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提问是发现的开始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273 次 更新时间:2022-03-29 13:15

进入专题: 社会科学   学术提问   逻辑思维  

张静 (进入专栏)  


摘要:基于自我研究经历的反思,本文聚焦社会科学实证研究如何展开提问。作者提出,学术提问的主要目的指向知识产出——事实知识、解释知识和规范知识。文章分析了为何提问需要关切领域、问题、困惑和提问的关系,讨论了一系列影响提问的要素——价值、理论、目的、逻辑和经验限定在提问中的作用。由于不同语言的关注重点有异,它们约束同时也构造提问的方向和深度,对于中国学者而言,提问尤其需要突破自设的限定,面向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挑战。

关键词:社会科学 学术提问 逻辑思维


思考“如何提问”是一项进步,因为这意味着我们意识到专业标准的存在。三十年前我刚刚读博时,很少有人会问“如何提问”,似乎这不是个问题,只要有天资就可以解决。虽然当时大家意识到提问有大众(common)和专业(academic)之别,前者意在表达个人好奇,后者则指向知识性困惑,但当时大家普遍不觉得专业提问是需要学习的。我自己在大陆和香港接受教育,不曾接触到如何进行专业提问的训练,完全靠自己慢慢摸索。1996年进入北大社会学系任教,我开设面向研究生的专题课程,根本没有涉及提问,只是灌输答案。

显然,这样的学习过程缺少能力培养。几年过去,我越来越发现基础能力的重要。因为交流一旦展开,就会感到巨大的差别来自基础能力的水平,诸如如何提问,如何批评,如何拎出困惑,如何论证,等等。如果说学习有几个重要阶段,那么提问如同从爬行到站立,对于眼界拓展是飞跃性的——从只能看到地面,到上下左右前后多方位环顾。没有结实的站立,怎么跑得起来?于是我提议,开设研究性思维和写作课程。开始没有得到支持,因为“缺少必要”: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论文导师,为什么要专门开课?由导师提出问题,学生去做就行了……。意识到有 “替代论文指导”的疑虑,我赶紧退缩。若干年过后,应学生要求,课程还是开起来了。十几年下来,课程从选修变成必修,“必要性”又有了。虽然整体上学生的论文水平在提高,但我认为课程的成效尚不够好,因为不少同学在听课之后还是难于掌握提问。这越发使我认识到,提问主要不在技能,而在思维逻辑,求快不行。值得高兴的是,现在,如何提问变得越来越重要,这本身就说明,对研究能力的专业要求更高了。

既然主要不是技能问题,就干脆放弃“教”的目标,主要从思维逻辑的角度,聊聊我个人对提问的摸索反思。也许初学者希望求快,更关心技能——比如如何增加问题的信息,如何从一般走向具体,将主问题分解成子问题;或者相反,如何从具体走向一般,提炼枝节问题的共同关切焦点,等等;但逻辑角度关乎思维方式——我们如何了解并交流对社会现象的认知,这涉及整体判断、历史感知、比较性选择、理论素养,甚至价值判断。所以逻辑不是技术性的,不是提问技巧,而是广义的方法论基础。它具有一系列前提,这是学术工作的约束性:我们是面对一系列约束进行提问的。比如,提问要追求重要性,要点出什么现象是值得关注的,在什么意义上值得关注,因为显然不是所有问题都有同等重要性。思维方式虽然养成慢,但更为基本,它可以帮助人提出正确的研究问题。我同意这样的说法:面对正确的问题,即使给出了错误答案,也比在错误的问题上前行好很多。

一、领域、目的和问题

八十年代我进入大学工作的时候,尚缺乏教材,年轻老师常被组织起来,分工撰写教材。我的任务是写发展社会学中的“现代化理论、依附理论和世界体系理论”。之后有出版社约稿,我又写了“当代社会思潮”系列中的《法团主义:及其与多元主义的论争》(张静,1998/2005)。这些写作促使我进行大量阅读,系统学习了相关知识,但应该说,我并没有自己的研究问题,只能说进入了研究领域。

领域不是问题,因为目标不同。教科书的写作目标是展现一个领域,其做法是分类,按照年代、人物或者观点线索陈述,包含其中的进展、联系、差异以及核心论辩,把有关的论点、论据及针对的问题系统梳理出来。当时我以为这就是做研究,完全没有意识到,所谓“研究”工作可以在多种目的下进行,其产品重点实际上很不同。

比如以育人教化为目的的研究,其目的是教导向善,把读者变为“好人”、“高尚的人”。这是一件对的事,但由于将道德判断作为主要标准,教导的目标自然指向这样的研究问题: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社会当中存在哪些恶,何者为善,何者为好,为何它们有利于人的社会生存,等等。比如解读和阐释,这个目的不同于解释,而是依据一个现成文本,或者是一种思想体系、学说、传统、行为模式,对其涵义进行理解,所以关注问题的方向往往是它为何正确(或者错误),为何真实有用(或者虚假过时),为何必须传承(或者放弃)。比如论战,它的目的是阐述肯定或者否定,支持或者反对,赞扬或者批判,帮人帮派帮学说战斗,扳倒攻击者,所以它的问题会是为什么我方正确而敌方谬误,为什么某种主义正确而另一种主义必然失败……。比如政策咨询报告关注解决实际问题,所以它多不是问为什么问题会发生,而是问怎样解决,为什么某个方案可行,具体怎么行动有效,等等。这些研究都可以自称“以问题为导向”,但 “问题”所指内涵有异。

社会科学的学术研究,与这些目的有所不同,它的问题内涵,指向探索和认识未知,面对社会现象,去发现我们尚不知道的表现特征、行为模式、变迁原因和客观定理。这个目标,使学术研究的提问特别指向“是什么”(事实现象)、“怎样运行”(机制过程)、和“为什么”(因果联动),企图探求相互影响的要素关系,终极目标是发现知识(特征和关联、定理、原理、公理),以便对广泛的经验现象进行解释和预测。

上述几种研究目的有差异,但在学术活动中常常混合存在,较难清晰辨认。不同的目的决定了提问指向,学者完全可以选择研究目的,但前提是明白并认同自己追求的目标。我自己最终选择了学术性提问作为研究目的,是因为在不断的阅读比较中,我发现这类提问对我更具吸引力:以解答特定未解的问题为目标的提问。这也许要归功于前期的领域游荡和大量阅读。

同语文的丰富生动相比,学术性提问较为单纯,一般有三类。一是针对事实(现象、经验或材料)的经验问题:它是怎样的?具有什么特征?属于什么类别?回答这类问题需要的基本功是:描述、提炼、证实和比较。二是针对事实的评判问题:它具有什么性质?与其他性质的差异何在?为何如此?回答这类问题需要的基本功是:界定、批评和评判。三是针对解释的理论问题:为何出现这个现象(或行为特征、运行模式)?回答这类问题需要的基本功是:证明、推论、关联经验和理论的分析、构建并运用解释框架、一般化提升。这几个方面的提问深度不同,需要认识活动的逻辑递进。这里的逻辑递进,意思是严密系统的论证,对于实证科学而言,逻辑不仅指演绎需要有章法,也指归纳需要有依据。也许这不太符合惯例,会使研究者感到思维约束,所以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天马行空的“才气”对抗,或许他们认为,有约束就难以创造。

我的看法是,要看约束的是什么,合理的约束当然能够产生创造激励。为何有约束的提问意识吸引了我?自然是论证的说服力和创造力。说服力从何而来?我认为来自这几个原因:提出问题基于可见、可共享的经验事实,而非构造自己单方面理解的事实;解答问题基于符合认知逻辑的论证,区分观点和事实、结论和证据,证据陈述基于可验证可衡量的事实,他人可以批评,但须基于共享的事实和逻辑。为何说这样的问题有创造力?因为它可以引导深探未知,界定新事实,提供新信息,建构新分析框架,摆脱习以为常的限制,提供更新的认识(知识)。

对这种提问意识的认同让我意识到,《法团主义》虽然再版多次,但不能达到上述标准;它是一个教科书式的写作,有领域、论辩和背景问题,但没有提出困惑未解的研究问题;它提供了当时尚未被读者系统了解的东西,属于知识搬运,但没有基于经验事实提供任何新解释,亦即没有向未解的研究问题迈进。所以,尽管有出版社多次约稿,我却很少写教材,因为它不符合我的研究目标。

我的第一个经验研究是《利益组织化单位》。根据上个世纪50-80年代的企业组织档案,以掌握事实为目的,我提出的基本属于经验问题:企业职代会是什么建制?其基本目标是什么?由谁来组织?处理哪些议题?解决问题的效果如何?它是如何运转的?内部的组织结构和权力关系有什么特征?它和行政体系的关系是什么?在中国的单位体系中,它的基本角色(作用)是什么?

这些问题与写作《法团主义》不同,我不再满足于领域游荡,而是希望在未解方向上深耕。为何称其“未解”?因为对于企业职代会,已有很多研究以组织独立的理想类型作为标准,问其为什么偏离了标准。这没错,但还不够,因为如果没有挖掘特定历史对组织目标和结构关系的塑造,自然会对职代会的性质给出远离经验事实的界定。我的工作要说明,中国的企业职代会是一个政治与行政(两项功能)合一的建制,是国家政权建设的一部分,目标在传达行政旨意,同时调整并传递职工的利益需求,其内部类似于一个上下连接的法团结构,其宏观角色在促进职工和体制的整合,因而与理想类型所言的自发组织具有不同的起因和特点。

二、提问起始于困惑

研究性提问起始于困惑,但困惑基于发现。一群人一起到调研地,面对同样的事实和数据,并非所有的人都能发现隐藏的困惑。困惑不会自然走出,而是被研究者发现的。比如,同样的商品,在不同地方定价不同,一些人认为很正常,但却有研究者提出困惑,为何它在富裕地方反而更便宜?这个困惑引导出对商业活动的制度成本的比较。而不善于发现困惑认为一切正常者,则很少有机会进入这一研究。所以提问是发现的开始,需要有善于发现困惑的眼光,也可以说,提问是用问句揭示对困惑的发现(拎出困惑),好的提问往往包含困惑。

不同的困惑引出研究方向的差异。比如,为何同一物品在不同地方价格不同的困惑,可能会引向两地比较研究,如果困惑是:这个物品的原材料由本地提供,为何在本地更贵?则会引出历史研究,挖掘本地商业组织化的成本。这是两种最常见的提问方向,差异性提问多走向结构关系和特征比较分析,历史性提问多走向变迁、演进或状态形成分析。

如何挖掘困惑?常见的出发点是从经验事实和理论解释的差异入手:为何已有理论解释不了当前实际(事实)?合乎逻辑地,下一个问题自然是新的解释应当是什么?挖掘困惑的另一个出发点是历史比较:为何(两种或以上)历史进程的结局不同?显然,挖掘困惑不仅需要求知关切,还需要研究者同时了解——当前事实(或历史)中的问题(problem),以及对有关问题的解释理论,同时善于把问题转化为提问(从问题中提问,raise questions from problems)。比如,我们发现公务员有卸责行为,这是一个问题(problem),但停止在这里还不算提问,而当提出——为何公务员不是承担而是避责?——这样一个带问号的问题(question)时,才算提出了明确的问题。明确的问题有助于推动研究者贡献新的知识。这种创造使人兴奋,我想,这是我偏爱这个提问视角的原因。

几年前,我写“双重治理体系的瓦解”一文,试图解释的现象是,为何近年基层治理难度增大,变得低效?这一问题包含有什么困惑呢?经过40年改革开放,中国的经济在增长,投入治理的人力和财力在增加,政策出台日多趋严,但基层干部的权威却增强不明显,为什么呢?我把这个基本困惑转化为前面的提问。但如果一个提问值得解释,它还必须有意义。上述问题的实践意义是通过寻找治理陷入困境的原因,提供改进的路径;它的理论的意义则是已有的解释存在缺陷,需要寻找更为基本的要素关系——因变量(治理低效)和自变量(低效的原因)之间的关联,并一般化为政治社会学的解释性命题(即通常所说的定理或原理),比如,是什么要素影响导致治理低效发生?

为了阐明提问的价值,我必须先简洁梳理已有的解释,建立提问的针对性:

学者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存在分歧。一种观点断定,收入差距拉大及社会流动固化,加剧了社会不满;另一种观点确信,外来意识形态的争夺和缺乏民主制度,导致社会抵触蔓延;第三种观点提出,干部的经济角色、与民争利、道德滑坡,使其治理权威受到损害……。

还需要说明为何它们尚无法回答我的困惑:

这些解释或从社会经济变迁,或从政治制度,或从干部行为方面给出答案,虽然提供了启发性,但还是存在一些困惑无法解答。比如,为什么在中国,不满不一定来自收入和地位最低的群体?为什么人们普遍承认,收入差距具有合理基础,收入水平应当因职业不同有所不同?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政治制度并没有发生重大改变,为什么近年以来上访徒增,社会治理失效严重?主流媒体的意识形态宣传堪称强健,但为何“争夺”群众的效力未显?在“坏干部”较多的地方,群众不满程度高或符合逻辑,但为何基层治理存在普遍下降之势,即使换了干部,也难以扭转整体上出现治理困境的态势?

拎出这些困惑,给前面的总提问提供了更多信息,凸显出提问的价值和意义,这样回答提问才更加必要。这种问题意识,需要首先面向经验实际,从中发现问题,再去对照理论,而不是相反。如果事实和理论出现差异,就有可能发现困惑:为何这个(些)理论不能贴合经验?对这一困惑的解答动力,将推动研究者开始进一步发现的旅程。困惑表现为一系列未解的疑问,它是社会科学学术研究必备的一种提问形态。困惑一般具有这样的特征:第一,违背常识,比如没有用的制度为何长期存在?第二,存在矛盾,比如为何同一种情况后果却出现差异?第三,机制不清,比如从原因到结果的联动过程是怎样的?第四,解释无力,比如为何该理论无法解释经验现象?第五,根据发生变化,比如社会已变,原来的根据消失,那么新的根据是什么?等等。和政策研究不同,学术研究虽然没有“解决”问题,但是它必须解答(困惑)问题,这就需要把现实中的问题(problem)与一个需要解释的困惑(puzzle)联系起来。

三、理论的作用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种情况,针对同样的材料,不同的研究者提出的问题不同,甚至同一个学者,在自己的不同阶段提出的问题也不同。这是为什么?因为他们拥有的经验和理论不同,也可以说思想体系不同。难道面对经验的研究问题也和理论或思想体系有关吗?确实有关,是理论带动提问走向不同的焦点。这向我们提示:对于提出好的研究问题,关心现实和阅读理论同样重要。

比如基于现代化理论,对于后发国家的社会转型,研究者提出的问题多是:它们的现代性生长为何遇到障碍?是什么障碍?此提问的基本逻辑在于,对标于现代化理论的定义,(这里的现实中本来应有)为什么却没有……?还比如,基于社会转型理论,对于中国的市场化转型,研究者提出的问题常常是:为什么市场体制会在中国出现?在由国有企业占主导地位的转型经济中,是什么制度允许民营经济行动者与之展开竞争?此提问的基本逻辑在于,对标于市场体制与再分配体制的不同特点,(这里的现实中本不应有,但)为什么有……?这些问题关注的焦点不同,原因在于理论差异。面对大量的经验现象,须借助理论判断何者更为基本和重要。

理论对思维有建立标准、协助判断作用。首先,理论为经验解释提供模式,比如上述针对民营经济的提问是转型理论重视的问题;其次,理论使各地不同的经验研究彼此关联,比如现代化理论把世界各地的现代化案例系统联系起来,使之分类为现代化的几个不同范型——东亚范型,拉美范型,早发的现代化范型,后来的现代化范型等等;第三,理论为提问使用的概念和变量配备框架,形成一种分析逻辑,比如,“传统”与“现代”两个概念的关系以及表示它们的经验变量(例:用“家族继承”表示传统特征,用“自身成就”表示现代特征)是现代化理论提供的逻辑;第四,理论赋予提问特别的意义,而继承了某种理论传统的人往往会认为自己相信的理论更有意义,比如,反对现代化理论的人,一般不会同意现代化理论对“传统和现代”的分类是有价值的。总之,无论是否承认,人们看待事实的方式,事实的特点、性质及意义,都和研究者使用的理论有关。

对于社会科学的研究提问,无法回避的一种麻烦是理论是竞争又多元的,需要人做出选择。一个现象在一种理论下有意义,但不一定在另一种理论看来也具有同样的意义。比如站在制度主义理论立场,行为规则和组织结构非常有意义,因为规则影响行为;但在行为理论的立场看来,影响行为的是人和观念,它们会改变规则,所以规则不是那么重要。这些困难预示,提问走向什么焦点还需要一个不太容易发现的基本条件,就是提问者需要有(或形成)自己(相信)的理论传统。所以,如果感到提问非常困难,除了现实关切不足之外,是否具备理论水平也很关键。

我在九十年代写《基层政权》时,主要的问题意识明显受到“现代国家建设”(modern state building/making)历史理论的影响。这个理论让我认识到,传统国家和现代国家存在重要的性质区别,所以我从现代国家的演进角度切入它的各种困境问题。我在提问中特别重视某些要素(比如现代国家的特征),分析其生长面对的障碍,这是理论影响的结果,因为理论为研究者提供不同要素的组织逻辑。

提问受到理论框架牵引,在社会学研究中尤其明显。这一点使社会学提问和历史学提问的侧重点常常有异。历史学多数的提问点是事实究竟如何,它是不是真的,何以证明是真的。但社会学的目标不仅在于阐述事实,还在于说明行为变化的动力、机制和形态特征,更高的目标是解释它们的由来。社会学对历史资料的处理,除了事实记录——故事、进程、成败、事件的前因后果——之外,还须揭示历史中群体行为的动力,及其和规则(制度)演变之间互相构造的关系,并描述它们的“结构生成”和变化(社会学语言叫做机制)。为何重视这种互动关系而不是其他?如何给规则的特征进行分类定性?以哪些特征(理想类型)为衡量标准?这明显都需要借助理论才能完成。

从理论标准出发,社会学在面对经验现实时需要进行大量区分:区分暂时普通的日常活动与改变或者延续社会结构和观念的系统化力量,区分长时态经济政治社会关系之持续和变化的关键时刻,区分个人关系与公共关系、个人选择和组织选择、个人思想与社会观念、人际远近关系与社会势力分布的格局、偶然变化与必然变化、不可能出现与尚未出现的变迁……也可以说,需要把撼动社会结构的变化从纷繁的一般变化中辨识出来。这种辨识显然必须依靠理论工具。因为在社会学看来,并非所有的活动都起着同等重要的作用。大部分的人类活动,结果不过是在延续或重复社会和文化结构,并未带来显著和有意义的变化。这些区分是研究者智力活动的结果,没有理论的处理,事实的很多“性质特征”就混杂于历史资料中难以显现。比如在经济转型分析中,为何民营经济的出现对于转型十分重要?为何多元组织类别的出现有意义?为何新的经济行动者加入是不能忽略的主题?对于这些要素的价值评估,既需要经验的证明,也需要理论发挥标准设定的作用。

这可以解释为什么面对同样材料不同的分析者会提出不一样的问题。显然,他们试图“发现”的东西不同。哪些令其敏感,哪些可以忽略,都需要依赖他们头脑中的理论做出选择。比如,在生产力决定论指引下,研究者势必注意有关生产力变革的事实,在生产关系决定论指引下,研究者肯定不会忽略任何正式或私下(非正式)的产权规则改变。很多社会事实是在特定的理论框架下发现的,比如,只有运用“传统与现代”的分析框架才可能“发现”社会行为规则中不同于传统关系的现代性要素。如果不使用这一框架就不会觉得这些所谓的“现代性要素”有多么了不得,因为在文化延续理论中,它们不过是传统的自我生长而已,并不具有质变价值。

理论可以帮助研究者高度重视一些现象而暂时忽略另一些现象。在缺乏特定理论的情况下,我们也许能记录、但无法分析,也许能看到平常,但看不到变革,也许能看到冲突,但无法辨别哪些冲突对于后来具有关键性意义。没有理论的作用,我们甚至也无法评估提问的价值。不相信现代化理论的研究者,不会认为基于传统与现代转型的提问是个好问题。例如,安德烈亚斯·威默(Andreas Wimmer)的提问就是非现代化式的,他认为对任何社会都可以问个人与组织间的关系如何,他们怎样进行资源交换,沟通协商采取什么方式。他以此来辨别不同国家的历史演进,认为无论在异质或同质、传统或现代社会,所有国家都面临政治整合的同样任务,所以需要进入具体的历史过程,了解这种整合在哪些条件下能够取得成功,哪些条件下会失败,而不是指向现代化的一般抽象力量。

四、认识交流

提问是促进不同认识之间进行交流的重要方式。在不同的认识之间可以展开论战,这对知识演进有好处,但没有包含一般性认识的提问很难被学界读懂和接纳,交流可能陷入表面热闹、互不相关、缺少焦点的混战。这个反思来自于一次国际研讨会。会上一位外国学者告诉我,有四个人的论文,他“完全没有听懂在说什么”。我知道这不是语言造成的,因为在场的所有发言是由同一位专业水平很高的翻译口译的。为何他有的懂了,有的没懂?问题不在观点(观点不同互相反驳在学界很正常),而在提出和回答问题的逻辑。比如,用佐证描述和陈述,证据来自客观外界,不是好恶评估;解释问题需要合乎逻辑展开推论,不是个人断言;揭示客观出现的因果关系,不是无根据的猜测……。这些逻辑属于共享地带(common ground),在不同语言的交流中尤其必要,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无法逃脱习惯母语对思维的限定:

思维沿着语言所设定的路径前行。一种语言是一个组织体,它系统地关注现实世界以及认识领域的某些方面,同时系统地舍弃其他语言所关注的那些特征。用这种语言的人完全意识不到存在这种组织性,(因为)他受到这种语言的彻底制约。

一种文化中的思想,是由表述它的语言结构所引导和制约的,而中国思想是一个可以印证沃尔夫假说的理想范例。其实在更早,葛兰言就论述过中国语言显现的差别,认为汉语回避分析性,专注情感交流,用修辞的方展开论说:“汉语的构成,看起来不是为了记录概念、分析意念、以论辩方式表达论点,它完全服从于传达情态、暗示行为举止、服务人、改造人的目的。”

既然语言是思维的表达,其差异对提问的不同走向当然很关键。比如,英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高利贷现象时,如果学者对这种行为的认识,仅停留在道德评判上,就无法想象其后能够发展出期货金融市场、风险投资、预估价格承担等金融经济学知识,因为不会提出这样的问题:第一,为什么高利贷会形成?对此,一个不假思索的回答可能是,放高利贷的人不道德,这当然也是一种回答,事实或许也如此。但我们不能停留在这个答案上。第二,为了解决高利贷问题,最好的办法是什么?

这个例子表明,道德评判会“终断”进一步提出分析性问题,让探索止步,丧失求知机会。这种并非出于动机、但结果上“阻止”了提问的例子十分常见,比如,以国别地别限定问题的价值,断言甲地产生的提问不适用于启示乙地的问题,产生于A地的知识不能解释B地,或者只能用一种支配性解释等等,都会限制提问探索发现的脚步。

西方以行为和动因的差异性来解释人类的体验,其历史研究的认识,首要的关切是,了解历史事件的动因以及为之要担负的责任。于此形成鲜明对照,中国士人传统之一般特征,则体现为对连续性怀有某种信念。

这一思维差异,亦有被概括为进化论模式(中国)和对比论模式(西方)。虽然这些看法存在分歧,也受到西方自己不同观点的反驳,但其有益于警醒提问者:留意语言对思维的限定。总之需要意识到,如果语言思维的差异是一个事实,那么如何对待它,让提问便于认识交流,是无法回避的挑战。

应对这个挑战,使提问被(严肃的)学界读懂并接纳,必须在双方都认为“有意义”的前提下。但什么是意义?对于学术共同体而言,意义不在于自说自的故事(即具体经验,虽然讲明经验重要,但它的作用是为知识提供证据支持),而在于其中包含可进入知识体系的一般性问题。所以如何提问,提问中是否包含潜在的一般问题,对促进思想交流和相互读懂很关键。

比如案例研究,几乎所有针对案例的提问都存在时空限定,但是要良好交流,光讲故事不行,还要走向一般性问题的探索,需要从“案例内容是什么”,进一步变成“用案例要说明什么”,这个“要说明”的东西,是一般化、系统化知识的一部分。这是两种很不同的提问,“案例内容是什么”关注事实本身,“用案例要说明什么”重点则在根据案例证据提供的结论(知识),比如揭示某类社会行为的特点,才能使案例具有一般性知识的意义。

我要求自己的经验研究以此为原则。比如在论文“二元整合秩序:一个财产纠纷案的分析”,我提出的问题是基层社会的同意秩序如何达成,具有什么特别模式。这个问题虽然基于中国案例,但却涉及政治社会学关注的一般问题,即社会秩序如何达成。这个问题在中国表现形态——基层法院的纠纷处理方式——是将产权归属和利益补偿分开,利益分配不一定完全根据书面权利做出,这和西方的一般做法(利益分配必须根据书面规定的权利)有所不同。对此问题的探究使得不同地方的学者能够捕捉到它的知识性意义:是不是存在一种秩序形成的特别类型,可以汇入到这个问题的知识体系中?

善于针对特殊案例提出一般问题,可以利用交流者的知识背景(真正的专家对一般问题多有了解)使交流更为容易。费孝通先生的研究是这方面的典范。他指出的乡土中国特点,不是在处理中西互不相干的现象;相反,是采用一系列学界通用的分析工具,去认识不同对象的特点。这样,经过比较得出的结论(差序格局式的社会关系结构),才能够被不同文化及社会的学者所理解。所以理解不在于观点的差异——寻找差异特点正是社会科学研究的内容——而在于从不同的特征认识中得来、使用的一般问题逻辑:社会科学专家共享的类别划分、概念工具以及分析逻辑。费先生等老一辈学者用中国案例和外界接续而不是隔断,不仅使社会科学经验研究在中国落地,而且使中国社会研究汇入世界社会学及人类学,并赢得了国际学界的广泛承认。

所以,对局部案例提出包含一般性意义的问题来提升它的知识性意义,以帮助各地的研究者理解不同社会的运转,这很重要。这要求研究提问不仅仅只是针对个别事件,而是从具体问题走向一般问题,让来自具体场景的提问具有全局的意义,进入人类知识大厦的积累。虽然研究证据(材料)只来自一个国度一个地方,但知识体系是全人类(并非只是某一地方)创造的,这是知识可以在全世界交流的基础。

五、指向知识累积

社会科学研究提问需要指向一般知识,才能使交流的各方对其“意义”产生共鸣,这要求提问者了解,知识在一般意义上的几种形态。

第一种是解释性知识,即挖掘有关影响、起因、或者推动力(动力条件和行为、事件的因果关系)。这类知识的作用,在于帮助我们知晓事实、行为及事件因何发生,为何以这样的形态而非其他形态发生,它们在什么条件下发生,推动力来自什么。比如关于社会变革的研究,研究者需要抽丝剥茧,将真正的变革从无关紧要的各种影响因素中区分出来,认识改变社会结构的罕见时刻,询问变革产生的力量来源。常见的动力提问、转折点提问、比较历史提问、以及传导机制提问等,大多属于这一类。

第二种是理解性知识,即挖掘特定条件下的行为(行动)之特点、内涵和意义,这类认识活动常见于人文取向的分析作品。理解与解释的不同在于解释的重点是证明和行为相关的原因,而理解的目的则是认识人类社会各种行为的特征。这些特征可以是一般的,也可以是独特的。比如在社会学研究中,说明自杀行为和自杀者与社会群体的关系有关,涂尔干提供的是解释性知识——解释什么样的社会组织因素影响自杀现象发生;而费孝通的差序格局概念,揭示了中国社会关系的特征,他的提问目标是获得理解性知识——理解中国的社会关系区别于其他关系的结构性特点。

第三种是规范性知识,即进行 “价值评估”的知识,比如问,怎样的制度干预是公平的,等等。这类知识的目标,在于发现对人类延续有益的生存原则,并力求将其转变成行为规范或制度。因为人类的认识活动不仅关切解答客观现象,还关切优良社会的建设,这就需要建立价值标准,对利害进行评估,以寻求健康社会的价值选择。

规范性知识涉及主观评估,需要多做一些澄清。

为何规范性知识不是一项个人见解,而是社会(公共)知识?规范性知识由学者阐发,似具有主观性,但它反映的不是个人、而是多数人对公共事务的“主观性”。它们是经由公众的“交互主观性” 作用形成的“社会价值”类事实,由学者发现并揭示出来。我们常使用一些具有描述和评估双重含义的概念,比如德性、公平、自由。它们都不单指个人德性、个人认为的公平或个人自由,而是人们在社会共处、相互关联中所需的共享德性、公平和自由。这些概念既是对客观现象的描述,具有事实客观性,又是对行为特征的评估,具有公共价值的导向性,成为判断公共事务良莠的重要标准。因为我们不仅需要了解某项政策实施的必要性和有效性,还需要认识它对行为的激励后果是否对社会整体有益。规范性知识可以通过确立或修正人类对于理想状态的界定来补充解释和理解性知识的不足,帮助人类朝向理想和文明方向行进。

规范性知识无法与“客观研究”完全分开,还因为它事关、甚至能够影响多数人的判断标准。比如,“社会朝向理想和文明方向行进”这一说法实际上包含有价值标准:什么是理想,什么是文明?它们需要通过规范性知识的生产和辩论加以阐明。众所周知的例子是马克思的《资本论》研究,他提出一项规范性知识:相对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是更理想的制度。这里的更理想属于价值标准,马克思提出这一标准,显然不仅仅是他个人生活之理想,而是他认为,对于广大的劳动者来说,社会主义是更理想的分配制度。还比如人类学家吉尔兹提出,在理解人类行动的动机方面,地方性知识比普遍性知识更具真实性,因而针对地方性知识的提问价值更高。

规范性知识可能修正人们的价值观。比如,在市场经济发源扩散的初期,有关商业行为的道德争议广泛发生,这是因为大量的商业行为是新现象,商业关系与传统关系存在不少道德原则上的差异,社会研究经历了激烈辩论才确立了“商业盈利”的道德位置,使得受到法治约束的商业行为具有了正当性。与此类似,指出人身依附关系具有阻碍发展的缺陷,也是包含价值的知识:在经济活动中,人身依附不如独立对等关系更具建设性作用。多数有关社会的研究都包含有规范性知识,它们阐发的价值标准并非有史以来就存在,而是经济社会进入复杂阶段后的产物。这意味着,随着人类社会的变迁,规范性知识会发生改变,所以需要不断研究和认识。

规范性知识对于研究者之重要,在于它常常可为“好问题、有意义的问题”提供判断标准。比如,为何一些议题重要于其他议题?为何一些制度更为基本关键?一般的分析较少涉及这些问题,因为“意义”对于他们的解释工作而言,表现为要素关联的显著程度,而非价值高低的比较。在很多研究领域,人们一般认为,从纯粹的经验现象中推不出价值证明,因为经验研究只关乎事实,它使用规范,却无法证明规范,规范和证明有各自“独立”的逻辑轨道,就像无法从“是”中推出应该与否。但社会科学的研究可能做到这一点,因为它的研究问题选择一般就包含有“是否重要”的判断,为什么要分析这个而不是别的现象,为什么要收集资料去证明一个不重要的问题,为什么要去做对社会的影响微乎其微的问题。这些在一般的“中性”研究中不会重视的问题,却往往是社会研究者首先需要考虑的。

在社会科学研究中,这几种知识是密不可分的,因而提问很重要也很难。好的问题能引出上述知识的全部或者至少包含其一,而不是就事论事和简单判断。如果我们的研究问题指向发现上述各类知识,将有利于贡献知识积累。

六、突破自设的限定

很多提问进入不了人类的知识体系,是因为提问任由随机,没有认识到它引导的产品需要成为系统化认知的一部分。为何要追求系统化?因为建设知识的大厦,既需要突破,也需要关联。突破就像开启新设计,通常是由提出新问题开始的;关联就像打地基,要靠发现知识系统的缺陷和谬误开始。

但难以进入知识体系,更常见的情况是,基于有限的经验主义(limited empiricism)自设提问障碍。有限经验主义指拒绝不同的经验,拒绝和来自不同经验的知识进行交流,给自己划出一个界限,不在限内的就不接受。比如设置适用性界限,根据地理边界规定适用性。这个问题目前的争议焦点主要在政治方面。但政治问题和知识问题存在一个差别:政治有国界,知识则是跨国界传播的;政治事关话语控制权,而知识的扩散在于受众的选择。在学界,知识一旦产出就成为公共品,进入思想市场的检验过程,难以避免用它地的经验证实或者证伪。知识作为一套解释系统既可以被政治性使用来论证某种体系的正当性,也可以被知识性使用,用于揭示定理原理。政治性使用一般会施加意识形态限定,而知识性使用则必须经事实验证。比如,地缘政治分析框架并不是产生于韩国,但是否适用于韩国教徒信仰变化的分析?再比如,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分析框架不是产生于中国,它是否适用于中国的经济变迁分析?这些知识性的提问,也许可以使棘手问题变得简单:看其是否能解释实际以及有多大程度的解释概率。如果不能解释,无论它来自哪里(即便是本地),都是不适用的。

不经事实检验的设限会妨碍知识探索。举个例子,有研究者发现,中国全民所有的低技术企业中,早就就存在一种混合式的工资体系。在1952年及1956年的两次工资改革中,计件工资都是作为先进的工资方式被大力推广。经过1956年运动式推行之后,国务院统计的工厂计件工资率已经超过45%。不过这种推广并没有持续很长时间,不久以后,计件工资就作为“资本主义的工资形式”,成为大跃进时期的批判目标。在“政治挂帅”的环境中,计件工资减少了,甚至(至少在名义上)被完全取消。但在大跃进后期,不少工厂又重新推行了计件工资制。而马克思曾在《资本论》中写道,计件工资是“最适合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工资形式”,那么这里存在的困惑是,如果计件工资制与资本主义相关联,为什么这种工资形式会出现在社会主义中国?

这个问题的重要性不仅在于有关资本主义分析框架在社会主义环境下适不适用,更在于返回历史去看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政策以及和政治意识形态互动时频繁发生的摇摆现象,以便更深入理解中国体制的性质。如果计件制在社会主义中国具有长期历史,就可能解释后来变革中的经济双轨制、甚至一国两制的由来基础,还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四十年以来的国企改革进程为何相对于其他国家更容易,一系列市场规则的出现为何没有激发强大的阶级反对力量,以及比较而言,中国的社会转型为何避免了巨大的社会动荡。

实际上,在西方的社会分析中,即使是最强劲流行的分析框架也不得不常在新的事实面前发生变动。比如,传统落后解释不了亚洲的飞跃性发展,现代化无法解释拉美社会产生的依附结构,威权制难以解释体制在变革中的韧性,制度滞后难以解释意识形态名实分离的发展现象,民主选举难以解释基层公共品提供的差异……在面对一系列新事实时,努力寻找或者建立适用性更高、更严谨的分析框架是所有研究者的工作。这就需要不断提出新问题,通过交流活动,接受来自不同国家经验事实的检验。任何分析框架都不是特指或专用的,自我限定适用区域或者排斥外来分析框架阻止了自己的知识进步,对他人的影响也更少。

另一个常见的自我限定来自古今分界焦虑:当我们面对历史材料时,当前这个分析框架是否是古人的?确实经常不是,因为当时还没有这样的观念。古人的看法不可能是今人的看法,古人重视的问题不可能是今人重视的问题,甚至运用的概念含义和今天都不一样。比如,教育是教化而非求知;治国重安而非富强;社会重位序而非平等;家庭重责任而非权利,战争重输赢而非正当;国家重疆土控制而非政治关系的制度化;个体附属于血缘地缘群体而非独立……对于这样的历史,用今人的眼光、框架、概念和标准来提问是否适当?如果结论是都不适当,那么研究何以可能?如何才能提供新认识?

对此我没有答案,只是提出问题。但我不希望看到这些自我限定阻止了提问的多项可能。因为提问是发现的开始,限定提问越多,能够发现的就会越少。

七、面向实践的挑战

常常听到有人说,在讨论中我们不敢提问是担心自己的问题不够前沿。那么怎样才能提出前沿问题?

这个问题比较棘手,原因是提问有多种来源。这里的“来源”是指从哪里发现问题。我自己在研究早期也不太明确,比如《法团主义》是从理论阐述提问,《利益组织化单位》是从历史文献提问,“双重治理体系的瓦解”是从组织结构提问,“案例研究的目标:从故事到知识”是从分析逻辑提问……我们可以选择从理论框架中发现问题,从文献资料中发现问题,从历史记录中发现问题,从事实变化中发现问题,从方法逻辑中发现问题,总之,到处都可以成为提问的对象。但由于领域不同,它们的“前沿”各不相同,所以必须有所选择。

选择和两件事有关:研究者关心的中心问题,其拥有的理论传统。比如我自己关心的中心问题,来自政治社会学领域——社会的秩序是如何构成的?我个人偏好的理论传统是结构、规则和组织的历史变迁分析,所以我的所有研究提问,都围绕这一中心问题展开。比如,针对观念形成现象,提出五十年代的政权建设如何构造公务人员的组织观念?针对“蚁族”现象,提出为什么当时在大学生中出现对就业的不满?针对基层治理问题,提出为什么基层治理效力下降?针对体制外大量市场组织出现的问题,提出为什么对体制外新经济体的政治整合出现下降?针对通用社会资本的建设问题,提出互不信任的群体何能展开合作? 其中虽然不少是具体案例研究,但问题的指向都是中国社会秩序形成,这样,对这些问题的答案,方可能产生相互的支撑性和关联性。

我认为,最活跃的“前沿问题”在社会实践中,真问题须在实践中才能找寻得到。实践在不断推动认识的发展,当理论和实践相悖时,也许就是理论需要被更新的时刻。比如经济学者张五常这样提出问题:“我可以在一个星期写一本厚厚的批评中国的书,然而,在有那么多不利的困境下,中国的高速增长持续了那么久,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中国一定是做了对的事,才产生了我们见到的经济奇迹。那是什么呢?”

这个提问从实践出发,把从理论眼光看到的各种“不对”和实践结果对比,发现了悖论式困惑:既然在理论上不对,为何有这样的成效?随即引发的进一步问题必然是:实践中究竟发生了什么?如何总结这些经验?是用理论修理实践,还是用实践更新理论?

把实践作为问题的来源尤其适合中国。过去三十年,中国社会处于历史上罕见的变化中。变化意味着新的实践不断涌现,为社会科学研究提供了难得窗口。例如在政治社会学领域,人们发现大量相悖的事实:一方面,中国的社会矛盾随着改革的深入逐渐上升,这似乎符合快速变革与冲突同步的常规现象;另一方面,和其他变革社会相比较,这些常态似乎没有显现同一结果。比如,变革过程中出现的社会政治冲突减缓了一些前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发展进程,削弱了社会向心力,瓦解了主流意识形态和社会组织架构,维系体制的原社会基础出现快速收缩。但在中国,这一社会基础的基本成分却从较为单一的无产者群体扩展到多种类别,包括新兴经济中涌现的大大小小有产者群体。社会和政治冲突在不少国家的变革期发生,它们导致一些执政权威结束了政治生命,但为何中国执政所依赖的社会基础仍得到扩展?变革中出现了大量社会矛盾,触发了中国各种利益不平衡,但为何没有出现强大的对抗改革社会力量?为什么在变革中,中国社会保持了基本的内聚力?它是如何保持的?对于变革与秩序基本关系的解释理论,中国实践能够提供什么?

提问是一项认识活动。但认识有个缺点,一旦形成为知识,就有相对固定的形态,社会学叫做“模式”或“范型”。但实践的丰富性、复杂性和变动性,不断冲击着固有的模式。实践中的问题不是死的,是活的,是随着人类活动生发出来的,我们无法预测甚至“学习”提问,因为问题不是现成的,是发现的,是针对未知的,是对自己已有知识的挑战。要想发现,提问的人必须永远面对和回应实践的挑战,这是我的基本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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