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海鸣:落实香港国安法不能有模糊认识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840 次 更新时间:2023-07-19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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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海鸣  

 

最近,香港有一种声音,认为当下落实香港国安法有“泛化利用”的现象,称国安法实施后,香港已经太平,局势在可控范围之内,没有必要在落实国安法上过分用力,香港是一个经济城市,不要搞成“政治城市”。

这些观点看似有几分道理,却显然经不起推敲。当下,香港落实国安法是不是“过头”了、有没有“泛化”了?不能只看细枝末节,而应当从全局看一域,从长远看当下。

受到法律制裁的仅是极少数

香港警方国安处本月初举行记者会,相关负责人向媒体通报,香港国安法实施三年来,香港警方国安处拘捕260人,超过140人和5间公司被起诉,其中79人被定罪。

香港拥有730多万人口,仅仅从数字上看,就可以看出国安法制裁的是极少数人,无论如何也不能称之为“泛化”。

不妨再回顾一下这些年来反中乱港势力在香港的发展演变过程。

从2014年非法“占中”,到2016年旺角暴乱,再到2019年的“修例风波”,“港独”势力一步步浮出水面,并掀起惊涛骇浪。特别是2019年的“黑暴”持续长达7个多月,连庄严的立法会也被暴徒暴力袭击,发生在中大、理大的暴乱更是令人触目惊心!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香港发生这么大规模、这么长时间、破坏力这么大的政治风波,当然不是一夜之间的偶发事件,而是多年酝酿、内外勾连、精心策划的一场“大戏”。 2020年7月1日,香港国安法生效后,香港整体上恢复了平静,但仍有极少数人没有“煞车”,公然冒犯国安法,被拘捕、起诉、定罪的正是这一部分人。

凭常识判断,仅靠现在被定罪的79人,无法在香港闹出那么大的动静。国安法实施后的平静,体现出国安法的巨大威慑力,也说明“港独”势力懂得暂避风头、隐藏实力。加之三年疫情期间,严格的疫情管控措施,让那些幕后搞手无法搞什么大动作。但千万不要天真地认为,抓几个蟊贼,香港就可以永享太平了!

乱的根源尚未根除

疫情结束后,香港经济复常,“软对抗”也愈加明显。特区政府致力解决困扰香港多年的经济民生难题,但每到关键之时、关键之处,总有人挑拨政府与市民之间的关系,也挑拨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有的“小题大做”,激化矛盾;有的“无中生有”,混淆视听;有的妄加猜测,肆意抹黑;有的鼓动上街,诱发对抗。这些手法与国安法实施之前反中乱港势力的手法何其相似!背后是不是有一只“无形的手”在操控呢?

疫情结束后,逃到境外的“港独”分子也活跃起来,他们四处奔走,寻求支持;他们与境外反华势力一唱一和,抹黑香港;他们在网上散布谣言,煽动“港独”;他们与“台独”互动频繁,相互捧场。这些“剧情”与“修例风波”期间的套路何其相似!

令人诧异的是,网上的这些乱象,竟然无人规管。

前不久,警方通缉8名外逃的违反国安法嫌犯,每人悬赏100万港元。这8人仅是其中一小部分,国安法实施后,有不少“港独”分子逃离香港,他们继续在境外犯法。一日不把他们捉拿归案,就难说国安法已经完全落实到位。

国安法实施三年来,香港表面上平静了,但乱的根源尚未根除,这如同仍然坐在火山口上,岂能高枕无忧!

治的基础尚不牢固

人们普遍关注香港国安法订明的四项罪行及处罚,其实国安法还有许多重要内容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许多人对国安法的学习和理解仍然“差几分火候”。

比如,国安法第七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尽早完成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完善相关法律。”这是对“二十三条立法”问题作出“尽早”的要求,香港社会不能对此无视!

“二十三条立法”是香港的宪制责任,必须落实。同时,“二十三条立法”也是有效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不妨认真梳理一下,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涉及七类罪行,其中的两类包含在国安法内,另外有五类并没有包含。例如,基本法二十三条提及“禁止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这是要求香港制定打击“间谍罪”的法律。如果香港长期没有打击“间谍罪”的法律,维护国家安全仍然存在漏洞。

再比如,国安法第九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加强维护国家安全和防范恐怖活动的工作。对学校、社会团体、媒体、网络等涉及国家安全的事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加强宣传、指导、监督和管理。”对照这一条,香港对所列领域的监督和管理到位了吗?特别是现在仍然有人利用网上社交平台“煽独”,抹黑中央和特区政府,究竟是没人管、还是不愿管?

又比如,国安法第十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通过学校、社会团体、媒体、网络等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提高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国家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显然,这里涉及的“国家安全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国安法实施三年来,香港中小学的国安教育有很大起色,但其他领域做得如何呢?值得反思。

显而易见,只有全面准确把握香港国安法,把国安法的要求落实到位了,才可以说“香港治的基础真正牢固”。

莫把“开头”当“过头”

现阶段,落实国安法仍是香港社会重中之重的工作,莫把“开头”当“过头”!

从回归以来的香港治理来看,香港的“国安”欠账太多。 1997年7月1日,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基本法正式生效,基本法二十三条之规定就应该尽快落实。中央考虑到香港地位的“独特性”,始终以包容的态度,等待香港社会形成立法的共识。没想到,这一等,就是26年!

由于香港对国家安全的“不设防”,香港出现了2019年的持续暴乱。损失之惨重,岂能忘记!现在,必须汲取教训,推动“二十三条立法”,紧紧织牢“国家安全”这个网。

从当下的现实看,中国面临的国家安全风险持续增加。比如,中国与北约毫不相干,但最近落幕的北约峰会把中国当成敌人。公报直指中国“试图颠覆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包括太空、网络和海洋领域”,声称中国的政策“对北约利益、安全和价值观构成‘系统性挑战’ ”。可以预见,美西方还会利用各种机会遏制中国、打压中国。美西方某些政客正是看到了“香港地位独特”,不会放过在香港搞事的机会。香港维护国家安全面临的风险和挑战不可低估,任何时候都不能够掉以轻心!

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港澳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中央港澳办主任夏宝龙今年4月考察香港时,公开讲了一段非常重要的话:“现在香港社会看似平静,实则暗流涌动,乱的根源尚未根除,治的基础尚需巩固。大家需要时刻警惕街头暴力卷土重来、警惕‘软对抗’暗中作乱、警惕海外乱港活动倒灌香港,特别是一些反中乱港活动打著所谓人权、自由、民主、民生的幌子,极具迷惑性,切不可掉以轻心。”

夏宝龙副主席的这段话有的放矢,入木三分,是给香港全社会敲响了警钟。时下,落实国安法还有很多不到位的地方,必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决不可刀枪入库、马放南山,或者偃旗息鼓、按甲寝兵!

 

(作者系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暨南大学“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长、客座教授,文章原载于《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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