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中国共产党早期(1921-1933)秘密纪律在确保党的安全、促进党的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大作用。秘密纪律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成立至1927年八七会议前的探索阶段;1927年八七会议至1928年底的发展阶段;1929年初至1933年初的成熟阶段。虽然秘密纪律在保护党的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受到敌人力量过于强大、“左”倾盲动主义、叛徒出卖以及不严格遵守秘密纪律等因素的影响,中共临时中央不得不离开上海,但并不能因此否定秘密纪律的作用,而且中共早期秘密纪律的实践也为此后进一步强化秘密纪律奠定了坚实基础。
关键词:秘密纪律/ 早期共产党/ 组织/ 安全
标题注释:本文为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中共中央在上海十二年对中国革命的贡献与意义研究”(2022ZDS005)阶段性成果。
原文出处:《史林》(沪)2025年第3期 第211-216页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初就特别注意秘密纪律,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以及白色恐怖的加剧,加强秘密纪律成为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早期正是在不断加强秘密纪律的基础上,才能在保护自身的同时,逐步发展成长壮大。梳理总结中国共产党早期(1921-1933)秘密纪律的演变发展及其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本文主要考察中共早期秘密纪律发展背景、进程以及发挥的作用,并探讨中共临时中央不得不离开上海的原因。
一 秘密纪律的探索(1921年7月至1927年7月)
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就极为强调保密,并根据形势需要对秘密纪律做出相应规定。自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成立至1927年7月,秘密纪律总体处于探索阶段,尚未出台正式的秘密纪律。
(一)秘密纪律的雏形
中国共产党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时即特别注意保密。中共一大召开时用隐语以学术研讨会形式通知外地代表开会。1921年6月初,中共一大会议通知以李达、李汉俊名义以“平安家信”形式投寄。①1921年6月29日,谢觉哉日记记载:“午后六时,叔衡往上海,偕行者润之,赴全国○○○○○之招。”②用“○”代表“共产党大会”也是为保密起见。
中共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即特别强调秘密纪律,明确规定:“在党处于秘密状态时,党的重要主张和党员身份应保守秘密。”③中共二大、三大和四大进一步强调秘密纪律。中共二大《中国共产党章程》首次规定六项必须开除党籍的行为,其中之一即为“泄漏本党秘密”。④中共三大《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与中共四大《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均保留这一规定。⑤中共三大增加新的保密内容,对自请出党的党员“收回其党证及其他重要文件,并须由介绍人担保其严守本党一切秘密,如违时,由区执行委员会采用适当手段对待之”。⑥
1923年6月,中共三大通过《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文件必须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委员长和秘书共同签署方为有效。⑦文件署名为委员长陈独秀的英文化名“T.S.Chen”和秘书毛泽东的英文化名“C.T.Mao”。1924年10月通过的《中央通告第二十一号——加强党的组织观念和汇报工作》,签名即为T.S.Chen和C.T.Mao。⑧
1923年6月,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决定设立秘书处,兼管保密工作。秘书处负责保密工作期间,为避免在行文方面出现泄密事故,对有关事项专门作出规定。文件用纸最好使用32开纸,次用16或64开,文件要做到尽量小型化。文件书写要注意用纸用墨及使用化学药水等,文件内容特别机密的应当采用密写方式。文件、信件书写格式统一,发送时使用“双信封”;发出文件编号盖章;行文使用隐语、暗号和代号等。而且所在地出产什么纸即要用什么纸书写公文。⑨
为保守党的秘密,一般采用代号代指有关内容。党的决议称为“总校年鉴”,党员统计表称为“每月决算表”,党员叛变称“得病”,被捕入狱称“入院”,以大学代表全党,以男生代表男性党员,女生代表女性党员,正式生即正式党员,旁听生即候补党员。中央用得较多的代号为“钟英”,同时亦用中国共产党英文缩写(C.P.)。⑩而“C.Y.”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代号。
(二)秘密纪律的逐步发展
1924年5月,《党内组织及宣传教育问题议决案》规定,中央组织部之下设“交通”,任务为发送秘密宣传品。(11)成立交通处后逐步开辟国际、国内秘密交通线,广泛建立秘密交通站,逐渐承担起全党文件材料的秘密传递任务。保密工作从最初通过代号等方式躲避搜查,逐步发展为主动建立自己的秘密文件传递渠道。1925年1月,中央组织部制订《中央组织部工作进行计划》,规定中央组织部设一交通干事,职责之一即“筹划向各地秘密的输送本党宣传品及函件”。(12)1926年1月,中央组织部下发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份关于保密工作的专门文件《中央组织部通告第三号——加强党的秘密工作》。该通告强调了秘密工作的基本原则与主要任务,而且就具体事项做出明确规定。此通告本身也用“同学”“吾校”等密语写成,“钟祖之”即中央组织部的代称。
1926年5月,中共中央机关报《校刊》发表《秘密工作常识》一文,针对秘密工作的特点和当时形势,共提出30条具体要求,包括会议保密知识、文件传递注意事项、日常言行保密、党员身份保密等保密工作技巧方法,指出“保守秘密是我校纪律中最重要者之一”。(13)
1926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中央执行委员会扩大会议通过《组织问题议决案》,提出“应增设中央秘书处,以总揽中央各种技术工作”。(14)秘书处在党的组织体系中独立,主要承担上下级机关联系的“枢纽作用”、机要工作的“总汇作用”和机关日常工作“执行者的作用”,主要任务是文书处理、上下级联系、筹划联络代号和暗语等。但受当时条件限制,并未对中央秘书处人员配备等做出明确规定,而且随着革命形势变化,中央秘书处未能正常发挥作用。
二 秘密纪律的发展(1927年8月至1928年12月)
(一)秘密纪律的发展背景
1927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在白色恐怖背景下特别强调严格党的纪律,指出“严格党的纪律是全体党员及全体党部最初的最重要的义务……”(15)在此背景下,中国共产党持续加强包括秘密纪律在内的纪律建设。
1927年8月7日,中共中央八七会议讨论通过《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告全党党员书》,特别强调秘密工作,指出全党要尽量设法保持党的组织“要建立壁垒深严的秘密组织”。(16)八七会议通过《党的组织问题议决案》对秘密工作做出要求,强调指出“极严格的秘密规律,是秘密状态中党的工作之基本条件。虽极小的破坏秘密规律,都应与以严厉的处分(一直到开除)”。(17)
这一时期中共中央主要在有关决议案以及通告中发布有关秘密纪律的规定,尚没有关于秘密纪律的专门规定。随着秘密斗争的发展以及白色恐怖的日益严重,出台完整独立的秘密纪律势在必行。
(二)《中央通告第四十七号——关于在白色恐怖下党组织的整顿、发展和秘密工作》
《中央通告第四十七号——关于在白色恐怖下党组织的整顿、发展和秘密工作》(以下简称《通告》)是专门为强调秘密纪律而发布的通告,也是首个严格意义上的秘密纪律。
《通告》指出,最近党组织遭受大的破坏固然由于是反动派的猛烈进攻,而“本党组织不适用于秘密工作的环境,以及党内同志的反动告密”实为问题关键所在。《通告》特别强调,秘密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是缩小党的活动范围脱离群众去求党的安全隐密的政治主张,而是如何使党的政治主张更能普遍深入组织更能接近群众,随时能够领导群众的斗争而不致遭受军警侦探的破获”。所以要特别注意“白色恐怖下党的组织问题”,要“采用适当组织形式保持党的组织与干部”免遭破坏。《通告》详细规定了整顿组织与秘密工作的办法。具体内容包括严密党的组织、细分党支部、设置候补书记、强化巡视工作、有效掩护、文件集中保管、强化根据地秘密工作、严格纪律要求等。《通告》特别强调以上各项规定各级党部应即切实执行,绝不能丝毫疏忽致使党遭受破坏的损失,“须知因疏忽而引起的破获,与同志告密反叛因而破获的结果是相同的!”(18)《通告》标志着秘密纪律进一步的发展,但规定仍过于原则,需要进一步细化以在实际工作中贯彻实施。
(三)《秘密工作常识》
1928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机关报《校刊》发表《秘密工作常识》专辑《秘密工作常识》由劈头语、如何建立秘密机关、如何举行秘密会议、如何保存秘密文件、秘密交通法、认识敌人侦探及逃脱法、如何化装、散发传单及公开活动应注意之点、向人宣传及介绍同志的方法和态度、同志间的关系及态度、如何安置侦探在敌人的机关中、机关破毁及被捕后应注意之点、对付叛徒或敌探的方法、结论等十四个小节组成。从基本原则、组织方式和技术方法等对中共党员如何在国民党统治区内开展秘密工作做出了详细规定,其中内容全部是党员应知应会的保密工作常识,要求将专辑发到党组织的每个支部,以支部为单位组织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秘密工作常识》特别强调,秘密工作原则貌似琐碎小事,但关系党的存亡安危,这些经验是许多牺牲换来的必须注意,不同地方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变通。强调指出,秘密工作并非是怯懦而是防范不必要的危险,有些事情有危险也必须去做。(19)
三 秘密纪律的成熟(1929年1月—1933年1月)
(一)秘密纪律进一步发展
随着形势发展与斗争需要,中国共产党进一步健全完善秘密纪律,并通过成立专门机构等方式强化秘密工作。1929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决定,成立中央秘密工作委员会。(20)中央秘密工作委员会由周恩来、向忠发、余泽鸿三人组成,周恩来任主席。(21)此后,各中央分局、省委等党组织普遍成立秘密工作委员会组织。
1928年10月,中共中央发布《中央工作计划大纲》,指出为使中央工作能顺利进行,必须切守以下原则:第一,中央每次开会必须保留一二人在外;第二,每次开会时间必须经济;第三,中央工作人员须少而精;第四,中央机关必须职业化,必须相互秘密。(22)
针对大革命过程中党员自首与叛变的问题,1928年12月发布《中央通告第二十一号——关于党员自首与叛变》,指出解决自首与叛变问题的重点之一是强调秘密纪律,即“整个党应以极大的努力注意秘密党的存在条件的遵守,非政治的或非必要的党内事虽负责同志亦不必互相询问……党的机关地址非必要须去的人虽主要负责同志亦不必多所知道”。(23)
以上文件并非专门针对秘密纪律制定,主要是在有关文件中强调秘密纪律,这些文件尚不足以应付秘密斗争的需要,为此出台专门的有关秘密纪律文件势在必行。
(二)《中央通告八○号——建立秘密工作》
1930年6月,中共中央发布《中央通告第八○号——建立秘密工作》。该文件指出全国三年来无数的血的教训强调要在组织上建立秘密工作“谁忽视秘密工作,客观上等于告密,不但是错误,而且是不可饶恕的罪恶”。(24)对秘密工作的漠视说明全党还不能接受血的教训,因而要强调建立全党的秘密工作。《中央通告八○号——建立秘密工作》主要从原则上对秘密纪律予以规定,对党内秘密机关日常工作做出要求,强调执行秘密工作是党的纪律的主要部分,并对被捕的党员提出明确要求。为保障指导机关的安全,要求除江苏省委外任何省委不能兼当地市委领导,省委集中指导全省工作。强调各省接到通知后要迅速执行,并经常不断地加以检查和督促,特别要按照各地的实际情形研究具体的执行方法。(25)
(三)《中共中央秘密工作委员会关于秘密技术工作的规定》
1929年3月,中共中央秘密工作委员会发布《中共中央秘密工作委员会关于秘密技术工作的规定》,进一步细化秘密纪律,重点从可操作性出发,从机关分布、文件办理、文件转送、召开会议、准备口供等方面详细规定了保密要求。此外,还对接头招待、同志来往、个人要求、社会关系以及报警要求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指出同志间来往最好单线联系,个人装束与行动必须适合环境及职业,在敌人内部的社会关系非经允许不得擅自联系或来往,每个机关设房长且最好是女同志“专司报警与监督该房一切秘密工作”等。(26)
(四)其他秘密纪律规定
除上述秘密纪律外,这一时期密集出台有关规定,如《中共中央秘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秘密工作给各部委的信》《中共中央关于秘密工作问题给各省委指示信》等,进一步严格纪律要求,也标志着秘密纪律的不断健全完善。
在中央推动和指导下,地方党组织加强推进秘密工作。1929年11月,江苏省委要求巡视委员要更多了解实际秘密工作情形。同时江苏省委部署各机关进行一次保密工作总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机关布置、机关警号、口供准备、文件收藏、来往接待、日常生活、文件销毁、交通秘密技术、携带文件保护及化装等。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成立,自成立之日即特别重视秘密工作。强调“尤其是边区的党要准备随时可以转入秘密工作环境的基础。这就是保留一部干部与同志的秘密,来担负新环境中的工作”。(27)指出要注意在邻近的白色统治区域与中心城市中建立党的秘密组织。
四 秘密纪律的总体评价及中共临时中央撤离上海的原因
在中国共产党积极加强纪律建设的过程中,秘密纪律由于其特殊作用,在保护党的安全、确保党的生存、促进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大作用。正是由于制定并严格遵守秘密纪律,才使得中国共产党在当时极为严重的白色恐怖环境下能够生存并得以发展。
1933年1月中共临时中央不得不撤出上海转往江西瑞金苏区。中共临时中央撤出上海并不能说明秘密纪律的失败。反之,如果缺乏健全成熟的秘密纪律,党将面临更为严峻的形势,可能会面临更为严重的后果甚至灭顶之灾。中共临时中央撤出上海是多方面因素的综合结果。首先,敌人力量过于强大。虽然中国共产党一再强调秘密纪律,但中共在上海的工作还是较为困难。1932年11月,国民党特工总部成立,该部利用叛徒安插内奸,加大破坏上海中共党组织力度,白色恐怖日益严重。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特科负责人顾顺章叛变后,国民党当局趁机加强特务工作,针对“左”倾教条主义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所导致的共产党组织方面的漏洞,利用顾顺章对中共的了解,加强侦缉破坏活动,中国共产党和共青团的组织遭受极大破坏。
其次“左”倾盲动主义盛行。“左”倾盲动主义盛行是导致中共组织受到较大破坏,乃至不得不离开上海的重要原因。“左”倾盲动主义始于1929年开始的李立三“左”倾冒险错误。虽然李立三“左”倾冒险主义终为1930年9月召开的中共六届三中全会所制止,但此后王明上台导致新一轮的盲动主义。由于过度推行飞行集会、示威游行、公开散发传单等斗争形式,频繁的群众活动不是中途流产,就是造成干部群众的无谓损失,导致革命力量丧失严重,在此情况下再强调秘密纪律也无济于事。
再次,叛徒出卖告密。1931年4月,顾顺章在武汉被捕叛变革命,中共中央机关遭到严重破坏,先后被捕的中共党员有800多人。被关押在南京即将获释的恽代英、在香港工作的蔡和森均遭出卖而牺牲。1931年6月,中共中央总负责人向忠发在上海被捕后很快叛变,暴露了党的大量机密。大革命失败后,白色恐怖笼罩沪上,叛徒与特务联手,告密之风愈演愈烈。
此外,秘密纪律虽然极为严密,但不严格遵守秘密纪律也导致了无谓的牺牲。1931年1月,上海总工会秘书长龙大道和闸北区委书记黄理文因违反秘密纪律在路上攀谈,不幸被捕牺牲。(28)
余论
随着形势的变化与现实需要,中国共产党早期秘密纪律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成熟、持续健全完善的过程。秘密纪律的发展对于有效保护党的有生力量以及确保党的发展壮大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大作用。虽然1933年初中共临时中央不得不离开上海转赴江西瑞金苏区,但并不能因此否认秘密纪律的作用。正是中国共产党早期制定了秘密纪律,才使中国共产党在严重的白色恐怖条件下得以生存,也为此后中国共产党根据不断变化的形势需要,持续健全完善秘密纪律并充分发挥秘密纪律的作用,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储备与实践基础。
注释:
①费云东主编《中共保密工作简史(1921-1949)》,金城出版社1994年版,第6—7页。
②《谢觉哉日记(一九二一)》,青岛出版社2011年版,第181页。
③《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汇编》,中国方正出版社2019年版,第61页。
④《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汇编》,第68页。
⑤《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汇编》,第75、82页。
⑥《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汇编》,第71页。
⑦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8卷《文献选编》(上),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年版,第20页。
⑧《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8卷《文献选编》(上),第46页。
⑨杨世保等编《中国共产党保密工作史(1921-1949)》,金城出版社2018年版,第48—49页。
⑩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中央档案馆编《中国共产党重要文献汇编》第三卷《一九二三年》,人民出版社2022年版,第416页。
(11)《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8卷《文献选编》(上),第39页。
(12)《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8卷《文献选编》(上),第56页。
(13)杨世保等编《中国共产党保密工作史(1921-1949)》,第58—60页。
(14)《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8卷《文献选编》(上),第87页。
(15)《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汇编》,中国方正出版社2023年版,第92页。
(16)《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三册《(一九二七)》,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290页。
(17)《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8卷《文献选编》(上),第136页。
(18)《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8卷《文献选编》(上),第177—181页。
(19)《秘密工作常识》(1928年5月),转引自蒋杰:《法国所藏中共〈秘密工作常识〉的保存、内容与价值》,《中共党史研究》2021年第6期。
(20)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档案馆:《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二卷《土地革命战争时期(1927.7—1937.7)》(上),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年版,第47页。
(21)《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2卷《土地革命战争时期(1927.7—1937.7)》(上),第79页。
(22)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档案文献选编》(4),中共党史出版社2022年版,第1590页。
(23)《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8卷《文献选编》(上),第248页。
(24)《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8卷《文献选编》(上),第334页。
(25)《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8卷《文献选编》(上),第337页。
(26)杨世保等编《中国共产党保密工作史(1921-1949)》,第126页。
(27)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8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638页。
(28)陆景川:《龙大道传》,贵州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