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培元:论中国传统的情感哲学

——《蒙培元全集》第七卷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43 次 更新时间:2022-05-14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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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培元 (进入专栏)  


凡是从事中国哲学研究的人现在几乎都承认,中国传统哲学是以人为中心的哲学,不管叫人本主义,还是叫人文主义,总是以人的存在、价值和意义为主题而展开讨论的。在中国传统哲学看来,人的精神存在是知情意的统一,是整体的存在,但是在知情意之中,传统哲学最关注的是情而不是知或意,就是说,情感因素在传统哲学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或者说传统哲学具有强烈的情感色彩。从比较哲学的角度看,西方哲学是理智型哲学,而中国哲学则是情感哲学。这个结论不是任意得出的。

这并不意味着传统哲学不讲知,它也重视知,它也是“智慧”之学,但它没有把知和情截然分开,形成主客对立的哲学系统以及理论理性的系统哲学。它把人的情感需要、情感态度、情感评价以及情感内容和形式,放在特别重要的地位,并以此为契机,探讨人的智慧问题和精神生活问题。如果要讲中国哲学的特殊性,我认为这是它的最重要的特殊性。

情感问题能不能成为以“智慧”为特征的哲学问题,这似乎有极大争议,在西方主流哲学看来,这肯定不属于哲学问题。要建立哲学的理性权威,必须将情感因素排除在外。在哲学领域进行过“哥白尼式革命”的康德,对人的理性能力进行了限制,并且提出情感与意志的问题,特别是意志自由的问题。但他认为,情感仅属于经验心理,决不能成为“形上学”的问题。存在主义倒注意到这一点,但是它所讨论的问题及其方法,同中国传统哲学并不相同。我们应当承认,情感问题是人们精神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一个没有情感的人,真可谓不知疼痒之人,对于他,一切都是灰色的,生活也是毫无意义的。因为人与人生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情感需要、情感态度决定的,没有情感需要以及由此所产生的态度评价,一切都将难以设想。正因为如此,关于人的意义和价值的哲学,不能不考虑情感问题。中国传统哲学从一开始就很重视情感,并把它作为自己的重要课题,建立了自己的形上学,这是中国哲学最大的特色,也是其他哲学所没有或很少有的。

前面说过,康德在讨论道德形上学时,提到情感问题,但他是从批判伦理学上的快乐主义和目的论时提到的,他所说的情,是指感性情感、道德情感、脾性等等,完全是作为经验心理学的问题提出的,他认为这样的情感,包括道德情感,不能成为道德形上学的基础或根据,因为它缺乏客观的普遍必然性。他提出意志自律与意志自由,作为普遍必然的“基准”或“设准”,成为道德形上学的命题,至于意志自由如何可能,是思辨理性的问题,与人的心理情感没有关系。康德虽然批判了西方的传统哲学,但他仍然在西方哲学的大传统里思考问题,仍然是一个西方的理性主义者。后来至少有一位心理学家冯特曾批评康德不给情感以应有的地位,不是没有道理的。

中国传统哲学所说的情感,含义极其复杂广泛。从某种意义上说,情感是中国人学形上学的重要基础,它不仅有情感感受(“感于外而动于中”),而且有情感体验;不仅有经验层次的体验,而且有超越的体验,这是中国的儒、道、释所共有的。

一般认为,道家哲学主张“无情”,不是情感型而是理智型的,但是经过认真考察就会发现,道家所反对的,只是儒家的道德情感,决不是一般地反对情感。老子反对“仁义”,却主张“孝慈”,他否定了情感中的道德内容,提倡纯粹自然的真实情感。庄子反对世俗之情,提倡超伦理的“自然”之情,亦即“无情之情”。儒家哲学是建立在道德情感之上的,孔子所提倡的“真情实感”就是以孝与仁为内容的,孟子则进而提出“四端”说,把四种道德情感作为人性的根源。这一思想成为儒家哲学的重要理论基础,这是不言而喻的。无论在两汉经验论盛行时期,还是魏晋玄学高涨时期,思想家们都是以“不忍之心”解释仁,也都是从道德情感出发的。宋明儒学虽然完成了人学形上学,但作为核心理论的心性之学,仍然以情感说明人的存在方式。无论程朱派的“以情而知性之有”,还是陆王派的“由情而见性之存”,情都被说成是性的呈现,即人的存在方式。“体用统一”是理学的根本特点,本体通过现象、作用而表现,心性本体通过情而体现,这是理学家反复强调的。离了情,所谓心性,所谓本体,都无着落,都落空了,成为他们所反对的“有体无用”之学。佛教哲学否定情欲、情识,提倡绝对超越,但是中国化的禅宗,却并不否定七情六欲,不否定人的现实的情感活动,不仅如此,禅师们在“扬眉瞬目”、情态百出之间体验佛的境界。以至有些理学家批评禅宗虽说“无情”,实则为了“私情”。

但是,如果说中国传统哲学只是主张感性情感,仅在经验心理学的层面,那当然是错的。正好相反,中国传统哲学所提倡的,是美学的、伦理的、宗教的高级情感,决不是情绪反映之类,是理性化甚至超理性的精神情操、精神境界,决不是感性情感的某种快乐或享受。如同杜维明先生所说,这里确有“高层心理”与“深层心理”的关系问题。但是它所提倡的,是自我实现的“高层心理”,道家提倡无情而有情的美学境界,儒家提倡有情而无情的道德境界,禅宗提倡无处无佛的宗教境界,实际上他们都提倡不离情感而超情感的精神境界。

在中国传统哲学的三大主流中,并不是只有道家讲美学境界,只有儒家讲道德境界,只有禅宗讲宗教境界,只是为突出各自的特点,才这样说罢了。

人的精神境界当然不只是情感问题,它还有认识问题,以及本体论问题。中国传统哲学所主张的,正是与生命情感有联系的本体存在,以及与情感体验相联系的存在认知,而中国传统哲学所提倡的境界,正是天人合一的本体境界。天或道被说成是人性的根本来源,或形而上的根据,其根本意义是“生”,即生生不穷之道,只有当它体现在人的生命情感中,才可以说“天之所以为天之道”与“人之所以为人之道”。天决不是外在的有情有意的人格神如上帝,这种外在的超越的宗教情感不是中国传统哲学的根本精神。但是,天道作为生命之源,却具有强烈的情感色彩,所谓“人化”的自然或自然的“人化”。如果符合中国哲学精神,那么它就是从情感意义上说的。有人用“投射说”或“移情说”解释中国哲学中人与自然的关系,我认为是有一定道理的。

按照道家所说,天是无情的,“天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1]。道家确实超越了社会的道德情感,但是从“生道”而言,却充满了生命情调。人之情,不应由礼乐教化来表现,而应是自然而然的。庄子主张“喜怒哀乐不入于胸次”,他的“鼓盆而歌”的故事以反传统的形式批判了世俗之情,但是另一方面,他的著名的“大鹏游”、“蝴蝶梦”以及“鱼之乐”,却又表现了炽热的情感。“鱼相忘于江湖,人相忘于道术”,表现出他对生命的真实情感的执着追求,是一种超越的情感体验,决不是概念化、逻辑化的语言所能表达的。庄子哲学具有强烈的批判精神,其真正的目的是把人的情感从现实束缚中解放出来,超脱世俗之情的纠缠,获得真正的精神自由,享受人生的乐趣。有人说,中国传统哲学缺乏批判精神与超越精神,我看庄子就是一个批判的哲学家,也是一位超越的哲学家。当然,中国传统哲学的批判精神并不限于庄子,也不限于道家,关于这一点,不在本文范围之内,暂且不提。

自我超越之情即无情之情,是人的真生命、真性情,这就是中国的形上学。孔子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这已经预示着自我超越的内在体验,到了“从心所欲不逾矩”,即已实现了超越。这里所谓“欲”,已不是感性情欲,而是“意志自由”,实则是一种精神境界。孟子说:“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这是讲道德情感,它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内在根据。当他进一步提出“可欲之谓善,有诸己之谓信,充实之谓美,充实而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时,已是超越了感性自我,进入天人合一的精神境界,不仅是可欲之善,而且是“神圣美大”的宇宙情怀。王弼说,“圣人有情而无累于情”,这是讲感性情感,当他提出圣人“体无”而“无不通无不由”时,则是一种超越的本体体验,既不是纯概念的认识,也不是纯粹直觉,而是有情感体验在其中。程颢说,“圣人之常,以其情顺万事而无情”。这所谓“无情”并不是真无情,只是无“私情”,即不在“躯壳”上起念,只要放开心胸,“在万物中一例看,大小大快活”。这是没有内外界限的“万物一体之仁”,即天人合一之境(照程颢所说,连“合”字也不必说)。当朱熹提出“性体情用”说时,他是把情归之于形而下的感性层面,但他的“心统性情”说却又认为性不离情,由情以知。他之所以批评李翱的“灭情复性说”,原因也在于此。仁是“爱之理而不是爱”,这所谓“爱之理”,无非是理性化、超越化的道德情感,决不是什么纯粹理性。当他提出“圣人之心,浑然一理”时,显然是讲情理合一、情性合一的精神境界。陆九渊说,“心性情原是一事”,他所谓情显然是从超越层面来说的,情即是形而上之性,但又是在情感心理中呈现的。既然心就是情,情就是性,理学家怎么离情而谈心性呢?中国人所谓“天理人情”,当然不是指“私情”,而是情理合一的道德理性。

超越层面的情,表现为一种情操、情境、情趣或气象,是一种很高的精神境界,其最高体验就是所谓“乐”。道家提倡“至乐”,儒家提倡“孔颜之乐”,佛家提倡“极乐”,它们都不是指感性的情感快乐,而是能够“受用”的精神愉快、精神享受。只有实现天人合一的境界,才能享受到这种快乐。道家以“体道”为至乐,道是没有私情的,是绝对普遍的,它是生命存在的最高本体,也是人生价值的根源。只有在生命的最深处进行体验,才能与道同体,实现人的本体存在。这是一个不断净化与纯化情感的过程,如果把道家所说的“道”解释成逻辑概念或观念实体,把“体道”解释成一种客观认识,恐怕是“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了。

“孔颜之乐”是一种道德情感的最高体验,孔子的“求仁得仁”、颜渊的“不违仁”、孟子的“反身而诚”,就是这样的体验。仁与诚不仅是伦理道德,而且是宇宙情怀。为什么要“反躬”、“反身”呢?因为它是生命所具有的,既是生命之源,也是生命之流,并不在身心之外,因此要体之于身,体之于心。这也是宋明儒家经常提起的话题。用朱熹的话说,就是“在自己身上着切体验”。体验、体会、体味都是情感的投入,性情的陶冶,同时也伴随着认识,其结果就会得到一种“乐”。这是自我超越的内在体验,不是一般的情绪感受。“乐”本是自家所有,当王阳明说“乐是心之本体”时,他是把情和知统一起来的,这种体验是“为己”,而不是“为人”,即为了自家“受用”,正所谓“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禅家语)。体验作为陶冶性情、自我实现的重要方法,必须去掉“私情”,不能从“躯壳”上起念。如果从“躯壳”上起念,即“自私而用智”,则“不能以有为为应迹”,“不能以明觉为自然”,即有所束缚而不能实现“万物一体之仁”,亦不能享受到真正的乐。正因为传统哲学把体验心中之乐作为最高追求,所以孔子说“学之不如好之,好之不如乐之”。程颢说“学而至于乐则成矣”。学而至于乐,就是完成生命的体验,得到情感的升华,提高精神境界,享受到人生的乐趣。

情感哲学说到底是价值哲学,情感需要是价值之源,情感态度是价值选择的重要尺度,情感评价是价值评价的重要依据。任何价值哲学都离不开主体的情感因素,包括真理价值与科学价值。西方哲学有一种爱真理、爱科学的价值传统,其实这也是由情感需要和态度所决定,并不是与情感毫无关系。但是在以知识为价值的传统形成之后,便出现了纯粹理性与价值中立的观念,并且把情感因素看成是负面因素,而它所谓情感正是“私情”。这样,情感问题则留给宗教去解决。从“知识就是价值”到“知识就是力量”,科学理性被推到工艺技术方面,产生了近代工业社会,而新教伦理从另一方面促进了资本主义发展(韦伯理论)。西方宗教虽然一直维系着价值之网,但是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自从尼采宣布“上帝死了”之后,对于上帝的信仰越来越淡漠了,现在则出现了所谓“精神失落”的问题。中国哲学似乎没有遇到科学、宗教分家的问题,但是自从进入近代以后,却遇到了严重的挑战。其实,中国传统哲学也是求真理的,但不是西方式的科学真理,而是人生的真理,也就是意义和价值真理。冯友兰先生把中国哲学称之为“意义”哲学,以提高人的精神境界为根本任务[2],还有许多新儒家也持类似看法,这是完全正确的。中国传统哲学并不接受上帝存在的观点,但是要找到一个“安身立命”之地,也就是解决“终极关怀”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具有宗教精神。但是无论从哪方面说,它都不同于宗教信仰,倒不如说是宗教体验。这正是情感哲学所包括的问题。随着西方宗教学的发展,公开论证上帝的存在已经很困难,于是出现了宗教心理学,用宗教体验说明宗教的本质,这自然是一个发展。而中国传统哲学早就讲宗教体验了(这决不是什么“一切古已有之”),只是中国人所讲的,既不是宗教学,也不是心理学,而是一种哲学。

中国传统哲学既是体验之学,它的智慧也就是与体验相联系的人生智慧,情感问题始终是它所关注的重要课题。无论美学体验、道德体验,还是宗教体验,都离不开人的性情。理学家认为,仁是心之本体,但必须通过“灵明知觉”包括情感活动才能实现。王阳明说,良知是“心之本体”,但又说良知是“真诚恻怛之心”。“真诚恻怛之心”不是别的,就是真实无妄的道德情感,是一种情感意识。直觉作为“本心明觉之活动”或“作用”,必须与情感活动相联系,而不仅仅是“智”的活动。良知是一种“知”,它能知是非善恶,但是这种知既不是逻辑推理,也不是孤悬的“体知”,它是在应事接物、“酬酢应对”中实现其知,这里情与理是合一的,而不是二分的。传统哲学所说的“知觉”、“明觉”、“灵明”,并不是单纯的知性范畴,它还包括情感活动、情感意识。如果讲心体、性体的“呈现”,那么,这个性“体”既是理性的,又是情感的,否则“喜怒哀乐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又如何理解呢?

从这里并不能得出结论说,传统哲学宣扬一种非理性主义或神秘主义。非理性主义是从生理学、心理学意义上所说的情绪情感,杂多而无统一性可言;神秘主义是完全超理性的,是理性无法解释的。现代人本主义心理学,把本体体验有时说成是神秘主义,而且是“东方式的神秘主义”,这是同西方唯智主义的理性主义相对立,有意同中国传统思想靠拢。但是,中国传统哲学所说的体验,虽然同西方理性主义有区别,却不能说完全是神秘主义的,而是情理合一的,这个理就是孟子所谓“义理”,是与意义世界、价值世界相联系的。孟子的“四端”说,其中有“是非之心”,亦可说是“情识”,这是“应然”之知,不是“实然”之知,合于义者即为是,不合于义者即为非,“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这个理义之心即情理、情义之心,是具有普遍必然性的道德良心,“是非之心”就是这种道德良心的自我判断。它既是普遍的,同时又与情感心理不可分。关于事实一类问题,比如日月运行之“故”,是可以“推”而知之的,但这不是孟子和儒家(包括道家)所关心的。

情感是有不同层次的,有感性情感(如情欲、情绪),有理性化的情感(即情理、情义),还有超理性的情感(神秘体验、宗教体验)。关于感性情感,中国传统哲学虽然承认其存在,但是并不提倡;对于“私情”、“私欲”则是批判的。它所提倡的是自我超越的理性化的情感。比如美感体验,中国哲学并不重视具体的感性美,而是具体中的抽象(即所谓“意象”)。庄子说“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所谓“天地之美”即审美体验,是一种情境或意境,而“万物之理”即是生生之理。情美与生理是统一的,主观与客观是统一的,人与自然是统一的。这是不是“有意味的形式”,尚可研究,但它是理性主义的美学,则是毫无疑问的。道德情感及其体验,更是理性主义的。陆九渊说“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这是心性情合一之理,是道德情感同道德理性的统一,也就是“以情顺理”、“以理化情”,它既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至于宗教情感及其宗教体验,则是寻求人生的终极意义和归宿,中国哲学不是将人的情感客观化为彼岸的人格神即上帝,而是在主体自身求得解决,此即所谓“安身立命”之学。从孔子的“知天命”,孟子的“尽心知性知天”,到宋明儒的“穷理尽性至命”,都主张返回自身,通过体验,找到“安身立命”之地。道家庄子所谓“天在内,人在外”,也说明天道内在于人而存在,“心斋”、“坐忘”就是内在体验的重要方法。佛教天台宗的“自性说”与禅家的“明心见性”说,都说明佛性在自家心里,是自家本有的“无尽藏”,不需外求,只在觉与不觉。这个觉当然是直觉,但有体验的成分在。在有限中实现无限,在暂时中实现永恒,这就是中国传统的形上学。这里确有神秘体验的问题,但是同宗教神学有区别。

以上所说,挂一漏万,但是至少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中国传统哲学的本质特征,因此也就突显了它的现代意义。

现时代是科学技术的时代,现代社会是商业、市场经济的社会。科学技术为人类带来了物质财富,丰富了人们的生活,市场经济增强了人们的竞争意识,不断地发挥创造才能。我们不能不承认,这是社会的进步。但是另一方面,正如许多学者所说,由于科学主义的盛行与工具理性的发展,却普遍出现了“精神失落”感,或者说丧失了“精神的家”。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传统哲学以其丰富的精神资源,能够从积极方面为现代人类提供帮助,使其重新找到“精神的家”。

有人说,中国传统哲学已经死亡;还有人说中国传统哲学只有负面价值。这里涉及许多问题,我们只从情感哲学的角度而言,中国传统哲学中对于真、善、美的追求,对人生价值和意义的追求,与现代化决不是水火不相容。一个现代人不仅是物质财富的拥有者,而且应当是精神财富的拥有者。中国传统哲学所提出的问题,应当是人类精神生活的共同问题。

哲学不仅是“时代精神的花朵”,而且是“人类生命的长青树”,传统哲学的精神价值不会“死亡”,但是容易被人抛弃。真正继承传统精神的人,决不会成为时代的落伍者,倒很可能成为时代精神的创造者。一个具有高尚情操与精神境界的人,不仅能够“适应”现代社会,而且能够创造未来,影响和改变社会。任何哲学,只要是哲学,它决不是为现实进行论证,更不是现实的工具,而是立足于现实而又超越现实,运用批判的权利,创造新的价值。而要创造,必须从传统哲学中吸取精神资源。

哲学对于现实的批判决不是消极的,更不是倒退到农业社会去批判现代社会。中国传统哲学产生于农业社会,有同农业封建意识相联系的一面,对此应当进行批判;即使具有永久价值的东西,也要以批判的眼光进行解释,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传统哲学给予人们的启示,特别是那些关于人类精神生活的启示,是不应该抛弃的。人类的精神生活是多方面的,也是多层次的。但是,其中有关情感需要、情感意识的问题,作为人类精神生活的重要方面,是永远不会消失的。正如方东美先生所说,人不仅是理性的动物,而且是情感的动物。人类运用符号进行交流不仅表现在智能和知识方面,更重要的是情感方面。如何培养高尚的情操和情趣,提高精神境界,不是理论理性所能解决的,在这方面中国传统哲学所提供的精神资源,难道不值得我们珍视吗?这是人类共同的问题,并不是什么“民族主义”问题。但是,对于进行现代化建设的中国人来说,就更加显得重要。当然,对于传统哲学中的情感和情感体验问题,如何同现代社会结合起来,还有一个进行批判与解释的问题,还要着眼于新的发展和创造。比如说,对于“深层心理”的问题,就不能像传统哲学那样,采取轻视甚至否定的态度,因为这也是人类精神的组成部分并且也是创造之源。从这个意义上说,有一个传统哲学、传统文化世俗化的问题,甚至可以说,有一个传统形上学的“消解”问题。但是,作为哲学的根本任务,理应是解决“高层心理”、提高精神境界的问题。传统哲学的现代意义,主要在于此。

从另一方面说,传统哲学的这个特点同时也是它的缺点。由于传统哲学特别重视生命情感,由此建立了一套独特的哲学系统,它以情感体验为重要方法,以提高精神境界为根本任务,因而在理智层面缺乏特殊发展。这是运用现代辩证思维反省批判传统哲学所应得出的结论,对此不必讳言。情感是人性的重要内容,理智也是人性的重要内容,作为主体的组成部分,前者是内在的,后者是外在的,或者说,前者是向内的,后者是向外的。中国传统哲学发展了人的内在主体性,西方哲学则发展了人的外在主体性。内在主体性并不否定客观性与超越性,并且建立了宇宙本体论(特别是理学),但它认为,宇宙本体内在于人而存在,此即性与情。因此,人是完满自足的,要实现人的存在价值,必须通过内在体验与直觉。这也是一种自我超越(或内在超越),即超越小我,实现大我或真我,实现人的最大幸福。外在主体性则着眼于人的有限性与局限性,因此必须向外发展。一方面,人将自己的情感外在化为人格神,通过不断救赎(即原罪意识),最后实现与上帝同福,这是西方的宗教哲学与宗教文化;另一方面,则不断向外发展理性,认识世界,认识自然,从而发展出逻辑数学与实证科学,这是西方的科学哲学所关心的。当然,西方也有人文主义,但是与中国传统哲学既有相通之处,又有不同之处。

中国传统哲学没有发展出外在的主体性,特别是缺乏理论理性的精神和兴趣,而这一点正是现代化所必须的。中国传统哲学更多地与美学、伦理学等人文科学相联系,它可以提高人的精神境界,这也是作为一个现代社会的人所必须的,但在发展科学技术和建设民主政治方面,则有不可避免的局限性,正如西方主流哲学在提高精神境界方面有其局限性一样。它可以容纳科学民主,但不能开出科学民主。在这个问题上整体主义观点未必是正确的。我们不能指望传统哲学解决现代社会的一切问题,我们需要一种历史意识。当前我们应当开展中西哲学的平等对话,不求其同,但求其异,这样才能打开思路,互相比较,也才有可能使传统哲学走进现代社会,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在当今时代,要建立一种包罗一切的统一哲学是不可能的。


* 原载《哲学研究》1994年第1期,第45‒51页。

[1]《老子》。

[2] 冯友兰:《三松堂自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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