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巧玲 肖峰:数字经济视角下数字资本的无序扩张及其规制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100 次 更新时间:2023-11-09 15:54

进入专题: 数字经济   资本积累   数据垄断  

杜巧玲   肖峰  

摘要:数字平台的建构是数据生成、积聚及数字资本得以扩张的基本前提,“产消一体化”的新型数据生产方式是资本实现扩张的手段,对数据的商品化利用则是数据得以转化为数字资本进而实现积累和扩张的核心。在资本和数字技术所赋予权力的滥用下,数字资本在数字经济领域的无序扩张,导致了数据的“无规制攫取”、用户生命政治剥削、平台寡头垄断以及“反市场化”危机等多重困境。对此,必须通过数据的共创共享,增强数字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建构数字命运共同体才能摆脱数字资本的霸权操控。根本而言,只有建构并展望数字社会主义美好愿景,才能有效克服数字资本主义下数字资本积累及其无序扩张所造成的各种困境。

关键词:数字经济  资本积累  数据垄断 资本无序扩张  权力规制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明确强调资本主义对利润的追逐和对资本积累的需求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永恒的自然规律’”。并且,为了实现资本增殖目的,资本家将机器引入生产过程企图实现“资本生资本”。到了数字资本主义时代,资本家不断发明创造新的技术手段来最大限度地实现其资本增殖目的。数字技术革命催生了主宰全球经济格局的数字化技术平台(以下简称数字平台),数字技术的创新发展及数字平台的普及应用,推动了全球经济活动和贸易交往向数字平台的不断转移和集中。世界市场围绕以数字平台为核心技术载体,以数据资源为重要生产要素,逐渐形成了以“数据”争夺为核心的数字经济全球化发展态势。关于数字资本的概念,有的认为它是一种区别于并引导着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特殊资本形态,其生成核心是“对一般数据的攫取和占有,并从中牟取大量的利益”;有的认为它是一种以数字技术为支撑条件,与数字经济发展相伴相生的新型资本形态,其运作逻辑是“通过数字平台完成对数字劳动剩余价值的剥削,最终实现价值增殖和资本积累”。概言之,数字资本是获得数字技术积淀和数字权力集中的资本家,在数字资本主义时代实现资本主义增殖和运作的一种新型资本形态。

“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明确强调,“数据的爆发增长、海量集聚蕴藏了巨大的价值”,对于推动数字经济的繁荣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但在资本增殖和利润最大化的逻辑支配下,资本家将“数据”这一最新生产要素占为己有,并通过“按照对自己有用的方式来改变自然物质的形态”,将个体行为活动及生命政治加以无规制量化来获取更多数据资源,使全球平台“不完全竞争”加剧并引发“数据垄断”“数据殖民”现象。同时,资本家凭借资本权力实行数字技术垄断,无情碾压弱势国家及其企业,使平台寡头逐渐兴起,通过对平台的操纵和控制,数字经济全球化出现“反市场化”危机。为了摆脱数字资本权力滥用所导致的数字资本无序扩张及其引发的各种风险问题,必须“有效发挥资本逻辑和技术逻辑的耦合作用,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并实现数据的共创共享,建构人类数字命运共同体,从数字资本主义走向数字社会主义。数字社会主义是与数字资本主义相对立的一种社会主义制度体制和意识形态。数字资本主义以私有制为核心,以资本增殖逻辑为指导,通过资本和技术权力剥削和压迫数字劳动者,进而获取有价值的数据资源来实现其价值利润最大化目的。数字社会主义则完全不同,其数据资源及数字经济繁荣发展的成果由全体人民共创共享,数字技术的应用以解放人类劳动和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因此,展望数字社会主义美好愿景,即“从科技发展的生产力层次发现并挖掘出社会主义因素的潜在张力,在生产力发展的历史趋势中,乐观且自信地拥抱社会主义梦想”,是挣脱数字资本无序扩张所带来的各种困境的根本路径。

本文从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对数字资本无序扩张的生成逻辑、作用机制及规制路径加以考察,表达了对资本权力无序扩张和技术霸权垄断支配下资本主义现代性的批判,以及对个人数据的滥用和对人类社会生活及个体生命政治剥削等现实话题的深刻关切和担忧。同时,期冀此论述能够为当前的“数字中国”建设,以及数字网络生态系统建设及数字化生产生活实践提供一些路径参考和思想警醒。

一、数字资本无序扩张的生成逻辑:数字平台—数字资本积累—数字资本权力扩张

数字平台是数据生成、提取、存储和积聚的空间载体,只有在建构数字平台并形成数据积聚的前提下,数字资本实现积累和无序扩张才具备基本可能性。数据要素本身并不能创造价值,获取使用价值不是资本家的最终目的,因而资本家在对数据加以无偿占有后还需进一步将其转化为数据商品和服务,即对其进行商品化利用才能创造价值,数据也才能真正转化为“数字资本”,数字资本的无序扩张才能得以实现。为了获取更多的数据和进一步推动数字资本积累,资本家利用“产消一体化”的数据生产范式来加速推动数字资本的无序扩张。

1.前提:数字平台的建构与数据的生成积聚

数字平台通常被视为一种双边或多边市场交易的中介,其巨大的信息储存空间、智能监控技术和精细化算法管理的控制机制,为资本在全球范围内分配和协调数据资源以及促进数据的商品化开辟了广阔前景。随着数字平台的建构及“图像化景观”的逐步完善,资本家诱使用户使用个人信息注册和登录某个程序软件或访问某个在线网站,使用户以与其达成许可的方式将自身信息所有权让渡给程序或网站等平台所有者,使其能够通过信息注册数据库获取用户账户数据(user ID)。为了获取“数据”这一数字经济发展的最新生产要素,数字资本将权力触手延伸至人类生产生活所有空间,“人类生产生活经验不断被数据化和价值化,数据成为资本竞相掠夺的目标资源”。用户在网络社交媒体平台上遗留的时间戳、会话日志、IP地址和唯一用户ID等“元数据”也成为平台通过出售给广告商、数据经纪商来赚钱的宝贵资源。资本家通过收集散落在各平台应用程序中的“数据颗粒”,捕捉人类行为并改变其行为结构,使人类行为变得有利可图。并且,“平台资本家通过将用户在在线会话期间提供的所言数据信息及所有声明性信息叠加组合在一起,创造了一个蓬勃发展的数据经济”。随着数字经济发展进程的快速推进,数字平台的全球化应用使海量数据逐渐生成,并通过各种智能化数字技术得以在全球化经济市场中快速流动和迅速积聚。各种“数字积聚手段”和“数字圈地运动”为资本家实现数字资本积累及其无序扩张提供了契机。由此可见,数字平台的建构与数据的生成积聚是数字资本无序扩张的基本前提。

2.手段:“产消一体化”新型数据生产范式

在数字资本的操纵下,数字平台生成了一种新型数据生产范式,即“产消一体化”生产模式。“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劳动过程只表现为价值增殖过程的一种手段”,在数字平台中,人类最基本的生活活动及其呈现的社会关系、行为习惯、兴趣爱好、性情品味等,在资本家眼中都是生产利润的或直接或间接的生产资料。资本家试图通过有偿购买或无偿占有由用户自身生产的各种数据信息,并售卖由这些信息加工而成的商品和服务来操纵用户行为。从这个角度来看,用户在平台上的生活及消费活动被视为替数字资本家无偿工作的生产性活动,他们潜在地创造着价值,并且这些有价值的数据信息被资本家垄断和占据的智能化数字技术所收集、组织、加工、打包和利用。在这一过程中,资本家“将商品和消费的资本主义逻辑延伸到家庭和娱乐时间”,作为数字文化消费的受众活动过程被纳入资本积累环节,用户的文化消费活动(数字劳动)成为数字资本家创造财富和实现数字资本积累的新源泉。值得注意的是,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即“像不变资本的任何其他组成部分一样,机器不创造价值,但它把自身的价值转移到由它的服务所生产的产品上。就机器具有价值,从而把价值转给产品来说,它是产品价值的一个组成部分”,数字平台本身并不能创造价值,但当数字劳动者进入数字平台工作后,数字平台的部分价值就作为生产资料转移到数据商品中。由此可见,这种“产消一体化”数据生产范式的形成,是数字资本权力在数字网络生产、生活空间无序扩张的最新呈现,也是数字资本进一步实现增殖目的和无序扩张的方式手段。

3.核心:数据的商品化利用与数字资本积累

在数字资本主义中,资本家凭借对数字平台的掌控,通过“数字机箱”等核心技术手段获得平台的访问控制权并设定“访问控制”,引诱用户签订“服务条款协议”,同时创造性地使用软件许可证,以获得对用户数据的控制和访问。同时,资本家还利用数据捕捉技术、自动标识工具强制攫取和无偿占有大体量用户的消费行为数据,实现对“用户生成内容”的合法化控制和占有。马克思强调“积累的第一个条件,是资本家能够卖掉自己的商品,并把由此得到的绝大部分货币再转化为资本”。因此,资本家一方面用这些数据改善产品和服务,另一方面将其货币化,通过售卖由这些数据信息加工而成的商品而从中获利。同时,在数字经济中的一个消费周期中,用户在进行消费活动的同时会创造出新的消费欲望和需求,并生产出新的数据,从而为资本主义经济循环创造新市场,形成规模化的“数据网络效应”。为维持这种规模经济和网络效应在整个“数字生态系统”运行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和获得更多的数字资本积累,资本家不断积累海量数据,并以强大的算法支撑对其做量化分析,以更准确地定位目标群体并实现其有偿的精准营销。只有当数据被制作为数据商品及服务并被投入流通和消费环节,数据才能转化为数字资本,数字资本积累及其扩张才得以实现。由此可见,竭力获取作为劳动对象的海量数据,并将其用于数据商品及其服务的生产和销售,是数字资本增殖和实现无序扩张的核心。

二、数字资本无序扩张的作用机制:资本与数字技术联姻下的权力滥用

数字技术在扩大全球市场经济参与主体和范围、丰富全球跨境交易活动的形式和手段、拓展数据信息流通的方式并提升其速度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推动了数字经济的全球化发展和繁荣。但在资本增殖和价值利益最大化的逻辑指导下,资本家凭借其资本权力上的绝对优势,贪婪攫取数据资源、把控数字技术、操纵数字平台,从而造成数据殖民、平台寡头、“反市场化”危机等多种弊端,限制了数字技术推动数字经济全球化的积极效应。

1.行为活动的量化与数据的“无规制攫取”

资本的积累需求和数字技术能力的结合,推动资本家对数据的狂热追求并引发了“数据淘金热”。无论是用户在Amazon、Uber、Airbnb等交易中介平台上从事购物、租车、订房等买卖交易行为遗留的数据痕迹,还是用户在Instagram、Vimeo等娱乐视频网站上进行浏览、上传、点赞、打赏或在Facebook(即现在的Meta)、Twitter、YouTube等社交媒体平台上进行的点赞、评论、收藏、转发等娱乐消遣行为产生的数据,这些“元数据”在资本家眼里都是可以挖掘和收集的“资源”。为了实现对用户行为活动的量化并对这些数据痕迹加以捕捉,资本家还发明了“社会量化部门”这一新组织结构,在资本家的操纵下,“特定平台和互联平台上的所有在线活动都被存储、评估和商品化”。同时,为了进一步将人类社会活动和行为向有价值的商品转化,这些“数据驱动(data-driven)”的“颠覆性公司”还利用数字技术对现实物理世界进行数字化格式的分解和重组,使物质世界的人或物被“分割为离散的数据样本块”。通过将这些数据样本存储于由“规则”控制并能够对其进行分析、重组和结构化处理的符号系统,资本家实现了将人的活动和行为向智能设备的数字化转移。

为了进一步满足其资本增殖欲望,资本家利用数字技术将人类及其活动,甚至是将整个人类社会生存空间量化为“数据”这种二进制符号代码范式。资本家企图建构出一个以非物质符号生产为核心的“计量经济社会”,实现对人类社会及其活动的商品化转换,并试图通过数字技术对数据的自主传输和复制逾越资本主义生产过去无法跨越的资源“稀缺”鸿沟。迈克尔·贝当古(Michael Betancourt)认为这一过程是病态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中所包含的“资本主义持续增长的贪婪需求”。简而言之,资本家以“数字化一切”的新手段试图将所有生命活动(无论是否是真正从事生产的活动)都纳入生产范畴,纳入资本主义不断扩大其剩余价值生成和数字资本积累的过程。

关于数据的重要性,有的认为“在21世纪的数据驱动型社会中,经济活动最重要的‘食粮’是优质、最新且丰富的‘实际数据’”,有的认为“数据和数据积累是21世纪政治经济的核心组成部分,在当代资本主义中建立了数据和资本的平行关系”。为了在数字经济全球化浪潮角逐中取得根本性压倒优势,资本主义大国采用“零和博弈”的竞争策略,围绕平台对数据资源采取“逐底竞争式”的掠夺来维持和巩固其市场垄断地位。正如马克思所言,“每一个竞争者,不管他是工人,是资本家,或是土地占有者,都必定希望取得垄断地位。每一个较小的竞争者群体都必定希望为自己取得垄断地位来对付所有其他的人。竞争建立在利益基础上,而利益又引起垄断,简言之,竞争转为垄断”。数字技术的崛起,推动虚拟化信息和数据的获取及流通成本降低,使以“数据”资源为核心的数字商品生产和服务以边际成本几乎为零的独特优势在数字经济生产中备受青睐。因此,在资本和技术权力的联姻宰制下,资本家通过对平台用户行为活动的量化和对数据资源的无规制攫取实现了数据资本在时空范围的无序扩张。

2.数据资本化与用户的“生命政治剥削”

从公司交易记录、信用中介记录以及政府公共记录等社会组织领域到人类日常生活、休闲娱乐等私人活动领域,智能技术极大加深和延展了数据提取的深度和广度。所获数据,一方面可以成为创造巨大价值的数字经济活动的核心生产要素,推动人类生产力的极大解放;另一方面可以成为扩大资本主义生产和再生产、推动资本积累的关键要素手段,造成人类生命及其生存空间的异化。“矛盾和对抗不是从机器本身产生的,而是从机器的资本主义应用产生的”,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数据实践体现为资本家利用资本权力和数字技术优势对人类行为及其生存空间进行监视和跟踪,从而获取源于人类社会化活动的数据痕迹。在这一“数据殖民”空间世界中,资本不断侵蚀着个体自我及个体生存空间,个体被深度异化为可供量化的“数字”和可供交易的“商品”,资本试图通过对个体自身及整个人类社会秩序的数字化重构,实现对现实世界及其“资源”分配的全面掌控,进而实现资本增殖和利润收益最大化。

“资本主义生产的直接目的和真正产物是剩余价值。”在工业资本主义时期,资本家凭借对物质生产资料的掌握和对机器手段的使用,组织和控制劳动力以及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从而获得更多剩余价值并增加他们的权力和财富。在数字化时代,数字资本家通过对用户行为的数字化转化及对这些行为数据加以收集,并进一步运用算法技术对其进行处理,或是将其用于改善和增强数字技术在生产控制中的运算力和精准度,或是将其售卖给广告商并从中收取租金,或是将其转化为有价值的数据商品和服务并推入市场交易,以获得生产和再生产的资本。通过对这些源于用户而又最终不属于用户的数据资源的资本化利用,资本家实现了对人类生命及其所依赖生产生活自由空间的无规制量化和转化,使人类生活被数据殖民化,使人的生命被资本吞并。

资本增殖逻辑指导下的数据实践所导致的“数据殖民问题”,不仅仅反映了技术异化对人的剥削和异化等技术性结构问题,更映射出数据生产机制背后隐藏的潜在不平等、隐私侵犯、算法歧视和技术排斥等意识形态问题。在资本增殖逻辑和权力不对称的压迫下,用户行为轨迹和生命政治被资本家无情洗劫,用户的人的属性沦为生产数据的“机器属性”,用户的自然生命沦为“在一个现代技术的集置或装置中被召唤、被促逼,被订置为一个拓扑空间机制下的抽象生命”。也即是说,数字资本家通过对用户行为活动的价值化转化和对用户行为数据的商品化利用,导致了用户行为活动甚至是整个生命政治遭受剥削,也正是在此意义上,才说数字资本是在“无序”而非“有序”扩张。

3.数字技术垄断与“平台寡头”的兴起

随着数字经济时代全球竞争的公开白热化,对服务器、存储器等硬件设备,操作系统、应用程序等软件系统以及维持平台运作的其他核心信息和网络技术的掌控,成为垄断数字平台产品生产及消费生态系统的核心。大型数字平台凭借雄厚的资本实力,能够开发和引进最先进的数字网络技术。例如,亚马逊的“全知供应链”数字技术不仅使其能够全面了解供应商的运营情况,从而以最严格的利润率定价,这种以数据为基础的泛视野还能被用来维持低收入平台工人的强制性劳动,以最大限度地维持整个平台运营。“‘垄断公司’是资本积聚的强有力的手段”,随着这些数字技术系统的日渐完善,集信息通信和互联网技术大成于一身的数字平台成为平台垄断公司争夺市场份额和数字资本的核心竞技场。并且,这些数字技术越先进越完善,吸引的用户数量就越庞大越集中。在这种良性循环的互补效应之下,大型数字平台实现了垄断权力的积聚,使“赢家通吃”的竞争现象愈加明显。

马克思在论述工业机器和技术对劳动者的剥削时强调,“利益霸占了新创造出来的各种工业力量并利用它们来达到自己的目的,由于私有制的作用,这些理应属于全人类的力量便成为少数富有的资本家的垄断物,成为他们奴役群众的工具”。新生或中小规模的数字平台企业,通常数字技术基础设施和网络连通性相对处于劣势,因此对用户的吸引力不足,用户入驻数量少,应用程序安装基数也较小,也就导致无法吸引独立软件供应商为其系统编写和更新应用程序,这种因技术劣势而生成的“应用程序渗透壁垒”,进一步影响了用户流量并阻碍其扩大市场规模。“没有投资就没有革新,投资的前提是具有流动的资本”,数字技术的昂贵开发成本成为阻挡中小企业实现技术创新和升级的壁垒。

同时,数字巨头公司还通过事先设定应用程序开发规则,强制搭载固定操作系统等手段来加持技术垄断,架构一种新型技术控制体系。这种强制性技术手段通常包括“技术捆绑”(某个应用程序只能在某个特定服务器上安装使用)和“软件排斥”(两种应用程序不能在一个服务器中同时安装使用)两种方式。以技术捆绑为例,典型如微软公司将IE浏览器与Windows操作系统捆绑使用,以及苹果公司的智能产品必须搭载特定iOS操作系统才能使用等。以软件排斥为例,则有曾经的奇虎360软件与腾讯QQ软件只能“二选其一”引发了轰动一时的“3Q大战”等。以这两种手段强势维持技术竞争优势,无疑进一步加筑了数字技术壁垒。“稳定的垄断必然变成动荡的、不稳定的垄断,变成竞争,而对他人血汗成果的坐享其成必然变为以他人血汗成果来进行的忙碌交易。”随着垄断在前所未有的技术创新和扩张背景下取得进展,经济和政治权力“越来越多地由国际商业利益集团在民族国家无法触及的跨国领土上随意行使”。凭借充沛且雄厚的资金实力,大型平台以投资、控股及并购等金融手段对中小平台进行控制和垄断,从而掌控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拥有这种特殊权力的平台巨头逐渐成长为“独霸一网”的平台寡头。

4.数字平台操纵与“反市场化”危机

随着数字技术特别是数字平台技术在全球范围的流行和扩散,开放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全球经济的参与度更加活跃,“完全竞争”的愿景看似变得有迹可循。但事实上,在由资本权力和数字技术操纵的数字经济全球化进程中,所有参与者必须接受数字平台规制,这就在一定程度上被迫卷入新型的数字资本积累范式和逻辑之中。发挥中介作用的数字化网络平台能够为生产商和消费者(或销售者和购买者)提供买和卖的机会,但这并非平台运营商创建平台的心之所向,其初衷和根本目的在于满足“不断变化的资本增殖需要”。一方面,平台运营商可以在这种“中介角色”中从交易双方提取“租金费用”,另一方面,他们可以从这些交易空间中获取数据资源,并进而从这些“大数据”中获取市场情报。来自全球的企业在平台上开展业务,他们必须接受平台建立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协议条款,接受平台的监督和管理,面临着被平台挑选和排挤的风险,潜在地受到平台的规制和支配,遭受不对称权力的约束和剥削。

并且,这种全球化的数字化网络商业模式,仍然由少数国家中资本雄厚的巨头企业所主导,它们处于数字经济和贸易网络的中心,掌握着核心技术手段,掌控着平台交易的运行机制以及全球货物贸易和货币资金的流向,“不完全竞争”依然是主流。出于对资源吞噬和资本增殖的偏执,数字平台巨头将无情碾压那些弱势企业群体,随着这种不完全竞争陷入白热化,平台巨头必然会对接入平台的“独立承包商”施行普遍打压,使“享有特权的少数人捞取了绝大部分利益”,从而使平台垄断趋势进一步加剧。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凭借资本和技术优势,对平台加以掌控从而主导一种利于瓜分全球市场的新的国际分工形式,迫使广大发展中国家和经济技术条件落后的第三世界国家的工人隶属于发达国家的资本及其资本家。这将进一步导致全球价值链分散、利润分配风险增加、数字技术鸿沟加剧等现实问题。

同时,平台上创建的海量“数据市场”具有一种“结构性弱点”,由于它过于依赖机器学习和智能算法,因而存在被平台巨头集中控制进而操纵市场和使市场失灵的危机。而平台监管体系及税收体系的不完善,还会进一步造成系统化监管规避及市场权力滥用等问题,这无疑又加重了对这种垄断权力的放任及危机发生的机率。就实质而言,数字资本主义社会中,平台这种“反市场化”特性背后是资本权力和资本主义政治经济权力的集中对平台的控制和垄断。在杰米·佩克(Jamie Peck)和瑞切尔·菲利普斯(Rachel Phillips)(看来,平台“代表了一种‘资本主义内部的新商业模式’,但它们也代表了比这更具体的东西——作为权力集中和市场垄断的新机器”。由此可见,平台寡头对数字平台的垄断和操纵引发了“反市场化”危机,诱使了数字资本的无序扩张和垄断程度的进一步加深。

三、数字资本无序扩张的规制路径:数据共享与数字社会主义建构

为了切实解决数字资本权力滥用和无序扩张问题,首先,必须以数据的共创共享取代数据的无规制量化和攫取。其次,要通过技术创新和增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来抵制资本权力对数字技术的垄断。同时,要通过携手构建互利共赢的数字命运共同体来摆脱数字平台寡头对经济市场的撕裂。最后,只有从根本上推动数字技术(特别是数字化技术平台)回归生产资料本质及其社会主义应用属性,才能有效根除数字资本积累的内在矛盾和防治数字资本的无序扩张。

1.实现数据共创共享,挣脱数据霸权殖民压迫

遍布全球的信息化通信技术和数字化网络系统,建构了一个全新的全球化数字市场贸易“生态系统网”。这一动态复杂的数据信息网,时时传输和汇聚着来自全球跨境贸易和市场交易的数据流,并为连接其中的国家、企业和个人所享,为各国制定全球贸易战略、为企业调整经营活动范围、为个人寻求职业发展机会创造和提供了重要契机。数字化技术平台的数据流、信息流在供应商和客户之间的流动和共享,创建了一个连接国家、公司和个人的跨境传输数据网络,能够加速全球贸易和金融流动,形成新的产业价值链。同时,其作为一种集成性基础设施,能够使入驻平台交易系统的企业最大限度地利用和集结数据资源,调动人力、物力、财力,实现以不同以往的方式创造价值。数据的共创共享,能够充分发挥数据的“一般性”使用价值,将其用于改善生产流程、更新产品理念、制定产品计划、优化品牌标识等具体过程,能够实现对生产过程、产品及服务的改善,并进而增进企业实力和促进数字经济的繁荣发展。

在数字化时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数字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的逐底竞争,归根到底是为“瓜分数字经济世界市场和争夺数字经济红利”,而数据作为发展数字经济的关键生产要素,成为资本家竞相争夺的目标。“数据”作为数字化时代的最新生产资料蕴含巨大经济潜力,只有打破数据要素市场壁垒,“实现数字生产资料的社会化共有和共享”,破除资本权力对数据的占有和垄断,才能撕裂和挣脱数字资本霸权对主体的压迫,并充分释放数据要素生产潜力,让数字经济全球化参与主体平等地共享由其推动形成的数字经济红利。数据是人类在实践活动过程中,由人类自身生产和创造出来的对象物,实现数据的共创共享既是将对象物回归于人自身的应有之义,也是激发数据要素生产力潜能和实现数字经济繁荣发展的必然之举。“资本的垄断成了与这种垄断一起并在这种垄断之下繁盛起来的生产方式的桎梏”,对数据资源加以垄断只会阻碍数字经济生产力解放潜能的释放,只有当数据回归“人人所有,人人共享”,其才能充分发挥作为数字经济核心的引擎作用,“为经济社会数字化发展带来强劲动力”。

2.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破除核心数字技术垄断

数字化技术平台拥有机器学习系统和最前沿的算法管理技术,这些技术要素的融合使其能够“创建一个能够识别最佳交易伙伴的自适应系统”,以便捷数字经济活动中的商业贸易往来。数字化技术平台为企业家提供了庞大的潜在目标群体,使其能更加迅捷和精准地找寻和对接来自世界范围的客户和供应商,从而在数字经济全球化竞争中扩大自身跨境经营规模和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通过紧密联系和密切交流,企业可发现自身不足,及时调整产品生产、组织结构及资本投资战略策略,从而增强竞争力、激发创新性和提高经营效率,有效利用数字经济全球化市场,在跨国竞争中利用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和知识“溢出效应”获利。并且,数字化技术平台的独特技术优势能够将本土化小企业连接在一起,通过拼接和重组增强企业整体经济实力,进而为其参与全球化市场贸易以寻求最高利润回报率提高竞争机率。对此,为了破除资本主义国家及其平台寡头对核心数字技术的垄断,必须强化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瞄准最新前沿数字科技,集中力量攻破核心数字技术难关,“最大限度解放和激发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所蕴藏的巨大潜能”。

具体而言,科技企业要带头聚焦自动驾驶汽车、基因组编辑技术和智能机器管理能力等创新智能技术领域,强化技术集成、技术架构标准和复杂系统管理等核心技术能力的攻坚克难。各企业组织必须高度重视人工智能等智能化数字技术的创新发展,以数字技术的放大、叠加及倍增作用重塑智能生产力,充分释放智能化生产力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乘数效应”,从而把握和享受数字经济红利,实现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增强参与数字经济全球化的综合实力。各企业组织要充分发挥人工智能等核心数字技术作为数字化时代的最新“机器”在降低生产成本、改善生产质量、协调生产活动、提高生产效率等方面具有的独特优势,从而优化生产过程、管理组织实践、增强组织能力。同时,要“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善于运用数字技术创新优化或重新设计现有技术、组织结构、业务流程和职工技能,更新企业组织的运营方式及其整体战略。只有那些勇于“提出新想法、创建新商业模式、推出新产品和新服务的人才能在创新驱动的生态系统中取胜”,才能在数字经济全球化的激烈竞争浪潮中继续生存并从中获得巨大效益。

3.构建数字命运共同体,摆脱数字平台霸权操纵

数字化技术平台的交易灵活性创造了更高效、更透明的全球市场,在潜移默化中将世界各国命运相连。数字化技术平台具有连接双边或多变市场的重要作用,能够更精准、更高效地协调全球各地的供应商和客户、生产者和消费者,并为其提供网络化、数字化的灵活交易场所,各个参与者通过这一连接中介命运与共。并且,数字化技术平台在跨境通信和国际贸易往来上的低边际成本特性和优势,使世界各地企业能够以更少的资源、更低的成本参与全球化市场和管理其国内外业务。其远程协作、跨越时空、即时通信、即时交易等优势,也使企业能够根据全球市场的快速变化即时作出更好的规划和决策,增强生产和交易的灵活性。特别是对于发展中国家的小企业来说,数字化技术平台是克服当地市场规模限制、扩大与全球受众接触面、推动跨境业务开展,进而促进本国数字经济发展的一种有益技术手段。因此,构建数字命运共同体是全球各个国家及各个企业利用数字化技术平台优势实现互利共赢的关键之举,也是携手共同应对数字经济全球化可能存在的各种潜在风险的必然之路。

具体而言,各个国家及其企业要以数字化技术平台为载体,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并将其作为企业发展新经济商业模式的模范。各企业组织要积极参与全球数字化技术平台市场规则体系修订,拒斥数字帝国主义国家企图利用资本权力掌控全球市场体系规制,从而操纵数据资源的不平等分配及垄断数字化技术平台等恶劣行径,协商构建积极开放、公平公正、健康安全、合作共享的数字经济市场交易规则,营造良好的全球化数字生态竞争环境,共享数字经济全球化带来的红利。同时,各企业组织要加强交流与合作,协商共建并共同管理好全球数字网络空间,强化对数字化技术平台、智能算法等核心要素的监管和治理。最后,各企业组织要“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市场规则”,推动政府相关部门及时修订和补充完善数字经济市场相关国际反垄断法律法规、公平交易标准、知识产权确权等立法措施,“积极借鉴国际规则和经验,围绕数据跨境流动、市场准入、反垄断、数字人民币、数据隐私保护等重大问题探索建立治理规则”,从而共同携手抵制技术霸权对数据资源、数字化技术平台等基础数字资产的侵占和吞噬。

4.建构数字社会主义,克服资本增殖逻辑内在矛盾

在对世界历史活动和世界市场的考察中,马克思找到了克服资本主义内在矛盾的根本路径,即只有以共产主义革命消灭现存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单个人才能摆脱种种民族局限和地域局限而同整个世界的生产(也同精神的生产)发生实际联系,才能获得利用全球的这种全面的生产(人们的创造)的能力”。同时,马克思进一步指出,这种由根本矛盾衍生出的资产阶级对与之相对立的无产阶级(即有产者和无产者)的剥削和压迫这种现象,“只有通过消灭私有制和消灭劳动本身才能消除”。这为我们理解数字化时代数字经济全球化的未来发展动向,应对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矛盾,提供了科学的研究范式及方法论参考。由此可见,要从根本上克服数字经济全球化发展过程中数字资本权力无序扩张带来的系列风险和问题,还得“遏制其因逐利本性而带来的消极效应”,从根源上规避私有制对数字化技术平台及数字技术的垄断。

根本而言就是让数字化技术平台回归劳动工具载体本质及社会主义应用属性,将其用作人的劳动解放的技术介质和人的创造性活力释放的中介场所,充分激发其蕴含的巨大生产力潜能,从而避免数字化技术平台沦为数字帝国主义生长发展的“培养皿”。世界各国要携手共同推动数字化技术平台及数字技术从资本积累和资本增殖的载体和手段,回归到促进人类生产力普遍提高、人类劳动普遍解放的生产资料及劳动工具本质,从而避免落入数字帝国主义国家妄图瓜分全球数字经济市场所精心布置的“窠臼”。与数字资本主义社会利用数字资本霸权实现数字技术垄断从而为数字资本增殖服务的目的完全不同,数字社会主义社会集中一切力量实现数字化技术平台的共建共治共享从而为全体人类共同利益而服务。通过数字社会主义,可以发挥公有制优势,防止资本对数据资源、数字技术和数字化技术平台的吸纳和规训。同时,广大发展中国家特别是边缘落后国必须抓住时代机遇,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和包容开放的心态拥抱智能科技革命及数字经济全球化发展浪潮。正如马克思所言,只有“地域性的个人为世界历史性的、经验上普遍的个人所代替”,并且交往范围也从物质生产领域延伸到精神生产领域,人类历史才转变为世界性历史,共产主义也才具备了经验上的可能性。

四、结语

随着数字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态势稳步推进,数字资本扩张的趋势也愈演愈烈。“资本二重性使得资本扩张也具有二重性”,数字资本是会有序扩张从而推动数字经济繁荣发展,还是会无序扩张阻碍数字经济发展进程,取决于数字资本的社会应用属性。马克思强调,“资本巨头总是要利用他们的政治特权来维护和永久保持他们的经济垄断”,数字资本主义时代,在资本增殖逻辑和利润最大化目的指导下,资本家凭借资本权力和技术霸权造成了数据殖民、用户生命政治剥削、数字平台寡头垄断及“反市场化”危机等系列问题,也正是通过这些剥削手段,数字资本得以实现在时空界域的进一步无序扩张。对数字资本无序扩张所造成的各种困境的批判,既不是要否定数字资本这一创新性生产要素蕴藏的经济活力和积极作用,也不是要劝解数字平台技术弃用或反抗数字网络市场化和数字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而是要反抗和遏制数字资本和数字技术霸权在社会生活、时空界域的无序扩张,及其所引发的剥削垄断行为和反市场化行径。世界各国及其企业组织只有坚持数据的共创共享、增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携手构建数字命运共同体以及展望数字社会主义美好愿景,才能有效规制和防治数字资本的无序扩张。对于中国而言,要在“数字中国”建设过程中“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发挥数字资本在扩大再生产、推动数字技术创新、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和巨大潜能,通过夯实技术基础、激发数据要素潜能、筑牢产业基础以及强化政策保障等具体措施推动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并以此“实现数字经济与中国式现代化有机衔接”,进而瞄准共同富裕的价值旨归。

文章原载:《人文杂志》2023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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