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是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伟业,其不仅直接指向宏观层面的文明形态变革,还深层次关涉着当代中国生活方式的历史性嬗变。文明不是抽象的,而是历史的、具体的,宏大的文明与微观的生活具有统一性。不同的文明形态,与不同的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存在着必然联系,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美好生活在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历史方位下具有特殊规定性,既是社会主义文明下展开的生活方式,又是内蕴中华文明基因的生活方式,还是一种具有现代文明高度的生活方式,从微观层面展现出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全新生活图景。以美好生活作为统领性目标,可以推动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宏观发展与微观叙事更好结合,将以人民为中心的文明发展导向具体贯彻到实践中,不断将人类文明新形态发展到新的历史高度。
人类文明新形态,以具有标志性、原创性的话语范畴概括出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性成就,承载着非常深厚的“实体性”内涵。这一重大命题在建党百年的重要时间节点提出,并被写入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突出展现了其所具有的世界历史意义,即“党领导人民成功走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给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全新选择。”目前,学界围绕人类文明新形态所展开的学术阐释,主要集中于宏观层面人类文明新形态的组成部分、基本特征、历史意义等重要论题,取得了比较丰硕的研究成果。实际上,深刻理解人类文明新形态,既要从人类文明发展史的“大历史”跨度下把握其宏观层面的变革,又要从生活方式的变迁历程中把握其具体的规定性。人类文明新形态不是抽象的存在物,而是孕育于生产、生活的过程之中,具有具体、深刻的生活意蕴。美好生活,就是与人类文明新形态相对应的生活方式,意味着一种崭新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提出,为我们创造美好生活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思路与视角,要求我们进一步从人类文明发展、社会主义文明发展、中华文明发展的脉络中推进美好生活的实现,以此创造出更高品质、更高质量的美好生活。
一、宏大的文明与微观的生活具有统一性
从本体论来看,文明建立在特定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的基础之上,孕育于物质生产与生活的“母体”。唯物史观的出发点是“现实的个人”,这是我们考察文明论题的基础方法论支撑。对于文明的认识与阐释,不能带有任何思辨的色彩,必须从“现实的个人”的物质生活过程中出发加以历史地考察。
从历史认识论来看,文明作为分析人类历史发展的基本单位,是我们把握不同生活图景的历史范畴。纵览人类文明史,文明作为生命有机体,在不同条件、要素的作用下,既可能实现变革与发展,又可能走向衰落与消亡,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进一步看,以历史的视角理解文明,必然要深层次涉及关系范畴,必然要把握好文明的阶级属性与价值立场,不能无原则、不加区分地理解文明。从奴隶制文明到资本主义文明,受限于生产力与制度形式等因素,不可能创造属于每个人的美好生活。从根本上超越资本主义文明所带来的扩大化的生活矛盾,必须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文明。
从实践论来看,不论是宏大至上的文明,还是具体可感的生活,都是人们自由自觉实践活动的产物,二者具有统一的实践基础。恩格斯关于文明有一个经典的论述,即“如果说文明是实践的事情,是社会的素质,那么英国人确实是世界上最文明的人。”这个论述为我们提出把握文明的两个尺度,一个是实践尺度,一个是社会尺度。实践尺度与社会尺度,反映出马克思主义对于文明的考察具有实践性、社会性的鲜明特质,能够避免空谈文明、神话文明、理想化文明的理论误区。文明是生活智慧、实践智慧的最高结晶,它不局限于单个人的实践活动,而是由无数人的实践活动所凝结而成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基于不同的条件,世界上形成了众多璀璨、伟大的文明,“每一种文明都扎根于自己的生存土壤,凝聚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非凡智慧和精神追求,都有自己存在的价值。”每一种文明都对应着与之相适应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宏大的文明与微观的生活是密不可分的有机统一体。
二、美好生活是与人类文明新形态相适应的生活方式
第一,美好生活是社会主义文明的生活方式,是属于全体人民的美好生活,是具有历史进步性质的美好生活。社会主义文明是属于无产阶级与人民群众的文明,而不是属于任何权势团体与利益集团的文明,是反映着世界历史发展趋势的文明。这种新文明之下的生活方式,必然展现出不同于以往的新特质,对此我们必须加以历史地考察。我们这里所指涉的美好生活,是建立在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比较充分基础上的生活方式,其历史方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从严格意义上说,社会主义有着与其历史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要求与生活要求。社会主义文明下的美好生活是用劳动创造的生活,是劳动日益成为“人的第一需要”的生活,是展现人的自由自觉活动的生活方式。劳动是创造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我们既需要劳动精神、劳动观念的引领,也要在实践中发挥劳动积极性。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关注到,由于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文明的一些要素还有待更加充分地发展,劳动还没有完全成为“人的第一需要”。但是,随着人类文明新形态的进一步发展,劳动的积极因素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得到更好的激发,人们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能够得到更充分的满足。
第二,美好生活是植根中华文明基因的生活方式,展现出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生活智慧。人类文明新形态是中华文明形态的历史延续与展开,蕴含着中华文明的独特规定性。每一种独特的文明,都有自身的思维方式、价值取向与精神结构,渗透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这种文明传统的影响,是“日用而不知”“日见而不察”的,成为生活在特定文明当中的人的集体无意识。美好生活是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统一。美好生活从其理论形态来看,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产物,是一种新的生活观念。这种生活观念,沿袭着中华文明对于生存、生活最为深刻的哲思,将中华文明所蕴含的人文精神、生存智慧、优良美德贯穿其中。这种生活观念具有极为深刻的理想维度,“中华文明历来把人的精神生活纳入人生和社会理想之中。生活既是现实的,又是理想的。理想驱动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美好生活又进一步塑造人们的理想。无数人的生活理想,交汇到文明的高度,也就积淀成文明最深沉的生活理想与生活智慧。历史转变为世界历史,中华文明在全球化时代与其他文明的交流互鉴,将为美好生活注入全新的世界性内涵。将中华文明生活智慧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所形成的美好生活,必然要求进一步与同时代的其他文明形态进行交流、互动,有原则、有选择地吸收其他文明生活方式当中的优长之处,从而为我所用。中华文明所形成的开放体系,决定了美好生活也必然具有开放性、发展性。静止、封闭的状态,难以形塑美好生活;动态、开放的状态,能够为美好生活提供无限动力。在文明交流、交融的过程中,中华文明的生活智慧也得以发展到21世纪的世界历史高度。
第三,美好生活是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展现出鲜明的现代底蕴、浓厚的现代特质、独特的现代表达。“文明”作为一个评价尺度,是衡量现代化发展程度的重要依据。应当说,“现代”主要还是一个历史概念、时间范畴,这一概念展现出当前历史时期内的核心特征。所谓现代文明,没有一个固定的范式样板,绝不是一成不变的。但这并不是说,现代文明就没有一些规律性、共性的特质。人类文明新形态属于现代文明的一种独特形态,是不同于资本主义所塑造的现代文明形态。人类文明新形态所塑造的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可以从 “器物—制度—文化”三个层面加以把握。从器物层面来看,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必然要求运用现代生产、现代技术的优势来为美好生活赋能。实际上,中国共产党在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对于现代文明生活认识也在不断深化,美好生活的现代性,必然直观、直接地表现在器物层面。从制度层面看,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必然要求建立起与现代化建设需要相适应、反映现代文明发展趋势的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从而为美好生活提供坚实制度保障。从文化层面看,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必然要求建构起现代的精神世界、塑造现代的文化品格,创造更加美好的现代精神生活。
三、以美好生活为统领发展人类文明新形态
第一,以满足人民美好物质生活需要为目标,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的物质文明,是结构更加优化、动能更加强劲的物质文明,将为高品质物质生活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从发展原则来看,将新发展理念明确为物质文明发展的根本原则,使发展成果更好地落实到人民物质生活的改善与提升上。从发展保障来看,以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作为物质文明发展的坚实支撑,将制度优势转化为人民物质生活发展的效能。从发展动力来看,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领物质文明的高质量发展,通过创新赋能更高品质的物质生活。
第二,以满足人民美好政治生活需要为目标,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高质量发展。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要求,是创造美好生活的必然要求。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将人民当家作主贯穿始终,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更好地融入创造美好生活的过程之中。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人民在政治生活中地位的价值确认,是一套可操作性强、体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求的民主制度安排,嵌入到人民政治生活的各领域各环节之中,保障了人民的民主权利,支撑人民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 “全过程”要求,从时间维度上确保了美好生活的持续性、民主性、参与性。进一步看,为了支撑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强化党对于政治文明的坚强领导,强化党团结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更需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区别于资本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优势,就在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既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缔造者,又是社会主义政治生活的捍卫者。我们必须将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源源不断地转化为发展良善政治文明与政治生活的效能。
第三,以满足人民美好精神生活需要为目标,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高质量发展。精神生活的状况,内在地展现出美好生活作为一种生活方式所达到的精神境界。精神文明是需要 “建设”的,精神生活也是需要“创造”的,二者具有共同的实践基础。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造更加美好的精神生活,必须着眼于思想观念、价值观念、理想信念等方面的要求。归根到底,这三个层面的要求都可以统一于一个最根本的要求,那就是必须将马克思主义作为精神文明发展的指导思想、精神生活的根本指南。通过不断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体人民的精神生活将注入更为强大的思想力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也将不断发展到21世纪的思想高度与精神高度。
第四,以满足人民美好社会生活需要为目标,推动社会主义社会文明高质量发展。社会生活是在“关系”中展开的生活,具有特殊的关系规定性。社会文明是基于社会生活的丰厚滋养基础上形成的文明,体现出人们社会交往的状态以及社会生活的面貌。正是因为社会生活所具有的这种特殊性质,也就决定了社会生活也必然是在应对矛盾、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展开的,社会文明也是在化解矛盾的过程中发展的。美好生活,是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有机协调的生活,是人们友善、诚信、团结共处的生活。美好生活在社会领域中要求,人们的社会交往具有一整套涵盖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规范体系,为人们协调处理利益关系、解决 价值分歧、畅通诉求表达提供可行的渠道,避免出现问题与矛盾在社会生活中积压的非正常情形。进一步看,创造美好的社会生活,需要动员广大社会成员的主体力量,激活人们自觉参与社会生活、不断塑造社会文明的意识与行动。这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要形成不同主体进驻的社会治理体制、形塑崭新的社会治理格局,“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第五,以满足人民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目标,推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是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最直观可感的需要内容。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发展,最根本的还是要满足人民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对此,我们必须把握好如下关系:一是“保 护”与“发展”的关系。保护与发展不是对立的,而是应当逻辑上一致、实践中统一的,“我们要践行绿色发展的新理念,倡导绿色、低碳、循环、可 持续的生产生活方式。”二是“整体”与 “部分”的关系。生态文明之于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整体,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之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整体,都具有基础性的地位,都是不可或缺的。满足人民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不仅仅是重要的“部分”,还关涉“整体”功能的实现。对此,必须从整体视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更好地将其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相结合,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必要的经济动能、政治 保证、文化滋养与社会支持。三是“现在”与“未来”的关系。生态文明建设关乎中华民族发展的未来,关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持续性满足,必须从更为广阔的时间尺度中加以统筹规划与整体推进。
本文发表于《教学与研究》2022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