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经济学家茶座》总第45辑(2009年11月)
近些年,随着综合国力的提高,中国政府围绕相关重要政治经济事件及纪念活动,举办了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仪式感很强的大型国家典礼和群众集会。以中央电视台为代表的各主流平面、网络媒体也相应作了大力度的密集转播和宣传,将举国上下甚至海外华人的眼球吸引到电视机旁,以国家动员和集体组织的方式来表达时代主旋律和民族情感。这些活动,就其场面之壮观、声光色彩之炫目、集体表演之齐整、展示内容之丰富、参与人数之众多、政府投入之巨大、组织工作之严密等等,在世界上也属罕见。这一独特的“中国现象”,对于中国发展的关注者和研究者来说,是值得去理解和思考的。我们不妨以经济学人的眼光,对其历史传承、时代内涵和功利效率等作一粗略分析。
传统礼乐制度的当代延续
国家典礼或仪式活动就制度层面而言,实质上是中国传统礼乐制度的一种传承。“礼”和“乐”原是古人按照一定规程进行献祭、颂神、祈福,以歌舞的形式“送达天听”的一种原始宗教仪式。正式的礼乐制度大致源于西周建立之后周公的“制礼作乐”,在礼、乐、政、刑治国四项根本中,礼和乐被放在最重要位置。西周之后,孔子检六经,定六艺,兴私学,授礼乐。直到秦始皇统一天下,“悉纳六国礼仪,采择其善”,皇权统治下的礼乐制度开始形成。西汉武帝之后沿袭秦制,略有删减。其后的中国历史中不管王朝如何兴替,不管形制如何变化,礼乐制度的内核却始终一脉相承。它涵盖正式政治制度和非正式的社会规范,不仅是帝王治术和政治思想,亦体现为宗法社会的运转秩序和世俗风化。
祭祀(国家典礼)是中国传统礼乐制度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仪礼》记载周初的礼有十七项,《周礼–春官–大宗伯》则归并为吉、凶、宾、军、嘉五礼。唐朝以后,五礼的格局便一直沿用下来。而其中,“国之大事,唯祀与戎”,阅兵和大型庆典礼仪活动是国家尊严和国家意志的外在最高表现形式,亦是文化传承和凝聚向心力的最重要途径——不难理解,传统社会是建立在分散型农业社会的基础之上的,信息传播不畅,社会结构纯以私德维系,不免缺乏整体向心力,需要一定的国家仪式来宣扬教化。因此举办阅兵、郊祭等国家大礼,便成为“总一海内,整齐万民”的重要手段。祭天法祖、勒碑刻铭的祭礼制度,不仅仅被中国历朝历代所采用,且流行于地方官民之中。当代中国人认识解读自身传统的重要符号——各种社庙、北京的天坛、地坛、日坛、月坛、先农坛等大量建筑和器物,即是郊祭的历史产物。
放宽历史的视界来看,礼乐作为一种系统的文化理念和国家制度是中国独有的,对于中国国民性格的塑造起着重要作用,因而也很自然地成为中国文化中最受褒扬、也最受近世以来启蒙运动者和革命者抨击的目标。但是,在经历了上百年欧风美雨的全盘西化思潮冲击,经历了清末民国内忧外患、战乱频仍、“礼崩乐坏”的社会动荡和过渡时期,经历了文化大革命“破四旧”、“批孔孟”、“砸烂一切旧世界”对于传统礼乐制度的彻底性摧毁和建立全新“革命文化”的大规模社会运动后,中国传统文化的基因似乎仍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确是不可思议的。在当代全球化背景下,商业文明似乎并未与礼乐文化显现格格不入之势,中国人的传统情结仍是“割不断”但却“理还乱”。从“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的治国理念到“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提出,从周期性的国庆阅兵到一年一度的春节晚会和主要传统节日的恢复,从世界最高体育盛会“奥运”到融商、科、文等为一体的国际性“世博”,从地方政府组织下的祭黄(帝)祭炎(帝)祭孔(子)大典到民间的祭祖、修家谱和恳亲会,从央视“百家讲坛”的历史通俗演绎到大众“经典阅读热”和汉服、学位服之辩,从家族企业、现代“儒商”到“中国奇迹”的文化追问,难以枚举的种种世态的“显示性偏好”告诉我们,政府仍然注重并善于利用各种仪式感很强的“现代祭祀”和电视网络支持下的“宏大叙事”来动员激发民族感情,树立正面的国际形象;工商业者和普通民众在历经较长时间与传统的隔离后,又开始自发地向传统寻找“中国元素”,表现出很强的文化心理纽带和情感认同趋向。在现代化过程中,传统礼乐制度的基本内核并未消亡,其“潜规则”仍在中国人的政治和日常中发挥着或多或少的作用。如果认识到礼乐制度这一深层结构,我们对包括国家盛典等在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种种当代社会经济现象可能就会有更多的理解。
作为政治性公共物品的经济含义
从现代国家职能层面看,官方大型典礼或活动可被视为一种政治意义很强的特殊公共物品。这一特殊公共物品是为了政治宣传、军事威慑或国民教化等特定的政治目的,在一个特定时期(一次性或周期性)由政府向全民提供的共有消费权利或公共文化服务。由于政治性、共有性、非排他性(因为政治目的,消费者反而是越多越好)和不可分性,因此必须由国家这个“超级垄断企业”通过行政命令等手段来动员各种生产要素和社会资源,进行投资、生产和供给。当然国家本身是不可能进行生产的,只可能是它的代理人——由政府相关部门官员及技术专家等组成的机构或组委会来执行,执行机构可视为一个临时企业,其总负责人需要承担临时企业家的责任。执行机构面临的生产任务是征用、购买各种技术性要素、生产物品和服务,来完成安全、保质保量的一次活动。在其中,政府部门、企业、群众及学生都成为潜在的生产单位。为完成协作生产,组织和监督生产团队的绩效,活动的执行机构必须求助于某种形式的集体行动,同时为控制不合作的问题还必须加以制裁手段,强制性地要求参与生产的每一级政府部门、每一个参与者支付自己的那一份负担。作为不一定完全对等之对价,活动参与者所获得的可能是个人声誉或企业商誉、按市场价的要素支出报酬、补贴、奖励、晋升等,当然也可能是相关的惩罚。
在上述生产供给机制之外,问题的关键之处在于,如何对国家典礼这类大型活动本身及相关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作投入—产出效率的经济学评价。从收入来看,官方大型活动的直接收入主要包括市场开发收入,特许经营商品收入,以及纪念币、邮票、声像资料、资产处置等其他收入。从支出来看,直接可度量的成本来自于场馆建设、环保、交通等基础性投资,以及活动运营、组织接待、环境装点、安全保卫、人员补贴等一次性投入,其中的基础性投资占据了总投资的主要部分。除直接成本外,还有隐性成本。如大型基础设施在活动后需要相当大的维护成本,如何能持续地加以经济利用是需要考虑的问题;为了保证活动的安全进行,对交通、工商业及人员流动等进行临时性的管制和市容治理,也会付出一定的经济代价;参与活动人员需要放弃正常的工作和学习,存在隐性的机会成本。很显然,相关的投入必须由政府财政加以融资,而政府财政支出又需要每一个纳税者来分担。
由于度量口径的不同,有关的测算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比如,美国《华尔街日报》一篇“为奥运算算账”的文章,提到中国为北京奥运会的投入总计420亿美元(约2864亿人民币)。而根据国家审计署2009年6月公告,北京奥组委支出将达到193亿元,收入将达到205亿元人民币,收支结余将超过10亿元。对成本的两种计算,竟相差1671亿元人民币。当然,常识告诉我们《华尔街日报》该文把北京市“十一五”规划的城市基础建设、改善交通和环境的费用完全算在奥运会预算内是不尽合理的。按照官方口径,在收支相抵后,13亿老百姓平均每人从北京奥运会净收入约1元人民币。从更科学的意义上,类似奥运收支测算可能需要第三方专业研究或独立评估机构来作出,并且由人大会议组织听证,解答民众关心的问题才更妥当。
当期直接的投入—产出计算确实是必要的,可以为官方大型活动的决策及评价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不过在我看来,经济学的精确计算还是有限的,大概有三方面的问题存在着计量上的困难:其一,是对国家形象、国民精神愉悦增加等效用的影响。政治意义很强的特殊公共物品所带来软性的精神财富变动,恐怕是难以用数据衡量并予以加总的。其二,是结构问题。中国的官方大型活动多在北京举行。为一次活动,北京市财政及北京人当期付出的成本最大,但却也因环境、市容及服务等方面改善而获益最多——由于国家动员体制等方面的因素,这种获益是建立在全国人民补贴北京的基础之上的。而且在一次性补贴之后,又可能因外地人到京参观相关新建的标志性建筑等,持续为北京市贡献相当数额的旅游收入,这些财政收入最终又会体现在首都市政建设和服务提升上而为北京人带来持续收益。如何更好平滑举办大型活动所带来的不同地区成本—收益分担上的不对称性,是值得研究的。其三,是跨期问题。大型官方活动一般都是当期内一次或分次投入,但其成本—收益却在无限期界内都可能发生。如:当年秦朝出于国家防卫等目的修建长城(明朝等朝代又重修),为当时百姓带来很大的经济负担和代价。但在后世的今天看来,长城却成为了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和文化遗产,诚如孙中山先生在《建国方略》中评价的“长城有功于后世,实与大禹治水等同”。不仅如此,就长期经济影响而言,长城还为今人持续创造着门票等旅游收入,古时一两代人的福利损失却在无限期界之后(时隔2200多年)产生了可贴现的财富流入,这大概是秦始皇万万没有想到的。如此种种,都对经济学研究提出了有意思的课题;同时也提示我们,政府在进行政治意义很强的特殊公共物品的生产决策时,如何兼顾政治正确和经济能力,兼顾功利效率和公平分担,既谋当世又谋万世,都是需要仔细考虑的问题。
大众消费时代的困惑
从普通大众的视角来看,在现代化变迁中,随着以都市为中心的消费社会的形成,随着商业文化和大众传媒霸权的介入,在某种程度上一些官方活动同各种商业演出、文艺晚会一样已经成为人们消费的精神商品。经过各种大众传播媒介传递的文化产品,大都具有程式化、 现场化和即时化的特征,并且由于大量使用了多媒体技术,使得舞台背景和现场表演更为宏大和逼真。忙碌在城市孤岛和乡村角落的普通民众,通过一台机器来观看一些平日很少能见到的、更很难参与的公共活动节目,在获得一种神圣仪式感的文化心理满足的同时,也获得感官和精神上的娱乐。比如,有人就把阅兵视为具有庄严和崇高感的军队团体操,也有人把它当作军队面向全体国民的、具有集体主义美学的汇报演出来观看。
按照刚刚获得200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首位女经济学家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的理论,政府可以被看作一个“集体消费代理人”,其第一项事务是表达和综合难以排他的国民共同消费需求,并为集体消费承担“服务提供者”或者“服务安排者”的作用。但问题是,想象或揣摩的集体共同需求与实际的民间个体需求之间可能会存在着较大反差。在短缺经济和文化商品匮乏的年代,政府这个国民集体消费的代理人很容易创造出一致的文化需求,因为人们没得可看可玩只能穷娱穷乐。而到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的奔小康阶段,在商业文化和网络文化无所不入的今天,人们的消费观念已经趋于多元化和个性化,选择范围也大大拓展,要想开发一致认同的集体精神商品就比较困难了。当然政府的代理人在组织官方活动时,肯定也会摸查民意,了解大众消费口味和心理诉求,但一方面确实众口难调,另一方面在民间需求、官方要求和商业诉求三者出现冲突时,组织者很可能会首先趋向于满足政治要求、其次是商业诉求,最后才是大众需求,从而使得有些大型活动成为“后革命时代”官方叙事和部门商业利益的结合体。年复一年,人们对它的运作规律和表达方式已经了然于胸,自然不免失去热情(当然这也意味着时代的时步)。比如,一年一度的春节晚会已经办了20多年,已成为中国人过年的“新民俗”和“集体记忆”,但近年却吃力不讨好,所获褒贬不一,最终导致“山寨春晚”的出现并被封杀,很耐人寻味。如何不断根据现实条件变化,创新出适应时代发展和国家进步的礼乐制度和表现形式,创新出群众喜闻乐见的精神商品,确是需要直面应对的一件大事情。
限于篇幅,不再作更多的探讨。还是用古人的话作为结束吧:“礼者,天地之序也;乐者,天地之和也。乐合同,礼别异,礼乐之统贯乎人情矣。因民而作,追俗为制也。大乐必易,大礼必简。治定功成,礼乐乃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