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戈:从傀儡皇帝到傀儡公民 ——兼论失败者的历史记忆与历史书写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918 次 更新时间:2017-12-31 20: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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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任何自传都是把自己的历史做成一面镜子让人看。人们通过自传看到的不仅是传主的过去,而且也是传主的现在,更是传主基于现在而对自身之过去的改造。通过这番撰写史料的回忆,失败者形成了叙述自己历史的标准话语。它与官方意图之间保持着一种富有意味的平衡关系,首先必须一致,其次略有距离。这种微妙而暧昧的距离正是其官方野史的特色所在。

   【关键词】自传,史料,历史书写。

  

  

   一

  

   《我的前半生》在2007年出了个全本。通览全书,不难发现其中隐伏两条线索。一条是前半生的傀儡皇帝之降生,一条是后半生的傀儡公民之出世。只不过区别是前者基于揭露之目的而自觉设定,后者出于歌颂之意图而无意呈现。正因如此,傀儡皇帝之回忆无甚新奇,傀儡公民之叙述则令人叹为观止。这使得后者之价值远过前者。在某种意义上,它既是改造思想的成功,又是改写历史的成功。正是这双重成功,才让我们从中得以窥见那些原来曾视而不见的种种隐秘与意义。

   一般而言,对于历史文献,我们只是使用那些已经写出来的内容,也只能分析这些写出来的内容。但对于《我的前半生》这种特殊历史文献,我们却不仅要分析那些已经写出来的东西,同时也要分析那些没有写出来的东西,最后还要分析为什么要写出这些而不写出那些,以及写这些而不写那些时的复杂原因(政治的、心理的、道德的等等)。因为《我的前半生》的整个写作过程(如果这也算是一种写作的话),都严格受制于改造思想与改写历史这相互为用的双重手段与目的。既互为前提,又意图交叉。这从《我的前半生》的“原型”本是溥仪在狱中的“自我交待,即认罪书”[①]这点即可看出。

   据溥仪说,“从一九五七年下半年起,就开始准备着我的回忆录的写作了。”[②]尽管最初还只是一些“零星片段地写作”,但后来逐渐转入正规。“由于不断地又有新的感受,又不断地修改、增删,以至重新着手。特别是一九五九年来临的出乎意料的特赦,使我把前半生公诸于世的愿望变得更加强烈,而对自己已写出的东西却又更加不能满意,于是又重新思索,重新起稿。这样,用了四年多时间,才把它写成。由于时间过于久远,历史资料颇多散失(比如伪满宫廷材料,糟蹋了不少),自己的文学修养不够,特别是认识水平不高,写出的成品,仍有不少词不达意之处。理解和认识上不深不对,更是难免。我对那些教育了我,帮助了我取得新生的正面人物形象的描绘,未能达到万一,尤其不能满意自己,感到自己笨拙之可气。但是,老拿不出来,也不像话。拿出来,请大家评论,那倒是取得新的进步的最好方法。”[③]

   严格按照胜利者的要求和口径,来让失败者群体来撰写自己的历史,这种做法虽然符合中国史官文化传统,但仍然是一个了不起的创造,因为在此之前,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这种先例,[④]至于世界历史上更是独一无二。无论民主国家还是极权国家,都没有过这种做法。虽然“斯大林的助手们曾经发明过书写‘自传’的方法,也就是利用民众的自我历史陈述,对其心灵身份进行深入辨认。这是集权国家主义的重大发明。”[⑤]但这与中国的做法仍然不太一样。因为这是在胜利者的精心布置、刻意渲染、全盘主导下而由失败者倾情表演的自我控诉和历史忏悔。这种做法的妙处是,其一,它让失败者自己现身说法,说出有利于胜利者的结论,较之于胜利者的一面之词显然更有说服力;其二,胜利者把失败者写的历史定位于史料,而非历史(因为它在形式上还达不到胜利者所要求的那种理论高度),这就在表面上给人一种更加客观的感觉。

   失败者要想写出合格的自我历史,就必须遵守一些基本程序:先认识,再认罪。所谓认识,就是提高思想觉悟,明辨是非,确立罪恶标准,即用理论话语包裹起来的一种历史叙述方式和历史评价体系。先看《新民主主义论》,[⑥]再学“什么叫封建社会”,[⑦]又学“中国如何沦为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的”。[⑧]

   在此基础上,认罪就顺理成章了。溥仪回忆说,“我有了‘殖民地’、‘半殖民地’、‘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等等的概念,我思索了近百年的中国历史,回忆了我过去对晚清历史的感知,回忆了自己的经历,也不管我愿意不愿意,我更无法不承认中国在百年之内沦为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的事实。”“更重要而不能回避的问题是:中国之曾经沦为殖民地半殖民地、中国东北曾经沦为日本的殖民地是个事实,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这三个‘亲戚’的勾结也是个事实,我作为封建阶级代表人物,怎么还能说是原来老老实实地在天津住着,又怎么能说是被绑架到东北当的傀儡呢?我所隐瞒的和伪造的历史,这还能骗得了谁呢?……现在新中国政府追究起来了,我还能瞒得过去吗?”[⑨]

   于是,自我定罪就成为“学习感想”的主要内容。“祖国的东北怎样沦为殖民地的呢?历史的事实是,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蒋介石的妥协、以我为首的封建势力集团和日本帝国主义的直接勾结,这三方面结合起来而造成的。我从前把自己充当大汉奸说成是被迫的,这是我对政府的欺骗,事实是我和土肥原会谈之后自愿到东北去的。不但如此,我在去东北以前,为了复辟封建王朝,早就在积极勾结军阀和帝国主义,我还亲笔给日本陆相南次郎写信,以求得他对我的支持。我在当了东北头号汉奸之后,更多方对日寇谄媚奉迎,卖国求宠。”[⑩]

   作为认罪的最终形式,就是认罪者按照官方要求对自己历史问题的彻底交代。它在形式上成为一种特殊类型的历史书写。这种类型的历史书写有两个显著特点:揭露历史罪恶,暴露历史问题。于是,交代历史问题就具有了直接现实价值。因为撰写这种形式的自我历史,是实现自我身份归属以及思想皈依的凭证甚至捷径。一部自传,敌人变成了自己人。成为自己人,就意味着自己在历史上有了新的定位。青史留名是中国人最为看重的事情。许诺你一种新的历史地位,如同囚犯获得大赦,这对失败者来说无异于一种莫大的恩德。这就要求“交代式的”和“问题性的”的自我历史书写,至少必须具备五个基本元素或主题:立场,认罪,控诉,表态,感恩。这里的逻辑程序是:首先确定自己当前的政治立场,因为立场不定就意识不到自己有罪;认罪是交代自己罪行,表明和承认自己的罪人身份;指控是挖掘自己犯罪的根源(政治的、社会的、思想的、家庭的、党派的、宗教的等等),从而找出更大的罪犯作为自己罪恶的替罪羊,以示自己的忏悔态度;这样就过渡到表态,从而表明自己个人连同自己所从属的“反动阶级”或“反动集团”或“反动势力”之失败和灭亡是必然的,而“革命阶级”或“进步势力”的成功和胜利也是必然的,二者均符合历史规律,这样,自己对历史问题的交代就有了一种理论深度;既然历史规律已经证明自己是有罪的,而革命阶级又把自己从反动行列中拯救出来,成为可改造的“准进步人士”,那么自己就应该责无旁贷并发自肺腑地感谢现行政权的“伟大光荣正确”,即真诚感恩于统治者对自己的所作所为。

   爱新觉罗·溥仪《我的前半生》作为这类新型历史书写中篇幅最大的一部单独文本,所透露出来的信息尤为丰富。这部自传绝非普通的个人行为,甚至也不单纯是一般性的组织行为,而是标志性的国家工程。这一点,在毛泽东主动提议溥仪写回忆录时,就已经定下了基调。而且,作为事先的内部审阅,毛泽东和周恩来都已亲自看过《我的前半生》的“未定稿”。更堪玩味的是,“毛泽东还把未定稿的书送给了来访的阿尔巴尼亚客人。”[11]

   《我的前半生》“出版说明”把该书由写作到出版的整个过程交待得非常清楚。第一阶段是“油印本”:“从1957年下半年开始着手准备,用了一年多时间,完成了20万字的初稿,并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战犯管理所(即原抚顺战犯管理所)油印成册。”第二阶段是“铅印本”:“1960年1月,在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的关注下,群众出版社把油印本印成灰色封面的铅印本(俗称‘灰皮本’)。”第三阶段是“一稿本”:“群众出版社又与溥仪磋商,确定了重新搜集材料、重新构思、梳爬剔抉、提炼成文的思路。于是有了1962年6月‘另起炉灶’的一稿本,约50万字。”第四阶段是“二稿本”:“一稿本成稿后,作者征求并吸收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作了一些修改,并补充了‘五十三年大事记’等有关内容,于1962年10月印出二稿本。”第五阶段是“定稿本”:“全国政协、中宣部、统战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及当时历史界、文学界许多专家学者、著名人士,如于桑、王宗一、申伯纯、刘大年、刘复之、老舍、吕振羽、张治中、李侃、邵循正、吴晗、何干之、杨东莼、金城、郭沫若、侯外庐、阎宝航、凌云、翁独健、梅汝璈、傅作义、廖沫沙、廖承志、翦伯赞、黎澍(按姓氏笔画排序)等,审阅书稿后,对二稿本给予评价或提出许多中肯的修改意见。作者根据这些意见,对书稿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尤其是对后半部分进行了较多剪裁或变动,最终形成了1964年3月正式出版的《我的前半生》。”

   在国家最高领袖的特别关照下,国家和中央的诸多党政军机构和公检法部门,以及新闻出版单位,[12]还有显赫的全国学界名流,都在不同程度上参与了这项具有特殊意义的以个人自传面目出现的庞大历史编纂工程。从头至尾,可以看出它是一个真正的集体项目。在溥仪看来,这甚至可以称作是一种令人感激不尽的由“党、政府和人民的代表者”所实施完成的改造教育的“家族事业”。即主要由抚顺管理所、北京植物园和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这三个“家”组成的庞大“家族”。据溥仪介绍,“这三个‘家’从领导到每个工作人员,对我的写作和对我的成长一样,都灌注着同样的热情。”[13]正因为此,人数众多加上权力巨大,再加上要求苛刻和督察细致,便足以彻底淹没溥仪个人的一切真实感受和内心想法,从而确立起一种全新性质的伪史书写模式。

  

   二

  

   作为《我的前半生》之“导读”,“中国人的骄傲”[14]所包含的七个写作元素,极为全面和具体地体现了官方主导下的个人历史叙述模式和要求。

   (1)立场:“我要像对待母亲似的,忏悔出我的历史罪恶,我又要像对待知心的朋友似的,倾诉出我何以会得到今天的幸福。”

   (2)认罪:“我的前半生,本是‘无一事可及生人,无一言可书史册’的,但是从一九五七年起,我就日益一日地想把它公诸于世。”“我要把充满了罪恶和羞耻的历史,呈现在祖国人民面前。在给了我巨大的宽恕的父老兄弟姊妹面前,我要做再一次的忏悔。由于我的万死不足以蔽其辜的罪恶,直接间接地造成了祖国一千万人口的死亡,千亿元以上财富的损失。”“我,清朝的最末一代皇帝,两千多年封建王朝的最末一个君王,……四十年间的生活,里面只有罪恶和羞耻,愚蠢和狡诈,凶暴和怯懦,猜疑和迷信。”“祖国的土地被践踏,成千上万的同胞被屠杀,母亲们和姊妹们被污辱,无数的村庄和工厂被化为焦土,而我在这时候,却认为是‘时来运转’,‘天与人归’,赶忙在强盗手中的契约上签字,出卖整个的东北,出卖自己的灵魂,以换得梦寐以求的那顶腥臭的皇冠。我向每个新陷入铁蹄下的城市的方向遥拜,祝贺强盗们‘武运长久’,称强盗为‘亲邦’,派出‘谢恩大使’,送出从每户农家缸底挖出的最后一粒粮食,以便让强盗相信我的忠顺驯服。”

   (3)控诉:“在我这块自愿承当的招牌下,我国的东北也变成了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东南亚各国的战争基地。我也要向那些遭受侵略的国家的人民,表示我的忏悔。”

(4)对比:“不愿做奴隶的人们在共产党领导下,在穷山野营风雪饥寒中,和以最现代化的武器装备着的强盗们进行了艰苦的斗争。东北人民的一位领袖、共产党员杨靖宇将军战死了,强盗们为了解开这个英雄在困苦中依靠什么来生活的谜,(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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