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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专题: 中国历史
中国具有非常悠久的历史书写传统。算上《清史稿》的“二十五史”,可证古代历史书写的源远流长、完备无缺。这个传统一直绵延至今。震撼人心的历史考古学“夏商周断代工程”,便是由国家全力支持的浩大工程。在人文学科领域中,这一工程投入之巨、动员人力之众、延续时间之长、出版著作之多、国家方面之看重,都是空前的。[1]
中国的历史书写,要么志在“资治通鉴”,要么寻求“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2]这是两种很有代表性的历史书写方式:前者注重史实中可以启迪权力作为的案例,后者重视史实中具体人物与事件的独到品评。这让中国的历史书写,长于事实叙述和得失之判,弱于历史宏大叙事、或历史哲学的表述。为了对中国历史有一个宏观总体的叙述框架,有必要强化中国的历史观或历史哲学阐释。
简单地讲,历史观或历史哲学强调的是人们怎么看待历史,并致力刻画历史的总体面目和终极目的。诸如历史是否可信、史实背后是否存在深层线索、溯源及流的历史叙述是不是仅仅限于政治启示、历史的常变关系会是如何,历史存在目的性吗?如此等等。
在中国,从古至今,历史书写都承担了繁重的政治使命。人们很难就历史观察历史,并在历史的史实中给出历史的宏大叙事或哲学总结。中国的历史观,基本上是就政治观察历史、就道德观察历史。尽管中国的现代历史学深受兰克学派客观史学的影响,但兰克学派客观书写历史的进路,并没有成为中国历史学的基本理念。客观述史与主观论史,成为两种具有极大张力的历史观。相比而言,客观述史的中国史学作品不多,而试图“资治”的历史学著作,基本可归类于主观论史作品。“资治”有两种,一是总结过去治国理政的经验教训以为当下借鉴,二是从过去的政治史实中抽取出当下与未来的治国方略。从总体上讲,历史研究的政治意识明显强于凸显历史自身特质的意欲。
主观论史者,基本上都想以历史学发挥社会历史使命和政治使命。近代以来,这种取向尤其明显,并涣然分化出三种路向:一是借助历史展示现实功用。章太炎虽说是 “用宗教发起国民信心,增进国民道德;用国粹激动种性,增进爱国的热肠”。[3]但实际上仰仗的不是宗教,而是历史。二是依托历史荣光挣脱现实困境。有四大历史学家之称的钱穆,就明确地采取了这种著史的方式。他在抗日战争时期撰写的《国史大纲》,贯穿的一条主线,就是汉族政权构成了中国历史的中心;少数民族政权或者叫部族政权,是为中国历史最阴暗或黑暗的一面。只有汉人肩起了中国历史的黑暗闸门,带给中国历史灿烂光明。三是拒斥历史以构想当下出路。这就是谭嗣同的历史名言,“两千年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两千年之学,荀学也,皆乡愿也。唯大盗利用乡愿,唯乡愿工媚于大盗”,[4]以此为“全变”的改革主张张目。这三种史观的主观特性,表现得非常明显。史家怀着非常善意的目的,表达自己所意图的历史政治目的。这无可厚非,甚至必须赞美。但历史真实,还是需要人们各自独立思考、理性追究的。可不可以在中国已经挣脱所谓“挨打”命运之余,开启理性面对自身历史的崭新一页呢?我们不敢轻率给出肯定的回答。但为之努力,则可能是大家都会同意的。
这三种历史观,涉及的都是中国历史的宏大叙事进路问题。如果说它们呈现出中国历史的不同面目的话,那么在其背后,实际上贯穿的不过是两种历史哲学:一是线性进步史观。也就是人们熟知的、人类历史遵循一条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道路,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二是历史停滞史观。即中国历史在先秦即已高度成熟,此后便停滞达两千年之久。前述谭嗣同,以及流行的周秦、清民两大历史变局论,实际上表达的就是中国历史停滞观。这两种历史观,在中国史学界奇特地混合在一起:典型之论,就是曾经广泛流行的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停滞论。按封建社会一词来源于进步史观,本来仅仅是历史进步的一个阶段,结果在中国延续了两千年;按停滞论观点,那么反过来又否定了封建社会之作为进步环节的意义。但两者却混合而成了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停滞的历史观点,且同时支撑起了完全不同趣味的进步论与停滞论。
随着人们对两种史观交汇而成观点的反思,让人们意识到二者所带有的、明显的停滞史观色彩——一是取进步论的停滞论,二是取反进步的停滞论。前者长期成为当代中国历史学界的主流观点;后者则成为相对中国历史学界反传统的主流观点。显然,这些观点遮蔽了中国历史的真实面目。在中国,停滞史观的历史哲学可以是进步论,也可以是早熟论,还可以是固化论。但这些论断,无疑都将中国历史的自身变化轨迹有意无意地忽略掉了,而且,不同的停滞史观都将中国现代转变的动力外置了,完全无视了中国现代转变的内驱机制。因此,有必要在常变关系的历史哲学框架中,重建中国历史的宏大叙事或历史哲学。据此,保证人们对中国历史既有恒常性、也有变动性,似乎是停滞、实际在演进的真实状态,有一个较为准确的认识。更为紧要的是,确立起中国现代转变的内外双驱机制,克制中国现代转变的单纯外驱论断。
一、两种写史理念
对中国来讲,尽管有着悠久的历史书写传统,但直到今天为止,可以说都没有现代单纯学科、学术意义上的历史学。从古至今,中国人看待历史最基本的观念,来自于我们的官史传统。所谓官史传统,是从西周开始所设立的四大类官员,即卜、史、巫、祝中的史官所担负的历史书写传统。可以说,中国没有史学传统,只有史官传统。作为中国历史哲学伟大奠基者的孔子,非常重视历史书写,“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5]其整饬政治秩序的目的,深受史官之思的影响。作为中国传统历史学的伟大奠基者司马迁,身份也是史官,得罪皇帝,遭受腐刑,戴罪立功,撰写史书。这两者具有一种相互为用的机制:史官的秉笔直书,到了一个思想家手里,生成了中国传统官修历史或者是由官方立场书写历史的另一种传统,即“微言大义”。史家看惯政治世界的以下犯上、以臣乱君、以私乱公、以己乱国。按照秉笔直书的史官传统,对这类令人怵目惊心的史实,既不能不写,又不能明写。于是,只能以“微言大义”的方式“秉笔直书”。
这样的历史书写传统,当然存在难以克服的内在矛盾。可以说,史官是双重身份的混合体:书“史”,要秉笔直书;为“官”,需微言大义。它们之所以看似悖谬地共生,是因为任何史官都是活生生的人,他们撰写历史,必须尊重历史的真实,张扬著史的内在精神。这就是司马迁所说的“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6]。但作为史官,他们又不能不接受当时官方著述历史的政治限制。基于此,人们读史,必须在历史著作的字里行间,精细的琢磨,从微观的事件、人物、词章中的描述,到不同史书中历史事实之间的比勘,才能甄别出历史真实。历史真实,当然不是历史学家的真实,而是在“写的历史”与“真实历史”的之间呈现的历史。不过需要看到,作为一个存在性的真实事件,历史事实一产生便消失了。因此,历史事实存在一个由历史学家“还原事实”的必要。事实还原到什么程度,便与史家记录历史的切入、观察、分析的具体角度紧密相关。
一旦史实与史家联系起来,就有脱离历史真实的危险性。于是,人们便会质疑历史书写的可靠性问题。这就催生出历史的正当性问题。历史在何种程度上,让人们对之感到兴致盎然?以至于让兴致高昂地试图从历史事实中发现正当化自己行为的依据呢?犹记清康熙帝对历史的同样在意,他强调,“自古得天下之正,莫如我朝”,[7]也是在历史比较中寻找正当化清朝的依据。清朝的正当性是否在历史中鲜明呈现,在这里不是紧要的问题。紧要的是,当人们都在历史中寻找行为的正当性资源的时候,历史与现实的高度张力,往往就被忽略掉了。
历史一旦产生,其处境就不受历史“本身”控制。愈近于我们的历史,就愈是被基于历史需要而掌握历史书写权的人改写。历史的可靠性因此成为问题。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的著名华人物理学家丁肇中先生曾经讲,他在高中的时候,历史考试常常满分,曾经下决心上大学读历史学。但他发现,中国古代只要朝代更迭,新兴王朝首先做的一件事情,就是修改前朝历史,这让他转而选学可靠的物理学。[8]可见,历史书写的可靠性与正当性,确实紧密联系在一起。可靠的历史书写,不仅依赖历史学家、也不为权力所左右。因为多种多样的历史作品,催促人们理性判断、择善而从,从而将历史真实从不同层面展现出来:传统官修历史,给我们展现出正统史观下的政治史状态;历史学家张舜徽著有《中华人民通史》、《劳动人民创物志》,张扬的是一种“人民史观”。前者是权力史观,后者是权利史观。两者之间的分歧甚至对立,都是显而易见的。至于在多元时代中,历史书写者从自己感兴趣的视角切入历史进程,分别撰写出来的历史著作,那就更是百花齐放,各具特点了。读者可以在琳琅满目的历史著作中择善而从,切近兴趣,诉诸良知,比较认知,甄别出具有正当性与可靠性特点的历史著作。
当代中国历史的书写,与过去有很大的不同。过去的历史书写,主要围绕权力与权利主题,一者呈现出权力史观,让历史主要成为了政治史;二者呈现出权利史观,让历史成为物质生产史。或者两者交织起来,在群众、阶级、政党、领袖的社会历史观中,同时展现权力与权利交错作用的历史景象。但权力的主导性,让过去的历史书写,总体上展现出政治史书写的绝对主导性。这就是有人指认“一部二十四史,都是帝王将相史”[9]的理由。还是革命史观的作用下,人民史观才得以初露峥嵘。但中国革命史书写的主流,也还主要呈现出围绕政治权力中心的面目。无论是权力史观还是人民史观,基本上都是按照五种社会形态的进步史观来建构的。在某种意义上,都会将中国历史视为长期缺乏重大变革的停滞史——从统治者一端来看,基本都是皇权专制;从人民一端来看,基本都是创造历史却被压抑。
因应于这两种历史观,自然引导出另两种旨在呈现历史常变关系的史观,并且对人们认识历史发生了重大影响:一是促使让人们由一种循决定论思路去理解历史的历史规律观,二是让人们面向过去复杂性的历史演进观。前者重视的是历史常道。这不是一种着意凸显历史的深层哲学机理的不变之常,而是一种努力展现在历史稳定性与变动性之间,浮现出来的历史既定性。谭嗣同以及相沿以下的、以“两千年”为时间观的历史认知,大率如此。后者不同于此。其强调的是历史变化的自主性,它不受现实中人的影响,而受历史当时的各种因素的激荡,历史就在这样的变化中成就自己。强调中国历史的自驱力、变化的内驱力,便是这种史观的标志。前者重视历史的线性确定性,后者重视历史的复线变动性;前者竭力显现的是历史可控性,后者努力显示的是历史自主性;前者旨在凸显历史的常量,后者志在展示历史的变量。在中国现代历史学领域,前者的主导地位是显而易见的,后者的微弱声音几乎被忽略不计。在中国延续两千年几无改变的认知前提下,建构起来的中国封建生产关系发展论,便是这两种史观的一个特殊组合。
历史规律观是一种历史常道观。它不否认历史演进,更重视历史演进中的革命性变化;但在一个既定生产方式尚能维持自身的情况下,它强调的是这种生产方式的稳定性。这是其重视历史恒常性的体现。马克思主义史观看重五种生产方式从低级到高级的变化,这是一种基于普遍性的断言。但其影响人们对历史常变的认知方式——人们习惯于将生产方式的指标硬化,并以之衡量历史究竟出现了重大变化,还是几无变化。于是,凸显变之中的不变,反过来,展现不变之中的变,就成为史家的一个兴趣点。但变与不变的衡量标准,则是生产方式诸要素及其构成设定。这样的史观,与谭嗣同的“两千年”断言,出现不谋而合的“重叠共识”。
现代中国接受了达尔文主义。达尔文主义认为自然乃是进化的结果,(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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