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琉球与中国隔海相望,历史上受惠于中华文化的滋养,生发出独具特色的“文明之花”。在琉球中山国的发展进程中,明朝对其的发展乃至强盛产生了深远影响。中山国借助明朝的支持,政治实力迅速提升,确立对山南及山北国的政治优势。中山国通过与明朝的朝贡贸易,获取丰厚的贸易利润,确立了对山南及山北国的经济优势。中山国积极吸收中华文化的精髓,促进本国文化迅速发展,确立对山南及山北国的文化优势。中山国通过重用明朝下赐的“闽人三十六姓”以及定期派遣留学生赴明深造,为本国政治、经济以及文化发展培育大量国家后备人才,确立对山南及山北国的人才优势。此后,琉球中山国实力迅速增强,先后征服山北以及山南国,建立第一尚氏王朝。
关键词:明朝渊源;琉球中山国;琉球山北国;琉球山南国
引 言
明朝建国之初,统治者承袭了宋元以来的宗藩政策,通过积极的外交诏谕,努力拓展国际关系,并主动派遣使臣前往东亚各国,以建立朝贡体系。至洪武三年(1370年),随着高丽、安南、占城等藩属国相继归附,定期遣使纳贡之制渐趋规范,加以对日频遣使节宣抚,以明朝为轴心的东亚朝贡秩序已初具规模。通过敕封、赏赉与勘合制度,明廷以礼制为纽带,构建起涵盖海陆诸国的层级化宗藩网络。琉球作为东亚地区的一部分,也试图融入这一体系之中。当时,琉球正处于所谓的“三山时代”,即元代延祐年间,琉球的英祖王朝解体后,分裂为中山国、山南国和山北国,分别控制了琉球本岛的中部、南部和北部地区,三国之间的争斗揭开了“三山时代”的序幕。洪武五年(1372)明太祖派遣使者杨载携带招抚诏书出使琉球,中山王察度响应诏书,上表贡方物,两国朝贡关系正式建立。
日本学者伊波普猷认为杨载在出使琉球时到达的地方为中山国境内浦添牧港,尚未清楚琉球政治局势的杨载将中山国视为琉球唯一政权,因此洪武五年的诏谕活动中,只有中山国与明朝建立了朝贡关系。之后,山南国与山北国在洪武十三年(1380)、洪武十六年(1383)才先后进入明朝的朝贡体系之中。琉球中山国接受明朝诏谕,加入朝贡体系,此举背后蕴含多重考量。其中之一,便是希望借助明朝之力确立对山南国及山北国的政治与经济优势,为实现中山国的发展与一统三山奠定基础。高良仓吉认为:“察度是位借助取得中国朝贡体系一员的身份,将对中国贸易由民间贸易转化为官方贸易的人物,紧接着在他之后,承察度与帕尼芝也采取了同样的行动;从这点来看,察度是要以中国皇帝的权威为后盾,对其他山取得政治优势,至于积极对中国展开贸易,则是为了对两山取得经济优势。”基于此,中山国始终与明朝保持密切联系,以期借助明朝的力量来促进本国实力的提升。随着两国交往的展开,中山国也实现了自己原本的政治与经济目的,确立对其余两国的绝对优势,为日后一统三山建立基础。目前,国内学界对明琉关系的发展、中山国一统三山的历史过程、明朝对琉球社会发展的作用都已有丰硕的研究成果。然而,现有研究大多孤立地看待这三者,对于明朝与琉球中山国之间的复杂关系,以及明朝在中山国实现“一统三山”过程中扮演的关键角色,尚缺乏深入系统的探讨。因此,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略论琉球中山国发展的明朝渊源,以期探讨明朝在中山国“一统三山”过程中的历史作用。
一、中山国之于山南及山北国的政治优势
琉球中山国凭借明朝的支持,不仅获得制造武器的必需原料,还利用明朝的威望对山南国以及山北国施加了强大政治压力。在明朝影响下,中山国政治实力迅速增强,树立了对山南国与山北国的政治优势。明洪武五年(1372),杨载奉明太祖朱元璋之命,携带诏书出使琉球中山国。中山国王察度受诏,并派遣其弟泰期随杨载入明,向明朝进贡方物,标志两国正式确立藩属关系。当时,琉球正处于“三山时代”,中山国、山南国和山北国三国之间形成了鼎足而立的局面,战乱频仍,局势动荡不安。三国之中,中山国虽国力最强却暂时无法消灭其余两国,且中山国地理位置正处于琉球本岛的中部,南临山南国,北依山北国,可谓群狼环伺。如何提高自身实力,确保对山南国以及山北国的政治优势,以绝他国窥伺之患是中山国急需解决的难题。此时,明朝向中山国抛出的“橄榄枝”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些问题。此后,中山国在明朝的有意扶持下,以上难题一一解决,为之后在琉球群岛的崛起奠定了政治基础。具体表现为:
第一,借助明朝的帮助,中山国成功获取大量制造武器所必需的关键原材料——铁,从而显著增强其军事实力。琉球群岛铁矿资源欠缺,导致铁材价格甚至超过金银珠宝。铁材作为当时武器制造的关键原料,对增强国家军事实力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由于铁的缺乏,琉球三国使用的武器“刀多薄小,多以骨角辅之”,武器杀伤力不足。因此,掌握丰富铁资源的国家将获得显著的军事优势。在中山国与明朝确立朝贡关系后,明太祖派遣李浩携带七万件陶瓷和上千件铁器前往琉球进行马匹交易,归国后李浩向皇帝汇报,中山国对瓷器、铁器极为珍视,之后明廷赏赉琉球多用此物。从此,铁器源源不断输入中山国。至此,中山国拥有了充足的铁器,从而获得了绝对的军事优势,为之后中山国结束割据,一统三山奠定了不可撼动的军事基础。
第二,借助明朝之力,中山国向山南国以及山北国施加政治压力。中山国因其虔诚的进贡态度,在明朝眼中备受青睐,相较于其他两国,获得了更多的优待。明朝甚至颁布诏谕,要求三国停止战乱,并一定程度上协助中山国向其他两国施加政治压力。中山国接获杨载招抚诏书后,迅速遣其弟泰期赴明上表献贡,且在朝贡期间持续维系与明的联络,力求赢得明朝的信赖。在外交文书中,中山国采用汉字作为官方书写体系,与明朝建立了紧密的朝贡体系联系。该国所表现出的敬顺态度,赢得了明朝的信赖与扶持。即便在山南国和山北国相继朝贡之后,中山国所获得的明朝信任与援助并未发生显著变化。
明洪武十三年(1380)十月,山南王承察度派遣臣子师惹上表贡方物。这是山南国与明朝的第一次接触,明太祖虽然赐其《大统历》以及金织文绮等物,但这种情形让明太祖对琉球局面产生了怀疑。此前,明太祖将中山国当作琉球的唯一合法政权,在诏书中也称其为“琉球国王”。为了探查琉球实际政治局面,明太祖派遣路谦借护送中山国使臣归国之由出使琉球。在明洪武十六年(1383)正月,路谦归国,并向太祖报告“时琉球国三王争雄长,相攻击”,这一消息也得到了琉球使臣的承认。明太祖随即派遣梁民、路谦两名使臣出使琉球三国,奉旨诏谕三国休养生息停止战乱。谕旨有二,其一给中山国,另一个则给山南国、山北国。通过比较分析两条谕旨的语气及差异,可以明确揭示出明朝对于中山国的偏爱。给中山国王的诏令写道:“自朕即位已有十六年,岁遣人朝贡,朕嘉王至诚……今令内史监丞梁民同前奉御路谦,赉符赐三,镀金银印一。近使者归言:‘琉球三王互争,废农伤民。’朕甚闵焉,……王其罢战息民,务修尔德,则国用永安矣。”在诏书文本中,朱元璋对中山国朝贡行为的肯定以及对三国间和平休战的殷切期望表露无遗。诸如“嘉王至诚”、“国用永安”等表述,充分体现了明朝对其的优渥待遇。相比之下,对其余两国所颁布的诏书内容则呈现出显著的差异。诏书提及:“天恐生民互相残害,特生聪明者主之。迩者琉球国王察度,坚事大之诚,遣使来报,……朕闻之不胜怜悯,今遣使谕二王知之。二王能体朕之意,息兵养民,以绵国祚,则天必佑之,不然悔无及矣。”
观三国诏书,明太祖态度之别显而易见。同样是要求罢兵息战,对中山国,言“国用永安矣”,而对其余两国,则厉声斥曰:“不然悔无及矣”。且于二国诏书中,竟直称中山国王为琉球国王,其意在扶持中山王为琉球之主。同时,专门赐予中山王鎏金银印,表明明朝只承认中山国的正统性。此后,山南国与山北国随即停止战争,并派遣使臣入明朝贡,琉球三国正式加入明朝宗藩体系中。
上述种种迹象表明,明朝对三国采取的迥异态度,无疑给山南国、山北国带来了政治压力,加强了中山国的政治优势。在三国鼎立的格局中,明朝的明确支持与差别对待策略,有效地促进了琉球中山王察度利用明朝的影响力,确立了其在三国间的政治优势地位。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明朝严词厉色,并施以差别对待的策略,要求三国罢兵息战。然而,明朝并未真正涉足三国间的纷争。在三国听从诏谕停止战争后,明朝便不再过问琉球内政。但不可否认,经过此事件,明朝的威望已深入琉球三国。
综上所述,中山国与明朝确立朝贡关系以后,受到了明朝的扶持与帮助。在朝贡关系下,获取铁器,提高国家军事实力;并借助明朝威势,与山南国以及山北国的斗争中获得政治优势。得益于明朝的鼎力相助,中山国的政治实力得以大幅提升,不仅一定程度缓解了国家的内忧外患,更确立了其相对于山南国及山北国的政治优势,为日后统一三山的战争胜利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
二、中山国之于山南及山北国的经济优势
琉球有一首古歌这样描述中山王察度的事迹:“谢名摩伊,不知是谁生下的孩子,他的容貌何等美丽,让无数人都为之倾倒。众多按司都难以开启的宝库,只有谢名摩伊可以打开。”其中“难以开启的宝库”便是指与明朝的朝贡贸易。在明朝建立之前,琉球与中国确立了直接的民间贸易往来。随着明朝海禁政策的严格执行与朝贡体制的确立,面对民间贸易受阻与周边国家纷争不断的复杂局势,中山王察度果断决定加入朝贡体制,将原本与中国的民间贸易正式转化为官方贸易渠道。借此机会,通过两国贸易不仅获得丰厚的经济回报,还极大地促进了本国物质文化的繁荣发展,进一步巩固了其在经济上的优势地位。借由两国贸易的契机,中山国实现了经济利益的显著增长,进而促进了其物质文化的繁荣,并在经济领域占据了优势。在与明朝的官方贸易中,琉球中山国的活动主要分为两大类:其一是琉球中山国派遣的进贡使团在中国境内开展的贸易;其二是中国使团在琉球中山国本土进行的贸易活动。
洪武五年(1372),中山王察度接受明朝招抚之后,即刻与之建立了朝贡贸易关系。在此期间,中山国的使团前往明朝时,会携带大量贡品。鉴于明朝政府对朝贡国实行“厚往薄来”的贸易政策,这些贡品得以用远高于市场的价格被明朝政府收购。琉球使团抵达后,贡使及少数随行人员会携带贡品前往京城进行朝贡,而其余人员则在福州就地展开贸易。由于琉球自然环境和贸易情况的限制,这一时期中山国使团的贡物大多以硫磺、马匹、苏木和胡椒为主。例如,洪武二十三年(1390),“王遣使表贺元旦,贡方物。世子武宁亦贡马五匹、硫磺二千斤、胡椒二百斤、苏木三百斤。”琉球盛产的马匹与硫磺正是明朝所需。实际上,苏木和胡椒并非源自中山国本土,而是通过与东南亚国家贸易获得。早在察度王统治时期,便已与东南亚诸国建立了贸易联系。无论是琉球的特产——硫磺与马匹,还是东南亚特产——苏木与胡椒,在中国市场上享有较高的价格。以胡椒为例,苏门答腊国的价格为每百斤1两白银、柯枝国的价格则为每四百斤5两白银,而将这些胡椒转运至中国售卖,价格则成为每斤10—20两白银,利润可达千倍。至于马匹和硫磺的价格,明朝最早记载马匹价格的时间为洪武九年(1376),当时明朝以绮绸、布匹与高丽的马匹进行交易,规定每匹马给文绮二匹、布八匹。硫磺的价格在明英宗时期为每斤钞一贯。以洪武二十三年(1390)武宁遣使货物数量计算,仅胡椒贸易便可达2000—4000两白银。可见,中山国从朝贡贸易中获利颇丰。
在明朝与中山国的朝贡贸易中,除了涉及贡品的交易,还包括皇帝赐予使团的珍宝。例如,洪武十九年(1386),中山王察度“遣亚兰匏等,贡马一百二十匹、硫磺一万二千斤。太祖赐宴及钞。”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中山国始终保持频繁的朝贡贸易。据《中山世谱》《明实录》统计,洪武五年至宣德四年(1372—1429)五十余年间,中山国共来华朝贡六十余次,仅以察度王的名义便有三十余次,每次使团均带回明朝皇帝赏赐的珍宝。频繁的贸易与赏赐进一步促进了经济发展。由此,中山国凭借巨大的贸易利润,确立了对山南国以及山北国的经济优势。
除了琉球中山国使团前往中国进行朝贡贸易之外,中国使团也在皇帝的授意下前往中山国与当地人进行交易。例如洪武九年(1376),“太祖遣刑部侍郎李浩至国,市马及硫磺。王遣弟泰期等,从李浩往贡方物。时国俗,市易不贵纨绮,惟瓷器、铁斧是尚,李浩归而言之。次后市易,多用是物”。洪武十六年(1383)九月,“内官梁珉以货币往琉球易马,还,得马九百八十三匹。”宣德三年(1428),明皇帝便曾派遣内官柴山“赉铜钱收买生漆及各色磨石。”永乐四年(1406),明朝正式建立了与琉球的册封关系,派遣册封使团对新任中山王武宁进行册封,确立了中山王即位需经明皇帝册封的制度。从此,两国间的册封贸易正式开始。册封使团除了携带明廷赏赐的物品外,也会在当地从事贸易活动。或用中国特产与当地人民进行交易,或采买琉球特产到中国市场销售。中国使团在琉球中山国的贸易活动,为该国提供了除朝贡贸易外的另一重要经济支柱。通过研究洪武五年至宣德四年(1372—1429)中山国对外贸易情况发展,其主要与中国、日本、朝鲜等东南亚国家建立了贸易联系。然而,与东南亚诸国的贸易,其规模及获利均远不及与明朝的朝贡贸易。甚至与明朝贸易的顺利与否,还深刻影响着中山国与其他国家的贸易活动。对将贸易作为国家发展基石的中山国而言,与明朝的官方贸易无疑是推动其经济迅速发展的关键所在。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山南国与山北国之后进入了朝贡体系,次数也远逊于中山国。据《中山世谱》统计,截至两国灭亡之日,山南国共朝贡35次,山北国仅15次,因此两国在朝贡贸易中获利远逊于中山国。
综上所述,当明朝向中山王察度发出朝贡的“信号”时,便给予察度一个光明正大的贸易契机。琉球中山国从此进入朝贡体系之中,将原本受海禁政策无法顺利进行的民间贸易转变为官方贸易活动。在朝贡过程中,中山国不仅将贡物高价出售给明廷,而且享受着明朝的赏赐以及中国使团前往琉球采买货物带来的巨额利润,这些成为国家经济迅速发展的资本。在贸易过程中,中山国实现了通过向明朝朝贡,借助明朝之力迅速发展经济,在三国鼎立局势中确立了经济优势,为琉球三山一统奠定雄厚的经济基础。
三、中山国之于山南及山北国的文化优势
自洪武五年明朝与中山国朝贡关系形成后,中山国积极吸收中华优秀文化,促进了国家文化迅速发展,从而加强了对其余两国的文化优势。周一良先生认为文化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狭义的文化、广义的文化和深义的文化,每一层次的文化都有其特定的含义。广义上的文化则是指一个民族通过长期劳动和经验取得的精神或物质上的成就,是人们体力和脑力劳动的结晶。其主要包括政治生活的典章制度,经济生活上的生产交换,社会生活中的衣食住行以及与此有关的物质条件。因此,本节文化主要指广义的文化。
中山国接纳中华文化,可归结为两点:第一,明朝与中山国统治者的合力推动。明朝统治者欲借文化传播,实现华夷一统之愿景。中山国国王则预见中华文化之引入,会极大促进本国文化的繁荣。明朝与中山国共同促进中华文化在中山国的传播。第二,向中山国传播中华文化的途径众多。其中来华留学生、“闽人三十六姓”以及朝贡使团的传播均是中华文化传入琉球的重要方式,正是这些途径,使中华文化得以顺利地传入中山国。随着中华文化在中山国的广泛传播,其本土文化亦随之蓬勃兴起。
在明朝影响下,中山国吸收了许多中华文化。具体表现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三方面。政治上,采用中国的正朔历法。历法不仅记录时间、气候、季节等内容,更是皇权的象征。明洪武五年(1372)中山王察度遣其弟泰期入明上表贡方物,明太祖赐王《大统历》以示嘉赏。《大统历》的前身为元代的《授时历》,它包含了中国人民上千年来对天象的观测与记录,是中国古代历法的巅峰。自明朝皇帝授予中山国《大统历》以降,中山国即启用中国年号,遵循中国历法体系。使用中国历法不仅意味着中山国接受册封正式成为中国的附属国,同时也意味着中山国接受了中国农业文明。《大统历》传入琉球后,人们通过其记载的内容了解到天象以及节气变化的规律,从而更好地指导人们生产实践活动。经济上,接受明朝赏赐的服饰,并广泛传播。在明朝服饰传入前,百姓服饰多以生熟夏布裁就。据《球阳》记载:“由是考之,本国未通中华之前,必有蕉布以为人衣”。明太祖赐予中山王察度金织文绮、纱罗等布料各五匹,同时,王弟泰期也获得了丰厚的衣物与金钱赏赐。此后,随着朝贡贸易的顺利进行,中国服饰也在中山国境内进一步传播。洪武七年(1374),泰期再次入贡,太祖朱元璋对琉球中山王察度的赏赐包括金织文绮、纱、罗二十四匹,赐泰期文绮四匹、罗二匹、帛六匹及袭衣、靴袜,其余朝贡使团皆有赏赐。此外,中山国国王、官员的服饰也依据明朝服饰设计。洪武二十九年(1396),“先是,王尝遣亚兰匏请中国冠带。太祖命礼部图冠带之制,示之。至是匏等复以为请。故太祖颁赐如例,并赐臣下冠服。”此后,这种下赐冠服、冠带以及相关衣物的行为又持续多次。民间也受到中国服饰的影响,如琉球老人和儿童的衣物常选用红色,儿童的内衣也仿照中国的肚兜制作。随着两国关系的加深,对其服饰文化影响深远。可以说,琉球服饰一定程度上是根据中国传统服饰改良而成,有些更是直接复制中国服饰。此后,每逢琉球举办册封等重大仪式,琉球国王与各级官员都身着中国服饰,这种习例直至1609年萨摩藩入侵琉球。文化上,吸纳以礼乐为代表的儒家文化。礼乐文化自洪武年间由迁徙至中山国的“闽人三十六姓”引入。据《球阳》载:“洪武年间,闽人抵国,制作礼乐以教于国。从此之后,音乐洋洋乎盈耳哉,不异中国云尔。”如前文所述,明太祖赐“闽人三十六姓”于琉球,最初是为了帮助琉球发展航海事业,以保证朝贡贸易的顺利进行。而移居琉球的“闽人三十六姓”中有曾充任乐师、乐工者,还将明朝的礼乐制度带到中山国。据记载,中山王察度在位时,王城盛行仿效明朝宫廷礼乐举行的朝贺。《中山世谱》对此评价道:“由是琉球始通中国,以开人文维新之基。”由于琉球史籍较少提及同一时期山南国与山北国接受中华文化的具体情况,加之两国消极的朝贡态度,在接受中华文化影响的程度上,两国也应弱于中山国。
由此可见,中山国自从与明朝正式建立交往以来,明朝较为先进的文化传入后,极大地促进了中山国文化的发展。节日与音乐的传入,极大地丰富了国家的文化生活,使百姓在闲暇之余得以休闲娱乐,充实精神世界;而服饰的流入,则显著改善了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由此可见,中山国文化在中华文化的影响下迅速发展,奠定了对山南国及山北国的文化优势。
四、中山国之于山南及山北国的人才优势
明廷统治者出于羁縻琉球的需要,对琉球三国给以优待。为了加深明琉关系,明朝皇帝赐“闽人三十六姓”于琉球三国,并接受琉球官派留学生入国子监学习。此举不仅促进了明琉朝贡关系的顺利发展,还让掌握多种技能的“闽人三十六姓”及学成归国的琉球留学生,成为琉球三国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不可或缺的人才。
然而,尽管明太祖此举是针对琉球三国,但三国对此的重视程度却各不相同。中山国通过重用“闽人三十六姓”和积极派遣留学生,确立了对山南国及山北国的人才优势。
(一)“闽人三十六姓”为中山国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洪武年间,为加深明琉关系,保证朝贡的顺利进行,明太祖特赐琉球“闽人三十六姓”。“闽人三十六姓”到达琉球后受到中山国的重用,并迅速在国家政治、经济及文化等方面占有一席之地。对于中山国来说,“闽人三十六姓”不仅是政治与经济的重要人才,更是吸收中华文化的重要纽带。
琉球群岛距中国大陆远隔重洋,往来多有不便。航海过程中难免有船只、人员伤亡,况且琉球航海造船技术较弱,又为朝贡之行增添许多风险。明太祖积极促进琉球航海事业的发展,确保其朝贡活动的顺畅进行,其中下赐“闽人三十六姓”是其采取的关键措施之一。洪武年间,太祖特赐“闽人三十六姓”于琉球,令其往来朝贡。明太祖下赐“闽人三十六姓”是为了帮助琉球发展航运事业以保证朝贡的顺利进行。而关于太祖赏赐的时间,史书记载各异。据统计,截至宣德四年(1429),明朝下赐琉球“闽人三十六姓”有史料记载的时间主要为明洪武二十一年(1388)、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洪武二十九年(1396)、洪武三十一年(1398),之后历经明一代,也有多次赐姓的记录。为何同一历史事件在不同史书中的记载时间会出现差异?学者方宝川指出,下赐“闽人三十六姓”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个渐进历史过程。赐姓在明代不止发生一次,移居的闽人也非一次到达琉球。明太祖最初赐“闽人三十六姓”,意在使闽人成为朝贡的桥梁,确保琉球与明朝之间的航海交流顺畅无阻,从而加深明琉之间的联系。“闽人三十六姓”抵达琉球后,定居“唐荣”即久米村。关于下赐闽人的姓氏,学者谢必震考证,主要为梁、郑、蔡、毛、陈、林、程、高、吴、李、阮、沈、魏、田、王等41姓。从中可以明显看出,“三十六姓”并非确指,而是泛称。
虽然明太祖赐“闽人三十六姓”于琉球这一行为并非针对中山国一国所实行而是不分三国,同时指导琉球全体的进贡事务。然而,相较于山北国与山南国,中山国更加重视“闽人三十六姓”,他们不仅负责朝贡事务,而且参与国家治理,甚至有人官拜王相,对中山国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在朝贡体系、航海贸易以及国家管理等多个方面均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
首先,正如明太祖目的是保证中山国顺利进贡一样,“闽人三十六姓”同样为中山国顺利朝贡注入优秀人才。例如,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中山王察度及世子武宁在遣人入京进贡曾上书言:“通事程复、叶希尹二人,以寨官兼通事,往来进贡,服劳居多,乞赐职加冠,使本国臣民有所仰止,以变番俗。”据《球阳》记载,程复为明太祖派遣至琉球的使者,在永乐九年(1411)年迈之际返回中国。在此期间,他为中山国与明朝之间的朝贡关系做出重要贡献。其次,担任中山国通事处理与各国贸易。例如,中山王尚思绍在位期间曾“遣使者佳期巴那、通事梁复等到暹罗国,以行通交之礼。”中山国以贸易立国,早在唐宋之时,便与东南亚诸国有所往来。而明朝时“闽人三十六姓”担任通事更加促进了中山国海外贸易的发展。除了成为通事外,“闽人三十六姓”中甚至有人官拜王相。如王茂为移居琉球的闽人,在中山王武宁统治期间担任长史一职,曾作为使臣前往明朝朝贡。据《球阳》记载,永乐元年(1403)世子武宁遣长史王茂等人入明奉表贡方物,随后王茂在中山王尚思绍统治期间官至王相。永乐九年(1411),中山王上书明朝称:“长史王茂辅翼有年,请升王茂为国相,兼长史事。”《琉球国中山王府官制》一书中提及:“明初,赐三十六姓。中山命程复、王茂为国相兼长事掌贡典。嗣以长史奉贡为例,后航海及数次者,诰封正议大夫,荣归大名。”由此可见,“闽人三十六姓”中学识渊博者积极参与王国的政治活动。其中一些擅长航海者,不仅成为琉球进贡使团的一分子,还担任琉球对外贸易的重要角色,从而为中山国政治、经济发展做出贡献。此外,闽人的迁入还促进了中山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至今仍深深影响着冲绳地区。
综上所述,明朝洪武初年,明太祖朱元璋为保证三国朝贡的顺利进行,以加强明朝与琉球的联系,特赐“闽人三十六姓”。此举,明朝对琉球的特别优待,赐姓活动更是明朝朝贡史上的一大创举。纵观明朝与其他朝贡国家的交往,只有琉球受到了明廷赐人,这无疑彰显了明朝对其的特别待遇。“闽人三十六姓”的到来,为琉球社会的进步输送了不可或缺的人才,极大地推动了三国在政治、经济及文化领域的全面发展。而在三国中,中山国显然抓住这一机遇,重用闽人,为本国的崛起奠定了人才基础。同时,“闽人三十六姓”凭借自己的智慧与能力,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为中山国的发展贡献力量。
(二)留学生政策对中山国崛起的推动作用
明朝于洪武二十五年(1392)正式接受琉球官派留学生进入国子监学习,中山王察度以及世子武宁遣使贡马,并派遣丛子日孜每、阔八马,寨官子仁悦慈三人进入国子监读书,同年山南王也相继派遣王室子弟进国子监学习。直至一统三山,山北王也并未派遣留学生入明。值得注意的是,这项政策虽然并非仅对中山一国执行,但是从之后派遣留学生的次数以及归国留学生的去向来讲,中山国无疑是派遣留学生的主体以及最大受益者。明朝与中山国之所以能在这项政策中达成一致,是双方经过种种考量的结果。对于明朝来说,其原因主要有三:
其一,加深明琉关系,巩固朝贡体系。琉球每次派遣留学生都需向明廷申请同意后,留学生随朝贡使团前来,在国子监学习,学成后经明廷批准方可随贡使归国。由此可见,留学生的派遣与朝贡行为相伴相生。明琉双方通过派遣留学生的方式加深彼此理解,维护朝贡体系的运行。其二,促进三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明太祖通过封赏的方式,使琉球三国全面接收到明朝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熏陶,促进其社会全面发展。其三,弥补朝鲜与日本留学生名额的空缺。这也是明太祖对中山国派遣留学生态度转变的原因,从最初的不允许到后来予以批准。洪武二十五年(1392)高丽王朝被推翻改名为朝鲜,此后中朝两国边境时有纠纷,明朝与朝鲜关系恶化,此后明朝不再接受朝鲜留学生。此外,中日关系破裂后,日本留学生也销声匿迹。为了弥补两国留学生的空缺,明太祖主动诏谕琉球留学生入明学习。对于中山国来说,国王察度深知派遣留学生至明朝,可汲取中华之政治制度精华、经济技术和精神文化瑰宝,以培养国家未来之栋梁,故欣然应允。于是,双方一拍即合,共同促进留学生定期入明学习的执行。如前所述,明太祖只诏谕中山、山南两国派遣留学生入明,其中并未包括山北国,因此直至国家灭亡,山北也并未派遣留学生。而中山国与山南国虽都派遣留学生,但是次数与人数均有较大差距。笔者据《中山世谱》《球阳》统计,截至尚巴志一统三山,中山国共派遣8次,人数二十余人;山南国派遣3次,人数仅为5人。由此表明中山国为派遣留学生的主体,自然收益也最大。学子学成归国,皆被委以重任,成为中山国日后崛起之坚实人才基石。在“三山时代”,中山国选派的留学生一般是王室、寨官子弟,在学期间也主要学习中国儒家文化和教育制度。回国后往往被授予重任,皆是日后执掌国家政治权力的人才。其中有些入朝为相,也有些加入朝贡使团,为明朝与中山国的朝贡贡献力量。永乐九年(1411)中山王尚思绍曾选派王相之子怀得以及寨官之子祖鲁古入监受学。中山王选派王相、寨官之子入国子监学习,期望赴华深造,汲取中国先进的政治制度与礼仪文化精髓,进而推动国家建设与发展。
同时,由于精通中国文化与语言,一些人也加入朝贡使团以促进两国朝贡活动。例如,永乐九年(1411),中山王派遣三五良亹等人前往庆贺元旦,此人正洪武二十五年(1392)入华留学的学子且在洪武二十九年(1396)获准归国。此外,由于在国子监学习的经历,官生回国之后也成为中山国吸收中华文化的重要力量,促进了琉球中山国文化的发展。
综上所述,学成归国的留学生被中山国所重用,成为国家政治、经济及文化发展的重要人才,为中山国崛起奠定人才基础。明朝为加强明琉关系,下赐“闽人三十六姓”于琉球三国,并接受留学生入华学习。可以说,此举无疑会极大地促进琉球的发展。通过重用“闽人三十六姓”和积极派遣留学生,中山国获得了大量有益于国家建设的人才,国家实力得到增强。反观山南国与山北国,两国都没能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因此,中山国凭此确立了对山南国和山北国的人才优势,从而在一统三山的战争中掌握了先机。
结 论
明洪武五年(1372)明朝派遣杨载携带招抚诏书出使琉球,因明朝当时并不清楚琉球的政治局势,这次出使只诏谕了中山国一国。琉球中山王察度借助明朝的力量,实现中山国在琉球地区的崛起,并确立对山南国和山北国的优势,主动加入朝贡体系。
此后,中山国始终与明朝保持密切的朝贡关系,并积极接受明朝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影响。虽然山南国与山北国也分别在洪武十三年(1380)和洪武十六年(1383)加入朝贡体系,但两国与明朝的交往频率远低于中山国,因此受到明朝的影响也小,对中华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吸收也相对有限。相比之下,中山国在明朝的影响下,实力迅速提升,逐渐确立了对其余两国在政治、经济、文化以及人才方面的优势。
在明朝的影响与历代中山王的治理下,宣德四年(1429)中山王尚巴志先后灭掉山北与山南两国,建立第一尚氏王朝,结束琉球长期以来的分裂割据局面。纵观中山国的百年历史,中山国一统三山的背后离不开明朝的大力扶持。可以说,明朝朝贡关系的建立是中山国得以壮大,乃至一统三山的根本原因。此后,新兴的尚氏王朝延续了与明朝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深入交流,得益于明朝的鼎力支持,国力蒸蒸日上,迅速崛起成为东亚地区不可小觑的力量。
【基金项目】中国历史研究院首批“兰台青年学者计划”项目资助(LTQN2021LX6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孙晓光,曲阜师范大学中国南海与周边国家关系研究中心暨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海疆史、东亚海域史研究;娄婷婷,曲阜师范大学中国南海与周边国家关系研究中心暨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中国海疆史、中国海域史研究。
(本文刊载于《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2期,注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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