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福凯 于国洋:互联网对公司财务及其研究的影响与学术批判

——兼评“互联网金融”命题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20 次 更新时间:2015-11-24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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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福凯   于国洋  


【摘要】媒体对“互联网金融”命题的宣传,引发大学教师与学生的教学冲突。本来,互联网与金融基本不存在联系,只是与公司财务活动有少量联系。互联网经济是财务管理的新领域。但媒体和有关组织出于某种目的,使得媒体和政策文件里的“互联网金融”替代了学术界的专业理论研究。学界“时事政治+西方学术动态”双引擎选题动因,使得“互联网金融”在学界大行其道。互联网众筹与传统民间筹资的不同点在于使用了信息技术,降低了资本成本。


【关键词】互联网信息技术;双引擎选题动因;金融学,财务学,伪命题。


一、引言:一个真实故事


数月前,本作者遇到这样一件事情:我校财务管理专业本科2011级某同学写毕业论文时,自己确定一个“互联网金融及其对商业银行经营业务的影响”的题目。作为老师,感到不妥,便建议学生将论文题目适当做一点修改。并解释道:第一,“互联网金融”的提法不够严谨,学界尚未取得共识;第二,对商业银行经营业务的影响,题目过大。最好改为信息技术对银行资产业务的影响,或者对商业银行负债业务的影响等。然而学生并不接受该建议。理由是,一,现在网络和媒体几乎每天都有大量“互联网金融”信息报道,人民银行领导有重要讲话,中国金融学会专家也有研究报告;而且从各级政府领导的讲话中也可看出,“互联网金融”业务很重要。二,学生本人已同中国工商银行签订了就业协议,希望对“互联网金融”有所研究,以备以后工作之需。咋听起来,这两点理由很充分。作为教师,只能耐心说服,讲解互联网是一种新工具,其本质是一种新的生产和生活场域和平台,其本身与金融无关。关键是,互联网的应用和发展并未产生新的金融活动,也未诞生新金融理论。“互联网金融”命题缺乏科学依据和理论证明。


结果,该学生非常不高兴。事后发邮件质问:“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最基本功能是融通资金或者价值流通。资金供需双方的匹配,可通过两类中介进行:一是商业银行对应间接融资模式;二是股票和债券市场对应着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模式。这两类融资模式对资源配置和经济增长有重要作用,但比起互联网资金结算,其交易成本巨大。说到底,金融就是资金的流动,资源的配置。难道企业的资金融通筹集、资本配置和价值创造,不是金融吗?”当读到学生邮件的最后一句话时,我感到无比震惊,甚至尴尬。


于是,作为教师,我立即约该学生再次交谈和沟通,进一步详细说明财务学理论研究的新进展。并且问道:你是学了四年财务管理专业的学生,如果企业的筹资、投资、资本配置和价值创造是金融学的内容,那么,财务学的内容是什么?学生无言以对。片刻之后,学生道:我们的政府工作报告里也有“互联网金融”的提法!老师道:现在把专业教科书和政府工作报告放在你眼前,你认为哪个更靠谱、更接近真理?学生又无言以对。


此后的一个月,我在会计系一次例行工作会议上提及此事。结果,不少同事脱口而出,“当然是政府工作报告更可靠啦,你的教科书算什么?!”这一回,我无言以对。


本文试图分析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和应用,对公司财务产生了哪些影响、对公司财务研究产生了那些影响,并对目前的“互联网金融”命题提出批评和评论。


二、文献综述概要


对于“互联网金融”研究最有影响的重要文献之一,是谢平先生的《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课题报告(2012年)。该研究报告是“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课题”之一,课题主要成员还有邹伟传、刘海二等专家。该研究报告主要内容有两部分:第一部分是课题研究成果内容概要;第二部分是主报告: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在第一部分,研究报告认为,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移动支付、社交网络、搜索引擎和云计算等,对人类金融模式产生根本影响。过去10年间,类似的颠覆性影响已经发生在图书、音乐、商品零售等多个领域。并且可能出现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融资模式,即“互联网金融模式”。谢平先生指出,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支付便捷,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非常低;资金供需双方直接交易;银行、券商和交易所等金融中介都不起作用;可以达到与现在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一样的资源配置效率,并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大幅度减少交易成本。重要的是,它是一种更为民主化、而非少数专业精英控制的金融模式,现在金融业的分工和专业化将被大大淡化,市场参与者更为大众化,所引致出的巨大效益将更加惠及于普通百姓。第二部分,则分别写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基础理论、信息通信技术对中国经济增长影响的实证分析、手机银行发展综述、P2P融资模式发展综述,以及用互联网金融模式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众所周知,谢平先生是学者型官员,著述宏富,见解敏锐,具有很强的影响力。可是,虽然谢平先生出身于经济学专业,但他研究的问题已经不是他年轻时期在西南财经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所学习的货币银行学或金融学,而是实为公司财务的假金融学。事实上,企业不论到商业银行借款的间接筹资,还是到证券公司发行股票的直接筹资,都是财务学的基本内容而非金融学研究内容。近三十多年来,我国金融学研究一直存在皇帝新装现象。这是值得我国学术界深思的一个严肃问题。人们应安静思考: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和互联网应用的普及,对图书、音乐本身有何影响?没有实质性影响!图书和音乐的创作、撰写和诞生,仍然是专业工作者辛勤劳动的结果。信息技术和互联网能影响图书和音乐的地方,主要是图书和音乐的传播渠道增加了。至于,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对中央银行发行货币、回笼货币和制订货币政策,以及调节汇率变化,基本上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总体上,目前学术界真正从专业学术上研究互联网与金融联系的文献比较少。如最近《经济研究导刊》(2015年第1期)发表了东南大学硕士生杨琛珠女士的文章《互联网金融研究文献综述》,介绍了我国学术界关于互联网金融的研究情况。其主要内容包括从互联网金融的本质和内涵、互联网金融的模式,到互联网金融对传统商业银行的影响等,一一进行述评。该篇文献综述使用的参考文献也仅有十篇相关文章。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人民大学、南开大学、复旦大学等著名大学的一些权威金融学教授、财务学教授或经济学教授,对互联网与金融的联系研究的甚少。


我国大学因行政主导学术,其学术研究质量和专业性受到明显制约。令人高兴的是,中国人民大学戴险峰教授在《财经》杂志(2014年03月03日)发表了一篇题为《互联网金融被指为伪概念:互联网仅是一种工具》的文章。该文指出,互联网作为一项技术,虽然在过去20多年来一直在影响着全球的金融业,但其影响主要集中于后台(比如支付)和渠道,并没有催生出任何新金融。在互联网技术发展最早最为成熟且应用领域最广的美国,并不存在所谓“互联网金融”概念。“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大行其道,主要源于中国金融体系中 “金融压抑”的宏观背景,以及对“互联网金融”所涉及的金融业务的监管空白。“互联网金融”之所以迅速发展,实际上是市场里的一些人进行了比传统银行更为激进的监管套利。所谓“互联网金融”业务,只是传统金融在监管之外的一种生存形态。金融的本质没变,也没有产生可以叫做“互联网金融”的新金融。因此,“互联网金融”是一个伪命题。在戴险峰教授看来,互联网的本质是一种现代信息技术,如同数十年前自动取款机对商业银行的冲击一样,该互联网技术对金融的影响实质是新机器设备和人力资本对金融的影响,其结果取决于机器在多大程度上取代了人力。例如,作为货币基金的余额宝,它吸引老百姓的钱,然后再投到银行,从而改变了银行融资结构。余额宝对银行的冲击,实质是货币基金与银行之间的竞争共生关系。该关系是一种公司财务性质的经济关系,与金融无关。


本文比较接受戴险峰教授的观点。现代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如同在会计领域、人力资源管理领域的应用一样,会计的本质没有变,人力资源的本质没有变,同理,金融的本质也没有变。甚至,金融学理论和方法基本上也没有显著变化。如果人们在互联网经济中使用了比特币进行交易、储存和兑换,那么,互联网技术就会对金融产生重要影响。可是,人们现在讨论的“互联网金融”与比特币无关。不论是讨论互联网实务还是理论研究,均未涉及比特币。所以,本文认为,如不考虑比特币,“互联网金融”就是一个错误概念。


三、互联网与金融和财务是否有联系


为什么“互联网金融”命题是一个错误概念?戴险峰教授指出三个理由:(1)互联网的发展和应用没有引起新的金融活动,也没有引发新的金融理论和金融方法;(2)被视为互联网金融的在线支付和转账业务属于政府对现金收支监管空白,从而致使部分厂商从中获取现金收支监管套利;(3)世界最发达国家美国的互联网经济比我国更繁荣,但美国没有“互联网金融”命题和相关问题。本文认为,除了上述三点外,第四个理由可能更重要:互联网现代信息技术的产生、发展及应用与金融之间,不存在任何内在联系。从科学发展规律和理论产生的一般原理看,在金融学领域不存在产生“互联网金融”命题、假说和概念的土壤;在现代信息技术领域,也不存在形成金融信息技术有关命题、假说和概念的土壤。金融与现代信息技术的各自发展,均没有出现对方理论和方法的影子。


首先,我们考察互联网。本质上,互联网是一种自然科学发展的结果,而非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到一定程度的社会组织。因此,从技术视角看,互联网是一些技术节点包括各种计算机、服务器、集线器、交换机、路由器和传感器等设备,采取电缆、光纤和通信技术等手段,所形成的电子技术网络系统。该网络系统主要以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和传感遥控技术等为基础,其基本功能是实现信息的交流、利用和共享。互联网技术的核心和实质是现代信息技术,包括信息的采集、存储、转换、加工、显示等各种技术,其主要设备是计算机及其网络系统。计算机网络又是由许多计算机组成的实现网络之间传输数据的功能。数据传输目的地址和保证数据迅速可靠传输措施是计算机网络的两项基础工作。数据在传输过程中很容易丢失或传错,当计算机网络使用一种专门的计算机语言即协议,可保证数据安全可靠地到达指定的目的地。这种语言包括传输控制协议(TCP)和网间协议(IP)两个部分。该两部分与其他协议联合使用,可实现计算机网络各项功能。互联网是网络与网络之间所串连成的庞大网络。这种将计算机网络互相联接在一起的方法可称作“网络互联”,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覆盖全世界或全球性的互联网络,被称为互联网,它是互相连接一起的电子技术网络结构。人们进入该电子信息网络,就可以写作、计算、设计、产品制造加工,以及销售产品。并且可以与远在千里之外的朋友相互发送邮件、共同完成一项工作。很明显,互联网的诞生、应用和发展,与金融没有任何联系。互联网信息技术的理论和方法及其发展过程,见不到任何金融学理论和方法的影子。互联网的发展与金融无关,二者风牛马不相及。


其次,我们再考察金融。本文作者多次论证过金融学的理论基石和基础范畴。尽管如此,金融学也有它的特殊之处,即在所有经济学的学科体系里,只有金融学和财政学比较特殊,他们均以中央政府为主体。企业、个人、事业单位或其他非政府社团组织,均无法成为金融学主体和财政学主体。相反,财务学、市场营销学、统计学、会计学、贸易经济学、物价学等经济学科,其主体均可以是企业、个人、事业单位,或其他非政府社团的经济组织。在我国,只有中国人民银行(受中央人民政府委托)可以计算和设计货币必要量,发放和回笼货币,调节货币流通量;制定货币政策;制订汇率政策等。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金融学的唯一主体。从概念上表述,金融学是人们在经济活动里处理金银货币融通业务的科学,它主要研究政府如何设计印发本位货币,颁布货币政策,以及组织货币流通等活动的规律性。从金融学主要内容构成看,金融理论主要包括货币理论、中央银行理论、国际货币汇兑理论、金融政策理论,以及宏观经济市场里的金融体制框架和模式等。金融学是经济学体系中的基础学科,也是市场经济的基础理论。金融学方法主要是采取制订、调节和变更货币政策,以及通过利率、汇率和存款准备金等方式,实现金融工作的目标。可见,金融学理论和方法与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不存在任何联系。离开了专业的科学研究,为了某种非学术目的,非要提出一个“互联网金融”命题,则是一种不科学、不严谨的非学术现象。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哲学家库恩都认为,一类知识要成为一门科学,需要逐渐形成系统的自成逻辑体系的科学理论。该门科学理论体系主要由三个基本元素组成:基本概念及范畴,联系这些概念的判断、原理和定律,以及由这些概念和原理推演出来的逻辑结论即各种具体的规律规则和预见性理论定理及操作规则。于是,学者们对基本概念和范畴的研究多属基础研究,对基本原理和定律的研究多属应用研究,对具体的逻辑结论和预见性理论定理的研究多属开发试验研究。目前,互联网信息技术与金融之间关系的研究,不论是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还是开发研究,均未形成。所以,“互联网金融”命题不成立。应说明,如果中国人民银行采取了与其他国家中央银行不同的做法:承认并监管互联网比特币,那么,互联网与金融必然存在联系。


至于财务学与互联网信息技术之间的关系,我们认为,互联网技术是公司财务改进管理方式的重要工具之一。企业可利用互联网技术设置电子账户,完成资金融通和流动。公司的一些财务活动可以搬到互联网系统进行在线结算、签约和评估。互联网里的众筹则是信息技术广泛应用的一种新筹资方式。因此,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公司财务活动的扩展和财务方法创新。互联网经济的标准化特征,使得公司筹资和投资决策及其评价、资产定价和公司治理结构设计等,都可以通过全球性行业大数据、宏观经济云计算等信息,加以实施和完成。至于余额宝这类互联网技术产品,其本质上是基金,互联网只是这类基金的销售渠道。这一点,戴险峰教授已经讨论过,此处存而不论。简而言之,与金融学不同,财务学与互联网技术及其发展存在着比较多的联系。其原因在于金融学的主体只能是中央政府。而互联网技术的产生和发展与中央政府的基本活动无关。


令人遗憾的是,近20多年来,在我国学术界,人们把财务学的一些基本业务内容硬是说成金融学内容。学术界基本上把财务学与金融学的研究对象、基础范畴和基本定理,以及解释的现实问题等,混淆在一起。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金融学会,以及许多著名大学的金融学院和老师,将公司财务原理视为金融学原理,将著名财务学家罗伯特C.莫顿教授的著作Finance(财务学)翻译成《金融学》,将Financial Accounting(财务会计)译成“金融会计”,甚至将美国著名的JF、JFE、RFS三本财务研究期刊,分别翻译成《金融学杂志》、《金融经济学杂志》和《金融研究评论》,并将英美大学里的高级财务理论教材作为我国大学里“高级金融理论”课程讲义。更令人谛笑皆非的是,我国学界将美国财务学会(AFA)竟翻译成美国金融学会。甚至有金融学者批评资本结构MM定理不能解释证券发行交易外部货币政策环境问题和不同国家金融发展程度问题。殊不知,财务学里的资本结构理论,不可能解释金融学问题。财务学与金融学是具有不同研究对象、不同理论基础、不同基础范畴的两门经济学科,如同数学与物理学是两门不同的自然科学学科一样。有人可能要问:为什么Finance Times被译成“金融时报”而非“财务时报”?公司财务中的financial vehicle和financial tools为什么被译成金融载体和金融工具?这是因为,此处几种情况不是按字面理解,而是根据实际内容翻译。英国的Finance Times这份报纸的主要内容是宏观经济、货币政策、金融市场,以及物价与通货膨胀等,这些内容主要属于金融学。而Finance Markets与financial vehicle和financial tools的性质相似,他们都是股票、债券、外汇、黄金、期权、期货等准货币的交易、投放和流动,因其实质内容属于金融,所以被翻译成“金融市场”、“金融载体”和“金融工具”。任何能够表达信息、不确定性和能力等财务要素的方式,都被称作金融载体。而一旦该金融载体被资本市场纳入交易体系,就成为资本市场里所利用的金融工具。比如以“所有权”作为载体的金融工具是股票,而表现为“处置权”的金融工具则是期权。当然,金融载体和金融工具也可以称之财务载体和财务工具。


学科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其研究对象、基础范畴和解释现实问题的差别,其次是核心理论和方法的不同。我们知道,财务是人们在不确定情况下跨时间配置有限资源的科学,习惯上,人们将该科学表述为在企业或某一组织内开展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门经济管理学问,其基础范畴是资本、不确定性、时间、资源、配置,以及风险和价值等。从主干内容看,财务学理论主要包括筹资理论、投资理论、资产定价理论和公司治理等,这些理论既密切联系,又互为独立。投资活动及其决策的制订需要对投资项目进行资产定价和评估;筹资决策及其资本结构的科学性,则是实施投资决策的先决条件;筹资决策、投资决策的结果,产生公司财产所有权和公司内部治理问题,形成公司治理理论。至于金融学,其基础范畴主要是货币、币材、法定存款准备金、汇率、货币必要量,以及中央银行等概念。很明显,这与财务学上的资本、价值、不确定性和跨时间等概念,有天壤之别。


学术研究的非专业性和非纯洁性,以及专业理论学术研究的功利性,使得财务学、金融学许多问题张冠李戴、偷梁换柱,并对实际工作和大学教育造成了极大危害。也使得“互联网金融”这样的错误命题大行其道,令人痛心。


四、“互联网金融”伪命题产生的根源与危害


我国学界、商界和政界将财务(finance)视为金融(monetary economics)是“互联网金融”被提出的根本性原因。概念混乱,必然导致科学研究出现错误。那么,为什么一些人将财务说成金融呢?本文作者曾在2009年发表的《财务学存在问题求解》一文里,找出四项原因:(1)“拉瓦锡综合症”的泛滥;(2)社会人才需求与专业人才供给的阶段性差异;(3)科学知识资源配置尚未社会化和民主化;(4)财务学家缺乏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能力。后来,又发现,我国学术界在1990-2010年的20年间,学者的道德水准和学术素养急剧下跌,则是财务研究与金融研究混乱的第5个原因。正是由于我国教育界和学术界丢失了自由之思想、独立之精神,才使得学术研究失去专业性和纯然性。本文认为,我国学术界“时事政治+西方学术动态”双引擎选题动因,使学术界陷入非专业和非纯然学术混乱状态的第六个原因。限于体制与制度约束及考量,现在的70后和80后的多数学者以国内时事政治动向为专业学术研究选题导向。学者的全部学术研究以国家发展和政府工作重点为选题准则。只有这样,才可能完成体制内各级领导的各种考核和评级。还有少部分学者,在关注时事政治的同时,将美欧学界同行的主要研究热点引入自己的研究选题。这种“双引擎选题动因”丢掉了专业研究活动本身的学术规律和科学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这也是“互联网金融”错误命题提出的根源。


这里的第六个原因,实际是我国长期以来深藏在知识分子内心因素的复发。改革开放之前的多次政治运动,给我国社会及其知识分子留下了深刻印记。现在已经没有政治运动了,但人们仍然非常关心政治,虽然绝大多数人并不从事政治学研究。学者们期望自己的研究能直接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添砖加瓦。于是,关注时事政治理所当然地成为专业研究的重要方面。改革开放初期,知识分子获得了思想解放,学术自由风气渐浓。可是,1989年北京发生的那场活动使人们又重新审视政治问题。学者作为社会的知识阶层,总希望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相一致。然而,1990年至2010年的20年间,我国市场经济迅猛发展,全民经商和知识分子“下海”蔚然成风。并且,市场经济规则与科学研究工作的规则和规律格格不入。受市场经济侵淫腐蚀,许多学者开始以成本收益法则评估自己的研究活动。如果使用欧美学术界的论文题目研究中国问题,很容易发表。严重的是,学而优则仕的封建制度又开始发挥作用,一些研究成果较丰富的学者被提拔为大学校长或离开大学进政府任职,这样更容易发表论文和申请课题。未与行政挂钩的学者也在争取增加自己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热衷于各式各样的学术研讨会,追求论文数量和期刊级别,唯恐淡出学界而被世间忘却。当年西南联大教授们以做官为耻、以问学为荣的安身立命之本,已经完全丢失。孟子所说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和威武不能屈的古训,已经很少有人提及。研究者以认识高官为荣,以自己的论文被政府或官员引用为傲。政治运动和市场经济的潜因素,引发了“时事政治+西方学术动态”双引擎选题动因的出现。值得庆幸的是,2010年之后,虽然互联网技术为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但大学毕业生从事互联网生意的却很少。相反,许多博士研究生纷纷进入大学任职,大学教师队伍由离职和低迷转为数量增长态势,大学师资队伍质量开始提升。这说明,许多博士研究生已经认识到科学研究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学术界崇尚学术、尊重权威、追求更大学问和更深道行的学术底色,依然存在。


“互联网金融”命题的危害,目前处于最严重阶段。大学经济管理类高年级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的受害程度最大,其次是“互联网金融”从业者。他们误将公司财务当做金融学。而真正的金融学理论及其著作,却茫然无知。预计“互联网金融”命题的危害至少需要十年以后才能逐渐消除。那时候,人们才能够回顾和评估我们做对了什么,做错了哪些事情。


五、结论与启示


互联网的本质是现代信息技术的一个新领域,而非一种新的社会组织。互联网技术的产生、应用和发展与金融学的产生和发展,基本无关。公司财务利用互联网技术和平台,虽然改进了管理效率和水平,极大地节省了人力和机器设备,但互联网没有改变财务学的理论和方法,也没有改变金融学理论和方法。互联网经济是社会经济的新业态,也是财务管理的新领域。互联网众筹与传统民间筹资的不同点在于使用了信息技术,降低了资本成本。“互联网金融”属于错误命题。学界“时事政治+西方学术动态”的双引擎选题方式应该放弃。


学术界研究理论和现实问题的正确做法,应是遵循学术研究活动自身的客观规律,探寻和追求本学科有关理论及问题的真理。学术研究既不能随市场经济变化而变,也不能离开专业目的而去满足别的目的。学者们清除私心,变物质至上为学术至上,真正关心国家和社会发展,应是我国学术研究发展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加]杰格迪什.汉达著,郭庆旺等译.货币经济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2005.5-15.

[2]钱颖一.经济学科在美国[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1(6):23-29

[3]戴险峰.互联网金融被指为伪概念:互联网仅是一种工具[J].财经,2014.03.03

[4]罗福凯.信息技术创新的财务基础[J].财务与会计(理财版),2014(11):12-14

[5]杨元庆.杨元庆谈互联网:概念被夸大,不能包治百病.凤凰科技网http://tech.ifeng.com,2014/08/23.


罗福凯,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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