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当今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全球经济秩序深刻调整,亚太地区面临供应链碎片化、规则之争日趋激烈等多重挑战。在此背景下,中国—东盟自贸区迎难而上、升级发展,从贸易投资格局、规则体系、供应链生态三个维度重塑亚太经济秩序。中国—东盟自贸区从1.0版“降关税”到3.0版“规则共建”的演进历程,是从“市场开放”到“制度开放”战略转型的生动体现。通过深化数字与绿色经济合作、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高水平自贸区网络、加强机制化平台建设、促进中小微企业融入区域产业链等路径,中国—东盟自贸区将持续放大制度创新红利,带动各类市场主体共享发展成果,进一步发挥亚太经济的稳定器与助推器作用,为新形势下共建普惠包容的开放型亚太经济新秩序注入持久动力。
关键词:中国—东盟自贸区亚太经济秩序 规则共建 供应链韧性 数字贸易
在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经济复苏乏力、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抬头的背景下,亚太作为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尤为引人瞩目。2021年11月22日,习近平主席提出共建和平、安宁、繁荣、美丽、友好“五大家园”的重要理念,为中国东盟合作擘画了崭新蓝图。近年来,在双方领导人战略引领下,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持续深化,已成为亚太区域合作中最具活力的典范。2024年10月,第27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宣布实质性结束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3.0版谈判,标志着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间自贸区进入以“规则共建、领域拓展、模式创新”为特征的新阶段。2025年10月28日,中国与东盟正式签署自贸区3.0版升级议定书。11月1日,习近平主席在亚太经合组织第三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第二阶段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中方愿同各方一道,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携手构建亚太共同体。CAFTA 3.0版以鲜明的发展导向、灵活性和包容性为特征,与构建亚太共同体的美好愿景高度契合,成为推动亚太经济秩序重构的生动实践。
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的演进历程与创新突破
当今世界呈现深度多元化的鲜明特征,权力多极化、利益多样性、关系多维度,都是这一特征的重要体现。在此背景下,CAFTA建设持续深化、动态升级,其从商品流动自由化迈向制度型开放的演进逻辑,既是对世界深度多元化的积极回应,也为探索区域经济合作新模式提供样本。
一、从1.0版到3.0版:CAFTA的战略转型
CAFTA 1.0版为“降关税”阶段(2002—2015年),以深度关税削减为核心,通过2002年11月4日签署的《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后续协定,建成当时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间自贸区。这一阶段聚焦“硬联通”,并通过“早期收获计划”与全面降税推动货物贸易自由化,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从2002年的547.8亿美元跃升至2015年的4717.7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17.9%。CAFTA 1.0版不仅奠定中国—东盟经贸关系的制度基础,更以有效实践为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提供了重要范本。
CAFTA 2.0版系“便利化”阶段(2015—2023年),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通过2015年11月签署的《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实现了从货物贸易到服务投资领域的深度拓展。这个阶段突出“软联通”,服务贸易首次采用“负面清单”模式,在投资领域引入高水平保护条款。该阶段标志着CAFTA从以“流动自由”为特征的商品一体化,迈向以“规则协同”为标志的制度整合,为未来更高水平的3.0版本奠定坚实基础。
CAFTA 3.0版进入“规则共建”阶段(2023年至今),以前沿规则制定为引领,打造包容、现代、全面、互利的自贸协定。2023年2月,CAFTA 3.0版谈判启动首轮磋商,正式开启CAFTA 3.0时代。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升级议定书共涵盖数字经济、绿色经济、供应链互联互通、标准和技术法规与合格评定程序、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竞争和消费者保护、中小微企业、经济技术合作9个领域,构建起覆盖全链条的高标准制度框架。在数字经济方面,共同制定数据跨境流动、数字证书互认、电子发票、网络安全等规则,为区域数字一体化提供制度保障。在绿色经济方面,建立环境产品关税减免、碳足迹认证互认及绿色投融资合作机制,助力区域低碳转型。CAFTA 3.0版标志着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迈向“规则共建”新阶段,不仅提升了区域经济治理能力,更为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载体。
二、CAFTA 3.0版的主要创新突破
CAFTA 3.0版的成功升级,推动传统自贸协定向现代化区域经济合作迈进,其创新突破主要体现在四个维度。一是实现合作领域的历史性拓展。新增数字经济、绿色经济等前沿领域章节,使CAFTA从一个以货物贸易为主的自贸协定,升级为一个全面、现代的综合性经济合作框架,有利于双方在新形势下推进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对促进双方产供链深度融合具有开创性意义。二是实现从“规则接轨”到“规则共建”的转变。CAFTA 3.0版不再简单沿用惯常国际规则,而是由中国与东盟共同制定适合区域特点的新规则。例如,在数字规则方面,建立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共同标准;在绿色经济方面,协同碳足迹认证和环境产品认定标准。三是构建供应链协同机制。首次专门设立“供应链互联互通”章节,建立区域供应链预警机制、关键物资储备体系和物流标准化框架,通过基础设施建设与制度壁垒削减,提升区域供应链的联通性与韧性。四是确立包容性发展导向。关注中小微企业发展,通过融资支持、能力建设、信息共享等创新举措,帮助中小微企业融入区域价值链,确保不同规模企业公平分享一体化发展红利,体现中国—东盟自贸区对包容性增长的重视。
从1.0版“降关税”、2.0版“便利化”到3.0版“规则共建”的演进历程,展现了CAFTA顺应全球经济格局变化与区域合作需求的动态升级逻辑。CAFTA 3.0版立足发展中国家合作实际,通过实现合作领域的历史性拓展、从“规则接轨”到“规则共建”的转变、构建供应链协同机制、确立包容性发展导向这四大维度的系统性创新,为发展中国家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提供新机遇。这些创新举措有机融合,形成既契合数字经济、绿色转型等发展趋势,又坚守共同发展、互利共赢理念的高水平区域合作框架。该框架不仅为中国与东盟深化经贸合作提供了更坚实的制度保障,而且以其发展导向、灵活性与包容性的鲜明特征,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为破解全球治理赤字、重塑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经济秩序注入了创新活力与合作动能。
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对亚太经济秩序的影响
CAFTA的升级建设,尤其是3.0版的规则创新,从贸易投资格局、规则体系、供应链生态三个维度重塑亚太经济秩序。
一、重塑区域贸易投资格局
一是贸易增长与结构优化。近年来,中国凭借全产业链优势、技术溢出效应及内需市场潜力,强化了在亚太供应链中的枢纽地位。在贸易方面,CAFTA已成为亚太最具活力的贸易增长极。海关总署数据显示,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双边贸易从2004年的8763.8亿元人民币增至2023年的6.41万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率达11%,较同期中国外贸整体增速快3个百分点;中国与东盟贸易占中国外贸总值的比重也持续提升,由2004年的9.2%升至2023年的15.4%。2024年,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达9823亿美元,双方连续5年互为第一大贸易伙伴。截至2025年7月,中国同东盟累计双向投资额突破4500亿美元。2025年1至8月,中国同东盟进出口贸易规模达6867.8亿美元,同比增长8.6%,占同期中国外贸总额的16.7%。数字增长的背后,是双方不断增强的政治互信和日益紧密的经贸联系,充分体现中国—东盟自贸区在全球贸易体系中的韧性与活力,表明中国与东盟贸易协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同时,CAFTA 3.0版的实施将进一步优化贸易结构,数字产品贸易、绿色产品贸易,以及高附加值服务贸易将成为新的增长点。特别是在数字贸易领域,基于CAFTA 3.0版建立的数字证书互认、电子发票等规则,必将引领亚太贸易向数字化、绿色化方向转型。
二是引导投资导向转型升级。比亚迪在泰国打造电动汽车生产基地、华为在马来西亚建设5G创新中心、宁德时代在印度尼西亚投资电池产业……从此类大型项目中可以看出,在CAFTA框架下,未来投资重点将从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步转向新能源、数字经济、高科技、智能制造、绿色产业等新兴领域。投资流向的变化,不仅能带动东盟国家产业转型升级,还能重塑东南亚区域产业链布局。以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为例,中国企业在东盟的投资呈现出全方位、全链条、加速度的态势。东盟凭借独特地理区位、市场潜力、政策支持和成本优势,成为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出海的首选地之一。由于战略目标与产业优势的差异,东盟各国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中进行了专业化分工。例如,印度尼西亚实行关键矿产“下游化”政策,凭借全球最大的镍储量,主导着从矿产冶炼到电池关键材料生产的核心环节,其战略目标也从增加冶炼附加值逐步升级为构建从镍矿到不锈钢、再到电动汽车电池生态圈的本地化产业链。泰国利用其成熟的汽车工业基础,主要负责动力电池包的组装。马来西亚则以技术引进为切入点,通过与吉利、长城等中国车企的合作,积极融入区域新能源汽车生态圈。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从单一的整车出口转变为大规模、全链条的本地化生产投资,改变了东盟对“中国制造”的单向依赖,塑造亚太新的产业与投资版图。
二、推动亚太区域经贸规则体系重构
亚太各类自贸协定与合作机制的实施,虽促进了经贸合作,但各机制原则条款不一,相互交织,形成“意大利面碗”效应。美国主导的“印太经济框架”(IPEF)等排他性机制,进一步加剧区域合作碎片化,对以东盟为中心的区域合作架构形成严重挑战。在此背景下,CAFTA 3.0版通过标准引领与规则示范,为化解“意大利面碗”效应提供新的实践路径。其包容性的规则模式,有助于增强亚太经济治理的协同性与有效性。
一是新兴领域规则引领的实践探索。在数字贸易、绿色标准等前沿领域的规则探索,是CAFTA 3.0版推动亚太区域规则体系重构的典型例证。相较于由发达国家主导的CPTPP等,CAFTA 3.0版倡导以发展为导向,兼具灵活性与包容性。在数字贸易方面,CAFTA 3.0版规避数据本地化“一刀切”弊端,通过设立过渡期和技术援助机制,助力发展中国家提升数字治理能力;积极采取措施促进数据跨境流动,同时支持各国出台监管政策以适应安全和发展需要。在绿色标准方面,CAFTA 3.0版采用渐进式提升的方式,既立足于当下各国的差异化实施能力,又致力于实现长期的共同发展目标。CAFTA 3.0版强调协商一致和灵活渐进,其规则制定模式尊重“东盟中心地位”,遵循“东盟方式”的共识决策精神,为亚太多元经济体提供了更符合自身发展需求的规则选项。
二是标准互认与监管协调的创新示范。CAFTA 3.0版通过规则、标准、制度的对接与互认,为缩小不同发展水平经济体之间的制度差距提供了创新路径。在标准互认方面,CAFTA 3.0版建立区域性合格评定机制,实现工业产品、农产品等领域标准的相互认可,大幅降低合规成本。在监管协调方面,建立食品安全、药品监管等领域互认机制,通过设立“监管对话论坛”等创新安排,促进监管实践的趋同。以尊重差异、寻求共识为基础的规则融合模式,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提供参考。此外,CAFTA 3.0版的规则创新也为未来亚太自贸区(FTAAP)的构建积累了宝贵经验。“发展导向”规则理念、“渐进式”标准提升路径和“合作性”监管协调机制,为多样化的亚太经济体探索出推动一体化的可行路径。基于共识和包容的规则构建模式,正在成为亚太经济治理新范式,助力亚太经济秩序向更加开放、包容、平衡的方向发展。
三、增强亚太区域产业链供应链韧性
一方面,CAFTA通过协同应对风险,提升区域供应链抗冲击能力。据亚洲开发银行(ADB)报告,亚洲的全球价值链参与率从2020年的66.2%升至2021年的67.7%,同期亚洲的区域价值链总参与率从67.6%增至69.0%,原因在于亚洲内部的全球价值链生产增长超过亚洲非全球价值链出口的增长,反映出区域内生产网络与供应链协作的紧密性不断增强,进一步凸显CAFTA等区域合作机制在强化供应链韧性、巩固区域经济联系中的关键作用。CAFTA 3.0版还建立亚太首个区域性供应链应急协调机制,涵盖供应链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关键物资储备共享体系和危机应急响应流程三大核心部分。通过供应链信息共享平台,成员国可实时监测重点产业链运行状况,提前识别潜在风险,及时启动应急协商机制,协调各方采取统一应对措施。例如,在半导体供应链领域建立的产能信息共享机制,可在某地生产受阻时快速调动其他地区备用产能,增强区域产业链应对外部冲击的能力,推动构建更加自立自强的区域经济循环体系。
另一方面,CAFTA通过推动基础设施联通与制度规则嵌套,为区域经济营造良好环境。电子发票、跨境支付系统等数字贸易规则的推广,为区域供应链数字化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持。然而,东盟内部基础设施与物流水平存在较大差异。例如,世界银行数据显示,新加坡物流绩效指数高达4.3分,而老挝和柬埔寨仅为2.4分。针对类似情况,CAFTA 3.0版倡导推进基础设施“硬联通”与规则标准“软联通”建设,提升区域供应链互联互通水平与效率。在“硬联通”层面,运用中老铁路形成的示范效应,推进域内其他跨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打造陆海贸易新通道,缩短货物运输时间。在“软联通”层面,CAFTA 3.0版推行海关程序标准化,加快检验检疫标准对接与互认,成功达成并落实中老铁路“一地两检”协议。CAFTA 3.0版还建立关键原材料保障机制,对半导体、稀土、医药原料等重要物资给予关税优惠,并通过贸易便利化措施,保障核心产业链的原材料供应安全与可靠。
以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重构亚太经济秩序的路径
CAFTA建设成效显著,但亚太经济秩序的深度重构仍面临内部发展不平衡、外部战略竞争加剧等多重挑战。未来,需以系统性、协同性和包容性为导向,持续推进区域经贸制度整合与发展模式创新。
一、深化数字与绿色经济合作,培育亚太经济增长新动能
共建数字基础设施。合作推进5G网络、海底光缆、大数据中心、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硬联通”,尤其注重提升东盟国家农村和偏远地区网络覆盖与服务质量,弥合数字鸿沟,为亚太数字经济一体化奠定物理基础。同时,大力加强数字规则与治理体系“软联通”,推动在电子发票、电子支付、数据跨境流动、网络安全、数字身份认证等关键领域形成互认互操作机制。共同推动建立“中国—东盟数字贸易规则示范框架”,通过试点合作和政策协同,降低跨境数字贸易壁垒,发挥数字化对区域产供链升级和贸易增长的促进作用。
共促绿色标准与技术合作。加强在新能源汽车、光伏发电、储能系统、清洁能源技术、循环经济等关键领域的技术研发与产业合作,支持共建联合实验室和技术转移平台。推动绿色产品、碳足迹核算、环境标志等标准与认证体系互认,联合制定区域性绿色供应链指南,促进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和低碳转型。推动形成具有亚太特色的绿色价值链,将中国在新能源装备制造、规模应用等方面的优势,与东盟在可再生能源资源、生态服务等方面的潜力有机结合,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提升亚太区域在全球绿色经济竞争中的整体话语权。
二、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夯实亚太经济一体化基础
强化陆海空通道建设。持续推进中泰铁路、老泰连接线、中国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关键交通项目建设,推动铁路、港口、机场、公路网络协同整合,共建布局合理、能力充分、智能绿色的现代化综合物流体系。积极发展多式联运和智慧物流,加强在跨境运输组织、口岸功能提升、应急保障机制等方面的合作,提升区域供应链的抗干扰能力和综合运行效率。
促进规则标准“软联通”。深化在海关程序、检验检疫、技术标准、贸易安全认证等领域的制度对接与政策协调,大力推广“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合作模式,推动实施“单一窗口”、“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风险智能预警等便利化措施。通过共建标准化信息交换平台和协同监管机制,降低合规成本和非关税壁垒,实现货物和要素更加顺畅有序流动,实质性提升区域贸易便利化水平和制度型开放水平。
三、构建高水平自贸区网络,优化亚太区域经济治理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CAFTA 3.0版建设,不仅要在市场准入、原产地规则等领域形成更高标准的制度安排,更要突出其发展导向和包容性,注重吸纳与支持中小经济体、中小企业。中国坚定支持东盟在区域架构中的中心地位,推动形成以发展为导向的区域合作框架。相比之下,美国主导的“印太经济框架”依赖安全叙事推动议程,从长远发展看难以为继。未来,要通过打造具有亚太特色的现代化自贸协定标杆,形成规则示范和制度吸引力,逐步扩大亚太自贸区网络覆盖范围,增强区域整体发展韧性。
推动与RCEP协同发展。系统推进CAFTA 3.0版与RCEP在关税减让、服务贸易开放、投资负面清单、电子商务、贸易便利化等关键领域的规则衔接与互补互促。充分利用RCEP原产地累积规则、经济技术合作条款等机制,促进区域产业链、供应链更紧密融合,减少规则重叠和合规成本。打造“CAFTA+RCEP”双轮驱动的一体化升级格局,推动亚太从商品贸易一体化向更深层次的规则、标准和价值链一体化迈进,提升亚太区域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四、加强机制化平台建设,提升亚太经济合作效能
完善平台建设与地方渠道。用足用好中国—东盟博览会(简称“东博会”)平台功能,推动其从展览洽谈向政策沟通、规则协调、能力建设等系统性平台升级,打造常设性亚太经贸政策对话、数字规则对接与项目孵化枢纽。在此基础上,深度构建“博览会—地方政府”联动机制,激活合作末梢。依托东博会框架,推动中国地方与东盟国家府、省、市等建立一对多、多对多常态化结对关系,如中国云南、广西等前沿省份与老挝万象、越南谅山、泰国罗勇府等地可定期召开“姊妹城市产业对接会”。在东盟国家已设立的中国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内,设立由所在地省政府和园区管理委员会共同管理的地方联络处。例如,2025年9月成功举办的第22届东博会汇聚了60个国家3260家企业参展,取得成果超700项,其中经贸项目签约超500项,涉及越南、马来西亚、缅甸、老挝、柬埔寨、印度尼西亚等6个东盟国家,切实强化规则对接与务实合作功能,为CAFTA 3.0版实施提供了机制保障与平台支撑。
建立专项合作机制。在数字经济、绿色金融、供应链韧性、中小微企业合作等关键领域设立常设性专业委员会、联合工作组或高级别论坛,明确授权范围、工作计划和成果评估机制。开展政策对接、技术交流、联合研究及示范项目,推动共识转化为路线图、标准规范和具体合作项目,确保关键倡议得以持续推进与落实,不断提升亚太经济合作效能。
五、促进中小微企业融入区域产业链,共享亚太发展红利
让更多中小微企业从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受益,关键在于为其提供实质性支持,解决“走出去”过程中面临的资金、能力和信息等难题。首先,着力化解企业融资瓶颈。利用中国—东盟合作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丝路基金等多边金融工具,为中小微企业开设专门的信贷额度。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减轻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放贷顾虑,并开通快速审批通道,让有需求的企业能及时获得资金支持,不让好项目因资金问题而搁浅。其次,构建一站式区域性服务平台。提供跨境信用信息查询服务,让企业了解潜在合作伙伴的资信状况。提供各国投资政策、税收法规的专业咨询。开展技术培训和法律法规讲座,帮助企业提升跨国经营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降低融入区域产业链的门槛。最后,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数字经济是当前亚太发展的重要引擎。支持建立中国—东盟中小微企业数字化合作中心,为企业提供云服务、智慧物流等一揽子数字化解决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数字技能培训和跨境电商实操辅导,帮助中小企业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区域数字贸易中,分享亚太一体化带来的市场机遇和政策红利。
【本文是2020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印太战略下‘东盟中心地位’重构与中国—东盟共建‘海上丝绸之路’研究”(项目批准号:20&ZD146)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云南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西南联合研究生院研究员
文章原载于《当代世界》2025年第11期,注释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