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英洪:在乡村振兴中高度重视农民的财产权利

——《北京市城市化中农民财产权利研究》前言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80 次 更新时间:2023-04-17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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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英洪 (进入专栏)  


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可见财产在人类生命中的重要性。尊重和保障人们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就形成了人类文明中的产权观念、法治意识和政治文明。无论是二千多年前的中国圣人孟子所说的“有恒产者有恒心”,还是二百多年前的英国老首相威廉·皮特所说的“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他们虽然所处的时代不同、所在的地域不同、所有的文化不同,但都提示了一个最基本的共同真理:尊重和保障财产权利,不仅对于个人的自由、尊严和幸福,而且对于国家的长治久安、繁荣兴盛与和谐安定都极为重要。无论古今中外,对每个人来说,最基本最重要最核心的权利就是拥有基本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对国家和政府来说,最基本最重要最核心的职责就是尊重和保障公民基本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尊重和保障公民基本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不仅是一个国家和民族迈向文明、维护秩序、捍卫正义的基本道德底线和善治目标,而且是一个国家和民族走向世界、赢得尊重、怀柔天下的基本道德基石和文明标杆。


十多年前,我在研究农民权利问题时,就将农民的财产权利作为研究的重要内容。我在2007年出版的《农民权利论》一书中,就专门撰写了“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一章内容。但我自感对农民的财产权利的研究还不够深入系统。为此,我在完成农民权利研究系列作品后,就着手计划对农民的财产权利进行系统的调查研究。2013年,我就明确制定了农民财产权利的系列研究计划,重点关注和调查研究城市化中的农民财产权利、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利、农民的宅基地权利、农民的集体收益分配权利等内容,并断断续续地进行了一些调查和研究工作。但自2010年起,我因工作需要,集中开展了新型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的系列调查研究工作,这项研究工作直到2017年底才告一段落。之后,我在繁忙的事务性工作之余,着力挤出时间转向农民财产权利的调查研究工作。现在,经过多年努力,我们终于完成了农民财产权利研究的第一部研究成果——《北京市城市化中农民财产权利研究》。今后,我将继续围绕既定的农民财产权利研究计划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需要说明的是,我原想个人独立完成农民财产权利研究的系列成果。但在现实工作中,我这种个人意愿已很难实现了。好在我在调查研究之中,逐步形成了一个有缘相遇、有效合作的研究团队。没有这个研究团队每个人的积极参与和无私奉献,我们这个农民财产权利研究成果可能还要无限期推迟下去。在此,我要特别向长期以来积极参与农民财产权利研究的所有同仁、朋友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向从各个方面支持我们调查研究的有关领导、基层干部和农民朋友表示由衷谢意!


尊重和保障农民的财产权利,不仅对于解决“三农”问题,而且对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其重要性都不言而喻。经过40年改革开放的中国,已经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希望我们伟大的国家和民族能够在尊重和保障农民的财产权利进而在维护和发展公民的基本权利上实现新的跨越,在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创造出新的中华文明。


由于水平有限,书中错误之处在所难免,恳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张英洪


2018年9月12日


张英洪等著《北京市城市化中农民财产权利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1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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