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辂:探究共同体的精神本质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307 次 更新时间:2025-07-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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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辂  

共同体是传统社会学中的重要概念,但目前已经成为跨学科的热门话题。人们在谈论共同体的时候,不再像传统社会学理论那样,将其与特定群体挂钩,而是从应然的角度去规划和谐共生的共同生活。这就引出了这样的问题,即共同体的本源是什么?能否与现代社会相容?厘清这些问题,需要从概念本身出发揭示其精神本质。

“社会”反衬下的“共同体”

1887年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出版《共同体与社会》,概括出人类共同生活的两种类型,即共同体和社会。共同体是由血缘、亲族等为纽带“自然形成”的具有共同意识的有机体,是依靠自然情感、共同习俗而联系起来的相互守望、休戚与共的统一体。与此相对的是社会,是有目的的人通过契约、制度、权力“组合而成”的机械联合体,是基于利益动机、依靠“理性”权衡而人工生成的。共同体体现了本质意志(自然意志),而社会则体现了选择意志(理性意志);在共同体中手段与目的是统一的,而在社会中两者却是分离的。

滕尼斯的共同体与社会概念类似于韦伯的理想类型,虽然不能说是虚构,但却不是现实生活的直观写照,而是理念与观察的混合物。在对现实生活进行抽象并“理念化”的过程中,舍弃了理论视线之外的东西。在共同体与社会两分法之下隐含着这样的假设:人类在进入现代之后,“本质意志”已经不可能成为“社会”生活的基础,只能依靠契约、制度、权力等外部因素才能联结。共同体与社会的划分从某种意义上是对传统与现代的断裂关系的另一种表述,这种二元框架存在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即本质意志是人的意志还是群体意志?如果是人的“自然情感”,为什么只能停留在传统或血缘、地缘等小群体?为什么共同体可以是自然形成、浑然一体的有机体,而社会却只能是“机械的聚合”或“人工制品”?对共同体与社会的二元划分将人类群体生活概括成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形态,群体形态不同,其中的人也就不同,外在形式不同,内在之理也就不同。这种缺乏贯通之义的划分,实际上就是古人所说的“二本”,存在“见物不见人”、“见分殊而不见理一”的问题。

虽然滕尼斯提出了共同体概念,但它却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概念,而是解释“社会”等现代现象的参照物,其特性也需要社会来反衬。由于共同体与社会变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类型,所以两者都成为在对比、衬托中才能存在的概念。在相对、相待的境地中,共同体被范畴化,不是滞于血缘等首属群体,就是被归宗于古老传统,对共同体的追求也只能成为“乡愁”或乌托邦,无法嵌入现代社会生活。

共同体何以存在

共同体概念后来被大量应用,但大都脱离了滕尼斯共同体的本义,在世界大战时期,甚至成为利益集团或种族主义的“旗帜”,这类“共同体”在排斥中抱团、在抱团中排斥,具有对抗性、封闭性和鲜明的目的性,是对共同体精神的歪曲。滕尼斯本人强烈反对共同体概念的滥用,但滥用的原因却不完全在外,与其论述的含混性有直接的关系。在滕尼斯的论述中,既没有触及共同体何以存在的问题,也没有清晰地说明共同体精神是如何在现代社会消失的。本质意志被视为共同体存在的基础,但其本源却没有被揭示,其“不容”于现代的原因也没有得到明确的解释。

滕尼斯认为,在血缘、地缘、精神等共同体中存在同根性和天然统一性,正因为如此,形成了相互守望的有机体。然而,同根性和天然统一性源于何处?若源于血亲、邻里等,它就成了与人心无关的外在物,只要有血缘、邻里关系就毫无意外地存在同根性和天然统一性,这显然不符合事实。家庭、亲族中存在“自然情感”,但它是人情而不是“物情”,是天真之性的显现。在家庭、亲族中,这种显现比其他场合表现得更为直接、更为真切,所以被称之为“自然情感”。荀子说:“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质也。”在父子之亲、家庭之爱的背后是一体之仁、共通之性,这才是同根性、天然统一性的本质。从这个意义上说,家庭等首属群体中存在的“自然情感”是一体之仁、共通之性所发出的微光,虽然朦胧不通透,但却能发扬光大,所以古人将其作为消除遮蔽、达致透亮的原点,其中包含着对性情关系的深刻认识。

梁漱溟先生指出:“人与人之间,从乎身则分而有隔,从乎心则分而不隔。”“自然情感”在心不在外,血缘、地缘是缘不是源。如果将共同体与家庭、亲族、邻里等捆绑在一起,所谓共同体就成为外缘的组合,滞于躯壳、形式而无法通达。不从乎心、不一于理,共同体就只能停留在自发、自在的状态。由于缺乏自觉的力量,因而无法抵抗“现代”潮流的冲击。认清共同体的本质,就可以清楚地看到,传统与现代、共同体与社会的分割,并非人心本身的支离,而是人的共通性被外部因素掩盖,因而无法统摄“理性”,造成手段与目的的分离。

从自发的共同体到自觉的共同体

在滕尼斯的二元框架中,共同体依自然情感、习俗等而“形成”,而社会由抱有特定目标的人组合而“做成”。有学者据此而将滕尼斯的研究概括为“小共同体”理论,意为共同体只存在于自发形成的小群体中。然而,自发性源自何方?如果是本质意志的自然流露,就存在本质的展开和显现问题,而这是自觉、自为的产物。从自发性走向自觉性,共同体的本质才能展现,也才能从概念走向现实。

阳明先生说:“孟氏‘尧舜之道,孝弟而已’者,是就人之良知发见得最真切笃厚、不容蔽昧处提省人,使人于事君、处友、仁民、爱物,与凡动静语默闲,皆只是致他那一念事亲、从兄真诚恻怛的良知,即自然无不是道。”父子之亲、 家庭之爱是真情实感,是一体之仁、共通之性之发端,回到此真情实感的本源,以老吾老、幼吾幼的真诚恻怛之心待人,则各得其宜、头头是道,虽有家庭、邻里、国族、天下,但却有形而无隔。由此可见,一体之仁、共通之性不会消失,但其显现却是一个自觉的过程,而自觉的最直接的方式,就是从同情共感出发感而通之。

中山先生在论及孟子的“推恩”思想时指出,扩充家庭中的慈孝友恭,可以成就民族仁爱诚信之德,推而成为民族与民族平等和合之大同世界,并且大同与小异互不妨碍。家庭中的慈孝友恭虽然缘于亲,但却本于心,是感通而非封闭的,所以能够扩而无涯。扩充推广家庭中的慈孝友恭,需要返自“人心之所同然”,这是从自发走向自觉的过程。在自觉的状态下,共同体不会停留在家庭、亲族之上,民族、国家乃至人类都可以成为共同体。家庭之慈孝友恭、民族之仁爱诚信、世界之平等和合,三者虽然形式不同,但精神本源却无二无别。换言之,家庭亲族是一个共同体,民族是一个共同体,人类是一个共同体,这些不同层面的共同体并非私利的聚集,也绝非“私己”的延伸,而是感通的结果,虽然存在差等,但却不是禁锢封闭的团伙,而具备一惯性、开放性。在全球化时代,人类社会已经成为一个物质上的“整体”,但人心的隔碍却没有消除。共同体不应该只是“纯粹社会学”中的概念,不能停留在自发的状态,而需要在自觉、自为中与现实接轨。在认清彼此相连、自他互融真相的同时,以心感心、推己及人,如此才能实现人类社会的和平安宁。

(本文刊于《社会科学报》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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