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銮斋:中国史学话语体系建构中的“西方中心论”问题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59 次 更新时间:2022-06-01 23:50

进入专题: 话语体系   西方中心论   封建主义  

顾銮斋  


提要:建构中国史学话语体系需要突破“西方中心论”。而突破“西方中心论”,首先需要认识中国史学话语体系建构的现实基础,明晰“西方中心论”的传入历史,评估其存在的现状和突破的难度。无论“西方中心论”还是中国史学话语体系,都不单纯是理论问题,都与国家实力密不可分,因此,应将两者与国家实力的关系问题纳入突破和建构的思考。而由于“西方中心论”对中国历史研究形成了广泛而深入的影响与制约,体系建构应该在重新认识中西方历史的基础上进行。关于“西方中心论”的评价,我们应秉持一分为二的原则,对它的基本体系必须予以否定、解构、突破,直至颠覆;同时,也要肯定那些合理的、积极的、有价值的部分,将它们作为学术资源予以吸纳或利用,以助力我们的话语体系建构。

关键词:话语体系;西方中心论;封建主义;自我汉学化;自我批判精神


建构中国史学话语体系,需要解构和突破“西方中心论”,这是现在史学界的基本认识。问题在于,应该怎样认识“西方中心论”的传入,怎样评估其存在的现状和突破的难度,怎样摆脱它的羁绊以推进中国史学话语体系的建构?本文拟就这些问题做一探讨,以求对中国史学话语体系的建构有所助益。

一、话语体系建构的基础问题

本文的“中国史学”包括世界史。之所以将中国史与世界史合一,主要是考虑“欧洲中心论”是两者共同突破的对象,突破过程中需要相互为援,彼此助力,世界史需要中国史的支持,中国史也需要世界史的支持。由于笔者的研究方向是世界史,涉及的内容、使用的资料以世界史为多。

在中国史学界,突破“西方中心论”的意识应该主要形成于改革开放之后,在此之前,似乎还比较淡漠。这涉及话语体系建构的基础问题,所以,首先对此做一考察。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世界史研究,可按学术界习惯以改革开放的启动即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为界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改革开放前30年;第二阶段为改革开放后40年。在此基础上,学术界在第一阶段又有“文革”前17年和“文革”十年的称谓。这对中国史研究也许是必要的,但就世界史研究而言,在我们看来,似乎差别不大。前17年通过翻译苏联的十卷本《世界通史》等著作,引进了苏联世界史研究的理论和方法,“西方中心论”遂成为世界史研究的基本理论。“文革”十年虽然与苏联断绝了外交关系,但世界史研究基本上还是在“西方中心论”的框架中进行,似乎没有受到多少影响。

在第一阶段,由于新中国刚刚成立,世界史研究的条件非常有限,研究内容主要是解读马恩列斯等经典作家的著作,而成果主要是高校教材和数量不多的论文。虽也有学术著作出版,但数量十分有限。这一时期的教材,有些为正式出版,有些则为铅字印刷,但都用于大学历史系的课程讲授。

当时的教材编写主要是借鉴苏联的世界史研究。周一良、吴于廑主编的四卷本《世界通史》,便是在苏联十卷本《世界通史》的基础上撰写而成的,无论思路、框架,还是理论、方法、概念、资料等,都深受其影响。而苏联的世界史研究就是以欧洲为中心,十卷本《世界通史》正是这方面的代表作。由于新中国刚刚成立,我们的世界史研究还处在“一穷二白”的境地,研究资源只能从苏联“老大哥”那里引进。中国史研究因有较好的基础,状况可能好些,但基本理论方法也深受苏联影响,这方面应该与世界史类似。这便决定了“西方中心论”在中国历史研究中的地位。特别是当我们将这些教材分发给学生要求他们阅读学习并传授相关知识的时候,我们实际上不自觉地充当了“西方中心论”的“传播者”。

我们应该重视教材编写对“西方中心论”在当时中国学术界的影响。就世界史知识而言,当时学生的大脑还几乎是一张白纸,而就是在这个阶段,接受了“西方中心论”的历史教育。他们通过教材阅读学习,在自己的知识、学术上搭建了基本的框架,形成了世界史发展的基本认知,进而形成了自己的观念。而观念一旦形成,要想改变也就有了难度。如同求学阶段的学生,这一时期中国的世界史研究也处在求知阶段,面对新鲜的世界史知识拼命吸收,很少有批判意识。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西方中心论”便开始扎根于数代世界史学者的观念中,这决定了新时期话语体系建构的难度。

进入第二阶段,我国的世界史研究取得重大发展,在论文发表、著作出版、科研立项等方面,都取得了重大成就,特别是在研究领域,形成了许多新的方向,如环境史、医疗史、概念史、观念史、情感史、宪政史、财税史、东北亚史、太平洋岛国史、环地中海史等。这些方向填补了国内世界史研究的空白,标志着新时期世界史研究的重大发展。

如前所述,“西方中心论”在新中国初期主要是从苏联传入的。老一代历史学家虽有拒斥,但并没有影响它在中国学术界的传播。所以这一时期大学教材的编写,是以欧洲历史为中心。如果说“西方中心论”在这时的传播因具有间接的特点而在力度和强度上还比较有限,且因传入未久,还主要表现为理论体系框架、基本发展脉络、主要历史人物与事件、主要历史景观的展示,那么,随着改革开放的启动,大量的西方概念、范畴、观点、理论、方法、资料等便由欧美国家直接涌入国门,“欧洲中心论”遂得到充实与巩固,进而基础化、工具化、观念化了。这种涌入,由于在力度、强度,特别是在数量上已远非改革开放前的传播所能比拟,当然推动了中国世界史研究的快速发展,但同时也大大加强了“西方中心论”对中国世界史研究的控制,从而进一步提升了突破的难度。

改革开放的大门开启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力的增长,学术界开始意识到突破“西方中心论”的必要性。这首先表现为大学教材的编写缩减欧洲史的内容,增加亚洲史的篇幅。与此同时,中国史学主体性等问题也成为学术界备受关注的话题。许多学者对普世主义的历史叙事进行了理论反思,围绕奴隶制、封建制和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历史发展路线、中国史学叙事体系等问题展开了广泛讨论,这对突破“西方中心论”当然具有积极意义。但也应该认识到,所谓“突破”,还仅仅表现为在一些点上证伪了“西方中心论”的概念与观点,与颠覆“西方中心论”的理论体系还有很大距离。而要建构中国史学话语体系,当需重新设计中国史学的概念、范畴、发展路线和理论框架,这方面,学术界所做的工作还比较有限。由此可见,建构中国史学话语体系的基础还很薄弱,对此,我们应该有一个基本的认识。

二、突破“西方中心论”的现状评估

如上所述,随着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国力的提升,学术界意识到突破“西方中心论”、建构自己的话语体系的必要性。今天,改革开放40年过去了,历史研究中的“西方中心论”的现状如何呢?有学者认为,“西方中心论”的理论体系已经被“打散”或“破灭”。笔者觉得这一估计可能过于乐观。这是一个形成于18、19世纪、统治学术界长达二百余年的完整的理论体系,已经深深扎根于人们的思想观念中,仅凭学术界某些学者的文章和著作,恐还难以认定为“打散”或“破灭”。我们现在的学术体系仍然是西方人的架构,基本思路仍然是西方人的图式,基本认识仍然是西方“民主”、东方“非民主”。其中,虽然也包含一定的客观解读,并存在一定的恨铁不成钢的心理因素,但这些都与“西方中心论”不构成冲突。在笔者看来,这就是现代中国世界史研究的基本状况。而且,我们还应该了解“西方中心论”在思想界、学术界、知识界的观念中处于怎样一种状况。这些仅从出版物上还难窥全豹。我们已进入大数据时代,稍微探视一下微信群,就会感觉与上述作者所说的情况不同。我们应该充分估计“西方中心论”解体的难度,这样可能更有利于中国史学话语体系的建构。

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必须对突破“西方中心论”的难度有一个基本的认识。“西方中心论”是工业革命的产物,而工业革命的核心是科学技术的进步、生产力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生产力的提高使机器生产代替了手工劳动,引发了人类自新石器以来生产史的革命。机器生产推动了经济的腾飞和国力的强盛,实现了欧洲主要国家国际地位的提升和赶超。正是在此基础上,英法等国从与世界各国的对比中认识到可以控制世界了,于是依靠自己的富有和强大,建立了庞大的殖民体系。殖民体系的建立及其资源的利用,又进一步强化了“西方中心论”的物质基础。

“西方中心论”的形成以科学技术的进步、经济的富有和国力的强盛为基础。它的维持和演变仍然以科学技术的进步、经济的富有和国力的强盛为支撑。如果说工业革命发生后一直到20世纪初,欧洲的中心是英法,那么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这个中心变成了美国。美国之所以取代英国占据中心,首先因为它原来是英国的殖民地,与宗主国共享了工业革命的利好。更为重要的是,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通过移民,欧洲各主要国家以及世界其他国家的大量科技人员移居美国,不仅巩固了工业革命的基础,而且为后来的科技发展、经济富有和国力强盛的维持提供了条件。进入互联网时代,美国仍然引领世界的发展潮流,一直享受美元的霸权地位,扮演世界警察的角色。所以,今天的世界中心与其说是西方,不如说是美国。

既然科技、经济、国力等因素支撑了“西方中心论”的形成和维持,那么,讨论“西方中心论”的突破问题,就不能将这些因素置而不论。而所谓“突破”,便不单纯是概念、理论、方法、体系等的创建问题,也与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国力提升密切相关。由此,论及中国历史学话语体系的建构问题,也应该从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国力提升的角度进行思考。新中国成立已有七十多年,之所以现在才提出话语体系的建构问题,主要是因为今天的中国已今非昔比,在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国力提升等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国际地位也实现了相应的赶超,具备一定条件提出话语体系的建构问题了。但我们还应该承认,在科技、经济、国力等方面,我们与美国和西方一些发达国家之间还存在差距。正因为如此,相关中央文件和国家领导人的讲话仍然以“发展中国家”来定位当下的中国。这种差距要求我们在开展话语体系建构本身工作的同时,也要加快推进科技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和国力的提升。而当科技、经济和国力的进步、发展提升到一定的高度,中国历史学话语体系建构的基础条件也就形成了。而现在,欧美国家的科技、经济仍居世界前列,由此更可见突破“西方中心论”的难度。

同时,我们还必须正确认识“西方中心论”存在的现状,正确评估我们的“突破”现在达到了怎样的程度。回溯人类历史,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后,因其具有的关注度和影响力,总要引起人们的思考和讨论。而思考、讨论的结果,便是相关概念、范畴、理论和方法的创建与形成。工业革命即属此类事件,一经发生,便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思考和讨论,进而在欧洲思想家、人文社会科学家群体中形成了一种“一览众山小”的傲视他国的至上感。由于感受了国力的强大和国际社会话语权的控制力,他们认为可以建立自己的人文社会科学的全球体系了。于是,在条件有限、特别是资料稀缺的状态下,开始了大规模的知识生产,“西方中心论”的建构便由此展开。知识生产的对象起初是近东、北非,继而是中东、南亚,然后是远东地区。形成的知识体系包罗万象,从民俗文化、历史传统,到种族环境、素养理念、建制体制等,可谓无所不包。关于国家政体问题,虽自古希腊以来已有不少研究,但比较而言,工业革命时代的著述似更具指向性。孟德斯鸠、伏尔泰等启蒙思想家,不仅论述了民主、专制等概念,而且限定到一定的地区和国家。

在这些概念中,有些因刚刚提出或形成,在同时代的东方包括中国还缺乏相关知识;有些在这些地区和国家则早已形成,但内涵不同,例如民主,在古代中国,是指民之主,民之主宰,与西方的解释几乎相反。关于东方特别是中国古代的政体问题,他们使用了“专制”概念。作为一个词汇或名词,专制在中国古代文献中也早已出现,但内涵不同。在古代中国,意指权力的行使,主要用于君王治国理政,而这种治理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符合天道的。在18世纪的欧洲,专制则是一个贬义词。孟德斯鸠认为:“专制政体的性质是:一个单独的个人依据他的意志和反复无常的爱好在那里治国。”“在专制的国家里,政体的性质要求绝对服从”,“绝无所谓调节、限制、和解、条件、等值、商谈、谏诤这些东西……人就是一个生物服从另一个发出意志的生物罢了”。由于地理环境的原因,亚洲是“世界上专制主义……已经生了根的……地方”,土耳其、波斯、印度、俄罗斯、中国等都实行专制政体。在这里,国家的法律是专制君主个人意志的反映,统治的原则是“恐怖”。孟德斯鸠还从文字、礼教、土壤、疆域、风俗等多个方面分析了中国人何以适应于专制统治的问题。伏尔泰也涉及了中国的制度。在早期,他对中国的制度文化还是歌颂的,特别是对孔子崇尚有加。但后来,他的观点发生了变化,说中国停滞不前,中国人缺乏智慧。在孟德斯鸠思想观点的基础上,尼考拉·布朗杰出版了《东方专制制度起源》一书。魁奈则以伏尔泰的思想和著述为基础,撰写了《中国的专制制度》一书。后来,狄德罗、赫尔德、黑格尔、穆勒、兰克等一大批思想家、人文社会科学家,在此基础上又进行了充实与扩展,这一知识生产和“欧洲中心”遂形成了庞大的理论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一方面是欧洲:进步、发展、至上、理性、民主、自由、文明、富足、处于“世界历史”的中心;另一方面是东方:停滞、落后、低下、愚昧、专制、奴性、野蛮、贫穷、自私、处于“世界历史”之外。

随着工业革命信息的传播,特别是在西方坚船利炮的攻击下签署丧权辱国的条约后,清政府不得不走出“天朝上国”的迷梦,面对西方发展强大和中国落后挨打的现实。为什么会形成这样的局面?中国是文明古国,为什么会被后发的西方超越?应该怎样解决落后挨打的现实问题?于是,时代精英发出了“睁眼看世界”的呼声,并由此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方法:首先是“师夷长技以制夷”的自救运动(1861—1895年),继而是对新文化运动的旗帜“德先生和赛先生”的崇尚与传播。随着向西方学习浪潮的形成,“西方中心论”也就进入了国门。

需要说明,这个时代的精英是以学习的心态接受“西方中心论”的。他们想了解工业革命和欧洲强大的现实。工业革命是怎样发生的?欧洲经济发展赶超的原因是什么?有哪些值得中国学习和借鉴的经验?欧洲人是怎样看待中国人和中国历史文化的?如同一群求知若渴的少年,在他们的眼里,来自欧洲的知识都是新鲜的正确的,于是,“西方中心论”进入了他们的知识储备,随着时间的推移融入了他们的观念之中。对于自己的制度文化,他们也进行了反思和检讨。胡适即认为:“我们必须承认自己百事不如人,不但物质上不如人,并且政治社会道德不如人。”陈序经说:从物质生活、工、农、商业、政治、教育、科学、交通等方面看,我们都不如人家,而西洋文化是世界文化的趋势,西洋文化就是世界文化,你如不适应这一趋势,就只能坐以待毙。须知,胡适、陈序经等都有长期的国外留学经历,对国外有深入了解,他们对中西历史文化做了细致的比较和深入的思考后才得出了上述结论。

在此基础上,新中国建立后,“西方中心论”又通过苏联史学进一步传入,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以后,随着西学资料的海量涌入,几乎可以说“西方中心论”完整的理论体系已在中国建立起来。这方面,前文已经论及。

接下来便是自我东方化或自我汉学化了。这里首先需要说明“西方中心论”、东方主义、汉学主义、自我东方化、自我汉学化几个概念及其关系问题。关于汉学的概念,有学者认为,汉学与东方学不同,在其形成早期,不具有政治或意识形态性质。但后来,启蒙思想家添加并强化了意识形态指向。而我们的讨论,主要限于18世纪以后,即“西方中心论”形成、传播的阶段,与此之前的汉学关系不大,所以早期汉学是否有意识形态性质并不影响我们对自我汉学化的认识。关于东方主义、汉学主义与“西方中心论”的关系,在我们看来,它们同属一个体系,或者说是一个建构的两个方面。因为要突出欧洲的国际地位,就必须贬低世界其他地区和国家,所以就有了东方主义和具有意识形态指向的汉学主义。既然属于同一建构,它们的相似性就是显而易见的:“西方中心论”是一种知识生产,同时是一种知识生产的实践理论,东方主义、汉学主义也是一种知识生产,同时也是一种知识生产的实践理论。在这一建构中,“西方中心论”是知识生产的基本目标,东方主义、汉学主义则是在“西方中心论”的控制或制约下按照它的设计运行。随着“西方中心论”的传播,东方主义、汉学主义也随之传入东方和中国。随着时间的推移,东方人或中国人也就逐渐适应了西方的价值、理念和思路,而最终形成了自身的东方化或汉学化,这在学术群体和知识群体中是显而易见的。“西方中心论”是欧洲人根据自己的历史和认识设计、创造的话语,是以欧洲或西方为中心认识世界历史的理论。“西方中心论”形成后,由于没有其他理论可供借用,无论西方学者还是东方学者,只要编写世界史,都只能借用这一理论。东方诸国必须通过“东方主义”来认识世界和自身,必须在“西方中心论”的控制下书写自己的世界史。中国人接受了汉学主义,以汉学主义认识自己的历史,也形成了文化上的无意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部分学者认识到,以“西方中心论”撰写的世界史并不是真正的世界史,但直到今天,即使是以破除“西方中心论”为己任的全球史,仍然没有摆脱“西方中心论”的影响。相对于“西方中心论”,东方主义、汉学主义又有一定的独立性,所以要建构中国历史学话语体系,在突破“西方中心论”的同时,同样需要突破东方主义和汉学主义,而且这种突破较前者可能更具难度。

进入自我汉学化阶段,关于“西方中心论”的认识就更加复杂了。如上所论,随着改革开放,有关西方的信息资料较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多地涌入国门。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从概念、范畴、理论、方法,到思路、框架、理念、体系等,西方元素几乎占据了国内学术的方方面面,而学者群体,无论专业还是方向,也就大多在学习、推崇甚至膜拜西方学术。更重要的是,正是此时,中国开始了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在世界历史上,现代化建设是以工业化为基础,在当时也只有西方发达国家完成或实现了现代化。在这种情况下,中国要想建设现代化,就只能而且必须向西方学习。由此即可以想见,有关西方的信息资料在中国学者心目中的价值和意义,以及西方发达国家在知识人心目中的地位了。因此,“西方中心论”也就在中国学术研究中进一步扎根。于是,在西方历史文化的比照下,中国学者继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又开始了对本国历史文化的反思和检讨,而且在深度和广度上远非五四运动可比。这样,对本国历史文化的评价也就具有了自我汉学化的特点。西方学者关于中国历史文化形成的概念如民主、专制,也就为学术界广泛接受,并以此来定性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制度;提出的问题如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期延续、中国封建社会的城市、中国资本主义萌芽、李约瑟难题、四大发明的定性、中国是否有哲学等,也就成为国内学术界广泛讨论、经久不衰的话题。

当然,所谓自我汉学化并非指中国学者人人如此,有的学者特别是有的中国史学者可能未受或少受时风所扰,仍然沉潜于自己的研究。但这样的学者太少了。有的学者基于民族情感或意识形态立场也许会产生一定的警惕性,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由于“西方中心论”业已本土化,他们可能难以将本土因素与西方因素区分开来,因而无法将西方因素排除在外,甚至在研究过程中集体无意识。但重要的是还同时存在这样一个群体:“西方中心论”在他们的心目中一直居于重要地位,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认为现在还没有新的理论或体系能够取代,其中关于西方历史文化和中国历史文化的很多认识都是符合客观实际的。这个群体在量上可能大于前两个群体,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自我东方化和自我汉学化的程度与现状。

更大的难度还在于工业化和现代化理论的创建问题。历史研究只能以既定的史实为基础。可是关于工业化和现代化,除了西方发达国家,世界其他国家大多还没有完成,甚至还没有开始。因此,要研究这些国家的现代化还不具备条件,而只能借用完成了工业化、现代化的欧洲模式与未完成工业化、现代化的非欧国家进行比较。这就难以形成完整的理论,而且仍然以欧洲的经验评说非欧国家的事实。现在的人文社会科学只有“西方中心论”一种理论体系,这种体系大到人类历史的线性发展观、现代化理论,小至自由、民主、平等、法治等概念,都是西方历史的产物。我们既缺乏从本土历史文化资源形成的概念、框架、理论、方法,也缺乏从自身看世界的理论和模式。这样,在工业化和现代化的道路上,就无法说明在向西方学习之前我们自己的有别于西方的工业化道路,从而无法摆脱“西方中心论”的羁绊。另外,还必须承认,有的非欧国家虽然历史悠久,但对自己历史的研究还很不充分,到现在为止,还远没有自己的体系。基于以上原因,我们目前可能还难以建立起取代“西方中心论”的理论体系。

综上所论,“西方中心论”是一个在19世纪末开始引进,经过多代人的传承、扩展,在我们的史学研究中已经基础化、工具化、观念化的知识理论体系。对这样一个我们正在使用的体系和据此形成且具有一定独立性的东方主义、汉学主义进行突破,其难度是显而易见的,这可能需要几代人甚至多代人的努力。对此,我们应该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三、重新认识中西方历史的必要性

由于中西方历史研究都深受“西方中心论”的影响,中国史学话语体系就必须通过重新认识中西方历史来建立。20世纪80年代,马克垚出版专著《西欧封建经济形态研究》,在史学界发出“重新认识西欧封建社会”的呼声。今天,在突破“西方中心论”、建构自己的话语体系的大势下,我们更应该强调“重新认识”的必要、意义和价值。通过重新认识中西方历史,解构、摒弃西方那些缺乏客观性的概念和理论,依据本土资源,提出新的概念和理论,建构自己的话语体系。

一般说来,书写的历史与实在的历史在客观性上存在差距,古今中外,无不如此,即使以客观主义为撰史原则的兰克史学,也无法突破这一格局。而18、19世纪以来的欧洲史,是在“西方中心论”的设计下形成的,与客观历史的距离更大。中国史的情况可能好些,但因为受“西方中心论”、自我东方化和自我汉学化的羁绊,与客观历史的距离也比较大。由此,即可见重新认识的必要性。由于“西方中心论”对中国历史研究的影响具有涵盖性,我们的重新认识也应该具有全面性,而不能局限于某些领域。在重新认识的过程中,应注意剥离欧洲史学家的思想意识,剔除他们先入为主的指导理念和预设前提。这样,通过重新认识,就可以解构和摒弃“西方中心论”中那些缺乏客观性的概念、理论,提出自己的概念,建立自己的体系。当然,重新认识的工程太大,困难太多,但不进行这样的认识,所谓“突破”,效果就肯定是有限的。

实际上,学术界对中西方历史的重新认识很早就已开始,只是那时还缺乏组织筹划,所谓重新认识,主要是学者个人的行为,分散独立,不成系统,加之当时的国力不强,地位不高,在国际学术界的影响还很有限。

首先看关于中国历史的重新认识。改革开放以来,许多学者对普世主义的历史叙事进行了理论反思,围绕奴隶制、封建制和中国资本主义萌芽、中国历史的发展路线、历史学体系的建构等问题展开了广泛讨论。例如,罗荣渠提出“一元多线”历史观,认为五种生产方式的单线发展图式违背了马克思的原意。中国历史的发展路线不同于西方。黄现璠主张在中国古代史研究中以“中国中心观”替代“西方中心观”,认为“中国历史应重新分期”。许多学者则各从自己的视角对中国历史进行了分期。田昌五将中国历史划分为三个时代:洪荒时代、族邦时代和以周期性循回演进为特点的封建帝国时代。张金光划分为邑社时代、官社时代、半官社时代、国家个体小农时代。冯天瑜划分为封建时代、皇权时代、共和时代。晁福林划分为三种社会形态,即氏族、宗法封建和地主封建。王震中、叶文宪等学者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显然,上述学者已经致力于对中国历史的重新认识了,这对“西方中心论”当然会产生一定冲击,对中国史学话语体系建构也有一定意义。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在这种重新认识过程中,他们所使用的概念、框架、理论、方法基本上还是西方的,较少由中国学者原创。例如,封建、专制等,在多数学者的笔下,仍然是西方的概念。另外,上述学者的认识多为个人之见,很多存在争议,有些还不够成熟。这就必然会影响对“西方中心论”的突破和中国史学话语体系的建构。

其次看欧洲史。国内学术界对欧洲史的重新认识在改革开放初期已经开始。胡钟达探讨了古希腊罗马奴隶制和欧洲封建制的关系问题,对欧洲史的传统分期提出质疑。他仔细考察了古希腊罗马和封建社会前期的生产力构成、奴隶人数等,认为:从生产力的角度说,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没有多大区别;在奴隶人数上,奴隶社会的奴隶并不多,封建社会的奴隶也不少。既然如此,就不应该将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划分为两个历史阶段、两种社会形态。胡钟达的结论与许多西方学者的认识是基本一致的,关于奴隶人数,西方学者一般也认为中世纪初期较罗马帝国晚期多。这就说明,欧洲史的传统分期的确存在问题。那么,欧洲封建社会应该从何时开始?或者,是否需要创建新的概念促进这一研究?这些问题都还需要进一步探讨。而问题的解决,对于“西方中心论”中的古典时代和封建社会的概念与理论都将具有解构的意义。

关于欧洲封建制度,我们更应该强调重新认识的意义。对于“西方中心论”的一般批评,主要是指它以欧洲为中心编纂世界史,以偏概全,忽略了亚非拉等应有的历史地位。我们的研究则应该在批评这种编纂理念的同时,深入欧洲封建社会史的深处,直接揭示欧洲历史书写存在的问题,这对于“西方中心论”显然具有更强的解构意义。

在重新认识欧洲历史的过程中,我们应首先注意解构与摒弃那些缺乏客观性的概念,这里以封建为例做些分析。封建或封建主义的概念是在17世纪提出来的,其主要元素如封臣制、封土制、农奴制、庄园制、城市等,主要是德国史学家、法学家从法学上定义的,与历史实际存在很大差距。后来随着史料的增加和研究的深入,人们才认识到这种差距,所以,很多史学家并不认同这些概念。梅特兰说,作为一个概念,封建主义只是一个复杂社会的一种社会成分,而且还不是最具特色。依附关系以及由此产生的土地占有在这时是存在的,但不能因此称之为封建时代。应该提出一个概念,涵盖一大片区域,包括法兰西、意大利、德意志、英格兰等国,从8、9世纪到14或15世纪。而封建主义则无法囊括这么多的内容和这么长的时间。波斯坦认为,德国法学家是欧洲中世纪经济史研究的先驱,他们生活于19世纪早期,经历了解放农民的斗争,并从中获得灵感,直接影响了他们笔下的中世纪农民地位变迁史的研究。英国中世纪经济史的奠基者都是德国法学家的追随者,他们继承了德国法学家的学术传统,于是也将英国中世纪农民地位的变迁史变成了丧失自由之后再获取自由的历史。在波斯坦看来,必须将农民的经济地位与法律身份区别看待,而且,农奴不是农村中最贫困的群体。关于庄园,其概念主要来自9世纪大修道院庄园的个案,而这类庄园数量有限,不具有一般性或典型性,也难以反映历史实际,所以有学者主张9—11世纪的土地制度史应该重写。

进入20世纪晚期,西方学者关于封建制度的研究更加深入。很多学者认为,封建主义的概念是法学家建构的产物,这种建构早在中古时期已经开始。1994年,苏珊·雷诺兹出版《封土与封臣》一书,对封建主义的概念进行有力的解构。作者认为,传统观点严重夸大了封君封臣制的重要性和普遍性,将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简单归结为封君封臣关系,必须进行重新考察、认识和概括。关于封土,12世纪之前的地产大多为自主地,而非分封所得。12世纪之后才具有了封建属性。作者分别考察了法兰克、法兰西、意大利、英格兰、德意志等王国的历史,认为在法兰克王国,国家并非通过个人关系进行统治,相反,民众对国家和王权都有很高的认同感。所谓采邑,这时还没有影响土地的自主性质。在法兰西,封土与封臣结合一直被视为9—11世纪古典封建主义形成的标志,事实上,这时两者之间并没有联系,直到12、13世纪,这种联系才得到发展。但16、17世纪的法学家却将这时的概念推前至加洛林时期甚至更早,因此误导了后世的历史研究。在意大利,相关认识也都与后来法学家的设计密切相关,历史的虚构在12、13世纪已经开始。英格兰在诺曼征服前还没有采邑的概念,军事义务由贵族和民众负担,地产也都是自主地。诺曼征服后,法兰西的封土概念才开始传入,但传入后内涵仍有别于法兰西,是可以继承的地产。被视为封建制度重要特征的军事义务,也远非学界强调的那样重要,而且在13、14世纪就演变为契约关系。在德意志,传统观点认为封建制度的特征是王权弱小和国土割据,但文献表明,封君封臣制在12、13世纪才开始传播,充分发展则是14世纪之后的事情。此书出版后,引起了强烈反响,甚至可以说产生了颠覆效应,以至于许多学者著文使用“别了,封建”“封建主义的死亡”“我们已经不再相信封建主义了”等表述,进而形成了弃用封建主义概念、以领主权替代封建主义的趋势。

既然主要元素与历史不符,“封建主义”或封建制度作为欧洲历史发展一个独立阶段的时代概念的客观性也就可想而知了。欧洲如此,亚非拉的历史就更不必说。18、19世纪的西方历史学家对亚非拉包括中国的了解还非常有限,他们主要是依据传教士、商旅家的记录进行著述,而这些记录很多都是道听途说。这样,把这一概念用于世界历史的一个独立发展阶段,问题也就更加突出。

欧洲历史发展图式中的封建主义、封建社会或封建制度的概念如此,中世纪与文艺复兴呢?文艺复兴是欧洲历史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作为概念,最早由这个时代的人文主义者提出。为了突出复兴的历史地位,他们同时提出了“黑暗时代”“中世纪”等概念。学术界普遍认为,“黑暗时代”的最早提出者是被誉为“文艺复兴之父”的第一位人文主义者彼得拉克。他将14世纪以前的欧洲历史分为两个阶段:西罗马帝国灭亡前为第一个阶段,即古希腊罗马时期;西罗马帝国灭亡后至他生活的时代为第二阶段,即“黑暗时代”。在他看来,罗马的拉丁语、艺术和文化都是欧洲历史的精华,应该予以恢复,而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后的历史则不值得研究。继“黑暗时代”提出后,另一位人文主义史学家比昂多于 15 世纪又提出了“中世纪( the middle age )”的概念。他把 5—15 世纪的欧洲史称作中世纪,认为古典时代是文化发展的一个高峰,他生活的时代是文化发展的另一个高峰,介于两者之间的长达一千年的历史,是欧洲文化史的“空白”,是一个“黑暗时代”,没有取得什么成就,所以称之为“中世纪”。上述概念提出后,得到了人文主义者的普遍赞同。17 世纪末,德国史学家克利斯托弗·凯列尔在《通史》中借用了这一概念,用于人类历史的分期,于是就有了古代、中世纪、近代的划分。进入 18 世纪,中世纪的概念更得到欧洲历史学家的普遍采用。

关于封建社会的文化成就,彼得拉克的“黑暗时代”和比昂多的“中世纪”显然远离了客观的历史。早在8世纪,欧洲大陆已有古典文化的复兴运动,只是范围和规模小些,学界称之为加洛林文艺复兴。之后,又有了12世纪的复兴运动(1050—1250年),论规模与成就,这次运动已远超加洛林时代,所以学界又将这次运动称为12世纪文艺复兴。这两次复兴,在拉丁语改进、古代建筑修复、古代典籍保护、绘画、音乐、教育发展等方面都取得了重大成就。可以说,没有这两次复兴,意大利的文艺复兴是难以想象的。另外,在文化进步、经济发展、制度革新等方面,封建社会也取得了重大成就,如建立了大学、孕育产生了资本主义萌芽、制定颁行了《大宪章》文件等。关于资本主义萌芽,人文主义者也许还没有这样的概念。可是《大宪章》文件,作为时代精英应该是了解的,起草者为著名的教会学者、坎特伯雷大主教斯蒂芬·兰顿,基本精神恰恰就是以人为中心。可是许多人文主义者却认为,西罗马沦陷以来的变化与事件不值得研究。对我们来说,重要的是文艺复兴的概念。作为概念的提出者,提出后予以推广使用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进入现当代,五六百年过去了,为什么还在传承和使用这个概念呢?

历史书写存在一个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问题。作为主体的作者,总是要对作为客体的史料做出选择。这种选择可有多种情况,其一是按作者的选题或主题,理应涵盖某一阶段的历史。文艺复兴应属此类。“复兴”的对象是古典文化,“复兴”的参照是西罗马帝国灭亡以迄人文主义者生活时代的千年史。按文艺复兴的表述,这段历史内没有复兴,所以他们自称为复兴。这样,在人文主义者的笔下,文化或文艺信息几乎全是这个时代复兴的信息。而形成的文本,也就必然将非文艺复兴时代的复兴信息予以掩盖或屏蔽,以至于整个中世纪都是黑暗的了。所以,在学者的印象里,文艺复兴的产生给欧洲历史带来了跳跃性发展,使处在黑暗中长达千年之久的欧洲突然间阳光普照。此外,这种现象的形成还与当时人文主义者的夸张炒作和后来“西方中心论”的设计构建密切关联。在相关知识生产的过程中,他们一方面高度渲染文艺复兴的历史成就,另一方面又极力贬低中古时期的历史地位,而贬低了后者,也就抬高了自己。加洛林时代和12世纪对古典文化特别是古罗马文化复兴的成就明明具有划时代意义,他们却视而不见。这样,这些炒作和建构一经形成文字写入文本,作为知识的消费者,便必然认为这就是客观的历史了。

我们不否认文艺复兴在人文社科等领域取得的重大成就,不否认人文主义思想的创新性及其对欧洲历史乃至人类历史发展的重要意义,但“复兴”的表述存在问题。按传统史学的界定,14—16世纪文艺复兴运动之后,一直到19世纪中叶,随着历史资料的挖掘整理和学术研究的扩展深入,法国学者让-雅克·安托万·安培才提出加洛林文艺复兴和12世纪文艺复兴的概念。其后,特别是12世纪文艺复兴的概念,经过多代人的努力,到20世纪初期,美国学者查尔斯·霍默·哈斯金斯以《十二世纪的文艺复兴》为题出版专著,才最终使其成型,并为学术界所接受。由于此前意大利文艺复兴早已将包括加洛林和12世纪的复兴在内的中古历史投入黑暗,以至于很多人认为,意大利的文艺复兴就是欧洲历史上“唯一”的复兴。但在今天,虽然文艺复兴的概念已经普及化,许多学者仍然认为文艺复兴在当时的实际影响是有限的,引起的变化仅仅惠及欧洲的极少数人,大部分人的生活相对于中古时期基本没有变化,因此不承认文艺复兴是一个重要事件。有学者甚至认为,这个时代较中世纪还要落后,而且具有一定的破坏作用。例如拉丁语,本来在中古时期获得了很好的发展,但由于人文主义者痴迷于古典拉丁,认为中古拉丁与古典拉丁两相抵触,于是终止了拉丁语的自然进化。另有学者研究了当时的经济与科技状况,认为文艺复兴使经济发展趋于萧条,使科技进步速度放缓。哈斯金斯则说:“历史的连续性否认前后相连的时代间存在如此明显、强烈的反差,当代的研究也告诉我们,中世纪并非曾经想象的那样黑暗和静止,文艺复兴也不是那么光明和突然。中世纪展示着生命、色彩和变化,对知识和美好的渴望与追求,以及在艺术、文学和社会组织方面的创造性成就。意大利文艺复兴是以类似的运动——即使规模小一些——为先导的;的确,它如此自然而然地来源于中世纪,以至于历史学家们对于它什么时候开始并没有达成共识,有人干脆弃而不用15世纪风格(the Quattrocento)的文艺复兴这一名词,甚至否认存在这样的复兴。”上述学者的观点对于我们建构中国史学话语体系应该有一定的启示意义,理应引起我们思考。这里讨论文艺复兴的概念问题还只是点到为止,在话语体系的具体建构中,则需要进行深入的考据和研究。

关于专制、专制主义、东方专制主义问题,西方早在启蒙运动时期已经形成了这样的观点:西方是民主的、自由的、法治的;东方是专制的、奴性的、人治的。这一观点较早见于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后经黑格尔、密尔、赫尔德、魏特夫等人的传播,逐渐形成“定论”,并在国际学术界得到普及。前也已论及,启蒙运动和德国古典哲学的学者对东方和中国历史的了解非常有限,限于当时的条件,很多内容都是通过道听途说的材料写成的。但作为引领世界经济、科技的发达国家的学者,他们是知识的生产者,一经将关于东方和中国的历史信息形成文本,作为知识消费者的非欧国家,便只能接受他们的观点了。于是,东方专制主义的定性也就被普及化和国际化了。

那么,历史的真相究竟如何呢?怎样才能回归或接近历史实际?关于专制主义和东方专制主义问题,国内学术界也早有研究。改革开放初期,即被作为重点写入了大学世界史教材,认为西方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末期都曾形成专制制度,如亚历山大帝国、罗马帝国、英国的都铎王朝、斯图亚特王朝,法国的波旁王朝、西班牙等。这也是学术界的一般观点。后来,国内学术界又专就魏特夫的《东方专制主义》展开讨论,并出版了论文集,遂使这一问题获得了更深入的研究,且基本上形成了共识。问题在于,我们使用的概念,如民主、专制、封建主义、专制主义、东方专制主义等,都是西方的概念,而专制、专制主义、东方专制主义在某种程度上也都是西方的预设。使用西方的概念、理论,却又想否定、突破它们,这就决定了突破“西方中心论”的难度,而突破的效力也就可想而知了。

马克垚的《古代专制制度考察》一书,对专制的概念进行了重新认识和定义,赋予其新的内涵。他认为,专制主义在古代的存在有其必然性,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一种进步,这表现为国家、社会比较稳定;割据势力受到限制;人民生活相对安定;农工商具有更好的发展环境;文化教育事业得到保障支持;政府能够举全国之力办大事,如举办大型工程等。在性质上,专制主义不是无限王权,而是有限王权,受到法律、习俗、官僚机构和各种社会力量的限制。只有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才会出现不受约束、不受限制的权力,这与政体关系不大。在这种政体下,君主享有独断权力,有时也造成消极后果,造成很大破坏,这在评价时也必须注意。如此,自己的概念形成了,西方的概念也就可以摒弃了。在提出新的概念的基础上,马克垚考察了古代罗马、中古西欧、中国、俄罗斯等国专制制度的历史,并概括了各国的特点,形成了自己的体系。他的专著,也就成为迄今为止突破或摆脱“西方中心论”的为数不多的专著。这样,通过客观历史的透视,对更多的西方概念、理论进行重新认识,我们的建构自然会对“西方中心论”的理论体系形成进一步解构,从而在更大程度上对“西方中心论”造成突破。

在证伪、解构、突破“西方中心论”的同时,我们还须依托本土历史,从世界史的角度,相应提出自己的概念、设计自己的框架、建立自己的理论。在此基础上,完成自己的组建,形成我们的话语体系。这方面,中国史学者已经提出了民本、礼制、天理等概念。接下来,应该从世界史的角度进行思考,如何完成这些概念与世界史的接轨。如上所论,在历史发展图式等方面,很多学者已经提出了自己的思考和设想,这些都是建立话语体系的重要资源。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在此基础上,在加深研究的同时,将这些资源系统化。当提出的概念和理论达到一定的密度、形成一定的系统、全方位覆盖中西方历史时,所谓中国史学话语体系也就建构完成了。

四、应注意的问题

中华文明为人类文明的进步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我们的话语体系自然要对传统文化的精华和优长予以浓墨重彩,特别是对西方文明的发展作出的贡献,如印刷术、造纸术对文艺复兴及其传播的贡献、指南针对地理大发现的影响等大书特书。与此同时,也要把“欧洲中心论”对中国历史文化的掩盖抹黑予以清理复原,驳斥那些缺乏历史依据的评论与观点,如孟德斯鸠、黑格尔等对中国制度文化的恶评,赫尔德、艾默生等对中国人的丑化等。这是构建中国史学话语体系的基本目标,无须多议。

在对传统文化进行浓墨重彩的同时,也要注意避免受民族主义情绪的干扰,掩盖过去的不足,对传统文化作出缺乏客观性的评价。学者是知识的生产者与传播者,民族主义情绪一旦介入生产过程形成文本,就必然带来后患。在历史文化领域,民族主义的兴趣所在,不仅是本土历史文化的亮点,也包括许多负面的内容,特别是在“西方中心论”面前,情况就更是如此。结果,就可能对负面的内容作出不恰当的评价,甚至正面化。如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期延续,只要与西欧国家如英国的历史做一简单比较,中国中古后期发展的缓慢也就显而易见了。可是许多人认为历史实际并非如此,特别是在弘扬传统文化的大背景下,中国历史似乎处处阳光明媚,鲜花盛开。诸如此类的问题,都是建构中国史学话语体系绕不开的话题,都应该给出客观的评价。

因为我们所做的是历史研究,历史研究就必须坚持客观原则。掩饰传统文化的不足和缺陷,写出来的历史就肯定不是客观的历史,而且也得不到国际史学界的认同。另外,不要以为将过去的不足置于话语体系之中就影响了建构的力度。恰恰相反,客观评价过去的不足或缺陷,更能反衬今天的成就,进而汲取历史的教训,推动未来的发展。否则,就会重蹈历史覆辙,付出更多代价。总之,我们必须正视传统文化的不足和缺陷,不能因为西方人曾予恶评、讥笑,就将这些不足和缺陷加以掩盖和修饰,甚至把它们说成优长。

同时,评价西方历史文化,特别是“西方中心论”的理论体系,也要秉持客观原则,忌受民族主义干扰。在我们看来,“西方中心论”入传中国后,所起的作用并非都是负面的,也助推了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正如中国的四大发明西传推动了欧洲文明的进步、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通过改革开放引进国门推动了中国科技和经济的发展一样,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的人文社会科学也得益于西方先进的理论方法而获得了发展。在这里,学科方向有异,但道理没有不同,都推动了落后一方的进步与发展。否则,所谓开放、交流、引进,也就没有多少意义了。应该说,没有西方人文社会科学的理论、方法的借用、吸收,改革开放以来的人文社会科学可能就发展不到今天的水平。这方面,我们也应该做出客观的评价。

前已论及,“欧洲中心论”是欧洲思想界、学术界基于工业革命的发生于18世纪以来形成的理论体系,其中蕴含了许多有价值的因素,例如发展理念。发展理念原本是欧洲传统文化的重要构成,正是在这一理念的作用下,欧洲产生了近代自然科学,并在此基础上产生了工业革命。作为工业革命的结果,“欧洲中心论”自然也包融、传承了这一理念,因而进一步推动了工业革命的传播和欧洲历史的发展,其中的价值值得我们借鉴和吸收。作为突破的对象,我们对“西方中心论”的评价应持一分为二的原则,对它的基本理论体系必须持否定立场,予以证伪、解构、突破,直至颠覆;同时,也要注意存留、吸纳那些合理的、积极的、有价值的部分,把它们作为学术资源加以利用,以助力我们的话语体系建构。

谈历史研究的客观原则和民族主义情绪的干扰问题,自然会引出另一个话题,这就是中西历史文化中的自我批判精神。自我批判精神是西方历史文化的突出特点,但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春秋战国时代的百家争鸣、历代学人对儒家学说和专制皇权的批评、批判等即体现了这种批判精神。近代洋务运动、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师夷长技以制夷”“德先生和赛先生”也表达或隐含了对传统制度文化的否定性评价。民国时期,在反思批判的基础上更诉诸实践,《大清民律草案》即引进了罗马法因素,以助力国家立法。关于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期延续问题,中国近现代史上曾展开过多次讨论,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后,形成了经久不衰的讨论热潮,这无疑是传统文化自我批判精神的更典型的表现。

自我批判精神是经济发展、制度革新、文明进步的重要条件。缺乏自我批判精神,就必然使社会进步、历史发展受到不良影响。作为传统文化自我批判精神的具体表现,批评、论争,无论在学术上,还是在政治上,都具有重要价值,都值得积极评价,应该引起学界的重视,在中国史学话语体系中赋予其一定的地位。

结语

综上所论,“西方中心论”在五四新文化运动期间始入国门,改革开放前进一步传入并开始扎根,改革开放后随其构成因素的海量涌入,深植于中国历史研究,进而基础化、工具化、观念化。由此,即可见突破“西方中心论”的难度。而且,“西方中心论”不单是一个理论体系问题,它以国家实力为基础,在国家实力的支持下完成建构并维持运行。同理,中国史学话语体系建构也不单是理论体系问题,同样以国家实力为基础。这方面,我们与西方发达国家还存在差距,这也在某种意义上说明了突破的难度。不止如此,我们的学术研究中还存在自我东方化和自我汉学化问题,而祛除自我东方化和自我汉学化,可能较突破“西方中心论”更具难度。此外,还存在工业化和现代化理论的创建等问题。现在世界上只有西方发达国家完成了工业化和现代化,也只有“西方中心论”一种历史理论体系,因此要研究这一问题,只能以西方的经验评说非西方国家的事实。这类问题的存在也加大了突破的难度。由于“西方中心论”对中国历史研究的影响广泛且深入,我们应该对中西方历史进行重新认识,依据客观历史特别是本土资源,解构和突破“西方中心论”的理论体系,在国力提升的基础上,建立起自己的史学话语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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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史学理论研究》2022年第2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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