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麒敏: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成就与重要任务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5 次 更新时间:2026-08-07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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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麒敏  

 

摘 要:“双碳”目标提出六年来,我国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战略,以政策、科技和市场创新为驱动,推动全社会共同行动,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可再生能源体系、世界领先的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和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场,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历史性跨越。“十五五”时期是实现碳达峰的关键期、攻坚期,我国面临国际绿色规则博弈与国内碳排放空间收窄的复杂形势。为此,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将绿色低碳导向融入国民经济发展各领域各环节,以扎实行动稳步推进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为全球气候治理贡献中国力量。

关键词:应对气候变化 碳达峰碳中和 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

【中图分类号】X-01 【文献标识码】A

 

应对气候变化是全人类的共同事业。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郑重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1]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2025年4月,习近平主席在气候和公正转型领导人峰会上强调:“中国是世界绿色发展的坚定行动派、重要贡献者。”[2]“双碳”目标提出六年来,我国强化顶层设计,以政策、科技和市场创新为驱动,推动全社会共同行动,绿色低碳发展取得一系列举世瞩目的成就,构建起全球规模最大的绿色产业体系和温室气体减排基础设施,已成为全球绿色转型的关键推动力量。

我国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取得的重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全面推行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我国以“双碳”目标为牵引,从政策体系构建到法治保障完善,从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创新到全球最大的碳市场建设,从新能源产业的领跑全球到气候投融资的“点绿成金”作用……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取得重大成就,彰显大国担当。

持续完善“双碳”政策体系,建立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四梁八柱”。六年来,我国陆续颁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及重点领域和行业实施方案、重要支撑保障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文件。2026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新增“绿色低碳发展编”,将应对气候变化及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纳入国家法治体系。[3]2026年7月,国务院印发的《“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进一步对“十五五”时期相关工作进行具体部署。[4]这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双碳”工作的顶层设计日趋完善、实施路径日益清晰。为确保上述目标落到实处,我国推动全面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稳步建立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市场碳交易等机制,形成全链条的政策闭环。

我国建成全球规模最大、发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体系。截至2025年底,可再生能源总装机23.4亿千瓦,占全国总装机约60%,其中,风电、太阳能发电合计18.4亿千瓦,占总装机47%,历史性超过火电(15.4亿千瓦,约占39%),提前六年完成2030年国家自主贡献中风光装机目标。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4.52亿千瓦,占全部新增83%。[5]与此同时,我国在运、在建核电装机规模持续增长,核电总体规模首次跃居世界第一,已成为世界第一核电大国。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连续两年超过石油,新增用电需求已绝大部分由非化石电力满足。2025年全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3.99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38.5%,即“每10度电近4度是绿电”。[6]当前,我国风光装机占全球近一半、新增占全球六成,在建核电规模占全球一半以上,新型储能突破1亿千瓦、占全球超四成。

绿色低碳产业实现从“增量补充”转变为“增长主力”的历史性跨越。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和风光装备制造引领全球工业深度转型,我国绿色低碳产业成为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强劲引擎,在投资规模、经济贡献和产业竞争力等方面实现历史性跨越。据不同口径测算,2025年我国绿色低碳产业产值规模约为11至15万亿元,拥有相关企业超过200万家,绿色低碳产业增加值占全年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超过10%。近年来,我国绿色低碳领域全社会投资,已成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规模最大、增长最快的板块之一。根据国家统计局、国际能源署、世界银行、能源与清洁空气研究中心等数据分析,2025年,中国经济增长中超过三分之一的产出来源于绿色低碳产业,扩张速度远高于整体经济。从细分领域看,新能源、电动汽车、节能环保等产业蓬勃发展,光伏组件产量连续16年位居世界首位,新能源汽车产销连续11年居全球第一,绿色低碳产业的集群效应和规模效应持续释放。2025年,全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双双突破1600万辆,新能源汽车国内新车销量占比突破50%。[7]根据《全球绿色低碳专利统计分析报告(2025)》,2016年以来全球绿色低碳专利申请中,中国年均增速最快,专利申请占全球的45.4%左右,位列全球第一。[8]绿色低碳产业已经成为我国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我国正在成为全球创新增长路径新标杆。

建成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并稳定运行,绿色金融、转型金融与气候投融资快速增长并位于全球前列。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纳入碳市场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共计3378家,涵盖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四大行业,覆盖了约83亿吨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国排放总量的65%以上。自2021年7月16日正式启动上线交易以来,截至2026年6月底,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累计成交量突破9.17亿吨,累计成交额617亿元,约80%的控排企业实现碳排放强度的下降,协同减排二氧化硫2.7万吨、氮氧化物9.4万吨、烟尘13.5万吨。[9]林业碳汇、光热发电、远海风电、绿电制氢等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方法学不断完善,碳信用开发潜力巨大。2025年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44.77万亿元,“十四五”期间年均增速30.2%,连续多年位居全球首位。中国人民银行在2021年创设碳减排货币支持工具,累计发放专项低息贷款超过1.38万亿元。国内市场累计发行绿色债券超3000只,其中碳中和债券累计发行737只,已成为全球最大气候债券市场。我国21个气候投融资地方试点项目库入库和储备项目超过6300个,涉及总投资超过4万亿元,累计授信总额约6000亿元,气候投融资支持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导向作用和激励保障作用初步显现。

为全球绿色转型和碳中和作出全方位、不可替代的贡献。我国发起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十百千”倡议和“一带一路”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计划,已与43个发展中国家签署55份合作文件,累计实施300多期能力建设项目、为120余个发展中国家培训1万余人次[10],同时打造“非洲光带”“清洁炉灶”“早期预警”等项目。我国贡献全球约四分之一新增绿化面积,已成为全球增绿最多最快的国家,森林年碳汇量居世界首位。我国已与100多个国家开展绿色合作,推动全球风电、光伏度电成本分别下降60%和80%,“十四五”期间出口风光产品累计为其他国家减排约41亿吨。我国以自身大规模应用和产业化能力,使绿色技术从“奢侈品”变为全球可负担的普惠能源,从根本上改变全球能源转型的成本结构。实践证明,应对气候变化是合作共赢的全球事业,中国不仅是全球绿色转型的最大增量来源,而且是全球南方国家气候行动中最可靠的伙伴。

我国“双碳”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实现碳达峰的关键期、攻坚期,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双碳”工作面临国际绿色博弈加剧、国内碳排放空间收窄,以及能源和产业转型进入深水区等新形势,既带来压力,也蕴含高质量发展的动力。

从国际看,全球气候治理格局深刻调整,国际绿色经贸规则竞争日趋激烈,全球南方绿色转型展现出更大的潜力和竞争力。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全球气候治理进入新的关键阶段。全球温升屡创新高,极端气候事件高发频发,极大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美国宣布退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全球气候治理格局加速重构,多边合作面临信任赤字。个别发达国家无视历史排放责任、不同发展阶段和国情,采取单边碳贸易壁垒措施,将自身碳标准强加于发展中国家,造成气候与贸易治理规则冲突,抬升发展中国家气候行动成本。地缘政治、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竞争相互交织,给我国“双碳”工作带来多重外部压力。尽管如此,全球绿色低碳转型的势头并没有停止,2025年以来,共有包括中国、欧盟、英国、俄罗斯、印度、巴西等144个国家和区域,提出新一轮的到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占全球经济、能源消费和温室气体排放量的80%以上。全球能源转型投资过去20年始终保持高速增长,在2025年首次突破2.3万亿美元,全球南方对低碳、零碳、负碳转型的投入和需求更大,其中我国投资连续15年位列全球第一,当年投资额超过美国和欧盟总和,成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装备出口国及碳中和工程技术方案提供国。气候变化不再只是环境议题,已成为深刻影响区域竞争力和发展模式的重要变量。

从国内看,尽管我国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但新旧动能转换任务仍然艰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仍面临困难。我国碳排放目前仍处于高位平台期,温室气体排放量约占全球三分之一,居世界首位。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虽已降至51.4%,仍高于全球平均水平,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尚未根本改变。[11]钢铁、水泥、化工等重点行业低碳转型任务艰巨,氢能、长时储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前沿技术领域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差距,碳市场金融化程度和流动性尚不充分。从减排规律看,在保持合理经济增速的同时实现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意味着碳排放总量增速必须持续低于经济增速,这对产业结构调整、能源转型和技术创新提出挑战。也就是说,新增经济活动需更多依靠低零碳能源、产业结构优化和能效碳效提升,我国实现应对气候变化中长期目标任重道远,仍需付出艰苦努力。“双碳”体系性政策的陆续出台,对各级政府、各类企业的治理能力和执行力度提出全新要求。尤其是东部地区面临更严格的降碳要求,需更好把握产业转移与升级、新兴产业发展与传统产业改造之间的平衡。

积极稳妥落实“十五五”时期“双碳”目标任务

2025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提出中国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到2035年,中国全经济范围温室气体净排放量比峰值下降7%—10%,力争做得更好。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30%以上”。[12]这为我国政策完善、能源和产业转型指明方向。“十五五”规划纲要,将“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作为独立章节。[13]奋进“十五五”,我们要锚定目标、保持战略定力,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将绿色低碳导向融入国民经济发展各领域各环节,培育更多绿色经济增长点,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从更高站位深刻认识“双碳”工作的战略意义,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强调,“要发挥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牵引作用,更好统筹保障能源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14]。在此过程中,需加快绿色科技创新和先进绿色技术推广应用,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和供应链,打造高效生态绿色产业集群。“加快推进新增用电量由新增清洁能源电量覆盖”“稳步实现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15],这一部署从源头上降低对油气化石能源的对外依存度,对实现更高水平、更可持续的能源安全意义重大。为更好推动“双碳”政策落地实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规定,“评价考核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评价考核结果作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16]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将绿色低碳导向融入国民经济循环各领域各环节,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抓主要矛盾,科学管控地方“两高”项目,善做加减法优化配置排放空间。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是碳排放增量的主要来源。要“有力有效管控‘两高’项目,强化源头把关,严格节能降碳审查评价,落实新(改、扩)建‘两高’工业项目实施碳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要求。”[17]这一要求将抬高新增高碳产能的边际成本,促使地方主动做“减法”,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低效产能和工艺设备,推动重点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同时,推动地方在做“加法”上有取舍,通过存量改造腾出的排放空间,优先满足新质生产力发展和老百姓美好生活需要。稳妥有序推进重点行业化解结构性矛盾,推动绿电直连、以绿制绿等重大机制创新,通过零碳园区和零碳工厂建设,增加新能源消纳的场景并应对国际碳贸易壁垒,以碳排放空间的有序腾挪支撑经济结构的绿色优化,实现“减碳”与“发展”的动态平衡。

发挥政策规制与市场机制协同作用,分步骤实施碳预算制度,建设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碳市场。“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全面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18],围绕地方政府、关键行业、重点企业、建设项目、主要产品,构建权责清晰、管控精准的治理格局。在此基础上,需加快推进碳预算制度建设,指导各地区根据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双控目标编制碳排放预算并动态调整,在碳达峰后逐步推动各地区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控制刚性约束机制。同时,需健全市场化机制,发挥碳市场对碳双控制度的支撑作用,加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在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四大行业的基础上,逐步扩展到石化、化工、造纸、民航等行业,对碳排放总量相对稳定的行业优先实施配额总量控制,稳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配额分配方式,同时积极发展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美丽中国建设“十五五”规划》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行业单位产品碳排放下降3%左右”列为预期性指标。[19]推动碳价信号有效引导资源配置,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市场化支撑。

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把气候治理作为全球治理倡议的重要领域,推动绿色低碳产业更好走出去。当前全球气候治理进入新的关键阶段,我国需更好发挥引领作用,以气候变化新叙事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新秩序,巩固好战略依托,以南南合作为平台,持续深化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绿色低碳合作。同时,积极推动绿色低碳产业更好“走出去”,充分发挥我国在新能源等绿色低碳领域的竞争优势,将中国在可再生能源、储能、电动汽车等领域积累的产业能力和技术经验转化为全球公共产品。通过深化绿色低碳国际合作,在服务全球绿色转型中拓展我国绿色产业的发展空间,实现合作共赢。统筹应对国际绿色贸易壁垒与推动国内产业绿色升级的关系,主动参与全球碳定价规则和绿色标准制定,提升我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与国际社会一道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为建设更加清洁美丽的世界贡献中国力量。

 

注释

[1]《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20年9月23日,第3版。

[2]习近平:《共迎时代挑战 携手推进全球气候治理——在气候和公正转型领导人峰会上的致辞》,《人民日报》,2025年4月24日,第2版。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3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生态环境部网站,2026年3月12日。

[4][14][15][17]《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国政府网,2026年7月5日。

[5][6]国家能源局:《2025年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国家能源局网站,2026年2月12日。

[7]唐诗凝:《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双超1600万辆》,中国政府网,2026年1月14日。

[8]国家知识产权局:《绿色低碳专利统计分析报告(2025)》,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2025年12月3日。

[9]《我国已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碳市场》,央视新闻客户端,2026年7月16日。

[10]生态环境部:《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最新情况通报》,生态环境部网站,2025年10月29日。

[11]国家统计局:《能源转型跨越发展 绿色低碳成效显著——“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十四》,国家统计局网站,2026年6月5日。

[12]习近平:《践诺笃行 共同书写全球气候治理新篇章——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的致辞》,《人民日报》,2025年9月25日,第2版。

[13][1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人民日报》,2026年3月14日,第1版。

[16]《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中国政府网,2026年4月23日。

[19]《国务院关于印发〈美丽中国建设“十五五”规划〉的通知》,中国政府网,2026年7月3日。

 

作者: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碳达峰碳中和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研究员 柴麒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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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国家治理》2026年第14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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