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曙光:人类命运共同体与“真正的共同体”关系再辨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411 次 更新时间:2022-04-18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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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曙光  


人类命运共同体主要指世界各国风雨同舟、荣辱与共、和谐共生、合作共赢的存在状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21世纪筹划人类命运的唯一选择,是中国为建设美好世界而推动的顶层设计。“真正的共同体”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未来社会的美好设想,是个人全面发展其才能、实现自由个性的手段。如何准确理解人类命运共同体与“真正的共同体”的关系,始终是学界聚焦的一个热点话题。有观点认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马克思“真正的共同体”思想在新时代的继承和发展;还有观点认为,“真正的共同体”思想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论基础,人类命运共同体是“真正的共同体”思想的时代展现。这些观点都是正确的,但问题在于它们往往侧重分析二者的一致性,忽视挖掘二者质的差异性,抹杀了世界的丰富多样性和世界历史进程的长期性复杂性。本文以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真正的共同体”这对范畴有一定的相关性,但总体而言“异大于同”,以“小同大异”界说二者关系较为准确。

1、社会样态与社会形态

从存在方式来看,人类命运共同体主要指一种和谐共生、合作共赢的社会状态,而非社会形态。“真正的共同体”,即自由人联合体,则主要用来指称未来理想的社会形态。

人类命运共同体与社会形态无关,是不同国家、不同社会制度和平共处、和谐共生的理想样态。习近平指出:“人类命运共同体,顾名思义,就是每个民族、每个国家的前途命运都紧紧联系在一起,应该风雨同舟,荣辱与共,努力把我们生于斯、长于斯的这个星球建成一个和睦的大家庭,把世界各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成现实。” 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是一种世界社会实体,也不是按照统一的国际章程结成的“现代国家联合体”,更不是一种国际统一战线或国际政治组织。人类命运共同体就是一种具有全球性、结构性和法理性的文化,是引领世界秩序未来走向、重塑世界未来样态的文化隐喻。人类命运共同体既无确定的国际组织形态,也不存在确定的国际权力关系,它只能被理解为不同社会制度和谐共生的社会状态,或者具有不同制度的国家和平共处的世界秩序,它存在的合理性在于不同国家对于人类共同命运的期盼。在关乎人类前途命运的挑战面前,比如核扩散、恐怖主义、全球生态危机、全球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核泄漏事故等,主权国家之间的利益矛盾必须被悬置乃至超越,必须让位于人类命运共同体。

“真正的共同体”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高形态,是全球性社会形态,即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在人类历史上,“共同体”的升级换代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氏族、部落为表现形式的原始共同体,是共同体的最初形态;以私有制为基础、以政治国家为表现形式的虚幻共同体,是共同体演进中的第二个阶段;以人类解放为表征、自由人联合起来的“真正的共同体”,是共同体的最高阶段。在马克思生活的那个时代,现实的共同体是他所处的资本主义国家,那是一个充满异化的“虚假的共同体”,是代表少数人利益、与多数人相对立的共同体。在那里,资本主义国家作为某种独立的、异己的东西同个人相对立,个体服从于共同体,这种共同体是“虚假”的、“冒充”的,主宰这种共同体的是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对于被统治阶级来说,这一共同体完全是“新的桎梏”。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得出“两个必然”的结论,人类必将摆脱虚假共同体的统治,走向“真正的共同体”。到那时,参加这个共同体的不再是阶级的成员,而是作为个体的人。这是经典作家对未来理想社会的一种设想,是超越现实的理想共同体图景,也是对资本主义“虚幻的共同体”的扬弃。

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语境中,“真正的共同体”与三个概念内在相关。其一是“自由人联合体”。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未来社会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 ,“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是关于未来社会的核心命题,揭示了“真正的共同体”的本质内涵。“真正的共同体”是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共同体,或者说是由自由全面发展的个人所组成的共同体社会。“真正的共同体”与“自由人联合体”在社会形态上是完全一致的。

其二是“自由个性”。马克思认为,人类社会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根据人的发展程度依次经历三个大的阶段:“人的依赖阶段”,“物的依赖阶段”,“自由个性阶段” 。在自由个性阶段,消灭了强制性的社会分工,消除了固定的职业身份,摆脱了限制个性发展的“异己力量”,每个人成为全面发展的自觉自由的个人;在这里,个人的存在摆脱了对人和物的双重依赖,超越了“定在”的自由,走向了“能在”的自由,成为独立的、有个性的个人。真正的共同体,就其本质内涵而言,是自由个性充分彰显、全面实现的阶段。

其三是“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将共产主义社会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列宁将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称为社会主义,将高级阶段简称为共产主义。“真正的共同体”是马克思对未来社会的科学构想,是理想的共同体形态,是全人类普遍解放的共同体,所对应的正是高级阶段的共产主义社会。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自由个性”和“人类解放”是未完成的事业,与此不同,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是建立在受联合起来的个人支配的、个人能获得自由和全面发展的“真正的共同体”。

2、和而不同与天下大同

从根本特征来看,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一种国际秩序或社会状态,其基本特征是全球私有制占主体地位,两种生产关系、两种社会制度、两种意识形态长期并存基础上的和而不同;真正的共同体,即自由人联合体,作为未来理想社会,其首要特征是天下归一、世界大同。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经济基础和制度基础是多元多样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主张所有国家在求同存异的前提下、和而不同的基础上,实现和平共处、合作共赢。世界历史是由世界上所有国家共同参与创造的,受到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任何国家都不能随心所欲地创造世界历史。马克思曾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一切现存的生产关系、社会制度、意识形态、文明类型、宗教传统,都将制约国与国的相处之道。今天,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也只能在我们所碰到的条件下展开,受现实条件的制约,否则就会沦为乌托邦。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我们所面对的条件就是:世界历史的主导力量主要来自西方,世界的经济基础是两种生产关系、两种基本经济制度长期并存、竞相发展,资本主义私有制在世界范围内占据主导地位,公有制在局部发挥主体作用;制度基础是两种制度、两条道路长期并存、比拼发展,资本主义不断挖掘其存在的合理性空间,社会主义逐步释放其优越性;思想基础是两个主义、两种意识形态长期并存、竞争博弈,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占据优势地位,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实践中证明其真理性。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两种生产关系、两种社会制度、两种意识形态和平共处、和而不同,共同推进人类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唯一可行选择。两制国家矛盾是根本对立的,但又有和平竞争、共同发展、合作共赢的一面。资本主义因素与社会主义因素可以在世界范围内同时并存,资本主义制度与社会主义制度可以在全世界和平共处,资本主义国家与社会主义国家可以在全球治理领域合作共治。试图超越发展阶段,摆脱两制共存的社会历史条件,试图在二者之间作单选题,谋求建构由单一经济基础、单一社会制度、单一意识形态为底色的共同体世界是断不可行的,最坏的情形是二者俱焚,“世界历史”走向终结。因此,现阶段处理好两制国家间关系、尤其是处理好最大社会主义国家与最强资本主义国家间的关系,避免陷入“冷战陷阱”和“修昔底德陷阱”,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课题,和平共处、求同存异、合作共赢将成为两制国家间关系的主旋律。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基础、文明基础、价值观基础也是多元多样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不主张齐一化的标准,不追求同质化的世界,不以意识形态划线,不搞价值观外交,不建排他性的朋友圈,主张不同文明在包容互鉴的前提下、和而不同的基础上,实现共同发展、繁荣兴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人文基础,不在于某种强势文明的世界殖民,而在于不同文明的交流互鉴。人类命运共同体强调人类的整体性,但以承认主权国家文明、宗教、种族和价值观差异为前提,不搞一刀切。古人云:“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礼记·中庸》)文明没有高低优劣之分,只有姹紫嫣红之别,只有历史长短之别。每一种文明都是美的,都是其民族智慧的结晶与积淀,都有其存在的价值,关键是要有欣赏不同文明之美的眼睛,要有包容不同文明价值的胸襟。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是倡导每个国家遵循统一的国际标准,不是谋求单一文明主宰世界,更不是主张以一种社会制度替代其他制度,以一种文明置换其他文明,而是主张不同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和发展阶段的国家,在国际交往中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实现利益共赢、权利共享、责任共担、风险共御,共同建设和而不同的美好世界。文明齐一化,制度齐一化,发展模式齐一化,“在认识上是愚蠢的,在做法上是灾难性的”。如果世界变得如此同质化,那就太单调了,也太无趣了。

“真正的共同体”是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在那里,资本主义私有制占主体地位的世界经济基础已经消灭,为全社会公有制所代替;两种制度、两条道路并存的社会基础已经转变,为共产主义高级形态所代替;两个主义、两种意识形态并存的思想基础已经彻底为共产主义意识形态所代替。“真正的共同体”是全球社会的未来秩序,在那里,世界资本主义体系中心—边缘结构已经终结,依附型国际格局已经瓦解,后发国家从属于文明国家、农业民族从属于工业民族、东方从属于西方的等级秩序已经彻底荡涤干净,群体与群体、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压迫、支配关系已经不复存在,真正实现“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尚书·尧典》)。所有制的性质决定共同体的性质,私有制是一切“虚幻的共同体”的经济基础。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才能推翻“虚幻的共同体”,建立“真正的共同体”。无产者不消灭他们至今所面临的生存条件,不消灭这个同时也是整个旧社会生存的条件,不废除现存的生产资料占有方式,不消灭旧式分工和剥削劳动,不消灭这个号称代表全体人民利益的虚假国家,就不可能建立“真正的共同体”。“真正的共同体”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理想阶段,在那里,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劳动生产率空前提高,社会产品极大丰富,社会财富充分涌流,实行各尽其能、按需分配原则;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商品和货币消亡;消灭了工农差别、城乡差别、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差别;旧式分工消亡,社会调节整个生产,每个社会成员都可以自由和全面发展自己的才能;阶级差别消失,“对人的奴役” 为“对物的管理”取代,国家机器将自行消亡;随着经济上的一切压迫和奴役制度消亡,阶级社会的一切不平等的道德观念也随之消亡。概言之,天下归一、世界大同。

必须说明的是,天下大同不等于天下齐一,它不排斥“和而不同”,是包容“和而不同”于其中的天下大同;“和而不同”则是包含着诸多对立面、反面的共存,未必天下大同。

3、世界主义与国际主义

从价值立场和行动原则来看,人类命运共同体超越了狭隘民族主义或民族利己主义的窠臼,彰显了世界主义立场;“真正的共同体”,遵循真正的集体主义原则,体现了无产阶级的国际主义立场。

人类命运共同体秉持世界主义立场,秉持多边主义的行为准则,致力于实现全人类共商共治、共建共享,其对立面是狭隘民族主义、民族利己主义、单边主义、西方中心主义以及各种形式的沙文主义。世界是浑然一体的天下,本无所谓内外、东西、主从,多元一体、包容共生是天下的核心要义,天下共同体理应奉行“无外原则” 。世界主义正是从世界的本原意义出发,从正义的立场出发,主张包容世界各国的差异,并试图建立人类社会的概念。基于这一原则,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强调不同国家在承认国家认同、民族认同的基础上关照世界,强调民族利益之外人类整体利益的合理性,强调通过国际契约、国际合作建设一个合乎人类共同利益的正义世界,建设一个“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问题,保守主义、单边主义的老路解决不了问题,“自我封闭只会失去世界,最终也会失去自己”。“地球村”的世界容不下各式各样的狭隘民族主义、霸权主义势力横冲直撞,命运与共是人心所向,合作共赢是大势所趋。

1993年,时任美国总统克林顿告诫联合国说,像以往一样,我们“只要可能,就奉行多边主义;只要必要,就奉行单边主义”。特朗普就任美国总统以后,奉行“美国优先、美国第一”的执政理念,推出禁穆令、隔离墙、惩罚性关税,肆意退群、废约,经济全球化方向和多边主义原则遭受重大挑战。这都是与世界主义立场背道而驰的,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全球共识背道而驰。特朗普2018年在参加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时说,美国由美国人自己管理,我们拒绝全球主义的意识形态,我们接受的是爱国主义的信条。可见,美国式的爱国主义不过是民族利己主义、国家至上主义的代名词。其实,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天下第一的单边主义思维,本国利益优先的国家至上主义思维,孤立、保守、排外的狭隘民族主义思维,都是没有出路的。相反,我们必须高举世界主义精神旗帜,加强南南、南北国家间合作,高度重视发展中国家利益,谋求世界各国均衡发展,反对世界体系中心地带对边缘国家的剥削和压迫,改革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秩序,共同致力于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和人类命运共同体。

“真正的共同体”秉持国际主义精神,遵循集体主义原则,超越了阶级局限性和资本逻辑统治,其对立面是原子个体主义、整体主义、伪集体主义。集体主义原则是“真正的共同体”的首要行动原则。现实中,集体存在“真正的集体”与“虚假的集体” 之分,集体主义也存在“真正的集体主义”与“虚假的集体主义”之别。“真正的集体是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本质统一的‘真正的共同体’,在此基础上的集体主义是主张个人与集体有机结合、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内在统一,从而集体不遮蔽个人、集体利益不排斥个人利益的集体主义。”虚假的集体是大多数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相背离的“虚假的共同体”,虚假的集体主义主张集体遮蔽个人、集体利益完全取代个人利益的集体主义,或是打着集体主义幌子却只是代表少部分人利益的集体主义,即通常所说的“整体主义”或“伪集体主义”。真正的共同体显然属于“真实的集体”,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共同体,是集体利益与个体利益相互促进、为他价值与自为价值有机统一的共同体。“真正的共同体”本质上是为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创造条件的共同体,但若据此认为“真正的共同体”遵循个体本位主义的原则,则不免失之浅薄。在“真正的共同体”中,每个人的自由发展不能为一切人的自由发展制造障碍,每个人的自由不能妨碍他人的自由;相反,虚假的共同体则往往打着代表全人类、一切人的旗号,鼓吹“一切人的发展是个人发展的前提”,实质上不过是少数人的发展以牺牲多数人的自由发展为代价,单个人的发展以牺牲自己丰富的个性为代价,这完全是本末倒置的。可见,“真正的共同体”遵循彻底的集体主义原则,反对原子个体主义,反对整体主义,更反对伪集体主义。

国际主义原则是“真正的共同体”又一重要行动原则。尽管今天的世界历史仍然由资本逻辑主导、由西方塑造,但未来的世界历史将服从人类的整体利益,致力于人类的普遍解放。到那时,国际主义原则将是处理人类交往关系和人类社会矛盾的基本准则。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核心意蕴是:无产阶级具有世界性使命和人类意识,将全人类的解放作为自己的神圣使命。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自己。在真正的共同体社会,民族国家已经消亡,全人类获得了普遍解放,每个人的自由发展以一切人的自由发展为条件,共同体成员以“相互承认”为前提,“互相依靠”为基础,“共御风险” 为保障,“共同发展” 为目标。建成“真正的共同体”,是全人类的共同事业,寄希望于“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寄希望于国际主义的大团结,寄希望于“地域性的个人为世界历史性的、经验上普遍的个人所代替”。“真正的共同体”,是以生产力的高度发达和世界的普遍交往为前提的,绝不可能单独存在于地球的某个角落,绝不可能在某一个国家或某几个国家内部率先建成,绝不存在所谓局域性的“真正的共同体”,它“只有作为占统治地位的各民族‘一下子’同时发生的行动,在经验上才是可能的”。

4、国家命运与个体命运

从行为主体和行动目标来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本行为主体是主权国家,表现为国家联合体,直接解决的是国家命运而非个体命运问题,旨在实现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之间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真正的共同体”的基本行为主体是个人,表现为自由人联合体,直接解决的是个体命运问题,旨在实现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和全人类的普遍解放。

人类命运共同体着眼于国家间共存共荣,侧重从国家角度入手,通常在国与国双边、区域内多边乃至全人类范围内构建命运共同体,而不是在不同人群间构建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是由主权国家组成的,是世界范围内国与国之间基于共同利益、共同诉求而构建的国家联合体。人类命运共同体侧重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利益高度冲突的世界如何携手应对共同挑战,两种制度共存的世界各国如何携手走向未来,贫富差距拉大的世界如何携手共同发展,思想文明多元的世界如何携手共同进步,全球性风险加剧的世界如何增进共同安全,不确定性加剧的世界如何增强确定性。人类命运共同体通常表现为一种新的世界秩序、一种新型国际关系。当今时代仍然是主权国家主导国际政治的时代,少数大国是世界秩序建构的核心力量。虽然一些世界性的政党、社会组织、跨国集团、NGO乃至历史人物等,都可以作为行为主体,参与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之中。但是在主权国家时代,国家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主权国家携手合作、核心大国发挥主导作用,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本现实。当然,人类命运共同体也重视每个人的命运,但作为个体的人的福祉主要还是依赖于其所在国家的治理状况,因社会制度差异、发展阶段差异、国家治理差异而导致的个人命运差异是客观现实,不同国家人民福祉的差异将长期存在。

“真正的共同体”着眼于个人的发展和人类的解放,是每个人实现诗意栖居和自由发展的理想场所。个人的自由与解放是马克思恩格斯全部思想学说的主题,是马克思恩格斯毕生实践的主题。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经典作家谈及的共同体是由作为其成员的个人组成的。“真正的共同体”与个人的发展直接相关,个人的自由和解放有赖于建立“真正的共同体”。“真正的共同体”是对个体和类、集体与个人、特殊利益与普遍利益的对立的扬弃和超越,是对个人自由和集体自由的同时肯定。集体主义原则具有价值上的优先性,但绝对反对以集体的名义伤害个人自由,反对集体至上主义。在这里,每个人成为自身命运的主人,人类社会成为自由人的联合体,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成为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真正的共同体”主要是通过彻底解决两种制度、两条道路的存废问题,为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创造条件,为自由个性的实现开辟道路,为每个人的诗意栖居创造条件。马克思恩格斯早就说过:“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这里所说的“共同体”特指“真正的共同体”。因为在过去种种假冒的共同体中,个人自由是统治阶级内部的专属权利,对于这一阶级的个人来说是存在的;对于被统治阶级来说,则完全是“虚幻的共同体”,是个人自由“新的桎梏”。而在“真正的共同体”中,人摆脱了自发性的主宰,摆脱了外在力量的奴役,摆脱了固化的劳动分工和社会身份,摆脱了对人和物的双重依赖,成为自由自觉的存在,成为真正的个人。也就是说,到那时,人摆脱了自然的奴役、权力的奴役、资本的奴役,清除了一切阻碍人自由全面发展的桎梏,成为社会和历史的主人,实现了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真正和解,实现了个人与共同体的真正和解,实现了“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到那时,“迫使个人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工农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之间的对立不复存在,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全面地发展自己的才能;到那时,每个人“终于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身的主人——自由的人”。在未来社会,人的生存体验是完满的、美好的,是自由的、自觉的,“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

概言之,“真正的共同体”之所以“真实”,其根本就在于共同利益与个人利益是一致的,共同体代表其中每一个成员(个人)的利益。“虚幻的共同体”(比如资产阶级国家)之所以“虚假”,其根本就在于共同体的共同利益与被统治阶级单个人的利益是相脱离的,共同体代表统治集团的利益,被统治阶级每一个个人的利益则不在其统筹兼顾范围之内。“真正的共同体”是个人自由的条件,虚假的共同体是个人自由的桎梏。

5、时代纲领与最高纲领

从时代意义和行动纲领来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现时代国际社会的共同使命,是世界历史进程中的阶段性目标,是全人类目前阶段的最低纲领,即时代纲领;“真正的共同体”是一个漫长的自然历史过程,是世界历史进程中的最终目标,是全人类的终极纲领,即最高纲领。

人类命运共同体指向当下,是针对现阶段人类的共同难题、回答“世界之问”而提出的行动方略和具体方案,是从当代世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科技、生态、安全等领域的具体实际出发,所作出的科学预判和顶层设计。“从‘世界历史’的角度说,人类命运共同体就是在‘无阶级时代’尚未到来,条件尚不具备,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制度将长期并存,特别是主权国家不仅继续存在而且仍然为国际政治基本行为主体的历史条件下,人类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目标。”今天,人类社会尚处在阶级关系中,构建“真正的共同体”是超越发展阶段的,不具有现实可能性。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才是现时代的唯一选择,才符合国际社会的根本利益和普遍期待,也才能凝聚起全人类的价值共识和汇聚世界各国的最大公约数。

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新时代中国外交的总方略,是中国方案的总集成,它具体展开和外化为:以消解发展赤字为目标、旨在推动世界共同发展的中国方案,以消解治理赤字为目标、旨在优化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以消解信任赤字为目标、旨在增进全球信任的中国方案,以消解和平赤字为目标、旨在维护世界和平的中国方案,以消解文化殖民为目标、旨在重构人类文明格局的中国方案,以消解制度霸权为目标、旨在探索更好社会制度的中国方案。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超越传统国际关系格局,超越中心—边缘结构,超越主从依附逻辑,实现人类社会发展共赢、利益共享、责任共担、安全共建、和谐共处的时代纲领,是迈向国际新秩序的一个阶段性目标和美好愿景。今天,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宏大事业,受到了来自西方逆全球化动向的阻挠,受到了西方保守势力、民粹主义的诟病,但全球社会并没有退出“世界历史”的总体进程,世界历史的大趋势没有变。也许,建成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但它的起跑线已经拉开,行动号角已经吹响,全世界有使命感的国家已经出发,我们已经行走在通往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正确道路上。

“真正的共同体”指向未来,是需要经过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的接力奋斗才能达到的目的地。建立“真正的共同体”,实现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是人类社会的最高理想。在世界历史进程中,社会主义制度必然代替资本主义制度,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现代化道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必然战胜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今天的奋斗为未来社会奠定物质基础,为“真正的共同体” 的实现创造条件,但“真正的共同体”究竟是什么样的,应该由未来的人们去回答,今天的人们不可能也不必要作出具体的设想,因为设想得越具体就容易沦为空想。通往“真正的共同体”(即实现共产主义)已被中国等少数国家确立为远大目标,写进了宪法和党章;但对于绝大多数国家来说,这仍然是一个乌托邦,需要全人类的共同努力、长期奋斗才能为其开辟道路,展示前进的方向。当然,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理想共同体今天还没有出现,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内也不会出现,但并不代表不能实现、不会实现,这是一种崇高的理想追求,是由历史的必然性所决定的,指引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向。共产主义再难实现,“真正的共同体”再远,只要不犯颠覆性、方向性的错误,就会不断接近。全世界团结起来共同发展、合作共赢,就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接力下去共建美好世界,终将通往“真正的共同体”。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顺应世界历史的总体进程和最终走向,是通往“真正的共同体”的必经阶段,是人类发展史上的一大步。现阶段,我们致力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正是为推动“世界历史”向着高级阶段挺进创造条件、积蓄力量,为建成“真正的共同体”奠定基础、开辟道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决定性出场,必将载于世界历史史册和人类解放史册,但这不是人类进步的终点,它没有终结历史的未来发展,人类解放的事业依然在路上,人类社会还存在向上提升、向外扩展的巨大历史空间,历史不会止步于“共同命运”。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目的地,便是人类向着“真正的共同体”进发的前沿阵地。在“真正的共同体”的目的地,人类历史进入自由王国,人类建成终极意义上的命运共同体。

6、小结

综上所述,人类命运共同体与“真正的共同体”这对范畴的内涵存在质的差异性。具体来看,从其存在方式和世界样态来说,二者表现为社会样态与社会形态的区别;从其根本特征来说,二者表现为和而不同与天下大同的区别;从其行动原则来说,二者表现为世界主义与国际主义的区别;从其行为主体和行动目标来说,二者表现为国家主体与个人主体、国家命运与个体命运的区别;从其时代意义和奋斗纲领来说,二者表现为阶段性目标与终极目标、最低纲领与最高纲领的区别。

当然,毋庸置疑,人类命运共同体与“真正的共同体”这对范畴的内涵也有一致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人类命运共同体与“真正的共同体”的历史走向是一致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针对现阶段世界发展状况、回答“时代之问”而提出的社会理想和具体方案,是今天的人类所要实现的社会变革。这种努力从根本上说,就是在为未来走向“真正的共同体”奠定物质基础、制度基础、思想基础,为实现“自由人联合体”创造条件。对于中国共产党人来说,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一切努力,最终都是为了通往“真正的共同体”社会。第二,人类命运共同体与“真正的共同体”的价值关怀是一致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根本宗旨,就是要“把世界各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成现实”,体现了人类的终极关怀。这与致力于实现全人类解放和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真正的共同体”是完全契合的。第三,“真正的共同体”是人类终极意义上的命运共同体。一部人类发展史,就是一部人类解放史,一部人类社会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的历史。人类历史进入自由王国,人终将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成为自身的主人——自由的人。只有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能够说,人类真正掌握了自己的命运,迈向了终极意义上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今天,把握人类命运共同体与“真正的共同体”这对范畴的关系,既要从学理上来思考,也要从国际政治大局来考量。当今世界,在两条道路、两种社会制度并存的时代条件下,为了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世界化,为了建设公正合理、命运与共、合作共赢的国际新秩序,我们在宣传策略上有必要淡化人类命运共同体与“真正的共同体”之间的内在关联,尤其不宜采取将二者捆绑宣传、打包输出的策略,不宜在国际上造成意识形态输出的假象,以期为建设美好世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营造有利的国际环境。

需要指出的是,社会主义国家共同体或者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国家共同体是否属于“真正的共同体”,马克思并未直接回答这个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区分“真正的共同体”与“虚假的共同体”,其标准是国家共同体是否代表其中每一个成员(个人)的利益以及代表的程度。根据这一标准,在有阶级的社会中,国家共同体不可能完全消除“虚假性”的一面,因为对于专政的对象来说,这个共同体就不可能成为其自由发展的条件。“无产阶级所建立的社会主义国家,反映了以无产阶级为代表的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从虚假共同体走向真实共同体的历史进程中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 只有共产主义社会,才是全面体现真正共同体性质的社会。


陈曙光,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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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2022年第2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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