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云:数智技术与精神文化生产方式变革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585 次 更新时间:2025-10-20 08:48

进入专题: 数智技术   精神文化生产方式  

张建云  

摘要:当前,以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相互融合而形成的数智技术体系极大地解放脑力劳动,促进数字文化产业形成和迅猛发展,推动精神文化生产方式前所未有大变革。数字文化生产以数据为原料、以互联网为生产场域,借助AI模型及数字内容制作工具生成的新方案、图式及内容等为人脑观念建构提供无限丰富的资料、条件或工具,极大降低精神文化生产门槛,使普通民众成为精神文化生产主体;基于区块链网络,内容创作者分工协作实时协同、劳动社会化深度实现,推动数字文化生产正在成为引领社会经济发展的新产业形态。随着数字文化生产普遍发展,数据要素共建共享促进资源全社会共享共用,数字内容生产情感对象化及创新性推动创新逻辑形成、推动物质生产文化化,满足人的全面需要,促进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

 

从一般意义上,精神文化生产是指“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是人们运用思维进行观念建构的活动,也可称为精神生产;从具体层面上,精神文化生产既是指科学、政治思想、道德、哲学、艺术、宗教等一般形式社会意识的生产活动,也包括文学、影视、音乐、美术等具体文化产品的创作、流通、分配、消费等的实践活动,也可称为文化生产。人类劳动的性质决定了精神文化生产与物质生产是辩证统一的整体,是人类生产的“鸟之两翼,车之两轮”。马克思在揭示劳动本质时指出:“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他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变化,同时他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从狭义来说,“使自然物发生形式变化”的物质生产活动就是人们运用体力劳动、借助实物工具、对土地等实物对象进行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现实改造、获得物质产品的活动过程;而“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的精神文化生产活动则是人们运用思维等脑力劳动、借助内容制作工具、根据所掌握的全部信息对观念事物进行重组再造、获得精神文化产品的观念建构活动。任何物质生产都不是盲目进行的,而是在精神文化创造的理想的观念世界指引下进行的有目的有计划的创造性活动;任何精神文化生产也不是凭空实现的,而是基于从物质生产及现实关系中提炼的信息资料进行的观念建构活动。人的精神文化世界越丰富,创造力越强,观念建构越具有指导性,物质生产实践也就越容易成功。当前,数智技术正在推动精神文化生产方式发生根本变革,精神文化生产的规模和程度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一、生产力发展、科学技术进步是精神文化生产发展的决定力量

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从归根结底意义上决定着精神文化生产实现的方式、程度、规模及发展趋势。

(一)精神文化生产的本质、机制及特点

精神文化生产的本质是观念建构活动,信息是观念建构的原材料。尽可能丰富准确的信息及提高人脑处理信息的能力,是观念建构的两个基本条件。信息即人脑对客观世界反映的结果,属于意识、观念范畴,它借助于语言、文字、符号、代码及声音、表情、气味、行为、情绪情感等来表达,表现为信号、知识等。信息的内容,一是关于客体及环境的感知觉、表象及知识等客观信息;二是关于主体的目的、愿望、意志、态度、审美等情感信息。知识等信息归根结底来源于实践,而情感信息来源于人们彼此现场具身交往。个体在实践中或者在具身交往中获得的信息是有限的,为了获得更多信息,人们需要借助媒介进行普遍交往。

精神文化生产即观念建构活动的内在机制:人们根据需要,依靠创造性思维、想象等能力,通过黏合、夸张、典型化等形式,对已有的信息进行观念重组、整合和再造,在改造观念事物形式的同时,将主体自身的知识、规则等理性以及理想、信念、态度、审美、意志等全部情感对象化到观念事物中,创造出现实世界没有的理想存在,形成精神文化产品,这些产品既包括劳动过程的新方案、劳动结果的新图式、解决问题的新内容等具体形式,也包括科学、哲学、艺术及政治思想等一般形式。

精神文化生产的基本特点:一是创新性。观念建构活动源于人们不满足于现实状况,有了新需要,在新实践之前首先在头脑观念中改造事物、构建现实世界没有的新方案、新图式或新内容等理想世界,然后再依照理想世界改造现实世界。观念建构即精神文化产品的创新性决定了实践的创造性。二是个体性。从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意义上,精神文化生产具有社会历史性和普遍性,但是,从脑力劳动具体过程看,精神文化生产属于意识活动,人脑是意识的器官,是精神文化生产的“加工厂”,而人脑及其生命属于每个个人所独有,文化生产、内容创造与个体的想象、思维能力,与个体的经验、感悟、情感、意志、审美、理想等直接相关,与个体的能动性、创造性直接相关,因而具有鲜明的个体性。

(二)传统技术即前数智技术条件下精神文化生产方式及其局限

古代社会,科学技术水平低下,信息主要是借助语言、文字表达,以纸等为载体,通过走路或驿马等传递信息。信息交流、共享受到时空局限,具有当下性。近代以来,特别是随着以蒸汽机为引领的大机器体系的形成和应用,人类发明了火车、轮船、汽车、飞机等新交通工具,扩大了交往的范围;特别是电话、电报等电讯媒介的发明,使信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即时交流。但总体来说,在前信息时代,信息的生成、传递、交流、共享等受时间、空间及信任的严格限制。

20世纪中期以后,随着计算机(1946年)、信息数字化(1947年前后)、人工智能(1956年)、互联网(1969年)、移动通信(1980年前后)等信息技术的形成和应用,人类进入信息技术时代。信息技术是围绕信息的获取、存储、传输、处理和呈现而展开的。计算机是信息技术的基础,是信息的存储、计算、处理及各种软件和应用的平台;信息的数字化即信息转换成为由0和1二进制数字代码表达的数据,便于计算机进行逻辑运算、分析;人工智能通过模仿人类智能的学习、推理和决策能力,构建逻辑框架和计算规则来解决问题;互联网主要是基于TCP/IP协议族将计算机处理的信息借助有线(光纤等)和无线(无线电波、微波和红外线)介质进行快速传输和共享。移动通信技术是通过无线电波转换、传递信息,实现移动体之间的即时通信。总之,20世纪信息技术的形成和发展极大地促进了信息的获取、存储、传输、处理和呈现,知识量迅速增长、扩散,且翻倍增加的速度不断加快,人们称20世纪为“知识爆炸”时代。

但是,在21世纪初期数智技术体系形成之前的传统互联网时代,精神文化生产总体上还处于传统生产方式之中,表现在:一方面,尽管20世纪信息技术极大促进了知识量的快速积累和增长,但知识的普遍应用受到重重限制。信息是一种权力,只能到掌握信息的权力中心去获取。另一方面,文化内容生产、观念建构活动主要由人脑完成,人脑处理信息的速度受到生理机能局限,观念建构效率存在天然限制,精神文化生产无法实现普遍发展。

(三)数智技术体系的形成及其对脑力劳动的极大解放

20世纪中期形成的计算机、信息数字化、人工智能、互联网、移动通信以及分布式网络、密码学、分布式计算、虚拟技术、传感器等多种信息技术在各自相对独立的发展中并没有显示出超强力量,直到21世纪以后,随着2006年云计算、2008年区块链的提出,以及2008年前后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的形成和应用,新、旧信息技术迅速实现前所未有的技术大融合,它们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形成了数字智能技术体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其概括为“数智技术”,掀起了新一轮科技革命。

数智技术体系围绕着海量数据的生成、存储、传递、交流、共享、计算、分析、使用、管理和落地应用而展开。首先,互联网、移动通信技术相结合而形成的移动互联网随着智能终端设备(手机等)的普及应用而迅速发展,推动人与人之间普遍互联,而射频识别、传感器与移动网络等技术相互结合形成的物联网,则把物与物及人与物普遍互联,由此海量数据源源不断形成、存储、传递、交流。其次,海量数据形成后,由虚拟化技术与分布式数据存储、分布式计算、分布式资源管理等技术相结合形成的云计算技术来实现对海量数据的瞬间计算、分析,并按需供给用户。再次,经过处理的数据资源由分布式账本、共识机制、密码学、智能合约等技术相互结合而形成的区块链来实现人们公开、公平又高效地使用。最后,互联网上海量数据为内容生产、文化创造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信息资源,但是如何快速利用数据信息进行观念建构,却是作为天然器官的人脑无法胜任的。这个任务由人工智能协助人脑来完成。

人工智能在数智技术体系支持下,借助强大算力,从海量数据中寻找最符合数据规律的函数,通过建构模型来解决人类提出的问题。机器学习是人工智能的核心,其建构模型的机制表现在:首先,根据任务类型,清洗数据、提取特征,并将数据划分为训练集、验证集、测试集。其次,根据任务选择合适的算法,如逻辑回归、决策树、神经网络等,再根据算法建构模型,使用训练集数据对模型进行训练,调整参数,找到合适的拟合。最后,人工智能利用验证集数据对模型进行优化,达到最佳性能;使用测试集数据对训练好的模型进行验证和评估,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最终确定模型。由此,针对现实情境提出的问题,只要把新数据输入模型,模型就能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图式或内容。

从功能角度,人工智能大致可以分为决策式AI和生成式AI两种。决策式AI学习数据中的条件概率分布,对新场景作出判断、分析和预测,例如人脸识别的应用。生成式AI则学习数据中的联合分布,根据人类需要自动生成解决问题的新方案、新图式或新内容。一般来说,这些新方案、新图式或新内容并不能作为最终产品直接满足人的需要,但是却可以为人脑通过处理信息来解决问题即为人脑的观念建构提供无限丰富的资料、条件或工具,从而提高人脑观念建构、内容生产的效率,极大地解放脑力劳动。

(四)生成式人工智能推动数字内容产业(数字文化产业)迅猛发展

近十年来,随着深度学习技术持续进步,人工智能取得重大进展,主要表现在生成式人工智能通过采用一系列新技术、新模型,极大地提高内容生成的质量和效率,推动数字内容产业即数字文化产业的形成和迅猛发展。这些新技术、新模型主要有:一是变分自动编码器(VAEs)不仅能将数据压缩为低维随机变量,分布在潜在空间,而且还能通过学习潜在空间文本数据的概率分布,生成全新的文本或视频等内容。二是Transformers模型架构基于自注意力机制高效处理序列数据,捕捉上下文关系,生成语义连贯、语境合理的近似自然语言的全新文本。以Transformers为基石的大型预训练模型通过在海量无标注数据集上的训练,学习通用表达,提升文本生成质量和效率。三是生成对抗网络技术(GANs)通过生成器和判别器之间的对抗生成训练来生成越来越逼真的图像、音频和视频等。随着技术不断进步,跨模态内容生成正在成为热点,如将文本描述的内容转化为图像或视频、音频等内容,从而扩大内容生成范围和创新空间,以全新的方式满足内容创新的需要。2025年1月,DeepSeek火爆面世,通过采用多头潜在注意力机制和稀疏注意力技术降低计算成本,极大地提高模型效率;采用混合专家架构,相当于选择最合适的相关专家来处理特定任务,极大地提升了模型的灵活性和适应性等。总之,生成式人工智能极大地提高了内容生成的质量和效率,为人类解决问题提供了既快又好的新方案、新图式或创意内容,从而为人脑处理信息、进行观念建构提供无限丰富的资料、条件或工具,使人类可以进行更深层次、更高视野的创造。

当然,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只能为人脑观念建构、创作内容提供参考,那种认为人工智能可以代替人脑因而放弃主体性的观点,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走不通。从理论上看,人类的脑力劳动即观念建构过程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过程,渗透到观念对象中的不仅有知识、规则等理性,还有人的目的、愿望、理想、信念、情感、意志、审美情趣等全部感性,因此,人脑建构的精神文化产品不仅能满足人们功利性需要,还能满足人们超功利性的情感需要和精神追求。而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过程实际上是AI模型将现实问题转化为数学函数、遵循逻辑法则而进行数理推演的结果,它不是人的本质对象化活动。一方面,人工智能不是生命体,没有吃喝等本能欲求和生理需要,没有需要得到满足而获得的情绪情感,因而无法基于个人情感创造出独特的表达。另一方面,模型训练使用的原始数据归根结底是人类根据自身需要,从实践中收集、积累的资料中提炼、概括出来的,人工智能再智能也不会感受到人类来自生命冲动的原始需要,无法基于人的新需要提炼新概念、形成新数据。从实践上看,如果放弃人的主体性,直接使用AI产品,会得出很多虚假、虚幻、荒谬的结论,如果引用者未经证实就发布在互联网上,就会产生一系列虚假信息,需要加强规范和治理。

人工智能的价值不在于生成直接满足人类需要的精神文化产品,而在于协助人脑处理信息,为人脑观念建构、文化创新提供无限丰富的资料、工具或条件。可以说,人工智能收集、存储及计算、处理海量信息的能力远高于人脑,“人工智能超级计算机的平均处理速度已经是人脑的处理速度的1.2亿倍”。人工智能生成新方案、图式或新内容的效率人类无法企及。正是在人工智能帮助下,人类脑力劳动、观念建构能力前所未有地提高,想像力和创造力空前显现,从而推动一个新生产领域:数字内容产业即数字文化产业日益形成并迅猛发展。“数字文化产业以文化创意内容为核心,依托数字技术进行创作、生产、传播和服务”,即创作者基于互联网平台和海量数据资源,借助AI模型和数字内容制作工具,生产有创意、有新内容的数字产品,并在互联网上发布、推广、管理和运营,让更多的人看到、欣赏和喜欢,从而积累粉丝,借此获得经济效益。目前,数字文化产业涵盖游戏、娱乐、影视动漫、网络学习、数字化服务、内容软件等多个领域。在数字内容产业推动下,精神文化生产方式发生前所未有的大变革。

二、基于数智技术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推动精神文化生产方式变革

生产方式是“人们用以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方式”。生活资料既包括物质生活资料,也包括精神生活资料。与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方式不同,精神生活资料的生产方式是人们运用脑力劳动、基于信息资料、借助内容制作工具进行观念建构、获得精神文化产品的活动方式。当前,在数智技术体系支持下,精神文化生产方式变革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生产资料变革:以数据为原料,以互联网为生产场域

信息是精神文化生产的原材料。在传统技术时代,信息主要由语言、文字表达,精神文化产品主要以纸为载体、以文本形式呈现,视听类产品只能在固定的时空中现场呈现。当今时代,信息由数据即二进制代码来表达,精神文化产品以文本及视频、音频、图片等多模态数据形式在互联网上超越时空即时呈现。数据即在线的数字化信息是精神文化生产的原材料,“大数据的本质就是在线,而且是双向在线”。数据作为信息是人们对现实世界的反映,属于思想、观念范畴。数据越是反映客观世界本身,越是符合客观世界本身,就越是真实、可靠的信息。正因为数据属于观念范畴,具有第二性,所以数据可以复制、编辑,运用数据可以实现观念重组、再造,人们运用数据资源进行的数字内容生产实质上就是精神文化生产。

传统技术条件下,精神文化生产主要由掌握信息资源的创作者运用纸、笔等实物工具进行创作,文本或图片等文化产品发布只能在组织单位的内部报告或公开发行的报纸、杂志、书籍上;视频、音频等文化产品则只能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影院等发布。内容生产者垄断创作,作者与读者之间缺乏即时互动。当今时代,数智技术体系支持下的互联网不仅是人们即时获取海量数据资源、彼此交流共享信息的途径或渠道,也是每个人进行数字内容创作、精神文化生产的场域,还是数字内容产品实时发布、推广、管理、运营和即时交互的平台,“‘平台’这个词实际上已成为一个时代的所有在线空间的统称,这些空间支撑了今天所有创作者的工作”。当前这个平台正在由互联网2.0升级为互联网3.0。在互联网20条件下,创作者的个性创意受制于平台的流量规则和资本逻辑,压制了数字内容生产的个性和自由发挥,难有文化精品产生。而互联网3.0是“以区块链为核心技术的数字经济价值网络”,区块链网络具有去中心化、数据不可篡改、全程可追溯、信息安全可靠等功能,从而建立技术信任机制、数据确权机制、共识机制、智能合约机制等,极大提高了数据资源的高效管理和即时使用以及创作者的话语权和地位,正在与各种场景深度融合,成为数字内容生产及数字产品实时分享、推广、管理、运营、变现的新场域。

当然,互联网作为数字内容生产空间是数字化虚拟网络空间,不同于物理空间,不具有长宽高三维属性。在互联网上,人们借助二进制代码表达的数据信息彼此交互、协同生产,不具有具身性,因此可以超越时空和信任限制,具有无限容量和灵活性。但同时,互联网上数据信息交互和文化生产也不具有纯粹观念性,而是依托计算机、智能手机等电子设备及光纤、微波等和其他物理设备架构的互联网平台而实现的真实生产和交互。互联网世界不是虚幻的想象世界,而是人们现实生产和交往的网络延伸。因此,网络上的文化生产与交往活动是实实在在的实践活动,是有直接现实性和客观物质性的实践活动。在互联网上,花出去的钱不仅是数字,也是真金白银,交易记录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客观事实。正因如此,互联网成为数字文化内容产品生产、发布、经营、管理、变现的空间或场域。

(二)劳动形式变革:AI模型赋能精神文化生产及运作机制

传统技术时代,脑力劳动、内容生产完全由人脑完成,受人脑生理机能限制。而当今数智技术时代,内容生产由人脑借助人工智能等完成,生产效率、规模及实现程度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在内容创新方面,人们在用脑力建构新内容之前,可以先借助AI模型生成丰富且有创意的参考资料。当前生成式AI生成新方案、新图式及新内容的方式主要有:一是通过预训练将文本、图像等数据编码为高维向量,解构知识,捕捉事物之间的非显式关联,从而超越人类的可视经验,生成全新内容;二是通过跨模态映射,将文字、代码、图像、视频、音频等信息进行高效模态转换,为人类展示不一样的时空感受;三是基于概率采样生成非常规的意象组合,从而极大地拓展人类创新视角,等等。随着数智技术深度融合,ChatGPT、Sora、DeepSeek等各类模型性能不断优化,内容生成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相当于具有中级水平的助手。尽管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产品一般不能直接满足人类的需要,但是却可以为人脑观念建构提供无限丰富的资料、条件或工具,极大地激发人类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为人类解决问题提供意想不到的新思路,为人类写作、谱曲、绘画、拍摄视频等文化创作提供无限丰富的新创意。人类医生可以借助AI生成的诊疗方案,提高诊断准确性和效率;人类编剧可以借鉴AI生成的梦幻故事,超越个人经验创作高品质作品;人类画家、作曲家可以从AI生成的奇异作品中寻找创意和灵感,等等。总之,在人工智能加持下,人类的内容生产、文化创造效率无限提高,思想无限深化,视野无限开阔。

在内容制作方面,数智技术正在使人类摆脱传统纸、笔等工具的限制,借助数字内容制作工具进行全新内容生产。这些工具除了文本内容写作时用到的文档与排版等工具,还涵盖从图像设计到视频制作与剪辑、音频处理、3D建模与动画、动效设计、交互设计、代码开发与网页设计、内容管理与发布平台、屏幕录制等数字内容生产众多领域。例如,绘画软件会为人类画师提供丰富的画笔和颜色库,可以多图层编辑、过滤和选择,可以添加光影特效,提供各种滤镜效果等,可以快速修正、随时撤销错误,使人类画师可以高效完成高品质绘画。再如,视频制作软件具有文图生视频、视频裁剪与拼接、风格迁移等功能,自动识别主体并调整画面比例、自动生成字幕并匹配时间轴,将文字转为拟真语音,可以AI降噪、语音增强,可以一键换脸、换装、换背景等等,人类借助视频软件可以几分钟或几秒钟生成完整视频,可以反复修改,成本近乎零边际。总之,专业数字内容制作工具使数字内容生产更自由、高效且低成本,大大降低了数字文化生产的专业门槛,使每一位会使用手机上网的普通民众都可以进行数字内容生产和文化创作。

(三)劳动者主体变革:普通民众成为精神文化生产主体

在历史上,人民群众是物质生产的主体承担者,但在精神文化生产领域却非如此。在传统技术和私有制条件下,精神文化生产资料掌握在统治者或少数专业人士手中,信息是一种权力,要获得信息只能到掌握信息的权力中心去获取;文化生产的工具如纸、笔等也只有少数人才能占有和使用。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因此,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是隶属于这个阶级的。”统治者占有精神文化生产资料,也垄断了精神文化生产及产品分配,而广大劳动群众不占有或只占有少量的精神文化生产资料,总体上被排除于精神文化生产领域。

当今时代,在数智技术体系支持下,精神文化生产的主体扩展为普通群众,一方面,互联网上以共享数据形式存在的文化资源,每个普通民众都可以自由获取、使用,从而“打破大众与精英在信息获取能力上的分工对立局面”。另一方面,AI模型为数字内容创作提供无限丰富且精准的资料、条件或工具,数字内容制作工具极大地降低内容生产的门槛,每个普通民众都可以借此创作,并且互联网又为每个创作者的数字产品发布、运营、变现提供了无限空间、场域,从而使每个创作者都可以作为个人进行内容创作、文化生产。

如果说19世纪大机器使工业生产“成为人人都能从事的劳动了”,那么当今时代,数字智能技术将使精神文化生产成为人人都能从事的劳动了。因此,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群众不仅是物质生产的主体承担者,而且成为精神文化生产的主体承担者,从而成为劳动的真正主人。

(四)组织方式变革:基于区块链网络分工协作实时协同,劳动社会化深度实现

传统技术时代,精神生产资料掌握在信息权力者手中,创作者不能即时共享、使用,且创作者个体是在孤立、封闭的环境下独自完成创作,彼此之间及作者与读者之间都无法即时沟通、交流。当今时代,在数智技术体系支持下,区块链互联网上的海量数据资源和数字内容制作工具由创作者共建、共享、共用,劳动者与精神生产资料直接结合。同时,区块链互联网日益将社会化大生产的一切要素、环节、过程等直接联系起来,去除一切不必要的中介环节,建构实时分工协作共同体。互联网不仅是人们数字内容产品创作、共享、运营与消费的平台和场域,也是个体创作者彼此分工协作、协同创新的平台、场域。

一方面,区块链网络上信息不可篡改、全程可追溯,可以为数据确权、保护数据隐私,从而极大地促进数据资源的共建共享共用。内容创作者的数字文化产品作为数据资产,可以由区块链上Token(通证)来表达和确证,由NFT(非同质化通证)来实现它的唯一性和不可篡改性。NFT为数字内容产品提供确权手段,例如,艺术家可以通过NFT将自己的作品转化为数字资产,确保其原创性和所有权,其交易可以在区块链上追溯和验证,也保证对内容产品作出贡献者都可以获取相应报酬,“内容创作者得以跳脱平台的控制,基于自身喜好进行数字资产的生产或对其他创作者生产的数字资产进行再生产,并借助算法技术实现更精准的用户兴趣圈层匹配与更高效的作品内容分发”,从而极大激发内容生产者的创作热情及产品分发、共享的积极性。

另一方面,区块链网络基于分布式架构、点对点传输技术使每一个内容创作者都可以自由连接、自主参与。区块链信任机制极大地降低信任成本,提高协同效率;区块链共识机制、智能合约等使协同合作可以实时、瞬间实现。由此,基于区块链互联网,文化内容创作者可以根据自身的特长、基于共同的目标而自由联合起来,形成随意聚散的线上分工协作共同体。参与者在线上随时随地随身相互联系,实时沟通、商议,组织的目标、工作的流程、各自的任务及完成进度、开源技术等可以在线上实时共享,且线上消费不需要重重中介,从而极大提高分工协作效率。因此,在数智技术支持下,文化劳动者不需要集中,可以分布在各地;数字文化生产表现为个体化、小规模趋势,但是根本不同于古代社会封闭、孤立的小生产,而是基于生产资料全社会共建共享共用、生产者实时分工协作基础上而实现的全社会范围内的大生产,是深度社会化的大生产。资本主义私有制造成人们之间利益分离对立,只有社会主义公有制才能适应这种深度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

(五)产业结构变革:数字文化产业正在成为引领社会经济发展新引擎

古代社会,在金属工具支持下,农业是社会主导产业,占据了经济的绝对主体地位。近代以来,随着大机器体系的形成,工业作为新兴产业成为社会主导产业,在国民经济中起引领和主导作用。在传统科学技术条件下,农业和工业属于物质生产领域,精神文化生产附属于物质生产。

当今时代,在数智技术体系支持下,数字内容产业即数字文化产业(也称为创作者经济、内容经济)发展推动精神文化生产正在成为引领社会经济发展的新产业形态,吸引越来越多的创作者投入其中。一方面,随着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转型升级,大量传统职业被淘汰,很多人需要跨行转型;另一方面,数字内容生产行业具有低门槛、高关注度特点,只要会使用手机上网都可以从事并获得经济效益,从而吸引越来越多的人投身于长短视频、网络文学、游戏、知识付费及在线教育、在线音乐等数字内容产业中,推动数字文化生产成为基于数智技术进行数字内容产品创作、分发、管理、运营、服务及消费等的综合性经济领域,“内容创作者借助日益丰富的创作工具、高效的内容分发平台以及一系列专为创作者设计的服务,实现了经济价值的创造与增长”。数字内容产业是“文化创意结合信息技术形成的产业形态。……以数字内容为核心,以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为传播渠道、以平台为模式的产业群组”。

在数字文化产业推动下,人们将内容生产融入农业、工业、服务业中,推动精神文化生产在引领物质生产深度发展中迅猛发展,成为新兴产业形态。以我国短视频为例,截至2025年6月,我国网络视频用户规模为 10.85亿人,占网民整体的 96.7%,其中短视频用户规模为 10.68 亿人,占网民整体的 95.1%。庞大的市场需要推动短视频不断优化迭代拉新促活,商业模式日益成熟,产业生态逐步完善,例如,2024年上半年,快手电商商品交易总额(GMV)达到5933亿元,同比增长21%。数字内容产业及其衍生的多种新职业吸引大批就业者来深耕、创业,人们肆意展现自己的才华和精神力量,借此吸引粉丝、获得经济收入。一般来说,创作者的数字内容产品变现可以通过付费订阅(或咨询等)、流量分成、广告、电商等多种形式实现。就像18—19世纪大机器生产促进无数个体脱离封建依附关系、进入工厂从而推动大工业普遍发展一样,今天数智技术正在促使无数个体成为独立的互联网内容创作者,依靠精神文化生产创业,从而推动精神文化生产以前所未有的规模普遍发展。

三、数智技术推动下精神文化生产方式变革的特点及其深远意义

当前,数智技术体系推动精神文化生产方式变革前所未有,影响深远。当然,不同社会制度对这场变革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

(一)数据要素共建共享性,促进资源全社会共享共用

传统技术时代,信息是一种权力,精神文化生产资料掌握在特权阶层或专业群体手中。当今数智技术时代,信息由二进制代码标示的数据来表达。数据极容易被复制,复制成本近乎为零;数据的使用具有非排他性,可以供无数个人、无限制地重复使用;数据的价值在于共享和使用,数据越共享、越使用越能创造价值。因此,数据资源不同于土地、机器、能源等物质资源,物质资源一般只有在购买其所有权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消费;而数据资源不同,人们一般无需购买所有权,可以不交换数据价值而交换数据使用价值,从而实现海量数据资源的共建共享共用。

海量数据资源首先来自人类自古以来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积累而形成并经过亿万次实践验证而确立的庞大的知识体系,这些代表人类理性力量的精神生产资料经数据化之后存储、流动在互联网上。其次,这些数据也来源于当今时代人类基于互联网而实现的一切行为和状态,主要包括:一是个体用户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的帖子、视频、文章、评论等,以及个人用户的购物记录、网页浏览历史、搜索查询等相关信息;二是企业在生产、销售、服务等运营中产生的可以作为资产的脱敏数据,以及各类开放数据;三是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社会组织等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公共数据;四是物联网上智能机器通过传感器等收集的物理环境的各种数据;五是学术期刊与数据库的科研学术数据;六是网络爬虫与公开抓取数据,等等。区块链信任机制、确权机制等极大地促进数据生产者将自己的数据及数字产品共享共用,并借此获得经济收入。

当前,数据被确认为重要的生产要素,这已在全球形成普遍共识。数据资源是生产力中起关键性作用的生产要素,其他如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要素如果没有数据加持,就不能充分实现其价值。因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数据资料共享增值性使物权正在失去传统意义的重要性,极大地推动生产资料全社会共建共享共用的必要性和实现的可能性。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资本家极力垄断数据资源及数字内容产品,试图通过控制其所有权谋求暴利,实际上违背了数据共享增值性的根本原则和客观要求。社会主义中国努力推动数据资源共建共享共用共管,推动资源的全社会共同占有和使用。

(二)数字文化生产极富创新性与个性,推动创新逻辑超越资本逻辑

精神文化生产的本质特性即创新性及独特个性决定了人类实践活动的创造性,是物质生产不断向前发展的力量之源,也是人的生命的本质确证。正如黑格尔所说:“每一件微细的技术品的发明在价值上也要比摹仿高,一个人发明了斧头钉子之类的东西,比起做了一个摹仿的巧戏法,也应该更值得骄傲。”传统技术时代,信息资源是有限的、垄断的,完全由人脑完成的观念构建活动受大脑生理机能局限,人的创新力也受到限制。当今时代,在数智技术支持下,互联网、人工智能等协助人脑收集、处理信息,特别是AI模型基于海量数据资源,通过“跨界”融合、跨学科知识整合等,生成人类难以想象的元素组合;基于现有数据,超越时空,模拟、推测过去或未来场景;基于平行宇宙叙事,通过时空穿梭,超越人类已有认知范式,为人们提供丰富的思考和想象空间。AI模型生成的新方案、新图式、新内容无限激发人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人类的内容生产、观念建构不断摆脱现实生活的当下性,超越因果关系,进入无限时空,获得无限创意。

数智技术推动人类创新力无限提升,为创新逻辑的全面实现奠定了基础。创新是数智技术主导、推动的新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必然结果。在数智技术支持和信息资源全社会共建共享的条件下,技术领先不能依靠封闭、独享来维持,只有持续不断地创新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创新日益成为当今社会发展的关键性因素,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社会主义中国积极引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社会主义价值追求和创新逻辑所形成的文化环境下,DeepSeek横空出世,并采用开源策略,将高性能模型及相关技术完全向社会开放,公开源代码,任何开发者都可以自由使用,从而极大地打破技术垄断,促进全社会创新。而资本主义私有制及资本逻辑坚持物权思维,总是试图通过对数据资源、内容产品的所有权独占、垄断和控制,谋求一本万利,而实际上,数据及数字内容产品一经在互联网上发布,就会在全网传播、共享,而人们获取数据资源及数字内容产品也并不是为了它的所有权,而是它的独特创意和个性能激发想象力和创造力,能满足人们的情感需要和精神追求。资本主义物权思维及资本逻辑已经不适应数智时代精神文化生产方式发展要求,必将被超越。

(三)物质生产文化化,满足人的全面需要,提升人类文明境界

人的需要不同于动物,除了本能欲求、生理需要(物质需要),还有爱和归属的需要、被尊重的需要、艺术创作和欣赏等情感需要,物质需要是人的最基本的需要,但对情感需要满足的追求也是人的先天欲望之一。人的需要的全面满足是通过占有和享受那些有理性且有全部情感对象化的劳动产品(包括服务)来实现的。马克思指出:在对象化活动中,“人不仅通过思维,而且以全部感觉在对象世界中肯定自己。”相对于文本类产品来说,视频类产品更容易实现“全部感觉”的对象化,人们可以通过眼神、表情、声音、动作以及可以直观到的美的形式等传递爱、美等丰富情感,这正是当今时代消费者所迫切需要的。传统技术条件下,视频类内容产品只能在线下、现场具身交互中才能提供给消费者,受时空限制。而在数智技术条件下,互联网上视频类内容产品从生产到消费超越时空,那些富含情感内容,更能引起消费者惊喜、快乐、悲伤、愤怒等情感共鸣的视频作品受到普遍欢迎;并且,线上情感交互即时即地,方便快捷,消费者可以获得更丰富的情感性信息,充分满足情感需要。

在数智技术支持下,富含情感对象化内容的精神文化生产融入物质生产中,极大地促进了物质生产文化化趋势。物质生产作为人类实践的基础和核心,只有在丰富的精神世界引领下,才能不断创新发展;而任何精神文化生产也只有融入物质生产中,才能有持久发展和生命力。在传统技术条件下,精神文化生产规模和程度有限,对物质生产引领能力有限。在数智技术支持下,数字内容生产特别是视频类产品生产直接把农业、工业等生产场景以及日常学习、工作、出行、购物、感悟等生活场景拍摄下来或者记录下来,把体现真、善、美的理智感、道德感、美感等渗透到对象中,凝结在数字文化产品上,以视频、音频、图片、文本等形式发布在网上。由此,精神文化生产渗透到人们身边最平常也是最贴近人心灵的生产、生活场景中,使人类日常生产、生活本身变成情感对象化的产品,变成精神文化产品。从而,精神生产物质化推动物质生产文化化,极大地提升物质生产的文明境界。

数字文化产品越丰富,情感对象化越多,人们通过占有和享受文化产品获得的精神力量就越大,人的精神世界就越丰富,物质生产的文化品质就越高,人类文明也就越进步。但是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私有制和资本逻辑削弱了超功利情感劳动付出,单纯物欲追求也消减了人们对文化产品超功利价值的追求。而社会主义价值运动和制度安排强调让数智技术发展成果惠及更广大人民群众,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全面需要,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世界,提升文明新形态。

(四)数字文化生产普遍发展,促进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

数字内容生产融入物质生产和日常生活中,从根本上推动精神文化生产普遍发展,也从根本上促进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

“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中,自由发展是核心内涵。从一般意义上,自由就是主体不受限制而按照自己的意识自主活动;在现实中,自由的实现受到来自自然界、社会和人自身自然的重重限制,只有摆脱限制才能实现自由发展。全面发展是自由发展的基础和条件,马克思指出,“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人的全面性包括需要全面性、能力全面性、社会关系全面性等,全面发展即人们在全面社会关系中发挥全面能力来实现需要的全面满足。人的能力全面发展是实现自由的主体力量,表现为“对生产力总和的占有以及由此而来的才能总和的发挥”。

当前,一方面,数智技术推动下精神文化生产的普遍发展从根本上促进每个人能力的全面发展和才能总和的发挥。借助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每个人正在实现对生产力总和的全面占有。马克思强调:“各个人必须占有现有的生产力总和,这不仅是为了实现他们的自主活动,而且从根本上说也是为了保证自己的生存。”这在传统技术条件下是无法实现的,而在当今时代,互联网上汇聚的共享生产资料即海量数据资源、数字产品及AI模型、内容制作工具等是当今生产力总和的体现,是人类自古以来创造、积累而形成的普遍力量,每个人都可以根据需要自由获取、使用,每个人都有机会、有能力掌握和运用这些力量,参与普遍的社会化生产,每个人的才能总和都得到发挥,“对生产工具一定总和的占有,也就是个人本身的才能的一定总和的发挥”。另一方面,每个人对生产力总和的普遍占有及才能总和的发挥“受实现占有所必须采取的方式的制约”,只有在普遍交往、全面的社会关系中才能实现。在数智技术支持下,区块链架构的互联网将人们之间的联系和关系深入到实践活动的最细小的环节和最细微的情境中,并超越时空和信任,连接历史、现在和未来,推动普遍交往无限深入,为真正共同体的形成创造条件。资本主义私有制造成人们之间利益的分离和对立,无法实现每个人的利益和需要满足;社会主义积极推动构建真正的共同体,“在真正的共同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

四、结语

当前,数据资源与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深度融合刚刚开始,数智技术体系对精神文化生产方式变革的影响也是刚刚开始,因而,在现实的数字文化生产及其变革中还存在很多难题需要破解,迫切需要加强相应的制度建设和综合治理。但是,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数智技术体系作为当今新一轮科技革命的核心和主导力量,正以日新月异的速度迅猛发展,它所带来的变革势不可挡,基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予以科学总结、概括,准确把握其发展趋势,正当其时。

原文刊载于《贵州社会科学》2025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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