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华庆:实效主义是实用主义吗?

——《实效主义》序言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526 次 更新时间:2013-10-20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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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华庆 (进入专栏)  


不管黑猫白猫,捉到老鼠就是好猫。          (农村实用猫)


不管外国猫中国猫,好看听话就是好猫。   (城市宠物猫)


——实效主义新猫论


问:“实效主义是实用主义吗?”


看到书名的读者很自然会有这样的问题。如果您仔细读几篇书中的文章就会有答案了,实效主义的英文是pragmaticism,“这种崭新的理论的最为引人注目的特征正是在于它对于理性认知与理性目的之间不可分割的联系的确认。”(皮尔斯语)实用主义的英文是pragmatism,“它只不过是一种用以弄清楚一些难解的词或者抽象概念的意义的方法”。(皮尔斯语)您也可以持续地想“实效”和“实用”两个词就能领悟其中的些许区别。如果您实在太忙的话,仅仅想“快餐”实效主义,您也可以不买这本书,在书店里站着或蹲着看完本序言。


我们还是以我们都知道的事情开始吧。主导改革开放三十年的邓小平理论如果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说就是他的“猫论”:“不管黑猫白猫,捉到老鼠就是好猫”。民间通常将邓小平的理论定位为实用主义。邓小平的“猫论”来自于四川农村,四川是天府之国,粮食多老鼠也多,因而农民买猫就是为了捉老鼠,猫必须要会捉老鼠,仅仅花枝招展或者玲珑可爱不行,农民买的猫就是实用猫。这个实用猫哲学主导着我们的改革开放,从国家层面上说就是“经济建设为中心”,因为我们在改革开放前太穷了,饭都吃不饱。政府围绕GDP转,老百姓围绕钱转。邓小平的猫论突破了将社会主义教条化为计划经济制度的思维,为充分吸收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制度和管理经验扫除了障碍,为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奠定了思想基础。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没有邓小平的实用猫哲学,中国的改革开放就不会取得今天的成就。


然而,如果我们再进一步思考现在出现的各种问题,我们也会发现实用猫哲学会成为进一步改革的障碍。在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维之下,社会改革和政治改革严重滞后;在人们的物质需要得到极大满足之时,人的情感和精神层面的东西几乎得不到关注或者关注很少;整个社会弥漫着唯利是图和不择手段的风气,人们的生活声色犬马、浮躁不安,心灵无处可以安顿。根本原因在于我们将多元的社会和多维的人变成了“一元的社会”和“单向度的人”。我们至今对社会主义本质的定位是“共同富裕”,我们不能否认改革开放以来解决人们最基本需要的经济建设,更要为“共同富裕”的未来经济改革目标叫好,然而,“共同富裕”的唯一追求将社会主义变成了仅仅经济这样一个维度,将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变成了经济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确实需要经济建设,而且可以说以后任何时期都是我们应该关注的最重要维度之一,然而,社会主义本质绝不意味着仅仅经济建设,也不意味着仅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我们认为,社会主义本质应该是“共同自由”,“共同富裕”只是“共同自由”的一个方面而已。健康的社会应该是“多元的社会”,健康的人应该是“多向度的人”。私人企业追求合法利润最大化无可厚非,然而大学和政府不能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大学应该追求理论创新,政府应该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教会则应该以安顿普罗大众的心灵为宗旨,等等。尽管生理需要是最基本需要,但人之所以是人在于,人有更高层次的需要,亲情需要、审美需要、尊重需要、认知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等等。所以,我们有必要通过理性的制度设计来实现多元的社会追求和多维的人生追求,这就是实效主义。


邓小平的实用猫哲学实际上说了三个问题:目标是“捉老鼠”,手段有黑猫和白猫,捉到老鼠是判断是否好猫的实效标准。从“猫论”可以抽象出:目标、手段和实效标准。目标和手段都是变量,核心是目标的有效实现,也就是目标与手段之间的契合性,即实效。不同人的目标可以不同、不同国家的目标也可以不同,同一个国家不同时期也可以不同;手段是完全开放的,没有先入之见,最终的判断都是以手段对于目标的有效实现即实效为标准的。邓小平的“猫论”来自于农村,是农村实用猫,因为农民买猫就是为了捉老鼠。对于城里人来说,“猫论”可以改为“不管外国猫中国猫,好看听话就是好猫”。这是因为,城里人买猫一般不是为了捉老鼠,而是作为宠物。目标不同,手段不同,但判断标准都是实效:手段能否有效实现目标。我们把两句话放在一起形成“实效主义新猫论”::不管黑猫白猫,捉到老鼠就是好猫(农村实用猫);不管外国猫中国猫,好看听话就是好猫(城市宠物猫)。“实效主义新猫论”中的目标可以是物质财富,也可以是精神财富;可以是经济效率,也可以是公平分配;可以是过去三十年来的外延增长方式,也可以是内涵增长方式或者科学发展;可以是短期目标,也可以是长期目标。“实效主义新猫论”的实质是理性目标的有效实现,是用最优手段实现目标。如果农民买猫的主要目的是抓老鼠,“宁要好看听话的白猫,不要会抓老鼠的黑猫”,那么这个农民就主次颠倒了。同样,城里人买猫的主要目的是作为宠物,说“宁要会抓老鼠的黑猫,不要好看听话的花猫”也是非理性的。


问:“实效主义主张不择手段吗?”


答:“实效主义主张最优手段实现目标,反对不择手段实现目标。”


人们常常批判实用主义者“不择手段”实现目标。当目标确定之后,我们自然要“选择手段”去实现目标。常言道“条条大路通罗马”,实现目标的手段多种多样。我们到底是从哪里去罗马呢?从北京还是纽约?不同起点的人通往罗马的路自然不同;就是同一个起点,比如说北京,到达罗马的路也有很多种,可以徒步,可以骑自行车,可以开汽车,可以通过水路,还可以坐飞机去,不一而足;即使选择同一个地点同一种交通工具,也有不同的路线,例如坐飞机去罗马,可以直飞罗马,也可以转机去罗马。我们到底会选择哪种方式去罗马?理性的人是根据起点和约束条件选择最优手段去罗马,也就是说,对理性人来说,肯定是“选择”最优“手段”,怎么可能“不选择”“手段”呢?之所以会有所谓“不择手段”实现目标之说,是因为我们将手段进行价值评判。本来,仅仅目标具有价值性,手段无所谓价值,将手段加以价值评判实际上是将目标的价值性分解到了手段上,例如,要想舒适地去罗马,有些手段就不能使用,例如徒步和骑自行车肯定不行,我们必须选择手段,不能不择手段。怎么会有“不择手段”实现目标呢?一个理性人实现他自己的目标他肯定是采取“最优手段”,不会“不择手段”。问题到底在哪里?当一个人实现自己的目标时不考虑他人的利益,甚至于侵犯他人的利益对于他自己来说可能仍然是“最优手段”,然而对于他人来说就是“不择手段”了。例如,一个人饿了,填饱肚子自然是他的目标,他可以拿钱去买面包。但是如果他去偷或者去抢就是“不择手段”实现目标了。一个人想发财没有错,但是如果他去诈骗、去贪污、去受贿就是“不择手段”了。也就是说,“不择手段”中的手段侵犯了他人的利益。我们反对这种不择手段实现目标,因为我们主张“人是目的”,任何人的行为涉及到他人的时候就必须将他人也作为目的来看待,而不能将他人作为实现自己目标的手段。当一个主体的行为涉及到一个他人的时候就有两个目的,这两个目标必须协调成为一个团体的共同目标,只有符合这个共同目标的手段才具有正当性;当一个人的行为涉及n个主体的行为时就有n+1个目的,这n+1个目标必须协调成为一个团体的共同目标,只有符合这个共同目标的手段才具有正当性。从两个人的社会到全人类共同体都必须遵守这一原则,我们可以将此原则表述为“任何人都是目的,不是手段”。所以,实效主义主张最优手段实现目标,反对不择手段实现目标。


问:“实效主义鼠目寸光吗?”


答:“否,实效主义的目光适中。”


实效主义的创始人皮尔斯之所以提出实效主义是为了反对哲学家之间的没有评判标准的无休止的争论,为此,皮尔斯提出了意义标准:“实效主义只不过是一种用以弄清楚一些难解的词或者抽象概念的意义的方法”,“要弄清楚一个思想的意义,我们只须断定这思想会引起什么行动。对我们说来,那行动是这思想的唯一意义。我们思考事物时,如要把它完全弄明白,只须考虑它含有什么样可能的实际效果,即我们从它那里会得到什么感觉,我们必须准备做什么样的反应。我们对于这些无论是眼前的还是遥远的效果所具有的概念,就这个概念的积极意义而论,就是我们对于这一事物所具有的全部概念。”例如,“手指尖上能够站几个天使”,形而上学哲学家会一直争论下去。皮尔斯认为,我们必须像实验科学家一样将这些争论放到实验仪器中看看会出来什么,出来的东西是否与人的经验相联系。说“手指尖上能够站3个天使”与说“手指尖上能够站6个天使”都与人的经验没有关系,所以是无意义的。与人的经验联系起来是实效主义的基本原则。人是有目的性的主体,所以实效主义将人的目的性与抽象活动联系起来。


皮尔斯最初确实是用“实用主义”(pragmatism)来称呼他的学说。皮尔斯强调“实用”以表达他的哲学与人类的特定目的的联系,在于它对于理性认识与理性目的之间不可分割的联系的确认。为什么皮尔斯要重新正名呢?“但在目前,随着这个用语普遍见诸于报刊,它已遭到了在文字把戏中那种无可幸免的恣意歪曲。英国人对这个词尽其挖苦之能事,按他们的看法,选择这个词是典型的用词不当,因为,该词所表达的恰好是它本应排斥的涵义。目前,拿这个词来开美国哲学的玩笑已成了英国人的一种风俗习惯。目睹自己生出来的‘孩子’被人们如此肆意滥用,我别无他法,只好与他吻别,放手让他迫寻自己的好运。而为了扼要表述我的学说的原本定义,请允许我宣布一个新的名称‘实效主义’(Pragmaticism)的诞生,它丑陋异常,足可免遭绑架。”“实用主义”一词在中国的命运有点像当年英国人的嘲弄,实用主义确实被人们庸俗化了,好像是“有奶就是娘”,鼠目寸光、低级趣味或者诸如此类的称呼的代名词。


实效主义强调任何抽象的活动要与人的目的性联系起来,但并没有将人的目的性限制为当前的目的性,也没有限制为低俗的目的性。实效主义的意义理论着眼于一件事情的所有意义,而不仅仅是眼前的意义。以当汉奸为例,其对于当事人的当时需要来说可以说是得到了满足,然而只要他将当汉奸的后果想一想就会发现,从长远来说,当汉奸肯定是没有好的下场,所以理性的人都不会当汉奸。可以说,实效主义正是要反对那种仅仅考虑当前的庸俗需要的庸俗实用主义,主张考虑人的长远需要,因为这正是一件事的意义之所在。同时,实效主义也反对看不到意义的行为。例如,学者们常常以“为学术而学术”而自豪。然而学术本身并不能成为目的,学术的正当性在于对于人类的进步的贡献,学术的目的性在于学术的意义不在于当下,而在于长远。如果学术既没有当下的意义也没有长远的意义,那么学术的正当性就不存在。实效主义既反对要将学术马上兑现为物质的鼠目寸光,也反对与人类的目的性毫无关系的所谓学术,因为这种学问只不过是某些学者无所追求的遮丑布而已。所以,实效主义是不远不近看问题,既反对鼠目寸光也反对看不到希望的行为。实效主义是一种后果主义,既反对“有奶就是娘”的动物式的短视主义,也反对看不到尽头的空谈。


问:“实效主义以何为标准?”


答:“实效是检验真理的最终标准。”


实效主义是一种科学的、理性的人本主义,将人类的所有活动与人类的目的性相联系,通过科学的、理性的计算以实现人类的追求。实效主义是一种面向目标的思维方式,怎么通过理性认知有效地实现理性目标是其追求。对于目标的正当性和可行性是实效主义首先需要考虑的,然后思考不同的手段的后果,看看这些后果与目标之间的相近性,然后理性选择能够以最优方式实现目标的手段,也就是说,有一个预期效果,然后通过实践检验看看实际效果如何。实效标准是实践标准的深化和完善,包含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和求真务实。


问:“实效主义是新理论吗?”


答:“实效主义仅仅是常识,因为我们常常忘记常识,所以有必要梳理清楚。”


邓小平的农村实用猫哲学是常识,起码对农民是常识,我相信很多农民说过同样的话。但是这个常识改变了中国人的命运,改变了中华民族的命运。倡导常识的价值在于人们常常忘掉常识。实效主义赋予目标的多元性,手段的科学性,强调理性认知与理性目标之间的契合性,是人们生活,特别是制度设计的基本思维模式,本书只不过是将其机理清晰地展示出来,以便于人们更好地运用而已。实效主义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实效主义是面向目标的思维模式,而基于前提的教条主义、形式主义思维如影随形,阻碍着人们接受新生事物。当前,教条主义思维严重阻碍我们的政治改革和社会改革,所以我们有必要提倡实效主义。


本书是我自2009年以来已经发表的关于实效主义的论文结集(《从单轨制到多轨制》除外),是对实效主义理论及其应用的阶段性总结。不同文章之间部分有重复,这是因为我要在不同的文章中不断地阐释实效主义,阐释常识,为了保持文章的完整性,这次不作修订。


自小迷上数学,立志做数学家,但对于解题不太感兴趣,常常对于题目本身出神,这决定了我最终走上“爱智慧”之路,用爱因斯坦的话来说就是,“像我这种类型的人,其发展的转折点在于,自己的主要兴趣逐渐远远地摆脱了短暂的和仅仅作为个人的方面,而转而力求从思想上去掌握事物。”自1988年12月觉悟哥德巴赫猜想不可能证明,我关于无穷的数学和哲学的思考持续了十四年,最终以《直觉主义逻辑的语义基础》获得中山大学哲学博士学位。长达八年的乡下困顿断送了我的数学之梦,却燃起了我对社会问题的兴趣,博士毕业之后我的兴趣就完全转向了经世致用的法律经济学。老子言“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至今我也不知这一人生转折到底是福还是祸,因为人生只有一个轨迹。我的人生转折看起来很大,然而仔细分析会发现基本上没有变。大学时期反复研读的一本书中的话至今仍然在我耳畔回响:“任何一种幻象的有效性,其判断标准都是事后才能论定的,有时甚至盖棺才能论定。能够保持和促进人类的生存的就可以繁荣生长,从而赢得实在性的权利;有害的或者无用的,最后只好请到形而上学和神学的课本中去,它们也就定居在那里。这样它们也算死有所得。”(丹齐克:《数,科学的语言》,苏仲湘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我读该书不下二十遍,并且曾经以《数,宛若人生》写过一篇书评,发表在《书屋》2001年第9期。)也可以说,实效主义哲学在我大学时期就已经播种,现在只不过是开花结果了。


“从农村包围城市”的人生经历意味着我幸运地得到了很多人的帮助,要想列出各位的大名恐怕需要好几页纸,我也担心因为疏忽可能遗漏非常重要的朋友,因为有些真正帮助你的人你可能都不知道。本书出版之际,我要感谢所有曾经帮助过我的家人、亲戚、朋友、老师、同学、学生和编辑!但更多的是请求大家宽恕我!因为痴迷学问疏于亲情和友情,尽管在他人看来我在一步步“高升”,然而我对家人和朋友没有任何帮助。二十多年如痴如醉的学术之旅,也许在很多人看来我就是傻瓜一个,然而我从不后悔,因为我乐在其中,做学问也许是最自私的职业吧!


我不知道如果我不做学问我会是怎样的人生,此情此境,我想起弗罗斯特的诗《一条没有走的路》:


金黄色林中有两条路各奔一方,


可惜,我是一个人独自旅行


不能两条都走,我站在岔道上


向其中一条,长时间凝神眺望


直到它弯进灌木丛失去踪影。


……


……


我将会在很久很久以后的某处,


一声叹息,重把这往事提起。


树林中曾经有两条歧路,当初


我选择了其中人迹稀少的一途,


这就造成了此后的全部差异。


柯华庆


2012年12月29日星期六


北京南郊格林小镇亦然居


柯华庆:《实效主义》,上海三联书店,201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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