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建设是指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和活动,以求改善社会结构、提高社会福利、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进而增强社会凝聚力的过程。社会建设包括提供公共产品服务的实体建设和制度建设两大类。前者是指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各方面,建设为民众提供系统性服务的实体。后者是指建立和完善各类服务实体的机构组成、责权分工和工作流程的制度。制度建设是社会建设的核心,其作用是以法规形式全方位地提供社会保障和协调社会利益关系。社会建设中要经由社会自省一方面促进各类服务实体建设、各种制度的制定完善和制度执行者队伍的综合素质提升,另一方面还要提升民众尊重制度、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并且积极参与完善制度的主人翁意识。
工程建设的本意是指构筑社会生产生活必须的各种工程设施,这些工程设施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交通、通信、水利、矿冶和环保等领域。较大的社会建设往往需要包括配套的若干工程建设,但是社会建设不能视为仅仅是一系列工程建设。现代社会的工程建设越来越多,其复杂程度和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国家技术管理部门分析归纳大量同类工程建设实践的经验教训,颁布了各种行业的系列技术标准和作业规范。要求实施工程建设者在论证、设计、施工和交付等各个阶段遵照执行,还要求工程监管者在评审、监理、验收和追责等各个环节遵照执行。这种标准化和规范化的工程建设模式,避免了重复进行冗长的争论和验证,直接以标准规范统一认识进而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因此建立起有效、完备并且得到广泛应用的技术标准和作业规范体系,是国家总体工程技术水平的重要标志。
社会建设可以分为与上述工程建设大致类似的立项论证、总体设计、具体实施和总结验收等若干阶段。不同之处是社会建设在本质上无法形成可以细致量化的系列技术标准和作业规范。社会建设往往需要在找错纠错中修正认识,调整方针政策,甚至还需要平反冤假错案。社会建设中的方针政策在稳定性、可量化性和精准程度等方面,远不如工程建设中的标准规范。套用工程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模式的社会建设工程化,必然造成形式主义泛滥,主要精力被用于制定和整理汇报各种可量化评比指标,以求立竿见影地通过一次次规范化化检查。致使社会建设提供社会保障和协调社会利益关系的根本目的被淡化忽视。
一些人文学科工作者还将工程建设模式搬用于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建设。各种冠以理论建设工程之名的研究项目,从立项论证到结题评审都是从意识形态经典著作和最高领袖讲话中找根据做解读,缺少针对当下社会问题的找错纠错、理性争辩和实践检验论证。结果是研究成果获奖很多,创新很少,对深化针对现实老大难社会问题的社会自省和官方自省都用处不大。
工程建设模式不适用于社会建设的根本原因,一是人类的一切社会活动都是各具特色的一次性过程。根本不存在大量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情况都同样的社会建设实践,也就谈不上从中归纳出普适性的设计、实施和验收的标准规范。二是工程建设引发社会矛盾的情况往往发生在征地、拆迁和施工对环境的不良影响等外围环节。在工程建设实践的主体过程中依据标准规范照章进行即可,不必联系自然科学基础理论从头考量。然而社会建设的全过程中既有实事求是的找错纠错又有为民服务和主权在民的价值导向,既有科学思维的真理性追求又有意识形态架构下的的政治正确衡量。因此社会建设全过程都需要经由社会自省联系基础性理念和核心价值观,在实践中坚持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反复找错纠错。
例如投资超过千亿元的港珠澳大桥的工程建设相当成功,在依照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同时,攻克了许多世界级的工程技术难题并且促进了一批工程技术标准的创新和完善。但是建成后其使用规章制度的建设则是在一国两制社会环境中的一项相当复杂的社会建设,没有同类先例可供借鉴。由于车辆出入境通行管理环节不畅等问题始料未及,在正式通车后桥上行驶的车辆长期寥寥可数。经过多年在管理制度上的磨合,逐渐使其服务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社会效果得到明显提升。
又例如世界各国在教育、医疗、住房和环境保护等重要国计民生领域的社会建设,无论事前做出多么缜密细致的顶层设计,在取得或大或小成果的同时都难免怨声载道,只能永远走在找错纠错的路上。
作为工程技术基础的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相对长期稳定,优质的工程建设可以屹立千年。社会科学的认知及其指导下的社会建设,发生“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变化却并不少见,而且这也并非都是应该避免的坏事。这些情况导致与社会建设密切互动的社会自省,对社会建设的全过程应该更加重视以下一些基础性的反思:
1.社会建设是政治权力做出决策引导下的社会实践,在社会建设过程中尊重民众的参与对构建民主社会意义重大。“权力只对权力的来源负责”,在执政者由选民投票直选的多党制国家,在野党利用社会自省针对执政错误进行批判,是争取选票夺取政权的不二法门。执政者孰能无过?这必然导致执政者频繁交替,许多需要长期持续进行的社会建设难以连贯进行,往往被反复推倒重来。在一党长期执政国家中社会建设可以按长期规划进行。但是问题在于如果各级权力实质上均由上级官员授予而与选民没有直接关系,官员在社会建设中必然优先考虑如何使上级官员满意。社会建设工程化的形式主义操作则是获得上级满意的捷径。民众在社会自省中找错纠错的言行则往往被视为不安定因素,乃至以维稳为由予以打压。其后果必然是在社会建设中淡化了“为谁做事”、“对谁负责”和“让谁满意”等根本性追求。
2.社会自省是以民众为主体对重要社会问题的找错纠错反思,自然会聚焦于民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社会建设立项选择应该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并重,对民众急难愁盼问题的社会建设应该优先考虑论证立项和付诸社会实践。中国结束文化大革命后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如农村土地承包、兴办乡镇企业、民营经济、移动支付和电商快递等等,许多与社会建设密切相关的重大改革,大都是创新在民间、突破在地方、规范在中央,而不是按意识形态要求制定标准规范进行工程化实施所实现的。
当然除了民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外,还有一些关系到国家长远发展大局的问题,例如如何做好应对世界性的经济危机和金融危机的准备、如何对待西方阵营的意识形态话语权优势,如何对待与发展中国家合作关系中出现的反复等等。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大门越来越敞开,这些专业性很强的问题显然不能坐等“创新在民间、突破在地方”。为此相关领域的专家的深刻剖析、理性争辩和执政者的、虚怀若谷勇于担当,都是继而经社会自省凝聚形成强大国家力量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3.社会自省并非天然正确,也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指导思想,交由民众学习就会产生正确的社会自省。抗日战争时期皖南事变后八路军的全部军饷被停发,陕甘宁边区农民公粮负担沉重,有二位农民先后在发生雷击致人死亡事件后咒骂边区最高领导人毛泽东。对此毛泽东阻止了保卫部门的抓人追查,把其中丈夫被雷击死亡后陷于无望恐惧中的伍兰花请来了解情况,安排基层政府对她特别照顾。毛泽东要求边区政府对于公粮负担该免的要免,该减的要减,决不能不管老百姓的死活。同时又采纳民主人士建议实施精兵简政和开展大生产运动。二三年后边区已经粮食自给有余,农工商共同发展使对抗性社会矛盾得以化解。
当代中国经济发展成就举世瞩目,但是教育、医疗、住房和养老等领域价格上涨速度超过普通民众收入增长的速度,民众特别是低收入民众产生对未来生活免于匮乏免于恐惧的基础性需要完全在情理之中。抗日战争时期面对经济极度困难,中共领导的抗日民主政权使民众免于匮乏免于恐惧的民主政治仍然具有榜样的价值。
4.与社会建设相关的社会自省,除了受到社会科学专业思想者的引导外,还往往受到民众基于切身经历的顿悟式认识的推动。不同于逐步推理的分析性思维方式,借用佛教禅宗用词,社会自省中的顿悟是指对真理或现实本质的非逻辑理性的直接洞察。安徒生童话描述的在众多成人盛赞皇帝新衣的吹捧声中,天真无邪的小孩指出皇帝实际上没有穿衣服就是顿悟。中国农民经过大跃进和文革长期折腾,领悟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则是社会自省中的顿悟。
与君主立宪、代议制民主、人民民主和全过程民主等比较复杂的系统性理念比较,社会自省中属于顿悟的理念更加易于被民众接受和一致力争落实于社会建设之中。不妨用“官员财产公示”、“同工同酬”和“征收房产税”为例,解读社会自省中的顿悟何以迅速成为民众长期关注和期盼得到落实的热点。官员财产公示是指官员必须公开其个人及家庭成员的财产状况。这是建设廉洁政治防止腐败的基础性社会建设,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已经立法实行。同工同酬是指对于完成相同工作量、具有相同工作性质和质量的员工应获得相同的报酬。这是衡量社会是否公平的重要指标,许多国家劳动法和国际劳工组织公约中都有同工同酬的基本条款。房产税是政府对房产所有者征收的税种。现代城市面大量多的房产需要政府在治安、交通、环卫和水电气供给等方面投入大量人力财力。房产所有者理应缴纳房产税。房产税是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同时也作为一种调节手段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
财产公示可以使贪腐官员的不法收入难以隐匿,同工同酬可以使编制外人员不再被歧视,征收房产税可以使愈演愈烈的炒房风被釜底抽薪后无利可图。这些简单明快的道理民众都不难理解,因此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自省的主流认知,长期对在社会建设中落实“官员财产公示”、“同工同酬”和“征收房产税”寄予厚望。
令人遗憾的是多年来上述社会自省中的厚望,长期被以各种理由束之高阁。结果是腐败的高官前赴后继,不在编制内的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长期多劳少得,炒房风造成的房地产泡沫破裂后大量房产突然滞销成为巨额不良资产,还形成了压在地方政府和购房民众身上的巨额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