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洪鑫: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国家认同的协同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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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专题: 中国式现代化   中华民族共同体   国家认同  

史洪鑫  

 

摘要: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国家认同,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战略重点。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二者均承载着实现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国家认同的协同是基于内涵的契合、时代的使命及复兴的共识。协同是后发国家突破现代化进程中“认同困境”的根本保障,是提升治理体系包容性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中国式现代化本质上要求在多民族国家治理的普遍性命题中实现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华优秀传统治理智慧的创造性结合,以“多元一体”民族格局为根基,通过制度创新规范引领、技术赋能效能提升和文化调适价值融合的三维互动,系统构建“五位一体”的协同框架。

关键词:中国式现代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国家认同;协同路径

 

国家与民族的关系既是政治学中的经典议题,也是民族学研究的核心对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中华民族共同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新论断、新概念后,当代中国对于国家与民族关系的研究在理论与实践的双重驱动下形成了多维度的研究框架,基本实现由单一政策分析向系统性、前瞻性理论研究转型。研究核心围绕“认同整合”“政策优化”“共同体建设”三大主轴,同时注重历史溯源、国际比较和跨学科方法等,进而构建起相应的知识体系。从现有研究成果看,学界已就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国家认同的关联性展开基本探讨,经典论述如下。

“形态论”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明确界定为国家认同的高级形态,认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应该是一种国家认同形式的表现,从国家认同层面理解中华民族政治、经济、文化、命运共同体意识的丰富内涵,有助于各民族树立正确的国家、公民、法治意识,从而正确认识公民与民族成员的关系、民族与国家的关系,突破了传统民族学对文化认同的单一强调。“演绎论”认为,传统国家到现代国家转换中的国家认同逻辑演绎是经由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观念途径,加上社会一体化的具体实践,成为共同推进并实现国家认同的进路。这一过程既包括制度层面的整合,也涉及文化心理的重塑。“纽带论”则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休戚相关,国家认同可以被视为贯穿国家治理现代化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统一互构关系各个环节的基本线索,呼应了之前提出的“国家治理现代化需重构国家认同体系”的论断。

虽然现有研究成果丰厚,但要回应现代多民族国家治理的复杂性,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治理路径,就必须细化研究,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国家认同的互动进行深入的分析。当前,学界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国家认同的讨论多停留在相互促进的抽象关联层面,鲜少触及二者在治理过程中因时空情境差异产生的张力和调适机制。如何突破静态关系论证,构建具有实践效能的动态协同机制,仍存在理论阐释和实践探索的双重空间。本文立足我国多民族国家现代化治理的复杂现实,聚焦“动态互构”这一核心命题,尝试从学理层面揭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国家认同在治理实践中的协同生成逻辑,构建兼具理论解释力和现实操作性的分析框架。

一、理论起点:“认同”协同的理论逻辑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国家认同并非简单的并列关系,而是同一政治实体在不同维度的投射,协同既是内涵的契合,又是使命的耦合,还是复兴的共识。

第一,内涵的契合。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上首次提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重要论断,强调要在各民族中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内涵上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人们对中华民族共同体这一客观存在的心理映射,表现为对社会化实践中形成的认知、情感、态度和认同等心理活动的总和。其本质上是一种民族观,要求各民族正确认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基本特征,既要保持本民族的独特性,又要与其他民族相互认同,最终共同归属于中华民族这一整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强调各民族在历史进程中的“共生共荣”,体现哲学内核“整体优先”的集体主义价值观。费孝通提出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指出,中华民族并非机械叠加的“族群集合”,而是通过经济联系、文化互动形成的有机整体,这种整体性在“家国同构”的传统中得以延续,最终升华为“天下一家”的政治理想。正如《礼记》中“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伦理框架,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家—社会—个人”的层级结构形成古今呼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超越了西方个人主义叙事下的“原子化”思维,将个体命运与集体福祉紧密关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经济、文化、命运共同体维度,促使各民族在维护国家统一的基础上,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这与国家认同的内涵达到高度契合。一般认为,国家认同聚焦于对现代国家制度的合法性认同,其概念是解构多民族国家建构内在逻辑的分析框架。实际上,作为现代主权国家建构中的意识形态根基,国家认同是政治共同体通过制度性安排与符号化叙事将分散的个体意志转化为集体归属的政治过程,其内涵体现为对“普遍公民权”与“特殊族裔性”、“法律共同体”与“历史文化共同体”的辩证统合。结合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双重属性决定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国家认同的坐标定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个体对国家主权、宪法权威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化;国家认同超越族群分野构建统一政治屋顶,协调文化多样性,维护国家统一。

第二,使命的耦合。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根基上深植于中华文明五千多年的历史积淀。从汉代张骞凿空西域开辟丝绸之路,对匈奴采取“和亲+册封”双重策略强化政治认同,到唐代设立羁縻府州实现“以夷制夷”,形成“华夷秩序”治理范式,再到清代推行“满蒙一家”政策,巩固多民族王朝统治。历代王朝均通过制度创新和文化包容,将多元族群整合为政治共同体。在费孝通看来,中华民族的形成是一个“滚雪球”的过程。中原农耕文明与边疆游牧文明的互动融合,最终凝聚成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现代国家认同提供了文化底色,使“中华民族”超越地理或血缘界限,成为共享文明记忆的精神符号。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国家认同在抵御外侮中逐步融合。鸦片战争后,面对列强的瓜分威胁,魏源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张之洞倡导“保种、保国、保教”,均体现了民族危机刺激下对文化认同的急迫需求。1912年孙中山提出“五族共和”,主张汉族、满族、蒙古族、回族、藏族平等联合,并首次将民族平等写入国家宪章。这一思想虽受限于时代未能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却为后续的制度实践提供了借鉴。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提出“各民族一律平等”。在起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时,考虑到我国汉族占人口的绝大多数,各民族呈现出“大杂居、小聚居”的特点,中共中央决定在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团结互助······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仅继承了传统“和而不同”的治理智慧,更通过法律形式将共同体意识转化为现代国家治理的基石。

第三,复兴的共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贯穿近现代中国历史进程,是全体中华儿女最伟大的梦想,在新时代通过实践中国式现代化,凝聚起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最广泛共识。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提出“自由人联合体”,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终极指向,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社会理想的终极追求。“在真正的共同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而中国式现代化是各族人民的现代化,在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就是要强调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和实现社会关系的全面复归,实现各民族尊重差异,互帮互助,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这是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思想在21世纪的创造性阐释和创新性发展,也是立足“两个结合”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民族工作具体实际、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有机融合。需要注意的是,共识不仅是抽象的认同,更是具体的实践目标。中国共产党正领导全国各族人民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叙事纽带,以推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前进动力,构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思想根基和行动体系。基于这一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然内在要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国家认同的协同,在认知层面,铸牢历史纵深的国家意识,深化国情认知理性自觉;在情感层面,培育国民身份的自觉认同,强化主权尊严捍卫意识;在实践层面,夯实文化自觉的价值根基,打牢文化自信精神支柱,最终凝聚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集体行动逻辑。

二、机理阐释:“认同”协同的双重保障

作为后发现代化国家的创新实践,中国式现代化既面临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等协调发展的普遍性难题,又承载着文明型国家转型、多民族统一国家整合、超大人口规模治理等特殊性历史任务。双重叠加的现代化图景既蕴含着传统与现代的价值张力,也面临着全局与局部、中心与边缘、不同群体间的利益调适博弈。在此背景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国家认同的协同作为整合多元价值、弥合社会分歧、凝聚发展共识的核心,对于化解现代化进程中的结构性矛盾具有重要作用。

(一)协同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目标的根本保障

第一,实现共同富裕目标需要民族平等团结。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生产资料公有制消除私有制基础上的剥削与分化,决定了社会财富分配必须超越阶级与民族界限。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一书中明确指出,在新的社会制度中,“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如此迅速”,“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共同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决防止两极分化,全面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有别于西方的现代化。共同富裕内涵既包含个体与集体的统一,每个社会成员都能在公平竞争中获得发展机会;又包含物质与精神的统一,物质财富、精神文化、生态权益由各族人民协同创造及普惠性分配;还包含民族与国家的统一,民族间发展机会的均等,避免因历史、地理等因素造成发展鸿沟。历史经验表明,民族隔阂与分裂必然导致社会内耗、资源错配。民族平等团结能够凝聚社会合力,为解放生产力提供保障。所以,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与全民族的富裕并不矛盾。“所有人的富裕”是消灭“一部分人剥削另一部分人”的自然结果,“全民族的富裕”是消除民族不平等的历史必然,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二者高度统一,共同指向人类解放。

第二,超大人口规模治理需要认同整合。人口问题始终是我国面临的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问题,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核心议题。当前,我国人口发展虽呈现出老龄化加速、区域流动加剧、需求层次提升等新特征,但人口规模巨大的基本国情始终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首要特征和根本底色。14亿多人口既是现代化建设的磅礴动力,也是治理复杂性的根源。这就意味着中国式现代化不仅要解决“如何治理14亿人”,更要实现“依靠14亿人治理”。根据社会心理学家塔吉菲尔(HenriTajfel)的社会认同理论,个体通过归属不同的社会群体来定义自己,进而影响他们对其他群体的看法和交往方式。在超大人口规模治理中,若缺乏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广泛认同,个体可能因地域、民族或阶层差异而陷入“群体分化”,削弱国家治理的合法性基础。安德森(BenedictAnderson)提出的“想象的共同体”强调,共同的文化符号、语言和历史是构建民族国家共同体的基本元素。对于我国而言,14亿人口要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必须超越物理空间的区隔,形成对“中华民族”这一共同体的精神归属。从理论视角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国家认同的整合是破解超大人口规模治理难题的关键。超大人口规模治理本质是解决“规模—复杂性—共识”的三角悖论,通过价值观引领、情感联结与制度协同,将分散的个体诉求转化为集体行动逻辑,从而降低治理成本、提升政策效能。从现实出发,正如雅克(MartinJacques)强调的,“现代性模式绝非只有一种,事实上有很多种”,现代性的多样性和多元化特点充分证明中国可以用自己的模式实现现代化,中国文明型国家特质亦使其能够以文化认同为基础建构不同于西方的现代治理范式。

第三,和平发展道路需要内部凝聚力支撑。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国家认同的深层逻辑来看,和平发展道路对内部凝聚力的需求植根于现代国家建构的本质要求与文明型发展的特殊规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通过历史叙事、文化基因和政治实践的三重整合,将56个民族的发展轨迹编织成统一的历史叙事框架,使“多元一体”的文明格局转化为共同的价值追求,有效消解了地域、民族和阶层差异可能引发的认同割裂,为和平发展所需的稳定社会基础提供了精神纽带。国家认同则通过制度认同、法治认同与意识形态认同的有机统一,构建起各族人民与政治共同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平衡机制,既保障个体自由发展空间,又强化对国家发展道路的政治共识。这种双重认同体系构成抵御外部意识形态渗透与内部价值冲突的核心屏障。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国家认同协同已成为走和平发展之路的历史必然。一方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通过激活历史文化记忆和共同命运感知,筑牢超越短期利益分歧的情感根基;另一方面,国家认同依托宪法权威和制度效能,塑造对现代化道路的理性认知和实践自觉。协同使得中国在推进和平发展过程中,既能有效整合超大规模社会的多元诉求,又能构建起抵御“颜色革命”、文化霸权等外部冲击的韧性体系,为发展中国家破解现代化进程中普遍存在的认同危机提供中国方案。

(二)协同是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第一,国家认同强化治理合法性。自韦伯(MaxWeber)将政治合法性划分为三种类型,即传统型、魅力型和法理型以来,如何构建及强化治理合法性,学界一直存在思考与争议。哈贝马斯(Habermas)在交往行为理论中主张合法性应建立在主体间性的理性共识基础之上,认为韦伯忽视了价值理性的重要性。此后,学界普遍强调国家合法性的强化不仅要维持程序正义,还要考量社会共同体的价值认同。在此基础上,史密斯(AnthonyD.Smith)进一步补充了民族与国家关系的理论框架。在他看来,一个族群一般附属于某一地域,具有独特的名字、共同的祖先信仰、共同的历史记忆、共同的文化(风俗、宗教、语言)和团结的社会风尚等。而国家“是法律和政治概念,国家可被界定为在一个确定的疆域内自治、有生杀予夺强制权力的公共机构。国家不是社团”。这一观点将民族视为国家的内在要素,从而使得增进民族认同成为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新时代,增强56个民族的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并不冲突。国家认同本质上体现公民在认知、情感和价值层面对所属政治共同体的自觉体认,涵盖对宪政体制的理性认同、对文明传统的文化认同、对同属共同命运的族群认同以及宗教认同和历史认同等多个维度。

第二,民族认同提供政治公约数。民族认同是政治认同的重要基础和情感纽带,关乎一个民族自身的文化传承与发展,与国家的政治稳定、社会和谐休戚相关。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民族格局中,各民族的族内认同与族际认同共生对于构建政治共识、凝聚国家治理力量起着关键作用。一方面,民族认同能够产生具有强大向心力的政治聚合效应,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的政治公约数。各民族成员对自己所属民族的历史、文化、习俗等有着深厚的认同感,在政治层面上表现为对本民族利益的关注和对国家政策中涉及民族问题部分的敏感性。当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充分尊重和保护各民族合法权益,积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时,各民族成员就会基于对本民族的认同而产生对国家政治制度和治理方式的认同,进而愿意参与国家治理,为国家的发展贡献力量。另一方面,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相互促进、相辅相成。中华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各民族既保持自身特色,又相互依存、相互交融,最终形成中华民族大家庭。面对共同的外部挑战和内部发展问题,各民族能够基于对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认同而超越本民族的具体利益差异,凝聚成强大的政治共识和行动力量,将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有机结合。

第三,共同体意识赋能基层自治。基层自治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末梢神经”,是广大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场域。基层自治不仅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更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基石。我国学者指出,滕尼斯的“共同体与社会”揭示了共同体组成的基本要素,即“建立在血缘、地缘以及共同记忆的基础上。血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和信仰共同体等作为共同体的基本形式,不仅是各个组成部分之和,而且是浑然有机生长在一起的整体”。马克思主义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将共同体本质解构为特定生产方式下社会关系的总和,强调人的本质在于其社会关系的历史性建构。这一理论突破将共同体意识从抽象的精神认同转向基于共同利益的实践联合。从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的分野到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整合,共同体意识始终是维系社会凝聚的精神内核,形塑治理参与的内生动力。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顶层设计。实际上,基层自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体现在中华民族共同体从“精神共同体”转化为“行动共同体”的过程中。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延续性为现代治理注入持久动能,传统小农经济孕育的义务本位观念转型为责任共同体意识,推动各族人民基于共同利益主动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各民族民众对基层治理的认同有效破除了现代基层治理中普遍存在的主体性消解困境,当法律规范与政策执行获得民众的普遍认可,基层治理便超越了单纯的法律强制或制度规约,从而转化为公民自觉的价值实践。

三、协同路径:“五位一体”互塑“认同”协同

(一)强化顶层设计与基层治理,在制度层面寻找协同“契合点”

当前,我国正在通过系统性制度建构,将政治权威、法治规范与社会共识有机统一,形成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治理路径。在这一层面,搭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国家认同的协同发展框架,就必须利用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通过法治化顶层设计引导基层治理创新,同时以基层实践反哺制度优化,形成“中央统筹—地方适配—各族参与”的动态平衡体系。

在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国家认同均要扬弃统一性与差异性的矛盾、稳定性与灵活性的矛盾以及权威性与合法性的矛盾。强化顶层设计和基层治理,首先,要构建统一的法治体系,确保国家法律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实施。通过法治协同,明确中央与地方的权责边界,避免政策执行中地方利益冲突的发生。强化法治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确保政策的公平性和可操作性,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其次,要加强行政体系建设,优化地方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通过科学设置中央和地方事权,明确职责关系,使中央与地方更好互动。具体而言,中央负责制定宏观政策和战略规划,地方则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执行政策,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治理格局,既保证政策统一性,又体现地方自主性,进一步增强国家认同。最后,要推进财政与教育协同。在财政方面,通过优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民族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缩小地区发展差距,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在教育方面,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教育和宣传,通过教育协同,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强民族团结与社会和谐。

(二)协调经济共享与均衡发展,在经济层面探索协同“连接点”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认为,经济安全是认同建构的底层逻辑。当各民族群众通过制度性安排公平分享发展红利时,会产生获得感、归属感和责任感的正向传导链。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经济共享必然锚定政治认同,是认同构建的“催化剂”。当前民族地区面临“发展洼地”与“认同高地”的非对称性矛盾。这种结构性失衡若不破解,极易被外部势力利用,形成“经济剥夺—认同危机—分裂风险”的恶性循环。因此,经济共享不仅是发展问题,更是国家安全问题。当各民族群众在共享发展成果中切实感受到“国家在场”“制度温度”“文化尊严”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便从抽象理念转化为生动实践。在这一意义上,经济共享就不仅指物质财富的共享,更包括发展机会、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的均衡;均衡发展就是要实现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不同群体之间的公平和共享,使得各民族和各地区能够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同步前行。

认同不是靠强制灌输,而是源于共同奋斗和共享繁荣。实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国家认同的协同,要推动区域协调发展,通过制定和实施区域发展战略,优化资源配置,支持中西部和民族地区的发展。要促进产业升级,鼓励产业转移和产业升级,特别是加强中西部和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当地吸引力,引导企业投资,创造就业机会,促进技术和知识转移。还要优化社会政策,通过提高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所有民族和地区的居民都能享受到公平的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更要全面推进共同富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政策,确保发展成果普惠所有群体。

(三)丰富符号系统与叙事体系,在文化层面强化协同“切入点”

符号形式与意义的辩证统一具有构建的现实力量,民族文化符号作为民族精神的外显载体,承载着民族的历史记忆、价值观念和精神追求。构建文化符号系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也需要通过文化符号实现“可视化”与“仪式化”的平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正确把握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都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中华文化是主干,各民族文化是枝叶,根深干壮才能枝繁叶茂。”各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应当将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融入中华文化符号体系,避免传统文化资源流失。因此,要充分挖掘和提炼各民族文化共性元素,将其凝练为体现中华民族整体风貌的文化符号,推动物质符号与“团结统一”“家国情怀”等精神符号相结合,形成跨越地域、民族的集体认知图景,增强各民族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

构建叙事体系是文化符号认同的深化和延伸。叙事体系通过故事传递文化价值,深化文化符号意义内涵。因此,要通过将文化符号嵌入历史叙事,构建起兼具历史纵深度和现实解释力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叙事体系。构建叙事体系是文化资源转化认同建构的“软基础设施”。中国式现代化叙事强调文化符号的现代化表达,要求结合历史记忆与现实实践,形成具有时代特色的文化叙事。真正的认同不是消除差异,而是让差异在共生中创造更大公约数。当各民族在共享文化符号中产生情感归属,在参与叙事创新中实现价值共识时,具象化表达和叙事体系的深层次传递能够唤醒各民族集体记忆,激发民族情感共鸣,形成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深层次文化认同,进而影响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政治认同和国家认同,推动政治认同、国家认同与文化认同良性互动。

(四)搭建情感联结与认同网络,在情感层面提供协同“支撑点”

中国式现代化作为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整体性实践,其内在蕴含的情感逻辑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深层支撑。在民族事务领域,单纯依靠制度约束或利益共享难以形成持久稳固的认同,必须通过情感联结将国家认同从“政治义务”的规范性要求转化为“心灵归属”的价值认同,在心理认同层面构建超越个体理性的价值共同体。可见,情感联结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国家认同协同的“支撑点”。情感联结具有三重整合功能:其一,作为制度运行的“润滑剂”,将国家认同的政治逻辑转化为情感认同的价值自觉。中国式现代化的系统性推进,通过物质生产方式革新重塑社会基础,借助制度优势转化生成治理效能,最终在共同富裕实践中实现各民族物质满足与精神充实的辩证统一,培育各族群众对现代化发展道路的情感共识。其二,作为价值共识的“催化剂”,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为文明再生产服务。情感联结通过调节群体间关系张力、消解文化差异引发的价值冲突,保障中华文明新发展的各组成要素和谐共生。其三,作为文化认同的“激活器”,促进中华文化核心价值的代际传递。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第二个结合”为文化认同创新提供了方法论指引,各民族在守护文化根脉的同时实现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在情感共鸣中完成文化认同的代际传承。

基于此,要进一步在情感层面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国家认同的统一互构,通过家庭、社区、媒介等场域的情感互动,形成由微观到宏观的认同建构梯度。团结不是同质,而是让差异在情感共鸣中凝聚共同的前进力量。要构建“情理交融”的实践范式,将具有倾向性、效能性和感染性的现代情感认同贯彻落实到各民族的日常生活和社会实践中,将情感共鸣与理性认知有机统一于现代化建设实践。当各民族群体在参与发展中体验获得感,在交往交流交融中积累情感资本时,国家认同便突破政治契约的表层结构,升华为具有命运共同体特质的价值信仰,形成情感认同、文化认同与政治认同的有机统一。

(五)优化风险防控与韧性治理,在机制层面打好协同“组合拳”

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以风险防控构建韧性治理机制是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的战略选择。风险防控的作用在于通过系统性预判和动态化应对内外部风险,化被动性回应为主动性防御,既筑牢国家认同的底线思维,又通过风险转化机制培育共同体意识。从可能性来看,我国已具备建立风险防控型韧性治理机制的制度优势、技术能力和社会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构成的法治框架,为风险防控提供根本保障;数字技术赋能舆情监测和应急响应体系,使民族地区涉民族舆情处置时效显著提升;全覆盖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网络,更验证了社会协同网络的强韧性。这种“制度韧性+技术韧性+社会韧性”的三维架构,为风险防控与认同协同的融合提供了现实选择。

实践路径的构建还需进一步聚焦上述三大核心环节,即法治筑基、科技赋能和社会共治。在法治层面,健全法治化风险防控体系,完善民族事务治理的“预防性立法”,通过法律语言本土化、程序正义与文化包容性的有机结合,使民族文化保护与国家认同的兼容性不断增强;在科技层面,完善智能化风险响应系统,依托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构建民族地区风险仿真系统,多维度数据交叉分析,预判文化冲突风险,并建立分级分类响应机制;在社会共治层面,创新社会化风险化解模式,培育跨民族社会组织网络,通过制度化平台促进各民族群众参与公共事务治理,将风险消解转化为情感联结与增进互信的实践契机。在此过程中,要注重平衡法治刚性与文化柔性,既要坚守国家认同的法治底线,又要通过数字技术构建虚实融合的认同空间,同时依托社会资本培育文化共生生态,在风险社会中重构民族事务治理的价值坐标,强化“以法塑序、以技增效、以治固本”的治理模式,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稳定而持久的治理动能。

四、结语

在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国家认同是中国共产党立足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情、把握人类文明发展规律以及回应新时代历史使命,将“两个结合”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伟大战略举措。二者概念内涵契合、实现目标同向,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征程实践中形成了理论互构、价值互通和路径互嵌的协同格局。本文通过理论溯源、机理剖析和路径设计,论述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国家认同对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基本性支撑作用,构建了在制度规范、经济共享、文化交融、情感联结和风险防控维度的“五位一体”互塑协同路径。需要强调的是,二者的互塑蕴含着三重必然性:从历史维度看,这是中华文明“多元一体”演进逻辑的现代表达,是破解多民族国家现代化进程中“认同分化”的历史必然;从理论维度看,这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具体实际“第二次结合”的方法论突破,在坚持民族平等原则的同时,创造性转化“天下大同”“和合共生”等传统治理智慧;从实践维度看,这是中国式现代化的“稳定器”和“推进器”,既通过共同体意识强化现代化道路的合法性认同,又以现代化的制度反哺共同体建设的时代内涵。

面向未来,中国式现代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国家认同均是基础性、战略性的重大课题,从学理到实践,研究要回答系统而复杂的理论和现实问题。本研究未能在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全面呈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国家认同协同的关联和路径,这有待于学界进一步分析互塑“认同”协同的哲学基础、法理基础、伦理基础等,阐释协同正当性和互塑必然性等,以实现良性互动,发挥协同效应,落实协同路径,最终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与国家认同协同发展的“中国范式”,为人类文明新形态提供多民族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原创性贡献。

 

史洪鑫,黑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来源:《北方民族大学学报》2025年第 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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