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戈:中国思想史研究中的概念省思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134 次 更新时间:2018-01-05 11: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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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王权、君权和皇权在中华专制主义的语境中只具有一种形态差异,而没有实质差异。中国历史-文化和政治-思想虽非理性类型,但这并不妨碍依然可以使用“理性”这一概念来对中国历史-文化和政治-思想进行描述和分析。问题是,运用“理性”概念来作出的这种描述和分析本身则必须包含有前在的概念省思,以便使我们对其内涵和界限能有一个确切的思想把握。

   【关键词】皇权,专制,理性。

  

  

  

   一、王权、君权和皇权

  

   在某种意义上,周秦之变较之于殷周之变更为深刻一些。[①]殷周之变在于宗教、习俗、文化,周秦之变在于制度、社会、政治。另一方面,三代更迭都没有经历一个分的过程,基本上是在很短的时间内,一个王朝取代另一个王朝。而周秦之际却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分的过程。这个“分”有双重含义,不光是开启了后来历史上所谓“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先例,更重要的是,它产生了一个深刻而又复杂的社会分化过程。在这一分化过程中,许多事情都渐渐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其中最为突出的是皇帝制度的创设。这一举措使得周秦以来的政治制度变革最终由王权而君权而皇权。[②]

   从直观层面看,王权政治形态至少有两个显着特点:(一)就上而言,有天神的权威;[③](二)就下而言,有贵族的势力。[④]这与西方近代以前的政治形态颇有相似之处。比如古典时期王权有贵族制约,有法律制约;中世纪时王权上有教会制约,[⑤]旁有贵族制约,下有市民制约。所以西方王权并无一个无限扩张的强大传统。但必须注意,中西只是外貌相似,而绝非实质相同。[⑥]因为至关紧要的是,三代王权本质上源自于中华专制主义的政体超越性。这使得三代王权又呈现出和西方王权截然不同的另一面。即,前者为一普遍王权,后者为一有限王权。正因如此,在西方王权与专制确实有别。但这决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绝对定则。所以不能以西方王权来判断三代王权。二者不是一回事。在中国,王权和专制是一回事。[⑦]不分彼此。它几乎和天一样大(这或许就是特殊天命感的深层内涵)。不妨说,有限王权可能发展为专制制度,而普遍王权则只能发展为专制主义。[⑧]

   春秋王权衰落,君权崛起。春秋战国本身在政治体制上构成一个自足的时代。[⑨]形式上是列国,实质上是君权。一种有别于王权政治形态的君权政治形态由此产生。[⑩]君主政治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君臣关系变得空前紧张,更少规范,更不确定,更具危险性;与此同时,原有的礼仪习俗和贵族风范对于君臣双方更不具有约束约束力。对君臣双方来说(也许臣子一面表现得更为露骨和醒目),其所试图达成的政治目标变得更加广泛,其可能性也相应增大了(比如,臣子获得权力和更大权力甚至是国家最高权力的机遇明显增大),官场规则也变得更复杂了,同时其权力游戏所随之而引发的风险性也急剧增加(这种君主政治实践为法家学说的产生提供了最直接的最丰富的思想资源)。

   一方面,只有天子能祭天,诸侯不能直接通天,故而诸侯还不能真正享有天命。这样,君主只具有一种世俗身份,国家只是一种世俗存在,君臣关系只是一种世俗关系。[11]君臣关系的这种世俗性可以很好地说明当时人们对君主所普遍持有的不恭敬态度。它使得人们对君主的蔑视和憎恶常常不加掩饰地以弑君或逐君的方式表现出来。

   另一方面,天子无力约束诸侯,但诸侯仍能控制大夫。大夫只对诸侯负责,诸侯也只能要求大夫只对自己负责。诸侯为君,大夫为臣,这种“君臣关系”是一切关系中最基本的关系,同时也是一切君臣关系中最基本的君臣关系。[12]君臣关系的演进路径是由“家内”而“国中”,即由“家人”而“国人”。它表现为一种逐渐泛化和扩大的趋势。它使社会关系发生了变化,即一切关系都可以简化为君臣关系。[13]关系变得简单了。君臣关系自然走向政治斗争第一线。君主保国,陪臣保家,“国”“家”矛盾社会化,[14]“国”“家”之争成为整个社会转型的焦点。[15]“君”-“臣”-“国”-“家”四个字构成春秋社会的核心符号。君-臣的直接性也就是国-家的直接性。正因如此,从父说到君,从家说到国,便成为非常自然和合理的认知程序和思维模式。所谓“君父”、所谓“臣子”决不是一种随意的比附。它是一种本质,甚至是一种绝对本质。它决定了一方面,不说“君父”就无以言“臣子”;另一方面,人们又必须从“家”说到“国”。这里的辩证性在于,就前者而言,“君父”是“臣子”的前提;就后者而言,“家”又是“国”的基础。不说君无以言臣,同时,不说家无以言国。这样,君-臣和国-家的双重复合关系就由此而构成了。这就意味着,春秋时代的君-臣同秦汉以后的君臣关系是不一样的,[16]春秋时代的国-家同秦汉以后的国家概念也是不一样的。后者已经非常泛化,以至于在这种情况下,“家”“国”之间确实存在着一种相互隐喻关系。但在春秋时期,君-臣-国-家却都是非常具体的,毫无任何比喻的意思。[17]

   可以说,春秋是第一轮“国”“家”之争,战国是第二轮“国”“家”之争。当然,这时主要角色变了,不再是诸侯大夫,取而代之的是大夫士。经过这两轮“国”“家”之争,到后战国时代,作为皇权专制主义意识形态核心的新型君主观、国家观就由此而形成。以皇权概念为核心的新型君主观是中华专制主义体系中君主观念演化的最高阶段。以王权概念为核心的三代君主观是第一阶段,以君权概念为核心的春秋战国君主观是第二阶段。这使得春秋尊王与尊君有别。而其区别则又使得人们能够将尊王与贵民结合以来责君。[18]思想史的复杂面相就此展开。

   从政体角度看,春秋战国的君权政治与三代王权政治,在性质上有明显不同。不凸显这一点,就无法深刻理解秦汉皇权政治对三代以来政体演进所进行的创造性整合的巨大历史复杂性。简言之,三代王权在全国范围内的有限性(即形式意义上的“天下共主”),春秋战国君权在局域范围内的无限性(即实质意义上的“一国之主”),到后战国时代皇权基本达致而成和整合起来的全国范围内的无限性(即实质意义上的“天下共主”),便构成中华专制主义演进的内在脉络。[19]形象地说,这一脉络构成一个标准的“之”字形。

   当然,我更愿意把这一形象的“之”字形脉络用一个学理性概念标识出来。这就是我所谓的“政体超越性”。[20]政体超越性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纯形式范畴,同时在某种意义上又是一纯本质范畴。也不妨说,它之为它恰恰在于它超越了形式与本质之类的二分法。政体超越性包含有这样三层意思:(一)国人一经选择了[21]某种政治制度,就会义无反顾地走下去;(二)政体超越性深刻地决定了国人的行为和思想,但人们却对此毫无反思和意识;[22](三)天距离人们远,但人们却有直接感受,相形之下,政体超越性距离人们近,但人们却无法触及。[23]

   具体言之,所谓政体超越性是指超越具体的历史阶段乃至不同的社会形态(所以它不是所谓的“超稳定系统”),而保持其内在一致性的政体形式。同时,政体超越性还包含有兼容性一面。也就是说,伴随着时代的发展,专制政体本身也在发生着某些微妙而深刻的变化。这不光是说它越来越专制,而且是说它在规模和范围上越来越具有笼罩一切和控制一切的能力。这自然得益于现代科学技术和某些西方极权主义政治经验。所以从政体看,中华专制主义固然是超越的,同时又是兼容的,故而它确实是“中体西用”式的。[24]

   沿着政体超越性的最大边际线,中华专制主义展示为王权、君权和皇权这三种不同的形态。所以,王权、君权和皇权在中华专制主义的语境中只具有一种形态差异,而没有实质差异。因为就其本质而言,王权、君权和皇权皆为专制主义。尽管如此,形态的区分也并非无关宏旨或无足轻重。

   关于王权、君权和皇权有两喻:(一)皇权构成一个太极图,王权和君权各占一半,皇权则是这个太极图的界限。(二)王权是马车,君权是马,皇权是驭手。对于马车而言,马只是动力,而驭手则是驱动力。马车要靠马来拉,马要靠驭手来驱赶,所以驱动力是比动力更根本的力量。

   我们可以把皇权体制理解为一种游戏规则。这样我们便得出两点结论:(一)这种游戏规则不是皇帝一人设计出来的,但却是为皇帝个人而设计出来的;(二)皇帝个人无法改变整个游戏规则,但却有权改变整个游戏规则。从思想史角度看,这一点是实质性的。因为这种有权而不能的事实状态直接产生了两个后果:第一,它决定了整个游戏规则的性质。而游戏规则的性质则根本性地决定着游戏规则的具体运作;第二,游戏规则的具体运作使得权力越来越集中于皇帝手中,使皇帝个人在整个权力游戏中处于越来越有利和关键的地位,从而得以可能对整个政治体系和权力格局的走向和变迁施加更大的影响。而这一切都会自然促使统治技术的完善和发展。而统治技术的完善和发展又会进一步加强皇帝个人对整个社会以及全体社会成员“个别人身”的综合控制能力。

   任何游戏规则都必须有一条警戒线,即游戏者不能随便跨越的最后边界。任何制度也都必须有一套观念上的自我保护程序,以便在思想上能够起到自我警示的作用。以此观之,可见王君两种政治形态相对之优劣。君权政治的法统逻辑是自洽的,其逻辑是:既然法律出自于君主,那么君主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合法的;既然权力来自于君主,那么君主将有权做任何他想做的事情。其缺陷在于没有设定游戏规则的警戒线,即缺乏政治观念上的自我保护程序。这样玩着玩着就很可能把自己给玩进去。秦政之失败可为此一例。[25]王权政治的道统逻辑虽不自洽,但却具有一个优点,即它基于一个非常简单的常识判断,能够很自觉地对游戏规则设定有一个最后的警戒线,让民众能够活下去。汉政之转型,即在于在法统逻辑的框架下对道统逻辑的引入,从而得以将王权政治理念设置成一种皇权体制的自我保护程序。有了这套自我保护程序,皇权体制的政统架构对君权政治游戏规则的运作便显得自然而又合理。成熟的皇权政治形态是从这里开始起步的。其核心在于,在皇权政体架构中,对道统和法统两种思想资源进行最优配置。其效果是,使皇帝在最大限度地行使专制权力的同时,却可以有效避免专制制度的最大危害。

  

   二、思想的政治形态原型

  

   每种政治理论都有一个基本的政治形态原型。不过,反过来看,事情却未必完全尽然。也就是说,政治形态原型与政治理论体系之间的关系相当复杂,并非一一直接对应。比如,儒家可能对应于王权政治形态,而墨家则只是偏重而不是完全对应于王权政治形态;同样,法家可能对应于君权政治形态,但道家也只是偏重而不是完全对应于君权政治形态。所以,儒法两家与政治形态原型的关系可以看成是“正体结构”,而墨道两家与政治形态原型的关系则可以看成是“变体结构”。这就意味着,尽管每种政治理论背后都有一种其所赖以依据的政治形态的基本原型,但无论是王权政治形态和儒家学说,还是君权政治形态和法家学说二者之间也都不能直接划等号。从中国政治史的角度看,这两种政治形态都是实存的;从中国思想史的角度看,则必须更多关注于理论对政治原型的高度抽象和复杂推演。对政治思想史来说,权力的观念和性质比权力的实际状态更重要。二者之间的不一致肯定是必然的。但只要这种差异还能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和规模之内,那它都是可以用思想史的观念和性质来予以合理解释的。这不妨视之为政治思想史的“理想型”方法。

思想史的政治原型理论,可以适当借鉴精神分析学的基本概念,比如,“个体无意识”和“集体无意识”。(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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