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是党推进反腐败斗争和自我革命的规律性总结和战略性成果。其鲜明特征体现在:党中央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牢牢掌握正风肃纪反腐的领导权、主动权;始终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让人民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增强满意度和获得感;依靠制度优势、法治优势惩治腐败,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反腐败体制机制更加成熟定型;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推动构建国际反腐败治理新秩序。展望未来,要进一步深化对反腐败斗争的规律性认识,在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将反腐败制度性成果更好转化为反腐败治理效能,以反腐败斗争成效有力支撑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不断拓展反腐败斗争的深度广度,持续推动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越走越宽广。
关键词: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 反腐败斗争 全面从严治党 党的自我革命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继承发展我们党坚定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历史经验和伟大实践,开展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经过不懈努力,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成功走出一条依靠政治优势、制度优势、法治优势的反腐败之路,开辟了百年大党自我革命的新境界,书写了人类反腐败斗争新篇章。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是党百余年来与腐败不懈斗争取得的战略性成果,是新时代新征程上继续以最彻底的自我革命赢得历史主动的必由之路。深入探析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的生成逻辑、鲜明特征和发展趋向,有助于深刻把握新时代反腐败斗争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贡献,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的生成逻辑
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的形成既是一部中国共产党与腐败顽疾持续较量的实践斗争史,也是一部党不懈探索马克思主义反腐败学说和自我革命学说的理论探索史,更是一部新时代党的反腐败斗争理论、实践、制度演变跃升的创新发展史,具有深厚的学理基础、实践机理和时代动因,是理论逻辑、历史逻辑与现实逻辑的有机统一和交织升华。
1.思想源流:中国特色反腐败理论的守正创新
腐败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最危险的敌人,防止和反对腐败是共产党人的天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中国共产党人的反腐败战略思考和思想结晶,为探索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提供了理论指引和学理基础。马克思认为,那些“经常利用党去干私人的肮脏勾当”的人,是工人阶级政党内部最危险的敌人。恩格斯指出,“当各种腐朽分子和好虚荣的分子可以毫无阻碍地大出风头的时候”,“这样的党是没有前途的”。他们充分肯定了巴黎公社采取普选监督、废除公职人员特权等反腐败举措,强调一切公职人员必须“在公众监督之下进行工作”,奠定了马克思主义反腐败学说的理论基石。在苏俄社会主义建设中,针对当时出现的官僚主义和贪污腐败问题,列宁指出,“只要有贪污受贿这种现象,只要有贪污受贿的可能,就谈不上政治”。他明确提出通过“改组工农检查院”、加强群众监督和作风整顿等综合举措治理贪污腐败,防止公职人员成为“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享有特权的人物”,初步形成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反腐败思想。
在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善于结合反腐败斗争实践总结历史经验、进行理论创新,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反腐败学说中国化时代化。毛泽东指出,“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探索出依靠群众监督、发扬民主和从严治党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战略思路。邓小平认为,针对腐败问题,“我们主要通过两个手段来解决,一个是教育,一个是法律”,并提出教育、惩处、制度建设和权力监督相结合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基本主张。江泽民强调,“惩治腐败,要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持之以恒”,进一步阐述和发展了系统治理和长期治理腐败的思想。胡锦涛指出,在反腐败斗争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并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和反腐败理论,以自我革命精神拿起手术刀来革除自身的病症,矢志破解自我监督这个“国家治理的哥德巴赫猜想”,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达到新的高度,“探索出一条长期执政条件下解决自身问题、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道路”。
也必须认识到,“研究我国反腐倡廉历史,了解我国古代廉政文化,考察我国历史上反腐倡廉的成败得失,可以给人以深刻启迪,有利于我们运用历史智慧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反腐败理论创新有效汲取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极因子,将马克思主义反腐败学说同中国历史上的清廉思想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败斗争“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疏导”与“围堵”、“德治”与“法治”等重要论述继承和发展了中国治理腐败的历史智慧,在新时代创新发展和作用凸显的巡视制度、监督制度、内控制度等蕴含丰富的治理腐败的历史基因。因此,“第二个结合”中的“化学反应”让我们能够在更广阔的文化空间中探索面向未来的反腐败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让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有了更加宏阔深远的历史纵深,拓展了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的文化根基。
2.历史传承: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的实践延展
“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党的自我革命史在某种程度上是一部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的形成发展史。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面对严酷的革命斗争环境,党高度重视防范叛党变节、贪污腐化问题。党的二大党章设置专章,强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1926年,党中央发布党史上第一个惩治贪腐的文件《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指出:贪污腐化分子“务须不容情的洗刷出党,不可令留存党中,使党腐化,且败坏党在群众中的威望”。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和陕甘宁边区革命根据地等局部执政条件下,党颁布了《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训令,提出《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中的“厉行廉洁政治”要求,查办一批贪污腐化案件,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反腐败道路进行了初步探索。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在党全面执政的条件下,严防党员干部腐化堕落、脱离群众。1952年,公布实施新中国第一部系统性反贪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在“三反”运动中,严肃查处了刘青山、张子善贪腐案,教育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在这一历史时期,形成了紧紧依靠群众、运用整党整风开展反腐败斗争的独特模式,“在扫除旧社会的污泥浊水、保持党和国家机关清正廉洁方面,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面对市场经济条件下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严峻形势,党中央始终将反腐败斗争与改革、发展、稳定有机结合,推动反腐败斗争走上制度化、法治化、体系化的轨道,探索实践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有力回答了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提出党的自我革命的重大政治命题,并把反腐败斗争提升到最彻底的自我革命的高度。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大刀阔斧、披荆斩棘推进反腐败斗争;党的十九大后,一刻不停、坚定稳妥推进反腐败斗争;党的二十大后,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以正风肃纪反腐为重要抓手”的自我革命实践要求。在此过程中,我们党深入总结不同历史时期反腐败斗争经验,准确把握反腐败斗争主题主线、主流本质,确保正风肃纪反腐坚守正道、把准方向、遵循规律;同时,针对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借鉴国际反腐败有益经验,扎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汲取腐败治理历史智慧,促进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日益成熟和臻于定型,为治理腐败这个世界性、历史性难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3.现实动因:中国特色反腐败斗争的时代要求
新时代是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形成的关键性时期和决定性阶段,反映了反腐败斗争领域鲜明的问题指向和时代特征。《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改革开放以后一段历史时期,一度出现管党不力、治党不严问题,党内消极腐败现象蔓延、政治生态恶化,“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贪腐程度触目惊心”,引起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和义愤。针对腐败问题的严峻形势和复杂局面,必须开展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查处一大批腐败分子,反腐败力度和规模之大世所罕见、史所罕见,消除了党内严重政治隐患。从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到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这是党中央在深刻认识和准确分析反腐败斗争形势基础上作出的科学论断,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标志性成就。总的来看,我国反腐败斗争已经进入了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常态化阶段,形成了惩恶扬善、纠治并举的良性循环,成功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
也必须认识到,腐败是“政治之癌”,其形式多样、成因复杂、传染性强,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特点,很难毕其功于一役。随着新经济形态、新商业形态的日新月异和反腐败斗争日益走向深水区,影子公司、影子股东、政商旋转门等新型腐败、隐性腐败花样翻新,并呈现出权力变现期权化、风腐交织一体化、腐败主体隐身化等特点。此外,部分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问题频发,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比较突出,基层“微腐败”影响恶劣。从查处腐败案件的情况看,“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究其根本,商品交换原则侵蚀党内生活,不断引发权力异化的风险,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考验将长期存在,稍有松懈就可能前功尽弃。因此,要始终保持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战略清醒和战略定力,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腐败治理效能,不断拓展反腐败斗争的深度广度,持续推动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越走越宽广。
二、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的鲜明特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今世界没有其他哪个政党、哪个国家能够像我们这样大规模、大力度、坚持不懈惩治腐败”。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始终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反腐败斗争中取得了伟大成就、积累了重要经验,彰显了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的鲜明特征。
1.党中央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牢牢掌握正风肃纪反腐的领导权、主动权
构建起党全面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格局,坚持党中央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最高政治原则。“只有党中央有权威,才能把全党牢固凝聚起来,进而把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起来,形成万众一心、无坚不摧的磅礴力量。”只有在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才能确保党的自我革命和反腐败斗争始终立足于消除党长期执政的风险隐患、始终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政治大局服务、始终沿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政治方向前进。通过实现党全面领导反腐败力量的战略性重塑,我们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等重大战略举措,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推动形成全党全社会反腐败斗争“一盘棋”格局,实现党对反腐败斗争的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领导。因此,新时代反腐败斗争体现出极强的战略性、系统性、前瞻性、规划性,立足打好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战,整合反腐败全链条力量,促进反腐败协作配合、协同高效,把党中央反腐败的主张意图、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的任务要求和实践举措落实落地落细。同时,颁布《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划(2023—2027年)》等政策文件,积极主动预判反腐败斗争发展趋势和重点难点,合理规划和统筹安排反腐败阶段性任务,推动健全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为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提供思想准备、制度支撑和组织保障。
坚强的领导核心是反腐败斗争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出了“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的铮铮誓言,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亲自领导、亲自谋划、亲自推动反腐败斗争,成为打击腐败最有力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世界政党治理实践证明,领导人的政治决心和政治勇气,对于推进反腐败斗争尤为重要。当代国外一些老党大党腐败治理失利失效,逐渐陷入腐败泥潭失去活力和民心,其领导人反腐败决心不坚定、毅力不持久、能力不匹配是极为关键的因素。正是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运筹帷幄,全党全社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反腐败斗争,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深入贯彻党的自我革命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才能够确保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行稳致远。归根到底,“两个确立”成为应对反腐败斗争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
2.始终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让人民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增强满意度和获得感
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腐败侵蚀人民群众利益,恶化执政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人民群众最痛恨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最痛恨各种特权现象,这些现象对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最具杀伤力。”反腐败斗争是一场关乎人心向背的战斗,对腐败分子的纵容和姑息就是对人民的犯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决心和气概开展反腐败斗争,赢得了党永葆先进性的历史主动。与西方政党通过操纵反腐败议题进行权力斗争和政治倾轧以实现党派利益有着根本差异,“我们党反腐败不是看人下菜的‘势利店’,不是争权夺利的‘纸牌屋’,也不是有头无尾的‘烂尾楼’”。中国共产党反腐败不分畛域、视同一律,敢于向固化的利益藩篱宣战,对党内盘根错节的问题开刀,“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就是要顺应人民要求”。正因为中国共产党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因而能够超越利益羁绊,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出发,以彻底的唯物主义精神进行自我革命。这是我们党勇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底气所在。
“人民群众有着无尽的智慧和力量”,是反腐斗争最积极、最能动的要素,开展反腐败斗争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构筑坚不可摧的反腐败斗争人民群众防线。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始终是中国共产党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一条基本方略和宝贵经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毛泽东同志就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提出‘让人民监督政府’的第一个答案,新时代我们又提出了‘自我革命’的第二个答案,两个答案都要求我们依靠人民群众支持和帮助解决自身问题”。新时代以来,我们党一方面健全和完善专职机构反腐败职能,提升专职机构反腐败效能;另一方面,在反腐败斗争领域深入践行群众路线,有效激发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将人民监督、舆论监督、网络监督与反腐败专职机构监督、执纪、问责更好地结合起来,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满意度,以反腐败斗争实际成效取信于民。2022年调查显示,“97.4%的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表示满意”,对反腐败斗争的思想认同和政治拥护达到新的历史高度。
3.依靠制度优势、法治优势惩治腐败,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反腐败体制机制更加成熟定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何靠制度更有效地防治腐败,仍然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围绕破解这一难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贯通起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审计统计监督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机制,健全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开展了一系列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和深远历史影响的反腐败制度创新。通过“与时俱进推进制度改革创新,把管党治党创新成果固化为法规制度”,着力发挥制度在防治腐败中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作用。在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中,更加突出反腐败斗争与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的有机衔接、联动集成、协同协调,更加突出反腐败体制机制的健全完善和法规制度的科学有效,更加突出运用治理的理念、系统的观念、辩证的思维推进反腐败斗争。不仅如此,而且营造了尊崇制度、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围,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形成了中国共产党治理腐败的独特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以法治腐,强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推进反腐败斗争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确保反腐败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不仅积极健全反腐败法规制度,健全和完善惩治行贿和商业腐败等各种法律法规;同时,强调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完善执纪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把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落实到反腐败工作全过程,推动反腐败斗争提质增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好每一起涉腐案件,牢固树立了反腐败斗争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有力驳斥了少数西方国家对我国反腐败斗争的污蔑和抹黑。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成功走出一条依靠中国共产党领导反对腐败、依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严惩腐败、依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防治腐败的反腐败之路。
4.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治标入手,把治本寓于治标之中,形成了一体推进“三不腐”的反腐败斗争基本方针,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贯通起来,实现腐败问题的标本兼治、系统治理。马克思主义认为,构成事物整体的要素不是孤立存在,而是处在一定联系之中的。只有各构成要素相互联系并处于最佳状态,才能达到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的协同效果。就反腐败斗争实践而言,一体推进“三不腐”是腐败治理的大系统,其内部包含着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个功能系统。“三不腐”各自科学内涵和实践指向不同,却“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必须统筹联动,增强总体效果”,共同服务于反腐败斗争全局。其中,不敢腐是前提,为“不能”“不想”创造条件;不能腐是关键,巩固“不敢”“不想”的成果;不想腐是根本,实现“不敢”“不能”的升华。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有机整体,不是三个阶段的划分,也不是三个环节的割裂”,指明了新时代反腐败斗争的有机整体特征。
从发生学角度来看,腐败现象是心理因素、制度因素、物质因素、文化因素等多维作用的综合结果,具有较为复杂的“病理学”特征。因此,在腐败治理上必须坚持有机整体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把不敢腐的强大震慑效能、不能腐的刚性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教育优势融于一体”,推动他律向自律转化、自律向自觉升华。因此,新时代反腐败斗争政策出台和举措安排上,既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大力推进腐败案件查办,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发挥案件查办的综合效应,形成持续性心理震慑;又着力健全防治腐败滋生蔓延的体制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管理监督制约,“通过改革和制度创新切断利益输送链条”,切实扎密织紧腐败治理的制度之笼;还“要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营造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夯实清正廉洁的思想根基,筑牢防范不廉行为的心理防线,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总之,新时代反腐败斗争的历史性成就,有力诠释了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极大增强了中国特色反腐败道路自信和实践优势。
5.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推动构建国际反腐败治理新秩序
在经济全球化时代,腐败问题不再局限为一国的国内事务,它突破主权国家边界,日益呈现出跨国境的特征。中国共产党秉承马克思主义政党对腐败的“零容忍”态度,遵循经济全球化时代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规律,重视并推动“集中整治跨境腐败问题”,形成了新时代反腐败国际合作的战略思想和实践方略,对马克思主义反腐败学说作出了原创性贡献,深刻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在反腐败斗争和全球反腐败治理中的历史担当和战略智慧。从党的十九大强调“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到党的二十大要求“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一体构建追逃防逃追赃机制”,国际反腐败合作有力支撑了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历史性、开创性成就;同时,“占据了国际道义制高点”,令各种曲解和歪曲中国反腐败行动的言论不攻自破,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理解和尊重。
首先,将反腐败斗争从国内层面延伸至国际层面,“把惩治腐败的天罗地网撒向全球”,“不能让外国成为一些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五年、十年、二十年都要追,要切断腐败分子的后路”。立足于消除反腐败斗争的“死角”和“空白”,“推进追逃防逃追赃一体化建设,以天罗地网断其后路、绝其幻想”。在此基础上,形成一整套反腐败国际合作的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极大地拓展拓新了反腐败斗争的领域和范畴。其次,为了扭转各国在反腐败上的“单兵作战”和“单打独斗”状态,提出“坚持公平正义、惩恶扬善”“坚持尊重差异、平等互鉴”“坚持合作共赢、共商共建”“坚持信守承诺、行动优先”的四项政治主张,利用各种双边和多边平台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强调达成反腐败治理的国际谅解、国际共识,有效整合和积极运用各种国际资源和多方力量,促进国际反腐败协同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最后,将国际反腐败治理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紧密衔接,明确提出“腐败是人类的共同敌人,反腐败是各国的正义事业”,从全人类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治文明进步的战略高度推进国际反腐败治理,建设清正廉洁的地球家园,构建清廉人类命运共同体,形成国际反腐败治理新秩序,推动全球反腐败形势根本好转。
三、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的发展趋向
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反腐败斗争的思想形态、制度形态和实践形态的逻辑贯通和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党的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历史进程深入推进,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将不断发展创新和持续拓展,呈现出更为突出的反腐败斗争的中国风格、中国特色、中国气派,为决胜反腐败斗争和助力人类腐败治理发挥新的更大作用。
1.进一步深化对反腐败斗争的规律性认识
理论创新是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更大胜利的制胜法宝。党的十八大以来,针对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指引百年大党开辟了自我革命的新境界,为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具体而言,提出了“大党独有难题”论、反腐败“零容忍”论、一体推进“三不腐”论、“全周期管理”治理腐败论等一系列极富洞见的反腐败斗争学说,为有效破解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蜕化和权力异化问题进行了卓越的理论探索。同时,以反腐败斗争历史性、开创性成就有力驳斥了治理腐败必须采用多党轮流执政、多党分权制衡的认识偏见和理论误区,发出全球反腐败治理的中国主张、中国声音。
反腐败斗争实践没有止境,反腐败斗争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必须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持续深化对反腐败斗争的规律性认识,深入揭示腐败滋生蔓延的内在机理及其应对之道,尤其是对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关心的腐败治理问题进行及时的理论说明和释疑解惑。针对“腐败难免”论,要明确腐败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反腐败是“全人类的共同责任”,“凡腐必反、除恶务尽”是一条基本原则,应当牢固树立腐败治理的历史担当和强大信心。针对“反腐败影响经济发展”论,要明确腐败扭曲权力运行、增加交易成本、阻碍经济繁荣,“反腐并不会影响经济发展,反而有利于经济发展持续健康”,廉洁才是繁荣前提。针对“越反越腐”论,要明确治理腐败具有不同制度条件和历史时期的阶段性特征,必须始终坚持惩治和预防相结合,在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纵深推进。针对“反腐速胜”论,要明确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保持战略清醒、政治定力和历史耐心,“反腐败绝对不能回头、不能松懈、不能慈悲,必须永远吹冲锋号”。总之,要推动反腐败理论创新和理论武装紧密结合,在不断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中持续实现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的与时俱进、拓展拓新。
2.在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
新时代以来,反腐败斗争逐步从推动个案清除、重点惩治向系统整治、全域治理提升转变。据统计,党的十九大至二十大期间,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涉嫌贪污贿赂犯罪7.4万多人,其中首次贪腐行为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前的占48%,首次贪腐行为发生在党的十九大后的占11%。这表明,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得到有力遏制,减存量遏增量效果显著,标本兼治的积极效应持续彰显。当前,反腐败斗争已经进入深水区,下一步要聚焦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以更大的智慧和勇气对腐败现象进行“根治”。
腐败的本质是权力的滥用,许多腐败问题都与权力配置不科学、行使不规范、监督不到位有关。因此,一方面,要从源头着手,完善管权治吏的体制机制,“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长效化”。尤其是要完善权力配置和制约机制,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烟草、医药、基建工程和招投标等领域腐败问题,加快新兴领域治理机制建设,减少设租寻租机会,把反腐败防线前移,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建立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实施廉洁风险隐患动态监测,强化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快速处置,逐步消除党员领导干部被“围猎”的腐败“污染源”。另一方面,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充分挖掘中华传统廉洁文化的丰富内涵,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形成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自觉,深刻剖析典型案例,强化正反两方面教育,建立健全以案说德、以案明纪、以案释法机制,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贯通起来,融入日常、化为习惯”,“把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看成是极大的耻辱”,进一步营造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还有,要持之以恒净化政治生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肃清官本位、“圈子文化”“潜规则”、人身依附关系、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等封建残余影响,深入解决思想不纯、政治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问题,有效破除“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现象,铲除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滋生的根源。
3.将反腐败制度性成果更好转化为反腐败治理效能
“制度优势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反腐是反腐败斗争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特征的重大关切,要“善于运用制度力量应对风险挑战冲击”,不断消除腐败风险和腐败隐患。党的十八大以来,经过不懈探索和创新,我们形成了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系统集成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放眼全球,没有任何一个政党能像中国共产党“如此高度自觉地以科学的态度、体系化的方式推进自我革命”。今后,反腐败制度性成果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转化为反腐败治理效能,决定着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的实践优势甚至前途命运。
因此,要牢固树立制度自信,持续彰显制度优势。加强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引导全党全社会充分认识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充分认识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经过长期实践检验,来之不易,必须倍加珍惜、毫不动摇,不断筑牢制度自信。同时,在推进反腐败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过程中,“做好顶层设计、查漏补缺、提质增效文章”,既要保持反腐败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又要着眼于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推动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完善反腐败工具箱”,“让反复发作的老问题逐渐减少,让新出现的问题难以蔓延”。还必须认识到,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尤其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良好榜样作用和示范效应,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推动全党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维护反腐败制度“刚性”。因此,需要“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防止“制度虚化”“破窗效应”以及反腐败制度效力层层递减的问题。在反腐败队伍建设中,把反腐败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为有效提高反腐败治理能力、充分发挥反腐败治理效能提供坚实的组织基础和人力保障。
4.以反腐败斗争成效有力支撑实现中国式现代化
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奋斗的中心任务和庄严的政治承诺,要紧密围绕伟大社会革命的宏伟目标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以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有力支撑和保障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一方面,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力量和指挥中枢,肩负着极为重要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只有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才能确保中国式现代化劈波斩浪、行稳致远”。从比较现代化视野来看,近代以来“政党中心主义”成为后发国家实现现代化的“基本范式”,而一些后发国家往往因为领导政党出现“全局性政治腐败”,致使赶超现代化的领导核心“式微”和“坍塌”,导致现代化进程出现重大挫折,甚至落入“发展陷阱”。苏联共产党、墨西哥革命制度党等老党大党的历史教训殷鉴不远。因此,应当“保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坚持用改革精神管党治党”。中国共产党深刻认识到,“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必须驰而不息推进反腐败斗争,不遗余力消除消极腐败危险和政治隐患,才能从根本上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有效避免国外老党大党执政失败和引领国家现代化失利的历史命运,使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充分转化为领导中国式现代化的全面胜势。
另一方面,推进反腐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和实现条件。建立成熟定型的防止腐败滋生的体制机制,减少权力对微观经济活动的不当干预,为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制度保障,持续激发现代化的动力和经济社会活力,是后发国家实现现代化的一条基本规律。从世界范围来看,“裙带资本主义”、政商旋转门、权力与资本的勾连和利益集团操控等顽疾在一些后发国家干扰了资源要素的合理配置,阻碍了现代化历史进程,影响了现代化实现水平。与此不同,中国式现代化被赋予鲜明的社会主义特色,既具有坚实的公有制经济基础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基础,又具备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政治基础,构成推进反腐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优势。今后,要持续在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上下功夫,从根本上“治理政商勾连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充分形成腐败治理的良性机制和助推现代化的“软环境”,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政治支撑和制度保障,让“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始终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动注脚。
参考文献:
[1]习近平:《论党的自我革命》,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23年。
[2]《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4年。
[3]王传利:《论系统性预防和惩治腐败方略》,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20年。
[4]田坤:《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反腐败政策和措施调整及动因》,《马克思主义研究》2022年第6期。
阚道远(1983- ),复旦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副院长,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上海 200433)。
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2024年第7期,注释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