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世硕:憧憬“灵”与“肉”的统一——《娇娜》背后的意思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992 次 更新时间:2023-02-21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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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硕  

《娇娜》篇的意蕴、意义似乎令人费解,不容易表达清楚的。近些年来的评析文章,对它的理解倒是比较一致,简括说来,就是肯定它是一篇赞美青年男女友谊的颂歌,在严禁青年男女交往的封建社会里,应该说是思想比较解放,有进步意义。


这篇故事的主要内容,确实是两个并非夫妻关系的青年男女患难与共、彼此救助,一方不顾性命,一方不避男女大防,生死全交,称作发生在男女之间的真挚友谊颂歌,并不是没有道理。


然而,这种理解、概括似乎还不足以涵盖这篇故事中两位主人公关系的全部内容,是经过过滤了的,扬弃了“友谊”这个道德范畴,并不包含异性之间产生的爱悦之情,也就是作者在篇末“异史氏曰”中说的那种“观其容可以忘饥,听其声可以解颐”的美妙的情愫。


朋友之间的友谊,有“高山流水”式的知音,心灵上的契合,自然也会发生于异性之间;爱情,即使是无果之花般的爱情,也会有互相救助、不惜舍生的壮举。《娇娜》篇表现的两位青年男女的关系,究竟是友谊,还是爱情?


故事是从男主人公出游而落魄外乡开始说起。“孔生雪笠,圣裔也。”孔生自然是山东曲阜人。他有一位好友,在天台做县官,邀他前往。他到了那里,朋友已死了,没有盘缠返家,便住到了一座庙里,为和尚抄录经文,以安身糊口。一个大雪的日子,他又经过庙西不远的一家长时间关着大门的宅第,从里面走出一位相貌有风采的青年,寒暄了几句,便邀他进去叙谈,谈得非常投机。这位青年自称姓皇甫,原籍陕西,因为房舍被焚,暂时寄居于此。当了解到他落魄的情况,便建议他设帐授徒,并愿意做学生。他自然欣然同意,在这家做起了塾师。这还是故事的引子,由此引出下面一系列的情节。


孔雪笠在皇甫家,宾主相处得很融洽。皇甫公子很聪明,喜欢作古文词,经孔雪笠指点,两三个月便下笔绝妙。他们约定每五天饮酒一次,每次都唤丫环香奴来,弹琵琶助兴。香奴的美貌引起了孔雪笠的爱悦,一次酒酣心热,眼睛死盯着她。皇甫公子觉察到了,说香奴是他父亲的使女,准备为孔雪笠另“谋一佳耦”。


后来,孔雪笠的胸脯上生了毒疮,疼痛难忍,不能饮食。皇甫公子遣人从亲戚家唤回自己的妹妹,为孔雪笠治疗。女主人公娇娜出场了,故事也进入精彩的情节:


少间,(皇甫)引妹来视生。年约十三四,娇波流慧,细柳生姿。生望见颜色,呻顿忘,精神为之一爽。公子便言:“此兄良友,不啻胞也,妹子好医之。”女乃敛羞容,揄长袖,就榻诊视。把握之间,觉芳气胜兰。女笑曰:“宜有是疾,心脉动矣。然症虽危,可治;但肤块已凝,非伐皮削肉不可。”乃脱臂上金钏安患处,徐徐按下之。……一手启罗衿,解佩刀,刃薄于纸,把钏握刃,轻轻附根而割,紫血流溢,沾染床席。而(生)贪近娇姿,不惟不觉其苦,且恐速竣割事,偎傍不久。未几,割断腐肉,团团然如树上削下之瘿。


手术完毕:


生跃起走谢,沉痼若失。而悬想容辉,若不自已。自是废卷痴坐,无复聊赖。


这段情节,很自然会使读者联想到《三国演义》里关云长“刮骨疗毒”的一节,两者都是写一场外科手术,都是重在表现接受手术者的精神状态,若不觉常人难以承受的皮肉之苦。关云长表现的是超人的忍耐力和英雄气概,无畏皮肉之苦痛,不愧为“武圣人”。而这个“文圣人”的后裔孔雪笠,却是为给他动手术的女医者的美丽所倾倒,忘却了疮痛,“精神为之一爽”,嗅到她身上的香味,听到她那俏皮的话——“宜有是疾,心脉动矣”,接触异性的快感胜过了皮肉的苦痛。所以,他惟恐这场手术结束得太快,在女医者身旁待的时间太短促,不能长时间地享受这种愉快。所以,神奇的手术完毕,疮是治好了,他却陷入了深深的相思之中,“悬想容辉,若不自已”,至于“废卷痴坐,无复聊赖”。


这自然是经过作家渲染了的,但“旷邈无室”,即没有妻子长期独身的青年人,见到美貌的少女而动情,却是很自然的事情。孟夫子就曾说过:“食色,性也。”(《孟子·告子》)《礼记·礼运篇》也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可是,后世道学家却是讳莫如深,在世俗的观念中也是视之为轻薄无行。在这个故事里,不仅如同写主人公访友、落魄、教书一样,并没有责备、嘲讽之意,而且着笔特别细致,加以渲染,这同作者作此篇的意趣,不能说没有关系。


孔雪笠爱上了娇娜,也未能结为夫妻。皇甫公子说妹妹年龄太小,还很幼稚,向他推荐了自己的姨妹——松娘。松娘生得也很美,“与娇娜相伯仲”,孔雪笠便同意了,婚后也颇惬意。


照《聊斋志异》多数爱情故事的模式,此后的情节要在孔雪笠和松娘之间展开了。然而,这个故事比较特别,成了孔生妻子的松娘仍然只是一名配角,一句话都没有说过,重点表现的还是孔雪笠和娇娜两人之间发生的事情。


皇甫一家要迁返陕西,公子送孔生带着松娘凌空飞返故乡。后来,孔雪笠中了进士,授延安府推官,松娘随行,生了一个男孩。之后,孔雪笠又因得罪了上司,罢了官,留在那里听候处理。这都是以概述的方式,为孔雪笠重会娇娜创造条件。


一天,孔雪笠到郊外游猎,遇见了皇甫公子,被邀至其家。娇娜此时已经结婚了,她还是那样活泼,抱着孔雪笠的孩子,说:“姊姊乱吾种矣。”孔雪笠为过去治疗毒疮的事向她表示感谢,她笑着说:“姊夫贵矣。创口已合,未忘痛耶?”话说得很俏皮,是调侃、戏谑,又意味深长,孔雪笠未能忘记的何尝只是疮痛?这还只是小小的铺垫。


一天,皇甫公子忧心忡忡,说是“天降凶殃”,求孔雪笠救助。故事至此,皇甫公子才吐露出真情:原来他们“非人类,狐也”。现有“雷霆之劫”,希望孔生届时能够守护其门。这样便出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场面:


果见阴云昼暝,昏黑如。回视旧居,无复闬闳,惟见高冢岿然,巨穴无底。方错愕间,霹雳一声,摆簸山岳;急雨狂风,老树为拔。生目眩耳聋,屹不少动。忽于繁烟黑絮之中,见一鬼物,利喙长爪,自穴攫一人出,随烟直上。瞥睹衣履,念似娇娜,乃急跃离地,以剑击之,随手堕落。忽而崩雷暴裂,生仆,遂毙。\r


勿庸解释,这段文字叙写孔雪笠在雷霆轰击下,屹然不动地守护着皇甫氏一家,奋不顾身地跃起剑击鬼物,救下娇娜,而被崩雷震死,表现的是他不忘旧恩,笃于既亲且友的情义。清代评点家冯镇峦曾称赞它是:“仿佛《史记》荆轲刺秦王一段笔力。”值得玩味的是,鬼物从穴中攫出的不是皇甫氏一家的其他人,偏偏是美丽而谈吐有风趣、曾使孔生为之神魂颠倒的娇娜,下面接着写娇娜救治孔生,恐怕不单单是因为她精于医术。


娇娜救治孔雪笠的情节,又是足令当时的道学家不敢正视的事情:


晴霁,娇娜已能自苏,见生死于傍,大哭曰:“孔郎为我而死,我何生矣!”松娘亦出,共舁生归。娇娜使松娘捧其首;兄以金簪拨其齿;自乃撮其颐,以舌度红丸入,又接吻而呵之。红丸随气入喉,格格作响。移时,醒然而苏。见眷口满前,恍如梦寤。


唇吻相接,舌度红丸,这种特别的注药入内腑的方法,恐怕是只有志怪传奇类的小说中才会有的,才允许有的。在那个时代里,非婚配的男女是不得自相接触的,以严男女之大防,这有孟夫子的遗训:“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孟子·离娄》)更何况两性亲密的接吻!这种注药方式,《聊斋志异》里还写有一次,是《莲香》中狐女莲香和鬼女李氏共同热恋着桑生,桑生病重,莲香采药制成药丸,要李氏“接口而唾之”,与这篇故事写的很相似。但是,李氏“晕生颐颊”,感到很难为情,莲香说:“此平时熟技,今何吝焉?”经莲香再三促逼,方才这样做了。这里的娇娜与孔生并非夫妻关系,也没有相恋的私情,她这样做,诚然可以说是为报孔生的救命之恩,如但明伦评语所说:“人为我死,我何敢生。撮颐度丸,接吻呵气,报之者不啻以身矣!”可以解释为她与孔生已结成“矢共生死”的友谊,自然也就不顾及男女大防了。孟夫子也曾经说过这种“礼”可以变通:


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礼欤?”


孟子曰:“礼也。”


曰:“嫂溺,则授之以手乎?”


曰:“嫂溺不授,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授之以手,权也。”


——《孟子·离娄》


救对自己有救命之恩的人的命,更是可以变通一下。


然而,这又毕竟不是“授之以手”。唇吻相接,这是性爱的一种表现。作者为什么不让娇娜用其他方式救治孔雪笠?或者,像《莲香》篇那样,让娇娜催促孔生的妻子松娘以舌度丸呵进孔生腹中,岂不是也可以救活孔生?这难道不是表现着作者作此篇的独特意趣吗!


此后,故事便进入了尾声:孔雪笠要皇甫一家随他一起返回原籍,“满堂交赞,惟娇娜不乐”,因为她应该回到丈夫家里去。正终日议而不果时,传来了娇娜丈夫一家俱遭雷劫的消息,“同归之计遂决”。孔雪笠回到家乡后,时与皇甫兄妹“棋酒谈宴,若一家然”。


生活是无限丰富的。任何作者不可能写出现实生活的全部丰富性,即便是写一件小事,也不可能显现出它的全部意蕴。小说作者虚构什么,选择什么样的情节、场面、细节,都决定于作者的意趣。


不应忽视这篇故事里的任何细节。孔雪笠为异性的美丽容貌而动情,在接受娇娜治疗手术中产生接触女性的快感,在世俗的眼光中却是轻浮、庸俗、不正经的表现。作者在这里把这种人的自然情感和盘托出,而且是借孔圣人的后裔、一个人品高尚的青年人的身心体验,毫无掩饰地表现出来,这不能不说是有意为这种人之常情张目,冲击(或者说是戏谑)一下封建礼教形成的世俗观念。


孔雪笠深深地爱上了娇娜,表示了“除却巫山不是云”的誓愿,却没有与娇娜结成连理,没有什么勉强,便同也很美丽的松娘成了夫妻。头脑冬烘的评点家何守奇对此感到不无遗憾,他说:“娇娜一席,却被松娘夺去。使孔生矢志如雷轰时,未必不有济也。”意思是说,如果孔雪笠坚持要娶娇娜,就像他在暴雷轰顶时守护皇甫家那样的坚定、勇敢,可能就如愿以偿了。这话说得不无道理,但是,我们无权改变作者的选择。作者如此地安排他笔下人物的行径和命运,显然是要在孔雪笠和娇娜之间构成非婚配的关系,来表现自己感触到、意识到的非婚配关系的青年男女之间的交往问题。


在严禁青年男女交往的那种社会里,青年男女的接近、交往,只会发生在兵乱、灾荒等种种非正常的情况下。志怪传奇小说享有任意虚构的权利,于是这个故事里便发生了孔雪笠不顾性命从鬼物的利爪中救下娇娜、娇娜复苏后用舌度红丸的方法救活暴雷震死的孔雪笠这样两个场面。男女唇吻相接,是房中的“熟技”却禁止公开的事情,更不允许泛用。这篇故事偏偏以救人性命为因由,展现于非夫妻的青年男女之间,而不改写为其他的方法,恐怕也是作者有意用来嘲谑一下“男女授受不亲”的圣人遗训。淳于髡,滑稽者流,他质问孟夫子“嫂溺,则授之以手乎”就含有点嘲谑的味道,此处更进而延展为唇吻相接,岂不更是一种令道学先生难于置词的恶谑?


《聊斋志异》有些篇章是不能执着于故事情节本身来理解它们的命意和意蕴的,真正的命意和意蕴是寄寓于故事情节的局部的叙写中,甚至是只表现于某个人物的几句话中。读这篇故事,如果忽视了对娇娜两次医疗孔雪笠的场面所蕴蓄的深层意义,忽视了孔雪笠与娇娜两人之间的心灵上的契合,那就要使作者抱“谁解其中味”之憾了。


这里有必要倾听一下作者的声音。他叙述完了故事,写了这样一段“异史氏曰”:


余于孔生,不羡其得艳妻,而羡其得腻友也。观其容可以忘饥,听其声可以解颐。得此良友,时一谈宴,则“色授魂与”,尤胜于“颠倒衣裳”矣。


这里提出了两个概念:一个是“艳妻”,一个是“腻友”。“艳妻”是个旧词,这里指的无疑是孔雪笠所娶的松娘。“腻友”之所以可羡,是因“观其容可以忘饥,听其声可以解颐”,“时一谈宴,则‘色授魂与’”。“观其容可以忘饥”,用的是隋炀帝称赏吴绛仙容貌动人的话:“占人谓秀色可餐,若绛仙者,可以疗饥矣。”(《南部新书》)“听其声可以解颐”,语本《汉书·匡衡传》“匡说诗,解人颐”之句。这两句是比喻人由另一个人的容貌、气质、声音引起的愉快舒适之感。后者可以发生于同性之间,而前者一般地说,只会发生于异性之间。这里自然全是指孔雪笠由娇娜的容貌、谈吐所引起的那种“色授魂与”的愉快之感。


不要认为作者说这番话只是就故事的情节随意地发表点感想,与故事的内容、意旨没有紧密的联系。它虽然是故事图画之外的声音,似是作者随感而发,实际上则是夫子自道作此故事之深层命意,起着点明题旨的作用。故事正是叙写孔雪笠与娇娜、松娘两个女子的两种关系,一为其“腻友”,一为其“艳妻”,着笔有浓淡轻重,态度有程度的差别,个中表现出明显的倾向性,一言以蔽之,“腻友”胜于“艳妻”。何以胜过?这里又补充说“色授魂与”——精神上的契合,心灵相通,胜于“颠倒衣裳”——单纯的性爱关系。这篇末的画外音,岂不正是对故事的意蕴做出的理性的表述!


照流俗的观念,特别是在道学先生看来,这篇末的画外音,似乎是不够庄重,有轻薄庸俗之嫌。实际上,它提出的是个很严肃的问题。在家长包办婚姻的制度下,严禁青年男女的自由往来,不允许私自传情,私订终身,合法的婚配只能是没有爱情的两性肉身的结合,“仅有的那一点夫妇之爱,并不是主观的爱好,而是客观的义务;不是婚姻的基础,而是婚姻的附加物”(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人们逐渐意识到家长包办婚姻的不合理,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幸的、枯燥的,于是文学中出现了为青年男女自由相爱、自主婚姻张目,与世俗的婚姻制度、婚姻观念抗争的主题。这篇故事表面上似乎不能归入那一类主题,而实际上却与之密切相关,它也是在显示缺乏完整爱情的婚姻的缺陷。这就是作者所谓“艳妻”不如“腻友”的实际含义。在这里,虽然孔雪笠与松娘的结合并非强制性的婚姻,但毕竟缺少孔雪笠与娇娜在一起时的那种“色授魂与”的愉悦感。照故事中表现的,这种愉悦感获自声、容两个方面,其中不只是容貌美丽引起的,还包括谈吐的旨趣,以及由此而表现出的性情、韵致所引起的,这实际上是提出了性爱——爱情的内涵,应包括“肉”和“灵”两个方面,也就是说,它不只是表现于肉身方面,也表现于精神方面,两者有联系,但精神方面是更为重要的,随着人类精神文明的发展,愈来愈是重要的方面。在这个故事里将“艳妻”和“腻友”相比较,是将正式婚配的两性关系和非婚配的两性关系做比较,颇近似现代的所谓婚外恋,这就正反映了当时缺乏爱情的婚姻的普遍性。作者蒲松龄本人就是这样:他与家长主婚的刘氏结成夫妻,双方各尽其夫妻的义务,白头偕老,但由于妻子没有文化,也存在着精神生活的巨大差异,他在外边结识了友人之小妾顾青霞,听她吟诗,为她选唐诗,同情她的不幸,精神上有了共鸣,感情的琴弦发生了共振。《娇娜》之作恐怕就是浸透着他个人的生活体验。他写出这种现象,岂不是意味着他对更美满的婚姻的憧憬:作为两性结合的婚姻,不能只是两个人的结合,夫妻之间仅有那么一点义务性的爱,还应当包括精神上、心灵上的契合,生活在一起彼此有“色授魂与”的愉快感。“艳妻”与“腻友”应当统一起来。


(原载《蒲松龄研究》200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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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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