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世锦:把“双碳”压力转化为创新和增长动能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420 次 更新时间:2024-01-24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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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世锦 (进入专栏)  

 

首先祝贺新华网第十届思客年会在临汾举办,借此机会我想讲一下在“双碳”背景下如何推动产业转型和升级的问题。具体来说就是以全口径碳核算助推绿色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

大家知道,2020年,我们提出了“双碳”的目标,目标提出以后对我国各个方面影响很大。但是我认为最重要的一个变化是一大批以创新驱动的低碳绿色产业快速崛起。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可再生能源生产者和消费者,包括工业容量和设备制造,我们都处在世界的前列。绿色创新带动了大量绿色投资。在现阶段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我们经济增长需要投资,很大一块就是绿色产业。中国在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等许多重要指标都排在世界第一位。

绿色经济转型应处理好增量和存量的关系

我们需要考虑一个问题,中国的能源和经济绿色转型应该走什么样的道路?我以为,可以从中国改革开放的经验当中获得一些启发。简单说就是处理好增量和存量的关系。有一些增量开始的时候比较小,但是它有活力,扩张能力强,假以时日,终将成为主力。从能源转型角度来讲,我认为也基本要走一条增量优先、以新代旧、激励创新、市场驱动的转型之路。

这里面我提到一个增量。从能源转型来讲,我们到2060的时候,中国的能源中的80%都应该是清洁能源,但是目前清洁能源占比是20%多一点,50%至60%是今后若干年形成的。我们要在增量上要做文章。所以中国这一批绿色低碳产业就是增量,其优点是技术进步速度快、潜力大、规模效应带动成本降低、产业配套条件好。特别是以民营企业为主,创新活力强,反应速度快。

所以下一步就是我们新能源或者说基于新能源的新技术将会加快速度替代原有老技术、老产业,通过产业替代推动产业升级。替代的优点简单说,第一可以缩短“双碳”目标进程,第二可以降低成本,第三中国将会形成一大批很有竞争力的低碳绿色产业。

创新型碳替减:依托绿色技术替代而相对减少的碳排放

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减碳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就是衰退型减碳,就是通过少生产、不生产来减少碳排放。这种情况一般不会发生。第二种是增效型减碳,简单讲就是节能减排,但是技术框架不变。这种也有潜力,但是越往后潜力越小。第三种是创新型减碳,也就是通过创新形成新的技术、工艺和方法,在达到相同产出情况下实现低碳、零碳,甚至负碳排放。

在此,我想向大家提出一个概念:创新型碳替减。就是指依托绿色技术替代而相对减少的碳排放。也可称之为替代性减碳,即运用低碳、零碳和负碳技术,在获取相同产出的情况下,与原有的高碳基准生产方式相比,所减少或抵消的碳排放量。例如每千瓦时发电碳排放,燃煤为1000克,光伏为30克,风能为10克。如果由燃煤发电改为风、光发电,碳排放为燃煤的1%或3%,即相对减排99%或97%。相对减少的碳排放则成为碳替减。

碳替减的优势是什么?第一个,我们用新技术,能源转型最根本是要用新的技术来进行替代,这是根本之策。第二个,减碳带动投资。过去我们搞减碳最担心的事情是会影响增长。现在反过来了,减碳只要用新技术,就要搞投资,投资已经成为经济增长最重要的动力之一。所以减碳和增长过去是矛盾的,现在是相互协同的。第三个,大幅度减少碳排放,更重要的是降低减碳的成本。

加快建立全口径碳减核算体系

现在提出概念以后,就要建立一套新的核算体系。因为我们过去讲碳减排计量一般就是对已经有的高碳产业进行减碳。所以碳核算也是在这个范围内进行。所以我认为,我们应该重视创新型碳替减的意义和价值,进行计量核算,把它纳入碳核算体系,形成新的碳核算的核算表,其中既包括经济的产出存量,也包括增量。增量部分就是用了新技术会产生碳替减。存量部分还会进行碳减排。我们把它们放在一起进行计算,形成全口径碳减排核算体系。

能源行业已经对可再生能源产生的绿电发放绿证,并允许交易。其他行业也可以采用国际通行的方法,对采用新技术产生的碳替减进行评估并发放绿证,作为创新型减碳的凭证,形成企业特定类型的碳资产。各类企业应加快建立包括碳替减在内全口径减碳核算体系,并对创新型碳替减发放绿证,支持企业多用新技术。

建议建立创新型碳替减市场

在核算基础上应搞一些交易。广义上讲,这是一个市场。所以我们建议建立全方位支持绿色技术创新的创新型碳替减市场。

我国碳排放权市场从无到有是一个进步,但存在结构性缺陷。配额基本上是免费发放,给创新型减碳的空间很小,所以难以起到真正的碳价格发现机制促进创新的作用。所以目前碳市场交易量较小,活跃度不高,与预期差距较大。有了碳替减市场后,我们可以把增量与存量之间在创新型碳替减与传统碳减排之间建立联系,打开通道,允许他们交易。即传统生产企业可以购买采用新技术形成的碳替减指标,用于抵消自身的碳排放额度。采用新技术产生碳替减企业则可获得减碳收益,形成创新激励机制。这种交易从宏观层面来讲有助于形成“双控一降低”,即只要在增量产生中采用新技术形成的减碳额大于原有基准技术的减碳额,全社会碳排放强度将下降;如果存量产出中也采用新技术,将推动全社会碳排放总量下降。更重要的是,由于新技术通常减碳成本较低,这种交易将有利于降低全社会减碳成本。

这样,地区和企业可以从各自实际出发,对所有产业碳减排指标不搞“一刀切”。高碳有市场,高收益的企业一定时期内也不必限制生产,甚至停产,可以拿出部分收益购买碳替减额度。这样的话就会平衡自身账户。

通过创新更好地实现“双碳”目标

我说到的碳市场是一个思路和方法,起步阶段,各个地方可以从各自实际出发,建立碳资产池,或者是低碳银行,先把创新型碳替减的核算搞出来。比如说临汾这个地区搞一张表,把各个企业老的技术和新的技术碳替减和碳减排账算清楚,作为内部粮票在本地区结果互认。本地政府对外都是按照国家的口径整体实现碳排放强度下降或者是碳排放总量下降。这样一个核算体系和现有体制是能够无缝对接的。如果市场搞得好,也可向外部交易者开放,可成为全国性甚至是国际性的机构。

其实我刚才讲的就是让大家转变思路,强调的就是创新很重要。因为减碳是非常专业的事情,不要影响发展。通过交易让能减排的多减排,最后我们也能够更好地实现“双碳”目标。

中央已经明确提出,加快由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换,各个地方加快落实二十大要求,以转换为目标。我建议把创新型碳替减尽快纳入核算,建立全口径碳减排核算体系,发放碳替减绿证,打通创新型碳替减与传统型碳减排的交易通道。这样,我们就能为绿色创新提供有效激励,适当提高新能源新技术发展目标。和国际接轨,我们的新能源的发展速度就能更快一点。各个地方按照增量优先、增量有序代替存量的原则,制定绿色转型的长期规划和近期实施方案,切实把“双碳”压力转化为创新和增长的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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