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中国金融家》2003年第5期
金融似乎总与“核心”过不去。如:先有“金融很重要,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的论断;现在又有“资本市场与银行谁为核心”的争议及“资本市场与银行双核心”的说法。“核心”于金融几乎成了一个避之不及、挥之不去的“政治”问题。这也不难理解,“核心”争议不单是学术之事,也是政策问题和实践问题,在我们政策性很强的经济里,似乎更是吃饭问题,能不能争到“核心”的交椅,那的确是大不一样的。
“三”这个数字,是我们中国人喜欢的数字,老外好像也喜欢“三”,著名的咨询公司麦肯锡就把“三”作为其内部的一个法则,因此我今天就凑凑热闹,准备在前面的“核心”基础上,再凑一个核心,姑妄称之为金融的三层“核心”说。
第一层: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
对于说金融重要的这个核心,因为是邓小平的论断,后来经国家领导人在多种场合阐释,把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作用归纳为资源配置、宏观调控与国家安全的核心等写进了中央文件,相信人们对此不会有很多异议。而如果我们进一步从历史考证,实际上会发现马列经典和西方学者历来都把金融问题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如:《资本论》等著作中多次提到货币对经济的“第一”和“最终”推动力作用以及银行信用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积极推动作用。西方的大经济学家无一不研究货币、金融问题,至货币学派为最。与马克思同时代的德国四大社会学家之一的西美尔还从文化和哲学的角度考察货币、金融对人性及社会的影响,写成《货币哲学》一书。
从经验现象看,金融领域日新月异,发展迅猛,大家也是有目共睹的。经济发展从自然经济到商品经济、从商品经济到货币经济再到金融(信用)经济,到当代经济全球化时代的主要表现就是金融全球化。金融全球化已成为现代经济的基本特征和发展趋势。从地理意义上,金融不再仅局限于少数发达国家,而是开始向全球扩散;从制度上和技术上,金融开放和金融创新使得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的国界、地域限制逐步消失;从规模上,巨额资本按照国际通行的规则在全球范围内自由转移,资金流动的数量和速度急剧增加。因而,全球金融世界的关联度、结合度越来越高,并将逐步形成全球统一的金融市场,并有可能统一货币体系。一些权威人士指出,金融全球化是继信息革命之后的又一场革命。当代西方及国内的很多学者就金融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有一些经验数据也支持了金融在现代经济中居于核心的论断。
1997年的香港金融保卫战令人惊心动魄,一场金融危机就使东亚诸多国家回归萧条经济,这些也是大家记忆犹新的。况且,又都在做金融工作,强调金融重要自然于已不会有什么坏处。
第二层:在两部门关系和运作层面,金融部门与实体经济部门谁是核心?
长期以来,在国内诸多行业中,金融业似乎有一种相对较高的位势:
企业围着银行(金融)来转,不是讨好金融机构希望贷点款筹点资,就是热衷玩玩股票钞钞期货,或者追逐“金融”概念,参控股个把金融机构,打造所谓的金融控股公司,不管钱赚没赚着,先圈了再说,因为搞金融对企业的形象好像也能增色不少;学者专家围着金融转,批批资本市场揭点黑幕,谈谈银行不良债权、产权改革,似乎都要在此找到自己的市场;新闻媒体也没少为金融煽情,搞金融的毕竟比搞实业的人财大气粗、出手大方;大学生选专业、毕业找工作时也围着金融转,当说起自己是学金融、搞金融的,也一脸自豪似乎高人一等。就在说这话写这篇文章的当下,我不也在谈金融问题吗?
列举这些现象并不是为了做出一个好或坏的简单判断,而是为了说明金融热是一个常态。不仅如此,在这种常态的金融优越感背后,我们还应看到复杂的、历史的、阶段性的因素:转轨经济中的金融资源稀缺和新兴市场的金融压抑,促使不同层面来追逐金融的垄断租金,因而金融业受重视的程度远较一般行业为高;企业在市场经济发育初期还没有回复微观主体地位,所以在两部门关系中,企业相较于金融似乎是弱势群体;金融业监管理念和体制上,也呈现出“重监控、轻服务;重宏观、轻微观”的政策取向;而金融在经济中的核心论宣传又往往给某些金融机构造成自己就是核心的错觉,成为“宠坏了的孩子”;国内金融理论研究与学科设置的滞后,某些价值取向造成了研究中的宏观金融成分过重,动辄就站到国家领导、监管当局的角度作宏论,而较少从企业的角度、消费者的角度考察金融问题,严重脱离微观实践。
实际上,金融业的根源起始于商品交换,最初是作为实体经济的服务部门角色出现的。“服务”才是金融业的基础功能,而其他功能都是服务功能上的延伸。多少年来,我们重视的是金融的调控功能与监督功能,却绝少强调金融的服务功能。如果说有服务的话,那也是为宏观目标、为国企改革服务,并不是金融机构真正意义上的自主的、尊重金融自身规律的市场化服务。在西方,金融是很微观的、很技术的,是围绕企业和市场的需求进行的,是以服务为导向的,无论从学科发展、金融机构对自己的定位及金融监管政策的导向来看都是这样。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以公司金融学为主流的现代金融学发展迅速,在此领域内的研究多次摘取诺贝尔经济学奖。金融机构、监管政策把服务当作金融的第一要旨,在提到金融时,一般都会在“金融”后面带上服务二字,充分体现了金融业的服务本质。从发达国家某些政策和机构名称中,我们能看出金融的这种“服务”价值取向,如:克林顿1999年签署的《现代金融服务法案》就带有“服务”两字;英国的金融监管部门名称叫做“金融服务局”(FSA)。其理念与我们国内对金融业的导向和认识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邓小平讲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从国家战略的高度和宏观经济的角度来讲的,而金融是核心并不等同于金融机构是核心。在市场经济的金融部门与实物部门两部门关系和运作层面,金融服务机构们如果盲目地把自己作为“核心”来看待,是大错特错了。脱离实体经济部门自行发展,金融机构将成为无源之水;同时,危害还在于造成经济的过度虚拟化,当经济中的金融泡沫成份积累到一定程度就可能会发生金融危机,这类教训是非常惨重的。
目前,国内金融业相对于产业部门仍有一定位势,这是长期以来的惯性使然。但我们同时也看到,随着市场经济进程加快,企业由过去外无压力、内无动力和缺乏活力的行政附属物逐步回复到市场经济微观主体地位,金融机构以我为中心的情况正在悄悄发生改变。特别是“入世”以来,金融业竞争的压力进一步增大,很多金融机构开始放下架子,主动到企业上门服务了,各类为消费者的创新金融品种也层出不穷。金融专业人才也有很多到企业工作,不再视金融机构为唯一出路。很多高校对金融学科也进行了调整,一改过去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独霸天下的局面,公司金融学科正在悄悄热起来。琼 罗宾逊夫人的那句话“金融跟着企业走”(where enterprise leads finance follows)在今天的中国似乎正在慢慢得到印证。
第三层:金融结构中,银行与资本市场谁是核心?
国内关于“银行主导论”与“资本市场主导论”的争论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不同层面的人士持有不同立场。搞银行的倾向于银行核心,搞证券的倾向于资本市场核心,这本无可厚非。现在又有人提出来,现如今中国已经进入了银行、资本市场“双核心”阶段。这倒是一个不错的办法,既然都重要,干嘛非要分出高下争论不休呢,大家都是核心好了!
对金融结构进行所谓“资本市场主导”和“银行主导”的区分,源自比较金融制度分析。从现象上,按一国金融资产的构成比重,或者说以通过市场直接融资和通过金融中介机构间接融资的不同比重,西方的学者们区分了英、美为代表的资本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和以欧陆(德国、日本等)为代表的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在此基础上,有的学者还划分了发达的银行主导型或者是落后的银行主导型,或是发达的资本市场主导型或落后的资本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更进一步地,从事比较金融制度研究的学者还从企业融资偏好、公司治理、政治、法律制度、文化传统等角度分析了金融结构的演变过程和国际差异。如以法律的影响为例:习惯法起源的国家更注重对小股东的保护,因而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发展;而民法起源的国家更注重对信贷者的保护,因而有利于银行主导型的金融系统的发展。唐寿宁、王晋斌等一些学者还进一步地从投资者感受的角度来分析金融系统演变问题。
金融结构很重要,由此引发了我国借鉴哪一种模式发展金融的争论。
在我看来有几个问题需要考虑:
首先,我国金融结构不能简单地套用国外针对相对成熟市场经济背景的这种分类,因为我们还在经济转轨之中,尚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市场经济;我国的银行也不是银行主导型模式下的全能银行,我们实行的还是分业管理,所以西方金融混业的经验仅可以作为参考。
其次,银行也好,资本市场也好,都有各自的优势和存在的理由,谁是核心不是争出来的,也不是自己封的。既然我们搞市场经济,那么金融服务业到底如何发展,应当让市场供求来决定,一切要让实践检验。计划经济时代我们可以人为地制造某些核心,但随着市场经济确立和进一步发展,核心不核心恐怕就不是政府能决定的,因为市场毕竟有其内在逻辑。比如:民间金融为什么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那是因为随着民间经济的发展加速,现有金融结构的缺陷使金融服务跟不上,而市场内部的自发秩序又不断地引发需求,进而创造供给,这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再次,要看到,一国的金融结构演变,是由社会发展不同阶段对金融的不同需求决定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也是人为因素难以设计的。我国目前金融体系中间接融资要比直接融资的比重大得多,这确是实情。但或许,随着社会经济从产品经济到服务经济再到所谓的体验经济的发展,随着投资者与消费者需求的进一步多元化和个性化,在新技术支持下的金融服务业将进一步趋同和融合,那时,银行与资本市场的区别也许不复存在,或者即使有差别,恐怕也不是我们今天所讨论的这种意义和内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