南方共同发展利益的前提下,秉持公平原则、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形成体现其最大公约数的利益诉求,在全球气候谈判中与发达国家共同协商制定全球气候治理方案、原则及实施措施。全球南方国家个体利益诉求的一致性越高,其展现的话语权力度就越大,从而对全球气候治理进程产生的影响就越深远。

全球南方因在地理位置、发展程度、科技水平以及历史排放和现实排放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其气候利益诉求明显不同。以对温室气体减排责任的立场为例,作为全球南方在全球气候谈判中的代表形式,“77国集团和中国”在关键问题上能保持基本一致,但在特定问题上其内部的小集团会表达各自的气候立场。小岛屿国家因面临被淹没的生存危机,在温室气体减排问题上立场逐渐接近发达国家,要求所有国家都必须加大减排力度。2023年小岛屿国家向国际法院发起气候危机诉讼,促使国际法院2025年7月作出确认国家气候人权义务的历史性裁决。“2025气候转型联盟”与“卡塔赫纳集团”对温室气体减排立场基本一致,都呼吁新兴市场国家提高减排承诺。“立场相近发展中国家”要求维持发达国家和全球南方国家的差别待遇,发达国家要无条件兑现承诺而不能以全球南方国家采取行动作为先决条件。这种气候诉求差异在很大程度上会削弱全球南方构建气候治理话语权的共识基础,在特定议题上甚至会造成阵营分化的不利局面。

第三,全球气候治理话语权格局依然呈现“西强东弱”态势。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和国际力量对比“东升西降”总体态势愈发明显的背景下,全球南方成为构建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新兴力量。全球南方认为西方主导的“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是以双重标准维护西方的统治地位,主张全球南方应参与共同塑造未来的国际秩序。但事实上,全球南方群体性崛起所积蓄的物质力量以及政治意愿并不能直接等量转换为国际话语权。在全球气候治理话语权格局中,西方国家长期主导全球气候谈判进程导致的“西强东弱”态势并未发生根本变化。

从权力生成与作用发挥维度来看,全球气候治理话语权可以分为制度话语权、科技话语权、道义话语权和传播话语权四种。制度话语权方面,全球南方国家在全球气候治理规则制定、议程设置、议题选择等方面普遍存在制度生产供给能力不足、统筹协调能力不强、理念创新能力不够等问题。科技话语权方面,大多数全球南方国家尚未构建气候科学体系,气候科技自主研发能力不强,在气候科技转让方面也没有获得发达国家实质性支持。道义话语权方面,大部分全球南方国家,特别是新兴经济体由于经济发展迅速,温室气体排放增加,经常受到发达国家借“道义”之名的指责,如碳中和时间偏晚、碳达峰数值偏高、不接受对等减排、不提供气候援助资金等。传播话语权方面,全球南方亟须构建体现自身利益的气候话语和叙事体系,提升国际气候传播能力,以便在全球气候谈判中形成有力的“全球南方声音”。

全球南方气候治理话语权的构建路径

作为一种集体话语权,全球南方气候治理话语权的构建需关注并提升其整体的国际气候制度塑造能力、气候科技能力、国际道义叙事能力和国际气候传播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从制度话语权、科技话语权、道义话语权和传播话语权四个维度进行综合构建。

一、提升国际气候制度塑造能力,构建全球南方的制度话语权

国际制度是“持续作用而相互关联的规则集合(正式或非正式的),它们规定行为的角色,限制行动,塑造期望”。制度话语权是一国在塑造国际制度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与影响。塑造国际制度可以细分为制定国际制度、设定国际规则、设置国际议题等。国际制度可以对正式成员起到疏导作用,也会对制度所支持的更广泛行为体的行为产生影响。国际规则是国际制度得以维持和运行的原则和规范。国际议题设置能力主要体现在主动提出议题的国家往往可以根据自身利益偏好设置议题优先顺序,从而吸引被动跟随讨论者遵循其话语逻辑。

其一,全球南方要不断提升参与制定气候领域国际制度的能力。《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是全球南方构建气候治理话语权的主要平台。在全球气候谈判中,全球南方国家应团结并形成统一立场,其利益诉求和重大关切才能得到重视并在国际制度中得以体现。其二,全球南方要不断提升设定国际规则的能力。为推动落实《巴黎协定》的目标、原则及实施措施,全球南方国家要加强协商合作,根据国际法基本原则共同提出针对气候议题的规则倡议,推动其成为全球气候治理的国际规则。其三,全球南方要不断提升议题设置能力。气候治理议题日益呈现出复杂化、多样化趋势,全球南方需设置议题优先顺序,将事关重大共同利益的议题放在优先位置,如损失和损害基金、气候融资等。其四,全球南方要不断提升气候谈判能力。全球南方国家大多缺乏谈判经验和技巧,在全球气候谈判中容易陷入发达国家的话语陷阱。全球南方国家在谈判中应加强沟通,在重大问题上及时协调立场,在维护共同立场的前提下采取灵活的谈判策略,最大限度保障自身发展权益。

二、提升气候科技能力,构建全球南方的科技话语权

气候科技水平是影响全球气候治理进程的关键因素之一。气候科学研究为全球气候谈判提供依据,也为政治决策者提供关于气候变化成因,潜在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态影响以及可选对策等信息。全球气候谈判中的核心议题,如整体性规则制定、减排模式、履约监督模式、融资模式等,都充斥着基于科学知识支撑的话语权竞争。一国的气候科研体系越完备、气候科研能力越强大、气候知识越丰富,就越容易获得全球气候治理的科技主导权,其提出的气候治理方案就越容易被他国认可和接受。拥有科技话语权优势的国家在全球气候谈判中可以借此推动形成符合自身利益的气候协议及其实施细则。

其一,全球南方要加强气候科技能力建设。全球南方要推进气候基础科学研究,掌握气候科学数据,研发绿色低碳技术,构建气候模型,为在全球气候谈判中表达自身立场主张提供科学支撑,避免因依赖发达国家提供的科学技术数据而被误导。其二,全球南方要积极参与双边和多边气候科技合作,尤其是加强南南合作,构建气候科研合作机制和成果共享机制。全球南方应深度参与全球气候科技治理,倡导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全球科技合作理念,推动相关国际科技组织设置气候科技基金和联合研发项目。同时,全球南方应深化双边和多边气候科技合作,共享合作成果,减少对发达国家依赖。其三,全球南方应积极参与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评估报告撰写工作。该委员会规定,评估报告的工作组/专题组的两位联合主席中的一位、每章两位召集人中的一位和五名主要作者中的至少一位都必须来自全球南方。全球南方的作者筛选汇总已出版的科学文献并提交决策者参考,其国家身份会对报告的观点倾向产生有利于全球南方的影响。其四,全球南方应敦促发达国家履行向其转让气候技术的责任。全球南方国家应利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等国际会议推动设置关于气候技术转让的议题并争取达成协议,要求发达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巴黎协定》明确规定的向其进行技术转让或为此提供便利的条款。

三、提升国际道义叙事能力,构建全球南方的道义话语权

国际道义主要包括遵守国际规范、维护世界和平、追求国际平等、支持国际正义、增进全球共同利益、提升个人福祉等。一般而言,当一国遵守国际道义时,其全球治理话语权会获得提升,反之则会被削弱。全球气候治理下的国际道义旨在维护气候正义,即“在应对气候变化的整个过程和所有方面公平地对待所有实体和个人的一整套价值体系”。全球南方需针对气候变化产生影响的滞后性、责任者与受害者错位、不均衡的全球影响,从气候正义、气候责任和气候身份三个层面构建体现其合理诉求的国际道义叙事。

其一,全球南方应积极构建“气候正义”叙事。“气候正义”叙事纵向关联历史性的资本主义环境剥削,横向勾连跨越国家边界的全球生态利益。无论是历史排放还是现实排放,发达国家都是温室气体的主要排放者,而全球南方受气候变化冲击最严重。全球南方构建“气候正义”叙事,不仅要强调代际公平,即发达国家的历史排放剥夺了全球南方的排放空间,而且要强调代内公平,即发达国家人均高排放挤压了全球南方的生存和发展排放空间。其二,全球南方应积极构建“气候责任”叙事。地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唯一家园,气候变化是任何国家都不可能置身事外的全球性问题。发达国家和全球南方都应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发达国家应正视“区别责任”,承担对于历史排放和现实排放的主要责任,在损失和损害基金、气候援助资金和气候技术转让等问题上积极采取行动。全球南方应接受“共同责任”,在各自能力原则基础上作出应有贡献。其三,全球南方应积极构建“气候身份”叙事。全球南方国家大多位于生态脆弱性较高地区,经济发展缓慢,面临消除贫困、发展经济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多重艰巨任务。全球南方应以此构建统一身份并形成一致的气候政策立场,在全球气候谈判中与发达国家共同探寻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解决方案。

四、提升国际气候传播能力,构建全球南方的传播话语权

国际传播话语权建立在国际传播能力基础之上,是一国在进行国际传播时所展示出的话语表达权力、话语触达权力和话语影响权力。国际气候传播是指在国际层面通过宣传、培训、教育等手段传播气候变化知识,促使世界各国政府、企业及公众积极回应气候变化。全球南方要构建气候领域的传播话语权,需提升话语塑造能力、传播格局构建能力和传播策略谋划能力。

其一,全球南方应构建体现自身特色的气候话语体系。全球南方的气候话语一方面要体现科学性,即传播气候变化的科学数据、全球南方承受的重大影响及由此产生的技术资金需求;另一方面需兼顾全人类共同利益和自身利益,提出彰显其重大关切的全球气候治理立场、方案。其二,全球南方应构建多层次多主体的国际气候传播格局。在国际气候传播中,全球南方应积极打造由政府、媒体、智库、社会组织、企业和公众多元参与的复合传播模式。在这一模式下,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媒体发挥引导作用,智库发挥建言献策作用,社会组织发挥推动作用,企业发挥展示宣传作用,民众发挥参与践行作用。其三,全球南方应科学谋划国际气候传播策略。全球南方进行国际气候传播时需充分考虑传播议题差异、传播受众偏好和叙事方式特点,综合运用全球化、区域化和分众化表达方式,精准制定全球、区域和群体传播策略,让国际社会充分理解其应对气候变化和发展经济的双重诉求。

全球南方气候治理话语权构建的中国角色

作为积极参与者、重要贡献者和关键引领者,中国在全球气候治理进程中所展现出的大国责任担当已为国际社会广泛认可。中国是全球南方的天然成员,在全球南方构建气候治理话语权进程中发挥引领、推动和协调作用。

第一,中国是全球南方构建气候治理话语权的引领者。中国以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为全球南方构建气候治理话语权提供理念指引。2025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会议上郑重提出全球治理倡议,为破解全球治理赤字提供中国方案。全球治理倡议的核心理念与全球南方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的主张高度契合,并为其指明了构建气候治理话语权的努力方向与实现路径。中国积极推动塑造全球南方的集体身份认同,强调全球南方国家拥有独立自主的政治底色、发展振兴的历史使命和公道正义的共同主张,以推进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和全球治理倡议凝聚全球南方广泛共识和强大合力,增进全球南方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中国倡导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主张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坚决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为根本原则,为全球南方国家共同参与全球气候谈判、制定全球气候治理机制和分享全球气候治理成果塑造有利的国际环境。

中国为全球南方构建气候治理话语权作出行动表率。中国在全球气候治理进程中充分彰显负责任的大国担当。中国是首批签署《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国家,也是最早签署《巴黎协定》的国家之一,还是最早提交国家自主贡献的发展中国家。2025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宣布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承诺到2035年中国全经济范围温室气体净排放量比峰值下降7%—10%,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30%以上,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020年的6倍以上并力争达到36亿千瓦,森林蓄积量达到240亿立方米以上。《中国能源生态报告》显示,2024年中国清洁能源投资规模为6250亿元,占全球比重的1/3,光伏、风电装机容量连续10年位列全球首位。中国向世界提供了80%的光伏组件和70%的风电设备,10年来推动全球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平均度电成本分别累计下降超过60%和80%,为全球绿色低碳转型作出积极贡献。中国的绿色发展与贡献正在引领全球南方发起深刻的绿色发展革命,为其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推动其走向更清洁的未来。在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和发电占比方面,全球南方的部署已超过发达国家,有望更快实现绿色能源转型。

第二,中国是全球南方构建气候治理话语权的推动者。中国与其他全球南方国家一道推动全球气候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中国主张遵循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强调全球南方适应气候变化的必要性,呼吁重视气候融资、技术转让和更具韧性的基础设施对贫穷国家的重要性。习近平主席强调:“发达国家应该在减排问题上作出表率,充分照顾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困难和关切,落实气候融资承诺,并在技术、能力建设等方面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支持。”在全球南方国家共同努力下,损失和损害基金在202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7次缔约方大会上正式设立,并在2023年第28次缔约方大会上达成里程碑式协议。发达国家与全球南方争执已久的气候融资问题在第29次缔约方大会上取得进展,发达国家承诺到2035年提供每年3000亿美元的气候资金,将气候融资规模扩大到每年至少1.3万亿美元。中国在推动建立整体气候融资机制上的重要作用有目共睹,中国始终主张发达国家必须按照《巴黎协定》带头调动资金,兑现2025年前每年提供1000亿美元气候资金的承诺,提供新的气候融资必须以其公共资金为主。

中国积极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的南南合作。中国已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绿色能源项目合作,在东南亚、中东、拉美和非洲等地区积极推动清洁能源、能源设施基础改造、电力互联互通等领域合作。中国已推动与5个非洲国家签署“非洲光带”项目合作文件,预计将帮助近3万户非洲家庭摆脱无电可用的困境。2015年,中国宣布出资200亿元人民币建立“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用于支持其他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向绿色低碳发展转型。2016年以来,中国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并动员气候变化相关资金超过1770亿元人民币。截至2025年10月,中国已经与43个全球南方国家签署55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谅解备忘录,实施气候变化相关领域能力建设项目累计300多期,为120多个全球南方国家提供1万余人次的培训名额,助力其提升应对气候变化及绿色低碳发展能力。事实证明,中国是真正的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派,不仅提升了南南合作的广度与深度,而且使全球南方真正享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生态福祉。

第三,中国是全球南方构建气候治理话语权的协调者。全球南方国家正在经历从身份决定立场向气候利益和具体气候议题决定立场转变。全球气候治理格局逐渐形成“南北对立”依然存在,发达国家、新兴经济体和欠发达国家三大板块各自逐渐聚合,五大类别国家逐渐明晰的新趋势。与此同时,美国刻意将全球南方概念政治化、工具化,炒作“中国气候威胁论”“中国气候责任论”等虚假叙事,企图将中国与全球南方切割,分裂全球南方阵营。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南方国家在全球气候治理实践中逐渐形成“77国集团和中国”合作机制,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前协调立场,会上用“同一个声音”表达共同立场并采取一致行动,提升整体谈判地位和影响力。作为“基础四国”、金砖机制和上海合作组织的重要成员,中国与成员国设立“基础四国”气候行动部长级会议、金砖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高级别对话、上合组织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小组等多边机制,加强南南合作,共同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中国与成员国协调立场,统一行动,共同维护全球南方整体利益,向世界展示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

中国积极协调并推进全球南方团结合作。多年来,中国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承担全球南方国家协调员的角色。每当大会因全球南方国家与发达国家尖锐对立而陷入困境时,东道国都会邀请中国出面协调。2015年巴黎气候大会临近尾声时陷入僵局,时任法国外长法比尤斯邀请中国代表团进行协调,最终顺利化解难题。时任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盛赞中国为达成《巴黎协定》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基础的贡献、重要的贡献、关键的贡献”。2025年贝伦气候大会上,中国积极协调全球南方国家,共同推动发达国家承诺进一步提升对其气候适应资金的支持。中国还与多个全球南方国家(群体)签署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联合声明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突出应对气候变化的优先地位,协调彼此立场,明确双方共同关注的气候议题,在双边和多边层面上凝聚互信,为全球南方形成更广泛的共识奠定坚实基础。

 语

构建气候治理话语权是全球南方应对气候危机、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迫切要求,也是其不断提升综合实力、在全球气候治理领域发挥重要作用的必然结果。近年来,全球南方与发达国家围绕温室气体减排、气候援助资金、损失和损害基金等核心议题展开的博弈加剧,全球南方内部因气候诉求日益多样化而导致分歧不断加深,这些均对其构建气候治理话语权形成严峻挑战。全球南方需坚持维护自身发展权益的共同立场,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在国际制度、气候科技、国际道义和国际气候传播四个维度构建与自身实力相匹配的气候治理话语权。中国作为全球南方的天然成员,将积极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坚定维护全球南方正当权益,深化南南合作,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

【本文是2025年中国外文局国际传播研究课题“中国提升气候传播能力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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