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是中国共产党政党话语体系中的标识性概念。从概念史的角度切入中国共产党对自身执政身份的理解与呈现,是把握中国共产党制度身份与角色定位的恰切视角。“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概念源发于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的有关构想,亦深嵌于西方“执政党”概念原初语义与汉语传统语义网络之中。中国共产党在以“执政党”概念言说自身的过程中,不断对其涵义进行重构、转义与标识化处理,最终孕育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这一兼具类型建构与标识功能的重要概念。“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概念的提出,既突破了“执政党”概念的原初语义指涉,拓展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概念范畴,也实现了传统执政话语资源的现代转化。
【关键词】执政党 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概念史 话语创新
作者黄寿松,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研究员;黄烟玉,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文章来源:《科学社会主义》2025年第6期
概念是建构人类知识大厦的基石,政治争论往往归结为关于政治概念意义的争辩。在现代政治话语中,一个政党如何定位自身、言说自身是其塑造政治认同、引领社会实践的关键所在。“执政党”是通用政治概念,也是中国共产党定位和界说自身的基础性概念平台。以往学界对中国共产党话语体系中“执政党”概念的考察,多围绕“执政党”概念的初始含义及其对中国共产党的适用局限,或聚焦“执政党”与“革命党”概念的内在张力,而对中国共产党在长期执政实践中对该概念所做的主动重塑与类型化建构关注不足。事实上,中国共产党在言说自身执政身份的过程中,从未被动承袭“执政党”概念的外源性语义框架,而是以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相关论述为语义原型,不断诉诸本土性执政文化资源,逐步孕育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这一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的标识性概念。以概念史为方法论,在中国共产党言说自身执政身份的话语空间中,追溯从“执政党”到“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概念重构、转义与衍化脉络,不仅有助于寻绎中国共产党对自身政党角色的本土性、知识性理解,也能为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与自主性政党知识体系提供理论参照。
一、词源追溯:中国共产党“执政党”概念的渊源考释
“执政党”概念并非汉语固有词项,而是“西学东渐”后经由本土语素意译而成的外来词。进入中国共产党话语体系后,“执政党”概念深受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的影响。因而,考辨其渊源,应从汉语传统、西方概念译介与马克思主义理论三个维度展开。
(一)汉语传统中“执政”与“党”的天然张力
在中国古代汉语中,“执政”是一个兼具权力属性、制度属性和伦理属性的复合概念。就其构词结构而言,《说文解字》释“执”为“捕罪人也”,即掌控、持有;释“政”为“正”,本质是以“攴”(手持杖)实现“正”,即修正偏差,匡正秩序。二者连用使“执政”一词内在具有权力实践与伦理规训等多重指涉。其一,作为政治主体,“执政”指掌握行政权力的个人或群体。如《史记·孝文本纪》中汉文帝称“二三执政犹吾股肱也”,以“执政”指代辅佐君主的丞相、御史等重臣。其二,作为政治行为,“执政”指国家治理、决策、法令施行等活动。如汉徐斡《中论》载,“执政则其事举,其事举则百官任”。其三,作为政治伦理,“执政”承载着礼法秩序、天人关系与道德义务等正当性要求。《汉书·天文志》云:“执矢者亦不正,以象项羽执政乱也。”《列子·仲尼》云:“执政者,乃吾之所使”。可见,“执政”要求“正”与“权”的内在统一,天命、民心、德性等政治伦理构成其不可分割的语义场。
与“执政”不同,“党”在中国传统政治语境中“几乎全是贬义”。《说文解字》释“黨”(党)为“不鲜也”,“从黑”,隐含抱团阴暗操作之意。《论语》中“君子矜而不争,群而不党”“相助匿非曰党”之说直接奠定“党”的负面基调。《淮南子·本经训》云:“仁鄙不齐,比周朋党,设诈谞,怀机械巧故之心,而性失矣”。东汉“党锢之祸”、北宋新旧党争的“朋党之弊”等政治实践,都不断深化传统思想脉络中“朋比为奸”“结党营私”即党为患、为私、为弊的贬抑认知。儒家以“天下为公”为政治理想,要求君主与官僚系统效法天道、克己奉公。《尚书·洪范》云:“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任何以“党”形式的权力运作都被视为对天道秩序的背叛。因而,在中国传统政治语境中,“执政”的公义承载与“党”的私利属性形成难以兼容的语义分殊。
(二)近代西方“执政党”概念的生成与移译
在西方政治话语中,“执政党”(governing party/ruling party)概念的生成,是以“政党”概念的合法性建构为前提,在“合法反对”获得制度性承认的宪政框架中逐步孕育而成。从词源学考辨,“政党”(party)源于拉丁文“pars”(部分),在中世纪早期传入法语、意大利语和德语,形成partie、parti等词形,意指分裂的群体、派系。17世纪,“政党”(party)一词进入政治语言,常与“宗派”(faction)、“阴谋集团”(cabals)“私党”(cliques)等交替使用,共享由贬义词如阴谋诡计、异端教派、乌合之众等组成的语义空间。至17世纪末到18世纪,随着英国宪政转型的推进,“政党”才开始脱离“宗派”“派系”污名,被赋予“依据他们共同认可的某一原则,同心协力,以推进国家的利益”的规范意涵。
随着“政党”的语义转型,“执政党”的语义轮廓也愈渐清晰。18世纪下半叶,“ministerial party”“party in office”“party in power”等表述频繁见诸于英国议会文献。1792年,英国下院议员约翰·萨默斯·考克斯(John Somers Cocks)在议政辩论时强调,“自由政体中的政党可以长期共存、互相制衡而不至于毁灭彼此,而专制政体中的派系则终将自噬而亡”。这表明,政党轮流执政已开始突破传统的道德话语约束,转而立足于权力博弈的制度性框架。同样,在19世纪20年代的美国,马丁·范布伦(Martin Van Buren)领导的摄政集团进一步将“执政党”概念深嵌于“合法反对”的政治预设之中。他们宣称,“多数人执政是自由政府铁律,败者应以职权的重新分配认可对手优势”“政党最危险的时候,反而是在反对派不再清晰可辨之时”。可见,近代西方“执政党”概念的生成是在承认反对派合法地位的宪政体制中,通过政党竞争与权力更替的制度化安排逐步确立的,其内含的程序性、暂时性与轮替性语义,使执政呈现为多党博弈格局下一方临时占据多数的状态。这不仅形塑了西方“执政党”概念的知识原型,亦构成了近代中国接触“执政党”概念的语义原点。
与西方“执政党”基于代议制实践内生演化的生成路径不同,近代中国对该概念的移译和接受面临着双重屏障:一是汉语传统“党”字的伦理负载,二是中西政治制度的现实差距。据考证,最早以“执政党”对译西方议会多数党的文本见于1876年传教士丁韪良翻译的《论使臣所任之事》。该篇载:“况历来著名公使,大概多出执政党与”。彼时译者特以双行小字加注:“泰西各国论政,恒分党与”“虽然如此,政务仍不及乱”,以舒缓读者对党争乱政的警惕。甲午战争后,以维新派为首的知识分子将现代政党与传统朋党语义进行切割,实现了“政党”概念从伦理禁忌到救国公器、宪政之基的价值翻转。与此同时,“执政党”概念也开始承载政治精英对政党政治运作的秩序期待,进入中国政治话语的中心地带。梁启超指出,“政党之治,凡国必有两党以上,其一在朝,其他在野”。杨度强调,“仅有在朝党,而无在野党以相抵制,乃为国家之不利益”。孙中山也认为,“甲党执政,则甲党以抱持之政策,尽力施行之。而乙党在野,则立于监督者之地位焉,有不善者则纠正之……轮流互易,国家之进步无穷,国民之幸福亦无穷焉”。可见,时人对“执政党”概念的理解,基本以西方政党政治为摹本,将其视为多党竞逐中的在朝一方,承载着轮流执政、政策竞争与监督制衡的基本意涵。
(三)马克思主义理论视域下的“执政党”概念
不同于资产阶级将政党包装为超阶级的公益代表,马克思恩格斯开创性地将阶级分析嵌入“政党”概念,将执政还原为阶级统治关系的再生产机制。1843年,恩格斯在分析英国政坛时指出,“各个政党都是与社会阶层和阶级相一致的”。马克思进一步揭示,资产阶级执政党“轮流地使政权从一只手中放下,又立刻被另一只手抓住”,实则是“以最肮脏的手段来达到最肮脏的目的”。1848年,马克思与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首次明确提出“无产阶级政党”概念,清晰规制无产阶级政党“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并将其作为推翻资产阶级、实现自由人联合体的前置性条件和组织保障。尽管当时马克思恩格斯从未以“执政党”指称无产阶级政党,但二人已从根本上确立了无产阶级政党与国家权力的理论关联。1871年,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提出打碎国家机器的思想,要求无产阶级的执政实践必须贯彻廉价政府原则和公仆逻辑,建立“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1875年,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进一步阐明了无产阶级专政是通向阶级消灭与国家消亡的过渡形态。在这一框架下,无产阶级政党的“执政”被辩证包含在“专政”之中,既是实现阶级领导的手段,又是实现全人类解放的路径。
列宁在继承马克思恩格斯政党理论的基础上,将“执政党”概念应用于俄国革命语境,在领导苏维埃政权建设的过程中实现了初步理论建构。1918年,列宁首次以“执政党”(правительственные партии)一词指称布尔什维克,提出“你们是目前领导苏维埃政权的两个执政党的鼓动员”。但此处“执政党”在俄文中更偏向“政府中任职的党”,用以描述布尔什维克与左翼社会革命党的联合执政地位。1919年,列宁指出:“以健康的强有力的先进阶级作为依靠的执政党,要善于清洗自己的队伍。”此处“执政党”使用了“правящая партия”(掌权的党)这一表达,明确体现了布尔什维克不再仅是政府中一员,而是国家政权的唯一主导力量。1920年,列宁在俄共(布)第九次代表大会上指出,“我们的党是执政党,因而自然也就是公开的党,是加入之后就有可能掌权的党,我们在这个时期不得不进行斗争,防止坏分子,防止那些旧资本主义的渣滓钻进和混入执政党里来”。1922年,列宁进一步强调,“我们的党是唯一的执政党”,必须保留“申诉的权利”作为党内民主与自我调节的重要保障。这些论述表明,列宁对“执政党”的理解并非停留于“公开掌握国家政权的党”的事实描述,还赋予其制度约束与自我净化的规范内涵,为苏维埃政权初期执政体制与党内治理机制的探索提供了思想基础。
二、概念流变:“执政党”向“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语义迁衍
概念史的考察,“不但追溯词源,还要查考语义的变化过程”。中国共产党在以“执政党”概念表述和定位自身的过程中,其术语内涵不断经历革新、修正、充实与深化,最终沉淀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标识性概念。在中国革命、建设与改革的整体历史进程中,回溯其概念变迁与意涵嬗变,是把握中国共产党概念重塑的应有之义。
(一)审慎与游移:“执政党”概念的初步建构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执政党”概念极少在中国共产党的正式文本中出现,而更多被阶级先锋队与革命正统性话语所覆盖。中国共产党早期偶有“执政党”表述,但主要用于描述布尔什维克的政权状态,并非指涉自身。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通过武装斗争和根据地建设逐步掌握局部政权,但仍未使用“执政党”概念指称自身。在与国民党全面争夺革命话语权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构建起自身排他性的唯一革命正统性叙事,频繁以“中国唯一革命的政党”“中国革命的唯一领导者”“唯一的代表无产阶级及被压迫群众利益的政党”等话语定位自身,持续强化革命领导权的无可替代性。直到1949年3月,在革命即将取得全国性胜利之际,任弼时在七届二中全会上指出,纠正因行政事务繁忙而忽视党务工作的偏向,“对于我们党将要在全国范围成为执政党的时候是特别重要的”。这是中国共产党首次在官方正式场合明确以“执政党”概念指代自身,预示着党在政治身份认知上的重要转折。
取得全国政权后,中国共产党开始运用“执政党”概念描述自身历史方位的变化,并将其与自我警醒的语境高度关联。1954年2月,周恩来在七届四中全会上指出,“我们党已是胜利的党、执政的党”。这里的“执政的党”既清晰表明党的执政地位是革命胜利的直接产物,亦深嵌于防止党内分裂、加强集中统一领导的历史语境中,承载着对党地位变化所引发的新型危险的深刻警觉。1956年9月,邓小平在中共八大上作《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已经是执政的党”,“执政党的地位,使我们党面临着新的考验”,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制度规定、进行严格的监督。1962年初,面对一系列“左”倾错误引发的社会经济危机,中国共产党在集体反思的过程中进一步深化了对“执政党”概念的理解。刘少奇指出,“处于这种执政党的地位,很容易滋长命令主义和官僚主义的作风”,强调要摆正“人民群众的勤务员”位置,加强群众联系、发扬人民民主。邓小平强调,“每天每时都要注意执政党的特点”,将“执政党”作为一个高度警惕自我蜕化的责任命题。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在危机警示的特定语境下,中国共产党对直接称自身为“执政党”仍表现出游移态度。1954年3月,毛泽东在审阅邓小平做的《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报告》时,将“我们的党已经成为执政党”一语,改为“我们的党已经成为在全国范围内执政的党”。“在全国范围内”的追加限定与“的”字的间隔调整,可以看出毛泽东对直接使用“执政党”概念的审慎。在中共八大上,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已经是执政的党”,而其通过的政治报告中却并未出现类似“执政党”的提法,采用的是“中国共产党成为领导全国政权的党”这一彰显主导性且更具意识形态亲和力的表述。1957年3月,毛泽东在同新闻出版界代表谈话时指出,“国民党执政二十多年只造就二百多个地质人才,我们解放七年造就了一万多”。在这里,毛泽东偏向用“解放七年”而非“执政七年”的革命叙事强化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新生性、进步性,隐含着对传统政权更替的“执政”话语的选择性回避。进入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政治运动逐渐压倒治理理性,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党”概念被泛政治化的阶级斗争话语消解,在公共叙事中失去了原本明确的政治位置。
总体来看,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至社会主义建设初期,中国共产党对“执政党”概念的使用呈现出审慎引入与定位游移的基本特征。一方面,出于维护革命正统性与拒斥旧有宪政框架的需要,党内尚未形成直接以“执政党”概念指称自身的共识,对这一概念的使用多围绕警示语境展开,强调执政的潜在风险与负面效应,并未形成完整、正面的话语框架。另一方面,在有限使用的语境中,中国共产党主动赋予了“执政党”概念以高度自省性、责任性与群众性意涵,融入了强烈的自我净化与权力约束要求,初步勾勒出有别于西方宪政体系的执政党话语雏形。
(二)接纳与重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概念的语义始出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国家进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改革开放的历史新阶段。“执政党”概念重新进入中国共产党话语体系的中心,并在制度重建与治理改革的语境中实现了话语转向与语义扩展。1979年1月,陈云在中央纪委第一次全会上率先启用“执政党”概念,指出维护党规党法和恢复政治局面“对我们这样一个在九亿人口国家中的执政党,是一种重大的工作”。1980年1月,邓小平提出了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的任务,强调“自从我们党成为执政党,成为全国团结的核心力量,四分五裂、各霸一方的局面就结束了”。在这里,“执政党”被置于国家整合、社会动员的中枢地位,突显了其领导的正当性与执政地位不可代替性。1980年2月,邓小平提出“执政党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党?执政党的党员应该怎样才合格?党怎样才叫善于领导?”的问题,从组织形态、队伍素质与领导机制等层面对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党”定位进行追问。1980年11月,陈云在中纪委会议上明确提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的论断,直指执政条件下党风失范的根本性危害。在这一语境下,“执政党”概念的责任意涵与治理逻辑愈发突显,并初步形成了与制度建设、作风整顿、权力监督等治理要素相嵌套的语义框架。
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面对国际国内的复杂局势,中国共产党对“执政党”概念进行了进一步的理论创新和语义重构。在指涉维度上,“执政党”概念不断延伸出执政绩效与治理效能的能力意涵。1989年12月,江泽民首次提出“执政意识”“执政本领”等概念,明确“党的领导要通过执政来体现”。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首次将“执政”与“水平”这一能力性指标结合,提出了“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的命题。此后,“执政党建设”“执政能力”“执政能力建设”“执政方式”等表述陆续提出,进一步深化了“执政党”概念的制度化能力结构与现代化治理逻辑。在政党关系上,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提出了“参政党”概念,建立起“执政党—参政党”的语义对应关系。1989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这一界定有效消解了“执政党”概念原初语义中多党轮替的结构性张力,为推动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的规范平稳运行提供了有效的概念支点和话语框架。
进入21世纪,中国共产党“执政党”话语体系进一步成熟,并逐步孕育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概念。2000年12月,江泽民首次将“马克思主义”与“执政党”概念相联,指出,“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的执政党,但要做到永远不脱离群众,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也是很不容易的”。2001年9月,中国共产党在十五届六中全会上正式提出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概念,强调“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脱离群众”。在这里,“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既以“马克思主义”标示出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属性与群众立场,也以“执政”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方位、制度角色与使命责任,成为中国共产党制度身份和角色定位的精准化、标识性表达。2002年5月,江泽民进一步提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必须高度重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论断,强调要将其先进性置于“三个代表”的具体实践中考察。2004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正式将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以及“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执政党”等内涵要求,系统纳入“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概念的语义结构。2005年1月,胡锦涛进一步强调,“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地位从根本上说都来自于人民”,深化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概念的价值意涵。
整体来看,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适应现代化的发展要求和执政环境的深刻变化,以高度的理论自觉和话语主动对“执政党”概念进行了系统阐释与意涵重塑。从强调责任逻辑与治理导向的“执政党”身份,到突出能力建设与治理效能的“执政能力”“执政水平”,再到系统嵌入执政使命、为民宗旨、先进性要求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概念,执政党话语经历了从政治身份确认,能力理性拓展,再到政治属性聚焦的语义递进,深刻呈现出中国共产党在回应执政党建设一般共性的同时,始终锚定马克思主义政党根本性质、探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执政规律的思想脉络。
(三)赋义与深化:“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概念的多维表意
进入新时代,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党的领导地位、执政使命、执政规律等重大课题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原创性的理论命题,系统深化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概念的语义内涵。2014年1月,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明确提出,九十多年来,我们党“发展成为世界第一大执政党”。“世界第一大执政党”概念的提出,既呈现出党的组织规模与执政时间的历史性变化,也蕴含着党对自身超大规模条件下执政的组织压力与治理风险的深刻警觉。2015年2月,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强调,“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并指出,“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的领导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这一论述将党的执政地位与全面领导逻辑系统贯通,突显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作为最高政治领导力量统摄全域的角色定位与权力格局。2016年1月,习近平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提出,“我们党的执政是全面执政,从立法、执法到司法,从中央部委到地方、基层,都在党的统一领导之下”。这一论述进一步打破了将执政限定在行政执行层面的片面理解,突显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覆盖各领域、各层级、各环节的执政范围与领导结构。
党的十九大报告正式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目标,并强调“我们党要始终成为时代先锋、民族脊梁,始终成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自身必须始终过硬”。在这里,“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概念由固有政治身份转化为需要动态实现、持续锻造的过程性存在,嵌入了政治领导力、组织战斗力、思想纯洁性与自我革新能力等方面的“过硬”要求。2017年12月,习近平将“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明确界定为“一个成熟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重大建党原则”,强化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概念高度集中统一的制度逻辑与组织意涵。2018年1月,习近平集中阐发了“两个伟大革命”理论,明确提出“以党的自我革命来推动党领导人民进行的伟大社会革命”的重大命题,并强调“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但同时是马克思主义革命党,要保持过去革命战争时期的那么一股劲、那么一股革命热情、那么一种拼命精神,把革命工作做到底”。这些论述打破了“执政党”与“革命党”二元分立的概念框架,将革命意涵融入“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概念的内在属性与实践逻辑,赋予其自我革新与引领变革的双重使命,极大拓展了该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如何应对执政疲劳、化解执政风险、跳出历史周期率,是习近平长期思考的重大课题。2019年6月,习近平指出,我们党作为百年大党,“如何实现长期执政,是我们必须回答好、解决好的一个根本性问题”,必须以“强烈的自我革命精神”,坚决同一切弱化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作斗争。2021年11月,习近平将自我革命明确定位为“我们党跳出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并强调“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这一系列表述将自我革命确立为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正当性再生产的重要机制,赋予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通过内向性调节机制实现制度自净、价值自律的治理主体意涵。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立足于中国共产党是“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实际,提出了“大党独有难题”的原创性命题,强调“必须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大党独有难题”将政党规模与长期执政所伴生的结构性风险纳入“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概念的理论视野,强调党对自身组织惰性、权力异化与治理失序等内部风险的主动识别与制度回应,丰富了该概念在自我觉察与风险治理方面的语义内涵。
总体来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从多个维度深化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概念的意涵。其一,将党的全面领导原则纳入“执政”语义,拓展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在权力格局、领导机制等方面的概念意涵。其二,构建起“大党”“长期执政”与“自我革命”之间的语义关联,系统深化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概念在权力约束、政治本色与治理风险等方面的内在逻辑。其三,将革命意涵融入“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概念结构,打破了“革命党”与“执政党”的二元对立,将党的执政实践导入社会结构整体变迁的宏阔进程。这些语义扩展构成了新时代“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概念的理论生长点,彰显了党在治党治国实践中的历史主动与理论自觉。
三、范式突破:中国共产党“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概念的话语创新
概念总在概念网络中,若不能关照上位概念、下位概念、平行概念等,便不能有效分析单一概念。在中国共产党话语体系中,“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是一个具有双重位阶归属的生成性概念,既根植于“马克思主义政党”概念体系的内生演进,亦可视为“执政党”范畴下的类型化表达。立足概念网络与文化语境,是把握“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话语创新的应有路向。
(一)以“下位重构”实现“执政党”概念的语义拓展
在概念网络中,位阶关系既体现概念分类的纵向层次关系,也构成概念内涵演进的重要线索。从形式逻辑、语词结构与概念衍生的历史脉络来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既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下位概念,也是“执政党”的下位概念。但作为“执政党”的下位概念,其并非是对“执政党”原有语义附加修饰的结果,而是中国共产党立足于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质,在中国政治实践中对“执政党”概念原初语义进行系统性重构的产物,其所承载的独特制度经验与话语内涵,亦反向重塑并拓展了上位概念“执政党”的语义内涵和话语边界。
一方面,“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概念的提出,突破和重塑了“执政党”概念的原初指涉。在近代中国政治现代化进程中,“执政党”一词最初伴随西方政党制度的引介进入中国政治话语体系,其基本意涵聚焦于通过代议制选举取得政权、主导政府运作的政党形态。这一概念在近代中国的移植过程中,深受其原初语义惯性的制约。即便在20世纪80年代,理论界仍有观点认为“执政党”是“资本主义国家经过选举掌握国家权力、负责组阁的政党”,显示出该术语在本土政治语境中的语义悬置与适用困境。通过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类型建构与话语阐释,中国共产党使“执政党”获得了植根于本土政治实践的内生解释力和语义规定性。在执政目标上,“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突破了将执政理解为权力维持或利益调和的工具性范畴,赋予了执政以强烈的意识形态使命和鲜明的价值导向;在权力结构上,突破了将执政限定为行政权的语义范式,将党的全面领导融入执政的语义结构,重塑了政党、国家与社会之间的权力嵌合关系;在执政逻辑上,打破了周期性轮替与外部授权的语义预设,构建起外靠人民民主、内靠自我革命的持续性执政逻辑,突显了使命责任、自我规约与长期执政相嵌套的语义指向。
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概念的提出,推动了“执政党”概念在全球政治话语场域中的范式重塑。长期以来,“执政党”概念在国际政治学中的理论建构高度依赖西方制度经验,呈现出明显的语义封闭性与话语排他性。如西格蒙德·纽曼指出,政党的定义“预设了一种民主的氛围”,一党制在概念上是“自我矛盾的”。这种话语设定将“执政党”窄化为代表部分、权力更迭的阶段性结果,极易造成对非西方执政党形态的系统性遮蔽。中国共产党“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概念的提出,以长期执政、多党合作、自我革命等全新语义单元,打破了西方中心主义“执政党”概念的共性结构,极大拓展了“执政党”作为属概念的语义边界。同时,“世界最大的执政党”“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等话语的提出,展现了中国共产党在推动“执政党”概念去中心化、去西方化过程中的话语主动性和理论代表性,进一步促使“执政党”作为国际通用概念向更加包容多元、理论通约的范式转化。
(二)以“术语革命”推动“马克思主义政党”概念的体系深化
恩格斯指出:“一门科学提出的每一种新见解都包含这门科学的术语的革命。”所谓术语革命,往往伴随着核心命题、理论关切与知识结构的系统性转换。“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概念的提出,以“术语革命”的形态,拓展了马克思主义政党在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身份标识,推动了“马克思主义政党”概念的范畴拓展与体系深化。
其一,以新的术语范畴拓展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身份标识。马克思恩格斯建构的经典政党理论,侧重于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与革命推翻,其术语体系围绕“无产阶级政党”“阶级斗争”“夺取政权”等范畴构建,对于政党在掌握政权后的执政形态与治理实践,缺乏系统的理论展开。“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概念的提出,准确指称了马克思主义政党在掌握政权后的重要制度身份与角色定位,填补了经典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在执政身份上的重要术语留白。相较于“无产阶级革命党”等传统政党概念“推翻旧制度”的语义侧重,“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概念强调其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承担的建设性职能与统摄性地位,其语义拓展至政权管理、社会治理、自身建设等多重维度。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与“马克思主义革命党”的身份定位共同纳入“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概念结构,深刻回应了马克思主义政党在夺取政权之后是什么、要做什么的核心理论关切。
其二,以新的理论旨趣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话语体系。以如何执政、如何良政为核心,中国共产党围绕“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概念,创造性提出了涵盖执政基础、能力建设、执政方式与党内治理的系列术语群,构建起“马克思主义政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的话语框架和知识结构。一是在执政基础上,中国共产党提出“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以人民为中心”等话语,突破了传统阶级话语难以吸纳多元社会力量的局限,为提升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代表性、推动党与社会关系重塑提供了重要话语支撑。二是在能力要求上,“执政本领”“执政能力”“执政能力建设”“长期执政能力”等关键范畴的提出,拓展了马克思主义政党在执政条件下的多维能力结构。三是在执政方式上,围绕“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建构起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执政逻辑,推动了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方式的体系表达与制度转化。四是在执政党建设上,围绕“先进性纯洁性建设”“管党治党”“自我革命”等核心范畴,创造性地表达了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的应对蜕化风险、保持政治本色的治理逻辑,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党自身建设的话语体系。
(三)以“结合”方式实现传统执政话语资源的现代转化
2021年7月,习近平提出了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重大命题。“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概念是跨文化重构的产物,传统语义网络深层次制约其概念衍化与语义生成。“第二个结合”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长期执政话语体系生成的内在理路,也是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执政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根本方式。
在执政理念维度,中国共产党以“民本思想”为文化根基,将传统执政伦理转化为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价值话语。在传统政治文化中,统治的正统性是执政的前提所在。子曰:“政者,正也。”正所谓,“名正而言顺”“且圣人为政,必先正名”。自先秦以来,“民为邦本”“民贵君轻”“天视自我民视”等民本思想,将“民”确立为统治正当性的伦理起点和价值归宿。“中国传统帝制是在‘民为邦本’的大原则下来确立政治关系,安排政治秩序的”。这一伦理结构与唯物史观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认识高度契合,也为中国共产党执政话语的生成提供了深层次语义资源。中国共产党将人民立场嵌入“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概念的语义核心,并通过人民是“执政的最大底气、最深厚的根基”“执政水平和执政成效的评判者”以及“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等表达,形成了以人民立场为价值起点、以人民满意为效能尺度的现代执政话语体系,实现了对传统执政理念的现代激活与语义革新。
在政党关系维度,中国共产党以“和合政治”为文化禀赋,将多元共治智慧转化为新型政党制度的话语逻辑。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以“天下为公”为最高理想,讲求“和而不同”“兼听则明”,要求执政者在“公”的基础上接纳分殊意见,实现多元统合、协商共治。这不仅孕育了中华民族崇尚和合、求同存异的价值取向,也构成了中华文明超越对抗、兼容并包的文明底色。以“和合”为目标,中国共产党创造了“参政党”这一与“执政党”相对应的标识性概念,并形成了以“协商民主”“多党合作”“参政议政”等范畴为核心的新型政党制度话语体系。这不仅打破了西方政党制度党派争私、零和博弈的语义框架,也在实践中规避了传统言官体系依附于皇权或个人意志的弱点,使传统政治文化中和合包容、广纳众智的理想政治图景有效转化为现代化的制度安排。
在能力建设维度,中国共产党以“修身为政”为文化基础,将德治传统转化为以自我革命为核心的党内治理话语。中华传统政治文化主张执政者“为政以德”“惟德是辅”的德行修为,强调“修身克己”“反求诸己”“修齐治平”的主体自律与责任担当。这种道德化政治行为的文化基因,使中国在现代政治转型过程中从未走向西方意义上的道德与政治的二元化,反而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将传统政治文化中对权力主体的道德形塑要求有机融入党的建设逻辑之中。中国共产党以自我革命为核心的党内治理话语,将传统“为政之道,修身为本”“反躬自省”的自我规范精神,提升为党基于本质属性和初心使命驱动下的长期性、制度化、全方位的自我锻造实践,不仅回答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如何保持政治本色的根本性课题,也重塑了德治传统在现代政党治理语境中的价值表达与功能定位。
如何准确理解和合理阐释中国共产党的角色定位及其内涵演化,既是中国政治需要思考的重要议题,也是破除西方中心主义政治学范式、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关键所在。概念作为建构现实的理论工具,同样是透视一国政党属性与政治实践的重要窗口。“执政党”作为西方政党理论中的一个重要范畴,其初始意涵深嵌于西方代议制两党或多党轮替执政的宪政语境,这与汉语政治传统以及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和新时代强国建设中的实践存在内在张力。中国共产党立足于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质,在对西式“执政党”概念审慎引入、系统重构与持续赋义的过程中,逐步孕育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精准化、原创性表达。“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概念内蕴着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使命逻辑、为民服务的价值逻辑、全面领导的政治逻辑、自我革命的治理逻辑,不仅实现了“执政党”这一舶来概念的内生化重塑,鲜明标示出马克思主义政党在长期执政阶段的制度身份与实践角色,还深度汲取了“民本思想”“和合政治”“修身为政”等传统执政智慧,深刻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概念创造力和话语主动性。通过“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及其高度关联的“世界第一大执政党”“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等概念表达,中国共产党不仅准确标识了自身作为领导党的执政身份本质与特性,也展现出其在基础性概念框架内敢于争夺定义权与解释权的制度自信与理论自信。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持续演进,“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将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其理论内涵与语义空间,进一步彰显出有别于西方政党逻辑的独特文明意蕴与时代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