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志浩:法界侠客刘大生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260 次 更新时间:2018-11-22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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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志浩 (进入专栏)  


刘大生在中国大陆法学界乃“特殊独一人”,是当代中国法学地图中一位地标性的人物。

“刘大生是地标性的人物”,法学界有些人看到志浩君的论断止不住摇头:有人说只有张思之、郭道晖、江平、李步云这样的“大护法”,才担得起地标性人物的美誉;有人说朱苏力、邓正来、梁治平、贺卫方法学四剑客,才称得上地标性人物;有人说何勤华、赵秉志、陈兴良著作等身的学者,庶几接近地标性人物。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法学界假如展开地标性人物的评选,许崇德、高铭暄也许会高票当选。

至于刘大生,不知道是否属于陈有西先生所言“体制内健康力量”,若属于“体制内健康力量”,刘大生何以摸爬滚打,伤病缠身;若说刘大生属于“体制外健康力量”,环视宇内,哪有江苏省委党校这样的“体制外”单位呢!面对大陆法学界“特殊独一人”——刘大生,不大好归类,姑妄言之,体制内的体制外吧!也就是说,刘大生身在体制内,心如不系舟。精骛八极,心游万仞。

刘大生表面上看是一位“六亲不认”很绝情的人,其实,透过现象看本质,这位仁兄有着一腔热血,只是,由于思想的超前和理论的彻底,时代有点跟不上刘大生的步伐;法学界好面子,刘大生揭穿画皮,令人情何以堪!一般人只好敬而远之,唯恐避之不及,难免有些落寞,势所必然。

依我看,刘大生至少犯了十个“错误”,影响到大家对他进行公正的评价。

第一,刘大生1983年从北大法律系毕业之后,一直待在江苏省委党校,造成了刘大生的“先天不足”。中国法学界和其他界别一样,“先天”存在着三六九等。法学界“迷信”北京,那里是中国法学的中心,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等院校,再加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这都是当代中国大陆的法学高地呀!中国法学界,有地标性人物,也应该在法学中心待着呀!

北京这个法学中心之外,吉林大学、山东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还有西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四大政法院校,乃中国法学的重镇。不在重镇里面待着,本身就是一种罪错。

刘大生,不在法学重镇里面待着,那就是没有能耐!哪怕在一所211大学,也勉强过得去。不在211大学,刘大生退而求其次,在一所政法院校担任校长或者副校长,实在不行,担任法学刊物的主编,也好使呀!但是,刘大生没有这个造化,一直在江苏省委党校,不挪窝,不动地。一般人的观感,哪怕是中央党校也不行呀,省级党校,又何足论哉!

志浩君以前也有类似的想法,党校怎么可能有学者呢!党校人员不足与谈学问。大生兄高声大嗓:党校老师不保守。静心想一想,倒也是呀:林喆、蔡霞、王海光、刘大生,四位党校老师都是有良知有学问的耿直之士呀!从此以后破除了迷信,有些齐物论的色彩。那些“211”或者“985”,不要以为没有写着党校,自然而然具有很高的学术水准。

刘大生先生亏在哪里呢?党校没有本科生,身边少了朝气蓬勃的青年。学生有脚,走到哪里自然会将心目中的好老师宣传一番。孔夫子成为大成至圣先师,不就得益于开门办学!党校只能招研究生,研究生里面还有很大一部分在职学习。这些研究生原本在党政部门工作,“镀金之后”有一部分成为重点培养对象。有些人上了刘大生先生的课,佩服不已,但,仅仅是佩服而已!工作性质对人的气质有着绝大的影响。

刘大生这么生猛的人物总是有些边缘色彩,一些领导眼中不免异端和敏感,这样一来受过刘大生熏陶的学生,只是把对刘大生的佩服放在内心的某个角落,不敢轻易示人。一个字,怕。怕因为描写了刘大生,影响自己仕途。此种情形,其实普遍存在。

志浩一直为恩师萧延中先生“打抱不平”。萧先生在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系教过的学生怎么也有四五百人,萧先生沉郁顿挫的讲课风格不知感动了多少人,但,只有寥寥数人拿起手中的笔写一写心中的萧先生,以至于不少人读了志浩的文章之后才了解先生的风采,那些在行政部门工作的老同学是指望不上了。

第二,刘大生总是惹是生非,引起众怒。比如说,江平——中国法学界的金字招牌。江平的门生,逢五排十都要给江平先生庆生,叙述与中国政法大学永远的校长——江平先生之间的交谊,表彰江平先生的高风亮节以及晚辈对先生的眷眷之心。谁都知道,秀才人情纸半张。有人借重江平先生,只是为了增进自己的江湖地位而已。但,那些明理懂法的学界人士,谁也不愿意捅破这个窗户纸。

刘大生没有好生之德,非要给人家江平先生以及江平的门生“添堵”。偏要写文章叙说聆听江平讲座,这位“大护法”大概是忙于普法,难以进行学识更新,以至于在刘大生听来味同嚼蜡,毫无新意。刘大生把真实的感受写入文章,不经意间,就得罪了江平以及爱戴江平的中国法学界那些大腕儿。刘大生还在那里感叹:怎么不把自己的文章编入江平祝寿文集!

刘大生“六亲不认”横扫法学界。名满天下,谤亦随之。这位老兄对江平、王小能、海子、陈兴良、贺卫方都有批评,有些话甚至说得很重,比如《病句走大运——从海子的自杀说起》,在海子诗歌爱好者看来,无异于亵渎。因此,大概每个月都会有人写文章为海子辩护。

刘大生有钢铁般的意志,受到大家的围剿,“敌军围困万千重,我自岿然不动”。面对刘大生经久不息的四面出击,不少人疑惑不已:一点温柔敦厚都没有,今天批这位,明天批那位,江平这样的“大护法”要批,海子——査海生,那可是北京大学法律系1979级的老同学呀!老同学卧轨自杀了那么多年,不仅不去怀念,还说老同学语言晦涩、逻辑不通,如此心肠!

刘大生还不解闷,一个接一个得罪。朱苏力、贺卫方、陈兴良,甚至还要得罪已经遁入佛门的王小能,已经卧轨自杀的大诗人——海子,连大文豪鲁迅,刘大生也不放过,非要说出自己的内心感受。依照学界的规则或者潜规则,刘大生这叫“政治不正确”。

第三,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比方说本人写文章,讳言所在单位的过错。一个巴掌拍不响,过错也不是单方面,自己也不是没有不是,“不是”也不可能永远在我这一边。这是明摆着的道理。

刘大生在江苏省委党校,这么多年来,连续不断地得罪股级领导,科级领导,处级领导。比方说,到江苏省委党校进修和读研的一些官员,平常清闲的很,时间多的是,就是不写论文,以至于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眼见着刘大生老师催逼甚急,这类学生,忙着找刘大生的领导,以及领导的领导,甚至还有领导的领导的领导,这些大小领导,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给刘大生打电话,放他一马,放他一马。刘大生就是不放,弄得大小领导很是苦恼:这不很明显吗,刘大生不买面子。

第四,刘大生1983年从北大毕业之后,这么多年在大陆仅仅出版了《法律层次论》、《宪法学问题研究》、《论文写作基本公式》三本小书。出版界欠刘大生一个道歉!刘大生出版自己的著作一直遇到空前的困难。有些大腕儿听到这里不禁喜形于色:刘大生的东西要是出版了,这位法学清道夫要清除多少路障啊!大家还活不活呀!

第五,法学是个手艺,讲究的是技术。刘大生心潮澎湃思绪万千,每天都有新想法,时时都有新想法,法学界有多累呀!真希望中国法学界发动一个学习刘大生的运动,年年学月月学天天学时时学。毛主席曾经感慨:三天不学习,赶不上刘少奇。刘大生每天喷涌新思想,怎么学也赶不上呀!

第六,20世纪90年代以来,学问日益精细化,郭沫若领衔的“新宋学”备受冷落,与之对应的“新汉学”似乎成为一种时代潮流。不管有没有清儒的“朴学”精神,反正是讲究术业有专攻。这位刘大生纵横捭阖,经常进行“跨界”作业,自我放逐成为法学丛林中的一位游击战士,这就犯了当今学界的大忌。朋友们看着刘大生汪洋恣肆泛滥无归而忧心如焚;论敌们看着刘大生元气淋漓风骨凛然而气急败坏。

第七,不少法学大腕儿眼中,中国只是世界法学理念的消费者,而不是世界法学理念的供给者。道理明摆着,中国法学还在咿呀学语蹒跚学步,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退步,“洋大人”面前谦虚一点,甘当小学生,可不能惹恼了“洋大人”啊。也就是说,只能实行“拿来主义”,不能搞“送去主义”。

面对世界两大法系中国只能选择其中之一,可不敢在两大法系之外另搞一套啊!刘大生却不信邪总想另搞一套。科斯——国际上那么大的腕儿,中国学术界一直虔诚地学习领会老先生的指示精神,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刘大生上来就说,科斯理论是泡沫。国内大腕儿听到刘大生的断喝,纷纷表示痛心疾首:哎,无知者无畏,这可如何是好!千万不要引起友邦惊诧。世界学术边陲社区,可不能反潮流。

第八,志浩表扬过北大法学院贺卫方,但是,一直不忍心批评贺卫方,这是志浩对贺卫方同情的理解。刘大生则不然,一方面表扬贺卫方,认为贺卫方不仅在北大法学院而且在北大社会科学领域,也是比较领先的一位。这一点可以说明刘大生也有菩萨心肠,不全是当头棒喝。但,刘大生批评贺卫方没有将自己的著作进行理论提升。

中国刑法学界有了张明楷和陈兴良,挣回来不小的面子,因为中国刑法学界终于超越了赵秉志,从而达到了一个新高度。当初志浩业余描绘法学地图时,打算把陈兴良放进去,觉得陈兴良还是可以的。但刘大生对陈兴良不满意,刘大生说陈兴良的著作从头到尾都是“参见”而不是“见”。也就是说刑法学界已经不错的陈兴良在刘大生眼中还是差一截。刘大生一路走来并不顺畅,偏激在所难免。仔细想想,刘大生说的还真是这么一回事,一个“参见”,一个“见”,确实体现着不同的境界。陈兴良再好也超不过“玄奘”啊,刘大生批评陈兴良胸无大志不敢当“六祖慧能”。

第九,中国大陆法学家特别是党和人民信赖的法学家已经成为乖孩子。只顾埋头拉车从不抬头看路。赵秉志是刑法学界的劳动模范,著作宏富牢牢占领着图书馆里的刑法学书架。赵秉志多牛啊!法科四年绝对绕不过去的名字。成千上万法学学友心中,赵秉志是何其响亮的名字!法学学友很少听闻刘大生的名字!命苦不怨政府,点背不怨社会,只怪刘大生没有能力让自己的名字进教材进课堂进大脑。刘大生的《白吃烧鸡的美联储》、《苹果宪草及其前前后后》、《论街头政治》在香港出版,大陆图书馆和资料室自然难以收藏。《宪法学问题研究》倒是在大陆出版,不过早就绝版了,孔夫子旧书网一百多块才能买到。网上倒是有2015年出版的《法律层次论》和2016年底面市的《论文写作基本公式》。

《法律层次论》是刘大生的十万个为什么,里面蕴藏着深刻的思想和丰富的见解;至于《论文写作基本公式》看名字倒是四平八稳,只要一看目录就能体会酣畅淋漓的阅读体验。

阅读刘大生是一件很是有趣的事情,这里处处有思想的探险,有真性情的流淌,只要喜欢“真”,真实的思想和真正的性情,刘大生的著作触目皆是,令人过目不忘。

第十,刘大生得罪了中国各级社会科学基金办公室的同志们,不去登门,不去探望,不去联谊,每一次出书都是刘大生自掏腰包,希望我的猜测是错误的。志浩如果错了,那就掏银子买十本《论文写作基本公式》;如果我的猜测是正确的,那么,刘大生应该把我的小文发布在法律博客以广传播。

好歹一划拉,刘大生已经犯了十个错误。那么读者会问:刘大生到底犯了多少错误?恐怕只有天知道。

中国法学界几乎不需要新思想,法学界地标性人物一直在谆谆告诫:只需要克隆欧美就可以了。打开大脑把欧美宪政灌进去就万无一失了。难怪中国法学有幼稚之称!令人喜悦的是,刘大生已经“开蒙”了。

刘大生贡献了“六法全书”——《法律层次论》、《宪法学问题研究》、《论文写作基本公式》、《白吃烧鸡的美联储》、《苹果宪草及其前前后后》、《论街头政治》,具有巨大的启蒙意义。

只不过中国法学界似乎不敢面对刘大生。文革结束多年,历史已经进入改革的新时期,但,无论从思维方式还是心理状态,“文革”依然顽强地扎根于心中。不要责难1980年代的启蒙有多幼稚,历史的车轮已然走到了2017年,不少人依然迷糊,“启蒙”变成了“蒙启”。此乃谁之过於!

一个刘大生抵得过一百个平庸的法学家,这就低估了刘大生。志浩相信一百年之后:刘大生依然是中国法学星空一个闪亮的名字。

(2017年1月5日初稿, 2018年11月21日校订,感念爱思想网黎振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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